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宣传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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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一躲鲜花”参与投稿,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宣传活动总结(共18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宣传活动总结

每年3月既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更是消费者的节日,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给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的平台外,也给企业、商家们带来一次迎接新改变的时机。20xx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今年是我国“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新变化、新发展、新格局一切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就连今年中消协的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也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

20**年,随着互联网金融改变大众的投资理财生活,金融消费可以说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各个环节,如何去面对新金融,如何掌握新的金融知识,熟悉掌握新的金融产品,不至于落伍于快速发展的时代,已成很多消费者的迫切需求。

20**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提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为时下与消费者最息息相关的行业——金融业,也将用围绕着新消费的主题,给消费者提供出更具人性化的服务,那么在这些新思维、新创新、新服务推动下的沈阳金融业,将在3·15呈现给消费者一个怎样的面貌?广发南京街支行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金融知识普及?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投资机遇?至此,广发南京街支行将启动20xx支行机构诚信服务宣传月活动,让金融新消费的相关宣传以更加贴近百姓的视角与消费者实现零距离。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广发南京街支行的官方微信、厅堂活动专区等方式,将自己在金融领域遇到的新消费行为和现象,提出自己的疑惑,届时,我支行将联合沈阳分行专家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提供及时完善的解答。

为更好的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我行还将在广发南京街支行大堂展示相关介绍新金融、新消费、新产品的宣传展板。同时,为了给金融消费者更完善和贴心的服务,广泛收集您及身边发生的案例,为今后同此案件的预防做好相应措施及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让每一位消费者在3·15到来之际,成为一位掌握新时代相关金融知识的新时代消费者。

篇2: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宣传活动总结

XX市消委会在市委、市政府、省消委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紧扣“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密切结合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消法》、《消条》赋予的各项法定职能,积极整合社会消费维权资源,努力化解新时期消费领域中的消费热点和维权难点问题,进一步开创全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XX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工作情况

(一)认识到位,着力落实工作目标任务

市消委会年初早作安排,于3月11日召开了消委二届三次委员会议,增(改)选了部分消委二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总结了工作,安排部署了20xx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表彰命名了度评定的123户消费者满意示范单位、示范店;并与XX市委宣传部联合发文向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消委、市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下发通知,安排了今年“3•15”宣传纪念活动有关事宜,对20xx年度消委会各项工作实施了目标管理。

(二)宣传到位,着力扩大消委社会影响力

全市消委系统切实加强了消费维权的宣传、信息反馈、报表统计等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消委各成员单位大力支持下,采取市县联动、社会互动、广泛参与等方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咨询和惠民消费宣传活动。

截至今年11月30日,市消委会共编发简报26期,发布消费警示4条,消费提示1条。其中,中消协网站采用1条,四川省3.15维权网站采用22条,《XX日报》采用3条,《XX日报》采用8条,XX电视台采用6条,XX红盾网采用26条。

一是“3.15”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各市(县)邀请了政府分管领导作电视讲话,向广大消费者通报了20消费维权工作,解读了20xx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主要涵义。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和XX电视台联合举办,开展了XX企业消费诚信榜电视展播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委与《四川经济日报》社联合举办了“消费与发展”主题征文活动;在《XX日报》上公布了20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及本地年度投诉热点分析情况。在全市公布典型案例和制作展板;市、区联合开展了街头宣传。简阳、安岳还以当地政府名义隆重举行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暨惠民消费节启动仪式。

二是配合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等执法部门开展了以食品、农资、建材等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的商品为重点的执法检查活动。

三是开展惠民消费活动。市消委组织全市通信、大型超市、名优产品企业等近300家企业,开展了以“让利消费者、坚定信心、拉动内需、共促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惠民消费节活动,消费节举办期间,促销额达2500余万元,给当地的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带来了实惠。

这些活动的开展,紧扣“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突出了“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的主旨,对进一步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服务到位,着力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为方便消费者的投诉,特别是降低广大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市消委会与工商部门密切协作,继续完善维权网络建设,今年我市新发展“一会两站”56个,切实落实好惠民服务政策,主动深入基层、企业和农村,开展维权服务调查活动。

一是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六进”活动。把维权领域延伸到机关、社区、乡镇、农村、学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乐至县消委会为进一步推进消费教育,不断总结拓宽消费教育领域,引导不同层次消费者科学消费、合理消费,创新消费教育形式,针对中小学校园消费安全的实际状况,县消委会在工商、教育 等有关部门配合下,在全县中小学普遍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县消委会还在校园设立了“消费维权监督站”,对全县10所中小学指导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消费安全学生会”,设立消费安全监督员,营造了“部门协作、学校配合、学生参与、家长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家电下乡消费维权及调查活动。按照省消委安排,积极制定工作方案,着力在农村家电市场抓好宣传引导和市场规范,重点加强了部门间、企业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了工商12315申诉举报电话和中标企业的售后服务电话。配合工商部门开展农村家电市场执法检查。我市现有XX飞龙家电有限公司、简阳德盛电器公司、乐至超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获得国家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经销的家电品种达9个,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达3082342台(件),销售额达4.6亿元,国家财政补贴资金5407.65万元。全市消委及家电销售企业投诉站共受理各类家电质量投诉2182件,服务方面投诉28件,投诉处理率为100%,回访率达100%。国家“家电下乡”政策实行后,由于广泛宣传,政策执行力好,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得到了及时处理,得到了广大农村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好评,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有力地拉动了消费内需。其中,简阳消委报送的“做好家电下乡工作是消协义不容辞的责任”家电下乡材料,还被中国消费网登载。

三是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按照XX市政府办公室和省纠风办的统一部署要求,今年5月份以来,市消委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工作组先后走访了移动、联通、电力、水务、燃气等市级公用服务企业,收集了5家公用企业的格式合同,梳理了需要整改的群众反映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共24条,格式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18条。同时,针对问题分别对各服务企业提出了点评和整改意见,帮助企业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行业服务行为。3月9日,四川移动XX分公司召开了“十项服务承诺”电视电话会议,11月11日,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举办了护航客户启航仪式暨服务提升恳谈会,向广大消费者公开提供优惠和承诺优质服务。

(四)维权到位,着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市消委系统围绕消费热点、难点投诉和一般消费纠纷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做到了“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截至11月底,全市消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13件,办结率98.5%,接待来访和咨询4748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余万元。经消委会提供案情后,由相关部门查处罚没款6.2万元。其中,市消委本级处理投诉案件6件。如20xx年6月5日,XX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胡女士投诉称,她在简阳市一美容院购买某品牌的护肤品进行面部美白护理。使用几天后,发现皮肤有脱皮现象,并伴红肿瘙痒症状,过了约一周,面部开始发黑。美容院先后治疗6次将胡某带到川医进行检查治疗,花费数千元症状仍未消除,协商未果后,投诉到简阳消委。经消委工作人员积极调查取证,并坚持不懈地与消费者胡女士夫妇、美容院、XX经销商和成都公司代表进行了商谈与协调。20xx年6月11日,胡女士夫妇与美容院、XX经销商和成都公司代表最终达成和解,消费者胡女士获赔4.2万元。 20xx年5月4日,XX县消委接到消费者陈某投诉称:20xx年4月21日至30日期间,其妻李某在乐至县某医院剖宫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婴,共花去费用6131.92元。而在医院打给两个患儿的医药费清单中,陈某发现多收新生儿暖箱费873.60元,重复收取床位费528.00元,两项共计1401.60元,要求医院退回多收费用未果后投诉到乐至县消委会。经调查核实,并与医院领导座谈,院方承认了工作上的失误,并当场将多收患者的住院费用1401.60元退还给了陈某,院方还向陈某赔礼道歉。

(五)协作到位,着力促进履行社会责任

我市消委切实加强与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商、食品药监、质监、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有力地促进消费维权信用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我市消委充分利用和发挥XX红盾网站消费维权栏目、XX市企业信用网站的作用,积极收集整理全市各级消委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的信息、经验、做法,以及维权典型,曝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等,有效开展消费教育、咨询服务和工作交流,促进全社会共同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全市各级消委会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市场监督检查活动,及时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沟通,提出相关建议。特别是加强了对垄断行业、企业商品和服务的评议和格式合同的点评工作,促进垄断行业、企业尽快把经营理念转化到消费者至上的轨道上来。同时,针对问题,对企业和行业进行查询和有效监督。如今年7月25日,XX银都大酒店部分就餐群众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7月26日上午,我市消委接到投诉后,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到现场,配合疾控专业人员和卫生执法大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例诊治、采样送检、现场卫生学监督检查等工作。事件发生后,当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反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组织科学施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善后工作。市消委还专门组织酒店负责人和区消委有关人员到医院看望、慰问患者,并要求医院全力抓好救治工作。经医院全力开展救治,107名患者均未出现危重病例,先后康复出院。在市、区消委指导下,酒店方还与消费者者达成了谅解协议,并先后赔付消费者共计95600元。

今年10月,我委积极发挥职能,配合烟草、工商部门规范卷烟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联合开展了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及争创“无假冒卷烟经营户”活动。市工商局直属分局、直属消委会和雁江区工商局、区消委还联合雁江区烟草专卖局在《XX日报》、XX电视台公开刊登发布了《关于开展“无假冒卷烟经营户”活动致消费者的公开信》,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有力地推动了诚信建设。

二、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要点

20xx年,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将在省消委和XX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XX市工商局的指导下,扎实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发挥消委工作职能,抓好“五个重点”,着力“五个提高”,努力提高消费维权服务水平,力争全市消费维权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以加强消费指导和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一是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商品知识、消费常识等方面的宣传。二是继续开展消费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进学校、进机关的“六进”活动。三是继续加强消费警示和要式提示发布,使消费警示和要式提示发布工作制度化,防止消费领域中的突发性事件侵害范围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二)以围绕经济发展为重点,着力提高企业自我规范和自律行为

一是开展消费趋势和热点调查。针对我市通信区号调整,配合全国打击利用通信和互联网“涉黄”活动的开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通信和行业服务状况调查,有针对性开展有关消费指导工作。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 关部门提出建议和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建议函,督促其主动承担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餐饮业消费体验活动。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客人的身份对用餐收取餐具、开瓶费、服务质量等各个环节开展体验,在体验中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突出问题向有关企业公开发出劝喻整改函。

二是施行比较试验。各级消委会将对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节能、食品、化妆品和农资产品开展比较试验工作,并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对比较试验结果进行公布,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客观、真实、有效的消费信息,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对扩大我市消费需求,经济增长,拉动内需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以抓好消费维权网络组织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消费维权服务水平

一是要继续依托我市目前以市级工商局为单位相对集中受理的12315中心和“一会两站”,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要进一步在乡、镇、村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基础上,在较为规范的企业、行业内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联络站,积极搭建消费者与企业、行业组织的和解平台,加强对企业、行业组织的日常监督、工作指导和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投诉站、联络站的作用,方便广大消费者投诉,努力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会两站”和青少年消费安全、打击传销教育基地的制度建设,按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运作;要充分利用和发挥3•15网站的作用。3•15网站是消委组织联系和沟通消费者,扩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渠道。20xx年,市消委会将收集整理全市各级消委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的信息、经验、做法,以及维权典型,通过3•15网站进行发布,把网站作为消费信息的权威发布平台,投诉、和解平台,消费教育、咨询服务平台,名优产品宣传、推荐平台,各级消委会工作交流平台。

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投诉受理机制,增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救助能力。全市各级消委会要继续抓好投诉处理工作,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热点、新问题,要有新的思路、新的举措;对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要热情接 待,及时调解处理,特别是群体性投诉,要正确引导情绪,妥善处理,防止激化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探索小额消费争议仲裁机构和小额消费争议法庭的建立工作,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不断完善支持诉讼机制;对严重侵权且事实清楚而又调解不成的投诉,积极支持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以推进消费维权资源整合为重点,着力扩大消费维权社会影响力

一是拟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整合社会各种消费维权资源,进一步调动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面的维权力量。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消委会成员单位、专业领域部门、行业协会、各类媒体和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化,从而形成全市以消委为主、成员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工作层次和水平,扩大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是认真组织消费者开展消费热点商品和服务的评议和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点评工作。全市各级消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市场监督检查活动,认真履行查询职能,对消费领域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代言,反映广大消费者的愿望和呼声,并及时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沟通,提出相关建议。特别是要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商品和服务的评议工作,促进垄断行业、企组各个行业尽快把经营理念转化到消费者至上的轨道上来。同时,针对问题,对企业和行业进行查询和劝喻。

(五)以抓好队伍自身建设为重点,着力全面提升我市消费维权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消费维权的理论水平是消委组织履行法定职能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全市各级消委会要高度重视理论学习,研究制定规划,围绕消委组织的地位作用、消费维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和消费维权的难点及热点,开展专项研究,指导工作实践。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随着新形势下的消费领域不断扩大,商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尤其是工作人员发生了变化后,这就更需要加强学习和培训。全市各级消委会要把学习培训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抓落实。通过系统、全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消委会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是加强工作创新。全市各级消委会要创新开展消委工作,要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热点、新问题,积极开拓新思路、扩展新领域、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市消委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简报转发等形式在全市交流,着力开创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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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七是开展了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3日上午,在县城富康广场举行了xx县20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20家“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开展了“消费维权、关注民生、从我做起”签名活动,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企业、枸杞生产加工知名企业分别在县城富康广场,红宝农特产品批发市场,鸣沙市场,大战场市场,石空镇分别开展了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名优产品等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9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设置摆放拱门 6个,悬挂横幅 415条,发放购药用药、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等8个方面宣传资料64000 余份,发放衣食住行书籍1200册,接待咨询群众 800 余人次。对以来没收的7个大类184个品种5153瓶(袋、盒),价值达22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依法予以公开销毁。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活动总结二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落实企业、政府、消费者、新闻媒体在消费中的不同责任,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共创和谐社会,西安市工商雁塔分局开展了隆重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西安邮电学院新老校区志愿者也义务帮助其做好宣传工作。 15日早上7:30,我新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派出代表和老校区志愿者一起赶到工商雁塔分局,参与宣传部署。先是了解了相关内容,以便能更好的讲解,于后,在纬二街搭建场地,进行宣传活动。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讲解一些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并当场展出一些假物品(酒、烟等等),进行防伪讲解,提醒广大市民谨防受骗。青年志愿者们带着志愿者帽,发着宣传单,面带微笑,给过往的行人简短的进行讲解。志愿者们都很认真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树立着良好的志愿者形象,尽心的做好公益事业。工商局人员和志愿者们相互配合,很好的完成了任务,活动到11点结束。事后,工商局致意诚挚的谢意,对我们给予很高的评价,希望下次还能跟我们合作。此次活动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让群众们对消费权益的保护重视起来,让其了解一些消费权益的常识,以至于人们在消费中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对于志愿者们,他们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弘扬了志愿精神,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人们更深刻地理解“消费与环境之一主题的含义: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促进市场秩序额规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们志愿者为消费者讲解宣传资料,资料的内容都十分实际和有用,能让人们都了解到关于消费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青年志愿者不仅参与了社会实践,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更深刻的理解,同时,激发了同学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热情。当志愿者们没面带微笑的讲解时,跟映射了此次活动的深远的意。当然活动也有所不足,许多方面还欠考虑。但总的来说,这次活动还是比较成功的,我们志愿者会再接再厉,争取把工作越做越好。

篇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涟源市消费者委员会组织成员单位举行多种有意义的活动纪念这一节日,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德贤、副市长李冰玉参加活动。

在涟源市滨江国际城举行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市消委会组织市工商质监局、市发改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盐务管理局、市电力局、市烟草局、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大型超市等单位进行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整场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1241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3起,进一步强化了消费维权工作,树立为民务实形象。

傅德贤和李冰玉前往各咨询服务台看望慰问工作人员,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向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在场群众进行亲切地交谈,询问人民群众最感兴趣的知识和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在市烟草局的服务台前,傅德贤向工作人员请教真假香烟的辨别方法;在国家电网的咨询台前,李冰玉当场掏出手机扫描二维码,学习如何使用手机方便快捷交电费。

本次纪念活动还组织了工商质监局、烟草局等相关执法单位在涟源市乌泥坳垃圾填埋场对查获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产品)进行了一次集中销毁行动,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经营分子,进一步净化了全市的消费环境,充分展示了全市打假维权的成果。

篇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3月15日,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安徽全椒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据悉,此次全椒维权日活动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

据全椒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刘哲介绍,举办此次活动有助于唤起消费者自我维权的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营造一个公平、有序、安全的消费环境。并向小记者介绍了消费者维权的五种途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选择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者协会调解、申诉、申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期间,小记者随机采访了参与活动的商家代表。他们均表示,消费者在选择产品的时候,注意产品的安全性是最重要的。全椒县江海小学的王以瑞然、祝天宸、朱东南三名新华小记者进行现场报道。

篇6: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航空运输服务水平,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中南局联合广州市工商局机场分局、广州市消委会机场分会,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候机楼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本次活动由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紧扣今年消费者权益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在白云国际机场候机楼设立大型活动宣传海报板,通过文艺表演、民航知识有奖问答、播放宣传影片等形式,激发了旅客的参与热情,提高了旅客的关注度,有效的宣传了民航知识、乘机安全常识等。广州市工商局机场分局、广州市消委会机场分会、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还在机场候机楼设立宣传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接受旅客咨询等方式,普及旅客权利和义务,为旅客答疑解惑,引导旅客合法维权。活动尾声,中南局联合广州市工商局机场分局,举行了“20xx年度广州市放心消费店”公开表彰活动,向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颁发奖状、荣誉证书,鼓励企业提高服务品质。

本次活动结合广州地区实际情况,宣传形式丰富多彩,不仅使旅客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养成安全乘机、文明出行、依法维权的良好习惯,同时也促进了民航企业提高服务品质。

篇7: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活动总结一

按照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和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筹划,营造声势,大力宣传消费年主题

自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进行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政府主管县长发表了3·15电视讲话。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3·15”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组织各市场管理所、消协分会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印制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2016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宣传题纲》、“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公开信等宣传资料,散发到广大农民群众、企业员工、学生、社区群众手中,让他们通过学习真正感受到“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实在意义,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开展了3·15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确保“群众消费四大安全”

(一)狠抓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印发了《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2个食品安全检查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共计检查食品经营户1621户(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57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449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15家,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黑作坊”3家,没收过期及不合格食品7类60个品种113公斤,责令下架“问题”食品36个品种67公斤,限期责令47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轻微违章行为77个,对13家经营单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抽样送检样品10个(其中:豆芽菜样品4个),合格率100%。

(二)狠抓了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51家,对存在药品购进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无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存贮温湿度达不到要求等问题的5家经营户进行了限期整改,对涉嫌经销劣药和违反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3家药店进了立案查处,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狠抓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的商场、宾馆等场所和重点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2家(气体充装企业5家),检查特种设备248台(其中:锅炉21台,压力容器123台,压力管道23条,电梯46台,起重机19台,厂内机动车16辆),气瓶1200只,发现安全隐患41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12份,封存设备5台、气瓶9只,并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建立了复查台账;根据县安委会《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使用单位进行了核查,对未检验的压力管道责令停止使用;对xx县兴尔泰公司使用超期未检验安全阀情况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对恒辰世纪商业广场使用的超期未检验电梯及锦宁铝镁使用超期未检验气瓶予以封存,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四)狠抓了农资市场安全。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结合企业、个体工商户信息公示工作,严格审查农资市场经营主体,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目前,全县登记注册313家农资经营户,均证照齐全。二是严把商品来源“入市关”。督促农资批发经营户严格执行农资监管“一帐通”化肥抽样送检登记备案、种子留样备查、质量承诺等制度,确保商品来源合法有效,切实履行农资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把商品质量“检测关”。按照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计划,以化肥为重点,开展了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目前,抽检化肥56个批次,抽样基数达1200吨,并对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四是严把消费纠纷“维权关”。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的作用,深入到集镇农资经营户、农民中,采取召开现场会、集中培训、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质量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维权意识

三、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应急管理

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难点工作,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民生的市场监管工作理念,建立和完善高风险产品,特别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增强风险处置的.主动性、科学性、有效性。制定了《食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抓好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四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决速响应、高效处置。同时,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时、准确、统一、权威发布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为突发事件处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切实做好3·15活动期间消费维权工作,高效服务民生

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及时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划一,构建集中统一的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等监督管理领域的投诉举报体系,所有的投诉举报由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集中受理,严格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分转管辖区市场监管所办理。在3月14日—3月15日,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切实做好“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分流和办理工作,值班期间共受理电话咨询11件、举报2件、投诉5件,做到了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举办纪念3·15系列活动,营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开展了扶优限劣电视宣传与曝光工作,对我县6家名优企业进行了3·15电视专访,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对xx县鸿一火锅城自助火锅用鸭肉冒充羊肉案等6件案件进行了电视曝光,震慑了违法分子制假售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二是组织召开了年主题座谈会。解读了年主题的涵义,新《消法》七大亮点,供水、通讯、金融、保险、邮政等9家公共服务企业代表结合年主题做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好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措施,并对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三是开展了消费维权公开信进万家活动。呼吁全县广大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为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贡献力量。

四是开展了“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 评选命名表彰活动。对在一落实消费纠纷协商和解制度、创建“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等20户经营者进行了命名表彰,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五是组织xx移动分公司开展了“3·15更有力量,服务无终点,只有新起点”座谈会。针对移动网络服务存在的问题征求了各阶层客户代表的意见建议,为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有益参考。

六是举办了3·15首届家居博览会。全县13家家居经营户发布了3·15诚信宣言会,对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公开进行了社会承诺,呼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把消费领域维权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公平、公正、和谐!

篇8: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总结

接过旗帜,新成立的县蒲公英·先锋行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开始了首次消费体验活动。这是昨天上午我县开展20xx年纪念·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的环节之一。该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凝心聚力打响“放心消费在xx”品牌。

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如何识别假产品?”“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怎么维权?”在活动现场,市场监督管理、宣传部、质监、卫生、住建、农经、烟草、旅游等20多个部门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展出宣传牌,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把消费者维权服务宣传单发放到群众手中,并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整个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412人次,发放各类资料x余份。

活动中,xx百货总经理肖xx作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的倡议。自xx银泰的家商家代表,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承诺横幅上进行了公开签名,银泰同时建立了万元的先行赔付基金,公开承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将实行极简快速赔付。活动现场对市级先进消费维权联络站及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

当天活动中,县消费维权义工队伍正式成立,该队伍将立足消费教育和消费宣传,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一系列消费教育活动,逐步建立起“依靠群众、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就地解决”的消费维权新机制。消费维权义工、食品安全义工、记者维权团、镇(街道)食安办主任0多人,一起实地体验银泰餐饮消费。

在活动“慧眼识真品”中,现场观众踊跃参与,明辨烟草、酒类的真假,并现场抢答科学消费知识问答题,强有力、齐参与的消费维权氛围浓厚。

篇9: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的活动总结

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质检办〔20xx〕18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做好系列宣传活动,制定了《贵州省质监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要求省、市、县三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内容,紧紧围绕“质量提升,共促发展”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质量信息发布

(一)召开“315” 主题新闻通气会。3月10日,通过专题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预报“315”期间质监活动安排,并通报了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情况及典型案例、20xx年及“315”期间执法打假工作重点、全省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建设及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处置情况。贵阳电视台法制频道、贵州广播电台综合新闻广播、贵州交通广播等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等6家平面媒体,新华贵州频道、多彩贵州网等10家网络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

(二)多渠道发布质量信息。一是在省局站发布护眼台灯等消费常识3篇。二是组织机电技术专家和13家较大规模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并在网站发布会议内容。三是联合贵州卫视百姓关注栏目,邀请专家拍摄制作了以电源插座、电线电缆和电饭锅质量比对为主要内容的“315说质量”专题节目3期,连续在3月14、15和16日百姓关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节目播出期间收视率较高,宣传效果明显。

(三)筹办“315”电视主题晚会。3月14日至16日,遵义市质监局联合相关部门精心筹办播出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遵义市20xx年“315”电视主题晚会》。在晚会上向观众报告了20主要工作成绩以及20xx年工作措施,让市民对质监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主题晚会还对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执法打假案例进行展示和精心讲解。电视主题晚会突出了质监特点,更加贴近民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一)深入开展“质检利剑”、“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建材、汽车及其配件、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和安全的各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3月,全省共检查企业 1730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58件,查获违法产品涉案货值金额511.5万元,查办大要案件5件。

(二)开展“315”安全销毁“黑心棉”等系列活动,集中销毁1530床价值近7万元的 “黑心棉”。此批 “黑心棉”是不法商贩用废弃棉衣、棉被以及从垃圾堆中捡来的带菌棉和垃圾棉加工制成,含有大量的致病细菌和有害微生物,会极大地危害人体健康。执法人员还走访南明区在建工地,查看了4个建筑工地集中住宿务工人员床上用品,对不合格棉絮进行了现场处置。

三、提供质量技术服务

加大12365产品质量举报投诉热线宣传,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对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查处。3月份“12365”举报投诉中心共接到电话、信函等业务398起,办结349起,办结率88%。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网络向全省手机用户中发布质检“12365”公益信息10万余条。同时,向全省广大消费者发放了“12365”环保宣传购物袋1万个,播放汽车执法宣传短片,大力普及识假辨假知识,鼓励消费者积极拨打1236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维权,着力提升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质量诚信氛围。

3月15日当天全系统各地各单位积极走上街头、进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服务活动。现场发放质量相关宣传材料3万余份,宣传珠宝、白酒、电线、家用电器等产品在选购和使用方面的常识;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200人次,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呼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血压计、珠宝玉石、家用电热装置、等产品提供免费检验检测服务;结合职能特点,对企业开展名牌培育帮扶指导、标准自我声明服务活动。

篇10: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的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倡导诚实守信的和谐社会理念与氛围,增强我市企业、个体户诚信经营的诚信意识,维护市场交易和消费安全,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紧密围绕20xx“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积极构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3.15”期间做了一系列宣传纪念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新《消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召开“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在3月15日前,邀请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其他网络媒体等,召开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部门职能业务的“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强化消委会与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有关公共信息资源。

三、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工作,20xx年3月15日,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韶关市百年东街爱情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人大副主任林平杰、副市长王伟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门李晓林、市工商局局长欧新全等领导同志的亲临现场参加活动、指导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26家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律师代表参加了活动,并设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现场为“消费维权之星”、20xx年度“诚信单位”代表以及20xx年“正版正货承诺”单位颁匾授证。

现场活动通过开展文艺汇演、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立即查办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等各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传播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倡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重视产品、商品质量,重视企业信誉,重视消费者权益,呼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营造出浓厚、和谐的“3.15”节日氛围。活动现场向群众派发各类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500多份,现场受理消费投诉28宗。活动期间,市打私办、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在韶关市东郊垃圾填埋场对20xx年以来查获的7批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冻品共13408件(约180吨)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四、在公众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专版开展宣传

以韶关民声网为平台详细解读今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主题、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新《消法》实施一周年、解读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发布消费警示、刊登典型维权案例、展示部分优秀企业的良好形象,为广大消费者送去维权知识,提升维权视野,进一步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在《韶城一周》开设315专版,隆重庆祝20xx年韶关市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并刊登同贺单位名单,在专栏中介绍新《消法》的各个亮点及与旧《消法》的'区别,同时刊登各20xx年度“行业十大诚信企业”(候选)的企业文化。

篇1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一是在xx公园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二是对20xx年度创建活动表现突出的申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经营主体,授予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及证书;

三是围绕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针对农村消费者市场假冒伪劣充斥和维权渠道不畅、以及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整合社会力量,通过“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广泛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七是在全市开展投诉和解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最大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减少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篇12: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深入开展好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根据自治区、XX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在XX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组织实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系列活动,现将开展活动进行总结汇报。

一、主要亮点

亮点一:政府重视,全社会积极参与

为了把今年的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抓实、抓好、抓出特色、抓出亮点,XX市工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灵武工作实际,研究讨论制定了“3·15”活动方案,并及时向XX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XX市人民政府快速反应,及时批转了工商局、消协的“3·15”宣传活动工作方案。以灵政办〔20xx〕25号文下发,成立由XX市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陈进贤任组长,28个行政执法和政府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3·15”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搭台,工商协调、部门参加、全社会共同参与、消协监督的良好运行工作机制,为全面按计划开展“3·15”系列活动奠定基础。

亮点二:分工明确,责任到部门

根据系列活动要求,结合各阶段工作实际,将责任直接落实到各行政执法部门,将单项工作进行责任划分,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农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宗教局、文广局、老干部局、交通局、人民银行和消费者协会,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承担第一责任单位责任,组织对单项工作进行检查,相关部门配合。

亮点三:宣传活动行动早,活动内容丰富

从2月17日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开始,XX市工商局、消协联合市宗教局在白土岗乡给清真寺阿訇上消费维权知识课、到学校、到老干部局、到农村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到水洞沟旅游景区、给化妆品经营户、食品经营户进行消费维权安全知识培训,召开公用事业单位“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工商、消协、开元百货联合举行“消费与安全”手提袋发放仪式。联合市纪委、宣传部开展“共筑诚信,有你有我,营造安全消费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灵武”为主题的千人签字仪式,达到预期宣传效果。

亮点四:新闻宣传工作抓的实,媒体支持力度大

“3·15”系列活动开始,XX市工商局、消协开辟了“消费与安全”3·15宣传专栏,XX市电视台派记者全程参与,对开展系列活动进行件件报道,宁夏日报、宁夏法制报、新消息报、银川晚报、华兴时报、宁夏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和XX市电视台参加XX市“消费与安全”3.15宣传动员大会。在3月15日的进农村宣传活动中,宁夏广播电台记者白鸽现场连线XX市工商局局长年晓华,询问活动开展情况,为3·15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据统计,XX市“消费与安全”共刊出专刊41期,灵武电视台跟踪报道3·15系列宣传18次,银川电视台宣传3次,各大新闻媒体宣传8 篇,市局红盾信息网4篇。

亮点五:参与部门多,宣传活动氛围浓

根据今年中消协的“消费与安全”宣传提纲,XX市开展了针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系列消费安全宣传。XX市宗教局、老干部局、关工委第一次主动配合参加宣传活动。各有关执法部门和宣传责任单位相互沟通,密切配合,按计划开展了系列宣传和执法检查,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培训

(一)召开“3.15“宣传记者通气会

20xx年2月17日,XX市工商局、消协邀请媒体召开3·15“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新闻发布会。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华兴时报、法治新报、银川晚报和灵武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发布会。XX市工商局党组班子成员、XX市消协理事会部分成员单位出席了发布会。

(二)联合市宗教局为清真寺阿訇上消费维权知识课

2月21日,XX市宗教局、伊协在白土岗辖区组织对开学阿訇、学东进行“三定”学习,传达学习了XX市委、政府今年公布为民办的8件大事和20件实事。为了使广大宗教界人士多了解消费维权方面的政策法规,通过宗教人士在进行宗教宣传的同时加强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根据已确定的XX市“消费与安全”3·15宣传活动方案,结合年主题确定的“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宣传重点。积极和XX市宗教局、伊协联系,联合在白土岗地区对宗教界人士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这标志着XX市“消费与安全”3·15宣传年主题工作正式展开。

(三)利用学生新学期开学,到各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2月23日上午,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和XX市关工委,联合在XX市第二小学举行消费维权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XX市关工委副主任王生智、XX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年晓华,XX市工商局副局长、消协会长柳树荣参加了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是XX市工商局、消协、关工委根据XX市20xx年“消费与安全”3·15活动安排,联合开展的一次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现场,XX市关工委、工商局、消协领导一起为学生发放宣传单,消费维权知识读本。各工商所结合“消费与安全” 年主题深入到辖区各学校,给学生们进行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和消费维权知识讲解,针对仿真抢的危害和安全隐患、怎样识别“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怎么办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四)深入农村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为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营造良好的氛围,进一步深化、巩固12315消费维权五进工作,提高基层维权联络站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xx年2月28日,农场工商所和消协工作人员来到XX市临河镇石坝村委员会进行了一次别开生动的消费维权知识、假劣农资产品知识讲座,为3·15纪念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宣传氛围。

(五)为景区导游及工作人员上消费维权知识课

为适应景区的发展,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20xx年,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在景区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为了规范景区的服务行为,打造好水洞沟服务商标这个品牌,结合今年“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在水洞沟景区负责人的多次邀请下,XX市工商局、消协于2月28日,利用旅游淡季来到景区,为景区30多名导游和其它服务人员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培训。通过工商、消协工作人员以案说法,结合水洞沟提供旅游项目存在服务安全隐患的分析讲解,使参加培训的导游和服务人员受到了很大启发。他们表示,一定要结合导游岗位,查找以往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做好查漏补缺,自我防犯,防患于未然,为打造水洞沟服务品牌金牌服务多做贡献。

(六)给化妆品经营者上消费维权知识课

在XX市消费者协会开展的一次对化妆品销售人员随机调查中发现,80%以上的化妆品销售人员对化妆品销售维权知识不知晓,对《化妆品监督条例》更是一问三不知。针对化妆品销售服务中存在的这一问题,XX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结合今年的“消费与安全”3·15宣传年主题,于2月29日在销售化妆品比较集中的城镇工商所,举办了40多名化妆品经营者和销售人员参加的培训班。

(七)为老干部送消费维权知识“大餐”

为了唤起广大老年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针对发生在老年人身上消费纠纷投诉多的实际情况,2月29日下午,灵武工商、老干部局、消协工作人员来到市老干部局,给离退休老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

(八)对食品加工经营企业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培训

为更好的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加强企业的消费维权自律意识,3月1日,XX市40多家食品加工企业齐聚在一起,参加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举办的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同学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畅谈各自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好做法,为进一步做大做强XX市食品加工业积累经验。

(九)召开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

3月6日,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来自XX市电信、供电、供水、供暖、商贸等30多家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十)利用农民消费维权学校进行宣传

白土岗工商所、消协白土岗分会利用农民电焊技术培训班,为农民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培训;消协崇兴分会将农民消费维权知识送到了春播现场会现场,送进了清真寺;消协农场分会深入到村队,为农民讲解消费维权知识;振兴分会将消费维权知识宣传送到了果树栽培技术培训现场。

三、开展专项整治

(一)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红盾行动。联合市农业执法大队,开展种子、化肥、农药执法检查,确保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农资消费安全。一是强化农资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截止3月14日,我局共举办农资经营培训班6期,受培训的农资经营者331人,农资经营户培训率达到95%;二是抓好农资商品知识的宣传普及。在农村设4个活动点,举办讲座6次,开展农资商品知识宣传20余次,悬挂农资安全监管宣传横幅16条,利用农资企业电子屏8个进行滚动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00份;三是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31户次,当场规范违规农资经营行为4件,立案查处违法农资案件1起。

(二)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检查。联合文化、公安消防重点开展对网吧、宾馆、歌厅、大型餐饮服务场所的专项检查,确保消费者接受娱乐消费安全。对68家网吧、宾馆、歌厅、大型餐饮服务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出有消防隐患网吧4家,无照经营休闲会所6家,责令改正7家,取缔关闭3家。

(三)开展校园食堂(重点是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卫生、教体局、消防开展对全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中小学用餐安全。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XX市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对33所学校,18家幼儿园食堂和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执法检查,净化学校周边消费环境。

通过对经营户134户食品经营户检查。下架临近保质期方便面30袋,没收过期变质食品58瓶(袋),对“三合一台帐”进货台账记录不完善的6户经营户,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对1家超范围经营给予即时性处罚50元,并限期变更经营范围。

(四)开展药品专项检查。联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药店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市民用药安全。共检查涉药单位48家,下达监督检查意见书48份,立案8起,当场处罚6起,一般程序2起,并查处一起非法渠道购买药品案1起。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1、超范围经营;2、未凭处方销售抗生素;3、住店药师脱岗。

(五)开展食品加工企业专项检查。联合质监局开展食品加工企业专项检查,对13获证生产企业从生产原料购进,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检查,出厂产品质量检验等进行了检查。除个别企业登记纪录不全外,没有违章违法行为发生,确保生产企业生产合格安全的产品。

(六)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由工商部门负责,开展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重点对大型商场、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车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066户,对3家食品经营户“一单通”票据填写不规范、装订不及时的责令整改,1户销售的0.6公斤不合格食品责令下架退市。

(七)开展对清真食品的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餐饮、超市清真牌匾规范使用情况和从业人员构成情况。共检查各类经营户63家,其中,食品加工企业5家,屠宰场1家,超市和食品经营店57家。通过检查,大多数经营者都能按照《XX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对个别超市的清真食品销售专区界限不明,有清真和非清真食品混放的现象,检查人员当面进行了批评教育。工商部门对3家经营户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一)“3·15”宣传主会场内容丰富

3月14日在灵州广场举行大型集会,有20多个单位,千余人组成方队参加集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XX市人民政府于3月14日在灵州广场,隆重举行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XX市市委常委、副书记亢晟、XX市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消协名誉会长陈进贤、XX市人大副主任、消协名誉会长沈风兰、XX市政协副主席、消协名誉会长王琪、XX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鹏及XX市消费者协会各副会长、各理事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来自各执法部门、金融、保险、通信、商场、个体户、消费者代表千余人参加了集会。

动员大会由XX市人大副主任、消协名誉会长沈风兰主持。在动员大会上,XX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年晓华向大会首先致辞,通报工商部门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消费者协会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取得成果。大会对20xx年度“一会两站”9个先进单位和15个先进个人,20xx年度消费纠纷和解7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同时,对新命名20xx-20xx年度“诚信单位”、“诚信店”进行授牌。会上,诚信单位代表,宁夏XX市考雷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代表新命名 “诚信单位”、“诚信店”宣读诚信公开承诺。最后,XX市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消协名誉会长陈进贤做了重要讲话。

据统计,参加集会的各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商场、企业、食品经营户和消费者代表过千人。参加宣传活动的单位有40多家,企业有20多家。活动现场放置彩虹门16个,宣传气球28个,悬挂宣传条幅宣120条,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3.15”标语180条,宣传单位传展板118块、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工商、消协、质监、药监、烟草等执法部门在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进行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和宁夏著名商标企业的宁夏兴唐米业集团、昊王米业、鼎夏酒业等13家驰著名商标企业进行了名优产品展示。各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百余人,现场参加宣传活动达万人。

(二)联合市纪委、宣传部开展“共筑诚信,有你有我,营造安全消费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灵武”为主题的千人签字仪式。参加集会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及消费者过千人进行了签字活动。此项活动开展为XX市开展的诚信灵武建设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三)在开元百货举行了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揭牌仪式。XX市四套班子领导、XX市工商局领导参加揭牌仪式。XX市市委常委、副书记亢晟、XX市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消协名誉会长陈进贤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揭牌。

(四)XX市工商局、XX市消协和开元百货举行消费安全环保手提袋发放仪式。XX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发放仪式并为消费者亲自发放。

(五)XX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服务点受到欢迎

在3.5雷锋活动日和3月14日XX市 “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活动现场,XX市工商局、个私协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组织个私协会会员组成义务服务队,来到XX市水木灵州社区和灵州广场为群众义务服务,理发43人次,量血压81次,同时对2户 “孤寡、空巢”老人进行慰问并为他们送去米、油等慰问品。3.5雷锋服务日活动,受到了XX市团委和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居民的好评,XX市电视台新闻观察栏目做了专题采访,展现了个私协会的良好形象。在市中心广场,XX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组织个体户会员1000余人参加了大会。

(六)崇兴镇进农村宣传受到农民欢迎

3月15日,根据XX市3.15宣传活动安排,组织工商、消协、质监、烟草、药监、农业执法等部门来到崇兴镇,利用崇兴集日,开展农资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和为贫困户赠送农资产品活动。XX市崇兴小学组织100名6年级学到活动宣传现场进行体验,工商执法人员给学生们讲解识别真假商品知识,盗版字典的危害,枪的危害。带队老师通过现场教学和对本校一名学生因为玩耍枪而造成眼睛伤害案例讲述,使参加体验学生对远离假冒伪劣商品和危险玩具枪有了新的认识。宁夏农利达农资有限公司为崇兴镇韩渠村10户贫困户捐赠了复合肥10袋,受到群众的好评。

(七)加强值班,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3·15期间,XX市工商局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从3月14日至3月15日,市局12315中心以及各局包括基层工商所,从早晨8点到晚上10点安排工作人员值守,切实保障了“3·15”期间专线电话以及12315网络系统的畅通。值班期间,局12315指挥中心和各工商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听消费者的咨询申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积极接收区局12315中心分派的申诉举报,迅速在第一时间上报处理结果。据统计,3月14日、15日两天,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3件(申诉2件、举报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49元。

五、几点体会

一是政府支持的好。

20xx年2月25日,XX市工商局、消协上报的“3.15”宣传活动方案,经市政府常委会通过,再次以市人民政府文件下发全市相关部门执行。这也是XX市政府将“3.15”宣传活动方案以政府“红头文件”连续下发的第10个年头。人大副主任主持动员会,这是灵武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活动动员大会第一次。四套班子领导参加3.15宣传动员会,参加主题活动签名,参加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揭牌,参加环保手提袋发放,到现场参加宣传咨询中都是第一次。

二是工商部门协调组织的好。

在政府文件下发后,XX市工商局根据政府的“3.15”宣传活动安排,积极主动协调各有关成员单位,帮助协调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使各单位都能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有条不紊的开展好宣传检查工作。

三是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的好。

成员单位配合默契,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宗教局、老干部局、关工委都是第一次配合搞3.15宣传活动。这些单位在配合组织活动中亲自参与,相互支持,使宣传活动都能按原计划达到宣传和培训效果。

四是社会(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各界参与支持的好。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由于政府重视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今年XX市举行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活动动员大会不论是人数,还是参与的领导之多均超过往年。企业、商场、服务窗口、消费者主动要求参与的人数也创下新高。

五是消协社会监督作用发挥的好。

XX市消费者协会在XX市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政府部门和理事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和积极支持下,在各企业、学校、商场、广大消费者和各新闻媒体的支持下,依照《消法》赋予的七项权利,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扩大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最大程度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使XX市消费纠纷出现了逐年下降的喜人局面。

篇1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第一部分:

活动目的与意义:

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3。15为每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至今已经过了10几个年头。10几年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来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权益部作为一个以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为宗旨的学生组织,借这一契机,围绕“信心 科学 消费”为主题,通过组织活动向广大学生宣传相关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扩充同学们维权知识,方便同学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得以反映,及时帮助同学解决。

第二部分:

活动过程:

(一)前期准备:

1。 收集关于校内连锁超市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整理相关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的材料,及筛选权益部上学期的成果照片集;

2。 查找相关的消费视频并设计现场知识问答的题目;

3。 针对活动所需的横幅,宣传单,奖品等,在权益部的努力下,“超兴旺”超市倾情赞助了本次活动;

4。 联系校电台,通过校电台在3月11日至3月13日三天于全校进行宣传;

5。 制作两张宣传海报,与成果照片集一起张贴在院门口的展示及活动当天的一区展板上;

6. 在经过分团委的前提下,组织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开会,通知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活动当天:

1。 3月14日11:00至13:00 ,我们分别在一区,三区广场开展活动,现场分发问卷调查,并设投诉点当场接受投诉;

2。 3月14日19:00至21:00,我们于文1—404播放消费视频,并进行消费知识竞答。我们还邀请到了主席团成员俞江明,张海玓,王沁与现场同学一起观看。

(三)后期活动:

1. 整理相关调查数据,采访和投诉的结果;

2. 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向他们反映并解决问题;

3. 将此次活动的总结及成果在院报上发表,并通过校电台在学校

内展示部门的成果。

第三部分:

活动的自我评定:

(一) 值得肯定:

1。 权益部的所有成员(分成各个小组),在活动方案提出

到实施的半个多月里,每个小组各司其职,协调工作,从而为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 我们定期召开例会,每个小组汇报本阶段自己组的工作进

展,并商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3。 本次活动所需大部分的经费,横幅,奖品等,权益部自己拉赞助,成功取得了“超兴旺”的友情赞助;

4。 印制的595份问卷调查在活动当天高质量的全部完成;

5。 所选的视频能够联系当前时态,对大学生而言具有较大的意义;

6。 提供投诉平台,使得同学们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总结末附上此次活动收集到的投诉问题)。

二)不足之处:

1。 白天的活动:一区,三区广场的人流量考虑欠佳,导致一区三区问卷调查的份额分配不妥;

2. 晚上的活动:

①。 知识竞答,猜价格等环节举手回答的人过多,没能保证坐在靠后的同学有较多回答的机会;

②.对于现场的气氛考虑欠佳,尤其是猜价格环节,现场的秩序有点乱;

3。 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 改进措施:

1。 细节之处尽量考虑到位周全,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2。 到宿舍分发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

第四部分:

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的举办,“消费权益与义务”这一概念在同学们的心中得到了更好的诠释,也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的重视与了解,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风貌。根据收集到的投诉问题,我们会尽量帮同学们解决,使得同学们有个更好的消费与生活的环境。

此次“3。15”系列活动的开展整体上而言是成功,虽然还存在缺点,但是我们会及时改进,增长经验。权益部在本次活动中获益匪浅,相信权益部在今后的活动中会做得更好!

篇1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篇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篇16: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消费知识,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县政府决定,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3月15日(星期三)9:00至12:00在县城礼乐广场和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楼前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1.采取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组装宣传车、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药品管理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对与广大消费者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生活用品及涉农商品等物品,进行真伪识别,开展现场咨询,现场教授消费者商品质量知识,帮助群众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3.通过12315投诉热线和现场受理形式,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反映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案情简单的现场予以处理,案情复杂的登记在案,进一步调查了解,限期处理,并及时答复消费者。

4.组织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开展形象展示活动,为企业提供一个宣传自我、互相交流的平台,展示我县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部门单位职责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受理消费者投诉,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规咨询服务,展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商品,现场向群众讲解识假辨假方法及安全消费知识。

2.县农业局:负责宣传《种子法》等有关法规,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版面、种子样品,引导群众正确识别种子真伪。

3.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宣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法规,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县卫计局:负责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疾病疫情预防救治及合作医疗有关知识,现场答疑解惑。

5.县物价局:负责宣传《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6.县法院:负责做好《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涉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为群众答疑解惑。

7.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和活动现场交通管理工作。

8.县住建局:负责宣传《建筑法》、《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房屋维修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联系天然气公司宣传《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负责活动现场各单位宣传点占用场地的划定及协调配合工作。

9.县烟草专卖局:负责宣传《烟草专卖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咨询服务台,展览假冒卷烟,引导群众正确识别假烟。

10.县盐务管理局:负责宣传《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设立咨询服务台,引导消费者正确识别加碘盐。

11.县电信公司:负责宣传《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12.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宣传《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开展服务,宣传移动电话的有关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

13.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宣传数字电视有关消费知识,设立咨询服务台,散发有关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

14.县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统筹安排,搞好服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组织好省市著(知)名商标企业和名优企业展示活动。各相关单位和各商场、超市要在门前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营造气氛。有宣传咨询任务的单位要及时落实人员,结合各自职能,按照区域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版面,由领导带队,组织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与,准时开展活动。

2.现场宣传咨询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宣传咨询工作,耐心解答消费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活动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按指定的区段设置宣传咨询台(桌椅自带),活动结束后方可撤离。

3.活动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对消费者现场投诉,能解决的要当场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要登记清楚,及时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要通过宣传,使广大消费者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维权的自觉性。同时,要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商品质量知识,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促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17: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突出“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以宣传消费政策、提供消费咨询、引导科学消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消费维权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纪念活动。

组 长:林志斌

副组长:李 军

成 员:各工商所长(消协分会长),市局各直属机构、股、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长市消协,徐志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7033315、7035024

三、活动内容

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开展十项活动,使我市3.15纪念活动丰富多彩。

(一)召开天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七次政府办公会议暨消协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聘请名誉会长、增补和选举常务理事等,研究部署我市XX年3.15纪念活动的开展。

(二)举办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新闻发布会。宣传中消协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消费与安全”,向社会公布我市3.15纪念活动方案,发布XX年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投诉热点。

(三)开展诚信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得滁州市XX—XX年度诚信单位的企业进行表彰。

(四)开展消费约谈、通报活动。分别召开家电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邀请XX年被投诉较多的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将投诉热点、处理情况向企业通报,促进企业强化自律意识,积极做好整改,主动维权。

(五)开展法律宣传“五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

(六)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举办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由市场规范管理局组织实施)

(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作为检测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八)开展汽车品牌服务调查评议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汽车企业和汽车销售商的用户意识和服务意识。

(九)举办大型街头宣传活动暨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成果展。3月15日市区与镇(街)联动,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业参加。在天长老市政府广场繁华地段设置主会场,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设立分会场。邀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指导。

(十)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于3月15日当天,ji中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协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畅通工商、消协等部门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维权合力。

(二)要结合当地实际,形成特色。既要热烈隆重,突出重点,又要广泛参与,注重成效。做到“五个结合”即:宣传消法与宣传年主题相结合、城市的消费升级换代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农村与“红盾护农”相结合、城乡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上下声势与效果相结合。

(三)要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大造舆论声势,优化消费环境,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宣传年主题,曝光典型案例,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要制定活动方案,保证活动圆满完成。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期间,特色活动、典型案例等要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宣传,扩大影响。

(五)认真及时作好总结。请各单位认真做好3.15活动总结,于3月17日前将3.15活动总结、统计报表、图片资料等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上报天长市消协。

篇18: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市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