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读狼图腾有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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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一读狼图腾有感心得

关于初一读狼图腾有感心得1

周穆王伐畎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汉书·匈奴传》

读完《狼图腾》,心灵受到强烈的震撼。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因为它的厚重,它的不可再现。如果不是这本书,狼,特别是蒙古大草原的草原狼,就会像暗物质一样,漂浮在宇宙里,漠视人类的无知与愚昧。

几千年来,中华文化中对狼的误解与偏见根深蒂固,畏狼如虎,憎狼如灾。中华文化中有着太多太多对狼的议论。在这样的时代里,能读到一本以狼为主角的书,实在是幸运之及。感谢本书的作者姜戍先生。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也与狼缠绵过,并与他亲爱的小狼共同患难经历了青年时代的痛苦的精神游牧。蒙古狼带他穿越历史的千年迷雾,径直来到迷雾的中心。

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和楷模。狼的智慧与尊严、狼的团队精神与家族责任感,甚至狼的死亡,都是伟大的。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于狼的崇拜以及狼嚎、狼耳、狼眼、狼食、狼烟、狼旗……有关狼的种种细节,无一不使人沉迷其中,引发人类深沉的思索与研究。

狼还有着高超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以草原狼图腾精神武装的蒙古骑兵以区区几十万人创造了世界历史上最大版图的蒙古帝国草原狼及草原狼的精神影响一代又一代的草原人民。如果没有狼,就不会出现世界上最虔诚信奉狼图腾的古老而伟大的民族。

狼是草原和草原人民的守护神。那些精灵一般的草原狼会随时呼啸而过,它的每一次侦查、布阵、伏击、奇袭的高超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巧妙利用;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狼的一切一切,无不联想到人类的无知与愚昧。历史上的狼图腾精神征服了无数的游牧民族,而无数的游牧民族又是那么的崇拜狼图腾。

蒙古歌唱家腾格尔先生说:感谢“狼图腾’。它让我读出深沉、豪放、忧郁而绵长的蒙古长调与草原苍狼的幽怨、孤独、固执与亲情都是悲壮的勇士面对长生天如歌的表达,是献给《天堂》的伟大母亲最美的情感,最柔弱的衷肠,最动人的恋曲……

感谢古老而伟大的游牧民族,传承和发扬狼图腾这一精神。感谢《狼图腾》一部因狼而起的哲学大书。虽然狼群已成为历史,草原已成为回忆,游牧以彻底终结,就连狼在蒙古草原上的留下的最后一点痕迹———那古老的狼洞已被黄沙掩埋,但留给我们的是享之不尽的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关于初一读狼图腾有感心得2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图腾·小狼小狼〉。它写的是小狼的一生,你听我慢慢道来。

小狼的一生不在妈妈的陪伴下长大的,它是被一个北京的学生——陈阵掏狼崽时淘到的。那时,窝里有七只狼崽,因为陈阵对狼有兴趣,就在七只狼崽中选了一只最壮实的养着,其它六只狼崽全部被抛上了腾格里,小狼的一生就这样开始了。

陈阵把小狼放在粪箱里,然后挖了一个半人高的坑把小狼放了进去,起初小狼在坑里爬来爬去,慢慢小狼适应了周围的环境。

前一年小狼的生活过得无忧无虑,吃狗奶,喝肉粥,过的可幸福了。可有一次迁家的时候,小狼犟着不走,被迁伤了脖子,陈阵马上一大块带着云南白药的肺让小狼吞了下去,可小狼吃了药后病情并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了。过几天,小狼终究支持不住,死了。

陈阵在小狼死后一年来到那个曾今淘狼崽的洞前拜祭。然后默默流泪……

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动物,不要欺压它们。我读了这个故事为小狼感到伤心,这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失去了,我觉得人和动物之间是平等的,要和和气气,这样我们的世界才是美丽的!

关于初一读狼图腾有感心得3

有一些书是你非常感兴趣,自始自终都兴致勃勃,手不释卷;有一些书是你刚开始看的时候非常感兴趣,越看越无趣,而最终放下,还有一些书是刚开始无太大兴致,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但后来竟看的如痴如醉。《狼图腾》就是这样一本书。

姜戎的这本书独辟蹊径,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展示了蒙古草原的生存环境。以前,我从未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总以为把“北大荒”变成“北大仓”那是多好的一件事。作者让件事。作者让我们看到了事物的另一方面。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教育。

上学前,我们的孩子是各式各样的:圆形的、方形的、三角形的……可是经过学校的教育,最后都变成无棱角的,一个形状了。他们很乖,很懂事,不会反抗。真的就如同作者笔下那些乖宝宝似的小绵羊。慢慢地在中国所崇尚的儒家,大儒文化的熏陶下,与世无争,中庸之道,一味退避,一点点气概都没有,在现实中陶醉,就像行尸走肉般,完全没有了自我的精神。那狼来了怎么办,给它吃掉左腿后再将右腿伸过去吗,所以,一个曾是中国附庸的日本才能侵略中国吧。这样的成长起来的未来的栋梁如何能担当国家的大任呢?

还有我们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中,宝塔型的家庭结构把小皇帝、小公主“惯、宠、溺”成温室动物。作为班主任老师我时常受到家长这样的电话:老师,家居住较远,能不能不安排我们孩子早晨值日?孩子听课不专心,可不可以往前调一调座位?可怜天下父母心,却不知如此温室的花儿,怎能耐得住风吹雨打?

思想决定出路,奴性的教育思想是教育不出强者。我们的教育思想需要强硬,需要狼性些。我们不愿意看到书中描绘的:狼在羊群中吃羊,其他羊都是默默地吃自己的草,或者无声地注视着这些;我们希望看到百舸争流、海燕翱翔大海,更希望看到风雨后彩虹。

关于初一读狼图腾有感心得4

这个假期,我再次的拜读了姜戎先生的《狼图腾》这本书,《狼图腾》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追求关注和焦点。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故事以狼为主题,写出了当时的环境,展开了由几十个有连贯的“狼故事”。但是整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作者所描写的关于狼性的思考。狼抓黄羊有绝招。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这会儿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涨了,狼找到机会就冲上去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簸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只有那些机灵的黄羊才会忍痛割爱,半夜起来撒尿。那些取得温暖的黄羊,也正是死的最惨的羊。在我看来,狼,是天生的猎人,它们有韧性,有耐性。不管等多长时间,只求最后的成功狩猎,这总比抓不到强把?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关于初一读狼图腾有感心得5

一路读来,几番停顿,终于将这部50余万字的庞然大物拿下。从文学作品的感染力上讲,自是兴味索然,几无所获;若从历史与哲学思考方面讲,则是收获颇丰,受益匪浅。

全书的核心论点是“狼性”必然战胜“羊性”。之所以称之为“论点”而不是“主题”、“主旨”之类,还是因为把它看作了别样脸面的学术论文。作者经常跳出来酣畅淋漓地讲上一番,大段大段地讲,甚或几页几页地讲,全不藏匿他要表达的主题,不满足于将主题隐于人物塑造或是情节的铺排中,那样太累,作者或许不擅此道。总之,小说讲述的故事,只是“论文”的一个个论据而已。

书中的故事不可谓不丰富,不可谓不精彩,作者讲故事的本领也差强人意,情节描述确是细致入微,让人如临其境。可是,最致命的'一点是,统观全书,这一固连串的故事却构成了一种松散和沉闷的交响曲。《红楼梦》的“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境界自是连想也不敢想了,即便是长篇小说之最基本要求如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的合理安排,也无从谈起。对,高潮,全书没有高潮,从而便没有精心为高潮而作的铺垫,读来无跌宕起伏,无峰回路转。“文似看山不喜平”,小学时就熟悉此语,我今天进一步加深了对它的理解与感悟。

作者的学养无庸置疑,作者体察事物的能力无庸置疑,甚至作者刻画场景的文字功底也无庸置疑。此三者对一个小说作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还有更重要的,尤其是对长篇小说作者而言,尤其是对长达50余万字的长篇小说的作者而言,这,就是驾驭鸿篇巨制的能力。鲁迅终其一生未写过一个长篇,甚至中篇也写得极少,给读者留下了永远的遗憾。他自称缺乏驾驭长篇的能力,我们可以说他是虚怀若谷,但也许我们还可以说他是有自知之明的智者。

窃以为,姜戎先生正是缺乏这种驾驭能力。因此,他倾半生心血而作就的大书《狼图腾》虽然毫无疑问可以称为一部好书,但离“优秀长篇小说”的标准,还有一段距离。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

说它是一部好书,原因上面已经谈了几条,没有说到的还有作者极度认真的态度和深沉的忧患意识。不管你是否赞同作者的观点——比如我,就并非同意他的全部观点——你都不能不被他对中华民族深厚的感情、对民族出路深深的思索、对民族劣根性深刻的认识所打动。基于此,我愿推荐你阅读此书,前提是你有足够的空闲时间,你有平和而不浮躁的心境,你有探寻作者所关注命题的兴趣。三者缺一不可。

篇2:初一读童年有感500字

今年暑假,我拜读了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读后我思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深深为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悲惨的遭遇而痛心,又为他的坚强而感动。

故事主人公叫阿廖沙,他三岁时一场大病后失去了父亲。于是跟随着悲痛欲绝的母亲投奔外祖父。暴戾、专横外祖父经营着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在外祖父家生活,并不如意。阿廖沙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两个自私、贪得无厌,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舅舅也歧视他。他还要承受表哥们的欺负和责骂,同学们的异样眼光……在这样恶劣、恐怖的生活环境中,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艰难地生存着。

之后,阿廖沙离开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坚强地熬过来了。有诗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阿廖沙虽然改变不了自己的生活环境,但却把苦难当作一种人生的磨砺,锤炼了自己。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痛苦的,和他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彩色,幸福的。我们每天都在父母的呵护下,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地幸福生活,我们没有烦恼,生活无忧无虑。有的还是“小皇帝”、“小公主”,只要生活中稍有点不顺心、不开心,就会让父母等长辈忙活一阵子。只想着依赖父母,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却忘了要学会自己长大。是《童年》呼醒了我,教会了我。我应该像阿廖沙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苦难,使自己茁壮成长。回首往事,我要摈弃任性自私,珍惜现在,我要自强不息,展望未来,我要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篇3:初一读童年的心得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我生活为原型的自传体小说,由于是亲身经历,所以读来便觉得感情分外真挚。它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的生活,从“我”跟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寄人篱下写起,再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那些年里阿廖沙曲折起伏的童年生活。

“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这是阿廖沙对自己那位善良、勤劳的外祖母的评价。但阿廖沙的外祖父却贪婪而残暴,是阿廖沙童年里最为黑暗的记忆。身处这样的黑暗当中,阿廖沙却依然正直勇敢,他善良的外祖母以及他所遇到的那些正直之人的引导固然功不可没,但我认为,阿廖沙本身的品质也是同样重要的。试问,如果不是阿廖沙本身就向往光明,那么他如何能在如此阴暗的环境下生存,却出淤泥而不染?如果不是阿廖沙本身就心存光明,那么外祖母与那些正直之人再多的感染与引导又有何用?

正是阿廖沙本身“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精神,他才能够在黑暗中觉醒,不断地向身边的光明学习、靠近,进而成为一个善良、正直、勇敢、充满光明的人。

阿廖沙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需要去学习的吗?生活中,总是有很多人在做了某些错事、染上某些恶习时,理直气壮地说“谁谁谁不也一样么”,或者是“某某某带坏了我”,却从来就不追究自己的原因。假如自己不愿向那些人学习,谁又能能强迫你呢?之所以说别人如何如何,只不过是为了掩盖内心的一丝心虚而已。如果能坚守自己向往光明的本心,再多的黑暗又岂能阻挡你对真和善的向往!

篇4:初一读《圆明园的毁灭》有感

初一读《圆明园的毁灭》有感

周一,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圆明园的毁灭》。我读完后无必愤怒。

圆明园的毁灭是祖国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是世界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损失。圆明园位于北京西北郊,曾经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艺术馆。但是在1860年英法联军逼近北京,咸丰皇帝出逃,英法联军进入北京,洗劫了圆明园。10月18日、19日,3000多名侵略者奉命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了三天,我过这一园林艺术的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就这样化成了一片灰烬……

这些可恶的土匪这样还不够,又逼清政府签下《北京条约》,增开天津为商埠,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赔偿军费增至800万两白银。

他们恶行激怒了我:你们如此无耻,不怕天下的人耻笑吗?我告诉你们,我们中华民族并不弱小,我们的“神舟八号”已经升上了太空,以后还有更先进的“神舟九号”、“神舟十号”呢。我们国家的水稻你们难道没有吃过吗?

今天,在天空下,在黄土地上,那些残留的石柱好像在提醒炎黄子孙:落后就要挨打!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为祖国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努力学习吧!

篇5:初一读雷雨的读书心得

关于初一读雷雨的读书心得1

一口气看完《雷雨》后我心情着实激动了一阵子,可能是近来沉湎于《理想国》等让人脑抽筋的学术著作,而少看文学作品的缘故。初中时便想看这部书,因为当时“中学生必读课外读物”之类的书目上总有它的名字。可我竟一直没看,或许是因为我对戏剧不怎么感兴趣。看莎士比亚也会因为那些繁冗的抒情长段而厌烦(当然,也有翻译的影响)。

不看戏剧的原因之一,是里面的场景布置等段落时时提醒我这只不过是一出戏。《雷雨》也不例外。读到一半时我便想,四凤一定会死,尽管我不愿意她死。因为她是全剧中最无辜,最惹人怜的人物。安排她的死,既符合她的命运(即剧情的.发展),又定会造成极好的悲剧效果。结局也不出所料,只是没想到死的是三个人。周萍是我一直觉得最难演的,因为他身上集中了太多的矛盾,他是个悲剧人物,却不易获得观众同情。后来读曹禺的序时,发现他也这么认为。

我向来不晓得怎么写书评。以来我实在没有那种冷静地读书,然后站在批判的立场上客观地分析作品的能力。读完一本书通常我只能体会一股模糊、激动、复杂的情绪,笔头想写什么却写不出,闷头一睡第二天心情平静又重新开始读另一本书了。二来我觉得读文学作品嘛,能进入到作者的情感,不求甚解也就够了,不喜欢那些像高中语文阅读题一样的分析、解构作品的评论家,更瞧不起豆瓣上一些故作高深的言论。也因为这个原因,我素来对中文系似乎有一种偏见。我觉得中国文化里就讲究一个“悟”字,多读多背多思就是了。正如作者所说:“我对《雷雨》的了解,只是有如母亲抚慰自己的婴儿那样单纯的喜悦,感到的是一团原始的生命之感。”“我很钦佩,有许多人肯费了时间和精力,使用了说不尽的语言来替我的剧本下注脚。”

最让我喜欢曹禺的,是他序里的第一句话:“我不知道怎样来表白我自己,我素来有些忧郁而暗涩。”这让我想到朱自清的“热闹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以及那一代的文人们。

最后小小地自豪一下,《雷雨》是曹禺在南开读书时开始构思的。

关于初一读雷雨的读书心得2

写《雷雨》时,曹禺还只有23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吧,所以才会如此彻底地披露出封建时代中国家庭内里的不堪,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结尾,短短一天之内,两个家庭,八个人里,一下子死了三个,疯了两个。该赎罪的死了,可无辜地盼望着美好事物的人,也死了。一切的源头,或者说,最该死的那一个,却健健康康地活着,贯穿了整本书的始末。这样的情节,恐怕也只有23岁的曹禺,才写的出了吧。

书的最前面,有学者写的序;最后,有曹禺自己写的后记。这两篇小文章里都提到了书中的'各个人物,无一例外的,周蘩漪最为他们所倾心。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看来,天真无辜的周冲才最令人感叹,他向往着美好,但在那样一个家庭里,他无法去追求美好,他不能像鲁大海一样,有那么激进的精神,他毕竟是周公馆的二少爷。他也太天真,他想当然地幻化出一个美丽的、无瑕疵的世界,并认为这世界真实存在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在最后幻想破灭时,茫然不知所措,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令人惋惜。

其他的人物,例如周萍,几乎令人爱恨交加。他犯下了错误,他也愿意去改正,可他又在不知不觉中犯下了更大的错误,在最后认清四凤是他的妹妹后,他该是恨透了自己吧,那一声枪响,也许是他赎罪后的叹息。四凤,她同她的母亲一样,有着刚烈的性格,这种刚烈又不同于周蘩漪,蘩漪几乎是病态的,她爱就爱到骨子里,恨,也要恨得彻头彻尾,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四凤不同,她很年轻,她没有蘩漪那么疯狂,最后的死亡,也只好是她的归宿。

看完《雷雨》,不知该做什么评价,只好这样胡乱评了几句,抒发一下内心的不安吧。

关于初一读雷雨的读书心得3

要写《雷雨》读后感,所以又再仔细读了一遍,忽然觉得自己粗鄙浅薄,又何德何能对其指手画脚,品头论足的。自愧与崇敬之心油然而起。可还有另外一种情绪,却也不得不说的,那就是对繁漪的认同感与佩服迷恋之情。

《雷雨》有八个人物,他们在一起痴缠纠葛,从不曾想到放手。他们盲目的争执着,泥鳅似的在情感的火坑里打着昏迷的滚,用尽心力来拯救自己,而不知千万仞的深渊在眼前张着巨大的口。他们正如一匹跌在了沼泽里的马,愈挣扎,愈是陷落。周萍悔改了“以往的罪恶”,他抓住了四凤不放手,想用一个新的灵魂来洗涤自己,但不自知的犯了更可怕的错误。繁漪却是个最令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疑的踏着艰难的老道,她抓住了周萍不放手,想重拾起一堆破碎的.梦,救赎自己,但结局终究是引向死亡。

爱恨分明,不是恨便是爱。特别极端的一个人,却也另现实中的我们有深深的认同感。现实中的我们,内心的另一个隐面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只是,我们不如繁漪勇敢,没有她那样火炽的热情,强悍的心。她敢冲破一切的桎梏,可我们不能,我们想追求,不顾一切,但那在梦里都很难实现。是现实的仁慈还是残忍,我弄不懂。我可以做的,却也只有替软弱的自己哭泣。那个性格如雷如火的女人,生活已是这样,却心比天高。热情原是一片浇不息的火,而上帝偏偏罚她们生长在枯干的沙土。

我为繁漪着迷,可我却做不到她那样,只能在这红尘之中长长的叹息一声,又继续写我的读后感而已,终有一天,终有一天,那时,又是怎样一番境遇呢?

关于初一读雷雨的读书心得4

《雷雨》的开篇就已经注定了故事是一个悲剧。向众多同一时期的作品一样,作者通过小说所要表达的是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许多劣性在一个人物身上得到细腻的刻画和充分的表现。

《雷雨》中的两个家庭八个人物在短短一天之内发生的故事,却牵扯了过去的恩恩怨怨,剪不断,理还乱。剧本以扣人心弦的情节,简练含蓄的语言,各具特色的人物和极为丰富的潜台词。如刀刃般在心弦上缓缓划过,那抖颤尔出的馀音,久久不能平息。

一天,却牵扯一堆往事,一个误会,道出一个秘密,却害死了三个人。这就是人生。拥有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么吥使人心痛?历史上这样悲情的故事说得上是久演不衰,类似的故事如此之多,在这背景下的牺牲者不计其数。硪想,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而已吧。同许多故事一样现实生活情况是故事的原型。在现今社会,人思想改变了非常多,女性变得坚强勇敢,不会再无声无息地受命运的压制。除了科技发达之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使时代向前跨了一大步。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之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然而硪门更需要的是懂得运用前车之鉴。

关于初一读雷雨的读书心得5

如果周萍或者四凤有一个人知道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那么这场爱情是不是就不复存在?如果周繁漪不是周萍的后妈,那么是不是他们就可以爱在另一个场角,做着与周家无关的事?

如果当初的周朴园娶了鲁侍凤,又或者这个周家的少爷没有看中这个丫鬟,那么这场伦理的悲剧是不是就不会产生了。

可是周朴园爱上了鲁侍凤,周萍爱过繁漪,然后又遇到四凤,他爱上了自己的妹妹,没有任何意料,爱情在他们面前,单纯得像张白纸。只是这张纸,一开始就被涂上了白的颜料,粉饰着无谓的太平。他们说,曹禺先生最爱的那个女人是繁漪,他把她刻画的深刻,虽然充满矛盾,但是她文弱、聪慧,对诗文有一定的爱好,她的骨子里有一股热情和力量,那是对那个社会的控诉。

这个名门嫁给的人不但没有快乐,却一步一步沦为了“疯子”。也许这对她来说是个好的结局,她和周朴园之间没有爱情,她是周朴园娶回来作为摆设的。

依然记得她在知道周萍爱上四凤以后,那个决绝撕裂的声音:“你记住,不要逼急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已经绝望的女人”。可是那个她的爱人,终究甩手离开,爱情留守的最后只剩下一个留恋与回味,可是命中的她是个决裂的女子,用她的方式维护自己的爱情。

篇6: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1

在此篇中,司马光提出了自己一个独到的人才观。他将人分为四类:第一类既有才又有德,叫做圣人;第二类既无才亦无德,叫做愚人;第三类有德无才,叫做君子;第四类有才无德,叫做小人。并且司马光认为,在没有圣人和君子的情况下,宁可用愚人,也不可用小人。因为小人无德,有能力去做成破坏性的事情;愚人虽也无德,但他的能力不足以让他去产生任何破坏性的影响。智氏家族的灭亡就说明了这一点。

在春秋末期的晋国,存在六大家族(六卿),即范氏、智氏、中行氏、韩氏、赵氏和魏氏,范氏与中行氏被灭亡以后,智氏家族最为强大。

一日,智氏家族领袖智宣子荀申准备选择长子荀瑶作为继承人,家族中一个叫荀果的人反对,理由是:虽然荀瑶在各项技能方面都很优秀,但有一点不好,就是人品不好,“不仁”,这样的话他会恃着他的才能去做不好的事情,智氏家族终会在他手里灭亡。可惜智宣子听不进。

于是,荀瑶上台了,谥号智襄子。

一次,荀瑶请韩康子和魏桓子一起喝酒,在酒桌上当中戏弄了韩康子与韩相段规。族人荀国听说后,劝说荀瑶不可欺人太甚,小心别人作难报复。荀瑶说:“我没向他们作难就算好的了,谁敢来向我作难?”其狂傲可见一斑。

像荀瑶这种有才而不仁的人,因为实力强大,愈加不可一世,愈加贪婪。于是荀瑶先后向韩康子和魏桓子索要土地,二人迫于淫威不得不给,为了保存实力以等待时机合力反水。荀瑶当然很得意了,称心了,继续向赵襄子索要土地。赵襄子年轻气盛,说不给就是不给。以荀瑶的性格当然是怒了,于是率领着韩、魏两家差点把赵家给灭掉。这时荀瑶手下一个人提醒他说:“我看韩、魏两家胜了赵家不但没有高兴,反而面有忧色,您要对他们小心啊!”荀瑶不但没听进去,竟将这话直接告诉了韩康子与魏桓子,他的傲慢自大已经近乎愚蠢,完全没把韩、魏放在眼里。但这一来是对韩、魏打草惊蛇,他们在荀瑶面前表了忠心以后,立马联合赵家一起密谋反水。

韩、赵、魏三家平日对智氏的怨恨此时一并爆发出来,就如供水决堤,一下便将智氏军队冲垮,灭了智氏,分了他的土地。之后,三家瓜分了晋国,正式成为诸侯国,名列战国七雄。

所以说,才能是一把利刃,它在有德之人手中就能发挥好的作用,在无德之人手中就会产生破坏作用。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2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众多的史书记载了其浩瀚的历史,描述了国家兴衰,朝代更替的过程以警示后人。

《资治通鉴》就是其中一部著名的史书。它是由北宋著名史学家司马光主编完成。《资治通鉴》记述了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迄后周显德六年的历史。

通观全书,我认为人民的力量是最重要的,是最强大的,民为国家繁荣昌盛之本。中国历史上不乏许多强盛的大一统王朝,它们能一统天下,就足以证明其强大,但也有一些存在时间非常短的大一统王朝,那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些王朝迅速灭亡呢——就是人民。

细读之后不难看出,这些王朝的君主都不重视人民,他们加重人民的徭役与赋税实行苛政,暴政,他们肆意敛财,挥霍无度,穷兵黩武,使无数百姓失去土地,失去家园,走上造反的道路,这个国家也迅速覆灭。

但中国历史上也不乏长久强盛的国家,他们屹立数百年而不倒的原因也是人民。他们实行轻徭薄赋,与民生息,注重节俭的政策。他们还鼓励人民积极生产,粮食的储量也就多了,国家日益强盛起来。

唐太宗曾经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就如同人民而舟就是国家。若是统治者重视人民,让人民过得幸福,富足,那么国家也就会更加强盛;反之,国家就会被人民所颠覆,走向灭亡。

宋朝时期,欧阳修,苏轼和范仲淹都有一种“民本”思想,也正是因为这种思想,宋朝的君主们较为重视人民,而宋朝也延续了几百年。

当今的中国和共产党也十分重视人民,建国之后,实行土地改革,将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改革开放时期,党和国家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分田包产到户,给了农民生产自主权,再次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开始富裕起来,而国家也日益强大。

孟子一直主张: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而这也正是一个国家想要富强所必须遵循的思想。现在的中国应更重视人民,才会越来越富强!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3

有些惭愧的说,作为一个大学生,我居然没有怎么仔细阅读过中国的历史,一直都无法由衷的感触些什么。但当我通读过《资治通鉴》后,我发现心中竟不住的汹涌澎湃。那些历史情节,仿佛历历在目。

盖世英雄陈汤,率领远征军,在首都长安遥远的西北,在距离三千四百公里外,中亚巴尔喀什湖西南,击斩匈奴郅支单于,砍下人头,向中央献捷时,指出:“胆敢冒犯强大中国的,距离再远,也要诛杀!”豪气上干霄汉。

千年之下,我们仍听到这个声音,为之热血沸腾。英雄们为了解放,为了和平,揭竿而起,奋勇抗敌,其精神可歌可泣,永垂青史。匈奴汗国最终向中国臣服,并不是全因为中国有此力量,更关键的是匈奴内部分裂。而这再一次向历史证明:一个不能团结的国家或族群,必然衰弱。匈奴如不分裂,郅支单于的人头,也不会悬挂高竿。

然而当中国前程似锦的时候,我们的君王们开始享受起衣食无忧的奢侈生活。在荒淫无度的生活背后,浮现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暴君,昏君还有那些腐朽的伪善的爪牙。他们的残忍,他们的自私,让我汗颜;百姓的呻吟,百姓的嘶喊,让我触目。于是人们在乱世中学会可自救。

中国帝王被杀,不自杨广开始,但杨广被杀,却是人民自救——聚众起兵、反抗暴政的结果。也是历第一次,人民自救转变为官员和军人自救的结果。杨广能力的高强,使人惊骇,他只用短短十三年时间,就毁灭其父杨坚建立起来的富庶强大无比的帝国,而且只用更短的五六年时间,就能迫使忠心耿耿的猛将勇士反叛,没有人能做得到这些,而杨广却做到了,他的奖状是一条绞绳。

每次政变,都引起屠灭三族的惨剧;每次兵变,更是死人山积——寿春一连发生三次叛乱,几乎空城。诡诈、残忍、勾心斗角,遍地是血。然而,那些不成才的野心家,只看到荣华富贵,却看不到血;只看到自己如锦的前程,却看不到人民苦难。今天还是炙手可热的神圣人物,明天霎时间变成国家蟊贼,全家斩首,还把千万无辜的男女老幼,也带入刑场。官员的尊严靠赤裸裸的军事力量维持,是和非、对和错,全看你是胜是败?人性急剧堕落,种下未来更悲惨命运的基因。

面对暴君的暴行,我们如果沉思,会忽然间汗流浃背。因为,如果换一下位置,我们真的可能就是他!这是多么可怕,权力能改变人性、扭曲人性、消灭人性,喝了不受制衡的权力的毒酒,美女都会变成青面獠牙,何况本来就有一颗邪恶的心灵,我们痛恨他们之余,还为他们痛惜:为什么让他们服下这种毒酒!

真的感谢司马光先生,假使没有《资治通鉴》,时到今天,恐怕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能提供一个轮廓;作为一个读者,我是何等幸运。问题是,读史者的幸运,不一定是造史者的幸运,甚至往往是造史者的悲哀。因为我在这里听到了太多官员的假话谎言,和太多人民的哭声喊声。这就让我在缅怀历史的同时,也该从中学到些教训,不让历史重蹈覆辙。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4

资治通鉴这本书通过记录一些明君贤臣的事迹,简单明了又不失生动地告诉大家,清廉,正直,刚强,宽厚,忠诚,信义,执着等,这些古人所具有的品质。这是品质,在今天仍然可贵,是我们人生路上所不可缺少的。

下面我就来说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件事。

战国是一个崇尚诡术的时代,百家辈出,然而成本最低,效率,杀伤力的还是反间计。反间计有很多的表现形式,然而其无一例外的针对了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多疑)。何人不疑,何况国君,寡人寡人,说的就是无倾腹相交之人啊。因为敌人和小人的反间,最令人惋惜的还是魏,魏据中原之地,富庶傲视诸侯,如果能留住吴起和孙膑这两位战国时期最伟大的军事家,又何愁霸业不成;损失最惨重的还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北略中山,治胡地,使赵成为战国末期能够和秦抗衡的国家。然而长平一役,赵为范雎反间,以赵括代廉颇,以至四十万大军为秦坑杀。有太多的史实和反间计联系在了一起,可以肯定的是,它将继续挑战人类最脆弱的部分。因为信息永远不可能是完备的,人性永远是多疑的。

还有一点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商鞅变法。以刑名之学变法,手段太残酷,积怨太深。他在渭水旁边处决囚犯,染红了整片渭水。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得到太子虔和贵族的支持。秦孝公一死,商鞅就被车裂灭门。“得人者兴,失人者崩”,今日中国要推行各项改革,亦应徐图缓进,毋操之过急。再来说说唐太宗,唐太宗是个明知且有远见的皇帝。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光知吃饭,不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稼穑之艰难,就不会珍惜粮食,就会大吃大喝,就会忘记劳动者的血汗,久而久之,则

饭不常也。你只知骑马,加鞭快马,不知道喂马,不知道让马休息,不知疼马,则不能久乘之。不错,你一时比那些让马休息的人快了一些,可是你忘了,你的坐下骑已经气喘吁吁,快渴死了,饿死了,累死了,它不会把你驮到目的地的。君犹舟,民犹水,水可载舟,也可覆舟。当权者不知爱护百姓,当头头的,不知关心下属,则危在旦夕。这也就清晰明了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

小至一个人,大至一个国家,《资治通鉴》里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比较的典型,望大家有时间都来读一遍,从中了解我国的历史,从历史中学到做人乃至治国的道理。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5

一部《史记》,记载了四千多个人物,其中重点描绘的有一百多人,上至帝王将相、皇亲国戚,下至商人、平民、妇女、倡优。一个人就是一部书,从这些个性鲜明的典型人物身上,我们可以读到很多东西。伯夷、叔齐的积仁洁行,屈原的以身殉道,勾践的卧薪尝胆,残忍的吕后,狡诈的刘邦,阿谀逢迎的叔孙通、公孙弘……其中人性的善恶美丑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它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如何处世。其二,认识社会。“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今天我们缅怀历史,更主要的是要从中“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确立自己的价值观。黄帝汤武所以兴,桀纣二世所以崩的治世之道;盛极一世的秦始皇临终竟与鲍鱼为伍的惨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史记》不仅为我们展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这三千多年的历史舞台,同时也是我们了解当今社会的一个小窗口,它对我们今天的治人治国仍颇多启迪。其三,掌握一点读书、做学问的方法。《史记》的完成是时代的产物,同时又与司马迁个人的努力分不开。司马迁十岁时就能诵读《左传》、《国语》、《世本》等古代典籍,后又受业于今文学派大师董仲舒、古文学派大师孔安国。通过多方的学习,司马迁掌握了丰富的历史人文知识,成为一名融贯古今的大学者。二十岁以后,司马迁离开家乡,壮游全国,前后十几年间,足迹遍及大江南北。这,不是纯粹的游山玩水,而是以访寻历史文化遗迹,收集历史资料为目的的学术田野工作。每到一处,他都认真细致地向当地人民了解情况,实地考察,确保其著作的真实性。“读万卷书,行千里路”是司马迁在学术工作上的真实写照,这两点对于今天的高中生来说,尤其重要。

这三点的学习,不是几个实词与虚词的精讲所能穷尽的,也不是几篇课文,几节课的选修就可了事的。对生命的感悟,对经典的阅读,对自由精神的追求,这是一辈子的事。 “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司马迁成一家之言,是为了让后人引以为戒,明善恶,辨是非。同样,我们今天读史,不是为了考试,不是为了装点自己的门面,而是从大师那里汲取精神养料,获取如何生,如何死的永恒之物。

当然,教无定法,关键是头脑中要有这样的理念。以下所述教学实施方式只是一些初步的设想。

孟子曰:“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孟子·万章》)了解司马迁生平,以及他所处的社会大环境,这应是让学生走进《史记》的第一步。然而,在司马迁头上高悬着太多耀眼的光环,“世界文化名人”、“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这样的头衔只能让人心生敬畏,拒之于千里之外。如何将司马迁还原为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知人论世还只是阅读经典的初始阶段。除此之外,我们可由学生最感兴趣的领域切入,分专题形式阅读《史记》,比如司马迁与旅游等等。每星期设置一个专题,引导学生借助图书馆、网络等多种渠道,共同探究,共同完成。或以讲座、座谈的形式邀请《史记》专家、学者前来讲授、交流。总之,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唤起他们对知识的主动探索。在初步阅读《史记》的基础上,我们再从语言学、文学、哲学的角度解读《史记》,由感性入理性,由表入里,透过字里行间,捕捉其精神内核的层面,挖掘司马迁的人生观、历史观、文学观等等。

《史记》是司马迁“发于情,肆于心而为文”(《汉文学史纲要》),是作者情感的喷发,对这样的作品我们理应满怀情感去解读。选修课就是要给学生提供这样一个平台,给他们一个交流与对话的机会。同学与同学间,学生与老师间,读者与作者、作品之间的多重对话,多重思想的碰撞和交流。教师的职能不只在于传授知识,更在于塑造灵魂,在互动的交流中开拓学生的精神家园。这样的《史记》选修课方是生趣盎然的,是富有生命力的。

篇7: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1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热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捧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杨绛译兰德诗

这些日子,我在读杨绛的《我们仨》一口气读完,我就想写点什么,却迟迟没有动笔。因为自己有好几天都陷入了杨绛的情感里,在她编织的梦里穿行,心情总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起起伏伏。

“早春,阿瑗去世,岁末,锺书去世。我们三就再次失散,就这么失散了……现在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于是就有了这本书,书名叫做《我们仨》,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三,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文字都是饱含了心血,都是剜人心的情感在心里来回流动而结成的。整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是它有朴素的心疼和淡淡的感动,它有对丈夫对女儿和三人生活点点滴滴的怀念,它有一个坚强的说故事的人。

在书中,杨绛用细腻的思考把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进行放大,用自己的心把它们串成一串闪耀夺目的项链。在她的故事里我看到了无奈、坚强、释怀,杨绛先生在面对“_”的惨不人道,在那段扭曲心灵的历史中,她并没有对命运抱怨,她忍受着世道无常的变化,任凭命运的各种不会,她就是笑,把它们当作历练,磨练自己的性格。毕竟她无法像贝多芬那样扼住命运,也不像海伦有一个好老师,她在命运中只能靠自己,只能无条件承受,所以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沉浸在我们仨的回忆之中来缓冲自己受到的伤害。

在《我们仨》中不仅让我看到了杨绛先生强大的内心,还让我走进了我想要的家,一家三口无分长幼,互尊互爱,互为师长,互为兄弟姐妹。正如作者在书中云:“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生一变,可变成几个人。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锺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姨都是好学生……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要我们母女把她当成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这种美好的家庭怎叫人不羡慕呢?我想,杨绛先生一定无比眷恋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我们仨》中没有让人悲痛欲绝的词句,没有撕心裂肺的呼喊,没有无助的彷徨,只有一位母亲对女儿的思念,一位妻子对丈夫的思念以及对往事的叙述,但是,不知怎的,读完《我们仨》会有一种悲伤和哀叹萦绕在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书中有两句话说的很好: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乐的一起过日子。”人间没有纯真的快乐,快乐总夹着懊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另一句是: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自在;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

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杨绛先生见的太多太多,钱锺书先生和女儿钱瑗相继离她而去,所有的悲欢离合,所有的潮起潮落,她早已释怀,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有这样一番感言。

杨绛先生在这本书中,她没有去评价自己的生活与家庭,她只是像讲故事一般讲着讲着,似乎这个故事一直在演着,没有尽头……

感谢杨绛先生,给予了我们无尽的感动,告诉我们做人做事的真谛及本原珍惜,读《我们仨》是对现在生活的满足,更是对那种平凡的味道的流连忘返……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2

今天重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感觉和第一次读的时候感觉相似又有些地方不太一样,第一次读更加感动,现在读反而太过理性,怎么都读不出那种动容的感觉,第一次读更加倾向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膜拜的心理,第二次看更加倾向于捕捉一些第一次看的时候忽略的细节,也要把忘掉的情节找回,我发现其实这次的感觉和第一次读其实保持了一致,但是又有些新的见解。今天记录一下重读的感受。第一次读的是电子版本,字一个个从眼前溜走,只留下感觉,那种复杂的`感觉并不是阅历多了一些就能有更加敏锐的感悟力,我现在反而觉得单纯的时候感悟力更强。这次读的是纸质书,字还是那些字,可能让我觉得精彩的地方还是那些地方,但我再也找不回当初读的那种动容的感觉了,可能后半部分还没有读完吧,有一句我记得很清楚:此生我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

钱钟书和杨绛还有女儿在这个世界上形成了一个温暖的家庭,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很好,钱钟书希望有一个女儿,像杨绛那样,这是他的原话,书里是这样写的钟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

今天看的是第一部、第二部和第三部,第二部读起很心酸也很凄凉、压抑,更有一种虚实之间的痛苦,为钱钟书后遭受的打击心酸,还有钱媛的去世,第一次读的时候很恍惚,并不太明白其实这是作者运用的一种写作手法:以虚写实,她一直说自己在做梦,其实是实情,她受不了失去女儿的打击和痛苦。

第三部写的是她和钱钟书一起去英国读书,后去巴黎大学读书,并且生下女儿圆圆的经历,这的节奏明快,读起很幸福,他们在英国和法国过的比较自由快乐,钱钟书对妻子很好,每天早晨都会给她做早餐,杨绛也给他做饭,在国外做饭填饱肚子也是很有乐趣的一事。

第三部写了他们回国后,钱钟书一直在到处谋事,回国后就显得比较压抑和不顺利,一方面受战争的影响,一方面受钟书父亲的影响,他的工作一直不顺利,钟书太听父亲的话,在西南联大还没做够一年就去蓝田谋职了,杨绛劝他别去蓝田,应该等着回清华,但是受不住父亲给的压力,他还是去了蓝田。

杨绛和钱钟书一直是很多人心中完美的伴侣,其实他们之间更多的相互尊重和相互扶持,过的生活也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他们年轻的时候也不会做饭,不会用炉子,在生活的磨砺中学会了做饭,而且做饭成了他们的一种乐趣,所以我想神仙眷侣的生活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我更加喜欢杨绛对钱钟书的照顾和在乎,他们之间更像是朋友,他们在牛津时,杨绛一直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做到这点很不容易,因为只有特别关心一个人才愿意为对方做饭(讲真写到这里我都觉得写不下去了)。

但是杨绛的角色又不是简单的做饭,她在关键时候还能帮钱钟书规划自己的道路,她不愿意让他离开清华的教职,但是钟书愿意去,她就不吭声了,因为他们约定尊重对方的决定,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做到这点更难。

我觉得那些羡慕他们两人生活的人可以读一下《我们仨》你会发现,生活在平凡处才动人,两个人相互尊重,相互体谅,能够容忍对方的笨拙更难。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3

知道杨绛,是因为钱钟书,熟悉钱钟书,是因为《围城》,有人说钱钟书是因为《围城》“一定江山”,我想若没有杨绛,钱钟书即是有了这“江山”,也无味了。

《我们仨》是杨绛的回忆录之一,记录的是她与丈夫钱钟书及女儿钱瑗的生活琐事。很细微的生活,很琐碎的小事,却很动人。这位百岁老人用她平实细腻的文字,浅浅淡淡地写着。她的女儿与丈夫分别于19、19相继去世,留她独自一人在这时间,她说,如今她曾经当做家的寓所,现在于他而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是啊,没了至亲的人,家与客栈何异。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其中第二个部分开始读的时候,会有些“意识流”的感觉,不知所云,但往后,一个孤独的老人,相继失去至亲的酸楚与无奈便跃然纸上,是那种令人忍不住大哭却又只能无声哭泣的感觉。但她写回忆的时候,格调还是很轻松的',甚至写“___”,写“__”,写被批斗被冤枉,都是在轻描淡写,似乎磨难在她心里并没留下什么太深的印记,大概因为至少那时,身边还有钟书,还有圆圆。再苦也不算什么的。

我不知道杨绛先生那深沉苦痛是如何在孤独与思念中排解的。在那之后,她继续她的文学之路,继续为后人翻译着优秀的外国文学经典。如今,她作为一个百岁老人,在她平静如水的面庞下,我清楚地看到了力量和希望,如此令我动容。

她说: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但我想,在她的万里长梦里,路,是没有尽头的。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4

妞妞,距离你要到这个世界上只有3个月了,我想不光我和_妈,还有很多人都在为你的到来忙碌着,特别是你的妈妈,所以首先,感谢_妈,正因为有_妈怀胎十月的辛苦,才会有我们普通的平凡的《我们仨》!

妞妞,爸爸之所以就着看了杨绛的《我们仨》后写这个话题,思考的核心还是怎么实现人生的价值,其实这个问题我和_妈也说不清楚,但是马上就为人父母了,不能也教育不清楚你吧,你看这就是一个悖论了,自己弄不明白还得要教清楚孩子,所以爸爸决定告诉一个正确的路子,至于你在这个路子上走发现什么风景,那就看自悟了吧...

第一,要多看书,书是人类总结经验的载体,虽然现在网络很发达,甚至有“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Google”但是爸爸还是希望你直接看原著,了解其他人的无数个人生,你就有很多重的精彩;

第二,学习语言,这个其实包含了几小点的:学习语言可以掌握第一手的信息,这个信息可以是技术PAPER也可以是社会经验,然后学习语言可以直接跟人交流,以后就是学外语也不能走老爸这个不能开口的路子,虽然我在改正;

第三,读千卷书还要走万里路,不能局限在空想和死记硬背中,格物致知啊,只有自己亲眼所见才知道语言的魅力以及修辞手法与后现代主义的奥妙;这点看老一辈的人就要好很多的,比如钱锺书,鲁迅,还有王小波,爸爸希望你能就他们的文字去追寻上个世纪的轨迹;

第四,学会反思,所有的人——特别是你的父母——是深深爱着你的,这种爱是无私的,是垂直向下的!但是,爸爸希望你能融会贯通理论后在实践中相辅相成,这就是反思和计划的作用了!我们不希望你留名青史,但求物质精神双小康吧!

妞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烙印,爸爸的认识不知道会不会局限在,但是我想至少大的条框是没有出格的,这都是在善良和平和的心态上完成的,当然我和_妈会做好榜样!

还是要嘱咐一句,从我和_妈的经历来看,人怕没自己的目标以及知道了没有毅力去克服碰到的困难,人最后还是要超过自己!

愿_妈和你安康,我们也会是不平凡的《我们仨》!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5

天空象个大穹庐,笼盖着四野,深蓝色的天幕上,一丝云彩也没有,黑夜和人们一样,刚从睡梦中醒来,一切都那么朦朦胧胧,大街上行人稀少,车辆寥寥,想起白日车水马龙的喧闹,清静真好。心也顿时感觉是那么清爽,舒畅。

大地这么宁静,人也这么稀少,只有月亮高高在挂在苍穹,象个淑女,那么闲雅,那么安静,“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望着明月,苏东坡发出了这样的疑问:“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是啊,生命有限,自然永恒,此情此景,怎能不让人感叹人生。

月亮,月亮是温柔的,月亮是多情的,古往今来的人们,只要看到它,就会想家,就会想他/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面对明月,唐朝诗人李白的思乡之情,时隔千年,仍然与现代的人相通,“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竞相起相思”,明月夜,更多的是情人之间的思念,因此,苏东坡酒醉吐真情:“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月亮,是传情的青鸟,没有她,人们的相思之情真不知要寄往何处了。

今天的月亮,并不那么圆,月亮的边缘象被什么刮蹭了一点点。但这并不影响它的皎洁,它的明亮,月亮的北面,不远处,肉眼看也不过几步的距离,有一棵小星,只一棵小星,也闪亮闪亮的。与月亮遥遥相对,老天许是怕月亮孤单,才故意这么安排吧,看到这,我笑了,内心忽然生出一种温暖的情怀,替月亮。人说天若有情天亦老,看来,天真的会老了,不然它怎么会这么人性,这么通情。

今天,我没有只看月亮,虽然它可大可亮,我更欣赏的,是月与星的琴瑟和鸣。你看,那棵小星,应该是启明星吧。听说也叫金星,它象个精灵,那么小巧玲珑,不管月亮走到哪里,它总是绕着它转动,如影随形。它不在众星捧月时给月亮锦上添花,而是在众星隐没时,一往情深,不离不弃地陪伴它,星星与月亮,遥遥相对,脉脉相望,它们是不是在说着情话?月亮,你对星星说了什么,是不是在海誓山盟,你们离得那么近,应该能听到吧,看那小星,眼睛一眨一眨,似乎在微笑,它心里一定很甜蜜吧。想到了可怜的牛郎织女,他们虽然相爱,可他们之间却隔着一条银河,两人即使再想念对方,也只能隔河相望,而你们,每到黎明的时候,整个天空,就是你们的伊甸园了,想想他们,你们真幸福!

一边走一边望着它们,有些爱怜,又有点羡慕。我突然感觉,月亮,星星,有了灵性,有了生命,它们对我有没有情我不知,但我却对它们有意了,如果我们仨,天天这样互相陪伴着,多好啊。好喜欢它们,好想与它们亲近,好想与他们对话,我想说,月亮,星星,咱们仨,交个朋友好吗?看到你们,我的心柔软得快要融化,看到你们,我感觉这个世界都可爱了,和你们在一起,我不知自己是在人间,还是在天堂,是你们钻到了我的'心里,还是我的心飞上了天空,在与你们相会?你们前世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亦或是我的情人?不管是哪一种情感,我都没有理由不相信,我们的情一定会天长地久的,亲爱的,我的心愿,你们会了吗?

篇8: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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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对武侠小说一点也不感兴趣,可听很多人说金庸的武侠小说写得很好,我也让爸爸买了几本.读过之后,我觉得金庸的头脑真棒,竟可以想出那么多武侠故事,那么多武功名称,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书中处处都是机关,等真相大白的时候,往往出乎你的意料,往往让你大吃一惊,但最后还是为圆满的结局而高兴.金庸的书中在一个故事之前,总是先作下一个铺垫,而你却注意不到,在故事快结束时,你这时才会注意到,原来前面这样写是这个意思啊!这样才会吊起读者的胃口,让他继续往下读.而这正是我写作中所欠缺的.

先来说说《射雕英雄传》这部书.它巧妙地利用了宋朝时宋、金、蒙古三国的微妙关系,为我们讲述了一代英雄-----郭靖的成长过程,以及江湖上的恩怨情仇.

郭靖的父亲是水浒英雄-----郭盛的后代,他的母亲李萍与杨康的母亲包惜弱在混乱中不幸失散,而他的父亲郭啸天也被一名投靠金国的宋官-----段天德所害.李萍逃到大漠,生下郭靖;而包惜弱却无奈嫁给了金国六王子-----完颜洪烈,杨康也改名为完颜康.

郭靖拜江南七怪为师,但他的五师傅张阿生却被梅超风害死,郭靖也无意中杀死了梅超风的丈夫陈玄风.不久,郭靖为了报杀父之仇而来到江南,遇到了东邪之女-----聪明漂亮的黄蓉,两人一见钟情.但西毒欧阳峰的儿子-----欧阳克却暗暗喜欢黄蓉,千方百计要杀掉郭靖,而郭靖却发现义弟杨康认贼作父,好心想帮他;而杨康却怕郭靖多事,使自己失去荣华富贵,不但不改,还想法设法害郭靖黄蓉,梅超风和欧阳峰父子也从中插事.故事由此展开………

在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郭靖和他的师傅-----北丐洪七公了.你也许会问:黄蓉不也很好吗?再说她那么聪明.一开始我也这么想,就连做梦中都羡慕黄蓉的聪明伶俐.当时武林中武功盖世的主要有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五个,而黄蓉既是东邪之女,又是北丐洪七公的得意徒弟,还是丐帮帮主,简直是于众人宠爱于一身,但我却不喜欢她.为什么呢?因为在书中,黄蓉处处都要耍小心眼儿,而郭靖却纯朴老实.郭靖十分讲信用,说一是一,说二是二,而黄蓉却老喜欢出尔反尔,这样就失去了诚信,就像“狼来了”的故事一样.

郭靖虽然笨,但他却努力用功, 不也照样练就了一身盖世的武功吗?洪七公小时候曾作过奴隶,后来不也成为了盖世的大英雄吗?这就充分说明了,不管你有什么缺陷,只要刻苦用功,一定能够成功的!在这里,我同样想说一点,那也就是认真.郭靖不光努力,还具有认真这个优秀品质.光这两点,即使他再笨,也可以学会一身盖世武功了.虽然有点夸张,但认真是人必须具备的品质.你想想,如果工程师不认真,飞机少了一个零件,这可不只是写错了一个数那么简单的事情呀!郭靖也就是因为在练功时专心致志,不三心二意才有所成就的.在这点上,我和郭靖比起来,真是自行惭秽啊!虽然我聪明,但总是学习没有进步,这不就是因为我不努力认真吗?一次数学测验中,我因为不认真,竟将3看成2,才没得到满分的.在这点上,我真应该向郭靖学习.

还有一点,在书中,桃花岛黄岛主样样精通,无所不能.而她的女儿黄蓉却对什么都一知半解,没一样做得非常好的,这也是她武功不如人的缘故.如果她好好跟她的父亲东邪学武功或者天文、数学等,这时她一定可以笑傲江湖,或当一名天文家、数学家了.但她却拖泥带水,哪个都会,但哪个都不是完全懂,所以这还不如踏踏实实专心学一样学科呢!相信很多人都有这种毛病,比如我:常常还没学会那个,就要学这个,最后弄得哪个都没学好,哪个都不会.

这就是金庸书中的好处,不仅写了精彩的故事,还写了很多人生中的道理.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2

临近期末考试,快递员送来了一个包裹。我看了看上面的发货单,是寄给爸爸的。爸爸把包裹打开,是在当当网上购买的一本金庸写的小说《射雕英雄传》,这本书又厚又大。我对爸爸说:“我能不能看呀?”爸爸一边把书放进书柜里,一边说:“当然可以了。不过,等你考试完了暑假时再看。”

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我考完最后一科回家时,高兴的问爸爸:“我现在可以看《射雕英雄传》了吧?”爸爸笑着说:“当然可以。”

我小心翼翼的从书柜里拿出了《射雕英雄传》,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本书讲的是宋朝时的故事。当时金国要攻打大宋。郭靖的爸爸和杨康的爸爸是一对好朋友,两人都会武功。有一天,金兵来到他们村子里。郭靖的爸爸和杨康的爸爸大战金兵,结果郭靖的爸爸不幸被打死了,郭靖的妈妈当时正怀着孩子,得知丈夫死去,又气又急。后来到了蒙古。

小郭靖是一个勇敢、不肯服输的人,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跟他讲宋国的事情,培养了他的爱国意识。郭靖得知爸爸因为反抗金兵而战死时,更是要报效祖国。全真道人丘处机和江南七怪订了约,丘处机教杨康,江南七怪教郭靖。郭靖天资愚笨,开始学武进步慢,但为人忠厚,后来遇到了很多大师传授武艺。杨康已改名完颜康,是大金国的王子,他天资聪明,但放荡不羁,认贼作父。

在书中,我为黄蓉的聪明而感到惊叹,为杨康的做法感到愤怒,为江南七怪中六人不同时间牺牲而悲伤,也曾误认为六怪是黄药师所杀,恨起了黄药师。

这本书虽厚,但很快就被我看完了。之后,我又看了《书剑恩仇录》、《倚天屠龙记》、《鹿鼎记》、《神雕侠侣》、《侠客行》、《碧血剑》、等各种金庸笔下长短篇武侠小说,这些精彩的内容和优美的文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我的暑假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3

这是读书活动读的第二本书,就是为了用趣味将我拉近书桌,拉近书本。《射雕英雄传》我上高中时候好像只花了一个白天一个晚上就看完了。上课看,自习看,宿舍看。那时候算一个不好不坏的学生,虽然成绩一般,但一般学习还是比较自觉的,不过这小说既然传到了我手上,焉有不看之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可以满足好多自己的想象。记得开始上初中时,每次要步行45分钟才能回家,匆忙吃完饭,再走45分钟到校,我就幻想我能像武侠小说里的轻功高手一样,瞬间飞起来。初中的时候为了练轻功,在家里的萝卜窖里一点一点的跳过,边跳边往深里挖,轻功没有练成,但那时候弹跳能力明显得到了加强,立定跳远在班级一般排在前几名。还在地上埋上木桩,学武林高手站桩,其实这些对身体的协调性有很大的锻炼作用,虽然最后身体一直还是很弱,也没有成为武林高手,但这种想法伴随到现在。为了成为高手,还练习过暗器,练飞刀,练铁蛋,练飞刀把家里一个大桐树扎的千疮百孔,抓住刀尖,四五米远的地方扔过去都能扎到树上,相当厉害了,可是感觉还是没有用,后来被家里人发现,收拾了一顿就不敢再练了。铁蛋练的可以同时扔三个,为了练成,不知道自己被铁蛋打了多少次,最后终于可以一次扔三个,而且不限于铁蛋,砖头瓦块不管什么东西,都可以扔着玩。没有成为武林高手,真是个遗憾啊。

射雕英雄传是金庸小说里最为经典的几部之一,结合历史,郭靖背负家恨国仇闯入江湖,通过一系列的机缘巧合,在黄蓉的助力之下,成长成一位侠之大者的武林民族英雄。小说是江湖,社会亦是。其实想象郭靖的成功,跟他沉稳认真的性格是分不开的,或许我们就是缺乏这些而已。

其实神雕英雄传的小说看了两次了,电视剧也看了好几个版本,黄日华的虽然拍的比较早,但最接近于原著,特别是对人物的塑造上。李亚鹏版的拍摄手法和故事编排比前版进步了许多,但对人物刻画上,还是有所欠缺。

成年人的童话书还会继续读的,也会继续的想象,想象怎么无所不能,在武侠小说中完成自己英雄的梦想。也会有选择务实地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脚踏实地,逐步提高。

估计很少有人看完武侠小说写读后感,如会果没有了,就从我开始吧。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4

人生因奋斗而精彩

金庸的文字,经过岁月的沉淀,时光的筛选,依旧没有被淘汰,反而成为一代经典,成为一代又一代人童年的回忆,他的文字,是那么生动,那么朴实,那么不俗。初次阅读他的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我就被曲折的情节,鲜活的人物形象,真实的历史背景所吸引,透过它的文字,我仿佛穿越到战火纷飞的南宋,置身于刀光剑影金戈铁马之中。

文中塑造的人物形象性格鲜明,栩栩如生:行侠仗义的郭靖;古灵精怪的丐帮帮主黄蓉;痴情专一的侠女穆念慈;正直仗义的北丐洪七公;急公好义的江南七怪……还有我爱恨交加的西毒欧阳锋,风流好色的白驼山少主欧阳克,野心勃勃的赵王完颜洪烈,无赖狠毒的杨康,卖国求荣的铁掌帮帮主裘千仞……而曾是一代皇帝的一灯大师,爱子如命的贵妃瑛姑,顽皮淘气的老顽童周伯通则让人觉得可悲可叹。

在这众多的人物中,我印象最深,感触最多的还是郭靖。

郭靖的人生是跌荡起伏的。他自小不幸——父亲惨死,母亲在雪地产下他,一直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他有许多优点,正直无邪,刻苦努力,行侠仗义……等都是他最真实的写照。

他是梁山好汉郭盛的后裔郭啸天之子,他的父亲就是一名爱国的义士,正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郭靖虽然没见过大世面,但始终保有一颗灼热的爱国忠心。面对成吉思汗的威逼利诱,他誓死不从,决不帮助蒙古攻打南宋,真是“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即使此时的南宋内部统治集团腐朽不堪,他还尽力维护,对南宋的忠诚之心日月可鉴,读来让我心中涌起无限豪情壮志。

郭靖让我佩服的更重要的另一点是,虽然他天资驽钝,呆头呆脑的模样,但他知晓勤能补拙的道理,意志顽强,从不放弃,最终练就了绝世武功,真是应了“莫欺负少年穷”的说法。

有一句歌词唱得好“没有随随便成功”,现实生活中像这样的人也比比皆是,童第周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他是我国著名的胚胎学家,可是他小时并不聪明,成绩在班上是倒数,但后来他不懈努力,在漫长的学习道路上从不放松,年仅28岁就完成了青蛙卵剥离手术,成为胚胎学上的一大奇迹。无数的事实证明,努力才有更多机会。因为努力,他们才从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因为努力,我们才会由此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人生因奋斗而精彩,因努力而灿烂。

这本书给我以力量,给我以启迪。虽然我不可能成为像郭靖那样的一代武学宗师,但我可以学习他忠于祖国的品质,努力刻苦的精神,为人仗义的情怀。《射雕英雄传》虽说是一本武侠小说,但却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它教导我们爱国,努力,仗义等,做一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确实值得一读。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5

首先开篇郭靖的父亲郭啸天被与金兵勾结的宋朝官员段天德所害死,之后段天德因受丘处机追杀,挟持郭母逃往蒙古,在蒙古和段天德被官兵冲散,郭母产下郭靖,郭靖从小在蒙古长大,受到在武林中小有名气的江南六怪细心传授武功,十八岁进入中原开始了小说的惊险历程,其中他结识桃花岛岛主女儿黄蓉,与其私定终身,又遇到天下第一大帮丐帮帮主洪七公破例将他收为徒弟,传授绝世武功降龙十八掌,后又遇到被困在桃花岛的老顽童周伯通,与其结为兄弟,之后周伯通将全真教的七十二路空明拳传授于他,并且教会他在桃花岛自创的绝招左右互搏的绝技,又口述《九阴真经》让其练会,如此一来即便是郭靖天生愚笨,武功也得到了突飞猛进,再加上他日夜苦练、心思纯净在如此年轻的年纪就练成了绝世武功,可以说郭靖的成功主要是因为他的奇遇,但绝对离不开他的后天努力,与心思纯净的特性。

在《射雕英雄传》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几乎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几乎没有谁是为了衬托谁而存在的,这也是射雕成为武侠小说历史里程碑的重要缘故。

先说东邪西毒南帝北丐这四大武学宗师。

东邪顾名思义以邪命名,他的早年是和岳飞是相同的老师,但从小以自己性子为主,他不管什么千年流传的道理,什么孔夫子,什么皇帝老儿,只要他认为是错的他就会大胆反驳,从而招到了别人的深深不解,因为他不把自己居于框架之中,长以独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他敢于想别人所不敢想的,做别人所不敢做的,他不愿与人(至少是在他看来档次不够的人)做过多的交涉,以至于全真七子听信裘千丈的假话合力要将他杀死,他不愿意或者说根本就懒得向他们解释,以至于马钰几次询问他都不做回答,只是做出你要打就打,你要是不打我看你们不顺眼也要教训你们,只是顾着你们逝去的师傅王重阳真人的面子我留一手不杀你们就是,到后来郭靖加入,局势对黄药师不利他也没有丝毫要解释的迹象,只是看郭靖的状态不对,比较担心自己唯一的女儿,所以几次发问郭靖询问自己女儿是否被郭靖所害,当黄蓉否定父亲杀害江南五怪的时候,黄药师更是因为对郭靖的极其不爽而说出“歹徒难道还会做好事?天下所有坏事都是你爹干的。”这样的话语,可见他根本不在意别人怎样对他做出评价,他内心中有一杆自己独特的秤,凡事只按自己的道理来做事,他表面上看起来邪恶无比,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人人敬而远之,武林中人提起他的名字无不心惊胆战,但是他内心深处却是嫉恶如仇,这从他敬洪七公而厌欧阳锋中能充分体现,他因后悔将徒弟挑断脚筋而逐出桃花岛,自行研习武功希望可以将徒弟恢复原样,从而创出了与原先截然不同的“旋风扫叶腿”来补救自己的过错,他虽不理国事,但却见到金国六王爷完颜洪烈后置之不理,还有他岛上所有的哑仆都曾经是是十恶不赦的恶人,他将其抓来,割掉舌头,当做自己的仆人。他心中有自己的大义,但却对宋朝统治失望彻底。他不但在武学领域达到巅峰,还对琴棋书画奇门遁甲无所不通、无所不精,在多个领域登顶,可以说他是全书最神秘的一个人物。

之后是西毒,可以说西毒绝对是个恶人,他与黄药师性格是完全对立的,黄药师不在乎世人评价,他却把天下第一当做终身的奋斗目标。黄药师对感情极其专一,可他却与自己的嫂嫂发生了关系。黄药师有自己的大义,可他却以一切利益当先。他甚至因为怕世人知道欧阳锋败在了“老叫花”手里,居然不惜杀害刚刚救了他性命的洪七公,他的做法简直不择手段,先是偷袭洪七公,之后又暗算全真七子和黄药师,还杀死江南七怪嫁祸给黄药师,后来又违背与晚辈郭靖的诺言,一有机会就想杀掉自己的竞争对手,以求华山论剑取得天下第一的名号,种种劣行,虽然武功已达到登峰造极的成度了,可是行为却为世人所不齿,可以说他是四绝中武德最低的一个,可是不得不说他的心里承受能力却是世间少有的,他不论何时都能冷静对待事物,从不激进、感情用事,在得知自己儿子被杀死,而“凶手”就在眼前是他依然能分清敌我形式,认为现在出手对自己不利,从而快速逃跑,他一有机会就会毫不犹豫的干掉对手,但在没有把握则会对对手非常容忍,可以说欧阳锋的性格更像一个帝王,为了王位(天下第一)不择手段,没有什么比天下第一更重要了,哪怕是自己亲生儿子的性命。

接下来是南帝,可以说这个人物稍微有点虚假的成分,因为南帝出生在帝王世家,还当上了皇帝,几乎是不可能像书中描写的那样仁慈宽厚,虽然历史上的确有记载大理王国是佛教国家,并且有皇帝出家的记录,但仍然觉得段皇爷的仁慈有点过度了,说白了有点失真。可是金庸在设置这个人物时也具有相当的道理。金庸利用南帝来来像大家发出一个问题,就是到底是天下第一(也包括名利)重要还是一个人的性命更重要。欧阳锋、裘千仞等应该是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应为在他的眼里别说一个人的性命了,就是成千上万的人他们也不在乎,我相信如果让欧阳锋拿他儿子的性命来换他的天下第一,他应该会有些矛盾,但最后无疑会选择天下第一。可是南帝不同,他会选择前者,当瑛姑抱着这个与老顽童所生的婴儿求他医治时,他虽然也有过矛盾,但最后还是同意了以自己元气大伤为代价为其治疗,要知道那时他的妃子瑛姑与老顽童的孩子呀,他不但不害那个孩子还要舍下半条性命为其医治,这不但要拥有无比仁慈的心灵,更需要宽广的胸怀,无疑南帝做到了,但事与愿违,当他正要医治那个婴儿时看到了瑛姑给老顽童的手帕后,终于忍不住放弃了医治那个婴儿,也因此与瑛姑结下了仇怨,但那件事过后,南帝非常自责,曾要上吊自杀,但王重阳传给了他绝世武功,他不能就这样死,所以他想到了洪七公,可是洪七公识破了他的想法坚决不肯学习,无奈南帝只好将皇位传给了大儿子后削发为僧,从此隐居深山,不为人知,当瑛姑找到他时,他反而愿意让瑛姑杀死,来了断当年的恩怨。南帝在书中提到的不多,之后就是在华山上放弃了争夺天下第一的机会,其实当时如果南帝参加,抛去走火入魔的欧阳锋外,最有可能获得天下第一称号的就是南帝,因为在第一次华山论剑时他用他的一阳指就与东邪西毒北丐打成了平手,之后王重阳又传给了他最厉害的武功先天功,自己的一阳指又相克欧阳锋,即使真与走火入魔欧阳锋对决,也未必会败,可以说是第二次华山论剑最有希望夺得天下第一位置的人,可是他看透了争端,执意退出,可以见得南帝以经不愿再与人相争了。

最后是北丐,可以说这是全书中最让人佩服的一个武林高手了,他之所以让世人敬仰身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大侠。早年的他曾经是金人的奴隶,而且他爷爷、爹爹都是金人的奴隶,可以说出身卑微,可是他却凭借后天努力练得绝世武功,有当上了天下第一大帮派的帮主,可以说依照他的早年经历很有可能使他从此黑化,得到权利后报复社会,从他对丐帮的改良,和丐帮对他的畏惧与敬佩来看,并且丐帮世代以帮主命令为权威,况且洪七公无论武功还是能力都是世间的佼佼者,他完全可以做到独揽大权,做一个土皇帝好好报一报当年的耻辱,可是他的做法却恰恰相反,他乐于助人,慷慨豪爽,这应该从他与欧阳锋那场船上战斗说起,起初是洪七公身上有水,船上着火,烤的欧阳锋难受,所以洪七公占了上峰,可以说照这么打下去,欧阳锋不死也必败,可洪七公因为觉得比武要公平所以放了欧阳锋,可是谁知欧阳锋跳海以后又爬了上来,之前说过欧阳锋的内心是极其冷静的,别人可能一时想不到他已经跟洪七公打了很长时间了,洪七公身上的水早已干的差不多了,欧阳锋一上来浑身是水可以说是绝对占便宜的,按理说之前欧阳锋放火烧船想要烧死洪七公和郭靖,洪七公没跟他计较,还放他一马,这时怎样也不应该再有脸面占人家的便宜了,这是其他三绝都做不出来的事,黄药师即使那么想烧掉《九阴真经》给自己妻子,可是在老顽童方便和睡觉时也没动手,反观欧阳锋居然丝毫不在意,又与洪七公打在了一起,果然洪七公很快处于下风,可是洪七公却抓住了机会,以自己最近研发的克制欧阳锋的蛇拳的擒拿手打了欧阳锋一个错手不急,这使欧阳锋非常差异,以至于没注意到后面掉下来的着火的大帆,洪七公这时又激发的他救人的本能,替欧阳锋顶住了着火的大帆,只可惜欧阳锋这时想的却是自己败在了“老叫花”手里,不能让别人知道所以瞬间拿定主意,在洪七公顶帆的时候用毒蛇咬了洪七公一口,以至于洪七公中毒,然后还一不做二不休,想出掌打死洪七公,还好郭靖想助,洪七公才捡了一条命,可之后洪七公并没有表现出多恨欧阳锋,当再次遇到欧阳锋落难于海中,仍然进展侠义值风将其救起,哪怕知道欧阳锋有可能会继续害他。当然洪七公出了以德服人意外遇到了坏人也绝不手下留情,他遇到梁子翁采阴补阳,愤怒的拔掉了梁子翁的所有头发,以至于梁子翁以后一见到洪七公就发懵,更是杀了二百三十一个恶人,无一冤枉。其实洪七公也有一个机会可以稳坐天下第一的宝座,就是南帝当年想自尽时,想吧一阳指和先天功都传授给他,可是他知道自己如果学去后南帝将再无牵挂,最后不免自尽,所以他坚决不学,才有了之后的一灯大师,要知道在一个学武之人面前一个绝世武功的诱惑力是相当大的,这再次证明了他令人敬佩的武德。可以说他只有两个缺点,一个是贪吃,一个是懒惰,懒惰是他自己说的,其实一个练就绝世武功的人怎会懒惰,他又游走各方,悬壶济世,所以懒惰基本可以排除,那就只剩下一个缺点了,就是贪吃,他早年就因为贪吃而耽误救一个英雄好汉,之后他非常后悔,以至于砍掉了自己的一根食指,才有了之后的九指神丐,以下决心戒掉这个毛病,可是天性使然,最终还是未能所愿。洪七公无论是武功还是人品都没得说,我想武林中人提起他时应该更多的是敬佩吧。

四绝之后是老顽童周伯通,他早期比四绝略差,后来研究出来了左右互搏,又略强于四绝,可是真实功力究竟还是稍逊一筹,原本靠自己修炼了《九阴真经》可以登顶天下第一,可是想到师兄的遗训,决然忘记所学《九阴真经》,虽然他平时没个正形,但到关键时刻还是很守信用的,他与瑛姑那段也是阴差阳错,无可奈何的,他不想对不起段皇爷,更不想亏欠瑛姑,他与瑛姑的结局在《射雕英雄传》里也没写明,所以不做过多评价。

仅次于这五大高手或者说是与五大高手并驾齐驱的人就要数裘千仞了,没有看过《射雕英雄传》原著的人大部分认为裘千仞的武功与四绝有一定差距,这是电视剧告诉我们的,说来也怪,每一版本电视剧基本都把裘千仞的水平降了一个或几个档次,其实裘千仞在原著中武功非常高,当年王重阳不仅邀请了四绝还邀请了裘千仞,只不过裘千仞没来,从裘千仞的战绩也可看出他的武功应该与四绝差不多,就算差也只是略微低一点,因为在沙漠中他与欧阳锋老顽童基本打个平手,况且老顽童追了他那么久都没能将其拿下,虽然裘千仞很被动,但要知道老顽童的左右互搏就是四绝也要甘拜下风,所以从武功上讲,裘千仞绝对是本书的顶尖人物,可惜人品不行,跟欧阳锋有一拼,想打伤婴儿来算计段皇爷,虽然在他手里铁掌帮日渐壮大,但却为非作歹,最后不知是被逼无奈,还是真的良心发现,总之是改过自新了,但罪恶仍然不能改变,只能保证以后不害人,可之前做的事又该如何呢?

以上六个人为射雕武侠中的顶尖高手,在射雕中最先出场的武林中人是江南七怪,可以说他们的武功也是在武林中享有一定地位,但因为后来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的出现,他们就显得武功平平了,不过人品真是没得说。

全书无论是人物刻画,还是故事情节都无可挑剔,郭靖虽然有主角光环,但最后在华山一战作者也间接表明郭靖还跟四绝有一定差距,这就大大增加了故事的真实感,而且两个主角也都是个性鲜明,人物刻画非常细致,郭靖的正直憨厚,黄蓉的俏皮刁蛮,都大大为故事情节增添了别样的色彩,在最后郭靖的深思和与成吉思汗的对话,提高了文章的层次,仿佛在询问人生的意义,告诉我们,何为“侠”。可以说这觉对是一部难得的佳作。

篇9:初一读观后感300字左右精选

最近,因爸爸爱看战争片的〈〈亮剑〉〉,好奇的我也过去看看,不一会我也上了它。看后,我觉得它贴合八荣八耻的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亮剑》的主要资料讲的是在在战争年代的故事,所说的亮剑

就是所谓亮剑,就是狭路相逢,哪怕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哪怕将身死剑下,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搏杀到底,虽败犹荣。这就是亮剑精神。主人公李云龙就勇敢地向楚云飞亮了剑,虽然开始实力还不如楚云飞的军队,但之后越来越锋利,让对手害怕了,取得了胜利。

这个电视剧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李云龙在和日本鬼子战斗时,他好像拼了命似的,勇于与敌人斗争,拼杀。这不就体现了他的好战、善战、直率、爱国性格。一种大无畏的英雄气魄。当代中国人就是缺少这种亮剑精神,缺少血性、缺乏胆量。我们是多么需要这样的精神,多么需要这样的剑客。

我们要学习李云龙的爱国,当然不是打仗,是为了中华的崛起而奋斗,发奋学习知识。有一次的时候,正在上课我没听老师讲课,还说话,可我看了这部电视剧就不在这样了,从今以后,我就不在这样了,我每一天完成老师的任务,时刻为了祖国而奋斗。

篇10: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1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爱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 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需要勇气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爱情,多么美好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2

在初读莎士比亚中《罗密欧与茱丽叶》这部作品时、我的心有些许的颤抖、更多的是一种激动。

当我看到罗密欧因为爱而饮下那只需尝一下便会死亡的毒药时、我的心再也无法平静、心中那被压抑许久的感动也随着罗密欧的倒地而迸发、被罗密欧为爱而死的壮举所融化、

在离别这世界时、罗密欧还在与他那可人而互诉情愫、仿佛有说不完的情话、

这一份份的浓情、这一份份的爱意、也随着罗密欧的倒地的刹那而停止。

我想问,这份真爱。就真的到此停止了吗、就真的到此不复存在了吗、

不。答案是否定的。这份爱永远也不会随着两个相爱的人的死去而画上终点的句号、这份爱情、它也是有感情的、它会随着我们读者、永远在心中那静谧的心海处永开不败!

在看莎士比亚的天份、那真是的想像力、也不会随着罗密欧也朱丽叶的死而停止。我承认,我是一个没有莎士比亚天份的人、也写不出我们的喜怒哀乐、但在这一刻、我如果是罗密欧的转世、我想、我会想象着回到过去、试着抱着你在怀里、羞怯的脸捎带一点稚气、想着你看的世界。想在你梦的画面。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3

一个凄婉的爱情剧中,两位恋人都以死表明自己的心迹。在两人的爱情中,欢乐是那么的少,刻苦铭心的痛却贯穿了始终。痛,成了他们爱的标志。

他们从未想到过要同他们所面对的现实周旋或妥协,对他们而言,现实是一道死亡之墙,他们在热恋中根本就对它视而不见,但在深深的心底,他们都明白那是一道越不过的墙。然而他们却没有因此退缩,也许是年轻的心的那份热情,让他们对这份爱守侯到最后,即使面对的是死亡。爱,是他的是死亡。爱,是他们生存的动力;而死,是他们爱的归宿。

他们都知道因为这份爱,自己很可能死,却还要惊天动地,轰轰烈烈地爱一回,在这一片青春爆发所散发出的炫目的风景前,死亡退隐了。谁不想享受幸福?谁不想享受爱的甜蜜?而他们却以死结束了这份爱,是什么原因呢?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生存环境,才会产生如此凄美纯洁的爱情,如果他们处在我们所在的社会里,也许我们就无法找到这般美的一段爱情故事了,也不会明白爱情是怎么一回事。

曾经,我笑他们傻,以死亡结束这份爱,因为我以为只有人在,爱才会存在,人死了,那份爱就散了,淡了,没了;而如今,我不再这么认为,如果当初他们选择的不是死亡,也许再深的情,再浓的爱,到最后还是会化作一阵烟,散了!而死亡,却将这份爱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我不再认为死亡对他们而言是一种错误的选择,也许在某些情况下,死亡会是更好的选择!我才知道,原来爱情真的可以超越一切,包括越不过去的死亡的鸿沟,原来人真的可以与死亡为伴,活在最最纯净的世界里。

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刹那,那短暂而耀眼的光辉照亮了他们的爱。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4

这本书是描述了罗密欧对初恋情人罗瑟琳的一片痴情。文章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而且罗瑟琳始终并没有出场,但从罗密欧对她的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罗瑟琳的美貌绝伦,还可看到罗密欧的一片痴心。此时在罗密欧的心目中,罗瑟琳就是他生命里的唯一。

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罗密欧参加了一次盛大华丽的凯普莱特家族宴会。在宴会上,凯普莱特美丽多情的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英俊潇洒的儿子罗密欧一见钟情。此时的罗密欧忘记了失恋的痛楚,不动自主地投入到热恋中,用热恋来忘却失恋。罗密欧无法抑制自己对朱丽叶的爱,向朱丽叶求爱,于是一见钟情的朱丽叶幸福地投入了他的怀抱。虽然两个家族有深仇大恨,但也阻挡不了爱情的力量,在幽会的地方,他们互诉衷肠。最终爱情越来越浓,他们私下定下婚约,并在善良的神父劳伦斯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他们都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可是谁也不会想到,事情陡然有了瞬息变化。在大街上罗密欧与凯普莱特的侄子提伯尔特相遇,提伯尔特故意挑衅并杀死了罗密欧的一位好朋友。

听说这种不幸后,朱丽叶悲痛交加,在她心中痛的最深还是她的丈夫罗密欧被放逐的事。最终她含泪送别了罗密欧,她的灵魂也随着罗密欧去了。她丧魂失魄地日夜思念着罗密欧。然而,更大的不幸又悄悄降临,朱丽叶的父亲逼她嫁给帕里斯伯爵。面对父亲,面对家族,朱丽叶不敢背叛家庭,可又不愿意背叛自己的爱情。她的心被痛苦和矛盾缠绕着,左右为难,可以说是走投无路了。朱丽叶很无奈,只好去求助好心的劳伦斯神父。劳伦斯神父让她吞下了一种特殊的安眠药,用假死来搪塞帕里斯伯爵的求婚,进而拖延时间。不明真相的凯普莱特一家人全都信以为真,悲痛欲绝地为朱丽叶送葬。也许是上天在捉弄这一对恋人,劳伦斯派去送给罗密欧信件的人遇到了麻烦,并没有把信送到罗密欧手中。

这时,罗密欧阴错阳差地悄悄潜回了维洛那城,他也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并在掘墓时与拜墓的帕里斯伯爵发生冲突。最终,英勇无比的罗密欧杀死了帕里斯伯爵。然后罗密欧进入墓里,望着脸色苍白、停止呼吸的朱丽叶,他悲痛欲绝,痛哭流涕,他早已无法离开他心爱的朱丽叶,他不想苟活在人世,想随她而去,于是他喝下毒药并倒在朱丽叶的身边。可,不一会儿,朱丽叶的药性消失,她醒过来了,惊喜地发现心上人就在身旁,但发现她的心爱的人却离她而去。朱丽叶紧紧地抱着他,简直不相信眼前的这一切,她也早已不能离开罗密欧,哪怕是赴黄泉,他们也不会再分离,朱丽叶毅然用短剑结束自己年轻生命,她那美丽的容颜也随之而逝。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是一个简单的女孩,我希望我的生活能够简简单单。我是一个爱做梦的女,我希望的爱情能够像我的梦一样梦好。在一生当中,我希望能有一个人能够永远的爱我,呵护我,理解我。就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那就更好了;人们长说:爱情是毒药,也可以是蜜饯,没有人能摸得透它。一旦我们跳进爱情的陷阱,可以说就是“覆水难收”,就如同嫁出去的女儿,只能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再说了,不管结果是怎样的。自己已经拥有真挚的爱,这样自己就觉得很满足了。在说了,人生在世,遇到一点挫折是常有的,事情过后,才会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部书给人刻骨铭心的感悟。感情的事,有喜有愁,在生活里把握住自己,有了尺寸,才能有更大的幸福。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5

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说是千古佳话,他们本是应该享受爱情和纯洁快乐天真生活的年龄,可是因为家族的仇恨而牺牲了各自年轻的生命。小说中的语句是那么的动人与甜美,特别是他们之间爱情表白的方式是那么地直接,在众多人听来是那么的肉麻与让人心动,没错他们的表白虽是肉麻但每个人都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可是我们并不能真正地听到这些经典的对白呀!更何况这只是书本上的对白罢了。

故事中的罗密欧对朱丽叶是忠贞的,为了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的誓言本想放下自己内心的仇恨,用爱、用心去面对自己的仇人,可是老天爷并不让他拥有美好甜蜜的未来,不想让他享受爱情的滋味。爱人的表兄杀害了自己的亲密好友,他因好友的死而愤怒,自己被怒气冲昏了头杀害了自己爱人的表兄,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怒气而为自己的爱情、生命和爱人生命的铺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大道。爱本身是纯洁美丽的,可是当它遇到怒与恨的时候往往只会让爱消失,让爱成为它们的阶下囚。

从罗密欧、朱丽叶和父母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沟通是那么的淡薄与欠缺,父母为了仇恨,为了自己的利益欲望而随意、主张地安排着子女的生活,说是为了女子的将来幸福着想,可是他们有没有真正地替自己的女子想过。子女也是同样,自己遇到事情总是先斩后奏,只知道平时父母严厉无理的一面,却不曾想过父母也有更多温存的一面,如果他们能够用心去和父母沟通,用自己的真心来打动父母的话也就不至于到如此地步。

他们两家是世仇,可是这个仇是如何结下的呢,没有人知道,他们两家的恩怨不知牺牲了多少无辜的人,更是伤了自己的心毁了自己的家,让自己家破人亡,为何上辈的恩怨要延续到下一代来伤害这些无辜的后代孩子们呢?人们经常说“孩子是无辜的”,可是又有多少孩子能够逃脱得掉仇恨的魔爪呢?我们的观念中延续香火是根深蒂固的。

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现在的大不孝都可以改变,却为何这仇恨改变不了观念呢?爱可以让人失去理智,恨也同样可以让人失去理智,爱让人失去理智有时也会让人因爱而悔恨终生,但它终终究会让人感受到爱情的甜美,会感到拥有它的那瞬间的美妙,而恨呢?,恨之会让恨上加恨,恨的最高境界是用恨来激励自己前进的脚步,用爱去宽恕感化自己的仇人,让他从心底上去接受你忘却仇恨,对你付出更多的爱。可是这种恨的最高境界又有几个人能够达到呢?他们只会一直生存在魔掌之中,让自己恨上加恨成为恨的奴隶。

牧师劳伦斯和茂丘西奥他们从表面上看确实是真的很重友谊,对他人很友善,可是正因为看重这种友谊而一味地愚蠢的行动着,朋友本该是互相帮助,在自己冲动、动怒的时候给自己一杯清凉之茶,在无助的时候给予真心的帮助。可是茂丘西奥这位重谊的朋友只看到了仇恨的一面,为了自己的朋友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可是这种行动在我看来是最愚蠢不过的行为了,这样的朋友虽是重谊可也是害人之友,没有能够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只会不住地给自己增添麻烦。而那位劳伦斯牧师呢?本是好心,可是好心终就铸成了大错,害了三条年轻的生命,难道他的好心又能够得到他所信仰的主的宽慰和谅解吗?

我们不论是为朋友或是去好心地帮助那些无助的人,都不能凭自己的一时之气去助人,这种帮助往往只会带来相反的后果,而我们交朋友也不应该结交这样的朋友,朋友就是为了让自己获益的,可是这种朋友只会让自己蒙羞,让自己不能活的自由和安乐,如果你有足够的抑制和控制能力的话也不妨去接触一下这样的朋友或人,这样你也就不至于消失了那种英勇、公正的英雄主义。

从这个故事也同样看出法律的不健全,那个时代所推崇的文化,但也看出了文明法律的苗头,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地小,在本该是最快乐的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更看出人心的丑陋,他们在街道上打架,而那些旁观者只会在那里煸风点火助威,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不关己又能够给自己的生活中增加一些乐趣不是很好,让自己能够从那种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有何言呢!那位亲王也算是一位仁君,能够对罗密欧重新发落,但他也是无辜的,因为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的仇恨而失去了自己两位无辜的亲戚。

或许他们的死很可悲,可正因为他们的死而成为了千古佳话,成全了作者的笔峰,作者是狠心的可也是多情的,他知道只有生死离别才能让世人们永远记住他们的故事,事实也确实是如此,活着的人和故事又有多少人可以记住呢?中国也有诸多的故事和感人的言语,正如白雪所唱的那首《千古绝唱》一样:

人生自古谁无情/ 情到深处天地动/ 人间多少绝唱千古颂/ 莺莺张生红娘子/ 十娘怒沉百宝箱/ 若无真情无绝唱/ 情海无惊波涛凶/风流淹没红尘中/ 大浪淘尽多少痴情种/ 雷峰塔呀白娘子/ 红楼梦中梦难醒/ 千古绝唱千古情/ 自古红颜多薄命/ 有情总被无情伤/ 孟姜女哭长城/ 千古绝唱谁人听/ 梁山伯祝英台/ 千古绝唱唱到今。

虽然他们死了,但是他们的故事活了,成为人们心中的最感天动地的故事,成了千古佳话。

篇11:初一读《金银岛》有感300字初中生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小说叙述了少年吉姆一行人去金银岛寻找海盗埋藏的财宝的经过,描写了他们同海盗惊心动魄的搏斗。

书中主人公吉姆,在父亲的客栈里遇见一名性格古怪的水手这个水手不幸身亡后,吉姆在他的皮箱里发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这时,一位有钱的乡绅特里劳尼买了一艘名叫希帕诺拉号的大帆船,和李沃西医生等人一起带着吉姆到金银岛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批海盗装扮成水手混上了希斯帕诺拉号,-场血腥屠杀正在悄悄酝酿之中,这是谁也没料到的。巧的是,机警而大胆的吉姆躲在苹果桶里听到了海盗们的阴谋诡计,他万万没有想到表面上温和,待人和善的厨师西尓弗就是这次密谋的头目。吉姆立即把听来的密谋告诉了乡绅,医生和船长,一场寻宝者与海盗之间的生死博斗从此拉开了序幕。

看一个人是好是坏,不能只看他的外表,如果他表面是温和的, 那么这个人的内心很

有可能暑计多端,反而那种表面凶巴巴的人,其实这个人的内心是善良的。

记住,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还要看这个人的内心。

篇12:初一读《伊索寓言》有感500字读后感

无意间,我发现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这本书的格式很奇怪,不是整一个故事,而是一小段一小段的故事,并且在每一段的末尾都有一句感想,它通过一个个十分简单又很短的故事,讲述了一个个深入人心的大道理。就是因为这特殊的格式,吸引了我去浏览它。这一本书就是,《伊索寓言》。

我印象最深的一段故事诗鸡和宝石。一只公鸡在田野里四处寻觅,后来,它找到了一块宝石,便对宝石说:“如果是你的主人捡到了你,他一定会非常开心的把你捡起来加以妥善保存;但是在我看来,你一无是处。因为对于我来说,一颗麦子比世界上的一切宝石都要珍贵。”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对于我们来说,世界上的确有许多东西是珍贵的,但是最珍贵的莫过于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觉得金钱最珍贵,不是因为这些人贪心,而是因为,他们还未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

《伊索寓言》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很多的人生哲理,给我了许许多多的启示。伊索通过自己的思想力来创造故事,争取自由。当我们这样来看伊索寓言的时候,我们会对这件事、这段历史心生出一种温情和感动。我们在生活中,不会有人一一指导你做什么事,要靠你自己独立完成。而《伊索寓言》这本书会带领你走向成功的道路,补充你从未具有的知识。

篇13:初一读《伊索寓言》有感500字读后感

《伊索寓言》逝希腊文学中的经典,这本书语言简洁、道理深刻,让我爱不释手。书中的内容由一个个独立的小故事组成,主人公大多是动物,也有人或者神。从狐狸和猴子的故事中,我懂得了不要轻率从事,凡事要三思而行;从蝙蝠和黄鼠狼的故事中,我明白了遇事不要一成不变,而要随机应变;从猴子和渔夫的故事中,我知道了干不相宜的事情,不但无益,而且有害……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诗牛和狮子,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三头公牛住在一起,狮子想捕捉他们。公牛团结一致,狮子无从下手。于是狮子就挑拨离间,让他们互相冲突,最后轻易地将它们一个个咬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齐心协力。就像一根筷子,我们很容易将它折断,但如果许多根筷子捆在一起我们就很难折断它们。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有一次,我们小组制作了一张英语小报,需要录制一个视频来介绍它。我们六个人,每人分到了一个板块,要用流利的英语介绍板块里的内容。起初,排练时总是有人出错,这样就得重新录制,前面的努力就白费了。后来我们知道,我们是一个小组,只有共同努力才能获得成功。于是我们回家就认真地准备自己演讲的内容,排练时就很少出错了,最后我们终于圆满完成了视频的录制。

《伊索寓言》让我受益匪浅,你也赶快来仔细读一读它吧!

篇14:读书心得狼图腾有感

狠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是:“凶恶、残忍、坚决、严厉、厉害”,而“狼”字,仅在“狠”字上多了一点。在我看来,这一点真是太妙了,因为它使得狼狠,狼的有智慧,狼的有原则。

翻开《狼图腾》,我所看到的是游牧民族最真实的生活写照,我所感受到的是草原人民的淳朴、智慧,而真正触及我灵魂的是狼性。这是一顿狼的精神盛宴。

我们可以这样说,是狼造就草原人民的性格,是狼塑造了草原民族的灵魂,是狼书写了游牧民族的历史。在草原上,想要生存下去,就得和狼战斗,而狼是强大的。在书中讲述了几次狼与人之间的大战,曾对狼群的进攻有着这样描述:“在草原中嗖嗖飞奔的狼群,像几十枚破浪高速潜行的鱼雷运载这最锋利、最刺心、刺胆的狼牙和狼的目光,向羊群冲去”。狼是战神,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顽强和尊严,狼的视死如归、不屈不挠。令人倍受震撼。为了生存,草原人民与狼战斗,在不断的战斗过程中,草原人民进化了。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用区区几十万就能横扫欧亚?消灭西夏几十万铁骑,大金国百万大军,南宋百多万水师和步骑,俄罗斯钦察联军,罗马条顿骑士团,攻占中亚匈牙利、波兰、整个俄罗斯,并打垮波斯、伊朗、中国、印度等文明大国?还迫使东罗皇帝采取和亲政策,将玛丽公主嫁给了成吉思汗的曾孙。蒙古人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最大的帝国。这个一开始连自己的文字和铁箭头都还没有,用兽骨做箭头的原始落后的游牧小民族,怎么会有那么强大的军事能量和军事智慧?我想成吉思汗的军事奇迹就在狼的身上。战争是群体与群体的武力行为,战争与打猎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打猎不是战争,人人从打猎中并不能学到真正的实战技能。教科书上说,游牧民族的实战技能来源于打猎,现在看来,结论并非如此,更准确的结论应该是游牧民族卓越的军事才能来源与草原民族与草原狼长期的残酷的不间断的生存斗争。蒙古的草原民族绝对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农业民族或其他游牧民族更善战、更懂战、更具有先天的军事优势。

然而,同时我们也因该思考,为什么中国在近代会遭到列强的凌辱?华夏的小农经济是害怕竞争的和平劳动?儒家的纲领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强调的是上尊下卑,论资排辈,无条件服从,以专制暴力消灭竞争,来维护皇权和农业的和平。华夏的小农经济和儒家文化,从存在和意识两个方面,软化了华夏民族的性格,华夏民族虽然也曾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但那是以牺牲民族性格为代价的,也就牺牲了民族发展的后劲,当世界历史超过农业文明的低级阶段,中国注定了落后就要挨打。

所以,一个民族因该有一种狼性,不断的开拓进取,这样才能使整个民族不断优化。最终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然而,整个民族应当有狼性而民族中的个体呢?答案是肯定的。

篇15:初一读红楼梦读后感600字

关于初一读红楼梦读后感600字1

《红楼梦》里有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一本书读完之后,亦好似在梦境里走了一遭,我尝试着把他们化作身边的人,去设身处地的感受她们的心灵世界。由此,我发现其实贾母也会寂寞。

贾母这个富贵了一辈子的老年妇人。是这个大观园里的“掌权人”,她早已儿孙满堂,因而这园子里总是热热闹闹的。院子里有精通琴棋书画的人,有擅长吟诗咏文的人,且丫头间的嬉笑也更是少不了……可谁又知道贾母也会寂寞呢?

此前,我一直觉得贾母就是一个人生赢家。整个大观园上上下下全听贾母的。贾母说一,则绝无他人敢回二。贾母不仅有钱,还有权,何谈寂寞呢?

在贾府的老一辈里,贾母无疑是最长寿的,身边同辈人都离开了,这确实难免也会寂寞。园子里没人能陪贾母谈谈心,陪他聊天的人虽不少,但不过,都是随着贾母的话附和罢了,又有谁能真正理解贾母,说到他心坎里去呢?知音难觅,也是一种寂寞啊。

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尊贵的贾母会对一个“粗野人”刘姥姥,如此热情,不正是因为刘姥姥是她那难觅寻的知音吗?二人可以算得上是同龄人,且刘姥姥同别的府的客人不同,别人都是十分恭敬拘束的,生怕丢了颜面,可刘姥姥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从村子里出来,不忌惮丢了谁的颜面,便可恣意扮丑,这也给贾母,带来了“姐妹”的亲切感,亲自引着刘姥姥逛了大半个园子。

贾母的寂寞,或许还源于对过去的怀念吧。她的心头还眷恋着逝去的时光,但伴侣已过世多年,身边的亲友也早已走的走散的散,再无人陪她去追忆过往。亭台楼阁里的点滴回忆也只得她自己收在脑海里,看着园子里的丫头姑娘们追捕蝴蝶、吟诗作乐,便无奈地感慨一句:“我像他们这么大的时节……”

令人唏嘘的是,曾经那么奢靡风光的贾府,最后连一个老太太一个体面的葬礼都办不起来。看到这里,我心里就不觉地升起一阵“树倒猢狲散”的悲戚来。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里的小社会,反映出了一个表面是如此光鲜亮丽的人,内心深处也会有寂寞。有的时候,正因为园子太大,才让空虚有了“容身之地“,繁华落尽,无处话凄凉。

关于初一读红楼梦读后感600字2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作家曹雪芹呕尽心血,用了十年时间,写成了这部长篇小说。书中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现了封建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历史,刻画了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林黛玉就是书中的女主角。

林黛玉是金陵十二钗之首,贾母的外孙女,从小聪明清秀,与诗书为伴,父母对她爱如珍宝。

林黛玉生得倾城倾国容貌,《红楼梦》第三回中曾描述她的外貌:“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姣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贾宝玉也做诗形容她“颦儿才貌世应稀”。

林黛玉饱读诗书,才华横溢。十三岁时,在大观园的海棠诗社比诗中,林黛玉的三首诗包揽前三,拔得头筹。在大观园,林黛玉的才识都是非常出名的。她以花比喻自己的《葬花词》,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诗。

但是,林黛玉也是悲哀的。早年丧母丧父,伶仃一人,常住贾府,虽然贾母对她疼爱有加,但还是形成了林黛玉多愁善感的性格。在贾府她常常一人对天哀叹,临窗流泪。生活的小心翼翼,稍有不顺,便郁郁不乐,甚至整日以泪洗面。她写的《葬花词》最能体现她的多愁善感。也正是由于这种郁郁的性格,使得林黛玉在17岁时就病死了,叫人惋惜!

这就是《红楼梦》中的林黛玉,美丽有才,但又悲惨一生!

关于初一读红楼梦读后感600字3

靠在床边,扬起圆圆的脸蛋,让明媚的阳光照射在脸上,我眯着眼,享受着春日带给我的惬意。刚刚读过的《红楼梦》中,那一个个情节像放电影般一个接着一个闪现在我眼前。

晨光落在院内,一位多愁善感的女子一边葬花,一边暗自忧伤。她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如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大观园中的姐妹众多,好不热闹。而她无依无靠,只能独自叹息。

在许多读者眼中,书中的林黛玉是一个“爱哭鬼”,觉得她成天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而同样作为读者的我则觉得:黛玉是个聪明伶俐又十分重感情的女子。她还没进贾府时,父母疼她,为她找了私人先生教书,于是她开始博览群书,工于诗词,来倾诉她的忧愁。当她听到宝玉与宝钗大婚,当天就泪尽而逝。‍

午后的暖阳洒在怡红院中,一位怜香惜玉的公子一边抽泣,一边吟诵着赐给晴雯的葬诗。他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脖子上系着一块美玉。

大观园中的姐妹众多,他便整天混在女生堆里,人们说他是“混世魔王”,而我却有自己的想法:认为宝玉只是遵从内心的情感,自由自在地生活,这有什么错?他时而任性:不爱坐下来静静地读书,不顾奶妈的劝阻执意喝酒;时而又显得规矩:父亲在家时,为了不挨打只得读书、背书。

可关于成家的事,可由不得他任性,由于家族势力的反对和压制,他最终没能和心爱的林妹妹在一起,使得黛玉含泪而逝,宝玉弃家出走。读到这里,我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封建社会不能自由恋爱呢?如果贾母可以成全宝黛的婚事,就可以两全其美了。为什么曹先生不能给我们一个完美的结局呀?”

要说《红楼梦》,还有一个重要人物就是薛宝钗了。众所周知,她是王夫人姐妹——薛姨妈的女儿,肌肤莹润,脸若银盘,眼如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点而翠,说的就是她。宝钗品格端庄,接受过正统的淑女式教育。

记得小时候,我听过红楼梦的故事后,总觉得宝钗是个夺走了宝玉、黛玉二人幸福的“坏人”,不那么喜欢她;看了《红楼梦》后我才抵制了这个想法,觉得她像大姐姐一样,处处照顾着大观园中的姐妹。宝钗的结局也不是很美满,虽与宝玉结成了金玉良缘,但最后她独守空房,寂寞终生。

《红楼梦》在曹雪芹先生的笔下情真意切,书中人物特点鲜明。其中的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四姐妹,正取“原因叹息”之妙,可能这就全书内容的概括吧!

荣国府,我见证了你的兴衰,里面的人物让我久久无法忘怀……

关于初一读红楼梦读后感600字4

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应该是最绝妙的。众所周知,《红楼梦》内容浩繁,书中既有儿女情长,风花雪月,也有盛衰兴亡,人情冷暖。而我,最喜欢《红楼梦》里个性鲜明的女子们;众多的女子中,我又最喜欢黛玉。

黛玉出生在贵族世家,所以,她一开始就是地道的贵族小姐的身份,只是由于她家道中落,不得不寄人篱下,因而造就了她与众不同的个性。在她身边,有聪慧过人的薛宝钗,但薛宝钗有太多的俗气,好比落入凡尘的雨一般的女子;有最能干的王熙凤,但凤姐有太多的虚伪和残忍,这是电一般的女子;还有最可爱的湘云,但湘云有太多的不拘小节,这是风一般的女子……

而黛玉不同,她聪颖,谨慎,任性,又大胆追求爱情。她虽然说话尖酸刻薄,但这背后是她强烈的自尊心。她永远也学不会薛宝钗的处事圆滑,也学不会讨好封建统治大家长。她眼里揉不得沙子,心里装不下尘埃。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心胸狭窄,但我不这么认为。她是太在意宝玉了。因为她爱得深,爱得切,所以不能不介意。但她和宝玉互相太关心了,以致连说话都小心翼翼,不能以坦诚之心相待对方。如果她能以坦诚之心相待对方,这样说不定还能避免后面的爱情悲剧。

当黛玉悲伤的时候,诗词,是她唯一的寄托;读到她的诗,总是感人肺腑。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的身世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黛玉是变幻莫测的,是纯洁晶莹的……直到生命的尽头,她也要化作一朵云,一缕香魂,和着仙乐飘向远方。好一种云的做派,好一个云一般的女子!

关于初一读红楼梦读后感600字5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一位清代小说家,他的前三代都是江宁织造,跟皇上关系很好,他祖父还是康熙玩伴,皇上来他们那就直接住他们家。可惜他父亲的死面临了厄运,晚年只能卖字画为生,十分贫困。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是贾、史、王、薛四大贵族家庭的兴衰为背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又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这本书主要以曹雪芹的真实经历来写的。

其中黛玉葬花这个故事十分重要,写的是林黛玉葬花和她的《葬花词》,其中有一句让我感到难过,就是“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主要想说等我死后谁会在我身边,谁会来安葬我。可惜最后也正如林黛玉自己所说的一样,当时宝玉被人骗婚,不在她身边,丫鬟也要被拉走,她最后也十分悲剧。

林黛玉她是绛株仙草转世,她十分多愁善感,也是因为她当时寄人篱下,她已无他家依栖,就连她去看贾宝玉也被丫鬟给拦在了门外,无法进去。她那时再怎样调皮都没用了,已经不会有人来管。

《红楼梦》中也说明了在封建社会中贵族和平民的差距,根本不可能做到人人平等。这让我想到现在美国的种族歧视,我觉得同为地球上的人类,就因为肤色不同而被歧视,弄得不得安宁,这是很无耻的做法。

书中也写了很多整天贪图享受游手好闲,现在社会不正有这样的出现吗?这样的人越来越多,社会迟早都会崩塌,作为新时代的我们都应该积极起来,吸取历史的教训,不像旧社会一样。

书中探春说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现在疫情中的每个国家不都是一个大家庭吗?像我们伟大祖国,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下,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抗战病毒,才使武汉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取得胜利。而对于只会甩锅的美国,不紧没有采取更好的防御措施,还退出世界卫生组织,使得疫情越来越严重。

《红楼梦》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种种黑暗和罪恶,预示了当时社会必然要走向颠覆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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