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柳宗元的作品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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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柳宗元的作品有感

柳宗元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写有很多脍炙人口的散文,其著名的《三戒》不仅语言生动,而且寓意深刻,含有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可惜小时候在语文课本上只读到《三戒》中的一则故事“黔之驴”,而对另外两则故事“临江之麋”和“永某氏之鼠”则不甚熟悉。近日随便翻翻枕边书,读到“永某氏之鼠”的故事觉得很有趣味,大概意思是:永州有个人,最怕犯忌日,禁忌特别厉害。他以为自己出生在子年,老鼠又是子年之神,因此非常爱护老鼠,不养猫狗,不许童仆扑打老鼠。粮仓厨房,任凭老鼠横行,不加过问。

从此,老鼠相互转告,都来到这人家里,吃得很饱而又没有什么灾祸。如此以来,他的家中没有一样完整无损的器皿,衣架上没有一件完好的衣服,他吃的喝的也大多是老鼠剩下来的。老鼠白天成群结队地和人一道行走,夜晚就偷咬东西争斗打架,那声音千类万状,叫人无法安睡,但此人始终不感到厌恶。

过了几年,这个人搬到别的地方住了,后来的人住到他的房子里,老鼠依旧肆意横行。房子的新主人说:“这些专在阴暗角落里作恶的坏东西,偷窃捣乱得太厉害了,为什么会猖狂到这种地步呢?”于是他借来五六只猫,关上门,掀掉屋瓦,用水灌洞,雇童仆来搜捕。被他杀死的老鼠堆在一起象个小土堆,扔到偏僻无人的地方,臭气过了好几个月才散尽。于是柳宗元发出感叹:呜呼!老鼠还以为饱食无祸是可以长久的呢!

近期,在我出生和工作的地方都曝露了一些大权在握的人贪腐的事,有的简直令我难以置信,这也许是一种巧合,但又蕴涵着柳宗元揭示的某种规律:当某种环境发生变化时,“在阴暗角落里作恶”的老鼠就不可能“吃得很饱而又没有什么灾祸”了。于是我想:当今某些行业里仍然有老鼠横行,哪一天情况发生变化了,这些老鼠是否也会遭受灭顶之灾呢?

篇2:读柳宗元的作品有感

唐代柳宗元曾写一篇《牛赋》。写作的直接原因,当是借用牛的形象抨击当时不合理的用人制度,抒发自己的不满情绪。深层原因则是牛的良好形象。牛的特点是勤劳、憨厚、善良、诚实,特别是付出多多,却不求回报。正如柳宗元在赋中所说,“自种自敛,服箱以走,输入官仓,己不适口。富穷饱饥,功用不有,陷泥蹙块,常在草野,人不惭愧,利满天下。”

在中国文化中牛确实是一种具有美好形象的动物,有无数的人赞美它歌颂它。南宋李纲曾写过一首《病牛》,赞美牛“ 耕犁千亩实千箱,力尽筋疲谁复伤? 但愿众生皆得饱,不辞羸病卧残阳。” 现代诗人臧克家曾赞美牛“块块荒田水和泥,深耕细作走东西。老牛亦解韶光贵,不待扬鞭自奋蹄。”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名句更是家喻户晓。李可染在他的牛画中写道:“给予人者多,取与人者寡,其为牛乎!”千百年来,赞美牛的故事不仅很多而且流传甚广,描写牛赞美牛的文章更是无数,人们还创造了许多与牛有关的成语,如,气壮如牛、如牛负重、气吞牛斗、牛气冲天,真可以说牛确实是很牛的。

千百年来,牛的精神一直在鼓舞着人们,要敢当勇于创新的“拓荒牛”, 甘当人民大众的“孺子牛”, 奋勇向前的“快牛”。在我们赞美牛,学习牛的精神的时候,也不要忘记世界上还有一种柳宗元所说的“善识门户”,“曲意随势”的“瘦驴”,但是,我以为最为重要的我们要时刻想到,应该如何对待“不辞羸病卧残阳”的牛们。

篇3:读柳宗元的作品有感

关于“三戒”,我知道有孔圣人的“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还有宋太祖的勒石三戒:“保全柴氏子孙;不杀士大夫;不加农田赋。”

柳氏的《三戒》是三则寓言,分别是《临江之麋》、《黔之驴》和《永某氏鼠》。

柳先生写这几则寓言的警世用意,在序言中已经说得很清楚:“吾恒恶世人,不知推己之本,而乘物以逞,或依势以干非其类,出技以怒强。窃时以肆暴,然卒迨于祸。”

这三则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永某氏鼠》。说,永州一个人,怕犯禁忌到过分。因为自己的生肖属鼠,因此就任凭老鼠在家横行,既不养猫也不许人伤害它们。致使老鼠昼出入与人同行,夜啃咬物什肆无忌惮,简直成了老鼠的天堂。

过了几年,那个人实在是无法居住搬家离开了,房屋换了新主人,

老鼠依然跟先前一样猖獗。新主人就借来五六只猫,关上门,翻开瓦片,用水灌鼠洞。最后被杀死的老鼠尸体堆积得像小山一样多,发出的`尸臭飘得很远,很长时间不散。

这则故事之所能流传了以一千二百多年,我以为除了暗喻小人得志虽能嚣张一时,终究不能长久的中华民族朴素的价值观外,对于现实警示作用也是非常大的。

首先,故事告诉我们“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性。猫捉老鼠是天性,是本分。纪律对于小恶小错就是像猫对于老鼠一样,时时盯紧及时处置。只要纪律一直在前面挺在那里,鼠类就不敢有大作恶的可能。如果像寓言中的主人一样“不畜猫犬”,那么鼠类自然就横行无忌了,以至于变成“盗暴尤甚”了。

其次,故事告诉我们搞“人身依附”终究是不可靠的。文中主人翁因为有“拘忌异甚”的嗜好,鼠辈们就抓住主人的心态,迎合主人的嗜好。于是就出现“昼累累与人兼行”的“和谐”的假象。然而,鼠辈毕竟是鼠辈,它们夜间是要“夜则窃啮斗暴”的。可是最后,主人换了,鼠辈们还以为“态如故”,那等待它们的只能是“假五六猫,阖门撒瓦罐穴,购僮罗捕之”的结局。

再次,整个故事展示给我们的是一幅病态生活图。永某氏完全是一个病态人格的形象,他的“齐家”方法和态度就非常病态。然而,因为他是一家之主,他喜好老鼠,所以他就有权力“不畜猫犬”。鼠辈们也就可以仰仗其庇护为所欲为了。永某仅是一家之主,最多祸害的是他的家庭。但是,如果这样的人是一个单位,或者是一个系统有绝对决策权的高官的话,那祸害的恐怕就是老百姓,祸害国家了。

篇4:读鲁迅作品有感

近期拜读了鲁迅先生的部分作品,并且浏览了一下记录鲁迅生平和事迹的相关作品,如《鲁迅青少年时代的故事》、《鲁迅故家的衰败》。通过阅读,我了解到鲁迅先生是怎样地为革命、为人民而艰苦地工作着、劳动着,是怎样地使“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时时想到中国,想到未来”的。

我本人只是简单地巡阅了鲁迅的一小部分作品,如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等,是一些漫画性质的小本,既生动又形象。通过阅读,初步了解了鲁迅部分作品中的内容,以及他是怎样为自己的作品命名的,知道了有关他的一些战斗的历程。每当想到他在充满白色恐怖的.年月,从早到晚,手、口、脑交替使用,“轮流休息”,夜以继日地忘我地工作使他把自己锻炼得像一架机器,就觉得自己很惭愧。他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一样,只要你愿挤,总还是有的。”他三十年如一日,毫不懈怠,时刻争取时间拼命写作,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活生生的艺术形象,以成熟、高超的艺术技巧,热情歌颂历史人物,鼓舞人们的斗志,讽刺反动统治者的丑恶,深刻揭露和抨击封建势力,向着黑暗与暴力勇猛进袭,呼啸前进,为革命鞠躬尽瘁,一直到1936年10月18日,在他逝世前的一天,还手握战笔,写完了最后一篇日记。

鲁迅先生的一生为我们留下了许多珍贵的遗产,这些不仅是我国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珍品,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珍品。从鲁迅的作品中,我们可以学到丰富的文化知识,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学修养和写作水平,可以学到鲁迅崇高的革命精神、顽强的战斗意志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我觉得,接受这个遗产,阅读、研究和宣传鲁迅的著作,决不仅仅是文艺界的任务,而是每个中国人应该做的事。

篇5:读朝花夕拾作品有感

《狗·猫·鼠》中表达了鲁迅对猫的仇视,书中有一段道“此刻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我觉得是理由充足,并且光明正大。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一样,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我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从那里面能够看出鲁迅仇恨猫是因为猫对弱小的欺凌。这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散文,以猫的特质讽刺某些人一旦抓住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折磨别人。

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是《风筝》,讲述的是鲁迅小时候不太懂童心,认为玩风筝的小孩长大后没出息,从而折断了弟弟辛辛苦苦做的蝴蝶风筝。长大以后在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籍上看到,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悔及想去弥补时,可他却也长出了胡子。问及此事,他已全然不知,不怨了。遗憾深深地埋在鲁迅心里。此刻也有这样的事情,大人认为对学习无用的东西都是垃圾,扼杀了孩子们的天性。

《朝花夕拾》是一部很棒的散文集,我买的是同心出版社,封面很美,能让人静下来慢慢品味书香。

篇6:读冰心作品有感300

读冰心作品有感300

冰心是中国近代伟大的作家,她的作品语言朴素却富含深刻的道理。给人一种心灵的震憾。虽然冰心奶奶去世了,但是他的精美作品和她高贵的品格,给世人留下了永远的记忆。

我非常喜欢读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我觉得这部作品是一瓶清清的水,能够净化一个人的心。

记得有一回,心中很烦恼。我到书柜里乱翻,把初一买的《繁心・春水》翻出来了。我如获至宝,心里非常高兴。虽然这部作品我已看过了,但还是连忙翻开,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我的心又一次被陶醉了。有一首小诗叫《纸船》。作者借纸船,含蓄地表达了母爱,和对母亲的爱。我的心被深深的打动了。读了一会儿,刚才烦躁的心现在却变得平静,舒畅了。

冰心的作品就是这样,能够“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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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是少年儿童文学作家,今年暑假,我也阅读了一本她写的书。这本书与别的书不太一样,它是由散文,诗歌,小说等聚集在一块儿组成的。因为每一篇的篇幅都不是很长,所以我很爱读。也因此,渐渐地我发现了冰心奶奶写的书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爱。她爱蓝天大海,爱河流山川,爱花草树木……更爱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因为在她的眼里除了宇宙,孩子就是最美好的。在她的文章中歌颂亲情,歌颂童心,歌颂自然,在她的世界中处处都有爱的身影。

“母亲啊,你的'头发披在你的肩上,这是你赋予我的万缕柔丝”这首小诗虽不长但却歌颂了母爱。父母生下了我们,培育我们,照顾我们,教导我们,我们每一个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他们爱我们,关心我们。在我们顺利时,给我们忠告;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们帮助;在我们失败时,给我们鼓励;就在我们快乐的时候,他们比我们还开心;我们哭泣时,他们比我们还要伤心;我们生病时,他们比我们着急,会放下一切来照顾我们。

就在这本书中,有一个故事,叫《我的母亲》。在“我”的家中,母亲生了六个儿子,前两个生下来后夭折了,母亲便希望接下来的我能是个女娃,这样可以照顾后面的孩子。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我”还是个男孩。但是母亲还是尽心尽力地教育照顾“我”。妈妈是个贤妻良母,她有自知之明,不喜欢和别人一样的东西,很喜欢政治,更爱读书看报,而且对感情也有不一样的看法,真是个“全才”呢!又会劳动,又会读书看报,真是让人不得不佩服呀!

我的妈妈可没人家那么有学问,但是她也是个贤妻良母。白天,她在外面跑出租,晚上回来要做饭,洗碗,洗衣服,拖地……这些活,除了生病,从未停过。

可是我又想起了一个更感人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三袋米》。它述说了一个母亲讨饭给儿子上学的事。这个家庭在儿子上小学时父亲就去世了,家里变得特穷。儿子上高中时,母亲得了风湿,不能再干活了,但是学校要求每月得交30斤大米给食堂。每个月她都将30斤的大米交给学校,但全都是每种一点每种一点混在一块儿的。当第三个月时,这儿的厨师熊师傅见母亲每次都这样,生气地责备起来。母亲这才告诉他这些米是讨饭讨来的。但母亲和大家还是在儿子面前保密了这件事。就这样,母亲讨饭让儿子考上了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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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读三毛作品有感

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情感,提高我们的修养,寒假读了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一书,就喜欢上她的作品。三毛的作品不以虚构情节吸引人,靠的是真实和自然。喜欢三毛的性格,开朗、与众不同;喜欢她和荷西的故事,浪漫、唯美;喜欢她在撒哈拉的家,简单、独特;更喜欢她的文笔,诙谐、机智。同样,我也是从她的文字中认识她的,从她生活的点点滴滴,我感觉她似乎和我们活在不同的世界不随波逐流。我不是三毛的超级铁杆粉丝,只是喜欢看她的文章,而且很被感动。她是一个倔强的女子,一个完全依照自己的意愿生活的人。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一个有灵魂的精怪,以万水千山走遍的豪情,惊天泣地的爱情遭遇,引出了无数传奇故事,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以美丽的文字,融入自己的情感,为我们构筑了一个有泪有笑的文字世界。

三毛文章中最容易引起读者共鸣的是她的真诚和爱心,从《撒哈拉的故事》到《梦里花落知多少》,每一篇都在认真地看,似乎我早已融入他们的生活,真的会笑,会哭,会难过得心疼。我羡慕她的浪漫自由,风花雪月;羡慕她的豁达与大方;羡慕她的胆大与超脱。撒哈拉的生活中,我最钦佩的,便是她的善良大方,和对那些无知又无情的撒哈拉人的宽容和忍耐。每一次翻阅三毛作品都被感动,被吸引。当读进三毛的书时,我特别欣喜,因为我发现她是医治烦躁、苦闷的良药。我常常想:也许正是因为三毛经历了很多,很多常人不曾经历的事情,因此她的人生观才如此透彻。于是,越来越喜欢她,一遍又一遍体味她的文字,感受她的生活。三毛让我懂得了要乐观的对待生活这个道理,以一个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对待生活。每个人的成长道路上都绘有大大小小的几次挫折与磨难,这一点每个人是相同的。不相同之处就在于每个人对待挫折与磨难的态度。每个人的生活之所以有缤纷绚丽与枯燥无味之分,是因为每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不同。有的人热爱生活,对生活过充满激情,所以他们的生活是绚丽多彩的;反之,有的人不热爱生活,对一切事物都冷眼相看,所以他的生活才是枯燥无味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其实是一件美好好的事情,不要把它当作是一种负担,应该去享受它,珍惜它。生活中难免会有几次挫折与磨难,其实这些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个乐观的克服困难的心,可怕的是这些东西毁掉了你的生活。要永远记住,只打倒挫折,而不能让挫折打倒你。乐观的去对待生活,才会多一些快乐,少一些忧伤,就像文章汇总的荷西与三毛那样,快乐的生活,快乐得走遍非洲大沙漠。

三毛的作品读起来,是那么地亲切与放松,她并不奢求华丽丽的生活方式,她只想平淡而又不平凡地与荷西共度此生,这是她的独特,也是她快乐的源泉。她教会了我享受生活,教会了我寻找快乐,也教会了我要珍惜现实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平淡就是一杯最香甜的清茶,清香、淡雅、回味无穷。

篇8: 读三毛作品有感

这学期,我们班图书柜有一本张乐平爷爷写的《三毛流浪记》,我借回家,做完作业就爱不释手的细细读了起来。

读完《三毛流浪记》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主人公三毛,从小父母双亡,是个孤儿,他四处流浪,无家可归。三毛为了生存,他擦过皮鞋,做过苦工……受尽了各种欺凌,还常常饱一顿,饥一顿。三毛夏天被蚊虫叮咬,冬天没衣服穿,冻得瑟瑟发抖。书中有这样一个情景:有一天,他特别饿,于是趴在了肉饼店的台子上,望着那些好吃的,他呆呆的站在那里,因为他没有钱。他又往前走了,这里有鱼肉、鸡肉、鸭肉......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就是个白面馒头也行呀,可是他身无分文,只好往前走。还有一次,他靠捡烟蒂赚来钱,买了一个烧饼,当三毛看见路边一个孤苦伶仃的老人时,毫不犹豫地把烧饼全给了老人。

我家里有橱柜里有好多好吃的,有面包、牛奶、香肠、苹果、糖……我多么想给他吃一些,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我们生活在不同时代,我和我的伙伴们都很幸福,有的同学还在不停的浪费粮食,碰到自己不爱吃的菜就一口不吃,回教室就开始吃自己带的牛奶,要是把那些饭给三毛一点,那他就会高兴不得了。我又想到,在黑暗的旧社会,有多少像三毛这样可怜的孩子,他们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极度的营养不良使他们面黄肌瘦。相比之下,我们生活在光明的社会主义新社会是多么幸福:每天早晨,我们穿着洁净的衣服高高兴兴去上学,宽敞明亮的教室使我们心情舒畅,老师循循善诱地讲课,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拓了我们的视野,为我们插上飞翔的翅膀。回到家里,扑面而来的是妈妈的嘘寒问暖,爸爸的慈爱有加,和三毛一比,我感觉很。愧,我也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有爱心、懂事的好孩子。

篇9: 读三毛作品有感

在四年级下学期,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三毛流浪记》,我便仔细的读了起来。

三毛出生在旧社会中,从小无依无靠,在大街上流浪。有一天,他非凡饿,于是趴在了肉饼店的台子上,望着那些好吃的,他呆呆的站在那里,因为他没有钱。他又往前走了,这里有鱼肉、鸡肉、鸭肉等等。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就是个馒头也行呀,可是他的口袋里空荡荡,只好往前走。

我家里有橱柜里有好多吃的,有面包、牛奶、香肠、苹果、糖……我多么想给他吃一些,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我们生活在不同时代,我和我的伙伴们都很幸福,天天都有好吃的,但有的同学在不停的浪费粮食,有的吃的不对自己的味口,就扔了,吃盒饭没有好菜就扔了,要是把那些饭给三毛一点,那他就会兴奋极了。

和三毛一比,我简直是太渺小了,他有好几次没吃饭,都可以忍着。而我呢?有时妈妈把饭做晚了一会我就生气了。在这里我想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我太不懂事了!”

我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现在,当我碰到困难时,我就会拿出《三毛流浪记》看,它将伴我健康成长。

篇10: 读三毛作品有感

三毛是一个孤儿,从小没了爹娘,没有一个温馨的家,只能到处流浪以乞讨为生。三毛经常受到人们的欺负和训斥,但他心肠很好,也很乐观。为了生活,他卖过报纸,拉过黄包车,擦过皮鞋,还卖过艺,经历了千辛万苦。他总是吃不饱、穿不暖,长得面黄肌瘦,好像一阵风吹过,就会被吹倒。有时候他饿得非常难受,但看到其他的孤儿和老人也在忍饥受冻时,总是把自己的一点微小食物让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有一次一个小男孩在路边摘花,突然只听“扑通”得一声掉入水中。三毛见状,不顾一切地跳下水中,把小男孩救了上来。小男孩的爸爸闻声赶来,只见自己的孩子安然无恙,一个劲地向三毛道谢。小男孩的爸爸见三毛无家可归,于是一起带他回了家。三毛心想,太好了,我总算有个“家”了。我也为三毛感到高兴,从此三毛和小男孩一起上学,一起玩耍。可是好景不长,一天三毛和小男孩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辆消防车飞快地朝自己家的方向飞驰而去,他们也赶紧向前奔跑,只见家中已浓烟滚滚着火了。消防员将他们拦在门口,不让进,就眼睁睁地看着大火把一个好好的家给烧毁了。爸爸说:“三毛呀!我们也无家可归了,没法再收留你了,这些钱你拿去用吧!”三毛刚刚在小男孩家过了一段最美好的时光,无情的大火又让他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看到这种情形,我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往下流,心想要是我能帮上三毛一把该有多好。

跟三毛比,我们已经是生活在天堂了,不愁吃,不愁穿,读书环境优越,大家可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呀!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要忘记老师的耐心教导,不要辜负父母的一片期望。

篇11: 读三毛作品有感

读完张乐平写的《三毛解放记》之后,我被文中主人公-三毛从小树立远大理想的高贵品质深深感动了。

《三毛解放记》这本书,以三毛为主人公,写了早期的三毛滑稽幽默、调皮捣蛋,闹出种种笑话的故事。三毛从小就有远大的理想,还愿意帮助受苦受难的小朋友,之后迎来了新中国,他和无数小朋友一样,有衣穿、有饭吃、还可以上学。

《三毛解放记》这本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三毛很聪明,会开动脑子。一次,三毛把皮球踢进了坛子里,坛子很深,皮球拿不到,他找来了一块石头,把坛子砸破,拿出了皮球。同样的经历我也遇到过,记得有一次,我做完暑假作业玩起了乐高玩具,我习惯将玩具放在手中抛来抛去,玩的正开心的时候,一不小心乐高玩具其中几片小零件滚进了沙发下,我趴在地上怎么也够不着,沙发又太笨重,我又没有足够的力气移开它,正当我着急的时候,发现门背后有一把扫帚,我将扫帚伸到沙发底下把玩具轻松地扫了出来,当时我是又高兴又佩服自己的足智多谋。

读《三毛解放记》后,我佩服三毛,感叹三毛!今后我遇到任何困难都会像三毛一样勇于克服,通过自己的努力为自己打造一片蓝天。

篇12: 读三毛作品有感

虽然我不是个爱看书的孩子,但暑假中一次无意间翻开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时,我就被里面那个长相滑稽但命运悲惨的小主人公深深吸引了,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这本书。

生活在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三毛,他无家可归,靠吃人家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在身上披一块满是窟窿的破麻袋片儿御寒。可就是在这样的生活中,三毛在路边捡到了一个钱夹还归还给了失主。结果被污蔑成小偷,他被坏人利用去做坏事当他知道真相后宁可挨饿也不去做。

记得一次我和妈妈去商场看见卖玩具的,我想买一把造型精致的玩具枪,妈妈没同意。我就和妈妈怄气还不吃饭和三毛比起来我简直就是掉在了蜜罐里,每天可以吃香甜可口的美食、穿美丽无比的衣服,家里人待我那可真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我还和他们使小性子,惹他们生气真是不应该啊!

我看了《三毛流浪记》以后,发现幸福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有的幸福需要发现,有的幸福需要珍惜,有的幸福需要等待,而有的幸福需要努力争取才能得到。让我们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吧!

篇13:读林清玄作品有感

“我们虽然在尘网中生活,但永远不要失去想飞的心,不要忘记飞翔的姿势。”“生命对于华年,是一种无常的展露,芒花处于山林之间,则是一种无常的演出。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们曾与某人站立于芒花遍野的山岭,有过某种指天的誓言,往往在下山的时候,一阵风来,芒花就与誓言同时凋落。”

这是我最喜欢的散文诗,出自林清玄的《芒花季节》。

小时候家里长辈喜欢买《读者》,我也就有幸从不大的版面中读得他的文字,当时只感觉他文如其名,清、玄,给人以清新雅静、纯真恬淡的感觉,原来命运早就在不经意之中,就为他埋好了人生的伏笔……

清新淡雅又蕴含哲理,无意中,我就喜欢上了这样的文字。后来长大了,又更喜欢他在雅致的文字中流露的丝丝禅意。不急不缓地读着,我虽不懂得什么是开悟,但生活却需要这一种特殊的情愫。

后来有看到过书封上先生的照片,他的外表也许与他的文章不相称,没有玉树临风的儒雅,没有月朗清风的洒脱不羁……可是,他的心是柔软的,他的眼是冷寂的,所以他的内心清明高洁。

后来再想走近他时,却发现他已远去,月光相伴,诗酒同行。生命的历程就像是写在水上的字,顺流而下,想回头寻找的时候总是失去了痕迹。他走了,那个“文如流水,语似冬阳”的人在一年前就离开了。试问,这世间有谁会如他一般活得潇洒自在?他曾说过,人间最美的境界,是清欢。

说到清欢,在我看来是生命的减法,在我们舍弃了世俗的追逐和欲望的捆绑,回到最单纯的欢喜之中,是生命里最有滋味的情景。

他就这样把简单、通透的美融入到了涓涓文字之中,洗涤着我们的心灵。他也用一生践行着简单豁达、用心生活的人生哲学,给予我们感动与温柔的力量。他用文字唤起沉睡着的心,带着无数人去发现人世间的美丽。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一个动人的微笑,一句温情的话语,皆能有令人感动之处。

我认为我走近了他,读过他的许多篇散文,我也渐渐体会到了一种平静,一种安稳满足的幸福感。我不再因为一些浮浅的虚名、一些虚妄的争执,而心烦意乱。我学会了平静下来,我学会了不再去花费时间去追逐一些昙花一现的荣耀,而是静下来提升自己。

回望过往,我错失了许多平静的喜悦、许多清欢;看向将来,我会学着伴着清欢,体会人生。

篇14:读梁实秋作品有感

有人这样形容他,用一种随遇而安的心态,以超然的目光审视社会世相、人生百态,又以一种幽默、闲逸的心态冷静的审视、玩味之,其中既有儒家的冲和,又有老庄的通达,也有佛禅的超脱。而他的散文具有一种以雅为本、俗中透雅的艺术品格,他的俗不是一味的大红大紫的俗,而是以雅为骨子的、充满智慧的俗;他的雅也不是那种洗却了人间烟火的雅,而是带着暖烘烘的生活气息、让人觉着亲切的雅。其雅与其俗都发自真情、生自真情,毫无造作与牵强。

上世纪四十年代,梁实秋客居重庆北碚,借居在一所十分简陋的房子里,它既不能遮蔽风雨,还有鼠蚊相扰,可梁老先生却给它取了个充满诗意的名字:“雅舍”。而雅舍小品散文就出自这里,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去欣赏雅舍的芳容。

《茶》夜未央,把盏香茗,星月装饰着窗棂,品茗静思,堪称人生一乐。唐朝诗人韦应物曾有咏茶诗云:“洁性不可污,为饮涤尘烦;此物信灵味,本自出山原。”饮茶至沉醉,自古就使人绵思遐想。苏东坡亦有赞茶句:“茶笋尽禅味,松杉真法音。”澄明的水,融入几片甘醇茶叶,或清淡或浓酽,不知不觉即可品出哀乐悲欢百感交集的人生滋味。古代文人对“茶”字有许多趣解不。其中一说:“茶”字由草字头、“人”及“木”字”三部分构成,“人”字在草字头之下,“木”字之上,意为人在草木间,孰能不喝茶。周作人言:“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梁实秋谓:“喝茶,喝好茶,往事如酒。”似水流年,不过骐骥过隙,读好文,喝一盏茶,品悲喜相噙的人生,如沐春风。

《书》俗话说“开卷有益”,但到了现代人们不仅曲解了其本来的意思,而且更加忽略了读书的意义。“开卷有益”本意为我们应该多打开书本读书,以提醒人们或者帝王不要闭塞视听、目光短浅。一本书非常的厚,人们往往翻个两三页即放弃了阅读,然而开卷有益也在时刻提醒世人常常打开书来看,就不会随意放弃半途而废了!有人说:借书一痴,还书一痴。”则有人分的更细:“借书一痴,惜书二痴,索书三痴,还书四痴。”

《不亦快哉》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轻。《诗人》痰唾珠玑:所说的话句句如同珠宝玉石。隐恶扬善,执其两端:隐藏别人的缺点,宣扬别人的优点,做人不偏不向(无过之无不及的中庸之道)《男人》:男人“自私”,他们对女人的爱,只是因为女人的温顺与崇拜,而如果家失去了魅力,他就会“另辟乐园”。

《黄帝内经》中有言:“恬静虚无,真心从之,病从安来?是以志闲而少欲,心安而不惧,形劳而不倦。”红尘俗世知多少,忘怀烦恼当能净化心灵。忘我、忘身,进入文中所推崇的那种“荡荡然不觉天地有无”的精神境界,也许将冲淡悲伤和痛苦。健忘后,心情容易像眺望夜色的时候,沉静再沉静,忘记一切,品味一个人心灵中的独特乾坤。《健忘》崔瑷座右铭有“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之语。

《说胖》天有日月星辰,人有高低胖瘦,此乃天工造物,自然百态,应无优劣贵贱之分。古以胖为美,现以瘦为美,现在的胖演变成为文明病的一种,享受生活的当下却忽略了健康,到处又洋溢着养生之道,各有所言,无所判定。

连续两次拜读《梁实秋》散文,其实文章通俗易懂就像讲故事娓娓道来,但由于语言上的变换很难去记住那些优雅而又有深意的美句,今天就记录在本,以后可以回味。

篇15:读梁实秋作品有感

梁先生淡雅从容,典型一绅士,持杖岸立,口衔烟斗,含笑窥乐。

梁的散文:琐碎。没有故事情节,全凭见识,将古今中外、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拼凑成文,像碎花裙上的碎花点,杂而不乱,抖开斑斓。他下笔,东一鳞西一爪,若云里神龙,飘忽不定,反而没有编故事的斧痕匠气,触类旁通,信手捻来,随心所欲,东西八千里,上下五千年,逞才仗气,一泻千里地侃下去,毫不搭界的几件琐事,很巧妙地触电,通了!任何琐碎小事,一落梁氏笔下,便衍化成滋润丰沛的长文。因为杂,读者永远新鲜不厌倦,恨不能一气读完。梁的行文看似轻松洒脱,没有梁的学贯中西的渊博学识,这一手是学不到家的,这是一绝。也有人效颦,结果堕入罗嗦,世俗。

至少在我看来,散文到了梁实秋手里,又耸起一座里程碑。仿佛没有不可入文的事,不信,翻开梁的四集《雅舍小品》,就像个杂货铺,乱七八糟的货都齐了。怒、脏、鼾、胖、并洗澡、理发,都是生活琐事,也是他佳作的题目。凡是他耳闻目睹的都揽入笔底,正合老上海的一谚语:捡入篮里都是菜,这是高厨的本事。经他妙笔点睛,化龙飞舞,这不能不归功於他的渊博与机敏。梁讲究生活的趣味,他总能从最平凡的生活小事发现它亮晶晶的趣味,然后笔锋一转,洋洋洒洒,谈笑风生,不时闪烁出机智,忍俊不禁开涮几句玩笑,令人捧腹厥倒。他好幽默但不庸俗滑稽,这是他的文章特色。

他文章取材很世俗,人人都有此经历,一经点出其中的闪光点,自然引起普遍共鸣。行文幽默、情趣高雅、文字简洁、文采斐然、文笔活泼,深得读者珍玩。琐事入笔,典雅出锋,这是梁文的成功之处。

梁实秋又是大学者,莎士比亚全集汉译本第一人,主编的《远东英汉大词典》更是华人学者研读西方文化的必备参考词典。但他写作从不掉书袋,没有头巾气的酸。他常常信手捻来中外大典的引文,置於一堆俗事中,还原出引文原有的世俗朴素,充实文章的知识含量,是调味品,不是醋,更有可读性。时下一些写手,才看了几篇引文,甚至见了广告上几句古代诗文,便迫不及待收入“拙著”,企图点缀出文章的源远流长,一副普人郝隆袒腹晒书的穷酸相。一坛回味尚可的米酒晒成醋了,原有的酒味也洒了。

篇16:读余光中作品有感

读余光中作品有感

最初接触余光中的作品就是那首《乡愁》的小诗,不多的几行字,把个游子的心酸和无奈写得真是淋漓尽致,在质朴的文字中尽显荡气回肠。后有在散文精选里读过他的散文,书卷气十足,喜欢得不得了。终是买了一本他的作品选,以犒劳自己。

文集按照时间的顺序收录了他历年的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一百六十多首诗歌,三十四篇散文。喜欢他的五岭少年还有不开灯的缘故,喜欢他用历史的深沉来拨响心底最低音的弦子,喜欢他的`手轻轻的放下,轻轻的拨起,怕惊醒了什么,又怕错过了什么。喜欢他文字里的博大,喜欢他文字里的清澈,喜欢他文字里那些与我们一个节奏的心跳声。

“高斋临海,读老杜暮年的诗篇\\不觉暮色正涉水而来\\苍茫已侵入字里行间\\天地悠悠只一头白发\\凛对千古的风霜”这诗写于1984年,那时候余光中已经年近六旬了,诗人的情怀依然如此敏感,宛若青春的少年对着古人发呆,对着长夜遐想。虽然诗中是一种对于自己进入暮年的感伤,但是却用这是不开灯的理由来开解,真是可爱的老人。

一九六零年的《五岭少年》是余光中二十二时候的诗作。诗中的转折和比拟肆意洒脱,顺畅欢快,不着些许雕琢痕迹。青年人的意气飞扬就在来一瓶高粱的呼喝中被特特地素描了出来。依然是思乡的调子,依然是对祖先的崇拜,也许就因为这些,除去散文和其他学术成就的余光中才在无数的诗人中不温不火地显露出来,成为为数不多的当代名诗人。

喜欢他诗歌里不曾老去的青春。

再说说他的散文。读的他的第一篇散文就是《听听那冷雨》。诗人的散文从来不会有冗长的句子,每一句话都有诗歌轻灵的节拍,整个文章配合着雨滴的节奏写下来,更觉雨下在心上。是沉沉的乡愁把冷雨拽了下来,还是因为乡愁把雨变得如此清冷?雨下在余光中少年和青年时候住的旧屋瓦片上,下在老祖先留给他的方块字里,下在他贴在窗户眺望家乡的眸子上。“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再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僧庐下”。乡愁成就了余光中的文学之名,也啄伤他的敏感之心。与他一起听着年华老去的雨声,一起吟诵乡愁在荷叶上的凄楚。文章,也可以如此晶莹剔透呵。

《四月,在古战场》文字华丽肃穆,联想恢宏,与听冷雨完全不同的手法。《牛蛙记》生动有趣。《四个假想敌》将一个女儿的父亲的心理写得让人忍俊不禁。呵呵,女孩的父亲们啊,端端都是如此的小心翼翼和警惕性高昂么?

其余或写景或写人或情景交融的文章都是余光中版的深情款款。是一个长衫的书生临风而立,坦荡荡襟怀,暖洋洋笑容,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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