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豺王读后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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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然晴佩”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关于豺王读后心得(共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关于豺王读后心得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一书,里面讲了一个豺一生的事。这个豺的名字叫白眉儿,是狗和豺的混种,本来在猎户寨做猎狗,被老黑狗冤枉后回到了豺群。回到豺群后,白眉儿的豺群遇到了一群狼,经过一番血战,白眉儿终于打败了狼群的首领,成为豺王。后来,白眉儿遇到昔日的主人,于是白眉儿就放走了他,但这时一条大公豺却死了,前豺王夏儿起了疑心。不久,昔日的主人带了好多人来杀豺,白眉儿想了好多办法才逃出去,可是幼崽们却留在了那里。于是,猎人们用了好多计谋来诱骗,全被白眉儿识破了。但最后一个计谋白眉儿无力阻止,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用自己来诱骗猎人,这个计谋成功了,豺群逃离了,白眉儿也死了。

我读了这本书,深有体会。我认为白眉儿是个真正的英雄,明明自己可以逃走,却选择牺牲自己来拯救大家,这种精神值得我敬佩和学习。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它向我们介绍了这丰富多彩的世界,介绍了动物的社会生活和制度,使我们更加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大家都认为豺是坏动物,但是它们非常聪明,也懂得感情。豺现在已经濒危,我们要好好保护它们,也要做像白眉儿一样的英雄,舍己为人,帮助大家。

豺王读后心得

篇2:俄狄浦斯王读后心得

精选俄狄浦斯王读后心得 (一)

鲁迅先生有言,“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古语则有云,“不知者无罪”。秉持着这两种观点来读索福克勒斯悲剧《俄狄浦斯王》,便对俄狄浦斯产生了一种浅陋而矛盾的解读:一方面,他是勇于挑战命运的强者;另一方面,他又是无辜受害的弱者。然而真正细究索福克勒斯的用意,却会产生另一种解读:“无知”本身,恰恰就是罪过所在;也正是因此,悲剧恰恰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呈现给人看。

俄狄浦斯因为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谜,给出了“人”的答案,一度解救忒拜城邦;然而因为未能明晰“自己”的身世,因一时血性杀死生身父亲,又不加辨识轻易迎娶了亲生母亲,所以最终将忒拜城推向“麦穗枯萎”、“牛得瘟疫”、“妇人流产”这般生命湮灭的绝望境地,可见确是一位罪人,而罪恶的根源,就在于他对于自身的无知。

那么悲剧中“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究竟在哪里呢?说是俄狄浦斯所代表的人类大体对于命运的顽强抗争,可能并不准确。我认为,其价值所在,一是正义的最终胜利,二是对于罪责的主动揽承。

无论是不是神明的肆意安排,毕竟是俄狄浦斯弑父又弑君、僭越了父权与王权、淆乱了维持城邦生活的人伦秩序、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重罪。因此神明置俄狄浦斯于失丧亲人、黯淡双眼、流放他乡的悲苦境地,而对忒拜这座罪恶之城降下瘟疫,如同旧约中上帝降下洪水灭绝被罪恶之血污染的一切生灵。可以说,治罪本身即是为了扬善,苦难本身就是“正义”得以彰显。由此悲剧教化观众去认清自身,警示观众远离罪恶,并以罪恶自身的毁灭给人以欣慰与安然之感,正如黑格尔所说,悲剧的快感来自于“永恒正义的胜利”。

更重要的是,“罪大恶极”的俄狄浦斯同时也有着英雄的闪光。一旦他洞悉了事实的真相,便不加犹疑地刺瞎双眼,自我流放。他说:“是阿波罗使这些凶恶的,凶恶的灾难实现的;但是刺瞎了这两只眼睛的不是别人的手,而是我自己的”(见于退场,约第1330行),明知自己也是命运的玩偶,神明操纵了他作恶的双手,但是对于罪责的惩戒,却是他自己主动施行的。他当然可以以一句“我不知道”来自我开脱、来苟延残喘、来置瘟疫中的忒拜于不顾,但是他选择了承担。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是真正自由的(又不免使人联想到后世康德所谓“自由意志”),他自由地选择了负担罪责,用无边的黑暗和漫长的流落来赎罪。

在今天,在这个科学理性和商业理性压倒神权与命运之敬畏的现代社会,在人们无数次以“没有预见其结果”或“未曾明了其缘由”作为开脱自身错误的借口之时,俄狄浦斯式的崇高更显得弥足珍贵。至于弗洛伊德以“俄狄浦斯情结”来解释弑父恋母的暴行,用“力比多”置换掉“原罪”,最终为俄狄浦斯和人类的罪恶免责,不正是将这部悲剧最具价值的思考抹煞了么?

参考 俄狄浦斯王读后心得 (二)

这部剧最让人慨叹的就是其中表现出的不可逆的命运。俄狄浦斯的一生,无论是起是伏,是荣是辱,是归去或是离开,甚至就是出生,总有挥之不去的命运相随。俄狄浦斯在一切真相大白之前,无疑是忒拜人心目中“全能的主上”、“最高贵的人”。壮年时期的王者,其生命闪耀着神般高尚而耀眼的光芒。在对一个陌生人正当防卫之后,他一语道破斯芬克斯的谜语,拯救了忒拜城邦,接着被感激的人们拥戴为王,娶城邦孀妇王后为妻,并育有两个强壮的男孩子和两个高尚的女儿。这是“仁慈的幸运的宠儿”所拥有的美满幸福的生活,是每一个忒拜居民都用羡慕的眼光注视的好运。可是,当阿波罗关干拉依俄斯的古老的预言被揭开谜底后,出现谁也没有想到的结果:防卫实际上是弑父,由干荣誉而得到的婚姻成为了乱伦!俄狄浦斯从神坛上轰然倒下,从前拥有的幸福和一切令人艳羡的好运支离破碎,如同肥皂泡般破灭殆尽。一切都不过是在不可逆转的命运操控之下,人的幻觉而己。

在那为人所无法洞悉的命运将主人公沿着冥冥之中早己注定的轨道推进时,人的一切努力或者抗争都成为徒劳。人在面对这种必然趋势时,是渺小而无力的。生命也因此成为一种幻觉:无论是欢乐还是悲哀,功勋或者罪恶,都不过是昙花一现。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认为,《俄狄浦斯王》的全部价值都在于表现生命的幻觉,抗争的徒劳。如果这样认为,那将是对《俄狄浦斯王》价值的误解和低估。《俄狄浦斯王》所隐含的更深意义和更高价值还在于表现了抗争的意义。正是俄狄浦斯对命运的抗争,才使他成为英雄而不是逆来顺受的奴隶;正是俄狄浦斯对命运的抗争,才使《俄狄浦斯王》成为光照千秋的悲剧典范而不是过眼烟云的闹剧。

俄狄浦斯的“抗争”,不是盲目与自私的,而是自觉和负责任的。如果说,他开始的“抗争”——逃离科林斯,避免“杀父娶母”,还多少带有为“自我”色彩的话,那么,后来的“抗争”——找出杀死拉伊俄斯的凶手,则更多地是一种拯救臣民的社会责任感。当查明罪犯就是自己时,却毫不犹豫地给予自己最严厉的惩罚——刺瞎双眼井放逐到荒野。最后的抗争,不仅升华了俄狄浦斯的个人境界,而升华了悲剧的崇高精神。《俄狄浦斯王》让我们看到:人的意志和命运的抗争时所放射出的光芒又是多么炽热和耀眼,那种义无反顾又是怎样的崇高和悲壮。

经典的 俄狄浦斯王读后心得 (三)

俄狄浦斯是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中的主人公。他是忒拜王的儿子,但忒拜王相信了一个预言--俄狄浦斯有一天会杀死父亲而与母亲结婚,于是命人杀死俄狄浦斯。然而,这个执行命令的人不忍下手,只是将俄狄浦斯丢弃在山上。后来,一个牧羊人发现了俄狄浦斯并将他送给邻国的国王做儿子。

俄狄浦斯长大后,做了很多英雄事迹,其中最著名的是解开了狮身人面兽斯芬克斯的谜语(谜面是“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答案是“人”,因为人童年爬行用“四条腿”,成年走路用两条腿,晚年要拄拐杖是“三条腿”),并因此得以娶伊俄卡斯忒女王为妻。后来,国家瘟疫流行,俄狄浦斯才知道,他多年前杀掉的一个老人是他父亲,而与自己同床共枕的是母亲。闻知这一事实后,伊俄卡斯忒女王自杀,俄狄浦斯则戳瞎双眼,流浪去了。

《俄狄浦斯王》被誉为古希腊三大悲剧之一,精神分析的鼻祖弗洛伊德认为,俄狄浦斯王的故事之所以如此打动人心,是因为唤起了很多人心中的恋母情结,他也因此将恋母情结称为“俄狄浦斯情结”。相应,弗洛伊德又将女性的恋父情结称为“伊莱克拉特情结”。不过,“伊莱克拉特情结”这个名词没有流行开来,现在一般用“俄狄浦斯情结”通指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恋母情结既常见又复杂。弗洛伊德就有典型的恋母情结,他幼年时与母亲关系非常亲密而与父亲关系疏远,且尚未成年时父亲就去世,这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为,父亲的去世唤起了他强烈的内疚感,他下意识中会认为,是他诅咒父亲去世的。

模板俄狄浦斯王读后心得(四)

《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著名的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戏剧不仅仅向我们展示了主人公俄狄浦斯与悲剧命运抗争的一生,更有价值的是给我们留下了思考人生、思考活法的无限哲学空间。

从一出生便被太阳神谕示其终将“杀父娶母”,于是,尽管笑靥纯真、天真可爱,小小的俄狄浦斯还是被作为父母亲的国王和王后狠心地遗弃于荒野之外,甚至命令牧羊人要将其刺死,以避免未来的悲剧。可是,命运终究是命运,与芸芸众生一样,俄狄浦斯最后也没能逃脱命运之魔掌,落得刺瞎自己的双眼之后自我流放的结局。

有人说,“命运”是存在的,人一出生上天便给你安排好了一辈子。俄狄浦斯王何尝不是呢?他的这辈子之中,有什么是可以让他自己改变的呢?若是牧羊人狠心将他刺死,那么也就没有了后来的他;若是在迷茫的途中娶了那位女人成家,那么也许就不会有之后的悲剧;若是当时没有智慧地猜中斯芬克斯之谜,他就不会被理所当然地奉为王,不会娶得王后——他的母亲为妻……这一切的一切,都由不得他。

悲剧的命运是一对锋利的魔爪,紧紧地追赶着俄狄浦斯,吞噬着他。面对被注定的命运,俄狄浦斯苦笑、不屑,他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接受,他的内心深处比谁都痛。杀父娶母!这样的神谕令他痛楚的同时,也充斥着深深的无奈和可笑。他觉得很可笑,自己怎会被注定如此糟糕的命运?他觉得心都被掏空了,世界都空了,他看不见周围的一切,心里只有绝望与孤寂。可是,坚强的俄狄浦斯不甘这样败给所谓的命运,他开始反抗,发了疯地反抗,即使知道不可能改变,却还是自己给自己一丝希望去走未来的路。而越是反抗,悲剧的命运越是在“斗争”的路上一步步被应验了。在当时神化的国度里,一个自然状态下的人,就算内心再强大,意志力再强,也终究打败不了魔鬼般的命运。最后,当俄狄浦斯得知自己在尽心追查的杀害国王的凶手、全城瘟疫的祸首竟是自己,而心爱的妻子却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之时,彻底绝望、崩溃了,但就在这样的时刻他还是没有选择逃避,勇敢地惩罚自己,承担了责任。

一直被命运追着跑,却一直勇于反抗、勇于承担,这就是俄狄浦斯。他不满于所谓的宿命,勇敢地与命运做斗争,这也是这一典型人物形象值得我们尊敬的地方。合上《俄狄浦斯王》,反思自己的人生,我觉得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就该像俄狄浦斯那样具备勇于面对、敢于承担的可贵精神品质,不为小小的挫折所打倒、不被所谓的命运所束缚,即使知道前方的道路很艰难,也要进行“有血有肉”的抗争,为自己保留一点希望,从容而勇敢地走下去,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这样的过程也是美好而有意义的。

这是作为一个人的本分,更是作为一名党员的本分!

优秀的俄狄浦斯王读后心得 (五)

“歌德认为:悲剧的关键在于有冲突而得不到解决,而悲剧人物可以由于任何关系的矛盾而发生冲突,只要这种矛盾有自然基础,而且真正是悲剧性的。”i悲剧冲突尽管多种多样,但仍可归纳为两种:外部冲突和内部冲突。外部冲突主要包括人与自然的冲突,人与社会的冲突,内部冲突主要指人的精神内部各种心理力量之间的冲突。

一、人与自然的冲突

自人类产生以来,人与自然的矛盾就成为一个永恒的矛盾。恩格斯曾告诫过:“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在古希腊悲剧中,“神”象征着宇宙的意志,大自然的力量。在《俄狄浦斯王》中,一方面,俄狄浦斯十分敬畏神意。在放逐后,他曾想过寻思,以此一了百了,减轻自己和女儿的痛苦,但是他知道神意不许他这样做,然后他遵循阿波罗的意思,开始在希腊全境内流浪,试图找到复仇女神。另一方面,当俄狄浦斯听到阿波罗预言他将杀害父亲,娶生母为妻时,他毅然决然离开波吕波斯,他想靠自身的理性和意志反抗自然的力量。另外,书中所写道的“他从她的外衣上摘下金钩子,紧紧地抓住它们,高高举起,深深地戳穿自己眼睛,直到眼窝里血流如注,好让他可以不再看见他所作过和他所遭受的一切。”面对残酷的预言的实现,他承认了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犯的错误,但是他以自刺双目来昭示他的反抗自然的力量。

二、肉体毁灭型的结局

悲剧的结局具有毁灭性,或者是肉体被毁灭,而精神未灭;或者是肉体未灭,但精神崩溃而痛苦不堪,性格被扭曲甚至异化等等。概括的说,悲剧的结局主要有肉体毁灭型、精神损伤型、和解团圆型三种情况。

俄狄浦斯一出生就注定被那个诅咒所笼罩,他奋力反抗,却终究逃不脱命运的安排。但是也正是他用尽一生与强大的命运抗衡,忍受着各种痛苦、耻辱高傲地生活时显现出来的那种尊严和价值深深地感染着人类。俄狄浦斯成为国王后,他的个体不只是个人的命运,而担负着整个社会的命运。他一出场时就对请愿的人们说道:“我知道你们大家很痛苦,但是,没有一个人比我更加痛苦。因为你们每个人只为自己悲哀,不为旁人。而我的悲痛却同时是为城邦,为我自己,也为你们。”“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后轻于鸿毛。”俄狄浦斯在拒绝了两方面的亲人给予他的诱惑的诺言,将他们委之于复仇的神的意旨后,生命也走到了尽头,上天开始呼喊他。此时,他不允许任何人触摸他的躯体,“昂然而强健地走在行列的前面,领头向命运女神所指引的目的地走去”。这是何等的庄重、肃穆!让读者们对他的敬意顿时油然而生。

三、反抗与超越的意蕴

悲剧的意蕴主要从两方面充分体现出来:一是指人的社会解放与自由发展,另一方面是指人的自我解放与自由全面的发展。

人因为有了各种的欲望,就会对社会现状产生不满,从而产生抗争,与周围环境、人物反正冲突,或者对现状进行超越。这些都体现了悲剧精神。在《俄狄浦斯王》中,最终促使他走向死亡的是他自身的勇气和坚毅。他可以选择投靠他的两个儿子,他可以选择留在科洛诺斯安享晚年,但是他不。他希望忒拜城能为真正贤明的人掌管。他希望百姓能安居乐业。他追求真理。他不愿妥协。在多个选项放在面前时,他自由地选择了走向死亡,没有一丝畏惧。

总的来说,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俄狄浦斯王》——“一部最高超的希腊悲剧的典范作品”,它向我们揭示了人类是有限的,而自然是无限的,人类无法用有限的视角看尽无限的宇宙。但是俄狄浦斯的可贵就在于他敢于接受无限的宇宙、无限的自然给予的挑战。

篇3:《混血豺王》读后感

我喜欢看《皮皮鲁蒙冤记》,喜欢看描写昆虫世界的《昆虫记》,还喜欢看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可是我最喜欢看的书要数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中的《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的作者是沈石溪叔叔。这部动物小说描写了混血豺“白眉儿”从苦豺变成一只威猛的猎狗,很受人们喜爱,可是最后被老黑狗陷害,被迫离开了自己亲爱的主人,最后回到豺群当上豺王的故事。

当我看到白眉儿全心全意的为主人追捕猎物却被老黑狗陷害时,我为白眉儿而感到不平;当我看到蓝魂儿不断的努力让白眉儿喜爱,我为蓝魂儿捏了一把汗,白眉儿因喜爱免嘴,却对蓝魂儿很冷漠;当我看到免嘴为了白眉儿而牺牲自己时,我感受到了免嘴对白眉儿的爱意很深很浓。

再想想我自己,我是那么快乐啊。我在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下,无忧无虑的玩耍,还天天和同学们一起读书,可是白眉儿它们呢?天天堤防着同伴的攻击,很多时候都吃不饱。

怎么样,我这本书好看吧!建议你也买一本细细的品味。

篇4:《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中的白眉儿是优秀猎狗和豺的混血儿,当然一只一半有着狗的血统和一半流着豺的血的豺狗注定要有不一样的传奇经历,它从苦豺到猎狗再经历过九死一生的经历,终于当上豺王,但是倒霉的是突如其来的,因前豺王存心报复,让猎人发现了豺群,使豺部落面临毁灭,这时,白眉儿毅然选择用自己的死,挽救了集体的利益……

为什么豺群会受到猎人围捕呢?答案我不说大家也应该知道,打败前豺王上位的豺王可以把失败者理所应当的咬死,以除后顾之忧,但是白眉儿没有,它为了豺群的昌盛,它用宽容、仁爱和热爱集体之心原谅了曾虐待过它的夏索尔,令人敬佩。

动物既然如此,何况是人呢。从古到今的例子数不胜数,远的我就不说,就说近代抗日的革命烈士刘胡兰,为了党的机密,宁可牺牲自己也不向鬼子吐出一个字!再说前不久,歼一15诞生了,全国人民振奋不已,可负责研制歼一15的罗阳爷爷却因工作过度,在飞机研制成功的那一刻,在集体岗位上,悄悄离开了我们。罗阳爷爷的一生是航空报国的一生,他把30多年的全部精力和智慧都奉献给了航空事业,奉献给了祖国,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罗阳爷爷去世了吗?没有,他的名字将被我们永生难忘,他的精神将激发一个又一个的爱国人士为祖国奉献一切的决心!

我是一名小学生,做不到什么为国捐躯,但是,我们亿万个小学生可以为国努力学习,励志发扬这种爱集体,爱祖国的精神。

同学们,热爱集体,热爱祖国,生命才有色彩。

《混血豺王》

篇5:《混血豺王》读书笔记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

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

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

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

篇6:《混血豺王》读书笔记

我终于看完了《混血豺王》这本长篇小说。它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集,讲的是一只叫白眉儿的混血豺是怎么结束它的猎犬生涯,又是怎么当上豺王,最后又是怎么死掉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白眉儿其实是狗爸豺妈的结合物,所以它既像狗,又像豺。最初,白眉儿是主人阿蛮星的猎狗,被老黑狗设计赶出了家门,后来它回到豺群当上了豺王。然后它暴露出了豺的仇敌――狗的习性,又被赶出了豺群,最后被猎枪打死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人类那么痛恨豺,一见到豺群就要赶尽杀绝,难道他们就不知道要保护动物吗?我觉得老黑狗太冤枉白眉儿了,因为白眉儿已经下决心要当只忠心耿耿的猎犬了。在“大屠杀“这一集中,白眉儿虽然暴露了狗的习性,但它也救了所有的“俘虏”――幼豺,想不到豺群竟然恩将仇报、忘恩负义,残忍地将它赶出豺群,虽然后来它也得到了一点点应有的回报,但也太少了。

刚看完书,我就认为白眉儿是只好狗、好豺。因为它在当猎狗时,经常让主人阿蛮星高兴,还成功猎杀了猞猁,很少让主人失望过。在它当豺时,在豺狼大战中它是第一个在波涛汹涌的怒江勇敢地反抗的,直接消灭了狼王。在当上豺王之后,它为了不让恩人兔嘴受伤,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兔嘴。之后在“大屠杀”中,它也为了种族的后代而牺牲豺王的地位。最后它宁愿死掉也不愿再当“满手豺血”的猎人的猎狗了。我觉得它虽是豺身,却有一颗像人一样的心。

这就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王。

篇7: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读后感

◆江苏省如皋市港城实验学校六(3)石文溪

《混血豺王》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它是一本令我读后泪如泉涌、欷[不已的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述了一匹半豺半狗的动物,它叫白眉儿。它经历了生死的考验和情感的磨难。它做狗的时候是一条好狗,做豺的时候是一条好豺。可正是因为他是混血儿的命运,所以它曾被豺群抛弃,但它从未放弃过,勇敢地活了下来。经历重重险关,它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它是豺的真像在老黑狗的`阴谋下暴露了。随后它又变得无依无靠。再次的失败,它仍没有放弃,它又凭借着一身的本领,力克狼王,当上了豺王。偶然与主人阿蛮星的相遇,暴露了红豺群的大本营,就在与阿蛮星带领的一只狩猎队周旋时,它放弃了所有,舍己为豺,用狗叫声救了豺群。当然,这样就又暴露了它是狗的身份。然而,它面对猎人没有投靠,没有屈服,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结束了它辉煌的一生。

可以说,白眉儿的死是伟大的,是无畏的。虽然它完全可以活下来,但它愿意舍弃生命,去保护自己的豺群。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在生与死之间,它没有想过要自己逃跑,它所想到的只是豺群的存亡!读到这儿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个英雄人物:机智勇敢的王二小,舍身忘死的董存瑞,奋不顾身的黄继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他们为了祖国的利益,在敌人的威逼利诱下,毫不动心,誓死保卫祖国,捍卫祖国的尊严。

主人公白眉儿挺过了多少灾难,经历了多少不幸,遭受了多少欺辱,才凭借自己的力量当上了豺王!而它又是怎样的努力,去博得主人的信任,成为一条好狗的。它的坚持不懈更是令人赞叹,在它面临危机重重时,它坚持了过来。(范文网 )它没有丝毫退缩。它也有生命,它为了自己的生存去努力了,去拼搏了,去赌注了!而有些人遇到点小小的挫折就放弃了,从来没有努力过,去尝试过,去拼搏过,更有甚者还没尝试就先退缩了。其实某些东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精神先崩溃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沈石溪写的书大多是悲伤的,甚至是悲壮的。他认为:生活的主旋律是苦难的,人生经过苦难的淬炼才能发光。确实,现在身为父母掌上明珠的孩子压根儿就没体验过人生的苦难。我们的成长需要了解、体验人生的苦难,更需要坚持不懈地精神。

读完了这本书,我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感慨、佩服、惋惜,直到惭愧。白眉儿不管是做豺,还是做狗,都能努力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我们每个人也都在生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我们也应该学习白眉儿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让生命发出更绚丽的光彩吧!

指导老师:吴玉晶

篇8:《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讲述一个身上有十分之六的狼血统和十分之四豺血统的公豺,由猎犬到苦豺到豺王,最后死去的事情。它的一生复杂,离奇,又悲壮至极。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习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呢?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可以说,他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因为它有情有义,所以它在救兔嘴时,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它在救主人时,不惜咬死自己的同伴;它在救幼豺时,不惜以被赶出豺群为代价,装成狗的样子……白眉儿身上有豺的模样,却有狗的品德,它的一生都是在情义中度过的。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讲述一个身上有十分之六的狼血统和十分之四豺血统的公豺,由猎犬到苦豺到豺王,最后死去的事情。它的一生复杂,离奇,又悲壮至极。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习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呢?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可以说,他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因为它有情有义,所以它在救兔嘴时,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它在救主人时,不惜咬死自己的同伴;它在救幼豺时,不惜以被赶出豺群为代价,装成狗的样子……白眉儿身上有豺的模样,却有狗的品德,它的一生都是在情义中度过的。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篇9:《混血豺王》读后感

在大家的心目中,豺受到了人类的偏见。“豺狼虎豹、豺狼横行、豺狼当道”,豺为恶兽之首,人类对它们没有一点好感。但是豺群有着严格的纪律,而且它们还有个犬类动物中绝无仅有的捕食技巧:掏猎物的肠子。不过这种方法很不文明,这大概也是豺名声不好的另一个原因。下面我们来看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混血豺王》吧。

失群的母红豺达维娅和因追猎物走失的公猎狗洛戛同渡怒江过程中,因互相需要互相帮助,本应是仇人却产生了感情,建造了一个温馨的小家庭。不久后,达维娅怀孕了。但在临产之前,对主人无限忠诚的洛戛遇到了主人,便准备渡江回到主人身边,达维娅恼羞成怒,把洛戛撞到了怒江下,又侥幸逃过了洛戛主人的子弹后,回到了红豺群。

半个月后,达维娅生下了一只雄性幼崽,取名白眉儿。达维娅生下白眉儿后不久便一病不起。为了能让出生仅半月的白眉儿在自己死后仍能活下来,达维娅巧设毒计,将母豺黑蝴蝶的幼崽小风笛杀死后,把秘密隐藏在了自己的身体下,让蒙在鼓里的黑蝴蝶心甘情愿抚养白眉儿。

不幸,秃鹫啄食了达维娅的尸体后,将小风笛的残骸暴露了出来。黑蝴蝶看到后,立即停止了抚养白眉儿,整个豺群视白眉儿为罪魁祸首,并被贬为地位最低等的苦豺。

白眉儿因为遗传了父亲猎狗的身材,在普通豺面前犹如鹤立鸡群,豺王夏索儿非常嫉恨它,阴谋层出不穷,白眉儿终于落入了圈套,被无情地逐出了豺群,成了一匹流浪豺。

偶然,它遇到了父亲洛戛的主人阿蛮星,成了阿蛮星的猎狗。它在一次狩猎中设计捕获了一只猞猁,成为了猎户寨猎狗群的首领,它得到了主人很高的待遇,除了主人原先的狗群首领黑虎以外,其它的猎狗都对它服服帖帖。

然而,在一次狩猎中,它为了救主人阿蛮星,暴露了自己豺的猎食本性,又让黑虎不惜以死冤枉它,最终主人为了全寨人和猎狗的安全,将它赶出了猎户寨,再次成为了一只流浪豺。

母豺兔嘴救了白眉儿,使得它重回豺群,并与兔嘴儿建立了母子关系。在一次的豺狼大战中,兔嘴救了白眉儿,但兔嘴变成了一只瞎眼豺,白眉儿升上了豺王。在另一次的野猪岭战斗中,兔嘴为了不让白眉儿为难,甘愿殉身,变成了饥饿豺群的美食。

年轻的母豺蓝尾尖使用了各种技巧,终于与白眉儿产下了两只幼崽黄圆和黑圆。白眉儿一直尽忠尽责做好豺王和父亲的责任。

直到有一天,昔日的主人阿蛮星带着猎狗来到这里,白眉儿在战斗中始终不想伤害自己的主人,导致了豺群致命的灾难。在紧急时刻,白眉儿牺牲了自己,救下了众豺,令主人惋惜不已,但众豺仍视白眉儿为可恶的猎狗。

白眉儿为救豺群,不怕误会,并自愿牺牲自己的这种高尚精神,令我感动不已。一个动物尚且如此的有远见,有智谋,何况人呢?

篇10:《混血豺王》读后感

豺,在人们心中永远是邪恶的化身,虽然豺从不伤害人类,但它们捕食手法十分下流龌龊,所以人们对豺却从无好感。豺狼虎豹、豺狼横行、豺狼当道,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在还没有看《混血豺王》之前,我也一直讨厌豺,在电视上看到的豺在我眼中似乎都是无耻与卑劣的。但看完《混血豺王》后,我仿佛对豺有了个全新的认识,我也不禁对主人公白眉儿的对家庭的那一份真挚的情感与果敢勇猛产生了佩服之心。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与其他豺不同,因为它血管里流的一半是狗的血,一半是豺的血。它身上承受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身份,这就决定了它的命运之舟不可能风平浪静。这不,它又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究竟是做一条人人喊打但拥有自由自在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地、拥有辛福生活的猎狗?

豺有豺的天性,这是上天不能改变的自然之道。白眉儿终究暴露了它有豺血的事实。主人阿蛮星也因此与白眉儿之间产生了隔阂。白眉儿被冤枉之后,主人对豺恨之入骨的心一下子爆发出来,白眉儿被迫,带着悲愤而无奈的心,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过上了孤独而寂寞的流浪生活。然而,豺是群体意识很浓的动物,白眉儿需要伙伴,它不能再做丧家犬了。

因此,在经过种种磨难后,它终于进入了以往的豺群。后来,白眉儿成功将狼群赶走后,豺群便将它视为力挽狂澜把埃迪蒂红豺群从崩溃边缘拯救出来的大救星,并让它名正言顺的担任豺王。白眉儿从苦豺的身份一下子升为豺王,它本以为以后的日子会过的平安无事,但它不知道的是,用心险恶的前一任豺王――夏索尔早就怀疑它是猎狗的身份。豺对狗往往是水火不相容的两极,再加上夏索尔对白眉儿的嫉妒与仇恨之心,它便想密谋揭穿白眉儿的真实身份……白眉儿最终的命运令我唏嘘不已,它被自己以往的主人用枪打死了。

起初我很奇怪,明明阿蛮星已经想让白眉儿重新做狗,那它为什么不臣服于主人,要知道,如果白眉儿重新做了猎狗,就又可以过上幸福生活了。后来我想了想,白眉儿是觉得,眼前的主人,害的它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好多只豺的无辜的幼豺都死在他手里,还差点使埃蒂斯红豺群种群灭绝,他的双手蘸满了豺的鲜血,他是名副其实的屠宰豺的侩子手。它怎能回到他身边再做他忠诚的猎狗?生命固然重要,但世界上确实还存在着一种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这是我从白眉儿身上学到的道理。可以说,白眉儿带给我的震撼,完全是巨大的。它改变了我对豺的看法,也让我从它身上看到了坚强的信念。即使它那野性的韵味是改变不了的,但那份难能可贵的信念,却一直铭记在我的心中,一直不变…

篇11:《混血豺王》读后感

最近,我迷上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其中《混血豺王》是我比较喜爱的一篇。

《混血豺王》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北高滇原的日曲卡雪山,一只名叫洛戛的公猎狗,和一只名叫达维亚的母豺生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儿。白眉儿出生不久,就成了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它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匹地位排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命运并未就此画上句号。在它的血管里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读后感《混血豺王》读后感》。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匹地位最低的“苦豺”。在一次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灵魂撕裂般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曲折的情感纠葛,更加血腥残忍的生存竞争,更加云谲波诡的命运沉浮,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后来,人类对艾迪斯红豺群进行了大屠杀,白眉儿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几十匹幼豺的.安全,但它却死在了自己的主人阿蛮星的枪下。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也是别的豺、别的狗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以及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作者用这种对比的写法生动地描绘了白眉儿身上那种忠诚、尽职、优秀的性格特点,读后令人手不释卷。我也要学习白眉儿的这些优点,将来做一个有用的人。

篇12:混血豺王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眉儿,这个名字很奇特,可以说它是一个混血儿,有着猎狗与豺两种动物的血,却处处使人震撼,也许这就是它的特点吧!白眉儿总是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

在一个山林里,住着一条猎狗与它的主人阿蛮星,猎狗白眉儿温柔乖巧,深得主人喜爱,可当他被老黑狗诬陷后,主人把他逼得走投无路,他又被赶回了豺群,开始了他新的生活。经过了各种磨难后,白眉儿成为了有名的、被拥戴的豺王,这是何等高级的荣誉,白眉儿当然抵挡不住这样的诱惑。可即便享受了,也是痛苦的,谁都知道豺与猎狗是不同共戴的天敌,终于,在一次人与豺相斗的时候,白眉儿失去了身份,成为了猎人的盘中餐。

白眉儿这个与别人相斗,而放弃自己救出幼豺的混血豺王,是人们心中的象征,人们打败敌人的勇气,是未来的英雄,是因为它勇敢、机智、有胆量,当然也是真正合适的.豺王。可正因为人类,他丧失了自己的身份与地位,丧失了爱,丧失了生命与未来,难道这不感到痛心吗?人类几乎不可以和白眉儿相提并论,因为他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思想、行动,也只不过是它心中的手下败将,至于人类打败白眉儿的事实,它当然不是想死,只是活着没有意义罢了!

篇13:《混血豺王》读后感

我无数次地拜读了沈石溪的两本书《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这两本书主要写了一只狼狗洛戛追逐一只红豺达维娅,误上了一棵大树,那树被怒江的水冲到了江中,豺与狼狗互相持扶,因为狗与豺也懂得爱惜自己。达维娅在危急时刻救了洛戛一命,因为它们知道,在危险时刻,有个人在身边也是好事,毕竟比自己独自一人来的好。树流到了猿岭,这是一群猴子的占有地。达维娅与洛戛一同努力征服了这一大群野猴。可惜,美好时光总是太短。一天,洛戛的主人找到了它们,洛戛本性流露咬了达维娅,达维娅为了保护自己,只好将洛戛推入了悬崖。后来,达维娅回到了豺群,生下了它与洛戛的孩子:一只毛色金黄,毛尖呈微红色,只有两眉为白色,叫白眉儿。白眉儿个头比别的豺还要大得多,达维娅难产死了,老母豺兔嘴在白眉儿困难时屡屡帮助它,是白眉儿的恩豺。豺王夏洛看白眉儿不过眼,白眉儿小小年记就有成年豺的大小了,夏洛怕它会抢它王位,就把它赶出了豺群。后来,白眉儿被一个人捡了去当猎狗,救了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发现了,赶出了猎户寨。白眉儿只好又一次回到豺群,在兔嘴的保护下成功入群。一次,狼群入侵,抓住了兔嘴,白眉儿独战狼酋,把狼酋杀死了,狼群退了,豺群的一次大灾难化解了,豺民们拥戴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很快,它也有了自己的家庭。

可惜好景不长吗,它曾经的主人阿蛮星来打猎,认出了它。白眉儿舍生忘死把阿蛮星救出了豺群,但阿蛮星后来又带人来捕捉埃蒂斯红豺。猎人绑架了所有的小豺。白眉儿是豺王,冒死装成了一只狗,救出了小豺们,但自己被猎人打断了尾巴,腿也受伤了,躺在地上动也不能动了,最后被猎人用枪打死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觉到了白眉儿的义与情,它为了救母豺兔嘴,甘愿受到老黑狗的诬陷;它为了救豺群的下一代,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甚至不惜失去豺王的地位。白眉儿整天生活在诬陷之中,在各个角色中奔波,但它始终表现出知恩图报,舍生取义。但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人,他们恩将仇报,忘恩负义。这点还不如白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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