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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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500字

前段时间忙里偷闲的看了乔布斯传,感触良多。这是我第二次看西方人写的传记(上一本是《邓小平时代》),惊讶于作者的大胆和直白,惊叹于乔布斯生平的事迹,更为苹果公司的波澜壮阔的历程所震撼。

西方人写的传记很直白,几乎没有任何修辞手法,都是--人说,据--x回忆,从封面就可以看出来,白底黑字加上乔布斯的大头,孤零零的“steve.jobs”,连那个“传”字都是中文翻译的人加上去的。其实,我觉得传记、新闻、历史等,作者只需要把现实罗列出来就行了,具体是不是丰功至伟,还是遗臭万年,是流芳百世,还是泯灭无闻,自有后人评说。说不定连当代的价值观都不足以评论。

不过看完了乔布斯传,我对乔布斯的好感指数降低了不少。因为以前看到的都是宣传他正面的东西,当全面了解他后才发现,其实这个人也是“一半是天才,一半是魔鬼。”

他不是一个好的伙伴,和他一起创业的沃兹尼亚克最后被他踢出了董事会,并且不让他开发影响苹果的青蛙产品。他不是一个好员工,他不服从董事会管理,中途带走了5个技术骨干另起炉灶开发NeXT与苹果竞争。他也不是一个好领导,对下属的辱骂讽刺已经超出了大部分人忍受的限度,以至于他在皮克斯的员工都巴不得他早点离开。他也不是一个好父亲,23岁生下了丽萨,直到晚年才认她。

所谓“瑕不掩瑜”,也正是因为这个怪异桀骜的人,缔造了一个庞大的财富帝国。他开发了第一台普通人使用的电脑,引发了电脑图形界面的应用,创造了《玩具总动员》等数字影像大片,改变了音乐消费方式,提出了“云”概念。他是一个天才,在历史的万神殿里,他的位置就在爱迪生和福特的旁边。

乔布斯的员工都不太喜欢他,因为他太严格粗暴了。但如果在一个心慈面善但平庸无能和一个粗暴但能力非凡的领导间选择的话,可能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后者。因为后者能为公司赚更多的钱,自己的待遇也就提高了。“一周里,五天的不快乐换得两天的快乐。”这才是真实的生活,无论多愉快的工作都不如自由自在快乐。

乔布斯因为胰腺癌扩散需要进行肝脏移植,他当时已经是苹果CEO,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他的财富一点都不过分,而且奥巴马刚刚跟他会过面。但是在美国,每个需要肝脏移植的人都需要排队,排队的名字随时可以在网站上查到,无论是谁都不能插队,而且优先考虑肝硬化和肝炎病人,所以他被迫焦急的等待。等到他肝脏移植的时候,癌细胞已经从肝脏扩散到全身了,这加重了乔布斯的病情,直至最后逝世。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感触颇多,一个身家上百亿的富豪竟然不能拥有特权,只能与老百姓一样挂号排队(虽然他也通过多次登记取得了一些优势),但这种制度的设置和执行力,非常值得我们思考。

但凡英雄豪杰都深谙厚黑理论,脸皮厚如城墙,心黑如煤炭,才能成为英雄豪杰。乔布斯也不例外,当年他组建团队开发丽萨电脑,后来因为权力斗争被排挤出了团队,转而组建了麦金塔团队。后来凭借麦金塔电脑的成功,他重回董事会取得控制权将麦金塔和丽萨部门合并。

合并后的所有高层职位都将由他所率领的麦金塔部门中的领导者担任,而丽萨电脑部门1/4的员工都会被裁员。“你们失败了,”他直视着丽萨团队的人说道,“你们是二等团队,二等队员。这里许多人都是二等或三等员工,因此今天,我们遣散你们其中一部分人,让你们有机会在硅谷的兄弟公司工作。”

我很佩服乔布斯这种近似冷酷的坦诚。如果你和你的团队奋力拼搏付出了心血和努力而做出了成绩,就应该享受好的待遇和晋升的机会;相反,如果团队失败了,就应该降低待遇或者被裁掉,这样才能保持整体的活力。

成功总有成功的原因,失败也必然有失败的根源。只有提高失败的成本和问责制,才能激发团队最大的潜力,完成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篇2: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900字

同学们,我想问一个问题,名人,是一种什么样的人?你大部分乃至全部的人会说:“名人一种有名望,对社会有着杰出贡献的人,这谁都知道,还用问!”我会回答你们说:“不,不,不。你们说的不全对。”大家肯定会疑惑不解的问:“那不成,名人也有真假好坏之分么?”“是的,名人也有真假好坏之分,这些假名人就是可以做无德、缺德的事,和那些对国家有直接危害的事情的一种人。”我接着解释道。

史蒂夫・乔布斯大家肯定不陌生吧!他缔造了世界“苹果”(苹果是一种由史蒂夫・乔布斯发明出的一种机器,分布在手机,电脑的领域之间)传奇。乔布斯小的时候,他的继父保罗?乔布斯一心想让他成为一个在机械和电器方面的修理大师,乔布斯不喜欢修理这些玩意儿,但是,在学习的过程中,他无意中,发现那些电子原件非常的奇妙,并且对它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老是缠着他的父亲,让他讲这些元器件的构造、原理,他们装在哪里有什么作用,在哪里可以用到它们。每次都是打破沙锅问到底,不把这个问题问得一清二楚,他绝不会善罢甘休。

正是这样一种坚持不懈、寻根究底的这种态度,让史蒂夫・乔布斯的“苹果”事业渐渐地发扬光大。史蒂夫・乔布斯他生前说过这样一句话,是“人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原因么?”现在再回头想一下,难道不是这样么?

乔布斯用他的一生,来证明了这一句话。他在1986年的时候取得了第一次的成功,但是他并没有获得仅仅一次的成功而裹足不前,而是再次从心里来说重头再来一次,这才取得了后来一次有一次的.成功。

人对兴趣的重要性,不亚于人对生命的重要性,人如果没了兴趣,自己的生活,也就没了生机,如果没有了生机,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有了兴趣,还要有自己的主见,和敢于去实践自己的想法。有一个故事叫做“画家和他的孙女”这一位画家的孙女,她在画画的时候把树干画的比树还粗;把兔子画成了红色;把马画成了翅膀。最后她画了一个鸡蛋和一只母鸡,但是鸡蛋比母鸡还要大,画家的孙女拿着这一张画去参加了比赛,结果得了一等奖。

人不能老是局限在“知识的囚牢”里,要敢于去想,敢于去做“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最出人意料的。所以做事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和方法。如果借鉴借鉴家长和老师的一些意见,结合两个人不同的观点,这样才能争取把事做得更好,更加的完美。

篇3: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600字

苹果公司1975诞生之初是三个电脑发烧友瞎弄的玩意,即——史蒂夫。乔布斯、斯蒂芬。沃兹尼亚克以及罗纳德。韦恩,可是现在人们一谈到苹果工作的创建者往往只知道乔布斯一人其他三人几乎不知为何呢?首先罗纳德。韦恩相对其他两人是个有产者,害怕公司倒闭会让他背负巨额的债务(以前他有过类似的教训),在加上他的10%股份也是史蒂夫他们送给他的所以没几天他就以800美元价格把他的股份全部转让出去了,结果与成功失之交臂,现在只能在内华达州的一个小旅馆领取国家救济金度过余生。而第二位联合创始人并没有胆怯这个,是个具有冒险意识的人,但是也就是有点意识罢了,并没有想干什么大事业的野望;所以在苹果发布apple2也即苹果真正走到历史舞台的时候,一方面他感觉管理大企业争权夺利他不适合、另一方面他也只想过他的电子极客生活,所以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野,去过他的自由生活了;于是他仅仅是开创者和初期发展者,而并未真正领导辉煌者。也唯有史蒂夫。乔布斯实现了这一点,真正把苹果带上巅峰的。但这个过程是曲折的。

乔布斯出生不久就是个弃儿,被现在的父母所收养经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无奈。由于他感觉自己聪明远超于别人再加得知自己的身世,所以长大后的他比较叛逆,用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是个标准的坏孩子:长长的头发、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乞丐式的装饰,吸和药物,上课不认真,总是和父母对着干,甚至在大学为了他的精神信仰而放弃学业去了印度,回来之后就和人着手创办公司,之后按说一帆风顺,可是后来由于开放新产品失败再加上为人过于苛刻、不留人情结果再次遭受到人生中的一次巨大打击——别迫离开他一手创办的企业,为此他卖光了所有他所持有的苹果股份只留下一张股票。在此后的'1985-者十二年间他零零星星做了一些事如next。pixe 公司的创建,但都没有什么突出成绩。直到时隔之后他再次执掌这个一手构建的公司,可是这是苹果公司以面临破产的边缘,于是又利用他那超乎想象的手段是的苹果公司奇迹般的复活过来,接着慢慢的用一个个新的产品征服消费者,从而苹果成为了今天的苹果。这是按说他可以得以安慰了,但是上帝往往是不可捉摸的,他被检查出了癌症晚期,于是又同癌症抗争了7年,直到去世。他的一生可以看出挫折时不断,但是每次遇到挫折他都克服过来从没有放弃,虽然他面对死神肉体失败了,但是精神永存,因此在磨练坚强意志方面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而且这也是他值得学习的两点优点中的一点吧!

篇4: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600字

虽然很厚,但是大约一周就看完了,有很多的感触要说一说。传记中一直以乔布斯的怪异性格为主线,我却觉得小说有点”哗众取宠“。传记中一直声称,乔布斯的这种神奇的性格,惹怒了很多人,但是也正是这种性格给了乔布斯最后的成就,但是我觉得如果乔布斯真的如传记中一半的描述,那么早就被人从公司中踹出去了,根本不可能有如此成就。我的猜测是,也许乔布斯的确有诸多劣迹,但是在一般性的生活中,还是比较正常的,只不过如同许多事业有成者的问题一样:残酷的管理,加上对于生活的`冷漠。如果真如书中所说,那么乔布斯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朋友?不仅仅是下属,还有同行,更有竞争者?

所以我觉得正如书中乔布斯所解释的:我不过说了真实的评价而已。我觉得也是如此。

另外,我觉得并非性格造就了他如此的成就,而是思想:首先是做伟大的产品,其次是专注,最后是简洁。是这三个作为成功的基石,至于他非黑即白的评价,以及极端的性格,我觉得只是”自恋“精神的一种表现,并非是事实的根本。

最后,这本传记是乔布斯的个人传记,并非苹果公司的传记,更不是苹果公司伟大产品的传记,如果对于工业设计,电子产品设计感兴趣的,这本书还是不要看了。

篇5: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2500字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2500字

听说有这本传记的出版,一直想看个究竟,却未得空。最近,实现了这个心愿。然而,阅毕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想动手写点什么,借以清理思想。书太厚,五百多页,没有时间再看第二遍,只能是“走马观花”式的观感。着重围绕一个问题谈想法。我的问题是,什么原因成就了史蒂夫・乔布斯的天才贡献?

乔布斯是一个天才,这一点无疑。如何成就天才,这个问题有点现实意义。在我们这个社会,我相信不少人以他为偶像,都希望像他那样做出杰出贡献。“天才”这个概念本身意味着它的先天性,或者说,是遗传基因的原因。但在我看来,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至少是不准确的。某些人因为父母或上辈人的基因遗传而具有某个方面的天分,这应当没有异议。典型的,父母身材高大往往子女的身材也高,因而做运动员有了比较优势。当然,这是显见的,而像乔布斯这样有着超强头脑的智慧天才,这个因素却是隐蔽的。他的生父是移民美国的一个叙利亚人的后裔,母亲则是移居美国的德国后代,两者偶遇,造就了乔布斯。或许,来自不同区域的混血有着某种基因上的杂交优势。但我以为,后天因素,特别是早期的环境对一个天分的形成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纵观乔布斯的一生,其成就显著之点在于他实现了对自己热爱事业的卓越追求。而这又与他成长过程中的一系列经历相关。这至少反映在以下三点。

第一,养父的早期影响。乔布斯是被生父、生母共同送养的弃儿。这种不幸经历在后来却是以幸运为对价。他被一对善良而质朴的美国夫妇收养。养父的影响是重要的。他是一个退役军人,具有典型的美国人的处世风格。不同于一般人的一点是,与其从事汽修职业相关,他对各种小型汽车的形态异常着迷,非常欣赏并追求不同凡响的外观设计以及各种精细做工。乔布斯年少时围绕在这位养父身边,耳濡目染,当然影响至深。养父这种追求完美的精神显然在乔布斯后来职业生涯中得到充分继承。他自己在一个场合承认这一点。而且,在行动上,从Mac,ipod,itunes,iphone,ipad,到iCloud,一路走来,他始终对每一个产品、每一个细节保有唯美主义的情愫,那怕产品中那些难以为人所知的隐蔽的细微之处也不放过。显然,在完美主义的理想道路上,他决不向现实妥协。只有从这一点出发,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他的处世方式。他对下属同事要求非常严厉,对人评价总是采用“非黑即白”的二元标准。他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以及历练的凝视,使得他的同事普遍感觉到一种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因此,他与同事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总是无法合拍,以致在创业的前期,被迫离开了他辛勤创办的苹果电脑公司。即使是后来他凭借自己的才能“杀回”该公司,也没有改变他以往的作派,甚至有过之而不及。基于早年经历对于产品的卓越追求从来都是他的精神向往。

第二,佛教禅宗的信奉。在大学期间,受当时社会风尚的影响,他迷恋上佛教禅宗,定期参加相关社团的聚会活动,并坚持素食主义。其痴迷表现在,不远万里,辗转到达禅宗的发源地印度,拜谒宗师,以追寻极端的宗教体验。由此,他对于直觉的价值有更多的确信,并获得了这方面的超常能力。在基督教世界,凡事比较注重逻辑与理性。这在相当大程度上限制了人的想像力。而想像力这种能力与直觉有较强的联系。我们必须充分注意到,乔布斯的伟大在于他的超群的想像力。他开发的一系列电子产品引领时代。他创造了社会需求,而不是迎合了社会需求。他说过,“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确实,由佛教禅宗的直觉观念对于想像力的培养有着催化作用,“疯狂”是这种想像力的外在显现,是想像力的振翅表演。正因为如此,他不仅在行动上,而且在骨子里瞧不起比尔・盖茨及其领导下的微软公司,认为他们只是亦步亦趋,甚至“抄袭”他的作品。只有他及其苹果团队才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伟大作品。他追求人文与科技的完美结合,爆发出无与伦比的想像力和创造力。为此,他甚至有一种“洁癖”,不愿将自己创造的产品运行在其他公司产品的平台上,试图在其创造的产品上建立一个内在的封闭体系。这种不愿兼容的态度表达了他对于自己创作的作品的高度自信与深沉偏爱。

第三,自由驰骋的竞争市场。乔布斯时代是互联网崛起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对于富有创造力的人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在这样一个时代,年轻人日常接触的是各种不断时兴的电子产品,引领着一波又一波的风尚。这促使有智力的.头脑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当然也激发了他们的创造力。然而,我们不应忽视正是在美国这个特定的时空中,有智慧的头脑才有施展才能的真正舞台。美国是互联网的创立国。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后,围绕互联网这个信息平台掀起的信息革命发端于此。可以说,自那时至今,依赖于互联网的信息储存和运用技术呈现风起云涌之势,方兴未艾。特别是身处美国硅谷这个世界电子信息科技的核心地带,充分的竞争以及相互协作、合作使得各种电子产品层出不穷,不仅延伸着社会需求的时间,也扩展着需求的空间。正是在美国,自由市场经济之下的人才有效供给、融资方式的便利以及知识产权的充分保护,使得乔布斯宛如大海中畅游的一头巨鲸,迸发出巨大的生命力,创造了一个个神奇的时刻。依赖于完美的狂热追逐,他颠覆了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六大产业,令人惊叹。

我再提一个问题,作为一个天才式人物,他最值得后人欣赏的是什么特质?我认为是“专注”。这表现在对电子世界的专心与痴迷,而不论其它。这个“其它”包括日常生活的随意,不拘小节。他轻易抛弃自己的情人及其孩子;他对于同事不近人情的苛刻要求;他随处光着脚,身上散发周围人难以忍受的异味。这种“专注”反映于精神层面,他不是以追求金钱为目标,而只是一心一意,千方百计地创造出惊世的作品。就财富而言,他是一流的积聚者。金钱是作为其作品的附属物不请自来,他已经进入无我而有我之境界。

我还想提一个问题,是什么原因支持着这个天才不断追求卓越,甚至不顾个人的健康?在他的葬礼上,在他事前精心准备的告别人间辞话中已有显露。

是的,期待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再添一笔”!这是一种精神动力!有人说,这是一种虚荣,对于一个无神论者,来世的存在亦是可以疑问的,我们怎么确知这着意的“一笔”必定存在?然而,对于一个对财富没有贪欲的天才来说,没有这个信念,靠什么维系他的灵魂?!到达彼岸的心之愿即使虚妄,也是所有期望“雁过留声”的伟人们在此岸中无法摆脱的一种宿命。

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传记书。

篇6:乔布斯传读后感1000字

我在网上搜了一下乔布斯ipod里面存储的歌曲,坦白讲,鲍勃迪伦我是通知乔布斯才知道的,披头士知其很出名但只听过约翰列侬的《狼》,对马友友的印像一直很悲情(可能与他拉大提琴有关),鲍勃迪伦是乔布斯心中的英雄,我第一个搜了他的歌曲,我是用酷狗搜的,可能是这歌曲太老了,所以搜出来的曲子都显示非热门曲目,放出来的第一首是《blowing in the wind》曲子一出,便辨出来是《阿甘正传》里面珍妮唱过的那首歌,很是漂泊、凄凉、无奈以及与世俗的抗争,后来又听了感恩而死乐队的《uncle john's band》、鲍勃迪伦的《one too many mornings》以及他们的一些其它歌曲,绝大部分没有歌词,我只能凭旋律去感受,没有歌词的注解全然没有深刻,远不及五月天、许巍歌曲带给我的深刻。但这些音乐帮助乔布斯塑造了他的底层源代码,音乐是艺术,艺术是追求完美、精益求精、永远不做蹩脚的事,这种追求艺术精神的底层源代码成就了乔布斯,成就了苹果产品,所以也不难理解乔布斯为什么是个控制狂,对每一处细节都管控到底。

那这些音乐是乔布斯的文化属性或者说是他的底层源代码吗?是的,他骨子里是那样的人,所以做出来的事儿也必定是那样的。可是这种音乐的属性又是谁给的呢?披头士?鲍勃迪伦?马友友?巴赫?u2?是的,可以又是谁给了披头士?鲍勃迪伦?马友友?巴赫?u2?做出这样音乐的规律呢?他们的偶像?!谁又给他们的偶像做出这种规律的曲子呢?他们偶像的偶像?历史?人类发展的文明史?人类在发展过程中约定的和不约成的,规则的或不规划的既成的环境所形成的属性造就了文化的差异性。有点儿晕了,我理不太清,这似乎有一种宿命论的倾向,我们逃不过生命本身,因为在我们出生之前就已经被以一种隐形的规则给套牢,而后天可怕的不是我们缺乏改变的勇气,而是我们习以为常从不曾发觉。

乔布斯死了,他的命运结束在他一生最辉煌的时刻,他的一生也似文学艺术作品一样,在剧情达到高潮的时候也就是剧情结束的时候到了。他的死留给人们的是更为疯狂的崇拜、研究与分析,他的一生被分段、分片总结成不同的精神篇章,管理者在学它,营销者在学它,老板在学它,员工在学它……学它什么?为什么而学它?它的精神是学不来的,就如同他的精神不是学来的而是悟来的一样,是没有人学得到的,也不可能有第二个乔布斯出现,因为每一个伟人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那怕你坚守的是同样的原则与规律,但因为执行主体的不同、环境的不同结果也会不同。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毕业演讲上说:“当我十七岁时,我读到一则格言,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就会轻松自在。”让我更加理解了他不受拘束的个性,以及那么拼命地做事。我又想起了稻盛和夫在《活法》里面的话:我们的人生都是无价之宝,如此珍贵的人生如果浑浑噩噩,白白虚度,那么不仅仅是浪费而已,也违反了宇宙的法则。小时候背得滚瓜烂熟的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珍惜生命,不虚度年华这是所有成功者的本质。

篇7:乔布斯传读后感1000字

乔布斯传读后感1000字

乔布斯传读后感

薛春雨

今天我介绍的这本书,将让大家认识这样一个人:他,像我们这么大时还天天搞恶作剧,而后身价却达数亿美元;他,为我们带来了iPhone、iPad、iTouch,当初在自家车库中成立的公司现在市值已达400多亿美元;他,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这个世界。他,就是史蒂夫・乔布斯。

很多人都说乔布斯是一位精明的商人,一个智商超群的科技工作者。而相比于他非凡的商业与科技成就,我却从书中读出了一个作为艺术家的乔布斯――正是源于对艺术、对美的热爱,他把自己的产品当作艺术品来打造,而绝非仅仅是一部手机,一台电脑。

为了确定电脑机箱的弧度,他和团队成员讨论了将近一个月。一个菜单栏,工程师们反复做了20多次才满足他的要求。他希望所有窗口都是圆角矩形,但就当时的技术而言,难度太大。于是乔布斯带着工程师走了三条街,找出17处圆角矩形的例子。工程师终于被说服,最终解决了这一难题。乔布斯还想在苹果电脑上使用漂亮的字体。他专门聘请设计师设计了数十种字体,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研发资金。因此他被苹果董事会多次警告。一名董事会成员甚至愤怒地喊道:“字体?难道我们就没有更重要的事情了吗?”当然,最终乔布斯带领团队推出的Macintosh,使世界都为之一振,没人想到电脑可以如此简单,如此富有美感。

在书中,更令我感触颇深的是,乔布斯追求的不仅仅是产品的.艺术,更是生命的艺术。他因为找不到自己认可的家具,整个屋子里只有一盏台灯。(www.fwsir.Com)他认为,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物品,都应该是富有艺术感的。也正因如此,他宁愿为自己的梦想冒险,也不会跟风制造产品。

乔布斯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他已经最大限度地放射出自己的光芒,他的生命也成为一件被后人铭记的艺术品。

我们或许不能像乔布斯那样去改变世界,但我们应当像他一样追求生命的艺术。生命是短暂的,在短暂的生命中,我们应当以自己的方式活出自己的风格。我们既要学会听从他人的意见,又要明白何时应坚持自己的观点,坚持做到理想中的最好,而绝不轻易向贫瘠的现实妥协。要知道,人生就是无数的选择,在有限的生命中为什么不选择一些我们认为值得的事情呢?既然我们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为什么不让生命变得更加精致?为什么不让梦想变得更加精彩夺目呢?

所以,不要让生命等同于活着,而要让生活成为一种艺术;不要被别人的思想左右,而要坚持追求心中至纯至美的境界;更不要因为现实的重压而胆小懦弱以至于碌碌无为,而要用理想的炽热驱散生活的寒流,让自己的生命散发艺术的光芒。

乔布斯曾经这样说过:“一生中要做的事很多,而现在我们选择了这一件事,那就让我们把它做成经典。”让我们记住这句话吧。

篇8: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800字

那些疯狂到足以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这是在书中刚开始就给我们呈现的一句话,我想这句话来描述乔布斯这个人也特别合适。

在我还没读这本书之前,我对乔布斯的理解只仅限于他是一个人生赢家,商业成功人士,更是苹果公司的ceo而已。而我之前对名人和成功人士的了解,也只是觉得他们应该都是学习成绩优秀,智商高人一等,品格端正的人而已。可是,在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发现,原来乔布斯并不是我所想的那样。

书中有写到他的童年。他从小就特别爱恶作剧。虽然他天资聪慧,但是他却不受同学和老师的喜爱。另一方面,他从小就被亲生父母抛弃,由他的养父母一直养育着。但是,受到养父的影响,他从小就十分仰慕父亲,并且也因此接触到了一类工程的知识。而且,养父母对他有着十分积极向上的影响,也为他后来的成功搭建了桥梁。

他是个疯狂的人,是个充满个性的人。他在大一时,为了减少家庭负担,也同时不想用金钱去学习他不敢兴趣的东西,他毅然退学,步入社会。他也吸食过毒品,他也对宗教狂热过。可以说,在别人的眼中,他就如同一个疯子一般。但他不会墨守成规,更不会安于现状。他会去追求完美,挑战新高。他会用不同的眼光,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他能看到常人所不能看到的东西。也正是因此,在他过了过山车般的一生。他对完美的狂热以及积极的追求下,他改变了电子行业上许许多多的东西,他创造了一个传奇。

他也是一个仲裁者,他做出某个决定肯定会听取很多不同的声音,但是最终做出决定的肯定是他本人。但是也正因为他的自信,他时常能带来一些非同凡响的创新。

而反思我们现在的中国企业,就缺少像乔布斯这种人才,这种敢于创新,有一己之见,不墨守成规的人。只有这样的“疯子”,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800字]

篇9: 史蒂夫《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3000字

在这个信息化的社会,电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而对这个工具的各式各样繁复操作都能得心应手的能手可以说是比比皆是,甚至一二年级的小学生都能够轻车熟路的在网上寻找自己喜欢的游戏并玩耍甚欢。鉴于自己浅薄的电脑知识,我只能称自己是个电脑文盲。所以整部自传对我最大的吸引莫过于乔布斯的成长历程,而对于他是如何用这个晶体管那个芯片和一些我压根就看不懂的零件制作出世界销量第一的电脑什么的,我就不那么关心了。所以我的感悟重点集中在他的成长经历和求学的部分。

乔布斯是一位传奇人物,他不仅是一个家庭的骄傲、一个国家的骄傲,而且是世界的骄傲。乔布斯之所以能成为一个传奇,这与他的养父母是密不可分的。众所周知,乔布斯有两对父母亲,一对是生父母,另外一对是养父母。但乔布斯对亲生父母是没有感情的,当谈及他的亲生父母时,他甚至说“他们就是我的精子库和卵子库,这话并不过分,因为这就是事实,他们扮演的就是精子库的角色,仅此而已”。乔布斯甚至在被人无意提及他的“养父母”时,都会异常愤怒的说“他们百分之一千是我的父母”。

乔布斯的养父是个退役军人,有极高的动手能力,退役后靠回收二手汽车并翻新出售来养活家庭,童年的乔布斯常常跟父亲一起到旧货市场搜集汽车的各种零部件并和父亲一起动手组装汽车。尽管小乔布斯对机械方面的东西不是十分感兴趣,但他在与父亲一起工作的过程中,吸收了父亲精明能干的优点,并将其发扬光大。乔布斯的养父母生活并不富裕,但他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生活,以此适应乔布斯这个非常聪明也非常任性的儿子。为了他能有一个好学校,父亲咬牙花费了全部积蓄换了一套住房,这套新房子相距原来的房子只有3公里,但仅仅就是因为后者会有更好的学校他们还是愿意为儿子付出全部的心血。对于乔布斯来说,那光明的创新天堂之旅,始于他的父母,以及一个学习如何点石成金的山谷――硅谷。乔布斯的父母选择在硅谷安居,这为乔布斯爱上电脑并在电脑方面大有作为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乔布斯父母的举动不禁让我想起了中国古代孟母三迁的故事,作为一位教育工作者,这件事对我的启示很大: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是极其重要的。这点体现了从众心理――一个好的班集体可以感染后进生,良好气氛对学生的感染会使整个班集体进行良性循环,从而产生积极的效果。儿童的身心发展具有不平衡性,而在这个不平衡性的特征中恰恰蕴含了关键期,就是在个体发展过程中,环境影响能起到最大作用的时期。作为家长和教师都应该认清关键期对孩子的影响,并把握住这一时期。乔布斯的父母正是把握住了这一关键时期,使乔布斯有了这样不平凡的一生。

除此之外,我很钦佩美国家庭对孩子动手能力的培养。美国家庭非常崇尚DIV,就是Doitbyyourself自己动手。家里的柜子、椅子,院子里的栅栏,孩子的婴儿床等等,美国人总是喜欢自己制作,在享受制作乐趣的同时也会把制作手艺传授给孩子,培养孩子积极动手探索世界的能力。乔布斯正是在父亲的培养下体会到了动手的乐趣。学着父亲跟电脑旧货市场的老板讨价还价,搜集到制作电脑的各种原件,动手组装出自己的第一台“蓝盒子”。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阶段论曾提出:儿童初步尝试独立处理事情,如果父母允许孩子去做他力所能及的事,鼓励孩子独立探索愿望,孩子就会逐渐认识自己的能力,并养成主动、自主的性格;反之,父母过分溺爱和保护或过分批评和指责,就可能使儿童怀疑自己对自我和环境的控制能力,产生羞耻感。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关于中国家长的帖子:“要听话”用来杀自由、“要孝顺”用来杀独立、“就你跟大家不一样”用来杀个性、“别整天琢磨那没用的”用来杀想象力、“少管闲事”用来杀公德心、“养你这孩子有什么用”用来杀自尊。我认为现在中国的家长非常缺少对孩子的信任和鼓励。我们应该鼓励他们做事、鼓励他们探索,而不是当孩子想做什么事的时候只会说“不”。

乔布斯是一个相当聪明而且动手能力很强的孩子,如果他没有被正确引导很容易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在学校他喜欢做各种恶作剧,从“带宠物上学”到偷换同学的自行车密码锁,再到在老师的椅子下面点燃炸药,他的恶作剧越来越危险。不过他的父亲当时已经把他当做特殊的孩子来对待,他希望学校也能这么对待自己的孩子。乔布斯曾说“学校没有激发我的学习兴趣,而是让我去背一些没用的东西”。随后学校做出了一些调整,伊莫金希尔老师成为了乔布斯生命中的圣人之一。我很喜欢这位老师对乔布斯的教育,在此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原文:等到他即将进入四年级的时候,校方认为最好将乔布斯和费伦蒂诺放到不同的班级里。教高级课程的是一名干劲十足的女教师伊莫金・希尔(ImogeneHill),人称“泰迪”,用乔布斯的话说,她成为了“我生命中的圣人之一”。在观察了乔布斯几个星期后,她意识到对付他最好的方法就是收买他。“有一天放学后,她给了我一本练习簿,上面都是数学题,她说要我带回家把题目解出来。我心想:‘你是不是疯了?’这时她拿出一只超大的棒棒糖,在我看来地球也不过这么大吧。她说,你把题目做完之后,如果大多数都做对了,我就把这个给你,再送你5美元。我用了不到两天就做完交给她了。”几个月之后,他不想再要奖励了。“我只想学习和让她高兴。”

她会帮他弄到一些小工具,让他可以做些打磨镜头、制作相机之类的事情。“我从她身上学到的东西比从其他任何老师那儿学到的都要多,如果没有她的话,我一定会坐牢的。”这再一次印证了乔布斯是个特殊的孩子。“在我们班,她只关心我一个人。她在我身上看到了一些东西。”

她看到的不仅是乔布斯的智慧。多年后,她很喜欢展示当年的班级在“夏威夷日”拍的一张照片。那天乔布斯出现的时候没有按要求穿夏威夷衫,但在照片中,他穿着一件夏威夷衫坐在前排中央。原来,他成功说服另一个孩子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了他。

“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这个理念非常重要,大多数的老师都喜欢“乖孩子”、“听话的孩子”,而像乔布斯这样的孩子,可能大多数的老师都会不喜欢,因此由于教师的偏好很可能扼杀了很多前途无量的“乔布斯”。理解、观察、走近、积极接触,我相信每位学生在爱的关怀下都会敞开心扉,有所改变。投其所好,让自己的课堂更有趣,通过各种教学手段来调动孩子的积极性,丰富自己的教学内容是十分重要的。

乔布斯是各种矛盾的集合体,他不是众人尽可效仿的模范老板或是人类楷模。可以说在很多处事方法及生活态度上他都是令人生畏的。他是一个极端的素食主义者,甚至连淀粉类的素食都不食用,他曾吸食毒品,他抛弃了前女友和他们的孩子……他就像被恶魔驱使一样,可以让身边的人狂怒和绝望。但他的个性、激情与他的产品之间却相互关联成为人类电脑制造业的神话。乔布斯的故事既有启发性,也有告诫意义,其中充满了创新、品质、领导力和价值观方面的经验,是一本值得仔细品读的好书。

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觉得乔布斯不适合作为一个偶像或楷模推荐给孩子。因为孩子们的价值观还没有形成,很容易受到乔布斯的负面影响。作文

篇10: 史蒂夫《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3000字

也许因为明天是周末,夜深我还没有睡意,在我旁边躺着的应该是近来公司里大多数人的枕边书――《史蒂夫・乔布斯传》(沃尔特・艾萨克森著)封面上那个戴着无框圆镜片眼镜,满脸胡渣分明的乔布斯,我笑了笑,有点像中国的“孙悟空”:聪明极致、敢想敢为、火暴脾气……

乔布斯是谁?

公司发《史蒂夫・乔布斯传》那天,我带着它回来,在路边的杂货店买东西时,店老板(一位看上去五十多岁的女人)对我说:“那本书刚上市不久!”,我没太在意也没理她,到我结账时,她又对我说:“你那本乔布斯是刚上市不久的吧!”我有点儿诧异,更多的是失错,忙说:“是的,刚上市不久的。”

这就是乔布斯,一个正风靡全世界的“神”话!他是头版头条,报纸上写的、杂志上登的、电视上播的、网络上传的都是……关于他的,以至于普通百姓对他的知晓也不亚于猪肉价格的涨跌。

成者王,败者寇。传记似乎只为成功者而著,那些成功者之前身上的“瑕疵”都被赋予一种个性而展出来,使人易于接受甚至转变为欣赏,而那些失败者的“瑕疵”却成为那些评论家眼中永恒的弱点(如果TA一生都没有成功过一次的话)。成败就像一条分隔线,将天堂与地狱彻底分裂开来,那怕TA离成功只差0。001%,那也注定了TA失败的悲剧,尽管有人也说失败是一首歌,但显然这样的歌不能取悦绝大多数人,更不可能被绝大多数人所传唱,充其量是一种了以慰藉罢了。

乔布斯显然是成功的!在经济学家眼里,他颠覆了传统产业模式,整合了全新的产业链,并为之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在评论家眼里,他的价值可以比肩爱迪生与福特!他是美国精神的楷模!在全世界知晓的普众眼里,他是伟人,是天才,是奇迹!

坦白讲,我对学习《史蒂夫・乔布斯传》并无多少兴趣,整本书我也记不得有什么亮点,我也不知道这是对太in还是太out的反应。

托尔斯泰在其著作《安娜卡列妮娜》开篇第一句即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那些成功者的自传似乎也传递着类似的音调:“成功者都是一样的,失败者则各有各的不同。”信念、激情、坚持、超越,这应该是所有成功者的基因,“活着除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它意义吗?”、一年只拿一美元的CEO,一周工作一百个小时,到病入膏肓也一周工作七十个小时,从创立苹果到被赶出苹果到再回苹果,从NewTone到iTunes、iPod再到的让世界为之疯狂的巅峰之作iPhone与iPad,几十年的跌宕起伏,这些都是他拥有超越常人的信念、激情、坚持、追求卓越的证据。

但对于乔布斯的成功,我还关注了另一种基因:文化属性(这可能与乔布斯死后网上流传的《如果乔布斯在中国》的文章有关)。任何一种结果都是文化属性的产物,成功也好,失败也好。文化属性是什么?《遥远的救世主》主人公对文化属性描述道:“透视社会依次有三个层面:技术、制度和文化。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任何一种命运归根到底都是那种文化属性的产物。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这是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天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乔布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出生,私生子,出生即被弃,后跷课、暴脾气、不讲卫生等一系列恶习和他怎么会有如此成就?在书的第三十一章:爱音乐的人,写道:“只要把你的iPod交给一个朋友,你初次约会的人,或者是飞机上那个坐在你身边的陌生人,你就像一本书一样被打开了,所有的我只需要用转盘浏览你的歌曲库,从音乐的角度上来说,你就一丝不挂。暴露的不仅仅是你的喜好,而是你是一个怎样的人。”

我在网上搜了一下乔布斯iPod里面存储的歌曲,坦白讲,鲍勃迪伦我是通知乔布斯才知道的,披头士知其很出名但只听过约翰列侬的《狼》,对马友友的印像一直很悲情(可能与他拉大提琴有关),鲍勃迪伦是乔布斯心中的英雄,我第一个搜了他的歌曲,我是用酷狗搜的`,可能是这歌曲太老了,所以搜出来的曲子都显示非热门曲目,放出来的第一首是《blowing、in、the、wind》曲子一出,便辨出来是《阿甘正传》里面珍妮唱过的那首歌,很是漂泊、凄凉、无奈以及与世俗的抗争,后来又听了感恩而死乐队的《Uncle、Johns、Band》、鲍勃迪伦的《One、Too、Many、Mornings》以及他们的一些其它歌曲,绝大部分没有歌词,我只能凭旋律去感受,没有歌词的注解全然没有深刻,远不及五月天、许巍歌曲带给我的深刻。但这些音乐帮助乔布斯塑造了他的底层源代码,音乐是艺术,艺术是追求完美、精益求精、永远不做蹩脚的事,这种追求艺术精神的底层源代码成就了乔布斯,成就了苹果产品,所以也不难理解乔布斯为什么是个控制狂,对每一处细节都管控到底。

那这些音乐是乔布斯的文化属性或者说是他的底层源代码吗?是的,他骨子里是那样的人,所以做出来的事儿也必定是那样的。可是这种音乐的属性又是谁给的呢?披头士?鲍勃迪伦?马友友?巴赫?U2?是的,可以又是谁给了披头士?鲍勃迪伦?马友友?巴赫?U2?做出这样音乐的规律呢?他们的偶像?!谁又给他们的偶像做出这种规律的曲子呢?他们偶像的偶像?历史?人类发展的文明史?人类在发展过程中约定的和不约成的,规则的或不规划的既成的环境所形成的属性造就了文化的差异性。有点儿晕了,我理不太清,这似乎有一种宿命论的倾向,我们逃不过生命本身,因为在我们出生之前就已经被以一种隐形的规则给套牢,而后天可怕的不是我们缺乏改变的勇气,而是我们习以为常从不曾发觉。

乔布斯死了,他的命运结束在他一生最辉煌的时刻,他的一生也似文学艺术作品一样,在剧情达到高潮的时候也就是剧情结束的时候到了。他的死留给人们的是更为疯狂的崇拜、研究与分析,他的一生被分段、分片总结成不同的精神篇章,管理者在学它,营销者在学它,老板在学它,员工在学它……学它什么?为什么而学它?它的精神是学不来的,就如同他的精神不是学来的而是悟来的一样,是没有人学得到的,也不可能有第二个乔布斯出现,因为每一个伟人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那怕你坚守的是同样的原则与规律,但因为执行主体的不同、环境的不同结果也会不同。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毕业演讲上说:“当我十七岁时,我读到一则格言,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就会轻松自在。”让我更加理解了他不受拘束的个性,以及那么拼命地做事。我又想起了稻盛和夫在《活法》里面的话:我们的人生都是无价之宝,如此珍贵的人生如果浑浑噩噩,白白虚度,那么不仅仅是浪费而已,也违反了宇宙的法则。小时候背得滚瓜烂熟的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珍惜生命,不虚度年华这是所有成功者的本质。

乔布斯或者说那些成功者带给我们的不是如何学习他们的精神,而是更多的反思自己,认清自己生命的本位与方向,坚持什么?为什么而坚持?用什么去坚持?这是生命存活的全部理由。

篇11: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由于queen急着要在去上海的时候看这本书,于是我不得不放弃每天睡觉前看一到两章的习惯在今天晚上把剩下的章节看完了,真的是写得非常好的一本书,对于那些觉得这本书没意思的人我确实感到不理解。

首先一本好书的评判标准是它是否真实,这本书是遵循这个原则写成的,它在记录中,有乔布斯的伟大,也有他的烂脾气,有他的现实扭曲力,也有他不肯承认的谎话,有他开创新产品的正确眼光,也有他失败的决定・・・书中的每一个人,对他的评论都是真实的,没有一点刻意的赞美,我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特别舒服,不只是因为我在看一个天才的故事,也是因为这样的真实让读者感觉到被尊重。一个敢于将自己真实的一面暴露给世人看的人,注定是不平凡值得钦佩的,而当作者在写的时候又不愿意自己去看怕看到这些朋友同事竞争者的评论而生气,这样的乔布斯没有苹果创始人的光环,他是个普通人,一个像是知道自己有错却又不想面对的孩子。

什么样的人能够只拿1美元的年薪不顾自己的身体一心想要重新振作自己的孩子?什么样的人即使在饱受病魔折磨的时候还是不屈不挠地要参与工作?什么样的人能够同时涉足动画和高科技并且让他们改变世界?所以乔布斯是一个奇迹,不仅仅是他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更多的是因为他对苹果的热爱,对皮克斯的热爱,即使是被人讨厌还是要说实话,即使是被人误解还是要坚持自己的观点,他的精神就是苹果精神,追求绝对的完美,创作最好的产品而不是最多的利润,对消费者从一而终的负责,对科技和艺术永远的激情,这样的乔布斯,这样的苹果企业,是永远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

他会有遇到不想面对的问题逃避看不见的时候,会有明知道是错误的却固执己见的时候,会有当竞争者盗窃他的想法痛哭的时候,会有当事情没按着他的.计划走而骂人的时候,他不是循规蹈矩的人,缺乏同情心,对人忽冷忽热,尖酸刻薄,但是这些缺点并不能阻止他作为一个伟人被人铭记,反而因为这样一个乔布斯而觉得真实。看着他的传记,我越发觉得能够使用这些苹果产品是多么骄傲的事情,每件产品每个完美的正面侧面,都是工作人员和他本人推翻了无数个方案无数次制作得来的,每个装饰每个图标,都是淘汰了无数计划而得来的,给用户最简单的东西,提供最全面的服务,看了这本书后深切感受到。

从最开始出现ipod,完全对苹果没有印象仅仅只是觉得世界上居然有这样漂亮的东西而羡慕,到拥有第一个nano,苹果就这样影响着我和身边的人的生活,我还记得第一次拆开nano包装时感觉到的惊艳,第一次发现一个mp3里面居然能够存储1000首歌的惊讶,第一次使用itune发现居然有音乐播放器是通过软件管理的・・・苹果给我的惊讶太多了,每次一收到苹果的产品,就会觉得是件很自豪很让人羡慕的事情,从开始我并不喜欢触屏一直不愿意换手机到现在天天盼着4s快点到大陆,从开始我觉得普通mp3好用到后来完全离不开nano,从一开始觉得电脑应该是方方正正的到拿到mac air时才发现电脑也可以是艺术品,苹果展现出来的不只是产品,它的理念,创新精神,艺术观念,每一个方面都可以勾勒出乔布斯的个性,使用热爱一种产品就应该从了解产品背景开始,我现在觉得了。

不是做消费者想要的产品,而是做他们想不到却又需要的产品,没有nano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mp3可以存储1000首歌还这么小巧漂亮,没有iphone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手机居然可以提供手机一样的服务,没有mac的时候,无法想像和上网本一样体积的电脑居然是如假包换的电脑,没有pad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平板可以变成功能强大的电脑。乔布斯不断的给消费者惊喜,不断改变着这个世界,让人们愿意在一个产品发布之前几个月就开始狂热的期待猜测,让消费者愿意为了一个产品在专卖店彻夜守候,让使用者觉得手上握着的是世界上最好的产品,乔布斯让苹果成为一个巨大的话题,一种生活方式,一个群体。

刚刚把书给queen的时候,再三嘱咐看完一定要给我,我觉得好书的魅力在于能够让人百读不厌,我觉得优秀的人的魅力在于他可以影响别人。而乔布斯,影响的是全世界。

篇12: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读完《乔布斯传》不禁有些感慨,这里不转述故事,也不发表意见,只是在通过书本窥探完乔布斯一生后,做一个总结,与伟大的人照过镜子之后,看看我们能提升些什么。

史蒂夫・乔布斯生于慌乱,死于悲惨。他的一生与绝大多数人都不一样,或许这和他的成就超过绝大多数人有联系。他成长于一个领养家庭,但是他的养父母为了履行对他生母的承诺,用尽全力供他上了大学。他只上了一学期大学,便开始了创业之路,这也和他自幼对电子痴迷有关。

他是一个特别的人,他崇尚佛教,去印度朝圣,做禅修,冥想。他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他认为吃素就不用洗澡,因此常被周围的人诟病卫生问题。他是一个偏执狂,当他专注于一件事的时候,什么都可以忽略。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坚定的认为软件和硬件必须要融为一体。

他要打造完美的产品,而不是为了利润,他要真正的实现产品即服务,而不是为了兼容性去组装硬件和软件。乔布斯认为,用户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要是问他们想要什么,他们会说想要一匹更快的马”,他要用超前的眼光,打造出具有艺术性的,用户都不知道自己原来需要的产品。他想让苹果成为一个伟大的公司。

他被迫从自己创办的公司离职,但是他依然强大。创办了伟大的公司皮克斯动画,代表作品有《玩具总动员》。他认为专业于科技的`人不懂艺术,专业于艺术的人不懂科技,而他是两者都懂的人,于是有了皮克斯。其实任何一门专业上升到一定的高度,都是艺术,而乔布斯一开始就站在最高峰往下看。

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就没有了灵魂,于是他又回来了。接着推出了一系列惊世骇俗的产品,Iphone,Ipad等等。他还想将他的一体化,简洁化理论运用在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电子产品中,可是他没有时间了。素食主义的乔布斯释放了太多的能量,他给世界带来了美好的一面,但是胰腺癌却剥夺了他的肉体,让他不断消瘦,最终逝于56岁。

或许他成就于疯狂,偏执,完美主义,或许他反噬于疯狂,偏执,完美主义。虽然乔布斯已故,但他活过了一个精彩的人生,留下了太多的美好,他将在历史中成为一个伟大的存在。而我们的思考应当不仅于此……

篇13: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这个周末,我阅读了中译本的《史蒂夫·乔布斯传》,沃尔特·艾萨克森的文笔流畅,内容翔实,把乔布斯跌宕起伏、炽热激越的人生诉说得惟妙惟肖,令人爱不释手,乔布斯传读后感1200字。从乔布斯的人生和苹果的发展历程中,可以得到许多关于创新、个性、领导力和价值观的教益,而我从这本传记里得到更多的是人生的教益。印象中关于苹果的记忆,高中时,只知道苹果电脑是很多坐办公室的白领用的,生活中见不到;刚流行MP3,记得高中毕业,和哥们很嗨皮的去数码城买了个128M的山寨MP3,感觉已经很fashion了,进了大学发现几个温州有钱的同学才用苹果的ipod,纯白的,非常简洁的设计。后来,左右,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史蒂夫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对那三段论很有印象。(不得不佩服史蒂夫的演讲魅力,试问你在大学听过的演讲你能记住的,并感觉印象深刻的,能有几个?任何文章,超过3个论点,普通人都很难记住,这是个很tricky的东西,科学啊~!)相信看过的同学也还记得老乔最后所赠送的4个字:keep hungry,keep foolish.

如今,很多小有钱的同学都买了iphone。它的普及速度,真的是飞快。名人的微薄,几乎都是显示用iphone发的。到了日本,大家窃以为日本的iphone便宜,都纷纷去买了几个,也有个同事对我说:赶紧去买一个,下次泡MM,你把它往桌上,一放,怎么样跟不跟我!--虽然可以理解成是搞笑贴,但想想也不无道理的。因为每个正儿八经的男淫背后,都有一个可爱而幼稚的装B情结;每个善解人意的女友,还都是有一点虚荣拜金的天然诉求。不是吗哈哈。---扯远了,总之或多或少拥有一部iphone,已经成了不少年轻人的时尚。

至此,我还不清楚苹果到底是卖什么的,电脑吗,MP3吗,手机吗?

乔布斯本人为什么能这么成功?能做出这么多深受众人喜欢,引以为时尚的产品?

不要忘了,他还是一个癌症幸存者。看了这本书,我终于找到了一些给力的答案。

1.信仰

这里所说的信仰,并非关于宗教和哲学。而是个人的精神探求和行为准则。就是一个人的思想。

乔布斯的独特力量,来源于他的独特童年。他生于加州,1955年,恰好是美国baby boom的时代。关于他生父母,本书没有详细介绍。她妈妈生他时,估计还是个不懂事的少女,在50年代,单亲家庭或选择流产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于是,乔布斯被一个中产的家庭给协议领养,他养父是个蓝领工人,当过海军,后来去做汽车销售。

加州硅谷的环境,有大量电子产品可以接触到,乔布斯因此迷上了这些electronics,加上对于自己身世的疑惑,让他经常去思考人生的命题和追求科学意义。想想如果在18岁那年,你发现自己的父母不是自己的亲身父母,你会有什么感受。这也让他迷上了东方哲学。并且20岁时,他拉上一个伙伴,两人一起去了遥远的印度旅行。

在印度,在喜马拉雅山脚下,贫穷的物质条件和僧人坚毅宗教信仰,让他感触颇多。我无法读出,到底是什么感触。很多去过西藏的人说,看到那些雪山,有一种震撼是无法言语的。

后来,乔布斯去念了大学,并接触到了禅学,又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是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书上讲,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老师是一个日本人。(禅,本是一个中国的国粹,却被日本人保留并发扬,这又是一部文章可写的东西)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 to your inner voice。

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后来的的禅学热爱。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2.性格

一个人的童年,往往影响他今后的人生。乔布斯的老爸,是个极富说服力的销售员。这无形之中也传染给了乔布斯。他因为不喜欢第一所高中,非常强行的说服了他的父母要求搬家。话说,我们都是从小被惯坏的80后独生子一代,小时候基本上要求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但有人说服过爸妈,进行搬家的吗?这种可怕的说服力,使得日后的乔布斯在创业道路上所向披靡。在AppleⅡ上市之初,他陆续从intel强行挖来了Mckenna来做广告宣传(看看最近英特尔本身的广告吧,可以用创意非凡来形容)还说服了Markkula来做市场营销。没有执著和必杀的说服力,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此外,乔布斯性格的另一标签就是tough。尤其是书本50页,有个非常经典的case。手下有一名程序员需要到租用的服务器公司去拷贝数据,但是该公司的老板拒绝了他,理由是苹果公司没付到期租金,其实心理怀恨的是乔布斯之前对他不敬。后来乔布斯到了现场,答应这个老板会给他付钱,并叫手下去拷了数据。数据拷取完毕后,现场所有的人都在等着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只见乔布斯走到那老板面前说,你的服务器上没有我们的备份数据,我不会付你一分钱,and you could go to hell~!

注:乔布斯所面对的这个老板是一个前拳击手,面貌狰狞,拥有菜花一样裂开的耳朵,和粉碎性骨折过的鼻子。而乔布斯仅仅是一个瘦弱的素食主义者!不仅耍弄了他,最后还对他说,你可以去死了。---换成是你,你敢吗?

彪悍的性格,真的不需要解释了!

3.品位

苹果产品什么如此欢迎?同事H说过,不知为什么一见到苹果手机就感觉特别高级特别华丽的。

这就不得不提一下苹果公司卓越的工业设计。在介绍苹果产品的视频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个光头,络腮胡渣的中年男子。他就是Jonathan Ive,苹果工业设计团队的副总裁。你手中苹果的外形,质感,材料都出在他的手里。

苹果产品所散发的优雅,后现代感均出自于他的灵感。他是来自英国的一名设计师,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google一下。他在英国所获得的声誉甚至高过《哈利波特》的作者杰克罗琳!

正是乔布斯本人的独具慧眼,使得Ive,能够在进入苹果设计权力中心。后来凭借一系列富有创意的设计帮助苹果度过了财政危机。

除了优秀的设计团队之外,乔布斯本人也是个非常有品位的人。在一次访谈中,他评价微软是这样说的:they just have no taste!如果同学们稍微有一点审美素养的话,仔细看看微软的设计,真的是无法与苹果相比的。

男人的品位还体现在他的伴侣上。乔布斯的老婆Laurene,是个双学位获得者主修历史,后来学习经济,一度进入华尔街工作。在毕业之后,她独自一个人去了意大利佛罗伦萨呆了几个月,为的是学习文艺复兴时的艺术和绘画。看到这一段时,我经不住感叹:好一个才女,艺术鉴赏家!

除此之外,乔布斯对于设计的理解也非常独到,贴出来于诸君分享:Design is afunny word.Some people think design means how it looks.But,of course,if you dig deeper,it's really how it works.To design something really well,you have to“get it”.You have to really grok what it's all about.

以上三点,就是我看完全书,感受最深的地方。回答刚才的问题,

1970年代,苹果最早是卖电脑的,而且它才是最早的PC机市场霸主;

,苹果进军了数码终端领域,凭借Ipod,从一个电脑公司变成了数码电子设备商;与此同时,他创造了itune模式,在网上购买音乐并下载,改变了整个industry。

1986年,乔布斯本人传奇般地被自己开创的公司扫地出门后,创立了NeXT公司,后来又创建了Pixar动画工作室,先后制作了史上最卖座的动画系列: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超人总动员。

20,Pixar被出售给迪士尼公司,乔布斯成为迪士尼董事会成员之一,好莱坞最有影响力的大亨之一。

书本的结尾讲到,Apple was no longer acomputer company;it was amusic company,a digital media giant.Was there any other frontier that Steve Jobs could conquer?

全书只记录到,但它的预见性是正确的,乔布斯的奇迹还在继续,因为马上他又要进入一个新的领域了,移动通信终端!它的名字叫:iphone.

电脑,数码,音乐,电影,在每个领域他都创造了革命性的胜利,如今又在手机市场上,横空出世!

曾经叫板过IBM,迪士尼的他,现在仅仅在几年之间,又在逐渐拖垮另一家世界级公司,手机霸主诺基亚!

就像他的好朋友诶里森一样,现在在这个世界上,他所面对的唯一对手就是,微软!

所谓商业,就是给顾客创造价值,并提高我们的生活品质和享受,由此带来企业自身利益。

在这一点上,巴菲特,盖茨还是诶里森都是无法直接做到的。

无论从大的industry view,还是直接的consumer experience上来说,

当今时代,最伟大的商业领袖,非乔布斯莫属。

篇14: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看完本书,我最大的感慨是,能做成大事的人,都必然有着鲜明的性格,-2《活着就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和很多伟大的人物一样,乔布斯的优点和缺点同样鲜明。和普通人相比,乔布斯的性格非常复杂立体,充满了各种难以评价的侧面。

史蒂夫·乔布斯,他是 年《巴伦周刊》全球年度“最受尊敬CEO”;他是计算机界、数字音乐界以及动画电影制作领域的跨界奇才;他是信奉“做每一件事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要改变世界”的“佛教徒 看完本书,我最大的感慨是,能做成大事的人,都必然有着鲜明的性格。和很多伟大的人物一样,乔布斯的优点和缺点同样鲜明。和普通人相比,乔布斯的性格非常复杂立体,充满了各种难以评价的侧面。正如书中所说,“史蒂夫有着商人对待自己商品那样的热情,有着福音传道者宣讲福音那样的激情,有着狂热分子为实现目标而一往无前的毅力,还有着一个穷困的孩子想要获得成功的决心与意志。正是由于史蒂夫这种混杂的个性特征,才一方面使苹果电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另一方面让他树立了很多对手和敌人。” 尽管复杂矛盾,我们无法否认的是这种性格的巨大魅力。正是这种人格魅力,使得他与平庸之辈有了本质不同。 像乔布斯这样的人,是无法模仿的。然而我们仍然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

首先,他有着对电子行业的单纯的热情。这使得所有工作都变成渴望。 去阿塔里公司应聘的经历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乔布斯去了公司,说自己不会走,除非公司雇用他。那个时候人事主管甚至想要不要叫警察,可是当该公司的首席工程师奥尔康和乔布斯交流过之后,他便同意了让乔布斯留下工作。对此,奥尔康说:“我真不知道为什么雇用他,他除了想做这份工作且有一点活力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但我正是看中了他内在的那种活力,具备这种活力就能把这份工作做好。而且他还有一种想象力,要知道,想象力的概念是‘一个人内在的想象能力,并不依靠外在的东西’。他的思想很单纯,没有任何的杂质。”单纯的对工作的热情和向往,为乔布斯赢得了第一次机会。

其次,他是一个实干家。对于自己有着热情愿意为之奋斗的目标,他总是立刻开始着手执行,而不是仅仅沉浸在对未来的畅想之中。 阿塔里公司的奠基人诺兰 布什内尔是这样评价乔布斯的,他说:“当他想做某件事时,他给我的计划表都是按天和星期计划的,而不是按月或年计划,我喜欢他的这种行事风格。” 第三,他有探索未知的勇气。乔布斯和他的创业伙伴沃兹都愿意尝试不可能的或者根本无法实现的目标。正是这种探索的勇气和激情,能够推动整个行业,甚至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也正是这种勇气,使得乔布斯和沃兹最终创立了苹果公司。 第四,他有着认定了目标就一定坚持到底的韧劲。保罗?特雷尔是乔布斯的第一个主顾,他经营的店铺后来成为美国第一家计算机零售连锁店,也就是彼特商店(Byte Shops)。他曾经答应,只要乔布斯和沃兹能够生产出电路板,他的商店就可以帮他们销售。但这第一位合作者对乔布斯的评价是:“任何人都会说,史蒂夫是一个咄咄逼人的合作者。”因为乔布斯永远会坚持自己的意见,即使在没有谈判余地的情况下,也会设法使对方同意。 接下来的经历,同样能够说明乔布斯的执着。在生产计算机之前,要购买元器件,而在购买元器件之前,必须要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或者至少是银行贷款。史蒂夫把产品订单揣在口袋里,不知疲倦地跑遍了整个硅谷,以寻求资金支持。在经历了多次拒绝后,史蒂夫来到一家比较大的产品公司—基鲁夫电子公司(Kierulff Electronics)。鲍伯?牛顿是基鲁夫公司的经理,他回忆说:“史蒂夫是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小伙子,但仍显得羽翼未丰。”不过史蒂夫那种积极进取的精神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说他和特雷尔一起检查确认这份订单的真实性。对于那些做事远没有史蒂夫有决心的人可能会说“好吧,我过几天再给你打电话”,然后就离开了,但史蒂夫没有这样做,他没有离开,而是一直等到牛顿给特雷尔打了电话。特雷尔当时正在参加电子行业的会议,但最后牛顿还是给他打通了,他得到的确认消息是,这个坐在他办公桌旁边的瘦小的年轻人确实有一份价值2.5 万美元的订单。打完电话,牛顿就放心了,然后他就允许史蒂夫赊欠一大笔货款,购买了基鲁夫公司2 万美元的电子产品。 这份坚持,使得乔布斯与很多有着激情和梦想,却最终没有获得成功的人区别开来。 第五,他擅长鼓舞周围的人,让同一个团队的伙伴被他的工作热情所感染,从而和他分享一样的目标,一起为之奋斗。对此,巴德?特里布尔回忆说,“他的这种能力是一种复杂的混合体,里面既有能够迅速转变不良状态的能力,也有善于鼓动干劲的能力,偶尔还加上他头脑里的创见能力,他的这些能力足够让你失去正常的判断力。” 在乔布斯被赶出苹果公司的时候也一直在他身边的好友迈克 默里也曾说:“史蒂夫做事从来不像我们一样有所顾忌,这与他的出身背景和早期的成功经历有关。他不愿受任何东西的束缚,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可能的,他只是做他想要做的事情。因此,即使他是一个愚蠢的人,他的身上也有一种诱人的光环,这种光环笼罩着你,让你凝聚在他的周围,让你激情四射,让你一直待在他的研发组里。” 这也许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领袖气质。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乔布斯身上同样存在的那些鲜明的缺点。比如说有的时候过于豁得出去,以至于对于诚信的坚守不够,有的时候过于刚愎自用,我行我素,对别人的考虑不够。这些缺点使得他没有能够很好的团结到真正的朋友,也使得他树敌太多,而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拥护他支持他的人很少。正是这一点,导致了他第一次重大的失败。这次失败,无论对于乔布斯本人,还是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很值得借鉴的。工作中,无论多么有能力,有热情,有坚持的毅力,有一呼百应的号召力,我们都不应忽视与人的沟通和交流,尊重他人意见,团结工作伙伴在任何时候都是重要的。没有这一点,再大的天才,也会变成孤独的将军。 而一个人,即使是天才的将军,也无法赢得一场战争。

以上就是乔布斯带给我的启发。虽然天才的成功是不可复制不可模仿的,但是我们仍然能够从乔布斯身上,学到很多有用的东西。

篇15: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

今天,终于把这本书通读完了,中文名叫《活着就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乔布斯传记读后感:最伟大的商业领袖(转)。

虽然乔布斯亲自参与并授权的官方传记,将于明年初上市,但这本非官方著作,也写的非常不错,强烈建议喜欢商业和有志创业的同学去看一看。

在现今世界最让人着迷的数码品牌就是苹果 ,相信所有的电脑和手机的传统生产商都无法想象,会有人为了买即将上市的最新款Iphone,带着帐篷食物,提前一个星期就在专卖店前排队。苹果已经成为了一个神话。它将一款电子产品变成了像LV一样的时尚单品,它是一种时髦,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对很多果粉而言,购买苹果的产品很多时候已经不是一种单纯的消费行为,而是带有一种类似宗教信仰的膜拜。但在这些表象之外,Appstore可以运行近20万个应用程序,电子书、itunes等以苹果为中心,带动起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史蒂夫·保罗·乔布斯是这一切神话的缔造者。他是苹果公司的现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苹果公司创始人,也是Pixar动画公司的前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迪士尼公司董事会成员。他是给这个世界重新定义话语权的人。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很多乔布斯和苹果的故事: 1955年史蒂夫·乔布斯生于硅谷。乔布斯高中毕业后就读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的里德学院,只念一学期就因为家庭经济原因而退学。

1976年,21岁的乔布斯与26岁的斯蒂夫·沃兹尼亚克在自家的车房里成立了苹果公司,制造了世界上首台个人电脑Apple I。 1983年,“你想一辈子卖汽水,还是想要来改变世界?”,乔布斯把百事可乐的CEO约翰·史考利挖到苹果当CEO。 1984年,首台麦金塔电脑推出,苹果公司打出电视广告《1984》,广告模仿佐治·奥维尔的著作,暗指挑战IBM,引起了巨大反响。 1985年,特立独行的乔布斯被史考利和董事会扫地出门。随后的苹果出现了一系列的错误战略,逐步陷入困境。乔布斯闭门思过后,重新创业,成立了NeXT计算机公司。虽然乔布斯技术很好,但NeXT公司一直没有找准市场,NeXT不是非常成功,1986年乔布斯以1000万美元从乔治·卢卡斯手中收购了电脑动画部门,成立皮克斯动画(Pixar)。从1995年起,该公司成为了众所周知的3D电脑动画公司,《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超人特攻队》等动画片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成功。

1996年陷入困境的苹果公司以4亿美元收购了NeXT,让乔布斯重新回到了苹果,再掌大权。1997年,苹果推出iMac,创新的外壳彩色透明设计在美国和日本大卖,使苹果电脑度过财政危机。并在之后推出深受大众欢迎的iBook、Mac mini、Mac OS X操作系统、iPod、Apple TV和iTunes音乐商店等一系列广受市场好评的产品。2007年7月29日,苹果公司推出iPhone移动电话,2008年6月9日发布新一代iPhone 3G,引起轰动。2010年4月3日,iPad上市,首月销量100万台。2010年5月26日,苹果市值达到2220亿美元,终于超过了微软成为全球科技界市值第一的企业。2010年6月24日,苹果最新的Iphone4首发,首日销售100万部。 年少的轻狂和早期的成功,铸就了乔布斯不羁的个性和反叛的精神。就像第一代的个人电脑的粗糙笨拙,然后一步步演化,发展成为如今的iPad光鲜独特的简约外观。乔布斯的外表也从一个青涩反叛的少年,留长发,光脚丫,演变为成功创业者的西装革履,在历经挫折之后,终于成熟为一个满脸写满沧桑、身穿黑色翻领运动衫、牛仔裤和运动鞋,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IT英雄偶像了。

人生的挫折和坎坷的经历,乔布斯积累了丰富的人生感悟。没有人能够体会一个年少的天才在被放逐之后的内心痛苦,他说自己总在清晨醒来时,自问:“假如今天是我的最后一天,我该做什么?”身患重病,从死亡的边缘走回来之后,乔布斯更加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如果佛祖保佑我重获健康,我将用余生去从事造福世人的伟大工作。”乔布斯终于找到了令自己年少迷惘的问题答案。

从某种意义来说,“乔布斯”等于“苹果”,“苹果”亦等于“乔布斯”。苹果与乔布斯的同一,成就了一个成熟的业界领袖,也成就了一个世界第一的科技企业。这个同一体现在他们的目标上,即使要不断推动传统产业的变革,就如乔布斯所言,我们只是“重新”发明了MP3、手机、电脑而已。 乔布斯一手将数字消费产品变成时尚,iPod开创了在网络商店里购买、下载单曲的音乐销售模式,通过itunes下载的音乐超过100亿首;iPhone将手指触控用于智能手机,App Store上的应用程序下载量超过30亿次;iPad不仅仅是下一代个人电脑的先锋和雏形,更重要的是,它很可能会改变出版、媒体、影视等所有大众文化内容产业。苹果公司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制造电脑的企业,而是成为全球最大的文化娱乐内容和数字内容的销售平台,赢得了音乐界、影视界和出版界的尊重,获得了数以亿计的拥趸,乔布斯也因此当之无愧地成为粉丝们心目中的最大英雄,他重新定义了这个时代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这是乔布斯最著名的话。

“是否成为全球首富,对我来说其实是无所谓的事情。我更看重的是,在每晚临睡之前,我能对自己说,今天又做出了很精彩的东西。”乔布斯没有将自己的产品仅仅看成是一件赚钱的商品,而是将其视为一件伟大的艺术品,一个倾注了和融合了自己生命的载体。他身体力行,以天才的创新天赋、平易的处世风格、伟大的敬业精神和无畏的领袖气质,铸就了我们这个信息化时代的文化内核;他追求完美的宗教般狂热,体现了我们所处的时代的创新精神;他不断挑战自我,把自己的人生投入到伟大的变革中,必会成为这个时代的英雄偶像。 在此真心希望乔布斯能够永远保持健康,再次创造业绩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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