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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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区司法局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汇报材料

区司法局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汇报材料

创新年终干部考核办法 建设有时代特色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近几年来,区司法局党组在全面分析与研究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与实践,通过认真抓好干部年终考核工作,达到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目的,特别是在干部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局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行政部队伍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一、勇于创新,与时俱进,改革年终干部考核办法 对干部实行年终考核,是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从以来,我局在干部年终考核问题上,坚持解放思想,联系实际,不断创新、逐步完善了干部年终考核机制,起到了对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管理的积极作用。 一是坚持与时俱进,全面认识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性。19,我局新的一届领导班子借国家首次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契机,对全局干部年终考核实行了全面改革。局党组根据国家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新形势,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后,感到过去的干部考核工作在方法、内容上都存在着一些弊端,已逐渐不能适应当前管理和监督干部的需要。群众测评、领导决策的模式和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比分上的平均化,使得考核结果人为的因素干扰过多,容易产生领导凭个人好恶说了算的弊端,很可能导致考核结果不客观、真实,不能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从而挫伤了干部积极性,造成一些干部拉帮结派和逆反心理。针对这种情况,局党组经过深入的探讨与研究,统一了思想,及时提出要强化干部考核管理工作,就必须制定干部考核标准、丰富干部考核的内容、改革干部考核的方式、完善干部考核的程序、加大干部考核的力度。通过规范的、经常的、系统的干部考核,形成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这样才能达到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 二是坚持锐意创新,勇于打破传统考核方法。创新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和灵魂,是一个单位、领导者必须具备的一种精神。局党组在全面分析与研究我局干部队伍建设现状的基础上认为,如果一个领导在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不敢坚持实事求是,锐意改革创新,那么这个领导就不是一个好领导,班子就不会有战斗力。特别在干部考核这个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不创新就不可能有凝聚力和出路。为此,我们在实践的基础上,不等不靠,敢于“吃螃蟹”,动真功,制定出适合我局干部年终考核的规则:即“突出实绩、量化工作,首长负责,尊重民意”。在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第一年,就初步推出了新的干部年终考核办法,并在98年的干部考核中予以适用。 三是坚持以《条例》为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是我们制定和完善干部年终考核的基础。我们在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干部考核机制过程中,坚持以《条例》为总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考核方法的改革创新,制定了《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在制定《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过程中,局党组充分酝酿后认为,改革就意味着改变过去不切合实际的东西,创新出符合现实条件,最终为全局目标服务的新体制。按照上级新的规定原原本本照搬照抄不行,单纯地强调客观情况,违背《条例》也不行。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最大限度内发挥《条例》在管理和监督干部中作用,才能切合实际,制定出的《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才能符合上级规定原则和政策,这种创新才能为广大干警所接受。 二、实事求是,善用激励,建立一个新的考核机制 建立一套完善的考核机制,是保证干部年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的关键。局领导在全面分析了司法局现状和国家有关公务员管理的规定后,本着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勇于实践的原则,在考核方式和具体操作上下功夫。有如下特点: 一是突破了考核机制中的实绩比例规定。实绩主要是指干部履行职位职责情况,实际完成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是一个干部奉献精神、才干和勤奋的集中表现。正常情况下,如果一个干部连实际工作目标都不能完成,就很难谈得上这个同志德才兼备。因此,传统的德、能、勤、绩平均分配的分值方法,不能全面、完整地体现干部的综合素质。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实绩在干部考核中的所占比例由过去的25%提高到了55%,其它的三项总和减少至45%。 二是科学地分配了其它层次的分值比例。我们结合司法局实际,按照不同的管理方式制定了六道程序的干部考核办法。即:全员、部门内、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领导班子和考核组共六道测评程序;并按有主管部门和无主管部门两种不同情况调整分值比例。对有主管部门的,加重了部门内部的测评分值,相对降低了全员测评分值。对无主管的则正好相反,这样一来,从根本上解决了评选过程中的群众基础问题,确保了评选出来的先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是有一个考核领导机构。在我局,每个年度的干部考核,局党组会、办公会都不直接参与决定,而是由干部考核领导领导小组根据《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行使职权。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有局全体领导、各级部门负责人、科员代表,一般为11人。科员代表由全局大会从每年被评为优秀干部的人选中经民主推荐产生。考核领导小组的作用上:研究决定当年的《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对被评为90分以上的干警,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当年的优秀干部;有时,对某些首要决定的问题进行研究,或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 四是建立了操作性较强的考核管理办法。自年开始,我局尝试将内部管理通过量化指标实施责任制考核,每年年初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各科、室、处、所直至个人,并对每项工作的数量、质量及完成时间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了对干部考核实行全程监督,我们还创新了领导的季度讲评制度,每季对全局的工作和干警思想状况进行通报和分析,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这些形式的工作,把对干部的监督贯穿于干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克服了过去泛泛检查和单项检查较多的作法,确保了考核机制运行有序。 五是严格奖罚制度。完备的奖罚制度,是保证考核激励机制的关键。每年,局里对优秀干部都要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兑付有关待遇;对贡献突出的人员实行重奖;对考核基本称职以下的人员实行诫勉;在没有基本称职等级的年度内实行末位淘汰制度。这些制度试行以来,大大地加强了考试效力,使广大干部在工作中始终受到压力,形成了动力,真正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个别干警混日子、不作为的现象。这些年来,我们先后对一部分成绩突出的同志兑现了数额从八千元到数百元不等的奖励,有2名表现较差的同志受到了诫勉。此外,我们还对一些单项工作特别突出,对局建设贡献较大的同志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突出贡献奖”,以此作为考核补充,推动全局工作全面发展。 三、不断实践,精雕细琢,逐步形成新机制运行模式 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我们的干部考核方法也不例外。我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十分注重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完善。 一是形成了领导重视,群众广泛支持的合力。每年年终考核前,我们都要召开不同层次的意见征求会,广泛征集和听取干警对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干警动员大会,统一干警思想认识,重申纪律,讲解考核操作程序和考核原则,动员广大干警积极支持和参与年终干部考核工作。同时教育参加考评的同志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本着对同志、对部属高度负责的精神,用好自己神圣一票。考核期间,采取网上、墙上张榜公示的形式,将干警完成目标、平时考勤等情况公示于众,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这些措施,以住出现的给被评对象打零分、超常规不正常测分现象大为减少,考评结果逐渐走向了成熟。 二是建立了科学的考评统计制度。正确、科学地统计好干部考核结果,是保证公平与公证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和权威,让全体干警充分相信我们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这些年来,我们十分注重统计的各个环节的工作。首先是把握好统计人员关。选择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统分工作;其次是坚持保密制度。统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尽量缩小知情范围,防止统计结果外泄。第三是使用现代化手段。为防止人为错误发生,我们专门设计了统分程序,使用微机对最后结果进行汇总,确保数据精度准确可靠。最后是反复核对。采取由统计人员自查和考核组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统计结果,及时杜绝错误发生。 三是客观真实,尊重民意。每年的干部考核工作,我们都是用严格考核制度作保障,充分尊重民意,高分取优,不搞人为干预,确保考核结果客观性和权威性。新的考核工作开始的头两年,由于技术因素,曾出现过优秀等级过于集中在某一综合部门的情况,优秀的'层面代表性不强。但我们党组充分尊重民意,不搞人为调整,只是在来年的考核工作上调整政策,以保考核工作日趋完善。根据我们统计,四年来,群众测评总分在前七名的同志,都无一例外进入了优秀阶层,充分证明了我们考核工作的科学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四是加强调研,不断完善,确保考核机制的科学性。新的考核办法出台以来,我们每年都要组织力量对考核办法进一步进行完善,使这项制度日趋完备。截止到目前,我们先后考核办法进行了四次修正和完善,增加许多新的条款。如我们针对考核办法实行初期中存在的优秀等级层面代表性不强的问题,采取限制打分人员优秀票数、出台了各个层次必须要有优秀等级代表的规定,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平与公正。为充分体现民意,我们还规定凡在群众测评时低于前25名的,无论测评分结果如何,一律不能评为优秀,确保评选人员群众基础。同时,对一些政策性强的规定,进行了充分的体现,如对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请事假、病假超过15天的等情况的评定办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四、突出重点,搞好结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四年来的实践证明,考核作用发挥得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到全局工作。我们这些年来,一直把考核工作作为中心环节,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与目标相结合。新的考核办法运行以来,广大干警积极性和创造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各科、室、处、所及每个干警个人都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从至,全局办案(证)和法律服务收费都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据统计,97年全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为7389件,法律服务收费503533.1元;98年全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为 9339件,法律服务收费667625.1元;全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为11579件,法律服务收费1002889.8元;全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为13068件,法律服务收费1451645元;20全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为14431件,法律服务收费1358043.1元。 二是与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自1998年以来,我局就开始尝试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干部考核紧密结合,以政治思想工作促进考核工作的全面发展。每个年度考核工作铺开前,我们都要在全局进行思想动员,要求干警以正确态度对年度考核工作。特别是在考评结果出台以后,局领导更是注重发挥政治思想的优势,把基本称职等级人员的作为重点,加强教育,开展和后进人员谈心交心活动,帮助他们放下包袱、找准问题和制定奋斗目标。这些年来,“**现象”就是典型的一例。青年干警**,98年在年终考核时被评为基本称职。局党组并没有把他当作包袱或放任不管,而是积极做罗红思想工作,帮助她找原因、定措施,鼓励她甩开膀子,放下包袱朝前走。通过潜移默化的思想工作,**终于又振作精神,开动脑筋,勤奋工作,近两年来,该同志的进步很大。在内务管理上,主动为所长分忧,在所长三个月在外学习的情况下,**同志自觉做好各项工作,给局里分了忧,给所长分了忧,个人的创收目标也全面完成。“**现象”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干部考评不是人为整人,而是更好工作。 三是与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干部考核的最根本目的就是要提高干警业务水平,从而更好地适应工作。我局在这几年对干部年终考核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干警评定的等级过低的原因不是因为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而是因为业务水平过低所致。党组研究后认为,单纯靠一帮一是难以见效,在99年底,决定在全局开展为期两年的“强效能”活动,通过技能达标,在整体上帮助干警提高业务素质。我们为58名干警设立了200多个项目,规定经过两年的努力,使全局干警人人达标。这一活动开展以来,干警业务水平得到了广泛地提高,一些原来不会动笔、不能独立办案的干警已逐步能胜任自己的工作。特别是宣传科的桂美珍同志,以前基本上不动笔,“强效能”活动开展后,进步显著,每年都有20多篇信息、稿件被上级有关部门、专业性杂志刊登,因此还获得了突出贡献奖。 四是与推动全局工作全面发展相结合。考核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工作。新的干部考核办法实行以来,我局实现工作一年一个台阶,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打破了我局从没有得到市以上表彰的尴尬局面。近几年,我们的各项工作伴随着干部考核制度的日益完善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普法工作有声有色,在全市率先成立的学法用法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受到驻区单位的欢迎,得到上级的好评。民调工作网络健全,调处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两劳”安置帮教工作台帐健全、管理规范,并为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公证工作三年跨了三大步,共办理各类公证2万余件,业务收费由30多万元增长到101万元;基层法律服务坚持“便民、价廉、优质”的宗旨,四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万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4千多万元,彻底摆脱了全市系统落后的局面。我局连续5年被评为区政府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先后被评为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省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单位、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单位、省政法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先进单位、两次荣立市局三等功,今年我局又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8个科、室、处分别被市局和区工委评为文明单位、有1名同志荣立市政府二等功、6名同志荣立市局三等功、3位领导干部分别荣立市局三等功和受到市政法委、市局的通报表扬及嘉奖。有人说,司法局这几年变化是巨大的,我们认为:年终干部考核是引起这一变化的重要因素。

篇2:区司法局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区司法局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全面了解全区政法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司法局队伍现状

(一) 机构设置:区司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八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法制宣传科、法律服务科、基层科、法律援助科、社区矫正局、财务室、政治处,按照规定设立纪检组和党总支部。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公证处、矛盾调解中心。

(二) 干部构成: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退二线不计)乡科级正职干部1名、乡科级副职干部5名。

(三) 人员结构:司法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31至40岁4人,41至50岁13人,50岁以上6人,队伍呈老化状态,中青年干部严重缺少。干部队伍文化程度偏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人,占总数13%;本科学历9人,占总数39%;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占总数48%。司法局人员民族全部为汉族。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定期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一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司法局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同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以此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多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朽现象的发生。

(二) 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我局坚定不移地走强素质之路,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 狠抓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良好的司法行政职业道德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但也要看到,与经济社会、法治进步的发展水平相比,我们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经过梳理,当前我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前,司法局局机关共有在职在编在岗人员20余人,肩负着八个职能科室以及二个下属事业单位重要职责,任务多、压力大,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尤其业务科室由于近年业务量增大,人员力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人员学历、素质有待提高,全局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52%,特别是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才较少,高学历人才匮乏;专业人才短缺,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共5人,后备力量明显不足。局机关目前有部分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科室担任重要职能,但因工资待遇低,存在不稳定性。

(二) 教育培训过于陈旧。目前只着眼在思想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整顿、简单培训、学历提升等活动上。思路不宽,眼光不远,致使队伍建设只围绕工作来开展,而不能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指导工作的创新开展。同时,就基层政法部门而言,由于对人员紧张,基层干部工作相当繁重,很难抽出专门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培训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在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教材,以及培训师资等方面存在欠缺。

(三) 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存在因循守旧、求稳怕变的观念障碍。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创新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但在个别干部身上,改革创新精神不足,开拓进取意识不强,争先创优劲头不够,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求稳怕变,不求创新,导致工作机制落后,工作没有亮点,长期打不开局面,妨碍了司法工作深入发展。

四、下一步拟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的思路、办法及工作对策

通过调研,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以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才能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 司法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坚持从班子自身抓起,一是定期安排集中学习,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三是提高团结协作能力,积极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二) 着重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区司法行局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道德讲堂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 坚持人性化管理,进一步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活力。一是在政治上关心。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进行思想交流,摸清队伍成员的思想脉搏,对干警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二是在工作中激励。注重用典型引路,以先进示范,通过学习典型、培养典型、弘扬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每一名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三是在生活上体贴。领导班子经常过问干部生活中的冷暖,对生活困难的干部给予尽可能的帮助,使全体人员切身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

(四) 抓教育立机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展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制度,对照自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篇3:人事局干部队伍建设经验汇报材料

努力打造名牌服务机关

近年来,人事局以“实施名牌战略,建设模范机关”为奋斗目标,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主线,贯穿于整个机关建设之中,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理念、转变作风、规范行为,努力建设一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效率、一流形象的人事干部队伍,为全区经济腾飞和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全区“万人评机关”活动中名列前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在工作中主要突出了四抓:

一、狠抓思想教育,精心锻造队伍

长期以来,我们人事局始终把抓好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全局干部整体素质放在思想政治工作的首位。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也深刻地体会到,只有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升政治业务素质,才能始终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拓宽人事工作的服务领域,不断增强人事工作的服务功能。一是抓政治学习。在学习时间上,我们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雷打不动;在学习形式上,采取集中辅导、小组讨论、观看影像资料、交流体会和外出参观有机结合;在学习内容上,从党的基本理论,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组织纪律规定,都做了全面的安排。通过学习,全局干部的思想觉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二是抓作风整顿。从去年年初开始,我们先后开展了作风教育整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大讨论和“树人事干部形象”等活动,认真摆查自身存在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有效地解决了思想境界、工作定位、开拓创新、工作作风等问题。三是抓形象提升。我们局党组提出:要在全局形成“一级带领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变“领导要我做”为“我要做”,努力实现不但要“让人民放心”,而且要“让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在局党组和党支部的严格要求下,全局上下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了很大提高,大家都能积极主动地想问题、办事情,为圆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奠定了思想政治基矗

二、狠抓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行为

制度是群众智慧的结晶、经验的积累和规律的体现,是用来约束人行为的规章。我们认为,只有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和规范,才能使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做到勤政为民、公道正派。去年以来,我们重点加强了人事部门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规范建设,明确了责任、权力和义务,真正做到了办事有章、惩处有据,把人事干部置于严格规范的管理之中。首先是重新修订规章制度。在具体的修改过程中,我们从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入手,逐章逐节进行梳理、修订,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分级负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机关工作文明用语和忌语,重点对会议制度、学习制度、首接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微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新规章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使全局的面貌有了更进一步的改观,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其次是制定工作程序。为了进一步提高人事编制工作规范化水平,规范科室行政行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达到各项工作“无纰漏”和“零失误”的目标,今年4月份,我们开始着手制定《人事局工作程序》。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工作程序、各科室工作程序、干部调整工作程序等。重点是明确管理权限,什么样的事情应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对什么样的事情应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什么样的事情由科室内部处理,我们都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为确保本次制订的工作程序切合实际、便于操作、不出纰漏,我们在反复征求各科室意见、建议,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的基础上,对初稿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和修改,最终拿出了一部完整、规范的工作程序。通过工作程序的制定和修改,全局每一个科室、每一名同志都更加清楚地了解了自己的职责及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各项业务工作更加规范。第三是抓好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强的一个执行力都是一纸空文。因此,在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出台后,我们都先集中组织学习,然后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分组讨论,最后大会交流,让制度真正从墙上走下来,逐步从制度约束向养成自觉遵照执行的习惯转变。在抓会议制度的落实上,我们每周一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党组成员互相交流上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安排工作,对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进行讨论决定。每周五下午集体学习,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各项业务知识,组织各类活动。每月月初召开业务工作调度会,各科室汇报上月工作和本月打算,并且对上月没完成的工作说明原因,局党组对上个月工作进行点评,对本月全局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结束后,将各科室汇报情况进行汇总,印发全局。这项制度,我们始终如一,无论工作多忙,都雷打不动。在抓谈心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上,我们坚持每季度互相谈一次心,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在谈心和民主生活会中,大家敞开心扉,畅所欲言,相互批评指出工作中存在的纰漏和问题。通过领导之间、领导与一般干部之间以及同事之间广泛的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的思想和工作水平有了迅速的提高。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也使我们各项人事业务工作更加透明,更加规范,从根本上杜绝了人事工作的各种不正之风。此外,对廉政勤政制度,我们也紧紧抓在手上,一刻也不放松,使全局每一位同志都能自觉地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八不准”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至今我局没有发生一起严重违纪案件。

三、狠抓团结协作,转变工作作风

风气是一个部门共同的价值取向和精神面貌。有了良好的风气,干部队伍才能充满朝气和活力,各项事业才能顺利发展。多年来,我们在全局牢固树立群众第一的观念,大力提倡团结协作的精神,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狠抓工作作风转变。首先是抓团结协作。团结就是力量,也是干好一切工作的首要前提。为此,我们人事局把搞好团结作为一条政治纪律来抓,在全局倡导想大局、抓大事、比胸怀的良好风气,提倡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容人之短、取人之长”的风气和相互沟通、坦诚相见、“各自多做自我批评”的风气。目前,科室之间团结协作、相互补台已经蔚成风气,“以和取胜”已成为我们的优良传统。这些年,全区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事关大局,任务重,责任大,不允许出任何差错。在这种情况下,全局上下团结一心,通力合作,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完成了每一次摸底、排查、接访、解困和外出值班等工作任务,确保了我区稳定大局,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其次是抓作风转变。转变作风的目的,就是要时刻以人民利益为重,切实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降低门槛,我们对现行的4项行政审批项目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重新理顺,撤销3项。保留1项,精简率为75%。对保留的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进行了精简,自行取消22项,精简率为69%。第三是在局内部营造“团结―批评―团结”的小气候。批评是为了更好的团结,更有利于开展工作,使大家共同进步。从去年开始,我们在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整顿中都要开一次真正意义的民主生活会,在总结工作经验、成绩的同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查找思想、工作、作风和纪律上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在民主生活会中,我们特别强调,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态度要端正,一是自我批评要触及灵魂,勇于揭短亮丑,不能怕痛。问题找准了就要下决心改,不能“舒服一年,脸红一阵”;二是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要从维护团结,帮助同志进步的宗旨出发,绝不允许夹杂个人恩怨和成见。应该讲,总结整顿和民主生活会已经成为我们抓机关建设的有力武器,成为全局上下思想、工作的.“维修站”和“加油站”,有力地保证了我们人事部门这台“大机器”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狠抓职能转变,服务经济大局

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我们人事局始终把目光和思维聚集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上,经常分析经济形势,分析区委、区政府的经济工作任务,自觉地把人事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找准服务位置,明确服务方向,强化服务措施,做到人事工作与全区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之后,“人才强国”战略已经深入人心。如何发挥人才工作优势,积极为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服务,成为人事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去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发展这一主线,积极为全区各类企业开展了优质服务、创新服务和特色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采取了五点做法:一是请进家座谈。新年伊始,我们举办了两个座谈会,一个是企业厂长(经理)和人事主管座谈会,另一个是人才、毕业生代表座谈会,通过聚会座谈,不但把我们人事部门的节日问候送给了每位与会代表,同时也把一年来社会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吸纳回来,对加深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和促进人才工作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上门寻求服务点。春节过后,我们利用上班前1小时和下班后1小时的时间,对全区近百家规模以上企业逐一进行拜访,多则一个小时,小则十几分钟,每天3―5家,有的企业我们跑好几趟才能见到厂长(经理)。每到一处,我们先阐明“人事部门转变职能,实行上门无偿服务”的宗旨。然后再介绍人事人才业务,对企业厂长(经理)关心的业务,我们都予以具体、详细的介绍,纠正了近几年社会对人事部门因指令性调整人员减少而无事可做的误解,让他们对新人事、大人才有了全面的认识。同时了解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找准为企业服务的对接点。一年来,我们具体从事人才工作的同志早上大部分时间都在围绕企业转,走遍了全区绝大部分企业,在所有纳税大户、人才需求大户、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都建立起了联系点,每个联系点上门次数均在3次以上。三是实行一对一服务。我们在召开座谈会、到各企业走访,了解了企业人才需求情况的基础上,本着企业需要什么就服务什么的原则,实行一对一个性化服务,受到企业好评。今年初,我们得知牟平奥威制冷老总对人才测评有研究时,主动给他们请来了市人才测评部的同志进行交流沟通,该企业决策层受启发很大,对我们的“投其所好”深表感谢,为我们服务企业奠定了很好的基矗再如,今年3月份新潮实业可利尔公司调整领导班子,当我们了解到新任总经理、南开大学毕业的高才生杨镝先生对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缺乏了解时,积极促成有丰富管理经验、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牟平银河纺织公司姜晓辉总经理与其交流,两个名牌大学生一见如故,谈了四个多小时。最后,杨镝总经理激动地对我们说:“多亏了你们促成了这次会谈,受益匪浅,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四是创新服务方式,实行承包服务。“只要企业说出需求,剩下来由我们去做。”这是我们对企业承包服务的承诺。去年底今年初,我们针对我区一个重点企业多年需要人才又引不进人才的现状,对其实行了承包服务。先后两次到济南、多次到烟台,以人事局和企业双重身份与大中专毕业生交谈,初步洽谈成功后再把引进的毕业生交给企业,尽管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和引进成本,但企业对我们的良苦用心和周到服务十分钦佩。五是讲诚信服务。我们的服务宗旨就是企业有困难就帮,答应企业的事情坚决办,落实不了的事情及时与企业沟通,说明原因,取得企业的理解。半年来,我们与企业打交道上百起。从未有一起说了不干的事情,企业认为我们人事部门靠得住,值得交。这一系列服务措施,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也打响了我们人事部门优质服务的品牌。

篇4:街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验总结汇报

街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验总结汇报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聚焦换届后镇街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好班子”“好班长”“好班副”“三好”创争活动为依托,通过多维比选、项目引领、双向激励,全力助推工作攀升、能力攀强、发展攀高。

调好“分辨率”,拉近比选“镜头”,力促工作攀升。

“一线访”,深入镇街开展调研式考察,通过个别谈话、列席旁听、调阅资料、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分析比较、相互补充印证,切实把握领导班子成员特点特长、作风担当、培养潜力,防止出现“上下一条线”“横竖一刀切”现象,切实把干部考准考实。“实地看”,结合各镇街产业特色、功能定位、发展需求,注重考察领导干部在重点领域攻坚、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政治态度、责任意识、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体现真抓实干的导向性。“深度挖”,始终关注领导班子运行质态、结构功能、优化方向等要素的动态变化,在纵横比较、全面甄别中,精准研判班子建设现状和需求,为选人用人提供详实依据,推动班子结构优化、功能提升。

传好“接力棒”,拉长竞争“跑道”,力促能力攀强。

加强能力建设是保证镇街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助推发展的关键,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更是关键中的关键,要从选、育、管、用入手,进行系统谋划、科学布局、整体推进,实现“量”与“质”的提升。“量”的提升,打造以年轻干部培养为内容的“好班长项目”,拓展为事业发展储备人才的大视野、大格局、大担当,保证干部队伍始终有新鲜血液的流入,推动形成干部队伍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质”的提升,打造以“师徒帮带”为载体,以条线工作提质为内容的“好班副项目”,为年轻干部安排一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养较高的.同志作其“导师”,签订“师徒”责任书,充分发挥“导师”的“传、帮、带”作用,注重营造年轻干部培养的良好氛围,帮助年轻干部历练提高、快速成长。

对好“刻度线”,拉高工作“标杆”,力促发展攀高。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将“三项机制”融入“三好”创争活动全过程,镇街每月评选“创争之星”,区级层面每季度发布“创争红黑榜”,结合“谈优谈差”,进一步健全正反“双向”激励机制。通过“谈优”鼓干劲,肯定其善作为、敢担当、快落实,让干出成绩、干出风采的“骏马式”干部“昂首挺胸”,激励“勤快廉”;通过“谈差”促提升,倒逼其转作风、比担当、抓落实,让干劲不足、不在状态的“蜗牛式”干部“出汗红脸”,整治“庸懒散”。在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中,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有效调动镇街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出干事创业的强劲动能。

篇5:司法局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基本情况

(一)编制情况。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314名,实有人数337人。事业编制104名,实有人数96名。全市司法行政局机关领导职数25名,实有领导数32名,占总人数9.5%,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62名,占总编制数38.8%。其中市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38人,实有人数44人;领导职数6名,实有领导数6名,占总人数13.6%;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6名,实有14名,占总人数32%;事业编制38名,实有人数28人。辖属各县(市、区)司法局5个,政法专项编制263人,实有人数293人;领导职数19名,实有领导数26名,占总人数8.9%;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1名,实有领导数46名,占总人数15.7%;事业编制66名,实有人数68人。

(二)基层司法所队伍情况。

我市共设司法所96个,有建制83个,非建制13个,“立户定编”后,现有司法所编制173名,实际在岗人员163名,163名工作人员身份中大学本科22人,占13.5%,大专76人,占46.6%,中专高中65人,占39.9%,其中法律专业68人,其他95人,35岁及以下81人,占49%,36至45岁有35人,占22%,46至55岁有38人,占23.3%,56岁及以上的有9人,占5.5%。总体年龄趋向年轻化。

(三)素质情况。

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年龄、文化及专业结构从总体上看基本合理。通过近年来的素质教育和开展各项专业培训活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较大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素质好。干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治觉悟不断提高,思想和行动自觉与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廉洁自律。广大干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三是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加强。绝大多数干警扎实工作,积极奉献;四是业务素质不断提高。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和培训,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较大提高,能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工作质量较好。

二、队伍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机关队伍存在的实际困难、问题和原因

1、司法行政干警专业水平不够高。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比较透彻的队伍。由于多种原因,现队伍存在着法律水平不够高的问题,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其主要原因是:一是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影响着法律服务业人员的从业问题,部分县(市、区)出现近几年国家司法考试零过关现象,如揭西县、惠来县参加考试人员都未冲过门槛;二是人才外流严重,部分律师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多数调往外地;三是本地区经济欠发达,难于吸引到外来优秀人才。

2、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部分干警没有理清有为与有位、务虚与务实的关系,认为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缺乏一种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基础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对待工作存在应付的现象,影响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司法行政人员缺编。在机构改革后,我市辖属各县(市、区)的司法行政编制存在缺编问题,如普宁市定编91名,机编部门重新核定为78名;揭西县原定编69名,重新定编59名,且该县律师所、公证处及公职律师事务所的编制长期得不到解决;其它县(市、区)都存在编制少,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4、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人员待遇很低。地方财政十分困难,平时对司法行政工作投入经费极少。同时因本地区经济欠发达,法律服务业务开展有限,单位微薄的收入只能维护日常主要工作运转。各县(市、区)司法行政人员的收入只有地方财政核拨的基本工资,单位福利补贴甚微。尤其基层司法所经费没有保障业务经费,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线,很多工作下到基层确实很难顺利进行,有时紧急开支还需先从工资中垫付。业务经费严重不足、人员福利待遇很低问题严重影响了队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5、县级司法局办公楼房陈旧,面积小,办公环境差,亟需改善。

(二)基层司法所存在的实际困难、问题。

1、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立户定编”使一大批非公务员被分流出司法所,我市有司法所96个,原有编制226名,重新核定的编制数后只有173名,平均每所不足2名。

2、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弱化。我市是农业大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仍不可缺。近年来,因司法部没有再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随着人员的流动,导致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从收编前的300多人降至现在的153人,而且目前很多法律工作者已没有执业证,有执业证的因使用陈旧等原因已无法年审了。

3、司法所人员调出频繁。普宁市、惠来县近年来招录的司法所公务员中,绝大部分是邻近揭阳市区人,基层司法所僻远,难安心工作,多数通过关系调走。至目前全市调出人员有44人,很大程度上影响基层司法所的稳定和业务的发展。

(三)人民调解工作存在主要困难、问题。

1、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些部门和党政的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支持不够,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很大程度上仅仅停留在文件、口头上;人民调解工作还没有引起社会的关注,形成共识和合力,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2、人民调解组织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调解组织不健全,人员不到位,有名无实,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不能发挥调委会的作用。

3、调解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大多数调解员法律素质不高,对人民调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了解不够、不透,在调解中往往是凭经验,方法简单,无法做到依法依规进行调解。

4、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由于地方财政弱,上级文件要求把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无法落实,经费严重受制约,人民调解员没有工资待遇,正常的办公经费无法保障,没有建立激励机制,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

5、镇(街道)调解委员会没有专职调解员。目前我市镇(街道)级调委会无专职的调解员,加上现有司法所编制少,调解工作乏力。村(居)调委会实质上是与治保会“合一”,调解员都是兼职,且调解队伍结构不合理,文化不高,年龄偏大,与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难以适应。

(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尚未在我市推开,开展此项工作需在编制、经费上加强保障。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一是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宗旨教育,使广大干警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地建立一支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二是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廉政、作风纪律、效能建设教育,树立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职业形象,真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2、要强化业务素质培训。教育培训是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环节。要以提高干部队伍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要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队伍。

3、要完善组织制度管理。一是制定各类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标准,创造有利于人尽其才的用人环境,完善岗位职责规范制度;二是健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三是严格准入制度,完善人员进出口管理机制。实行年度综合考评、考察制度,从理论和实务等方面对干警素质进行测评、考察,对于不合格的人员要果断地通过培训轮岗、调离、辞退等多种渠道,优化队伍素质;四是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措施,优化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人员配置,选好配强中层干部,力求达到最佳组合,提高工作效率。

4、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领导干部要具备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要继续加强和深化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思想理论、作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奠定理论功底。二是领导干部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打铁必先自身硬,强将手下无弱兵。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巩固老知识,才能有效地指导法律工作,带出一支业务精通的队伍。三是领导干部要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

5、要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是强化队伍建设的基础,要努力争取各级党政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要加大对县级司法局办公楼房建设和办公装备投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坚决贯彻“从优待警”的政策,保证落实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队伍充满朝气和活力。

(二)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促进跨越发展。

1、迅速增编。近年来,司法所职能不断加强,常设与临设机构越来越多,如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站、安置帮教工作站、矛盾纠纷排查办、社区矫正站等,每所1-2人已经远远不能完成司法所所有工作,建议配置专职人员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是按每所增设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计算,全市96个司法所需增配专职调解员96名;二是按每所增设2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计算,需增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92名。据调查统计,我市有监外执行罪犯562名,随着法制的不断发展和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且为减少司法资源和成本,裁判监外执行犯人将越来越多,社区矫正工作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繁重。因此,社区矫正管理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减弱。根据上述两项增编计算,全市96个司法所初步需增加编制288名,平均每所增编3名。

2、扩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建议换发基层法律服务所执照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证,既扩大这支队伍也解决部分新调入司法所人员的法律服务资格问题。

3、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调委会。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纽带和桥梁,不仅要指导村(居)调解工作,还要直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纠纷,协调处理跨镇(街道)的纠纷,必须把调解组织覆盖到各个乡镇(街道)。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1、要提高认识,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规范化、标准化调委会创建活动,在稳定完善现有的人民调解网络的基础上,抓好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2、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要加强镇级调委会的人员、装备建设;调整充实村(居)调解人员;要在上规模的企业建立调解委员会,解决劳资纠纷等。

3、加强培训,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热爱调解工作的高素质调解队伍。

4、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目标考核评比、奖励等制度,编制切合基层作实际工作的调解程序模式,形成小册子,制作统一的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证件,为基层人民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表明身份,有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5、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一是建议将人民调解经费实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二是上级机关加大对人民调解经费落实的督查力度,保证人民调解经费到位;三是加强地方财政对人民调解经费的保障。

(四)社区矫正工作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1、更新观念,重视社区矫正工作。要争取各级党政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尽快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把全市上下的矫正机构全面完善,使之成为网络化。

2、建立一支与矫正工作相适应的高素质队伍。要配齐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人员,把好矫正队伍的进入关,把有一定文化、一定法律素质、有水平的人员招录到矫正队伍中来。同时组织队伍进行培训,使之成为一支强有力的队伍。

3、司法行政部门要摆正位置,发挥其主导作用。社区矫正工作是由公检法司联合发文规定由司法行政牵头,因此司法行政部门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尽快建立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各种工作职责,使社区矫正工作朝健康、规范、高效方向运行。

4、解决经费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要高度认识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每年地方财政预算,保障经费落到实处,逐步建立管理科学、经费保障有力的社区矫正体制。

篇6:区司法局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区司法局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与时俱进,不辱使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我们xx区司法局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基础,成效显著。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队伍思想建设

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尤其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先后深入开展了“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配合“双争”活动开展的服务理念教育,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的“两个务必”教育等,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坚持周三政治学习制度。把政治学习教育同党课有机结合,严格学习考勤,并特别增设“每月一法”课程,对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条例等,由分管领导或对口科室长备课宣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组织走访慰问、参观考察等形式,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坚持理论学习教育。组织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勤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开展警示教育。经常利用正反典型组织开展系列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坚持党性教育。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和党外民主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强队伍组织建设

我们是区级机关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较早的单位之一,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我们没有仅仅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形式上,而是运用这一改革,通过抓干部队伍组织建设来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一是在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同时,既注重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知识和专业结构,还注重干部的工作经验和岗位交流。二是在实行干部任用公示制的同时,注重把干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等纳入全面管理,防止出现任用盲区,造成用人失察失误。三是注意对年轻干部的使用和培养,积极推荐年轻干部参加组织部门的培训考察。

三、以“双争”活动为动力,加强队伍行风建设

如果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先觉条件的话,那么、深入开展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重点的“双争”活动和“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就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1、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近年来,我们把建章立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实际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使之不断健全完善。目前已有四大类二十项280条规章制度,保证了全局干警有了一套高度统一的行为准则。

2、抓作风纪律整顿。通过行风评议、思想作风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年度公务员考核和“两个务必”教育等专项活动,不失时机的抓好作风纪律整顿,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

3、推行公开办公,强化群众监督。建立公示栏、专题宣传栏,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共产党员岗。建立局长接待日,实行挂牌上岗、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聘请行风监督员,建立行风监督小组,认真贯彻市局系统“五不准”规定。在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依法办事,文明办案。本网版权所有

四、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

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也是调整人才结构、更新知识结构,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办法。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建设学习型集体的观念,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任何无视学习的个人和组织,都将被未来所淘汰。鼓励干警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支持个人参加其他专业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重点扶持一定年龄层次的干警进行法律专业学习深造。目前有3人参加自学法律本科在读,1人参加法律专业研究生学习,3名参加专升本法律学习人员明年也将取得毕业证书。现在全局干警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本科文凭在一半以上,5人具有双学历文凭。通过各种渠道,对干部队伍进行以更新知识为目的的培训和轮训。先后组织干警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知识、科技知识、WTO知识、计算机应用、英语和普通话学习、培训和轮训,丰富了学习内容,增加了干警的知识面,开阔了眼界激励了工作热情,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篇7:区司法局年度干部教育培训总结

区司法局年度干部教育培训总结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我局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服务中心工作的实绩作为检验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标准,在大局中定位,在服务中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为广安区转型跨越发展服务,为实现司法行政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服务。

(二)保证质量,全员培训。我局教育培训工作坚持面向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抓好培训质量,教出成绩,训出成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创造人人皆受培训、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努力保障每个干警接受培训的权利。重点抓好了领导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培训,做到了优秀人才加强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后备人才超前培训。

(三)联系实际,按需施教。我局教育培训工作坚持联系队伍建设实际,把握干部成长的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当前所急需学习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增强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深化改革,探索创新。我局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培训理念,根据形势要求,不断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措施,不断创新模式、内容、方法和机制,不断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生机与活力,确保了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扎实抓好干部培训

按照中、省、市、区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干部培训。

(一)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坚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人民”为标准,着力增强干部队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着力增强司法行政队伍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科技信息化应用、拒腐防变“五个能力”。

(二)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握。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法》、《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并根据业务工作开展的实际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组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

(三)加强对时事政治的学习把握。结合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活动以及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活动,采取专家学者授课、领导干部作辅导报告等形式,更加全面地理解时代背景,跟上时代步伐,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篇8: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

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最近,我们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听取了18位基层纪委书记的意见,召开了有57人次参加的7个座谈会,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110份。同时,对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普遍进行了解。通过调查,既看到了我区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基本做法

经过调查,全区现设有基层纪委(纪工委)35个,纪检组9个,监察科23个。区处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有专职干部147人,兼职干部168人。几年来,我区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的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一个根本,强化思想教育。武装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认真进行思想教育。

1、开展理论学习。认真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运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讨论与专题交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不断推动学习的深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

2、开展主题教育。根据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自1994年以来,相继开展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拒腐防变为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为人民”、“倡廉止奢拒腐防变从我做起”等主题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部学文件、听党课、看录像、进行座谈讨论等,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以《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一书为基本教材,进行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原则、内容及行为规范的教育;以执法执纪战线上的先进典型事例为榜样,进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的教育;以立足本职、实践宗旨为出发点,组织开展“如何做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大讨论等,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水准的提高。

(二)坚持两个结合,开展业务学习。根据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需要,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业务知识与学相关知识相结合的方法,是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队伍业务建设上采用的有效途径。  自1994年以来,区纪委共举办9期短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累计达870多人次。其中,进行纪检监察业务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新闻写作”等;进行相关知识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经济法规”、“金融基础知识”、“审计基本知识”等。同时,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举办专题培训,如,及时举办了《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的专题学习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各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及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在业务知识上的需求,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条规等。不少单位还坚持了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成员的学习制度。区教育局纪委除抓好机关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外,每年都对基层兼职纪检干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实行轮岗交流,全面培养人才。一是开始实行内部轮岗。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现有9个室,自1994年以来,在保持各室干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先后对18名干部进行了内部岗位轮换,占机关干部总数的48%。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7人。岗位的轮换,对于干部全面了解纪检监察业务,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与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积极推进干部交流。自1994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将13名干部输送到本区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中有10名同志担任了单位的领导职务。一些基层纪委、纪检组也注意积极推荐输送人才。如,区公安分局纪检组先后将3名同志推荐到基层所队担任领导职务。

调查中,大家普遍认为通过认真抓好思想、业务、组织等方面的工作,全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第一,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第二,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第三,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如,区政府纠风办1996年被国务院纠风办评为全国纠风工作先进集体,区纪委监察局1999年被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北京市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区教育局纪委1999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纪检工作先进集体,区地税局监察科1997年至1999年,连续三年被市地税局评为先进集体等。自1994年以来,全区先后有5名同志被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评为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有28人次受到市纪委监察局单项工作的表彰。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虽然作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深入。调查中发现,目前对纪检监察干部抓正面灌输多,抓集体学习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因纪检工作难度大,所做的工作又常常不被人理解,不被人认可,而产生这样或那样的思想波动和后顾之忧;而有的领导同志往往只满足于工作任务的完成,忽视人的思想、情绪和心态,忽视干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放松思想政治工作,甚至出现以学习代替思想政治工作的现象。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基层人员少、任务重,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就已经很不错了,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去做思想工作;第二,对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得不够;第三,不会或不善于做好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业务培训尚不规范。调查中有95%的人认为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仍是队伍建设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全区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缺乏长远规划,一年一安排,培训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应急性和随机性的因素较多,相关知识的学习尤如“撒芝麻盐儿”,只了解星星点点,感到不解渴。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建设上,缺乏明确的目标;第二,在培训内容上考虑具体内容多,缺乏教育的整体意识;第三,对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有畏难情绪,认为仅靠区纪委进行培训,客观上有一定难度,因而培训内容不系统。

(三)干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有待完善。调查中有90%的人认为,我区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织建设上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年龄老化,队伍活力不足,仍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据统计,在全区147名专职干部中,35岁以下的13人,占8%;36~45岁的44人,占30%;46~55岁的76人,占52%;56岁以上的14人,占10%。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广纳人才难。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待遇,以及目前我们还没有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将更多懂法律、懂经济、年富力强的同志吸引到纪检监察机关中来;第二,“出口”不畅。近几年虽然区纪委机关在干部交流上做了些工作,但基层纪委的'干部还没有“流动”起来。在44个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中,担任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职务在10年以上的有6人,占14%;5~10年的有10人,占23%。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还是软指标。三是内部激励机制不完善。目前还没有形成竞争上岗的氛围和环境,少数干部满足现状,开拓进取精神不足,缺乏内在的动力和活力。

三、几点对策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素质,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文仅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几点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加强队伍建设之根本。

1、区处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中央、市、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应从实际出发,研究具体落实办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使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要与机关的实际相结合。一是要与解决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做到既要解决干部思想上的困惑、顾虑和心理上的不平衡,又要对干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给予帮助和解决,使他们能够正确对待艰苦和清苦,安心本职,做好工作;二是要与机关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其渗透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查办案件等工作之中,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的改进和加强,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三是要与机关的管理、支部工作、工会工作等紧密结合。要坚持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载体,并注意不断拓宽新的形式,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促进机关建设。

3、当前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应突出和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进行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观念,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三是进行典型教育。  (二)加强业务教育的规范化,全面提高干部业务素质。

1、制定**区纪检监察干部长远培训规划。《规划》要按照中央和市委、市纪委关于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对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培训内容、方法等作出具体规定,使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建立在岗自学制度。区处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制定在岗自学计划,提倡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结合本岗位实际,在实践中学习有关知识,做到缺什么、学什么、补什么,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3、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区纪委应每年将全区新走上纪检监察岗位的同志组织起来,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ABC”,使他们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基本知识及工作基本要求。

4、建议市纪委监察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相关知识的专题培训或系列讲座,以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面。

(三)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增强队伍活力。

1、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不仅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倡单位内部(有条件的可在区内)进行交流。建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般情况下任职满五年的,应给予交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般情况下(业务骨干除外),工作满三年的,应给予交流。同时应明确承办部门与程序,使之落到实处。

2、健全轮岗制度。区纪委监察局目前对机关的大学生轮岗作出了具体规定,建议对中青年干部的轮岗也应有计划地进行,应进一步健全机关内部的岗位轮换制度。

3、建立竞争上岗制度。为鼓励竞争,促进人才脱颖而出,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以保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四)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党委和行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搞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保证。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制、物质保障、干部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等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并使之落实到位,努力将其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附:成果应用和转化情况

1、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在区纪委机关得到应用。在认真坚持本委谈心制度的基础上,今年三季度机关党组织建立了《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的制度》,使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针对性。

2、关于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的建议,已被采纳。

3、关于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的建议,已被领导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区纪委在坚持大学生轮岗制度的基础上,四季度又对3名中青年同志进行了岗位轮换。有的工作还将与机构改革一并具体研究、落实。

篇9: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xx区纪委、监察局

(10月)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显现。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这支队伍的建设情况,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近年来,xx区纪委、监察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纪委有关要求和规定,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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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组织建设情况:全区现有19个区直属单位纪检组织,13个乡镇纪委,4个街道纪工委,3个企业纪委,共40个纪检组织。

2、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目前,我区共有纪检监察干部80名,其中乡镇街道32名,区直属机关23名,企业3名,委(局)机关22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

我区一直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来,抓住区、乡两委换届的机会,将学历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调整后的纪检干部知识和年龄结构明显改善。我区80名干部中,35岁以下占22.5%,36至45岁占61.2%,46岁以上占16.3%,呈年轻化趋势;干部学历层次也有所提高,93%以上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专以下学历仅5人。

(二)主要做法:

(1)以进一步健全组织生活为“抓手”,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中心组学习,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一是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以课题的调研促进理论学习的深化和工作水平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完成1―2个重点调研课题,写出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的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突出重点,增强学习针对性。多年来,我们坚持在中央、省、市重大政治活动的第一时间组织中心组学习。三是创新形式,提高学习效果。我们坚持理论学习和交流发言、听专题报告、实地考察相结合,近几年来,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文件精神的同时,组织收看了汪洋湖、郑培民等教育片。结合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分别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去外地学习先进经验。

2、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有效进行党内监督,增强团结,改进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一是将民主生活会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在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座谈会,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二是将民主生活会与谈心相结合。会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广泛谈心,听取意见;会中,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会后,主要领导根据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针对性谈心。三是将民主生活会与谈话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部门的负责人谈话听取意见。由于思想交流比较充分,使大家在会前都能写出针对性较强的发言提纲,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团结。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是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在纪委内部开展了一人献一计活动,请大家对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局性的大事,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的问题,还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和讨论。三是加强和健全内部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建立健全了《关于加强区纪委常委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工作人员加强纪律的若干规定》。对反映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由主要领导批示,分管领导处理。针对提出的问题,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并进行帮助教育,加强和完善了党内监督。

(2)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

1、学习《条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纪委一班人首先抓住学习不放松,立即组织专题学习,使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理解《条例》,明确《条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其次,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在制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会议方案时,纪委参加的对象为副书记以上领导。我们根据《条例》精神,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有关部门根据我们的建议,对照《条例》,将出席会议的对象确定为纪委常委。三是严格把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常委会讨论批准关。为了落实《条例》赋予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会同组织部建立了《关于加强纪检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工作联系的意见》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

2、落实《条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决定了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素质的特殊性。为此,中央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双重管理。《条例》的下发,为我们加强双重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很强的制度保障。

3、贯彻《条例》精神,选好配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针对形势的发展和需要,长期以来,我们对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在加大教育和培养力度的同时,在选好配强上下功夫。一是贯彻落实中央“逐步做到地方各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精神。至203月,全区17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二是加强交流,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近年来,宿城区纪委领导班子中输出干部3名,引进干部2名,内部提拔4名。使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优势得到进一步整合,有效增强了领导班子合力。

(3)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

我们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按照“靠得住,有本事”和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努力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

1、加强培训,努力实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基本能力。教育培训是能力建设的基础。新形势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的要求是更高的文化基础,更深的专业知识和多元的知识结构。为了达到这一要求,我们每年都选派1至2名领导班子成员到中纪委参加培训。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学习业务制度。开展经济、金融、财会等知识性教育,并鼓励领导干部参加学历培训。去年,区纪委有2名常委参加了党校研究生班的学习。三是建立了《常委会定期分析案件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查案能力。为了增加实践的机会,通过调整分工实行开展常委内部的“轮岗”,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各常委的分工,使各位常委在分工的变化中得到多方面实践和锻炼,以全面提高他们的能力,具有更强的适应性。

2、深入调研,贴近市场经济,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区纪委常委会一班人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领导成员拓展思路,提高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一着不让地抓实抓好,建立了常委会调查研究制度,每年年中和年底都雷打不动,还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专题调研课题,使自己的工作更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随着调查研究的深入,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领导班子的综合水平得到了提高,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发挥。例如在公共资源监督与管理上,我区率先成立了公共资源监督与管理办公室,加强公共资源的监督与管理。针对我区加大建设开发力度,重点工程建设上投资力度迅猛加大的实际,我们不断分析情况,研究对策,特别是致力于在源头上治理腐败,及时找准反腐败工作的切入口,取得了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xx同志经常利用节假日带员到重点工程工地检查,通过现场整改,发整改通知书和通报批评,保证了工程质量,有效地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3、围绕发展,服务中心,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是干部“有本事”的具体体现。我们认为领导班子既要有发现问题的能力,又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问题就是深入观察市场经济信息动态,找到产生腐败的源头和环节,解决问题就是找到工作的切入口,走好工作程序,取得工作实效。去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把加强效能建设,开展效能监察的任务交给了区纪委、监察局。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进行了坚决的查处。

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做法及有关意见、建议

近年来,我们xx区纪委把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新路子。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了工作活力,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基本做法:

(1)突出一个根本,强化思想教育。

1、开展理论学习。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运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讨论与专题交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不断推动学习的深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

2、开展主题教育。根据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几年来,相继开展了“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为人民”、“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主题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部学文件、听党课、看录像、进行座谈讨论等,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以《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一书为基本教材,进行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原则、内容及行为规范的教育;以执法执纪战线上的先进典型事例为榜样,进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的教育;以立足本职、实践宗旨为出发点,组织开展“如何做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大讨论等,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水准的提高。

(2)坚持两个结合,开展业务学习。根据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需要,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业务知识与学相关知识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业务建设。我们每年都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行纪检监察业务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新闻写作”等;进行相关知识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经济法规”、“金融基础知识”、“审计基本知识”等。同时,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举办专题培训,如,及时举办了《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的专题学习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各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及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在业务知识上的需求,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条规等。不少单位还坚持了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成员的学习制度。区教育局纪委除抓好机关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外,每年都对基层兼职纪检干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意见建议

以人为本,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这是当前强化基层纪检工作的根本。

(1)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

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组织的形象。所有纪检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党员人数较多的乡镇要配备纪委副书记。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

明确法定资格,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实行权由法定的原则,参照公、检、法机关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的做法,由法律创设和规定纪检干部的权力和义务,实行权责平衡,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纪检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专业性强,要求很高,这就必然要求纪检干部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必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学习、实践才能造就。为配合纪检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稳定纪检干部队伍是前题。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只要纪检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工作。在纪检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工作的前题下,若要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创新管理机制,重视干部队伍内部交流。应出台一个关于纪检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检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做好纪检干部向外系统交流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机构之间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机构之间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

(2)完善纪检干部队伍管理机制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贯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三句话要求,做到决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不断扩大三类人员在队伍中的比例。把那些愿干纪检工作、能干纪检工作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

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建设一项规范性的正常交流制度:明确交流条件,规范交流形式(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轮换性交流和照顾性交流等),实行定期交流制,把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上下纪检机关之间、乡镇之间、条块之间的交流。让纪检干部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促使其健康成长。为保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纪检干部免受打击报复,纪检干部的交流调整,上级纪委必须加强审批监督。此外,对于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大的纪检干部,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调整出纪检干部队伍,推进这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强化完善育人机制。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要求均高的工作,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这就对纪检干部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只有不断学习,纪检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有关部门应制定出台《基层纪检干部培训纲要》,明确培训责任主体、培养途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目标,对新进纪检干部岗前培训和在职纪检干部的继续教育作出硬性规定。建立完善纪检干部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基层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完善多种培训方式。培养纪检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纪检干部队伍中。

规范完善激励机制。一是对基层纪委工作的整体考核,把考核的最终目标定位在有效地促进并落实工作。在考核内容方面,把纪检职能发挥与纪检队伍建设有效结合;在考核标准方面,要体现考核的导向作用;在考核时间方面,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在考核结果运用上,要把考核结果与党委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二是对基层纪检干部的个体考核,要把纪检工作的整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具体化为可操作执行的工作项目,并落实到个人。要把工作实绩评价与个人分管的.工作相结合;要把组织考察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要把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评优相结合。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

三、开展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情况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都是接受上级纪委和驻在部门的双重领导。由于长时间驻在部门办公、与上级纪委联系相对较少,慢慢地,“双重领导”更多地变成了“接受驻在部门的领导”,再加上派驻干部的组织关系、工资福利都在驻在部门,使少数派驻干部往往不便大胆监督。如一些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掌握驻在单位一些案件的线索后,一般要向驻在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少数领导出于“保护”干部、“维护稳定”的需要,或由于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不一致,会提出暂缓或不予以立案的意见,这就使案件的查处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在“双重管理”的体制下,有些派驻单位主要领导视纪检组长为“副手”,将纪检监察部门视同于一般职能部门,把部分其他党务甚至业务工作分工给纪检监察机构,使纪检监察部门“忙了别人的活,荒了自家的田”,监督职能淡化。也有少数部门对派驻机构过度“依赖”,将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工作一股脑儿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忘记了党组和领导班子“责任主体”的身份,这实际上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放松。

对派驻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保持相对独立性,增强权威性,明确职责,强化监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直接受上级纪委、监察局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上级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独立性、权威性愈加突出。其次,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它的职责是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和协助配合驻在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并有权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参与调查。再者,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管理权将直接由上级纪委监察局掌握,“监督者”将放开手脚,监督力度一定会增大。

四、其他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关于强化对同级党委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以来,重视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方法,以致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在监督的“空档”,导致一把手犯罪越来越多,分析这些人由小错到大错,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除了个人主观上放松世界观改造,逐步蜕化变质外,也与我国现行的体制及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关。

一是要充分发挥专门机构监督的职能作用。一方面,要赋予纪委充分的知情权。纪委书记除参加同级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外,还应列席决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政务会议,以取得监督的发言权。另一方面,还要赋予纪委向下一级纪委选派主要领导,向同级政府职能部门派驻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权力,并实行编制和工资单列。

二是要进一步扩大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渠道,逐步建立起以纪委监督为主导,其他各种监督协调配合、相互作用的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在这个体系中,由纪委居于主导地位,起牵头和协调作用,通过实行党政监督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权力机关、民主党派等监督力量联系制度,形成监督的整体效应。

(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岗位交流和级别设置。纪检干部现在往往局限于本系统内提拔任用,如从纪委、监察局选拔任用的干部,多为担任相关部门、单位的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给这些同志的工作开展以及整体能力的提高带来一定的局限。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的“出口”问题,建议组织部门通盘考虑干部交流和干部轮岗,适当考虑纪检监察干部在非系统内的流向问题。此外,还可以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参照人大、政协的做法,建议把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提升为正处级别,这样更有利于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保持队伍的稳定是必要的,但又容易导致队伍老化、流动不畅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的同时,加快队伍更新步伐,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可参照党委、人大任期制,使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干满一届再适时进行调整,这样能够较好地提高干部的业务熟练程度,有利于全局工作的开展。

(三)关于解决好工作任务重与编制设置少矛盾的问题。在明确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后,可在市(县)区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置一名常务副书记,具体做好日常纪检监察工作。从关心纪委常务副书记进步和便于开展工作角度出发,建议可由省纪委出面协调,提高常务副书记职级待遇,参照人大、政协的做法,将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升为正处级。针对县区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编制偏少的情况,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方面给予协调解决,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

(四)关于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问题。围绕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议省、市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在培训范围上尽可能地扩大,在培训内容上尽可能地丰富,在培训方式上尽可能地多样,尤其要在世界性反腐败斗争形势、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方法、手段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成效,以此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

篇10: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基层年度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基层年度工作总结

按照区政府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十二五”期间工作情况、20XX年工作总结、“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基层司法所业务、队伍和物质保障“三项建设”,基本实现了司法所管理水平和司法助理员队伍综合素质“两个提升”,构建了一套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十里铺乡、海口镇和石化司法所先后被授予省级示范司法所,龙山、山口等5家单位被评为市级示范司法所,玉琳司法所长徐玉龙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开展“菜单式”法律服务,打造“法律服务1小时便民服务圈”,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法律门诊”。20XX年,我区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分别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五大业务服务板块,开设“菜单式服务”模式,群众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获取服务。开发了公共法律服务查询系统,群众可在各司法所的触屏一体机上直接查询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人员和电话,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全覆盖。

人民调解工作。乡镇(街道)和村(居)调委会实现了“六统一”,楼栋和村民组设立了调解小组,重点敏感领域设立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婚姻家庭纠纷等5大调解中心,设立了16个不同类别的以个人姓名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建立健全了三级矛盾预警、“5+1”联动调解、公诉检“三调联合”机制,围绕“快、细、稳、准、实”五个字,加强排查,及时化解,做到预防走在调处前,调处走在激化前。海口和龙山调委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大调解”、警民联调等典型做法在全市政法工作大会上多次作经验交流。

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和乡镇街道两级都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了XX区新程安置帮教基地,为刑释人员顺利地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每年集中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核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见面谈话、落实帮教责任人,在全面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的实施帮教,五年来共接茬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206名,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帮扶率达100%,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法律服务工作。近五年,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助发展、促改革、保民生”和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推进法律服务纵深化发展。从严治理和整顿全区法律服务市场,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对法律服务队伍实行教育与监督管理并重,法律服务收到了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五年来,我区现有5家法律服务所,共有法律工作者23名,担任法律顾问147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1000余人次。

二、基层工作开展情况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矛盾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专项调解活动。组织全区调解员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和清明期间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我区人民调解、警民联调工作先后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据统计,全年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39起,调解成功1823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四是开展“调解十佳案例”评选活动。据统计,20XX年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39起,调解成功1823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二是积极参与全市“人民调解十佳案例”评选活动。我区菱湖新村报送的案例经网络公开投票荣幸获选。我区结合这次评选活动,组织广大调解员学习典型案例中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共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社区合并后,地点和人员都发生变化。我局以社区社会维稳工作站建立为契机,先后到全区各街道和社区指导和规范社区调解组织建设,对照“六统一”的要求对全区社区调委会进行全面的调整。调整后,各街道都对下辖调解主任进行分期培训,促进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四是落实调解个案案件补贴。制定了《XX区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试行办法》,将补贴个案分成简单、一般、复杂三个级别,按照50、100和200元三挡予以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司法所建设工作。 一是示范建设带发展。我们以省级示范所复评和创建工作为契机,制定《XX区省级示范司法所复评与创建工作指南》,加强对复评和创建所的督查、指导,面对面帮助解决问题。通过开展基层司法所业务、队伍和物质保障“三项建设”,基本实现了司法所管理水平和司法助理员队伍综合素质“两个提升”。11月份,石化司法所成功争创省级示范司法所,十里、海口司法所顺利通过复评验收。玉琳司法所徐玉龙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二是信息建设抓保障。我们将信息化建设和年底司法所综合考核相挂钩,和年底拨付司法所业务经费相挂钩,月通报、季考核,对个别执行力度不够的单位,请他们到司法局来录入工作数据和信息,并向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汇报。三是队伍建设保根本。为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能力,推荐新招录的司法助理员到市局进行脱产初任锻炼, 组织乡镇、街道的司法助理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培训和全市业务培训。区局还多次举办各项业务培训,举办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司法行政队伍整体水平提高。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一是开设“菜单式服务”。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我区分别在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五大业务服务板块,在全市率先开设“菜单式服务”模式,为群众实现便民服务。二是开发公共法律服务查询系统。我们统一为各司法行政服务站购置了触屏一体机,将司法行政服务项目、人员和电话公布与众,群众有法律需求时,可自行在触屏一体机上直接查询,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全覆盖,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做法被市政府《今日信息》登载。

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刑释解教系统信息化建设。我局每季度对服刑人员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有效促进这项工作的推进,全年服刑人员信息动态排查率达到了99.5%。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工作指导,明确帮教责任,实行以“三包”为主的帮教责任制,把安置帮教工作与法制宣传、思想教育、解决实际问题等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安置帮教工作落到了实处。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素质教育,我们举办了法律工作者执业年检考试,将管理规定和新颁布法律纳入考试内容,组织全体法律工作者集中统考。建立了法律工作者诚信档案,在互联网上向群众公示执业经历、违纪记录和监督电话。二是加大涉法涉诉问题、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参与力度,组织法律工作者认真参与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等领域案件办理工作,逐步完善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值班法律工作者多次陪同区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问题、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

三、基层司法行政“十三五”规划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群众路线,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总体要求,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首任,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为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区跨跃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奋斗目标。法律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层次和质量有较大突破,基层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和工作环境得到完善。司法行政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区局机关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深入。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全国平均线以下,使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大观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中发挥更大作用。

主要措施:一是努力构筑机制健全、运作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社区矫正、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十三五”期间,力争每个司法所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中央专款使用效果,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逐步解决司法所办公条件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施落后等问题。二是努力构筑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展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拓展基层法律服务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新形势的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法律工作者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引导广大法律工作者做好诉讼代理工作,组织法律工作者为维护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壮大优化法律工作者队伍,到“十三五”末,力争全区法律工作者的总数增长20%。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提供高素质的法律顾问,三是努力构建基础扎实、规范长效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各有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调解委员会,不断壮大调解队伍,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人抓、有人干、能干好;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切实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十三五”期间,每年实现“四无”(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的村居(社区)达80%,实现“四无”的乡镇数量逐量增多;到底前,全区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四、工作打算

20XX年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平安大观、法治大观、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全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1、做好两项重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力求服务多层次、多领域。开发更多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方便的法律服务。二是突出司法所建设。认真总结开展省、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功经验,逐渐将省厅建设新标识、新规范引入司法所建设中,完善、落实司法所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措施,严格加强对正式人员和公益岗人员的管理,将司法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

2、做好两项基础工作。一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倡导“一线工作法”,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第一时间发现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纠纷。各乡镇、街道要着力打造至少1个以上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点,形成具有大观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开展集中授课式和互动式培训,充分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提升司法所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通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篇11:司法行政干部培训汇报体会材料

司法行政干部培训汇报体会材料

运用行政多种职能手段构建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着眼于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眼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概念。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的法律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等是保障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中责任重大,义不容辞。

作为一名科长,我认为做好基层行政工作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

司法所面向群众,贴近基层,工作琐碎繁杂,必须具备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才能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近年来,周口店镇改革发展不断加快,随之引发的矛盾日益复杂、频繁。为妥善解决好各类矛盾纠纷,必须本着维护团结稳定的大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好,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决问题。

二是扎实过硬的基本功

作为一名司法所长,没有一身扎实的基本功是很难胜任的。为此,必须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进行学习,通过几年的努力我顺利地拿到法律本科的文凭。

回顾这几年的学习经历,我深深觉得,学习意义已超出了学习的本身,这何尝又不是对自己意志的一种磨练呢?使我在磨练中练就了我一身扎实的基本功,使我在工作中更加游刃有余。我凭着较为扎实的基本功,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朴实的工作作风,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工作,赢得了党委、政府的好评,人民群众的赞誉。

第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基层单位矛盾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协调的自治性活动,是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单位的有效手段。当前,我市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一个意见”、“两个规定”和省市有关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文件精神,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继续抓好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巩固加强农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推进企事业单位、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力争做到人群集中的地方,有化解矛盾纠纷需求的地方都有人民调解工作。要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坚持任职条件,选好配齐调解员。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首席调解员制度。要总结人民调解庭和调解小分队建设及开展工作的经验,适应人民调解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要求,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水平。要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在积极调解传统的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基础上,对公民与法人、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对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调处功能、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矛盾纠纷预防功能和信息报告功能。要积极介入诸如因城市拆迁、农村征地、企业改制、民工工资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重大事件的调处,全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单位。要通过提高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第二、加大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要抓好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继续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实“五个一”要求。要大力开展宪法以及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直接指导意义和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要加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要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要做好行政复议、申诉等合法解决纠纷方法的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掌握和选择正确的诉求表达方式,预防和减少群体上访、进京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第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公民和法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能够有力促进矛盾纠纷的正确及时解决。要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公民和法人处理各类纠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努力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促进各类矛盾纠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方便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引导基层法律工作者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要继续做好“建网、扩面、提质、解热”的工作。“建网”就是要按照“三有”标准抓好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向街道(乡镇)、农村(社区)延伸,形成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扩面”就是要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以此解决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提质”就是要依法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制度,以此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者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办案质量,力求以最低的成本、最高的工作效率取得最好的社会效益,为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发挥重要的作用。“解热”就是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着重解决诸如民工请求支付工资等社会热点问题。

第四、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减少重新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安置帮教实体的整顿、认证、管理工作,促进安置帮教实体的发展,扩大安置就业能力。要积极扶持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要加快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流散社会、不落户和人户分离等问题的解决和对“三假人员”(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的查找,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管。要加强协调,拓宽安置帮教渠道,积极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并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第五、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乡镇、街道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单位,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定职责。当前在司法所建设上要全面落实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各乡镇街道全部成立司法所;二是司法所所长由副科级干部担任;三是司法所由三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其中政法专项编制要专编专用;四是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五是解决司法所的办公场所和其他经费保障问题。

第六,加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大对不稳定因素的监管力度

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地区已经开展一年半了,进展也很顺利。但毕竟是试点,是在摸索中工作。随着经验积累、制度完善,作为我国法制民主与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表现,社区矫正这项刑罚执行制度将得到进一步推广,这也就意味着监外服刑人员的比例将大幅度增加。那么,管理人员和矫正对象比例的明显失衡成为基层司法工作不可回避的问题。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人员配备不充足的现状给我们基层司法所长提出了“如何调动现有力量解决超负荷的工作任务”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具备较高的素质,做到“总揽全局、科学分工、积极协调、迅速应对”。这样才能将这项硬工做干得出色,才能保障不出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住地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目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作为一名司法所长,我将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勤于思考,大胆创新,积极创造条件,为各项改革提供实验田,做改革的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