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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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金库工作汇报

小金库工作汇报

一、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总体情况

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市纳入这次治理范围的应查单位1934户(含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和乡镇),上报自查自纠统计报表1934份,自查面达到了100%。自查表均经过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保证了统计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单位共9个,其中市直6个,县市区3个,“小金库”金额为132.33万元

重点检查阶段,全市组织检查人员112人,成立26个检查组,对286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其中,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安排检查239个单位。检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7227万元,其中: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单位26个,涉及28个“小金库”,金额234.37万元。

从“小金库”的表现形式来看,主要分以下几种:一是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金额19.22万元;二是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金额136.84万元;三是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金额1.97万元;四是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金额33.84万元;五是其他42.5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理“小金库”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

一是常务副市长赵海燕、市纪委书记秦海彬都对这项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

二是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海燕为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维军、市长助理李恒甫、市财政局局长申相臣、市审计局局长闫万国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银监局、市国税、地税为成员单位的焦作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成员、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高晓光兼任,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任副主任。全市10个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全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治理“小金库”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焦作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政策规定、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四是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的专项治理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秦海彬,副市长丁保东做了重要讲话。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治金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政策要求、工作进展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一是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焦作日报》专栏就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二是市治金办在《焦作日报》发布了关于“小金库”治理举报工作的公告,向社会公布了“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地点和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热情,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各县(市、区)也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扩大专项治理工作影响。马村区向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发放了《关于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的通告》并进行张贴,营造了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让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治理工作。

三是加强信息交流。市治金办通过发送简报等方式,及时将中央、省的要求和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上传下达。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公开信息宣传报道112次,编发治理工作简报55期。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专职人员,对照检查内容逐单位、逐科室、逐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市治金办要求各单位以“四查四看”为重点开展自查活动:一查思想认识,看对治理“小金库”工作是否重视,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现象;二查组织领导,看单位领导、主要是“一把手”是否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治理工作;三查工作落实,看治理检查工作是否严格按照市里的方案进行,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已进行了纠正;四查制度建设,看是否建立了防治“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机制,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同时,为保证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真正做到全面覆盖、彻底清查、不留死角。市治金办要求自查自纠工作质量不高、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采取“回头看”等方式及时整改。另一方面,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导检查组赴各市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四)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重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了全市“小金库”治理重点、重点检查范围、重点检查督导、重点检查经费等事项。8月4日至5日分别召开全市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布置工作及培训会议和全市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进点见面会,对重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的主要领导也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亲抓亲为,层层动员部署,为全市“小金库”治理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明确举报渠道,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举报信箱和奖励办法。市直及各县(市、区)检查组分别在被检查单位张贴公告,公布现场举报电话,鼓励社会举报,并按规定做好举报登记,保守秘密。截止目前,市治金办共接受电话、来访、信件、网络等形式举报5件。并明确规定重点抽查单位安排按照“有举报必查、有线索深查、自查为零的单位重点查”的原则进行。

三是加强培训,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在治理工作的各个阶段,全市各级都非常重视检查前的培训工作,按照教方法、讲政策、明职责、定规矩的标准,邀请各业务专家进行集中讲解“小金库”政策规定,帮助参加检查人员学习。通过强化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的政策水平,掌握检查方法和技巧,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规范程序,保证了工作的有序展开。市治金办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检查程序,把检查质量、检查实效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时间和进度服从质量,切实做到应查必查,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得当。在检查工作中,按规定召开了进点见面会,宣传 “小金库”治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促使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主动配合检查工作。对重点检查单位进行现金盘点、资产清点,在被检查单位张贴检查公告、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大多数县(市、区)在检查中坚持“二个规范”:一是规范程序。从检查公告的发布、检查通知书的制作、送达都按照程序进行;二是规范行为。对要求单位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一律以正式书面文字材料、以正式公文形式送达、通知单位和有关人员。有的县(市、区)建立了检查台帐,可以直接明了地反映被检查单位和各检查组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成效,使有关领导和办公室能及时掌握各组的检查工作情况;有的县(市、区)加强检查质量控制,成立了督导组和综合检查组,发现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注重跟踪问效。

五是严肃检查纪律。一是严格工作纪律。检查中制定了各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廉政纪律。普遍实行了“四不准”,即: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和礼品;不准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检查线索和重大案件信息;不得擅自消化处理有关问题;是不准从事与检查无关的各种行为。三是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制度。如:多数县(市、区)坚持例会制度、工作日志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协调联系制度。全体参检人员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牺牲休息时间,连续加班工作,保证了检查工作的实效。

六是深入细致、严格执法。在重点检查过程中,各检查组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完备”的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细查深挖,确保证据详实、准确、可靠,引用法律法规适当,尤其对性质严重的问题能够及时固定证据。在市治理办的统一指导下,根据统一的原则,依据相关程序,及时移送有关问题。同时通过检查,解剖麻雀,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对推进各项改革、完善财务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七是后勤保障坚强有力。各级治理办公室积极做好重点检查的后勤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工作用车、车辆燃油、工作用餐、笔记本电脑和办公用品,为开展工作提供方便,使检查人员全身心投入检查工作,保证了重点检查的进度和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县(市、区)和个别市直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县(市、区)和市直个别部门、单位对中央、省的文件没有认真学习领会,思想认识不到位,抱有侥幸、走过场的想法,自查交了“空白表”;有的'虽然成立了组织但还不够健全,“机构、人员、经费”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只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对治理工作相互推诿,缺乏全局观念,对自查自纠不重视,对问题遮遮掩掩;有的地方自查工作还有“死角”;有的找不准切入点,工作没头绪,有的想应付过关;有的工作不够深入,还存在畏难情绪和浮在面上的现象;有的存在工作指导安排方面的路径依赖,导致贻误时机,影响工作等;部分县(市、区)检查力量比较弱,检查的力度和质量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紧抓好处理处罚处分工作。根据中央、省工作要求,市治金办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该追究责任的决不姑息迁就,做到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力争在12月31日前完成对重点检查单位的处理处罚工作。

(二)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保证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和隐患。二是建立整改核查制度、研究整改核查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督促其重新整改;对虚报整改情况的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三是开展处理处罚“回头看”工作,即:看是否按处理决定进行整改、看是否又发生被查处的类似问题、看机制建设情况。

(三)努力研究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全面、深入地剖析检查发现的问题,从行政、人事、业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方式等多个方面,认真研究现行制度与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在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管等方面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治理长效机制。

(四)认真做好相关的收尾工作。一是做好重点检查的后续工作,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严格依规办理,避免虎头蛇尾。二是对省治理办交办的举报案件和市治理办受理的举报案件,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结果。

篇2:小金库检查工作汇报

小金库检查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精心组织,在市级广电系统认真开展“小金库”治理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委结合《通知》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把关,高度重视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责任,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管部门(单位)工作责任。本次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局纪委、监察室、计财科等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加强分工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切实保证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提高认识,重申纪律,对市广电本级及各直属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在市级广电系统内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部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面达到100%,确保不走过场、不瞒报、不留死角。同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和公示制,直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将自查自纠情况在单位内部以不同形式进行公示,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2398292)、举报信箱,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为保证自查自纠效果,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随时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了摸底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局党委组织系统内的市电影公司、广电学会和市电视艺术家协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由局纪委、监察室、计财科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其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指导,切实保证自查自纠的工作质量。同时对系统内的重点单位(部门)开展了重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对“小金库”自查自纠措施不力、工作走过场、群众有举报的违规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处理。

二、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的情况

按照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局层层落实责任,要求各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和“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所列项目,再次认真对照检查,务必求细求准,各单位自查并加盖公章如实上报情况。

经查,市级广电系统未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治理工作摸底排查统计表》所列各项目的情况。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范例】

按照焦作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根据《中共焦作市纪委、焦作市监察局、焦作市财政局、焦作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焦作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四局委从6月5日开始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经过宣传发动、单位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纠正四个阶段,全市治理“小金库”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总体情况

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市纳入这次治理范围的应查单位1934户(含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和乡镇),上报自查自纠统计报表1934份,自查面达到了100%。自查表均经过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保证了统计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单位共9个,其中市直6个,县市区3个,“小金库”金额为132.33万元

重点检查阶段,全市组织检查人员112人,成立26个检查组,对286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其中,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安排检查239个单位。检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7227万元,其中: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单位26个,涉及28个“小金库”,金额234.37万元。

从“小金库”的表现形式来看,主要分以下几种:一是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金额19.22万元;二是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金额136.84万元;三是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金额1.97万元;四是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金额33.84万元;五是其他42.5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理“小金库”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一是常务副市长赵海燕、市纪委书记秦海彬都对这项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二是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海燕为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维军、市长助理李恒甫、市财政局局长申相臣、市审计局局长闫万国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银监局、市国税、地税为成员

单位的焦作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成员、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高晓光兼任,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任副主任。全市10个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全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治理“小金库”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焦作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政策规定、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四是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的专项治理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秦海彬,副市长丁保东做了重要讲话。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治金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政策要求、工作进展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一是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焦作日报》专栏就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二是市治金办在《焦作日报》发布了关于“小金库”治理举报工作的公告,向社会公布了“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地点和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热情,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各县(市、区)也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扩大专项治理工作影响。马村区向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发放了《关于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的通告》并进行张贴,营造了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让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治理工作。三是加强信息交流。市治金办通过发送简报等方式,及时将中央、省的要求和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上传下达。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公开信息宣传报道112次,编发治理工作简报55期。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专职人员,对照检查内容逐单位、逐科室、逐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市治金办要求各单位以“四查四看”为重点开展自查活动:一查思想认识,看对治理“小金库”工作是否重视,是否存在搞形式

、走过场现象;二查组织领导,看单位领导、主要是“一把手”是否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治理工作;三查工作落实,看治理检查工作是否严格按照市里的方案进行,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已进行了纠正;四查制度建设,看是否建立了防治“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机制,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同时,为保证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真正做到全面覆盖、彻底清查、不留死角。市治金办要求自查自纠工作质量不高、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采取“回头看”等方式及时整改。另一方面,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导检查组赴各市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篇3:小金库自查报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报告》(中办{20xx}9号)和《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财监[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纪律,我局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贯彻落实

我局领导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以及财务管理人员等,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了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方法和步骤、政策规定等,充分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领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立招商局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安监局长胡生华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局“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局办公室和财务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及日常组织协调。并制定了《招商局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时间、内容、方法、措施和举报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员,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三、认真自查自纠,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中办{20xx}9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查。

一是预算收入、支出支管理情况。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未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等,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是我局自20xx年成立以来,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财政拨款收入、日常花费支出全部纳入开发区财政局法定帐目统一核算,从无设置帐外帐,或存在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从未单独设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三是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要求,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严格遵循政府采购要求,从无“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出现。

四是资产管理情况。我局严格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从未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适应,不存在奢侈浪费等问题。

五是财务会计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管理,我局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完整真实,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我局二名财务人员目前都无从业资格证在学习考证中。

六是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因我局没有相关的收费项目不存在财政票据印制、非法印制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票据等行为。

七是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局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通过自查自纠,我局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通过这次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篇4:小金库自查报告

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治理“小金库”自查工作的通知》(长治办发(20xx)3号)和全县治理“小金库”工作会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在乡村两级全面开展了“小金库”自查治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枣园乡地处XX县城以南,全乡辖12个行政村,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发展缓慢,涉及本次“小金库”自查自纠的单位有13个。其中:乡级单位1个,村级单位12个。通过自查自纠,全乡没有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开立账户的情况,财务管理严格资金流动符合规定。

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高翔任组长,乡长鱼坤任副组长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订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与村财乡管工作相结合。利用村级财务账务清理清查之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票证进行了清查,重点审查了收入的全面性和支出的合规性及真实性。检查了20xx年以来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包括资产处置、出租及经营收入、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票证的使用情况。必要时追溯至20xx年以前年度。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各类报告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村级账务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是票据使用不规范,不合规票据较多;二是村级报账不及时,不能及时反映真实财务状况;三是往来手续不清,形成呆坏账较多(以村级公用地承包费为主);四是收入有坐支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大财经法规的宣传,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及时检查,严格惩罚措施,促进全乡财务工作健康发展。

篇5:小金库自查报告

根据xx财监督【20××】1号文件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迅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就自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纠正“四风”。

xx镇继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规定,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长期作战的信心和决心,克服惯性思维、侥幸心理,坚决纠正“四风”。

二、强化“两个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我镇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加强工作监督,实施长效监督

重点围绕“清理内容”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票据进行认真细致的清查,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四、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存在问题。

经我镇再次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自查,结果如下:

1、本单位无违规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和转移预算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情况。

2、本单位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存在出国出境情况,不存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不存在发放礼品、礼金等情况;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公务接待情况;不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和培训,不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等情况。

3、本单位不存在违规采购资产、无预算及超预算采购资产情况。

4、本单位均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无违规情况。

5、本单位不存在未设置会计账簿,所有财务资料完整,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

6、本单位不存在非法印制票据,不存在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情况。

7、本单位无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小金库”情况。

【关于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6:小金库自查报告

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精神,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对资金规范化管理进行自查清查和清查,切实将清查工作放在第一位。

第一:根据上级精神,我院动员全体职工传达落实文件内容,加强廉政建设,遏制和防治腐败,规范财务收支的重要措施是广大医院职工的需要,并认真清查“小金库”工作,成立有院长率头,财务人员负责,全体职工监督的工作小组,认真扎实的开展清理工作。

第二:按照“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院财务管理均按国家财经法规执行,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没有侵占和私自设立账户,开设小金库。

第三:按照清理范围的要求,我院对前几个月账务处理进行抽查,并请职工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虽然我院在清理“小金库”治理工作上没有发现问题,但通过清查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入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篇7:“小金库”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厅制定的《陕西省农业厅系统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单位自查自纠的步骤和做法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全体干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明确了这次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安排部署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由财务的有关人员认真进行了自查。我办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治理“小金库”的工作由高主任任组长,财务及有关人员参加,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

二、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的项目资金,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篇8:“小金库”自查报告

根据《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监〔20xx〕193号)要求和《xx镇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20xx〕97号)精神,以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县委县政府“四十条”要求,广泛动员,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自查自纠和落实整改存在的“小金库”问题,着力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1.迅速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6月8日,镇召开各单位“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迅速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镇党委书记卢士传和副书记汪海分别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全镇“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根除“小金库”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和资金根源,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会后,各单位立即行动,层层部署,迅速落实,将“小金库”专项整治的政策要求传达到了全镇村所有干部职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

2.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工作指导。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财政工作的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镇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分局长兼任,成员由政府办、纪委、财政、组织等部门负责人构成,负责贯彻落实全镇“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办公室还抽调专人具体落实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形成了顺畅的沟通机制和业务指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做好宣传发动,细化实施方案。镇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整治 “小金库”的有关政策规定,在镇外网开设了“小金库专项整治”专栏,公布有关政策和信息。各单位都设立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专栏醒目位置登载了县镇的举报电话、邮箱,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举报。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狠抓工作落实

1.深入发动,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6月20日-6月25日,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到自查自纠的关键阶段。“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士传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从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的高度出发,从维护全社会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形象安全的高度出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暴露问题,把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到事关全局的工作来抓,不但要抓好、抓实,而且要确确实实抓出成效。

2.落实责任,实行双承诺。在自查自纠工作开始阶段,镇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签署过程承诺书:承诺按照上级要求,确保自查工作面覆盖所有下属单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专项整治内容没有遗漏,自查彻底,纠正及时,上报信息真实、完整,不发生隐瞒不报现象;确保将自查自纠情况在本单位内部以不同形式进行公示,严格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时,要求负责人签署结果承诺书:对于自查没有“小金库”的要进行承诺,对于自查发现“小金库”的,还要承诺再无其它“小金库”,即对是否存在瞒报、漏报的情况进行承诺。全镇各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均签署了过程承诺书及结果承诺书。双承诺制结合公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接受各方监督。

3.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工作成效。为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各单位结合实际,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镇主要负责人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对一”交流座谈。

通过宣传发动、责任落实、创新方法等工作措施,确保了各单位自查范围全面到位,不留死角。

(三)开展重点检查,夯实自查自纠成果

1.周密安排,制定检查方案。为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质量,镇政府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印发了《xx镇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20xx]号)。确定了本次重点检查整治工作目标、程序、内容和方法等。重点检查工作方案确定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及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等。

2.抓细抓实,统一整治要求。根据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政府进一步细化了开展重点检查工作程序和检查内容,统一标准、程序,增强了重点检查工作开展的操作性和针对性。镇政府重点检查的统一程序为:(1)召开进点见面会,明确重点检查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和配合要求;(2)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的政策和工作进行再宣传和再动员,鼓励群众举报和监督;(3)重点检查公示,第一时间将公示张贴在被检查单位办公场所,公示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内容、要求,镇政府和整治办公室举报电话、检查组组长电话,以及举报“小金库”奖励政策等;(4)开展现场检查工作,通过重点访谈、翻阅已有审计成果、查看会议纪要、核实财务账簿等方式排查“小金库”;(5)总结分析,形成重点检查报告。

(四)认真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1.制定工作方案,分步实施,逐项落实。为进一步做好“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治理效果,巩固治理成果,镇政府印发了《“小金库”专项整治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六大目标,布置了六项任务,提出了四点要求,使“小金库”专项整治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一项一项抓落实,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2.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镇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各单位认真分析本单位发现的“小金库”和未发现“小金库”问题,结合管理隐患排查结果,组织制订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和隐患,坚决杜绝“查而不纠”和“前清后乱”。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单位内部管理现状,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查找容易出现“小金库”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防止“小金库”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对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强管理

1.坚持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和有关专项资金的收入管理,要求全镇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和有关专项资金相关收入的管理,做到程序到位,专款专用,杜绝产生“小金库”的可能。

2.理顺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废旧资产处置、资产出租管理。

理顺有关业务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关键控制岗位,落实责任人及奖惩制度,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互相监督,确保各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入账及时、完整。

3.严格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和质量保证金、押金类收入管理。对于工程招标和质量保证金、押金类收入,各单位应将收取的款项通过单位法定账簿核算处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发放、退还手续,杜绝形成账外资金。

(二)着力于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小金库”专项治理的目的就是要发现、纠正、防治,最终消灭“小金库”。对于“小金库”问题,要“拔掉草、除掉根、铲掉土”,不但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而且要根据“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原则,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通过完善体制、健全制度和强化监管,按照“划清线、筑牢坝、修好渠、堵死漏”的思路,从根本上清除“小金库”的思想根源和制度根源,仔细排查和坚决阻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渠道,铲除滋生“小金库”的土壤,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1.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加大界定“小金库”的政策和防范“小金库”的制度的宣传工作,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影响力和知晓率,把规章制度内化为道德信念和行为准则,在思想上“划清线”。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如网络、报纸、专题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增强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增强按制度办事的行为意识,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让全体干部职工养成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营造人人知晓制度、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思想教育,使其不愿设立“小金库”。

2.健全内控制度。制度自身完善,是制度执行取得预期效果的前提。“小金库”问题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制度缺失、执行缺失、监督缺失造成的。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在行为规范上“筑牢坝”。制定制度既要考虑制度本身的系统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又要兼顾相关制度之间的配套与协调,防止出现制度与制度之间相互矛盾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相互关联、良性互动的制度体系。通过健全内控制度,使其不能设立“小金库”。

3.完善体制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有些“小金库”问题是因为体制机制不合理,该办、必须办的事情在现有的体制机制里办不了,铤而走险想出来的办法。因此,要对不合理的体制机制进行评估、改进和完善,在疏导合理需求方面“修好渠”,建立分工负责、职责明晰的体制,形成运转协调、科学有效的机制。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使其不必设立“小金库”。

4.强化监督惩处。加强监督检查,严肃问责惩处,是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的职责,配备监督力量,整合监督资源,加大监督投入,在管理的各个环节“堵死漏”,使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对于个别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人和事要下猛药、动真格、出重拳,树立制度执行坚强有力的组织权威。要坚持处理人和处理事相结合,在对“小金库”问题责成整改和严肃查处的基础上,要认真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促进制度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通过责任追究和高压严惩,使其不敢设立“小金库”。

篇9:“小金库”自查报告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教体局和中心校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我校对“小金库”的清理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教育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知下发后,我校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除了组织老师集中学习文件精神外,还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校长耿广生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为了保障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耿广生副组长:韩士政成员:王浩李玲郑忠芹耿培永

三、明确要求,重点治理。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我校通过深入自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主管财务部门教育局支付中心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小学本部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一)我校根据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教代会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教代会上都获得通过。

(二)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三)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

(四)我校附属幼儿园实行收支单独核算。本学期招生132人,每生400元,本学期实收52800元。支出如下:

1、幼儿园自聘幼儿教师5人,给发工资1500×5×5=37500元;

2、购买幼儿玩具1820元;

3、购买幼儿塑料板凳800元;

4、六一演出服装200元

5、幼儿园喷绘11900元。

以上累计支出52220元,结余580元。学校各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五)清查结果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我校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整改建章,规范完善

我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篇10:小金库承诺书

镇群教活动专项治理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62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解决“小金库”这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在法定帐户外截留、核算、使用各项资金。

二、不以虚列支出、重复列支、资金返还等手段,将财政资金等公款转出法定帐户之外,私存私放。

三、不通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取收入擅自设立银行帐户或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

四、不利用假票据或购买非法票据等欺骗手段套取现金,将现金转入私设帐户,私存私放。

五、不利用有关单位套取资金转入擅自设置的帐目私存私放。

六、不与下属单位、经济实体、企业或个人互相串通,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私存私放。

七、不通过伪造会计凭证,撤换并重新编制会计帐簿、篡改财务报告等手段,隐瞒收入或扩大支出,将资金转出法定帐户私存私放。

八、不将工程验收结算结余款私存私放。

九、不将代收的款项私自截留、私存私放。

十、不将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以定期存单或个人储蓄等形式私存私放。

十一、不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以各种协会、学会、企业的名义存放。

十二、不违反私设“小金库”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各种新闻媒体、广大干部群众给予监督,若单位违反以上承诺,私自设立“小金库”,单位主要负责人将主动向镇党委、镇政府提出辞职申请,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的处分。

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篇11:小金库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清理检查“小金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坚决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本部门按照清理检查“小金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了“小金库”清理检查工作,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扎实开展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

二、所报送的《“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有关情况完整、真实、准确。

三、经过此次清理检查,本部门已无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存在,并保证今后不设立“小金库”。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章:

年月日

篇12:小金库承诺书

按照有关要求,我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并如实填报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明细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特殊管理资金(资产)情况统计表》。

我单位(部门)“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总结和上述各类报表全面、真实、完整,我对本单位(部门)报出的自查自纠书面总结材料和各类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愿意承担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如对我单位(部门)进行检查,我单位(部门)将向检查组提供全面、真实、完整的资料。

我单位(部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和被查发现“小金库”问题的,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我单位(部门)保证今后不设“小金库”,今后若发现我单位(部门)有“小金库”,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承诺单位(部门)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篇13:小金库自查报告

一、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胡志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应生、徐怀远和党组成员汪锐任副组长的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负责。

二、 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试验区工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委副书记刘爱武同志讲话精神,局党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试验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五查五看”的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 、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 、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4 、清查结果在局务会上进行了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篇14:小金库 工作简报

小金库 工作简报

1、应由上级企业负担却转由下级企业或关联单位负担的成本费用,是否认定为“小金库”?

上级企业将应属本企业所有的收入计入下属企业(含关联企业、业务往来单位)或将资金转入下属企业,同时由下属企业从上述收入、资金中列支应由本企业负担的成本费用的,应认定为上级企业的“小金库”。

下属企业直接列支上级企业成本费用的,属于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应认定为下属企业的“小金库”。

2、对外提供商品或劳务,对方给予的实物补偿、有价证券或通过报销方式取得回报的,是否认定为“小金库”?

企业对外提供商品或劳务,取得实物补偿或有价证券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并及时入账,未按规定确认收入并及时入账的,认定为“小金库”。未按规定取得相关收入,却通过在对方单位报销费用等方式获取回报的,也认定为“小金库”。

3、企业通过会议费、培训费等形式支付给宾馆酒店且已在单位法定账簿列支的超出实际支出金额的款项,是否认定为“小金库”?

企业通过会议费、培训费等形式支付给宾馆酒店且已在单位法定账簿列支的超出实际支出金额的款项,存放于宾馆酒店或用于其他支出的,应当认定为“小金库”。

4、企业在境外以自然人名义代持的股权、购置的资产是否认定为“小金库”?

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企业根据股(产)权所在地法律规定需要以自然人名义持有的股权,及以自然人名义购置的资产(包括房产、汽车等),按规定已纳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的,不认定为“小金库”;应纳入而未纳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的,认定为“小金库”,其中,没有与自然人签订委托代持协议及办理公证手续的,还应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5、企业二次分配的绩效工资和奖金,是否认定为“小金库”?

按有关制度规定已从单位法定账簿中列支的绩效工资及奖金,在资金转出后未及时全额发放、在法定账簿之外单独存放或挪作它用,均应认定为“小金库”。企业在填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时,应按年度分析填列。

6、企业和职工个人捐赠建立的帮扶基金,是否认定为“小金库”?

企业接受职工个人捐赠以及按职工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并主要用于内部困难职工而建立的各种帮扶基金,制定了基金章程和管理制度,且规范进行财务收支核算的`,不认定为“小金库”。企业按职工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建立的基金,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的,应认定为“小金库”。

7、盘盈资产是否认定为“小金库”?

企业应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在盘点中发现的盈亏资产均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入账。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盘盈的库存物资、在产品、半成品和产成品等库存商品,应按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单位账簿核算;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的,认定为“小金库”。

8、账销案存资产、已完全摊销资产,是否认定为“小金库”?

账销案存资产、已按有关制度规定完全摊销并规范进行账务处理的资产(包括一次或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不认定为“小金库”,企业应建立健全辅助账簿,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对上述资产的处置收入未按规定入账的,认定为“小金库”。

9、未能确权的“拨改贷”资金、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和其它专项基金,权属存在瑕疵的账外房产等,是否认定为“小金库”?

因历史原因尚未确权的“拨改贷”资金、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和其它专项基金不认定为“小金库”。企业应加大“拨改贷”资金等专项资(基)金的清理力度,尽快确定权属,并规范账务处理。

对于权属存在瑕疵的账外房产,企业应采取措施,尽快确权。一时难以确权的,如果已经建立健全资产台账,规范资产管理的,不认定为“小金库”。权属清晰的账外房产,以及利用上述房产进行出租经营等,取得的收入未入账的,应认定为“小金库”。

10、未纳入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医院、幼儿园等非经营性实体,以及企业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等,是否认定为“小金库”?

企业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医院、幼儿园等非经营性实体,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独立核算、具备完整会计账簿的,不认定为“小金库”。上述非经营性实体应纳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其形成的“小金库”应按规定如实申报。

企业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及有关非经营性业务均应纳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因历史原因尚未移交出去的,不认定为“小金库”,但上述资产所产生的经营收入未按规定纳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的,应认定为“小金库”。

篇15:小金库自查报告

按照叶集试验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叶党办〔〕31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胡志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应生、徐怀远和党组成员汪锐任副组长的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负责。

二、 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试验区工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20“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委副书记刘爱武同志讲话精神,局党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朽,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试验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12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

;五查五看”的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 、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 、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4 、清查结果在局务会上进行了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朽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篇16:小金库自查报告

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x办电〔〕27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根据龙财监〔2017〕2号《xx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业务由财务人员负责办理。

二、积极做出承诺,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为坚决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我局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公开做出《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承诺书明确了我局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所有资金纳入法定账目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执行统一的津补贴政策,积极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并主动邀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不兑现,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书的做出,更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表明了我局注重源头治理,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信心和决心。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重点围绕“专项治理”中的七项内容开展了自查,对单位账户、账簿进行了认真细致清查。其结果是:

(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财务收支,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从未发生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各类票据均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的规定执行。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账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总之,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坚决杜绝“小金库”的出现。

篇17:小金库自查报告

严肃财经纪律,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是党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我镇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根据《金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于8月16日至8月20日认真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镇成立了由镇长郑国珍任组长、财政所所长祝学俊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及其他相关单位财务会计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总预算会计张连中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制定《青山镇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召开全镇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及财务经办人员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金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清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我镇各种财经违纪违法行为,大力推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实处,使我镇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圆满实效。

(二)开展清查工作

1、清查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重点清查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2、清查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重点清查是否有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套取预算资金等问题。突出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的监督检查。

3、清查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是否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是否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清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资产配置是否违规违法,是否存在奢侈浪费问题,资产使用制度是否健全,资产处置程序是否规范合法等。

5、清查财务管理及财政票据管理情况,重点清查各项财务制度法规是否得到落实,账、表、证是否相符,财务管理及票据管理是否合理规范等。

6、清查“小金库”设立情况,重点清查各单位是否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虚列会议费、培训费、外出考察费等。

(三)清理检查结果

1、预算收支管理,我镇能够严格地遵守国家预算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预算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不存在乱收费、乱摊派、挤占、挪用等现象,预算支出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等问题。

2、“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一是不存在出国考察经费,二是公务用车没有出现超标准配置、违规配置和摊派购置费等问题,三是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力争少开会、开短会,减少外出培训等,节约经费开支,没有出现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会议费、培训费等诸多问题。

3、资产、财务、票据管理,能够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非税票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等不良现象。

4、“小金库”管理,通过检查,各单位都能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三、通过专项清查,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预算资金、国有资产、财政票据规范管理。二要规范操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按规章办事,按制度执行。三是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的工作日程,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财政资金大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八项规定落实到实处,杜绝单位私设“小金库”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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