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饮食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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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三、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篇2: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校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领导机构。

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及主管领导。校长是单位的第一责任人。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工作。

二、门卫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出入校门的车辆和人员的管理,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2、本校学生出入由红领巾监督岗进行监督。

3、对凡携带物品进出校门的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证、登记,若有来历不明者,值班人员有权询问或阻止进入。

4、严禁做生意的人及其他闲杂人员入内。

5、严禁学生强行出校门,杜绝翻院墙外出等行为。

6、加强对学生的自行车的管理与保管,严禁任何人员在校内骑车。

7、加强对教学楼及周边设施的巡查,排查各类隐患,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校外活动。

1、组织师生进行校外活动,必须书面请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2、活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活动区域和路线进行实地考察,制定好活动计划安全措施并上交学校。

四、学校内部活动。

1、教师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在上课期间令学生离开课堂。

2、保证学生活动安全,预防课堂安全责任事故。上课铃响,教师及时到位,并不得随便离开课堂;室外活动课要制定计划、严密组织。

3、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强化质量,必须专人管理。

4、要制定师生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撤离预案,每学期都要定期组织好演习。

5、遇恶劣天气,要组织好学校大门附近人员与车辆的输导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6、依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防雷、防盗、防触电、防溺水各方面安全教育;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记录(备查);注意春秋季节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上报。

7、学生在校期间,教师不准让学生出校办事;不准让学生做或让学生替老师做有危险的事;不准组织集体购生食、冷饮。

8、学生在校期间,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但必须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五、要认真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与骑车上学学生的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六、校长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自查。

七、学校行政、教师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发现校园中存在得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八、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责任和防范意识;带班教师不得脱岗。

九、加强对教师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保证交通安全。

十、财会和保管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保护好学校财产。出纳员存取大额现金时,学校优先遣专人陪伴。

十一、依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前)及时向学生家长发放通知书和作息时间表。

十二、强化饮食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导致食物中毒隐患。

十三、及时化解、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激化。

十四、保证信息畅通,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小学

年 月

篇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校长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门签订责任书。

2、学校要全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总体是:人身伤亡事故零起,无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要将此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人人担责。

(1)副校长与校长签订责任书,学校党政工团组织负责分别与校长签订责任书。

(2)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校长签订责任书。

(3)各年级组长分别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4)各班班主任分别与各年级组长签订责任书。

(5)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与学校主管安全领导签订责任书。

3、责任书内容主要有:

(1)要联系岗位职责;

(2)要突出安全目标;

(3)要强调管辖范围内安全检查、隐患及时整改,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要挂钩安全奖惩制度。

4、责任书签订一式两份,实行一年一签订。

篇4: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学校与各部门鉴定安全责任书制度如下:

1、原则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四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由学校分管安全领导组织召集。记录完整。

2、学校在校组长、行政及校务委员会会议上经常性提醒督促学校各部门进行安全防范,布置落实上级和学校相关安全工作。

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采取逐级鉴订的形式。每学年初,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与学校安全分管领导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4、学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与学校后勤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5、后勤负责人与学校食堂负责人和门卫负责人鉴订责任书;年级组长与各班主任鉴订责任书。

篇5: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为加强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各学区校长、分校组长及其相关人员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出现失误,需要追究责任者,均适用于本制度。

二、根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如出现安全事故,不报、漏报及报告不及时造成恶劣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学校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三、各学校要认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学校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学校领导给行政处分。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管理混乱,存有安全隐患,而末及时采取措施的。

3、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覆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末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末在可予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安排末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末成人参加的劳动、体育活动或其他活动。

3、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末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4、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末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5、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末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末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6、对学生擅自离校等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教师发现或知道,末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导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特别严重的安全事故,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和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6: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一、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各种设施,要逐项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稳妥应急方案。

二、汛前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在接受紧急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四、在接到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六、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学返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申请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属家中。

七、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学校财产、师生人身造成损失和伤害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7: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堂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事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负直接、全面的责任;学校总务主任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二责任人,学校分管后勤的校长是第三责任人。

二、学校校长要监督总务处、食堂管理员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岗培训。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三、食堂管理员应制订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校长要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食堂管理员应确定食堂工作流程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负责人。

五、库房管理负责人:胡文辉,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搬运。

六、原料采购负责人:胡迎春,原料采购严格把关,不得向没有与学校签订,《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协议书》和《食品原材料供应质量安全承诺书》的供应商采购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七、厨房负责人:彭升阳,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摄氏度。严禁生熟交叉,生熟容器要标识,剩余食品要冷藏。

八、洗消间负责人:刘利燕,餐具做到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

九、食品卫生管理员:邱有志,监督管理食堂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篇8: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为加强对学校内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迅速、正确、有效地处置学校各类事故,减少师生人身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指导思想,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适用的安全事故,是指本校在教学过程中和学校组织活动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1000元以上的师生交通事故、校舍倒塌事故和1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

二、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迅速先行组织抢救工作,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上报学校校长室(城南小学电话:   〕。学校接到事故的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中心校和教育局办公室,并按照城南小学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工作。

三、应急救援预案

在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后,为了能迅速、正确、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确保政令畅通,尽可能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指导思想,按照“便于组织指挥、集结和开展工作”的原则,结合事故现场实际,立即投入应急抢险。

(一)机构和职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必须按照“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学校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组。

主要职责:

(1)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应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故现场,迅速开展自救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2)按安全事故的类别,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交警、卫生防疫、武警消防、教育等部门报警,请求紧急救援;

(3)按上级有关部门的指令开展相关工作;

(4)全力以赴配合上级救援组织开展工作。

(二)应急处置办法和要求

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以下办法妥善处置:

1、应急自救。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上级相关组织未到达现场之前,应在学校指挥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自救工作,控制事态的扩大。

2、迅速报警(告)。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相关应急求援部门报警,同时上报中心校和县教育局。

3、现场指挥。学校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要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领导下,根据事故的类别,建立由教育局领导、当地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学校负责人及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应急救临时现场指挥组,配合市级专门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处置救援工作。

四、事故调查处理

教育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由教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五、附则

1、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应急抢救过程中玩忽职守,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预案与上级预案有抵触时,以上级为准。

篇9: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三、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4、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会同学校办公室做好学校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篇10: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为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在校长的领导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重点,总结上一个月的安全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2、各部门在部门组长的领导下,针对各部门的工作特点,每月召开两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部署检查、总结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3、特殊情况可不定期、不定时地召开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确保我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各班主任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听取学生建议,把安全落到实处。

5、学校每学期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6、定期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一起行动起来,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篇11: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一、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

1、实施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3、安全工作领导组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领导组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安全工作管理。安全工作领导组副组长应坚持每日督促了解安全工作,安全主任填写《安全工作日志》。

4、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直接组织实施;学生的安全教育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后勤处要主动配合;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门卫负责。

5、学校对各部门和年级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年初由安全工作领导组组长与各部门和年级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责任书要求实施过程管理和年终考核。

6、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及时研究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切实搞好本部门和年级的安全工作。

7、学校对安全工作实施专项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突出成绩的部门或年级负责人将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评估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8、校对执行安全工作制度较差的部门和年级责任人要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其全面整改。

9、对发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以上事件的部门和年级,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对部门和年级及其负责人的一切奖励。对发生轻微安全事故的将作酌情扣分或降档处理。

10、学校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加强安全设备设施建设,增强防止事故发生的综合实力。

二、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通报小结安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2、要将研究布置安全工作纳入校长办公会、行政会和教职工会议、学生大会的经常性内容,通过会议,让全体师生员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明确安全工作的要求,自觉遵守安全工作制度。

3、门卫室、教务处等职能部门,要将安全工作纳入工作例会内容,并由各处室主任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4、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总结全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进部门、年级和个人,安排下年安全工作。

三、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管理水平。

2、坚持每学期5节安全教育课,严禁任何部门、年级和个人挤占安全教育课时间。

3、将安全检查教育纳入晨会、班会、国旗下讲话的主要教育内容;在体育、心理健康等学科教学中广泛渗透安全教育内容。

4、学校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印发一封《公开信》,提出保障学生安全的有关规则和要求,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配合和支持。

5、学校将安全常识与学生安全保护作为学生家长学校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家长对子女安全教育的能力。

6、坚持与武警消防支队、军分区等部门开展共建活动,传授学生安全知识。

7、结合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集中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8、每年举行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推动安全知识的普及。

四、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进一步深化对“隐患重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2、隐患排查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组织,每月不少于1次(要有记载)。

3、隐患排查要既要坚持“拉网式”检查的原则,又要突出重点,用电线路、消防通道、设备、防盗设施、体育活动设施等隐患发生的环节和部位的检查。加强节假日安全工作,做好节前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假日值班等项目工作。

2、值班期间要作好来客登记,报刊杂志收发,谢绝外来人员进校闲荡、晨练、照相、借打电话,借用校园场地和财产。

3、上级的重要通知、文件,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

5、值班人员须在传达室上岗,管好门卫,保卫学校。非经学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调动。

篇12: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贯彻执行《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坚持“有职必有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领导机构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政教处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宿舍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门卫安全工作,门卫保卫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8、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9、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0、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1、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篇13:学校安全责任工作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责任工作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责任工作追究制度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总务处、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严禁学生上、放学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禁乘“摩的”。严禁学生下河洗澡。对生病学生要做好处理,严重的要报告并及时送医院。严禁学生带刀具和不安全物品,发现要随时收缴,

科任教师负责上课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下课随学生后行,指导有序离开。如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5、教师分时段,分区域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对未按时到位的从严追究。

6、值周领导负责当周学校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并做好跟踪了解。本周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

7、值周教师负责辖区当周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8、教导处要做到课堂无教师空缺,保证课堂和自习的安全。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发生安全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

9、加强学校门卫、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坚持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10、学校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与量化考核结合,与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联系。

篇14: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一、幼儿来园和离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

二、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五、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六、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七、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八、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九、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烫伤事故。

十、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十一、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十二、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十三、幼儿各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

十四、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篇15: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把脏东西和危险品放在口袋里;不随便离开老师。

2、上课及活动时间教师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要时刻关注每个孩子,让所有孩子始终处于老师视线之内。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3、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和衣着):“一交代”(向幼儿交待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总结讲评。

4、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时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

5、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滚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闭电器并关闭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7、幼儿受伤后,带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院。

8、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园长。

篇16: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篇17: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确保国家(园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幼儿园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日;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镇教管中心领导批准、园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7、幼儿园还要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镇政府和教育局。

9、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篇18: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外出看电影及春游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注意运动器具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沿路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的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遗失幼儿。

2、要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能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随意地支差幼儿到别处替老师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钮扣、夹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4、园内烟熏、厨房火种等要有人负责。

5、卫生老师负责保管幼儿园的药物,内服药,外服药要有名字,有明显的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防止服药或注射发生错误。

6、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7、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止事故伤人。

8、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所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9、在园内不私自使用电器用具,录音机用好切断电源。

10、外出活动随手关灯、关电扇、关水龙头,录音机平时锁在橱内。

篇19: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各位家长晚上好,下面由我来介绍一下幼儿园接送安全工作。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长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精神,我们将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安全意识:幼儿园和幼儿家长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接送时间:早上7:30至8:30为入园时间,9点后谢绝入园,特殊情况除外,下午4:30开始离园。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四、幼儿的接送家长: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或爷爷奶奶接送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来园接幼儿的家长一定要凭卡接送和老师说再见方可离开。乘校车幼儿家长一定要携带好接送卡。

五、幼儿服药要求: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乘车幼儿家长一定要写明服用说明并签名写好日期后交代乘车老师,乘车老师将转达班上老师给幼儿服用。

六、请假要求: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幼儿园请假;乘车幼儿如有请假请第一时间告知校车老师。

七、幼儿入园要求:为安全起见,幼儿早上入园前家长或监护人要检查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八、门卫要求: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于外来人员入内校门要严格登记,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或携带不安全物品入园。

九、放学后要求: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逗留、玩耍。

十、为了规范幼儿的安全接送问题,请家长务必配合幼儿园做好接送的各项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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