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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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品房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商品房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随着我国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城镇商品房质量问题日益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由此引起的商品房质量纠纷也呈不断上升趋势。但是,很多购房人由于对房地产法律知识不太了解,以至于在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后不知如何索赔:有的小题大做,对一般质量问题提出巨额索赔甚至要求退房,结果是输了官司又赔钱;有的委曲求全,草草办理了收房手续,入住后才发现房屋主体结构有严重质量缺陷。笔者在多次代理房产诉讼中体会到,对待商品房质量问题,必须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区别不同情况,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通过法律程序妥善加以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商品房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合格。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主体,如果一栋楼房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出现质量问题,即使其他部分施工质量再好也难以保证整个楼房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这里所说的质量问题指的就是一般质量问题。所谓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沙问题,墙皮、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问题,厕所、厨房、盥洗室、阳台地面泛水、积水、漏水问题,电线漏电、灯

[1] [2]

篇2:商品房质量问题处理浅议

文 /甄 灵宇

房 屋质 量 问题 ,也 称 房屋 质 量缺 陷,

是 指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的 质 量 不 符 合 工程 建 设

强制性 标准以及合 同的约定 。质量 问题依

其严重 程度和 法律 后果 ,可以分 为三 类 ,

是 主 体 结 构 质 量 不 合 格 ; 是 质 量 问题 二

严 重 影 响 正 常 居 住 使 用 三 是 一 般 质 量 问

“ 主体 结构质 量不 合格 ”的认

定和法律后果

《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 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 ( 下

称 《 释》 解 )第 十 二条 规 定 , 因 房 屋 主 体 结 构 质 量 不 合 格 不 能 交 付 使 用 ,或 者 房 屋

构 质量不 损失 。 上 接受、 构整体性 、

基 基 础一

地基工程 、防水工程 、供冷供热系统 、管道管线、装修 工 程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一座房子 .去掉上述地基、防水 工程 、供冷供热 、管线 、装修等 ,剩下的就是主体结构。 尽管 主体结构 似乎有 了一个清晰的轮廓 , 但在司法实

践 中仍 然 难 以厘 清 。

工程安全

的载体 和

我 们来 看上 海 中院的一 个案 例 【20 ) ( 9 沪一 中 民二 0

( ) 字 第 12 民 终 8号 】 产 某 购 买 上 海 市 康 桥 镇 某 别 墅 1 :

主体结

在装修时发现房屋构造柱出现断柱、柱内仅用砖头和零星

木头 填 充 。开 发 商振 丰 公 司 曾几次 派 人 上 门维修 .因振 丰

柱、撑、支 J 么是 不 什

公司未 向产某 出具原设计单位出具的维修方案 ,产某拒绝

振 丰公 司 维修 。后 诉 至 法 院 。因产 某 与振 丰 公 司就 房屋 构

十条规定

造柱是否属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存在争议 .产某向法院提 出

为 :一) (

结 工程 , 构

)屋 面 防

鉴定 申请 ,法院依法委托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进行检测 ,

后该 检 测站 出具检 测 报 告 ,结 论为 : 检 测房 屋 构造 柱 存 被

在混 凝 土蜂 窝 、孔 洞 以及 漏 浇 混凝 土 等质 量 缺陷 主要 系

拘 渗漏 , 防 令期 ( ) 四 为 2年 。

施 工 不规 范 所 致 。建议 按 照原 设 计 单位 出具 的维 修方 案 对 构 造 柱进 行 修 改 将被 检 测构 造 柱原 混 凝 土全 部 凿 除重 新 浇 灌 。产 某 与振 丰 公 司对 上 述检 测 报 告均 无异 议 ,但 认 为 鉴 定 结 论 并 未 明 确 房 屋 构 造 柱 质 量 是 否 属 于 房 屋 主 体 结

圭 设施 、础

构 。庭 审 中法 院征 询鉴 定 人 员意 见 . 称系 争柱 子 属构 造 柱 ,

F bu r 2 1 53 e ray 0 1

I

屯 0 l

是 否属 于主体 结 构 问题不 属于 其鉴 定 范 围 ,该 质量 问题 是

施. 都是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当建设完成 , 符合使用要求的, 属开发商义务。而周边环境 ,如在小区规划范围内.也应

属开 发 商义 务 。小 区规 划范 围外 的 .则 与开发 商无 关 ,因 此原 因造 成 不能 正 常居住 使 用 . 以欺 诈 等理 由追 究开 发 应

否属于主体结构质检部门有验收标准。针对鉴定结果并未

明确 房屋 构造 柱 质量 问题 是 否属 于主体 结构 范 围 法院 向 南 汇 区质量监 督 站进 行 了调查 ,该 站答 复 系争房 屋构 造柱 属 于主体 结构 。法 院认 为 .根 据建筑 规 范标 准 ,房屋 构造 柱属 房屋 主体 结构 范 围 ,故 振 丰公 司对 上述 质量 问题 在房

商责任。

( ) 严 重影 响 居住使 用 的认 定 与鉴 定 三

屋合理使用范围内负有保修义务。 从 以上案例可知 ,柱子等房屋某部位是否属于主体结 构 ,是一个很专业的建筑工程 问题 ,有时法院也没有能力

直 接认 定 .需要 委托 鉴定 。

严重 影响 ”显然是 个主观判断 ,是否严重,没有相

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来衡量 .没有指标或参数来检测

区分 。因此 ,没有办法进行鉴定 。因此 ,是否构成 严重 影响” ,只能 由法 官凭借 生活经验 、社会情理和 内心信念 做主观判断 。因为是主观判断 ,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综

合相 关 案例 ,我 们大 致 能得 到一 些判 断是 否构 成 严重 影 响 的考 量 因 素 : 如 果该 质 量 缺 陷 大 多 数 的社 会 公 众 1

二 、“ 房屋 质 量 问题严 重 影 响正 常居 住使 用 ” 的认定和 法律后果

《 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 因房屋质量 问题严重影响正

常居住使用 ,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 持 。该条是 (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 四项 ” 当事人一方 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 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 同目 的的 . 以解除合 同”在商品房买卖合 同中的体现 。适用 可 该规定的主要难点是 ” 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如何把握 。

( )是 否以房 屋存 在 安全 问题 为标 准 一

都无法容忍和接受 ,则很可能被认定 严重影响 ; 如 2 果质量问题经多次修复仍无法解决的 ,很有可能认定 严

重影响 3 如果质量问题威胁人身安全或健康的.极有

可能被认定为严重 ; . 4 解除合 同是较严重的违约责任承 担方式 仅适用于比较特殊的情况 ,如果质量问题是建

行 业 的通 病 ,一 般 不会 认定 严重 影 响 ; . 果 质量 问 5如 题 能够被 修 复 能修 复到 正 常使 用水平. 会 认定 严 且 也不

有一种意见认为 ,商品房 正常居住使用 主要以

安全 为标 准 . 只要 房屋 能安 全 居住 使 用 , 则不 应认 为

重影响”; 认定 严重影响 ”也会考虑房屋的档次 、价 6 格 如果是高档小区或别墅. 则标准趋严 . 如果房价较低廉 , 则标准稍宽。

严重影响居住使用” 。笔者认为 . 安全问题只是影响居住 使用的情形之一 , 只是较为严重而已。即使房屋是安全的,

其 它 问题也 足 以影 响使 用 ,如水 电不 通 .冬天 不供 暖 电

三 、房屋存在 一般质 量问题的认定和法律后果

《 解释》第十三条二款规定 .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 量问题 在保修期内 ,出卖人应 当承担修复责任 ; 出卖人 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 的.买受人可以自行

或 者委托 他 人修 复 。修 复费 用及 修复 期 间造成 的 其他 损失

梯不运行等等。因此, 将 严重影响居住使用 限定为 安 全问题 显然不妥。这将使不能居住的房屋也无法退掉 。 .

( )是 否包 括 基础 设 施 、周边 环境 、配套 设 施 等 问 二

题影响居住的情形

该 规定 的表 述 为 “ 因房 屋 质 量 问题 ” 那 么如 果 是 房

由出卖人承担 。结合该 《 解释》的其它条款可知 ,本款

规定 所称 质 量 问题 .是指 除 主体 结构 质量 问题 和 严重 影响

屋本体之外的因素 . 如小区道路 水电等基础设施 、电梯 、

周边 环境等 问题 ,严重 影 响居住 使 用的 ,是 否可 以解 除 7

居住使用的质量 问题之外的一般质量 问题 ,如饰面脱落 .

厕所 、厨房、盥洗室 阳台地面泛水、积水 漏水 .电线

漏 电 、管 道 堵 塞 、暖 气 不 热 问题 等 等 。 出现 以 上 问题 时

笔者认为 房屋 的居住功能 ,依托于房屋 内外的特定配套 条件而存在 。适 用法律规定不能局限于其字面意思 ,而应

考 察 立法者 的本 意 。人 类 的语言 文字 有 其天 然局 限性 不

在保修期内,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修复 ,并由开发商承

担修 复 费 用 。 修复 期 间造 成 的其 它损 失 , 由开发 商赔 偿 。 应 值 得 注意 的事 .修 复 期 间 .房 屋 无法 居住 使 用 ,如果 购 房人 举 家入住 宾 馆 ,其费 用是 否开 发商 承担 7如果 房屋

可能将现实 中的所有囊括一空。该规定制定者的本意 .决

不 是 要 将 质 量 问题 划分 为 房屋 本 身 的质 量 问题 和 房

屋 外 的配 套 设 施 等 质 量 问 题 只许 房 屋 本 身 质 量 问题 影 响 使

用时解除合同.而不许房屋之外 的质量问题影响使用时解 除。该规定表述的重点是 严重影响” ,没有必要 区别不 能实现购房目的是 由哪部分原因造成 的,只要属开发商履

行义 务的 范 围 ,都 属此 类 。 因此 ,以上 基础 设施 配 套设

5 F bu r 2 1 4 e ray 0 1

仍可以居住使用但购房人坚持另住他处的的费用 ,开发商 是否承担?法院在判决时.一般遵循合理和必要原则 ,长

时 间驻 扎 高档 酒店 ,显然 超过 了必 要 的范 围 .对开发 商造

成较大负担,~般不予支持,会酌情折减 ,以参考当地租

金标 准 适 当给 付 。修 复 期 间房 屋 可 以使 用 而不 用 ,就 此 产

生 的费 用 一般 也 不 予支 持 。

法 所 称 质量 缺 陷 ,是 指房 屋建 筑 工 程 的质 量不 符 合 工程建 设 强 制 性标 准 以及合 同 的约 定 。 ” 由此 可 知 ,不 符 合 强 制

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才构成质量缺陷 ,属于质量缺 陷的才

四 ,质量保修 期限和范 围

关于 保 修 期 的规 定 ,见 于 不 同 的法 规 规范 ,如 国 务 院 《 设 工 程 质 量 管理 条例 》 第 四十 条 和 建 设 部 《 品住 宅 建 商 实行 住宅 质 量保 证 书和 住 宅使 用说 明 书制 度 的规 定 》 第五

负 责保 修 。

五 、购 房者的维权 选择

( )房 屋 存 在 主 体 结 构 质 量 问 题 或 严 重 影 响正 常 居 一 住 使 用 的质量 问题

条。以上两个规定存在 明显差别 .比如屋面防水保修 期 , 前者为 5 ,后者为 3 年 年。区别 的原 因是 《 条例》 中的 保修期 ,是建设 工程承包单位 向建设单位提供 的保修 期 .

从 该 条例 第 四十 条 二款 规 定 的 其他 项 目的保 修 期 限 由发

包 方 与承 包 方约 定 可 以得 知 。而 建设 部 《 定 》是 开 发 规

房屋存在主体 结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 用 的质量 问题 时 ,购房者可以选择 : 、退房 j 、赔偿损失 ; 1 2

3 减 少价 款 : 、修 复 。 4 依 据 最高 法 院 的解 释 .退 房 和赔 偿 损 失 两个 请 求购 房 者可 以同 时选 择 。 当然 购房 者 也 可 以处分 自己的权 利 只 选 其一 。购 房 者选 择 退 房 并赔 偿 损失 时 , 据合 同法规 定 , 依

商 向购 房 者提 供 的保 修 期 ,从 其 第 五条 其他 部 位 、部 件 的保修 期 限 ,由房地 产 开 发企 业 与 用户 自行约 定 可 以判

断。

赔偿额包括已支付 的房款 、税费等费用、

相应的利息损失 以及可得利益的损失 。所谓可得利益的损失 .即房价上涨

时 ,因退房 造 成涨 价 利益 的损 失 。在 目前 司 法 实践 中 .此 种 损 失赔 偿 一般 都 是 支持 的 。涨 价价 格 差 损 失可 以进 行 评

那么 就屋面防水 的保修 期而言 ,如果房屋竣 工验收

5 后 方 才 出售 给购 房 者 此 时承 包 单 位 的保 修 期 已过 . 年

购房者是否还享有保修期?答案是肯定的 。依据 《 品房 商

销 售 管 理办 法 》第 三 十 三 条 规 定 保 修 期 从 交 付 之 日起

估或参考与系争房屋最相接近的`房屋的价格进行衡量。购 房者不选择退房而只要求赔偿损失的 则需要证明损失的 发生以及损失金额 的大小。在不退房的情况下 ,因质量造

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 工程承包单位向

建设 单 位 出具 的 质 量保 修 书约 定保 修 期 的 存续 期 ; 续 期 存

少于《 规定 》 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 保修期不得低于《 规

定 》 中确定 的最 低保 修 期 限 。 关 于保 修 的规 定 中 有 三 点值 得 注 意 。 ( ) 其 它部 位 的保 修 期 不 同 ,基 础 设 施 、地 基 工 一 与

成 的损失 .除漏水等造成 的实际物质损失外 其它损失较

难 举 证 。购 房 者 只选 择退 房 的 .则 只在 于 质 量 问题是 否 符

合退房条件 其它较为简单 。 此外 .按 照 《 同法 》第一百一十一 条的规定 , 质 合

程和 主体结构 的保修期 是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 理使 用年限 住宅建筑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7 0年 期满可

续 展 ,因此 ,保修 期 一般 应 为 7 以 上 。 我 们 可 以 大致 0年

量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

失 的 大小 , 以合 理 选 择要 求 对方 承担 修 理 、可 更换 、作 、重 退 货 、减 少价 款 或者 报 酬等 违 约 责 任 因此 .房 屋 存在 。 严 重 质量 问 题 但 购房 者 不选 择 退房 的 ,也 可 以要 求 减少

理解为,主体结构 等工程 的保修是终身 的。了解这一点 , 在现实纠纷 中有重大意义。前述案例 中,购房者产某并没 有主张退房 而构造柱是否属主体结构却仍然成为争议焦 点。双方所争者 ,其实就是一个保修期限 ,如果认定为主

体 结 构 ,则 永远 在 保修 期 内。一 应 损 失都 由开 发商 承 担 。 ( )依 据 《 品房 销售 管理 办 法 》 的规 定 ,购 房 者 二 商

房款

,减少金额参考房屋修 复的费用及造成 的价值 的贬损

而 定 。 当然 ,即使 房屋 存 在主 体 结构 质 量 问题 或严 重 影 响 居 住使 用的 质 量 问题 ,购 房者 也 可 以选 择 不退 房 ,只 要求

享有保修期 。以屋面防水为例 ,并不是一律 3 .如果承 年

包单 位保 修 期 的存 续 期高 于 3年 的 ,以该 存 续 期为 准 ,如 低 于 3 的 ,则 以 3 为准 。 年 年 ( )并 不是 房 屋 的所 有 质 量瑕 疵 都 在保 修 范 围 之列 , 三 比如 前 面讲 的墙 面 细 微裂 缝 .墙 体 微 小倾 斜 ,地 面稍 欠水

进行保修 ,按照一般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

( )房屋 存 在一 般 质 量 问题 二

房 屋 只存 在 一 般 的质 量 问题 时 ,在保 修 期 内 购 房者 可 以要 求 开 发商修 复 ; 发商 拒绝 修 复或 者 在合 理 期 限 内 开 拖 延修 复 的 ,购 房者 可 以 自行 或 者委 托他 人 修 复 并 要求 开发 商 承担 修 复 费 用及 其他 损 失 。如 果超 过 保修 期 ,则 购

房 人只 能 自己承 担 。E

平等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 法》第三条规定 ,” 本

办法 所称 房 屋建 筑 工 程 质量 保修 ,是指 对 房屋 建 筑 工 程竣 工验 收后 在 保修 期 限 内 出现 的 质量 缺 陷 ,予 以修 复 。本 办

( 作者单位 :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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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品房质量问题修复方案协议书

最新商品房质量问题修复方案协议书

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zz

甲、乙双方于20**年11月10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位于**花园5幢803房,该房产已于20**年12月28日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房天面楼板产生裂纹。现经甲、乙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书,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为解决803房使用过程中楼板出现裂纹的问题,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认可的修复方案负责修复,乙方同意不因楼板产生裂纹问题向甲方提出退房要求。

二、甲方同意一次性补偿乙方因楼板裂纹而造成的损失人民币**万元正(**元)。

三、根据第二条约定,甲方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5天内先向乙方预支付补偿款人民币**元正(**元)。乙方自收到甲方预支付的补偿款之日起,应为甲方的实施修复工作提供方便(包括为甲方提供进场施工的条件、同意甲方对所涉及楼板进行修补等)。

甲方对上述天面楼板的`修复期为十天,自乙方提供甲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甲方修复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验收并予以书面确认。验收完成后,甲方根据乙方对修复工作的书面确认于2天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补偿款人民币**元正(**元)。

四、乙方全额领取上述补偿款后,同意作如下承诺:今后该803房如出现天面楼板质量问题的一切后果或因此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无论该803房是否转手)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如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修复方案,则应在修复方案上签名并确认按此方案进行修复,该修复方案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质量问题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

在海格100台的生产工作中,由于个人疏忽,我没能全面的对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准确无误,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导致海格生产问题严重。给公司定单造成了不良影响和一定的损失,同时也愧对各位同仁对我的信任。通过此事我也在自我反思一定要把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找出来,若是找不到根本原因所在,敷衍了事,也许将来还会犯更多更严重的错误。

鲁迅先生说过,我们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

反思后,归结原因如下:

1、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作为一名生产负责人,不论有多少事去处理,都应该有一个清晰的头绪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同时,更是要增强自身的学习和业务水平,牢记工作上细节性。一个人一生最重要的是做事做人的能力。做人要专注,做事也要专注。做事不专心,一定无法把事情做得圆满,无法清楚地掌握细节。

2、做事情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认真负责,勤学多问能真正领会领导安排工作的意图,不能偏差千里,对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有始有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能从工作中、业务中学更多的智慧,自己要不断提高业务及其他综合水平。

因此我接受公司处罚,同时感谢公司给我再改进的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此时,我知道无论怎样都无法再挽回过去所犯下的错误。因此,我将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来为我公司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检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篇5:质量问题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关于我在xxx隧道施工过程中,因我个人的疏忽,工作的不到位,我没有能够细致地做完工程的所有进程,以至于让现场施工过程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

首先关于这项错误,我要做深刻地检讨,这是我工作上的最大疏忽、是工作失职。作为一名技术员,身处这个岗位我就应该深深意识自己所处岗位的作用,应该对工程施工的作业做全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应该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流程和作业规范标准,对每一个环节都仔细检核。因为我个人的疏忽及思想麻痹,未对作业过程进行检核,导致严重问题的出现,不得不进行返工。由此对项目部造成的损失。我对此表示深深的痛心和自责。

在自己的深刻反省中,认识到了错误的根本所在。在悔悟的同时,也感到庆幸,为以后的工作敲响了警钟。我犯错的根本原因在于,我自身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身为一名技术员,不论有多少理由,都应端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全面准确地掌握施工情况,确保事实无误、程序无误;并对存在的疑问,更应认真核实、查对。同时,更是要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有一句法国的格言说到“魔鬼出于细节”。

无论做什么事情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认真负责,有始有终,做足百分百,绝不能完成百分之九十九就松懈、放弃,而因为最后的百分之一功亏一篑,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次事件使我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发生!

针对我目前的错误,我决定用如下措施加以改正,也希望领导、同事们能够监督我,你们的一份监督就是对我的一份关心和重视。

1、针对我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失职,今后我要端正态度,全身心投入工作,对于自己本职工作做精心了解,同时保持工作的细节,对于每一个环节的施工都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

2、今后我要像项目部的优秀工作的同事学习,认真学习好的工作作风,从精神层面上提升我的`工作理念,从根本上为我把今后的工作做好打基础。通过此次深刻的检讨,请领导能够信任我。我今后一定认真努力地位公司做工作,为公司的发展献上自己微薄的一份力量。

检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篇6:质量问题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

我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关于我在xxx项目施工过程中,因我个人的疏忽,工作的不到位,我没有能够细致地做完xxx工程隐蔽验收的所有进程,详细查验每个节点以至于让现场施工过程之中出现质量问题。首先关于这项错误,我要做深刻地检讨,这是我工作上的最大疏忽、是工作失职。作为一名现场负责土建工程师,身处这个岗位我就应该深深意识自己所处岗位的作用,应该对工程施工的作业做全程的质量监督,应该严格按照图纸、规范标准、合同,对每一个环节都仔细检核。因为我个人的疏忽及思想麻痹,未对作业及验收过程进行检核,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出现,我对此表示深深的痛心和自责。

在自己的深刻反省中,认识到了错误的根本所在。在悔悟的同时,也感到庆幸,为以后的工作敲响了警钟。我犯错的根本原因在于,我自身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身为一名土建工程师,不论有多少理由,都应端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全面准确地掌握施工进度及质量情况,并对存在的疑问,更应认真核实、查对。同时,更是要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

无论做什么事情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认真负责,有始有终,做足百分百,绝不能完成百分之九十九就松懈、放弃,而因为最后的百分之一功亏一篑,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次事件使我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发生!针对我目前的错误,我决定用如下措施加以改正,也希望领导、同事们能够监督我,你们的一份监督就是对我的一份关心和重视。

1、针对我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失职,今后我要端正态度,全身心投入工作,对于自己本职工作做精心了解,熟悉规范和图纸、合同要求,同时保持工作的细节,对于每一个环节的施工都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规范自己。

2、今后我要像项目部的优秀工作的同事学习,认真学习好的工作作风,从精神层面提升我的工作理念,从根本上为我把今后的工作做好打基础。通过此次深刻的检讨,请领导能够信任我。我今后一定认真努力地位公司做工作,为公司的发展献上自己微薄的一份力量。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7:质量问题通告

20xx年11月14日下午二楼包装部反映彩餐美国NEXUS订单15#橙色330两层规格的产品出现较多的大小边不合格产品,经检查确认为公元20xx年11月2日折叠车间员工田井志所生产的,不合格产品数量大约在80包左右。为落实和贯彻车间制度,现根据车间

第四节第四条制度给予罚款人民币20元整。

柔印车间

20xx年11月15日

篇8:质量问题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xxxx年2月6日因产品质量问题约谈xxxx药业有限公司,xx省、xx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了约谈。

经查,xx市一诊所发现xxxx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有类似毛发状异物,事发后涉事产品被该公司业务员销毁,但有关证据证明涉事产品确实存在上述问题,xxxx药业有限公司承认以上事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约谈中指出,xxxx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必须立即开展自查,尽快找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报告。另外,xxxx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销毁证据、掩盖事实的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性质极其恶劣。总局责成xx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该企业依法处理。xxxx药业有限公司表示,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认真查找问题,立即整改;并愿意采取召回措施,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xxxx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涉事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批号为C13042201,总计21700瓶,xx年4月22日生产,有效期至xxxx年3月底。销往xx(8000瓶)、河北(10500瓶)、黑龙江(2300瓶)、辽宁(900瓶)四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要求上述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关注产品的流通使用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监督企业召回产品;同时要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加强监测,发现不良反应事件及时报告并依法予以处置。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要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严格质量管理,严把药品质量关,切实承担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企业要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决不允许隐瞒事实,欺骗公众。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醒消费者,发现疑似质量问题药品,要立即拨打电话12331或登录12331网站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将问题药品送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xxxx年2月6日

篇9:质量问题通告

经在xxxxx沂南工地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如下明显的质量问题

1、柜内线槽布置歪斜丑陋;

2、线槽盖长短不一,端头不齐,视觉丑陋;

3、大电机一次线配线不美观(粉碎机、制粒机);

4、施工现场部分铁管与金属软管之间未加标准金属接头;

5、柜内到现场电缆排列不够整齐美观;

6、竖桥架未加盖;

此类问题的出现,说明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质量要求未加重视,尤其是部门领导和质量小组巡查人员均未尽到质量监督检查的职责,在此,特作如下处罚决定:

一、对自动化工程部、质量小组通告批评(上荣誉看板)一次;扣除部门活动经费100元;

二、对王国辉、杨春合罚款各100元;石阳、尹建华罚款各50元;

三、对在该套电柜生产期间的质量小组巡查员罚款各80元;

四、该通告在公司内张贴并在公司博客上发布;

唐山金鼎自控技术有限公司

质量小组

xxxx—7—26

篇10:会计信息质量问题

【摘 要】 会计信息是会计工作的最终产品,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资源的配置与利用效率的高低,这就要求会计信息做到真实与公允。

因此,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是每一个会计人必须面对的。

对处于成长期的市场经济环境而言,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是灾难性的,治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刻不容缓。

我国目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严重的问题,如国有资产流失、证券市场发育不良、企业筹资困难等,很大程度上都与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有关。

由于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1. 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表现

1.1经济交易失真。

这种失真指的是企业为了粉饰财务报表,利用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利息资本化、交易时间差等多种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事不等价交换等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

1.2会计核算失真。

这种失真指的是会计核算过程不能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

具体可分为原始凭证失真、会计账簿失真和会计报表失真。

1.3会计信息披露失真。

这种失真指的是隐瞒应披露的会计信息或不及时披露应及时披露的会计信息。

2. 产生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企业产权关系模糊。

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的法人主体,企业及其财务会计行为的秩序化程度必然影响着市场机制的有效性,或者说,企业及其财务会计行为的规范性直接就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性,而这些又是建立在产权尚是企业取得市场法人资格基本条件的基础上。

然而,当前以两权分离、政企分开为基本原则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大大强化了国有企业的利润动机和市场制约机制,但却未能从根本上塑造出真正意义的国有企业法人主体与完全法制约束下的政府权力行为格局,致使两权分离、政企分开始终处于分而不离、虽分未开的“隐蔽”状态,以致国有企业的市场价值判断行为与利益的体现不得不经常的被动调整。

结果,一种情况是会计行为被动顺应政府的行政权力强制与单向的大财政意图,另一种情况是采用短期化、非规范化的会计行为。

不管哪一种情况,其结果必然会出现会计信息虚假的问题,而这种虚假又与国有企业的战略目标以及国民经济长远发展规划之间产生冲突,以致随着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和增值活力的疲弱,社会经济效益推进滞缓,基础腐蚀。

究其根源,无疑在于企业产权关系界定的模糊性。

2.2会计准则、政策存在局限性。

会计政策为企业提供的选择范围越来越宽,在会计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会计信息制造者总是选择有利于自身业绩或其他会计目的的会计政策,如美国的安然公司,就是利用“特别目的实体”(SPE)符合条件可以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政策操纵利润的,本应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三个SPE被排除在合并报表范围外,结果1997—2000年有4.99亿美元的利润被高估,数亿美元的负债被低估,那么投资者接收到的会计信息是经过粉饰的虚假会计信息,其利益受损也就难以避免。

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也同样为会计造假提供了“自由”空间。

经济飞速发展,新的经济事项不断出现,原有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新的经济形势发展已不相适应,而新会计政策又不能及时制定及颁布,这就会给某些企业以可乘之机,从而利用会计准则的空白来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政策。

2.3外部监管不力,执法力度不够。

我国针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作出处罚规定的法律虽然很多,如《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注册会计师法》等,却普遍存在着执法不严、惩治不力的现象,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

究其原因,存在以下几点:一是发现机制缺乏有效性和健全性。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各种制度尚未理顺,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现象仍较普遍。

二是惩罚不力,对违法违规行为,不仅缺乏刑罚和经济制裁,而且缺少道德和名誉损失,舞弊者不以此为耻,反而甚至以此为荣,良好的道德和信用并不能带来相应的收益。

三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他们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来应对会计信息造假,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却很少,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

与普通商品造假一样,造假的会计信息造成的后果是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泛滥。

四是利益驱动,某些企业经营者存在违背会计规则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而使自己收益(报酬、升迁等)增加的动机。

3. 如何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3.1明晰企业产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产权的明确界定是会计规范和会计信息生成的基础,在产权不明晰的企业里,权力的让渡不足,使得企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市场,未能按市场的规律实施企业行为,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并未按市场的需要提供。

只有产权的明晰界定,才会使市场主体根据会计行为规范开展会计管理交易活动。

这是因为产权的明晰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契约关系。

在这两个条件之下,资源的配置相对地有效率:经营者在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同时也不降低(甚至增加)所有者的效用,按照市场而非所有者的旨意来实施经济行为。

同时,会计主体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规范组合方式,充分发挥会计规范的激励、约束、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

产权的明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按照“谁投资、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所有权主体;实现所有者主体的多元化,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改造;成立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综合性公有资产管理机构,实行政府的社会行政管理职能与所有权职能分开;实行公有资产所有权、公有资产资本经营权、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3.2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会计规范。

从本质上来说,我国的会计法律体系具有第一种思路的特点,目前,我国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建立起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律体系,并建立了《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行政性法规和《经济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的法律规范。

但是,正如很多的法律法规一样,当前会计法律法规仍旧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条条框框太多,而可操作性缺乏。

我国处在市场经济初期阶段,各种经济制度法规都有待完善,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会计制度法规的完善。

因此,在发现会计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之后,就要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适度减少条条框框,增加可操作性,这样既提高了会计法律法规的灵活度和适应性,又提高了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加强他们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

当前会计法律法规还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没有清晰的界定,导致法律规范形同虚设,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应当使相关各方的责任明确,使各方相关人员的权力和责任相对等,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对应多大的责任,这样才能真正起到约束作用,也才能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真正得到保证。

参考文献:

[1] 任瑞莲.关于会计信息失真的调查与思考[J].河南农业,2010(15).

[2] 边秀端.会计工作面临的困难探析[J].河北企业,2010(12).

会计信息化审计【2】

[摘要]近年来,会计信息化导致会计数据处理和工作效能等方面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而对审计线索、审计内容、审计技术、内部控制和审计人员产生了影响。

为此,应当要建立统一的会计信息化审计的准则,创新会计信息化下的审计方法,加强审计软件技术的开发,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适应会计信息化的审计需要。

[关键词] 会计信息化;审计;监督

会计信息化审计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审计模式进行重构,并在重构的现代审计模式上通过评价控制会计信息化系统,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审计对象,建立技术与审计高度融合的、开放的现代审计监督体系,以提高审计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3]。

信息化环境下,会计信息输出的实时化要求审计监督必须向实时审计鉴证方向发展。

不仅如此,实行会计信息化后,一些审计证据更具易逝性,使审计难度更高,风险加大。

因此必须变革审计技术和方法,实施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增强其在信息化环境下查错防弊、规范管理、遏制腐bai、打击犯罪的能力[4]。

1 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审计的目标、对象及内容

(1)会计信息化审计以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作为审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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