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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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是行使党组织监督、协调职能,进行两个文明律设的基本保证。

一、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

按照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培养造就一支充分体现“四有”要求的思想素质好、识宏观、懂法规、知实情、敢管理、当公仆的金融干部队伍,全面履行金融企业职能。

二、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l、理想前途教育;

2、思想道德教育;

3、形势、政策教育;

4、金融改革发展教育;

5、职业道德教育;

6、法律法规教育;

7、开展“双文明”创建活动;

8、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基本原则:

1、无产阶级党性原则。

2、实事求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3、思想政治工作与金融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4、马克思主义的民主原则。

5、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6、言教与身教相结合的原则。

7、典型激励原则。

8、形象影响原则。

方法:

1、灌输疏导。

2、调查研究。

3、典型示范。

4、潜移默化。

5、谈心交心。

6、竞赛评比等。

四、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制度:

1、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学习制度。采取不同方式,保证学习时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3、会议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4、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将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党组汇报一次。

5、联系人制度。要通过党员联系人制度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6、五必谈、五必访制度。

五必谈:新入社的职工必谈;调整变动工作必淡;升级提职必谈;接受新任务必谈;不安心本职工作必谈。

五必访:职工及家庭成员有病必访;重大节假日必访;生活遇到困难必访;家庭闹矛盾必访;出差或外出学习时间较长必访。

五、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

1、党支部对全社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负总责。

2、党支部(小组)对本支部(小组)思想政治工作具体负责。

3、党员联系人对被联系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

六、工作守则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工作。

2、热爱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3、坚持文明服务,正确使用文明用语,态度要谦和。

4、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办理县民存取款、贷款、结算等业务,及时进行反馈。

七、“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度

实行“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度,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处理。凡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群众不满意集体上访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事不过三”制度

对县民来我社办理业务的问题,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接到三次指令仍无动于衷或不认真办理的.,对单位有关人员及有关领导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相应的处分。

九、“一票否决”制度

对信用社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科室和领导、工作人员要给予大力表彰;对群众满意率低或目标管理考核没达标的,以及出现三次以上违示、违诺行为等而被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单位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学习制度

1、信用社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十一、考核制度

对信用社各科室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并纳入全年目标考核。

十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准时上岗,工作时间不准脱岗。

2、三声电话铃响之内必须接话,接话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3、与客户对话用语要文明,态度要谦和,语言要简炼。

4、客户电话提出意见或建议处理要认真,转办、呈办要及时准确。

5、信息反馈要及时,保证客户利益,要力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十三、保密制度

不泄露国家和金融机密,不推卸责任,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篇2: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为有效地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清楚,问题明白,有的放矢,效果显著,特制定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如下:

一、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是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党员每月至少应向党支部(或所在党小组)作一次思想汇报。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二是向党小组长或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或遇有特殊问题时,要向党组织作出书面汇报;四是出国考察或学习回国后,要进行专门汇报。

(二)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三是近期群众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

(三)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四)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二、思想分析制度

思想分析制度,是党支部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对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准确掌握其思想脉搏,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

(一)党支部应至少每季度对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对个别重点对象要注意随时掌握其思想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

(二)支委会在进行思想分析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总结回顾前段思想工作的成绩和群众思想的主流;二是根据思想动向和存在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分析其主客观原因;三是有针对性地研究下一步开展思想工作的任务、重点及方法。必要时各委员要适当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三)根据思想分析的情况及时向行政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提出工作建议。

三、谈心制度

谈心制度,是同志之间交流思想,加深理解,培植感情,增进友谊,相互促进的有效方式。

(一)谈心的方式可灵活多样,可以是支部成员或党小组长找普通党员谈心,也可以是党员找支部成员或党小组长谈心,还可以是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相互谈心。

(二)谈心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听取批评、商讨问题、帮助教育等,且谈心内容要及时做好记录。

(三)谈心应本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推心置腹、以诚相待、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做党员和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要通过谈心活动,达到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振奋精神,鼓舞干劲的目的。

篇3: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颁发的有关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纲要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

第二条制定学年、学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整体计划之中,建立健全德育管理体系,落实责任。

第三条树立教师人人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坚持寓德育于学校各项活动之中。

第四条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的研究,定期分析学生品德状况,结合学生实际进行教育,努力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

第五条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适合学生特点的教育活动,在活动中培养树立良好的品德修养。

第六条落实《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规范》要求,严明校纪,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七条加强班主任管理,定期召开班会和暂时后进生管理会。

第八条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

第九条搞好警校共建活动,增强法制意识。

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支部委员和校级干部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干部的自身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和工作能力,制定学校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二条学习时间。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2次。每次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等有关事宜由党支部和校长室按计划通知。

第三条学习内容。由党支部、校长室根据上级党委的学习意见安排,或以当前重大政治形势报告与内容,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

第四条学习形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中心发言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自学以业余时间为主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小时:每次集中学习,先确定1—2名支委作中心发言,主要对所学内容、认识、意义和学习方法体会进行书面交流,力求有一定的政治高度和理论高度,多联系实际。中心发言后,其他同志予以讨论。

第五条学习请假、准假制度。每次集中学习,除因特殊情况下,一律不得请假,每逢学习事先安排好工作,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自始至终参加学习。

第六条汇报交流制度。一学期学习结束,就本学期学习内容写心得体会1—2篇,交支部存档。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抓好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全体教职工的头脑,提高思想水平和道德素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无论承担什么职务都要自觉参加经常性的政治理论与时事政策的学习。

第三条全体教职工执行每周一小时的学习时间,每周星期二下午集中学习,特殊情况可作调整,但必须保证时间。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习,如辅导报告会等另行安排时间。

第四条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和原著。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学校改革发展和当前中心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等。

学习上级布置的有关政治思想专题教育资料。

篇4:国税局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培养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文明稽查、能打硬仗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国税局基层建设纲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是稽查工作的可靠保证,是调动稽查人员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和依法行政的根本性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稽查局和各科(室)领导的重要职责和任务。

第三条本局思想政治工作要以**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把握导向;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面向群众、服务税收。

第二章任务、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教育和引导全体税务干部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提高政治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岗位为税收事业做贡献。

第五条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本局全体干部、职工、临时工。

第六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系统性的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条系统性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主要指基础性政治理论、形势任务、职业道德和法规纪律教育四个方面,具体包括:

一、*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四、形势和政策教育;五、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七、社会公共道德教育;八、税务职业道德教育;九、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的税务规章制度教育;十、民主与法制教育等。

第八条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中的思想工作;二、稽查管理过程中的思想工作;三、生活和实际工作中的思想工作;六、学先进、树典型和促使后进转化工作中的思想工作;七、其它工作中的思想工作。

第三章方针、原则、方法

第九条思想政治工作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疏导为辅的方针。

第十条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围绕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坚持理论灌输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做到尊重人、关心人和理解人。

第十一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法:一、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二、耐心说服与严格组织相结合;三、关心体贴、以情感人;四、对症下药,因人施教;五、树立榜样,典型示范;六、寓教于文,寓教于乐;七、民主协商,互相交流;八、抓住苗头,预防为主;九、耐心细致,循序渐进;十、发动群众,互相帮助;十一、启发引导与表扬批评相结合;十二、单位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十三、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十四、身教与言教相结合等。

第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方式:一、理论灌输;二、学习讨论、报告演讲;四、谈心走访;五、现身说法;六、表扬批评;七、正反对比;八、思想交流;九、参观访问;十、其他形式。

第四章基本制度

第十三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

一、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按照科(室)领导职责范围,明确业务管理职责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责,使“一岗两责”落到实处,促进业务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发展。

二、政治学习制度。坚持每周星期五学习日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做到理论学习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季有考核,年有总结。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总结经验、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思想问题。

四、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制度。本局和科(室)每季度要召开一次思想工作专门会议,分析人员思想状况,布置任务,交流经验,总结工作;熟悉掌握本科(室)人员的家庭情况和思想变化,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和思想教育工作。

五、检查考核制度。本局结合岗位目标细则,每季对各科(室)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六、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请示报告制度。各科(室)要将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本局党支部汇报,使支部能够及时掌握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科)室于每年11月底向人教科作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各科(室)应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阵地。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十五条本局成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长,副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

第十六条本局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政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

三、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指导协调职能科(室)和群众团体,根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七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思想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其职责是:

一、组织研究和决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深入各科(室)调查、了解情况,不断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三、统筹党政群等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八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一、对各科(室)思想政治工作提出要求,审定计划,指导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二、按照党支部分工,注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支部的决议和措施;

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好各科(室)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党、政、群组织开展工作;

四、协助组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十九条科(室)负责人对其所在科(室)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决议,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制度;

二、组织进行系统化政治理论教育;

三、做好科(室)人员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四、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

五、总结经验,及时向本局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本局共青团、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其职责是:

一、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关心群众生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

三、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估。主要以检验思想政治工作的成绩,全面考察科(室)负责人的素质为主,评估的具体方法和依据是:

一、重点抽查与全面考核相结合;

二、领导小组考核与群众评估相结合: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四、考核工作过程与考核结果相结合;

五、评估的依据为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的平均得分。

篇5:审计局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审计局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审计局党风和机关作风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局党风和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文化修养,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局党组、行政领导要把加强党风和机关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干部要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全体党员和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全局形成良好的风气和环境.

四、要牢固树立“廉洁从审塑形象、勤政为民促发展”思想,加强“两不怕(不怕辛苦,不怕委屈)多奉献”教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审计“十不准”纪律,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五、局党组成员在端正党风和机关作风方面,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好表率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健全民主制度.党组成员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不讲面子.

六、全体党员必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党纪党规,发扬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七、局党组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找问题、找差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局长(党组书记)与副局长(班子成员)、副局长(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科室成员要实行分层负责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级抓一级.领导层次要贯彻落实各自的职责、监督各自所管辖范围的责任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年年无差错,无违法违纪犯罪行为.实行谁出问题谁负责制度,责任对象在签订责任签约书期间违法、违纪的,取消评比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资格;责任对象受到党政纪处分、影响全局同志考核奖金的,要扣发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奖,扣除当年各项补贴,对直接责任领导扣除500奖金.

九、全体干部要发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和实际,多搞调查研究,实实在在干事业,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排忧解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审计局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十项规定

为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进一步规范、监督审计权力的行使和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十项审计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九、不准发生损害审计机关形象的行为.

十、不准隐瞒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

以上规定要连同审计(调查)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接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监督.

以上规定要向社会公布,并公布对违反规定予以举报的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做如下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视违规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侵占了被审计单位经济利益的,如数退还,有关责任人分管领导登门赔礼道歉.

审计局局风

团结 正气 务实 创新

审计局审计人员守则

一、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二、依法审计,客观公正;

三、廉洁奉公,勤俭节约;

四、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六、作风正派,举止文明;

七、团结协作,谦虚谨慎;

八、遵纪守法,严守机密.

审计局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一、为了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肃审计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特制定本准则.

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审计人员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职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责任.

三、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工作,并遵守国家审计准则.

四、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谨慎、职业胜任、保守秘密、廉洁奉公、恪尽职守.

五、审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六、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回避.

七、审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忠诚老实,不得隐瞒或者曲解事实.

八、审计人员在执行职务特别是作出审计评价、提出处理处罚意见时,应当做到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九、审计人员应当合理运用审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得对没有证据支持的、未经核清事实的、法律依据不当的和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发表审计意见.

十、审计人员应当具有符合规定的学历,通过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具备与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并保持和提高职业胜任能力.不得从事不能胜任的业务.

十一、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审计机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参加审计机关举办或者认可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活动,学习会计、审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新知识,掌握与从事工作相适应的计算机、外语等技能.

十二、审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应当达到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

十三、审计人员对其执行职务时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在执行职务中取得的资料和审计工作记录,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十四、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

十五、审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审计的权威,不得有损害审计机关形象的行为. 审计人员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

十六、审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篇6: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最主要的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必须把思想政治工摆在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认真把工作做好。

1、要经常分析和解决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党组织要经常调查、分析、研究群众的思想情况、情绪、要求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经验、问题、发展趋向等,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更新观念,搞好继承、改革和创新问题;党组织应当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指导工作的开展。

2、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计划,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工作目标、措施和办法,制定出合理的工作方案,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共同进行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此外,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行督促检查是领导思想政治工作重要的一环。既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使得工作落到实处,又可以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带动全面,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向前发展。

3、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建立党支部委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深入到群众中去做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4)党支部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注意有计划地轮训政工干部,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

4、发动党员

发动党员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其中包括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教育广大群众。

5、发动工会等群众组织

发动工会等群众组织都来做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起思想政治工作的综合体系。

篇7: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使思想政治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的落实,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建立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政工联席会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计划、重要活动,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省公司党组和上级党组织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定期组织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定期向公司党组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学习情况。

(三)建立政工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工例会,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反馈、分析各个时期各个层次员工思想动态,部署阶段性工作。

(四)建立思想工作年度会议制度。总结经验,部署工作,表彰先进。

(五)建立干部员工政治学习制度。根据企业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定期组织干部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月学习一次。

(六)建立党政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企业党组织对思想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行政领导同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体系。

(七)建立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制定企业不同时期三个文明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原则上做到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八)建立员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各级党组织必须经常深入生产工作一线调查研究,定期分析员工思想动态。党支部每月结合支委会进行分析一次,并将分析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党委每季进行一次思想动态分析,如企业遇有重大改革或发生重大事情时,党委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置。

(九)建立机关党员干部基层蹲点、劳动制度。各级领导班子要建立工作联系指导点,并经常深入联系点跟班劳动,检查、指导工作。机关党员干部每年应下基层或生产施工现场,参加一次义务劳动或跟班作业,增进与基层、与一线员工的联系,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

(十)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运行体制。以培养“四有”新人,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为目标,逐步形成和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明确分工,齐抓共管,以专职政工干部为骨干,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群众广泛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运行体制。

第二十一条  合理设置思想政治工作职能机构。政工机构的设置要本着“精干、高效、协调”、有利于思想政治工作和有利促进生产经营的原则确定。企业改制或成立新的经济组织的同时,必须按企业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立政工机构,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加强而不被削弱。

第二十二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建立一支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专职政工队伍。

(一)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键在于配备好企业领导班子。配备党组织负责人要贯彻“四化”方针,选拔党性强、懂生产经营、有组织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同志担任书记职务。要有计划地把后备干部安排在党组织重要岗位上工作一段时间,实行党政岗位轮换制度。

(二)专职政工人员的配备,原则上不低于员工总数的1%。人数较少的单位可适当放宽比例。

(三)专职政工人员在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应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要把大力培养政工后备人才列入党政领导议事日程,有计划选择一批文化层次高、政治素质好、经过基层锻炼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政工队伍。政工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换岗交流,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第二十三条  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投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质保证必须到位。各级行政领导要把政治工作的日常经费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并尽量做到每年增加投入。党务政工经费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5%控制使用(其中公司0.1%,基层单位1.4%),青工经费按35岁下团员、青年每人每年50元掌握,分别由各单位党委部门、团委掌握,专款专用。条件允许的单位可设立精神文明专项奖金。

第二十四条  加强企业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企业的一切思想阵地都应该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的阵地。各单位应根据经济发展和实际需要,不断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加强新闻舆论阵地建设和文艺、图书、文化体育等设施建设,以拓宽思想政治工作渠道,扩大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

第二十五条  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主持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行政领导行使职权,动员员工完成改革和生产经营等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掌握思想动态,对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支持员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政工队伍建设。

第五章  思想政治工作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  公司结合《某公司基层党委工作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各基层单位也应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

第二十七条  各基层单位要结合企业表彰,对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和实绩作为考核任用、奖惩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为贯彻执行本制度,各基层单位可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8: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公司系统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第三条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作为主要任务,引导企业广大党员、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造就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第四条  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一强三优”发展目标和电力生产经营中心,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电力改革的全过程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确保公司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第五条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之中,实现对人、对事、对物管理的一体化。

第六条  员工是企业的主人,是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动力,企业的改革、发展、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切实尊重和维护员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真正发动和依靠员工群众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企业与员工形成一个目标共创、命运相连的.利益共同体,齐心协力办好企业。

第二章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  突出抓好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理论的学习、研究与宣传,自觉担负起推动学习、引导学习、服务学习的重任。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做学习和实践理论的模范。要深入分析当前思想政治领域的状况,及时找出带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把广大干部员工的思想统一到“一强三优”发展目标上来,统一到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上来。

第八条  着力抓好学习贯彻党章。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党章,围绕立党、治党、管党,把握党章是党的正确方向的根本准则,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第九条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要紧密联系广大干部员工的思想实际,围绕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大力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大力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做贡献。

第十条  切实抓好思想道德建设。要制定和完善具体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并与岗位责任、奖惩制度等挂钩,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联系起来,努力使思想道德的要求具体化、规范化。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活动,发挥道德建设载体的作用,大力营造良好的企业道德风尚。特别要抓好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增强“热爱电业、忠于职守、为人民服务、对社会负责”的职业责任感。重点要加强青年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

第十一条  大力进行形势、政策、民主和纪律、法制教育。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及时进行国际国内形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员工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要配合企业重大改革决策和措施及规章制度的出台,向员工介绍企业面临的形势、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及其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增强改革的承受能力。要加强民主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学法、懂法、守法和遵纪,增强纪律、法制观念,坚持依纪依法办事,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坚持同各种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要疏通和拓宽民主渠道,发动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行“厂务分开”,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第十二条  普及科学文化知识。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学习现代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职业技术知识以及其他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要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比武竞赛活动,鼓励和引导员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第十三条  搞好企业文化建设。各单位要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把企业廉政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拓宽思想政治工作的渠道,大力弘扬企业精神。要加强企业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要深化企业内质外形建设,塑造“国家电网”统一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章  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十四条  坚持以电力生产经营为中心,为企业改革发展服务。要把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难点,员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本领,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思想动力。

第十五条  坚持群众路线,贴近基层、贴近员工。要抓住员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将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和具体员工身上,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与员工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把思想政治工作寓于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之中。

第十六条  坚持重在建设,以立为本。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系统工程来抓,认真搞好思想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使思想政治工作有目标、有规划、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使之真正落到实处。

第十七条  坚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勤政,公道正派,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以人格的力量教育人、影响人、带动人。

第十八条  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以诚待人,平等待人,尊重人的人格和权利;要承认人们的不同性格、爱好和兴趣,建立生活上相互关心、工作上相互支持、学习上相互勉励、思想上相互沟通、感情上相互交融、交往中相互尊重的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

第十九条  坚持继承、借鉴和创新。继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借鉴国内外关于人的管理的成功经验,运用心理学、行为科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一系列社会科学理论,不断探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以改进求加强,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

篇9:企业行政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企业行政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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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干部“一岗两责”制度,

“一岗两责”就是每个行政干部的岗位都同时承担着岗位管理工作职责和岗位思想政治工作职责,抓住这两项职责,把管人、管事、管思想三者统一起来,要求努力做到’四个同时“:一是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同时布置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在分析生产经营形势时同时分析职工思想状况;三是在贯彻行政工作时,同时做好生产、工作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四是检查、考核、总结经济工作时,同时检查考核总结思想政治工作。

2、经理与职工的对话制度

经理定期与职工或职工代表对话,对职工进行企业现状、方向和前景的教育,面对面回答职工的提问和质询,是向职工进行直接的,生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途径,这样可以沟通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思想感情,可以用企业的'任务来凝聚职工,用企业的困难来鞭策职工,用企业的前景来激励职工,

3、中层行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汇报制度

规定行政干部例会上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让中层行政干部汇报本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反映职工典型的思想问题。

4、行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制度

对行政部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单独考核,纳入日常的岗位责任制之中,一起进行考核,以促使行政干部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

5、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规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定期到所辖车间部门与职工谈心,深入了解情况,帮助职工及时解决生产工作问题和职工的思想实际问题。

6、廉政自律制度

促使行政干部牢固确立人民公朴的思想,树立企业干部的良好形象和工作威信。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定期对行政等系统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是职工民主管理的一个途径,也是对行政干部直接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形式。

篇10:团委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团委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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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团内思想教育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最基本的形式,也是团员的基本权利义务,组织生活以团小组或团支部为单位进行,通常每月安排1-2次,有时可以团日活动形式进行。

2、团课制度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及青年积极分子定期进行比较系统的思想教育的重要形式,由公司团委、团支部组织定期召开。

3、会议制度

公司团委、团支部应定期分别召开团委会、支委会、团员大会、组织生活会。

㈡、团内思想管理制度

1、佩戴团徽,要教育团员把佩戴团徽提高到增强团的观念,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高度来认识,努力使自己的言行无愧于胸前佩戴的团徽。团委、团支部应对团员佩戴团徽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民主生活制度

民主生活是发扬团内民主,健全团内正常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应定期召开,内容通常包括:个人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团内某个问题进行专题讨论等,

3、思想小结汇报制度

团员应定期书面小结自己的.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工作情况和生活的情况,主要进步与不足之处,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小结应突出个性特点,切忌面面具到。思想小结在时间上可与一年一次的团员证注册工作相衔接,在团内生活会上进行汇报,并作为团员评议团籍注册的重要考核依据。

4、团员青年思想情况分析制度

公司团委、分公司团支部应当运用开座谈会、发征询表、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调查研究,对本单位团员青年的主要思想认识问题及其他带倾向性的情况进行一次总体或专题分析,并提出对策及建议,也可以对团员青年从政治思想、工作态度、技术水平、生产成绩、团结协作、劳动纪律、道德素质、生活作风等方面逐个进行分类分析,明确工作的重点对象,以增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篇11:工会联合会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工会联合会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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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干部学习制度

公司工会、分工会干部应定期集中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的能力,

2、职工班组学习制度

班组政治学习是职工日常思想教育的一个重要阵地。工会要接受党组织及其宣传部门的指导,在健全班组学习的组织领导,制定学习制度,提供学习材料,落实学习时间、场地和经费,以及进行学习考核等方面做好工作。

3、劳动竞赛制度

劳动竞赛不仅能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还能促使职工增强主义翁责任感,促使职工之间建立起团结合作的良好关系,把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渗透到生产过程中去的有效形式。

4、合理化建议活动制度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是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和吸引职工群众关心企业兴衰的好形式,要对合理化建议的征集、审查、实施、推广以及计算效益,给予奖励等内容在制度或方案中作出规定。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及管理制度

先进人物和集体所表现出的崇高的思想境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忘我劳动的奉献精神,是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活生生的教材。要将一些常规性的综合评比和单项评比逐步规范化。

5、读书活动制度

读书活动是职工自我教育的一种好的'途径,要通过建立读书指导小组,推荐优秀图书、帮助制定读书计划,组织读书辅导,开展评读书征文及演讲、知识竞赛等工作,切实加强对读书活动的领导和管理,

6、文体活动制度

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可以增进职工之间的团结,培养集体主义精神,文体活动形式要多样化,可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职工的需要。

7、家访制度

家庭访问是开展深入细致的个别教育的有效形式,一般有“五个必访”,职工有伤病时必访、职工婚姻生育后必访、职工家庭严重不和和需要调解时必访、职工家庭有丧事或发生意外事件时必访、职工家庭有突出困难时必访。

8、后进职工帮教制度

对于有这样那样缺点,错误的后进职工要落实专人联系帮教,经常个别谈心,必要时还要保持与其家庭的联系,从思想、工作、生活上予以关心,并为他们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舆论环境,促使他们尽快转化。

9、职工思想分析制度

公司工会分工会定期对职工的思想动态进行全面分析找出主要问题,拟定相应的对策,同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

篇12: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规范思想政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各党支部负责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爱国注意等形式教育;定期安排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教育干部树立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律己。

二、公司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员工中了解和掌握公司员工思想状况,各党支部、党委班子要定期召开员工思想分析会。

三、通过电化教育、上党课、专家辅导、召开座谈会、组织生活会、个别谈心、家访送温暖等形式达到思想教育目的。

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责任。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抓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委副书记负责抓好各部门正副职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负责人负责抓好本人部门(车间)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负责抓好支部所在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篇13: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模板

员工工作制度1.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管理。2.职责:各部门主任负责管理部门员工工作行为;办公室负责监督和考核。3.管理规定:3.1员工必须关心公司,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并积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3.2员工应坚守岗位,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3.3员工在工作和对外接待中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衣着要整洁大方。3.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3.5员工午休期间不得喝酒,公司有特别安排除外。3.6员工必须切实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调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7员工不得擅离职守,个人调离、调换时需先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3.8员工要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工作,坚决杜绝欺骗或阳奉阴违等不道德行为。3.9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诚实、敬业。3.10员工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3.11员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禁止挪用公-款,谋取个人私益;禁止在对外业务联系中接受业务单位的馈赠与宴请。3.12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机密。3.13员工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赠予、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3.14员工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和分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分管部门应为其严格保密。4.罚则4.1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罚款50-1000元,同时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严重的予以辞退。4.2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受到罚款处罚或造成公司损失应承担责任的,财务部自接到处罚决定后,从当事人工资中扣罚。5.奖励5.1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公司根据贡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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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5月1日起实施

篇14: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工作制度,完善企业管理,保护公司和职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相关计算机行业和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活动。

2、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技术、业务机密信息。

3、凡公司员工,需努力树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同事间彼此树立精诚团结的精神,塑造企业积极进取、讲求效率的工作氛围。

4、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放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信息采编及编辑人员将在双休日及节假日轮流替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9:00-12:30、下午14:00-17:30(每日7小时)。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通知主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

5、非白班的`公司员工,无特别任务外出的,上下班时间以白班时间为原则安排,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40-44小时之内,

6、出差人员除正常开支外,每人每日补助费为100元。

7、公司鼓励购买和开发密切相关的技术参考资料,可在审批并登记后全额报销。

8、日常因公事的交通费用可全额报销。

9、为了避免上班时间受到聊天的干扰,而又要保持内部通信的顺畅。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连接到内部oicq服务器,除特批人员,一律不准连接外部OICQ服务器。

10、公司员工不允许在外兼职。

11、周一到周五,除和项目有关的需要外,不允许在办公室玩游戏。

12、除因工作需要外,避免在公司内会客,任何公司以外人员绝对禁止使用公司电脑。

13、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允许在开放式办公区吸烟。

14、下班后员工一律要把个人PC机关闭,严禁不工作的个人PC机通宵开机。

15、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乱开其他人的个人PC机。

16、员工要遵守公司的文件审批、报销审批、付款审批、办公品领用等其他日常工作制度。

17、凡发现违反以上工作制度者,首次批评,二次警告,三次酌情罚款,屡次违反不改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篇15: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

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30,下午17:40-18:20、

值班调换:由秘书处统一安排,如个别人员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换值班日期,要提前两天向秘书处负责人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由秘书处协调调班,并在值班记录册上注明。

1、值班要求:

(1)值班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准时到岗,并做好个人值班登记,主席团不定时到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值班人员负责接纳来访﹑来电,并作好相应记录,接待来访人员时需热情﹑耐心,认真回答来访者提出的各类问题,需相关职能部门接待时应帮助联系相关人员。上级领导或兄弟院校负责人来访时应及时通知主席团接待。办公室工作制度。接待来电时应热情﹑礼貌,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包括通话人﹑通话时间通﹑话大致内容﹑记录人等)并及时转告主席团或相关职能部门。

(3)值班人员应在上记明值班日期﹑星期﹑值班人员及值班内容,内容中应记明当日活动﹑活动部门﹑活动时间及大致内容。应在上记明当日物品借出归还情况。重要电话应记明来电单位或来电人员及大致内容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传达,重要信件应妥善保管直至转交给相关人员;其他事件均由值班人员灵活处理,并详细记录。如有记录不明或延误﹑失误,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4)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文明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打闹﹑吸烟,必须保持我校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5)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翻看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办公文件及材料,如有工需要须先征得对方负责人同意方可翻阅。办公室工作制度。

(6)值班时应积极传达上级指示,协助各部门当天的工作。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团委老师或主席团。在值班结束前应检查公务有无损坏或遗失﹑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切断。最后由值班人员完成值班记录并签字。

二﹑办公室使用制度

1、卫生管理条例:

(1)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办公室的清理工作,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无异味。

(2)办公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仍垃圾,在办公室内食用熟食后须自行把垃圾及残物带离办公室。

(3)办公室由值班人员每天在值班时间内打扫。

2、电话使用条例:

(1)话机为学生会财产,由秘书处负责管理。

(2)话机仅限于学生会日常工作使用,严格禁止打私人电话,否则将对当事人做严肃处理。

(3)不得随意把玩话机,使用电话时需小心﹑仔细。不得大力按键﹑挂机,不得摔打话机,如有人为损坏,损坏人照原价赔偿并给予严肃处理。

3、电脑使用须知:

(1)办公室电脑使用需经过主席团秘书处批准,未经许可和非学生会成员不得擅自使用。

(2)除信息技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安装电脑及电脑的相关设备和配件,如发现文件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3)使用电脑时勿任意下载安装、修改、删除软件和数据文件,以免影响系统运行速度、中毒或数据遗失、系统崩溃、硬件损坏等后果。

(4)请勿将数据文件资料存档于电脑系统c盘中,以免系统还原时数据遗失。使用者可在电脑固定盘符(如:d盘)下建立属于自己的文件夹,便于存取资料,重要资料应建立相应备份以免电脑发生故障资料遗失。

(5)电脑只限于服务学生会相关事项,严禁在任何时间利用公共电脑炒股、网购、上访色情暴力网页,上传或下载涉及国家安全资料,发表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论,散布谣言等。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均由相关个人承担。

(6)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不要将食物摆在电脑旁边,保持屏幕键盘及机身的清洁,负责人需做定期机身和系统的安全卫生检查。

4、其它纪律要求:

(1)进入办公室须保持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运动短裤。

(2)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打闹;非学生干部不得随意进出学生会办公室。

(3)注意节约用电,人走不忘关灯﹑关窗﹑锁门。

(4)各办公室钥匙由私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制﹑借他人使用。

篇16: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每个科室要合理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空岗。

三、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五、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六、搞好科室与科室、同志与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七、积极参加机关和办公室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八、接人待物要讲文明礼貌。对机关、其它部门、基层和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

九、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它部门。

十、各科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争做文明机关工作人员。

十一、上述工作制度,每个科室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表扬先进,促进工作。

篇17:办公室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办公室工作职责,促进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推进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局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工作规则,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团结干事,谦虚谨慎,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三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组织、运转、协调。

第四条负责机关日常各类文件的收签、处理、运转、保管、归档,负责保密、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各直属单位的公文处理、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局印章的管理,机关打字、复印工作。

第五条负责审核修改各处室以体育局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负责承办全区体育工作会议、局办公会等局重要会议。办理人大、政协提案。

第七条协助局领导督察、检查本系统对上级决定及本机关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对盟市综合目标检查的协调、安排、督察。

第八条负责体育宣传工作,协调与各新闻媒体单位的工作联系,组织指导区内外重大体育比赛、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体育文字、影像、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九条负责全区体育出访、邀请来访等各类体育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

第十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的向各级各部门和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向总局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上报各类政务信息,完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达的信息考核目标任务。负责政务信息报送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编辑和印发。

第十一条负责局系统综合治理、信访、接待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全区体育事业有关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印,研究、制定体育文化工作计划及组织开展体育文化活动等有关内容。

第十三条负责局系统网站的管理、建设、维护和有关电子信息发布等有关内容。

第十四条负责局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盟市向局反映的重要情况。

第十五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六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全区体育工作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区旗、县、区以上全体工作会议。会议标准和规模以及食宿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负责局办公会通知和组织局办公会,会议内容:

(一)讨论向自治区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

(二)讨论提出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精神和决定的具体意见。

(三)讨论落实自治区领导部署的有关工作。

(四)研究协调需要统筹的有关问题。

(五)研究决定所属部门、单位向局请示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章公文运转制度

第十八条机要秘书负责局公文收发工作。对收到的公文要进入公文管理系统登记编号,加盖公章,按业务分工送相关领导、办公室领导和对口承办的处室。

第十九条公文办理实行各处室负责和检查把关制度。各处室的公文起草后需经办公室领导审核,由分管局领导审阅签字后,方能复印、盖章、发送。

第二十条各处室正式印发的公文,由机要秘书负责将办文过程中的“文件审批单”、“拟文稿纸”、“文件审批单附页专用笺”以及完整、清楚的底稿和公文原件,收集齐全后统一立卷归档,并按的要求,每年年底以前将上年度的公文立卷归档完毕,确保公文的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公文必须按规定定密,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由档案室专人保管,严格传阅手续;涉密文件应按照保密规定登记清退统一销毁。

第五章文印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文印室负责办公室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装订等工作。文印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无关人员往来,设备摆放要合理整齐,保持清洁、干净。文印人员接到经审核签批的文稿后,分轻重缓急,按先后顺序安排打印。凡打印、复印的文件、材料,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打印完的文稿要及时送有关处室校核,不得无故拖延。

第二十三条未经准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文印设备,不得随意将文件、材料拷贝给他人,杜绝来历不明的软件在文印室使用。文印人员对需长期保存的各种文件、材料,要进行加密处理和严格分类,并制作成光盘于每年底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二十四条文印室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大型会议的召开,应提前做好耗材预算、设备检修等准备工作。购入耗材要严格检查、核对、登记,谨防差错。

第二十五条文印人员要爱护文印室的各种设备,掌握机器的基本性能,能熟练操作,掌握简单故障的排除方法和一些维修知识,发现机件磨损,要及时报修、更换,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第二十六条文印员要坚守岗位,严守保密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尚未公开的打印材料,一律不得外传。对工作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诚恳,特事特办,随叫随到,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六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印章保管:

(一)局及主要领导的印章,由档案室按照“专人管理,审批签发,依章使用,登记交接”的原则指定专人管理使用。

(二)上班时公章须置于锁具牢固的柜内,随用随锁。日常情况下,印章由专人使用和保管。特殊情况下由主要领导指定负责人临时代管。

(三)用印在办公室进行,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带印章外出使用。

(四)保障印章安全,发现印章被盗、被窃用、被仿制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保护现场,报告公安部门侦查。如因印章管理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印章被窃,应按照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印章使用:

(一)印章使用时,印章管理人员必须检查是否符合用印规定,经确认后方可盖印。

(二)凡以组织名义对外联系公务,需使用局党组印章,须由档案室视情况分别报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审批时,由办公室请示领导,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使用办公室印章,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用印。

(三)正常的公文加盖印章按规定程序办理,外部门、外单位文件、材料需要加盖局或办公室印章的,应填写用印审批单,报经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

(四)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因私需用办公室印章,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章。

(五)加盖印章的公文份数要与拟文稿纸所写的份数相同,多余份数不予盖章。

(六)用印规范,取印用印应准确无误,切忌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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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 化验室工作制度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贴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3、1

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2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持续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贴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务必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3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贴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贴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构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篇19: 化验室工作制度

化验室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

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

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

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篇20: 化验室工作制度

粮食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职责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取适宜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贴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务必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状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