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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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耳里看花”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招聘公告模板(共9篇),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公司招聘公告

岗位职责:

1.公司每天在全国多家卫视播放产品广告,提供丰富客户资源;

2、负责接听客户电话,为客户讲解、引导客户进行购买;

3、协助配合销售团队,创造销售业绩;

4、本职位一经录用,会提供完整系统的培训(包括电话营销流程、销售技巧、专业知识等)

岗位要求:

1、20-40岁,性别不限;

2、性格开朗,责任感强,有一定抗压能力,普通话标准;

3、热爱销售工作,有美容、保健、电视购物、保险、直销、淘宝、微商经验等销售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薪酬福利:

1、薪酬制度:无责任底薪+全勤奖+业绩提成+年终奖+丰厚业绩奖金

(工资总额5000~15000元,根据员工个人业绩进行提点);

2、无需外出,室内舒适的办公环境(专业电销中心),

3、月度、季度、年度各项竞赛激励,包括竞赛奖金、奖品;

4、丰富多彩的员工活动:员工聚餐、节日晚会、不定期的省内外旅游活动等等;

5、提供多种带薪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专业培训)和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6、员工在本公司工作享受工龄奖金相应增加+带薪年假+年底奖金

7、平台晋升空间大------专员职级的晋升管理路线:

客服专员-> 组长->主管->经理

工作时间:早上9;00-11:30中午13:00-17:30晚上18:30-20:30

篇2:公司招聘公告

工作职责:

*在指定活动地点寻找目标客户群,并积极介绍“华尔街英语”的市场推广活动

*和目标客户进行有效沟通,直接带领客人到就近的培训中心参加咨询活动

*按公司要求完成带领到访者的推广任务,

*与培训中心积极配合,了解培训中心的需求,提高培训中心从该市场渠道的产出

*每周进行工作总结并回顾,对于问题部分提出改进意见

*支持市场部门与培训中心的其它宣传活动,完成市场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

人员要求: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18岁-35岁

*男女不限

*性格外向,亲和力强,具备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

*具备积极的态度,能够在压力下进行自我调节,独立完成工作

篇3:公司招聘公告

公司介绍:

1.实力雄厚----与多家大型电信公司是战略伙伴合作关系。

2.专业品牌----唯一实现全方面多渠道营销的电子产品等品牌.

3.客户资源----公司提供充足优质客户资源,无需外出,无需开发客户.

4.带薪培训----全方面系统培训,专业培训讲师,为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5.高薪收入----目前平均工资5500以上,销售精英月薪已突破1W,提成点高达20%.

6.快速晋升----每个季度内部竞聘一次,公开透明,能者居上.

工作内容:

1、公司大量提供优质客户资源,通过电话与有意向客户进行有效沟通, 寻找销售机会并完成销售业绩;

2、负责大量客户的订购下单,日常维护客户群体关系。

任职资格:

1、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语音富有感染力。

2、对销售工作有较高的热情。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4、有团队意识,拥有积极乐观的心态

5、应届毕业生可参与实习

晋升空间:职位会从一下销售人员—销售组长—主管---区域经理,逐步提拨优秀人员。

人才不是招来的,而是培养出来的,只要你加入我们的团队,我们将给你平台展现你自我的人生价值。

公司福利:

1、薪酬:-3000无责底薪+高额提成+业绩排名奖+妥投奖+周期考核奖+保险(平均5500以上)

2、时间:上班时间09:00-18:00 午休1.5小时(12:30-14:00) 无需额外加班

2、假期:月休4天+每月公司团体活动日+带薪年假+国家法定节假日

3、培训:正规的岗前带薪培训3天,让你更快的融入团队

4、活动:不定期组织大型集体活动(爬山、唱K、烧烤、旅游等);优秀员工可享受豪华带薪旅游(全公费,每年两次)

5、环境:公司地址交通便利,办公环境舒适。设备齐全,无需外出办公。

篇4:关于招聘的公告

稷山县林业局关于招聘森林防火专业队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防火专业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7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考试、体能测试、考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林业工作,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能服从命令听指挥。

(二)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及传染类疾病)。

(四)年龄:18—30周岁(复员退伍军人和大学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学历:原则上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待遇:

(一)防火期(每年10月15日—次年5月15日)基本工资1300元,统一管理、食宿全包;非防火期(5月15日—10月15日)需经双方协商。

(二)所招聘的防火专业队伍,在录用期内,县局为每一名队员购买一份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报名时间:11月20日—12月1日

报名地点:稷山县林业局

联系人及电话:原 旭 (13653443039)

篇5:关于招聘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有效解决我县公安局林南仓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县内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 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此次面向县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招聘对象除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玉田县籍户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在岗公安系统工作的辅警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3、模范遵 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廉洁自律,为人正派,品行端正;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5、男性,身体健康,身高在1.65 米及以上;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3)曾经被开除 公职人员;(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一)发布招聘公告月8日通过玉田电视台、玉田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年11月9日—11月11日。

2、报名地点:玉田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南院一楼)。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报到证(退伍证),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和小二寸免 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在岗公安系统工作的辅警要求提供单位的工作证明(模板附后),并自行下载填写《玉田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

4、根据冀价行 费〔〕50号文件规定,每名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资料统一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2016年11月16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 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答题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每人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对应试者的仪表举止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人际交往合作意识和与报考职位 匹配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3、体能测试。满分100分。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和俯卧撑。两项测试各占50%。

4、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 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20%),按照招聘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并列的,面 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应试者的学历、年龄等因素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公示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体检人员开展体检、考察工作。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向社会公示3 天,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招聘对象,并履行相关聘用手续。三、聘用人员待遇聘用人员为临时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 合格者,与聘方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并由聘方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有关要求在公开招聘中,要严格程序, 严格标准,严肃纪律。对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篇6:关于招聘的公告

关于白银公安分局招聘18名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充实基层交通警察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区交通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现面向全区为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公开招聘18名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因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本次招聘仅限男性交通协管员18名:其中复退军人8名,大中专毕业生10名(可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对两类人员招录指标做划转调整)。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质良好,本人志愿且适合交通协管员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具有白银区户籍。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复退军人学历不限,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6,无红绿色盲,身高1.70米以上。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身体状况不能适应交通管理工作的;

(4)公安交管部门认为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在白银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时间:11月21日--24日(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 12:00,下午 14:30-18:00);地点:白银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二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8张。依据招聘条件和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定(年龄、身份、有无不良记录为必查内容),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1:2。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和交通法规知识,分值为百分制。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根据招聘计划,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顺序及考场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布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均在考试场地门口及区人社局门口张贴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其中复退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单独进行,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最后根据综合成绩分复退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两类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环节。

(五)政审、体检及聘用

政审主要考察本人及其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情况,政审按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和程序进行。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或政审均合格的人员按人社部门管理办理聘用手续。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聘用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白银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委办发〔〕127号)文件规定,临聘人员工资标准为1515元/月(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

咨询电话:

白银公安分局政工科: 0943—5938309

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0943—8234951

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43—8222366

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7日

篇7:公务员招聘公告

广州市财政局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广州市财政局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岗位,共计5名。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面向广州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穗单位和省直在穗单位),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30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者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0年12月30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月30日。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年12月16日9:00时起至2016年12月30日12:00时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并上传个人照片(JPG格式)和《广州市财政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3、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4、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1月3日9:00时至201月4日17:00时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5、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如各选调职位的选调人数与该职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5比例的,由选调单位研究是否减少选调职位数。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1、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具体通知和要求为准。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每一个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5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并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按资格审核不合格处理。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每一个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客观题)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按选调职位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选调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广州市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和工作实绩,并对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核查。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需在体检结果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选调。

(四)确定人选和办理转任手续

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选调过程中,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安排将通过广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开或通过电话和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可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办理转任手续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我局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本公告由广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20-38923211、38923207

广州市财政局

12月14日

篇8:公务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即将组织实施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市级机关和市法院系统、市检察院系统6月4日至6月5日;

区县机关和垂直管理机关6月18日至6月19日。

具体的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或直接到所报考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19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三、缴纳面试考务费

缴纳面试考务费时间为5月31日8:00至6月3日16:00。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缴费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注:参加6月4日、5日和参加6月18日、19日面试的报考人员均须在上述时间缴费,逾期不能缴费。)已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低保、特困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面试考务费,可直接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心理素质测评

招录机关如需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报考人员需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具体时间、地点及缴费方式由招录单位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未携带规定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阶段各项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结束7日后,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用户名、密码查询面试成绩(此功能在查询面试成绩阶段方可使用)或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政策咨询电话:83609410、83606214

监督电话:23030853

各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5月10

篇9:公务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6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6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6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1日10:00至27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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