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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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想搞钱”参与投稿,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社区党建工作制度(共1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搞好社区服务,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社区党支部议事制度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党支部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议事和工作效率,正确领导和实施社区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党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

2、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1~3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总支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

4、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社区党代表和居民代表可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

5、议事范围:传达学习各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安排部署社区党建、文化、卫生、治安、服务等重要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其他重要事项。

6、社区党支部议事会决定的事项和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1、认真制定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年度播放收看工作计划。以社区党员活动室为主阵地,坚持阵地播放,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组织播放要事前发出通知,做到播前有提示,播后有讨论,作好记录,抓好信息反馈。要形成党员电化教育季度汇报制度,及时分析播放收看情况,检查播放收看的实际效果。

3、播放工作采取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形式组织收看。根据社区实际,突出“准、新、快、活”的特点,抓好配合中心的及时播放,依托网点的定点播放,形势教育的专题播放,宣传典型的重点播放,组织活动的统一播放,把播放工作落到实处。

4、党员电化教育要适应社区和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播放内容和方式,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篇2: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1、社区党建联席会由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主要企事业单位组成。

2、社区党建联系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社区党建工作和事关社区全局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等重大事项;整合社区资源,协调落实联席会形成决议、决定的事项,实现共驻共建。

3、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负责召集,并确定中心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社区党总支应在会议召开之前一周提前通知成员单位党组织。

4、社区党支部要按期召开联席会,会前要深入到支部和成员单位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做到议题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对形成的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社区党员推介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为了更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创新服务方式,把党的工作全面渗透到服务社区居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河西社区党总支特成立党员推介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推荐下岗(失业)党员再就业。建立社区党员信息采集制度,掌握下岗(失业)党员基本情况,广泛搜集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培训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社区党员“带头再就业、带领下岗职工再就业”活动。

2、推荐优秀党员进入企业领导岗位。及时向辖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用人单位介绍所属优秀党员进入领导岗位,让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推荐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注重从社区居委会成员、小区负责人、居民代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

4、推荐社会青年就业。负责协调、帮助广大社会青年寻求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维护社会稳定。

5、为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城市低保、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社会青年入伍、就业等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方便党员和居民群众。

6、组织开展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建设一支以社区党员为骨干、社区居民为基础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组织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帮贫济困、社会救助等志愿者服务活动。

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总支委员会工作,将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或联席会讨论决定。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调动党员干部和居民的积极性。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下属支部和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社区群众组织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社区多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和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1、协助党总支书记工作。

2、着重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

3、按照制度要求,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反腐倡廉、联系居民群众等工作,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分管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工作。

社区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社区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2、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4、具体办理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收缴党费;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负责党员电化教育和电教设备管理工作。

社区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抓好社区的宣传阵地建设。

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1、定期抓好党员的政治学习,对党员开展思想、纪律和党风廉政教育。

2、督促抓好民主理财、区务公开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经常了解党员思想,收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4、协助上级纪委抓好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

篇3: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 党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三条 党工委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支部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支部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第五条 党工委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支部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

第七条 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 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2次党支部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分析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安排党课教育。

第九条 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工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

第十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一条 党工委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三条 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 党工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篇4:党建工作制度全文

党建工作制度全文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党委统一组织,也可由支部单独组织。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内容:一般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应如实向局机关党委和党组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的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委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内容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党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了解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3、回顾、总结工作情况,提出党委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首先是 、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四是材料要完备,手续要齐全。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六、学习制度

各支部要建立学习制度,按照上级工委和局党组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各支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时间每周应不少于1个半天,全年不少于25天。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名学习人员都应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并要写3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七、党内监督、检查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委和支部要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是:

1、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散步错误政治观点和言论,有无违反政治、组织、人事、保密、财经、廉政纪律的行为。

2、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交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拨弄是非、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

4、是否存在有关组织反映、群众举报和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现象。

八、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党小组长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局机关党委,再由机关党委上缴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收到支部上缴的党费后,一律开具收据,然后反馈给支部。

篇5:社区工作制度

1 、定期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居委会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规章、城市管理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

2 、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要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社区居民的审议。遇特殊情况、社区居委会可临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3 、居务公开制度: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内容、财务收支状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以公示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随时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要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4 、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种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督。

5 、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及社区议事会的评议。经群众评议,对工作不称职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篇6:社区工作制度

1、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上要一丝不苟,雷厉风行,必须及时完成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2、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树立良好的`形象。上班时间,每位同志要自觉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避免大声说笑和喧哗,更不能随意聚在一起谈天说地。

3、工作时间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闲暇时要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研究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禁止随意串走办公室,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办公。

4、接待办事群众态度要主动热情,谈话要有耐心,服务要细心周到,办理业务要认真快捷,说办就办,办就办好,决不能与办事群众发生口角或冲突,自觉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5、社区工作人员要相互尊重,协调配合,绝不允许同事之间发生口角或其它冲突,一经发现除严肃批评教育外,还要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程度不同的处罚

6、社区工作人员要树立集体主义精神,自觉爱护公物,无故损毁公物要给予赔偿。

7、衣着整齐,大方端庄,举止文雅。

篇7:社区工作制度

居民会议制度

一、居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五、居民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为增加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产值、利税完成情况,集体债权债务情况,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县低保金总数额和发放情况;

6、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公开每月公开,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两次居民会议,由居委会主任汇报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居民会议决定的问题,由居委会付诸实施。

2、每周召开一次委员例会,研究前段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计划,会议做好记录。

3.每月召开一次居民小组长、居民楼长会议,研究当前工作及下步工作计划。

4.每年召开一次各工作委员会会议,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二、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及法律知识。

2、各工作委员会,每周利用半天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

3、每月组织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学习一次,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讨论,征求意见。

三、报告制度

1、定期向街办汇报居委会的工作,自觉接受街办具体指导。

2、及时向街办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沟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3、总结、树立各类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上报街办,学习推广。

4、重大事项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总结评比制度

对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 审批制度,由居委会主任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民主评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居委会干部守则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场经济理论,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实用技术,掌握为民服务的本领。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中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勤俭节约、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借支、挪用公款。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六、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搞好服务,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七、工作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带头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尊老爱幼,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酗酒闹事,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破除一切陈规陋习。

九、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居民公约。

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协税护税。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成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二、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党支部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本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协调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六、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文化体育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教育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利用社区内各类文化、体育资源,广泛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三、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加强对社区居民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四、组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学校、家长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县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六、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文教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环保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环保、卫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创建洁、净、美社区;

三、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立社区卫生评比制度,监督检查社区内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化规定落实情况,保持社区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

四、负责社区公厕的养护和管理;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治理环境污染,认养保护社区绿地、花草,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六、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防病、防疫活动,协调利用社区内的各类医疗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

七、搞好社区内公益性设施的维护,保持其清洁美观,并协助有关部门整洁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扰民等问题;

八、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环保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社保民政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了解掌握社区内民政工作对象、社保工作对象的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活动,走访慰问和帮扶贫困户、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大力兴办社区社会福利事业;

四、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广泛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兴办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教育群众发扬奉献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通过组织活动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培养社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帮互助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气;

六、做好城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公示、申报及初级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

七、对社区居民进行国防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及“爱心献功臣”活动;

八、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九、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区内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人员、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十一、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居民有关民政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治保民调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

二、定期排查社区内各类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三、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巡逻队伍,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

四、向居民宣传户籍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来人员的情况。配合社区治安人口协管员建立健全社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户籍档案;

五、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落实技防措施,加强小区大门、楼栋单元门、车库、住宅门的防盗设施建设;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监视、考察并适时做好教育转化和安置工作;

七、配合公安部门对社区内出租房屋、公共停车场进行管理;

八、教育居民协助政府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

九、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事件发生;

十、加大对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监控力度,发现案情妥善保护现场,迅速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一、及时发现并解决好社区内邻里之间、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单位之间、社区单位之间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问题,做好前期工作,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

十二、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决杜绝因调解工作不及时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十三、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和楼栋长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民调组织,落实民调人员,完善调解工作制度,确保各类纠纷及时调处;

十四、对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的严重危害治安后果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事件的发生;

十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对治安、普法和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妇女计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区居民对妇女和计生工作的认识;

二、协助计生部门搞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社区内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有关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指导社区内的育龄夫妇选择科学的避孕措施,提高社区居民生殖健康水平,杜绝计划外生育;

四、引导广大妇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

五、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

六、代表妇女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向党和政府反映广大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发动和组织社区内待业女青年、闲散女劳动力、下岗女职工和离退休妇女,积极兴办各种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因地制宜,广开门路,努力解除失业、待业妇女的后顾之忧;

八、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并做到优生、优育、优教;

九、认真落实计生工作各项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目标,协助计生部门做好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动员教育居民同一切歧视妇女儿童的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社区捐助工作站职责

一、组织、宣传、发动、协调辖区内居民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的经常性捐助活动;

二、协调辖区内驻地单位和志愿者,为经常性捐助工作搞好义务宣传、仓储、运输和其它服务;

三、对接受的捐助物品按规定进行消毒、分类包装和管理;

四、统计、汇总和及时组织上缴所接收的捐助款物;五、实现捐赠人的捐赠遗愿;

六、对所有的款物当时清点入库,及时向捐助中心汇报情况。

居民小组长岗位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

二、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决定进行工作,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工作;

三、加强团结,同心同德,积极热情地搞好社区居民小组工作;

四、遵纪守法,不循私情,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五、按照居民自治的原则,组织本小组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推动社区两个文明的发展而努力;

六、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居民疾苦,为居民谋福利,办实事,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七、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白玉山子社区党支部工作制度

白玉山子社区党支部职责

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承担着社区党的建设、社区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领导本社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社区党建、服务、教育、卫生、文化、治安、保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并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三、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支持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行使职权;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相互之间的关系。

四、协调、组织社区内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协助有关单位(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进行监督。

五、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用社区的共同目标凝聚居民,发动社区内各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工作。

六、加强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

养、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篇8:公司党建工作制度

党风建设制度

1、领导班子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纪律。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加强党员的理想、宗旨、党风、党纪、廉政等方面的教育,着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党日活动制度

1、坚持按计划开展党日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并将情况填入《党日活动手册》。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日活动,无特别理由不迟到早退或请假。

三会一课

1、认真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每月上旬安排半天开展活动,支部委员按计划轮流上好党课,并注意党课形式的多样化。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统一安排,做到会议主题明确,目的、任务、要求具体,不图形式,注重实效。

3每个党员要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支部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分。

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必须自觉交纳党费。

2、以党员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交纳党费。400元以下的交0.5%;401―600元交1%;601――800元(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交1.5%;801――1500元(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交3%。

3、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者,作自行脱党处理,

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严格按时按规定上交党费,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党费。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2、党员必须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3、民主生活会要求议题明确,准备充分,不走过场,切实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4、民主生活会应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揭露矛盾,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力求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员标准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党内外监督制度

一、健全党内生活,在党内形成个原则性很强、政治空气很浓而又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切实做到思想统一、政治坚强、组织纯洁、同心协力、使之成为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堡垒。

二、党委必须坚持集中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讲座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决程序,日常工作分管权限处理。

三、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四、党委委员和党支部委员,要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内选举权、重大问题决策权和批评监督权。

六、提高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做到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

七、共产党员要自觉的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学接受党纪的约束。

党员廉洁制度

一、每个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关于惩治腐败保持廉洁的有关规定。

二、端正经营活动中的指导思想,自觉抵制商品流通领域里的不正之风,做到“放不失控”、“管不失策”。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见利不忘义,有权不谋私。

三、对党员、干部、员工进行思想和宗旨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进行法纪教育,增强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行反腐败教育,坚定党员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的决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心。

四、严格财经纪律,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大吃大喝、公款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索贿,铺张浪费、私事公办等不良倾向。

五、加强党员精神文明建设,移风移俗,禁止婚丧喜事大操大办及封建迷信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提倡文明、健康、俭朴、科学的生活方式。

民主考评党员制度

一、按照省委组织部《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暂行条例》,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由党委统一安排,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党员评议可结合一年一度的“创优争先”活动,由党支部提名,报党委决定,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严肃查处党员中违纪现象,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党支部根据党员个人的“争优”计划分别对党员进行考评。检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是否有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等方面。

四、考评采取个人自评、小组互评、支部测评和党委评审相结合的方法,把定量评与定性评结合起来。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党日活动日制度

一、认真制定党日活动计划,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秦好并保存党员活动原始记录,由活动主持人负责监督。

二、加强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做到三会一课,一月一次小组生活会,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每月的党员活动日,每个党员必须准时参加,党日活动时间,其内容不得脱离主题。

四、没有正当理由,党员连续三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也不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的党员,作自动脱党处理。

党员培训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二、每年集中一周时间(晚上),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对党员进行时事政治理论的教育(20小时)。

三、党委每半年对各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进行一次培训。学习党在不同时期的指导思想、学习精神,时间一天(8小时)。

四、每年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学习考试,成绩登记在册,作为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

创优争先制度

一、   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活动,是党对加强管理的重要工作。

二、   党委每年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和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订评

选优秀党员的规定和条件。

三、   创建党员模范岗和党员责任区活动。

四、   发动党员积极参加创先进党支部和一流班子,争当优秀党支

部,争当优秀党员、争当技术能手、争当创效标兵、凝聚力工程等活动,可以以支部、小组为单位,运用多种形式,要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讲求实效。

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七一”进行一次总结和表彰活动。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驶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篇9:公司党建工作制度

中共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是公司的政治核心。主要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使党委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并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实现。

一、认真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干部和广大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政治素质,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使党的主张变为广大干部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党的核心问题,以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为基本环节,进一步加强改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开展党建工作,把关心员工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用对员工的情换取员工对党委的爱,通过关心人、帮助人去教育人、激励人。

四、坚持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的根本原则,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每个党员和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坚持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建立健全保证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吸引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五、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党员质量。党员队伍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建设一个好的党员队伍。

六、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对党建工作的意见的反映,专题研究党务工作。党支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党支部工作的开展。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防止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的侵蚀,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

二、党组织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提高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提出下一年度奋斗目标。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凡经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都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确定专人做好记录。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或出缺时,由副书记召集主持。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三、党小组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按党组织要求可增加或延迟召开,每次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

五、   党课一般1―2月开展一次。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使

党员真正受到启发和教育。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求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党组织、整顿党员队伍的目的。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坚持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三、坚持民主分开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个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四、坚持平等原则。要做到党员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有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五、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在“七一”期间结合评比表彰一并进行,也可在年终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议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书记必须向上级党委作出检查并说明原因。

二、每个支部要保持2―3名入党积极分子常数,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使他们了解党的基础知识。同时分配一定工作,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三、支部指定两名党员培养一名积极分子,引导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他们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要求,让他们在ぷ魇导?卸土冻沙ぃ?芊⑾蛏希?】斐墒臁?/SPAN>

四、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工作程序,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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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范本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五)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二、党建工作职责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四、组织生活制度

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六,发展党员制度

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

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十、党员挂脾上岗制度

十一、党务公开制度

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

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四、诫勉谈话制度

十五、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群众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状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透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务必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务必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务必到达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透过。

4、决策构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群众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构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职责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状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职责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构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职责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群众职责、书记第一职责、副书记具体职责、分管领导直接职责”四个职责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用心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能够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帮忙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状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状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状况。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务必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理解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理解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状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资料,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持续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透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忙外,本人务必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状况给予必须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资料,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资料根据党组(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

3、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组(党委)中心组成

员要用心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4、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给机关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来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用心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务必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人务必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资料包括:个人政治历史状况、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状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务必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带给线索,帮忙党组织查证。

(2)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用心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实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用心分子务必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资料: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状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状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构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接收预备党员务必履行的入党手续。

(1)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问题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资料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上一寸免冠相片。

(2)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能够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能够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状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忙。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务必经过支部讨论透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务必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透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务必逐个讨论和透过。支部大会透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透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务必应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①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②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说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③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构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④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状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资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状况、对预备党员能否如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状况、表决状况。⑤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年初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学习大会,学习资料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观看电教片等。

2、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3、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状况。

4、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或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技能。

5、建立党员活动室,定发党报刊,开展电化教育。

6、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状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

7、适当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用心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8、用心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透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状况,并透过组织措施,到达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评议原则。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务必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2、评议资料。民主评议党员的资料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资料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资料。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资料包括: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持续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做出贡献。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群众、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3、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透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好处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用心性。另一方面,透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资料,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状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状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

批评,避免不负职责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能够透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构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五,表彰与处理。透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状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党组织要对各类困难党员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要以老党员、退离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为重点,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并根据实际状况适时更新。

2、建立党内关怀基金。党组织要以行政支持为主、上级党组织支持和党员捐款等方式筹集党内关怀基金,专门用于补助困难党员家庭等党内关怀工作。党内关怀基金的收支状况要建立明晰台帐,并透过适当方式纳入党组织党务公开范畴。

3、建立走访慰问党员制度。党组织要透过定期走访和适时走访等方式,切实开展党内“六必访”活动,即重大节日必访、住院生病必访、遭遇天灾人祸必访、病逝必访、生活困难必访、老党员老干部必访。在“七一”、元旦、春节之际,党组织要对入党较早的老党员、在本单位退休时间较长的老干部、大病党员、生病住院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普遍走访。同时,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生病住院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走访慰问,并帮忙解决实际问题。

4、建立党员谈心制度。党组织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名单,保证每位党员每年理解1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党员的所思所想。同时,当党员有思想情绪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与其谈话、交流。

5、建立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在“七一”前后,党组织要组织党员群众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宣誓,畅谈入党感悟,征询党员意见和推荐。在每位党员入党之日,党组织要透过电话、信息、谈心、问候等方式,对党员表示祝贺,并提醒党员履行义务。

6、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用心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三会一课”制度,透过多种方式对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党员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透过压担子、工作指导、表彰奖励等方式,用心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7、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质询权等权利,充分激发党员对支部事务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监督。

8、开展有益党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党组织每年要开展1次以上社科讲座和党建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党员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追求。在“七一”等重大节日之际,党组织要透过组织爬山、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关注党员身心健康。

9、健全表彰奖励制度。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志愿服务模范党员”、“党员兑现承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党员用心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1、凡是服务性行业和窗口单位的在职党员,均要按照党员的岗位职责挂牌上岗。

2、要建立挂牌档案,统一印制挂牌,统一发放管理。在职党员职工因退休、退养、重病(连续请假达半年以上)或调动时,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交接挂牌,并登记备案。

3、挂牌资料主要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岗位、照片、党徽图案、监督电话及所在单位。

4、对挂牌上岗党员实行日查月评季考核,并设举报电话及举报箱,年底一并纳入干部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5、党员务必先挂牌、再上岗。对党员不按时挂牌,擅自取牌,全年累计达10次以上或群众满意度测评80%以下的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谈话,并作为处理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资料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2、党务公开资料。

(1)党组织基本状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状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状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状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状况。

(3)思想政治建设状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状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状况,政治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状况等。

(4)党组织建设状况:包括党委(党组)履行职责状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状况,党组织选举状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状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状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状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状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落实状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状况,重要状况通报和报告状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状况,维护群众利益状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状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状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状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状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状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3、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必须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能够公开的,在必须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资料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透过党内状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用心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透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推荐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构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5、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资料、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群众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资料和形式有意见、推荐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6、党务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资料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资料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7、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透过设立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推荐。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推荐,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状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推荐的党员、群众,可酌情给予奖励。及时整理党务公开资料和党员、群众的意见、推荐及处理落实状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

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状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状况。

2、述职述廉的资料

(1)政治理论学习状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状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状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状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状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状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状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状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推荐。要透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推荐,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推荐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务必到达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必须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推荐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需要报告的对象和范围

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涉及个人和家庭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务必向党组织书面报告。

二、报告资料

1、本人在公务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理解的礼品及处理等状况。

2、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营建、买卖、出租房屋的状况:

(1)营建私房、购买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所付钱款数额、来源,出卖、出租私房所得钱款数额和纳税状况;

(2)有关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用途,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日期;

(3)营建和参加集资建房的审批状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及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状况:

(1)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及居住地,批准定居的年限、起始日期和职业。

(2)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状况;

4、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状况,包括婚丧喜庆事宜的日期、地点、参加人数、宴请的对象范围、是否动用公车的状况。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状况以及重大民事纠纷状况。

(1)被查处的事由、日期,查处机关的名称;

(2)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暂扣或封存财物等);

(3)受到的处罚(包括被判处刑罚,免于刑罚,劳动教养,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违法违纪所得等);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出国(境)状况。

(1)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就业的状况;

(2)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劳务输出或出国(境)探亲、自费留学的状况;

(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群众工商企业状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状况(包括经营或承包、租赁的企业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地址,经营或承包、租赁的起讫日期;受聘的“三资”企业或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境内地址和受聘的职务,起迄日期);

(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地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状况;

7、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个人出现重大失误的状况。

8、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方式

1、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实行一事一报,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后统一送达市纪委(径送党风廉政建设室),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2、报告资料中第2、4条应在事前半个月内请示报告市纪委,市纪委视状况予以回复;其余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上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向组织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

四、监督与纪律

1、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执行本制度的状况,班子成员之间应相互进行认真评议,同时理解各界监督。

2、党组织将执行本制度的状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考察的主要资料,每年开展集中检查。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职责。

诫勉谈话制度

1、实行诫勉谈话要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实事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2、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

3、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凡种事项:

(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

(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

(3)领导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忙并引以为戒的;

(4)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4、诫勉谈话的目的及惩处。透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对确有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规违纪的,谈话对象务必写出书面检查报纪检组(纪委)审核备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规违纪行为认识不到位、纠正不彻底,或重新犯类似错误的,要透过第二次诫勉谈话,进行组织处理。经过谈话发现案件线索的,进入案件检查程序。

5、诫勉谈话的组织实施。由纪检组(纪委)根据党组织决定或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资料,经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审批后实施。

6、诫勉谈话对象确定后,应提前通知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本人。谈话对象务必按通知的时间、地点理解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7、诫勉谈话人要将谈话资料和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对要求谈话的资料如实说明状况,并能够举出证据,但不得隐瞒歪曲真相,不得出具伪证。

8、诫勉谈话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报复举报人。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违反本规定,要追究纪律职责

9、诫勉谈话由党组织或纪检组(纪委)指定或委托两人或两人以上组织实施,并作好笔录,填写廉政诫勉谈话登记表,经领导审阅后,由纪检组(纪委)立卷归档。

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的考核评价制度:

1、考核对象。党组织下属所有基层党组织。

2、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组织检查考核与自查自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考核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抓好落实。每半年对党建工作状况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在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面考核。

4、考核资料。

(l)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且能够发挥职能作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根据需要配齐党务干部。

(2)党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职责制。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各种记录齐全规范。

(4)努力开展“立足岗位比贡献,放眼时代做先锋”等各种树立党员形象,展示机关党组织风采的主题实践活动。

(5)继续巩固持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6)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评议程序和操作标准,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参与各项考评的重要依据。

(7)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发展党员贴合程序,材料齐全,保证质量。按要求对入党用心分子及时进行培训。

(8)按要求完成党刊征订、发行和党员电教教材的发放、复制工作,并用心组织党员学习和收看。

(9)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党费由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花名册以支部为单位单独建立,手续规范,账目清楚。按要求及时足额收取、上缴党费。

(10)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运作规范。按要求认真做好年终党员统计报表工作。

(11)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

(1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名党外同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13)用心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建活动,并谋划组织本级党组织开展各种用心健康的活动。

(14)用心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15)认真搞好党纪条规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落实。

5、考核结果运用。党建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党建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党组织要注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职责,严格奖惩,切实推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发展。

党组(党委)对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1、考核对象和原则。考核对象为单位所有党员干部;业绩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

2、考核资料。考核资料主要包括在岗位目标职责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效果和贡献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监督机构对岗位业绩的评价与反馈。

3、考核办法。党员干部业绩考核与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推优、研究定等、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述职推优,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评议定等,并透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

4、考核结果运用。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应给予通报表彰,并把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党员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世纪,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讨论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方针办法;

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

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问题;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

党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会议资料如下: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会议资料如下:

1、组织党员学习,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经济建设、企业管理等业务知识;

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讨论对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用心分子。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教育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又可具体分解为四个子目标,即: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素养以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践潜力。

在一般状况下,党委(工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一年上两次党课。具体要求如下:

1、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一般应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

2、选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资料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事形势教育,经济发展教育,无私奉献的党性教育,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篇11: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第一条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改革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规划。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三条 不断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骨干和有效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提高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进展。 第四条 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和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领导班子建设

第五条 重视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工作,选举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政领导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

第六条 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第七条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有健全的议事规则。党委领导成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的关系。设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 重视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有勤政廉洁、监督制约的严格规定和措施。领导成员敬业爱岗,艰苦奋斗;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党政领导团结协调、勤奋努力、开拓进取。

第九条 重视领导班子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学习、议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定期(一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 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方面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落实。校、系(处)级后备干部建设符合上级规定和要求。

三、党的总支、支部建设

第十一条 党委重视总支、支部建设,责任明确。党委把总支、支部建设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工作条规;建立了切实加强总支、支部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实行了分类指导,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第十二条 重视系(处)级单位党组织建设。系(处)级单位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按时换届选举,特别是认真选配好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系(处)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定期进行党支部改选,特别是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要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支委会团结、协调,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注意抓好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积极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五条 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以提高素质和增强党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积极探索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办法。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和生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第十六条 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发展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特别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同时,积极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 坚持对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助他们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 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有稳定、精干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特别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德育体制、机构、队伍健全,适应工作需要,符合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积极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和建设,教学效果好。重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有制度,有要求,有措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在人力、财力、场所上有保证,长期坚持,效果良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及时。

第二十一条 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活动。在校内形成健康向上的环境气氛,舆论导向正确,核内秩序良好。

第二十二条 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这支队伍具有干部、教师双重身份,具有教育管理等功能。

五、组织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 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统战部等工作部门健全,职能作用发挥好。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健全,认真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重视党校建设。组织健全,办学,方向明确,并有人员、设施和经费保证。

第二十五条 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按规定和条件配备党务工作干部;落实党务干部的各项政策。

六、对工会、共胃团、教代会、学生会和统战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 党委重视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并指导它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工会组织健全,干部素质与能力适应工作需要,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教书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自我教育和身心健康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 重视共青团工作。指导、帮助共青团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关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党委领导成员支持并经常参加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

第三十条 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篇12: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最新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一、党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指导团的建设。

二、党组织要在保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到“六带”,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作风上带,从而在加强党建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团组织的建设。

三、党组织要把握团组织的政治方向,保证团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党组织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支持团组织按照有关法规章程建立能广泛联系的青年社团组织。

五、党组织要在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团的领导班子和团干部队伍建设。

六、团组织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好“推优”工作,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

七、团组织要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团的作风建设,教育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八、党组织要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治作用的`同时,认真指导团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

九、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指导团建设,保证团建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十、 保证、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开展工作,做到六带: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制度上带,从而领导和推动团组织建设。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做到四同:即团建与党建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专题会议,听取团队工作汇报,研究和讨论团的工作。

十一、 加强学生党校建设,强化学生团员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政策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

十二、指导团组织认真做好“推优”工作,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篇13: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团海南州委始终把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列入共青团各项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方针,以乡镇团委和村级团组织为重点,以“五个好”为基本建设标准,按照政治坚定、组织健全、作用明显的总体要求,经过集中整建,全州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一、主要做法

1、优化环境,齐抓共管。近几年,团海南州委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围绕经济抓团建,服务青年促团建”的方针,联合州委组织部下发进一步改进共青团工作、党建带团建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深入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的意见》等文件,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中,分解任务,量化指标,并经常督促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形成党团齐抓共管的格局。基本解决了乡镇团委及村团支部配备专职团干部的问题,整建了全州村级团组织,落实了村级团支部书记的报酬,强化了“第一责任人”意识,使团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2、健全组织,合理设置。2001年以来,各县及乡镇党委、各级团组织按“村村建支部”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加强对团组织的领导,有利于团组织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作用,有利于团组织服务和联系青年,有利于健全团的组织管理和系统领导”的原则,合理调整农牧区基层团组织设置,共调整设置村团支部411个,村民委员会全部建立了团支部。

3、配强班子,优化结构。一是重视州县乡团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各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共同深入到各乡镇考察团委书记人选,并按组织部门任命的程序对全州40个乡镇团委书记进行了任命。目前,全州专职团干部58人,其中县级2人、科级8人,党员51人,大专以上文化53人,平均年龄28.7岁。二是结合实际配备村团支部书记。保证农村150户以上、牧区100户以上的村有专职团支书,年报酬在300元以上,团支部书记的年龄一般控制在28岁以下;人口较少村的团支书可由党支部委员兼任,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兼职报酬方面也应有适当补贴。

4、壮大队伍,增强活力。一是加大团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各级党委切实把团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列入干部教育规划,先后选送各级团干部200余人参加省、州团干部培训学习;团州委举办团干部培训班12期,参训团干部600余人次。各县、乡镇也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定期对农村团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并注重把科技培训列入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每个村级团干部均掌握2门以上实用科学技术。各级党组织举办的党员干部培训班,也坚持安排团干部参加,实现了团干部教育培训与党员干部培训同步进行。二是加大团员发展和“推优”力度。全县各级团组织坚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放手发展团员,让广大青年都能够进入团的组织受教育、长才干,2004年发展新团员4862余名,全州团青比例达到23.7%,共有556名经“推优”入党。

5、示范带动,促进发展。各级团组织坚持以“服务万村行动”统揽农村共青团工作全局,认真开展青年人才工程、青年文明工程和服务万村脱贫致富行动,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团组织工作的方法和路子。一是积极争取各部门支持,举办团员青年科技培训701期,受训60472人次,掀起了农村团员青年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潮。二是基地建设逐步规范。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新兴产业,结合实际,通过信息服务、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使一批特色明显的、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的“青字号”项目基地上规模,上档次。同时把贵德三河、贵南茫曲、兴海唐乃亥等乡镇作为试点,为青年农牧民学科技和文化知识提供了阵地保障和有效载体。三是典型作用日渐突出。各级团组织充分调动青年星火带头人的积极性,发挥优势,引导青年投身重点产业发展,效应显著。2001年以来年全州涌现出农牧区星火带头人45名。

6、建章立制,有效运转。结合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重视团组织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了乡镇团委、村级团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团员证、团课、团员发展、“推优”工作、团组织活动、三会一课等32项制度,使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保证了农牧区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级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专题研究不够;二是部分乡镇团干部专职不专用,抽调参加其它工作时间过多,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时间、精力得不到保证;三是县乡专职团干部选拔渠道过窄;四是团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尚有较大差距,活动不够,经费严重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建议

1、统一认识,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目标责任制,切实把团建列入党建总体格局,力争做到“三同步”、“五衔接”,即通过党建与团建的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实现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相衔接、团员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衔接、团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团的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相衔接、团建与党建的目标考核体系经费保障,支持共青团按照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各级团组织也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班子和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让党委随时了解共青团工作动态,争取党委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2、加强团干部管理,提高团干部素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团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共青团的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团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力度配齐配强团干部,及时做好团干部的转业输送工作。要按照“高进、严管、优出”的要求,多渠道、宽领域地选拔团干部,真正把德才兼备、适应青年特点的优秀青年干部选拔到团的各级岗位上来,进一步改善团的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和专业结构,实现领导班子的优化组合。对团组织、团干部要多交任务,多压担子、多检查指导,促进团的各级干部迅速成长。

3、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团员素质。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发展团员工作力度,力争使我州团青比达到50%左右。要进一步完善“推优”制度,使团组织“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

4、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的建设。要以创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为载体,切实加强农牧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到机构不变、人员不散、干部配齐、报酬落实、制度完善,努力实现团总支(支部)书记、青年星火带头人和村两委成员“三位一体”配置。继续按照“村村建团支部”的目标要求,建好村级团支部,保证团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5、切实加强新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广大青年成长成才提供了广阔的舞,大批农牧区青年涌入新经济组织,成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生力军。各级团组织应认真调查研究,尽快完善新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经济建设多作贡献。

6、加强阵(基)地建设,丰富团的活动。要努力抓好青年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在原有“党团活动室”的基础上,建立一批集文化、科技、教育、娱乐为一体的“青年之家”,丰富团的活动,活跃团的组织生活。要加强团的经费基地建设,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和扶贫工作,支持农牧区团总支(支部)创建经费基地,壮大基层团组织经济实力,弥补团的活动经费不足。

7、建立完善青少年服务体系。一是要继续把团干部、团员青年教育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理论、业务培训,引导青年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二是要以建立青年人才库为重点,逐步健全青年人才信息网络,开辟青年人才举荐和交流渠道,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三是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青年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四是建立青年科技服务体系,加快青年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