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懂的暗恋爱情散文

离子态激光球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简介】感谢网友“离子态激光球”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懵懂的暗恋爱情散文(共11篇),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分享。

篇1:懵懂的暗恋爱情散文

懵懂的暗恋爱情散文

那一年那一刻,我的爱情之心第一次萌动。

我叫她小霞子,因为她的名字当中有一个霞字,而且她是很特别的小女孩子。

仲夏的寂寥迎来了蝉儿和蛐儿的放声鸣叫,酷热的天气与凉爽清风争夺着彼此的地位,时而炎热时而凉爽,盛夏就在这样的交替之际进行着一次次的争锋演习。蝉儿和蛐儿是聪明的智者,死静一般的寂寥校园是它们最大的舞台,嘹亮的歌声驱走肆意在人们心中的睡意,闲庭信步在皑皑云霭之下,慢随天外云卷云舒。蓝天上的白云抵捂着微风的吹打,呈现出各样的景况,凭彻青云,下照流波,偶尔投影在我的心波,荡漾在我的心滨,矫健的灰雁飞上云下自在悠游,闲散着夏日的寂寥。看,一只灰雁雏在地上飐摇着它的翅膀,揩抚身上浓浓的毛发,适应着方才熟稔的姿势。

我就在这样的夏季迎来了我第一次萌动的真情很纯粹,又让人深陷其中不知方向。

这一天早上,温暖的旭日如霓虹灯一样艳丽多彩,那一身穿着不高贵、不低俗、不淡不雅的衣服的她,在旭日的色彩透云的余晖映衬下,美丽而清纯,若垂天莲蕊,似瑶池里的荷花,娇矜、羞赧、不惹红尘。一阵香风而过,华美的身段,美艳的芳容闭月含羞,配上《六丑》仙音,在加上似金枝挪动它的婆娑,把清风轻撩的云裙,显得圣洁了些许,像九重天上的原始混元一气,在洪炉被灵感火焰运作之下,编制成了氤氲莲云。

我的心若春风般在她身边萦绕不息,哪怕她的身影转身后的一瞬间都如蚹骨之虫在脑海中顽固不化,挥之不去。这是怎么啦!她给我一种很让人亲近的感觉我内心激动不已的想着,恨不得追上去马上告诉她。随着疏影渐渐远去,我的心平息了许多,知之不可为,暗于知彼啊!不知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内心反起了嘀咕和愁叹。

情书二字在我脑海中显现出来。于是乎,当晚就卖起来文字苦力。信中:小霞子,俺喜欢你,就像俺喜欢俺妈一样,俺想跟你一快完,俺有好吃的一定会给你先吃,俺有好玩的俺给你先完,你笑起来好舌甘美,你的衣服好票亮。俺妈说了,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孩一定要告诉她。希望你能喜欢俺。

小乖留。

小乖是我父母给我起的外号,因为我长得很乖,与名字一点也不沾边。既然不敢亲口告诉她,我就用上了写情书的方法。等待是一场煎熬,把我的'心煮沸腾了,上课时我坐在后面,眼睛暼着她的动作,就像欣赏希世珍宝一样,一点余地都不留。蓦然间,她小心的拿出了她那宝贝似的笔记本,我的信封夹就在其中。信安详的躺着,等待主人翻阅。可惜并不如我所愿,不知是她不屑一顾,还是看不懂我的文字,还是假装没看懂,信就被收起来了。我的心就像脸上的表情,时而激动时而忧愁。

盛夏的时光匆匆度过了,谁也无法挽留住美的流逝。感情在时光的侵蚀下也变得圆钝多了。我知道了小霞子并不喜欢我,我只是纯单向喜欢她而已。我每天注视着她的生活,偶尔不经意去轻触她的目光,去闻闻她那青春的气息,心里就百感欢欣。而这样的生活一直重复着,一日日,一年年,直到最后,彼此都在对方的目光中慢慢消散。那份真情暗恋仅仅停留在我的记忆里,随着时间渐渐消磨,最后模糊。

其实每个人都会有过最美的遇见,操场上,教室里,大街上,图书馆等等,那一处那一时那一刻不偏不倚,在那一个回眸中,触动了彼此的真情,心怀着春天的我们,融入心靠近心的世界里,去勇敢向她的芳心吐露你内心最真诚的告白,不要畏惧,不要退缩,更无需害怕,缘分就在那一刻,你的手中,紧紧抓住,永不放手。

篇2: 懵懂爱情

编造一个故事,把它写成小说,于是我们的青春就只剩下回忆了。

十六岁你说你喜爱我,我也说,其实我也喜爱你。如今我只能说,我很喜爱当年那个喜爱你的我,那一年和那些年,再也回不去了。

那一年,国中就快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最后一个夏天的班会主题是“友谊篮球赛”。夏晓俞打扮得喝往常一样格格不如,穿着一身户外装,第一次绑马尾的她成为了最后那段时刻班上男生们常论不断的话题。那一天夏晓俞第一次在篮球场上哭了,夏晓俞的哭泣使得我们班的每一个人都怪怪的,特难过,夏日里杨树盛开的花像雪一样纷飞在校园里的每一个角落,和这些小花一样,我们的旅行很快就要到达了人生的下一个驿站。

我们叹离别,叹感伤,过后还要一齐打,一齐闹。

每一个班级里都有所谓的好学生和坏学生,夏晓俞就是永远被公认为的好学生,在学习场上从不打败仗的她,是我们班学习的榜样,和老师们眼里的骄傲。同时夏晓俞还深得我们班男孩子的追捧和女孩子赞扬,我当然是很佩服学习好的同学,尤其是女孩子,像夏晓俞这样一位品学优秀的好学生,我没有不心生佩服的理由。

我不爱热闹,就好像无论在什么样的场合都会被忽略存在掉,但我会觉得自然一点就好,热闹是他们的,我有我自己。

很快夏天在屡屡不断次的考试中匆匆的过去了,每一次成绩的放榜,夏晓俞总是全级名列前茅。在同学们都被那些难解的数学题和物理化学公式弄得焦头烂额时,没有人真正的注意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是杨树落下的枯枝败叶,那一年的夏天已经过去了好久好久。

最后一次和夏晓俞见面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里,那一天我吃完了下午的便档就匆匆去了图书馆,不料夏晓俞也在,我们相互微笑了一下,我找不到话题和她聊天,拿着自己喜爱的文学杂志在一旁默看着,拿夏晓俞这样爱学习的人来说,去图书馆看书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那一天,午后的阳光照在夏晓俞认真看书的课本上,她长长的马尾和依着亮丽的打扮,在夕阳下显得就如一个天使。

那一刻她突然走到我的前面说:“我一向都很喜爱你……的沉默”。十六岁的我们懵懵懂懂,却不知道在这所校园里我们能够留下什么?或学到什么?如果说遇见你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那么夏晓俞但愿你能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因此我也对你说,其实我也喜爱你……的优秀。

最后,毕业了,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故事,也许一开始就忘记了要结束,人生有很多事情本来就是徒劳无功的,就像我们再多么拼命的想要回到过去。时光永远都只能停留在那一刻,夏晓俞第一次绑着马尾,穿着户外服在球场上哭泣的那一刻,其实她能够使我们班的每一个人都跟着她一齐难过的原因也就是出于一片真诚和那三年的同窗友谊,但是那一天的夏晓俞真的好美,好美!

十六岁你说你喜爱我,我也说,其实我也喜爱你。只但是那份喜爱与懵懂有关,我很喜爱当年那个喜爱你的我,正因那时的我们都还年轻,有着满满的自信。光年之后你会在哪里?或许我们会变得连一句简单的问候也觉得勉强。

那些有关懵懂的爱情里,请记得那个你认识的人是我,我认识的那个人也是你,因此夏晓俞我们还是永远的好同学好朋友。毕业快乐!

篇3: 懵懂爱情

青春期最让青年男女为之动容的便是“爱情”,这个名词让他们惊喜、让他们苦恼;带来了欢乐,也伴随着杯具,应对这一问题,志是慎重对待的。

高一时因专注于电脑网络,而与班上大部分同学处于“隔绝”状态,且出众的男孩子不少,因此,即使志是“帅哥”也不会得到班上多少女生的青睐。但即使如此,正因在篮球赛上的出众表现,使得志开始受到同学们的关注,不仅仅是本班的,还有外班的,暧昧关联让志不知所措。

高一第二学期的篮球联赛中,志所在的(18)班获得了第二名,志的出色表现和巨大贡献,使得同学们的视线开始转移到了志身上。先是某些篮球自发性组织的队伍邀请他加入,然后是篮球庆祝会上,志的深情一唱,让班上的女孩子沉醉,随后志受委托,参加了校的电教协会举办的程序制作比赛,作为(18)班唯一的参加者,同学们都寄予了厚望,果然,志在电脑网络上的废寝忘食没有白付出,获得了第一名!足了(18)班的名气。可志内敛的性格和与世无争的态度让其他班的学生很快遗忘,毕竟,没有“高调宣传”,是难以被同学们记住的。也正是在这“辉煌”时刻,志收到好几个女孩子的“求爱信”,让志茫然,不知所措……

一星期日的下午,睡完午睡的志早早回到了空荡荡的教室,难得的周六日,留校的学生们大都出去“疯狂”了,志一如既往地坐回位置上,“玩弄”着平板。突然,一个声音“嗨”!“噢。”志被吓了一跳,手抖了一下,平板跌到了地上,迅速捡起后,脸红耳赤地抬头看。只见她“扑哧”一声,被志的反应逗笑了,同时她见到志的表情,突然有种被融化的感觉,怎样会?志看了一秒后竟然是她?!文娱委员!志有点吃惊哦,文娱委员是班上公认的“娃娃女”,可爱、娃娃音、身材凹凸有致,而且还是一米七的身高!坚信她的“金言”一出,班上或者说是所有男孩子没有不应答她的!随后,文娱委员坐在了志的前面那个座位上,“能不能和我聊一下天?”她请求道,“嗯…哦!”志有点不自然地回答道,文娱委员的脸腮粉红,让志不能再直视,随后她们便聊了起来,起先是文娱委员找话题,她问一句,志便答一句,在谈话中有些许的尴尬。可慢慢地,志也开始了主动找话题跟文娱委员聊,不知不觉,便聊了一个多小时,志的“学习”也是没了一个小时的时刻,他们之间都觉得对方很聊得来,文娱委员此时觉得志真的很“多才博学”,除了课本知识,其他的问他,他几乎全都知道!也是从这开始,文娱委员每一天都会主动来找志,一齐吃饭、一齐学习、一齐回宿舍,并不是志没发觉什么,好几次的暗示,志都“婉拒”了,文娱委员也知道志不会谈恋爱的。可,她没有放下,不能成为情侣,也能成为朋友的,只要文娱委员没有捅破那层纸,那么他们的这种“知己”关联将一向延续…。。

文娱委员的“捷足先登”已经让其她女孩子不再观望,半个月后的一次星期三早上,志如往常一样,到了早读响铃的时刻才来到教室,可走到走廊的时候,就发觉三四个同学们看他的眼神有点不对劲,“难道我哪里不对劲儿了?”志暗暗地想着,走进教室,看到自己的桌子时,才大吃一惊,此时附近的同学早已唏嘘一遍,弄得声音甚至盖过了早读声。只见桌面上放了一杯豆浆、两个豆沙包和一盒小饼干(这是他每一天一成不变的早餐组成),这还是次要,最重要的是一条巧克力和一张粉红色的折叠成爱心的纸信!志不由得脸红耳赤,迅速把东西塞进了抽屉里,心颤抖不已。整个早读都心有余悸,毕竟自己成为了班上男孩子的“眼中钉”了,凭什么志能得到这些“示爱”?许多男同学看到志桌上的东西后都这样想。早读结束后,志有点发抖地拆开了纸条,看了看,立刻吓趴到了桌上,署名竟是隔壁(17)班的语文科代表的,她是何许人也?“白富美”,还是他们班公认的“母夜叉”,能够说,他们班上没有人不畏惧她的“威言”的,甚至全年级的学生都有所略问。她也会“温柔体贴”?志不可思议地想着,更何况他连她的面都没见过,怎样会喜爱自己呢?也许,(17)班的语文课代表已经沉寂在“幸福”中了吧,毕竟她但是男孩子都为之争夺的对

象,而自己从未主动“示爱”,这是她的第一次,志怎会有不答应之理呢?整封信写得“咄咄逼人”,竟“名目张胆”地写道:我喜爱你,----志,我不介意做你女朋友的!什么世界了都?“九零后”强烈的“个人主义”观,即使是表白,也不会“厚脸皮”到如此程度呀!志真的不知所措,别看志在球场上活像个“火焰邪神”般暴躁、狂怒,一旦下了球场,完全是副“懦弱书生”的“病样”,也正是(17)班的语文课代表知道了这一点,才会如此“厚脸皮”的!

“嗨,你是----志吧,我是----丽,你也能够叫我丽!”(17)班的语文课代表自信的说道,还“礼貌”地伸出了右手,虽说此时已经放学吃午饭的时刻了,可班上还是有不少的同学的,志顿时脸像被火烧熟般,坐在位置上不知所措地伸出了右手。丽被志的反应逗乐了,“嗯。。你好”,丽立即握住了志的手,而志顿时像触电般,说真的,从幼儿园到高一,志都没有碰到过一个女孩子,而这天竟握上了手!在强势也好,丽毕竟还是个女孩子,也有点腼腆地笑了笑,随后他们一齐去饭堂吃饭,而他们身后,不知有多上嫉妒的眼神。志实在是无地自容,真想找个地洞转进去,而丽如胜利者凯旋般,竭力地靠近志,昂首挺胸地走着,志就像个像做错事的小孩子般,低下头……

这是不是默认了他在谈恋爱,为什么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志总是没有主见的“默认”呢?幸亏那天中午文娱委员跟她的朋友先去饭堂了,可躲得过初一,躲但是十五,两个都是要强的女孩子,那天下午,她们两个不可避免地“撞”在了一齐,“决斗“吗?不会,只是两个都选取了离开,志暗暗地松了口气,可她们两个竟不约而同地到了一个角落,丽先声夺人:“志,是我的了,请以后离远点他!”“好呀,除非赢了我!”文娱委员也“柔中带硬”地说道。“比就比,谁怕谁?”“知道志喜爱什么样的女孩子吗?”…。。

志不清楚为什么那天以后,她们两个都没有再“烦”过他,而且还有意无意的冷落他,也许,是她们自尊心太强了吧,不能理解志能同时被两个优秀的女孩子爱着的'事实。呵呵,也好,志不由得松了口气,觉得很欣慰,便恢复了以往的疯狂。可志却全然不知,为了能得到志,她们两个的“竞赛”是如此地惊人…。。

崛起之路,任重道远,志不敢放松,同时也不断地完善自己,这“情感”一事也算告了一段落了。

精选阅读(二):

那时,昙花一现的懵懂爱情

我最后坚信一见钟情,

可明明有机会却偏偏要放下。

不敢看他那深邃的眼睛,

想转离,

却总碰在一齐。

·

很想走近他但他被红颜覆盖,

哪有空隙才能看见他的身影,

莫名的心动绽放我芳香的春悸。

必须要逃避我凭什麽应对他,

她是他心中不可磨灭的倩影,

而我只是稍纵既逝的昙花佳迹。

·

他是大鹏,

拥有广阔的天空能够展开翅膀,

带着梦想走向我不可到达的地方,

我只能仰望。

·

总有机会碰在一齐,

却总是相对无语,

漫漫之迹我能感受自己一点的无奈之情。

一向装作若无其事在他面前高傲的仰着头走过去。

·

其实我挺在乎他,

不管别人对他怎样倾慕,

也不管别人无心的闲言碎语。

这张透明的宣纸,

最好持续完整,

只有他和我才能明白这其中无语的青春懵懂爱情。

·

我对不起自己,

不想挤出太多的话语,

害怕陷入爱情的淤泥,

只能够选取逃避。

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两条平行线如何交织在一齐,

只有说放下必须要说放下。

我只是湖中灰姑娘的倒影,

配不上骑着白马的王子。

·

我期望我的爱,

像天使一样守护你……

精选阅读(三):

篇4:懵懂的爱情

早早来的雨露,浸湿了要飞的羽翼,依旧干涩的年龄,不知何去何从;羞于启齿的话语,堵塞了张扬的性格,慢慢地,慢慢地,快要窒息;心里充满了你的气息,梦也被无情占据,渐渐的,渐渐的,梦也变多了;你的一切,都注定是最抢眼的风景,我低头默然依旧,以为,慢慢地,慢慢地,就会淡去。

但,早来的雨露,稚嫩,晶莹,羞赧,被毫无遮拦的炙烤着,无从躲藏,欲抑欲扬。

一年过去了,终于要离开了那个地方了,不舍中带着几分决然。换了一个地方,就像换了一个世界一样,你退出了我的生活,还给了我的心。

几年过去了,回顾被搁置的记忆角落,记忆没有那么重了,但感觉依旧很熟悉。

篇5:青春懵懂散文

青春懵懂散文

转眼五年级完了就升到了初中,她妈妈因爸爸的关系调到了县城上班,她只能跟随妈妈离开这些儿时的小伙伴,去县里的初中上学了。他坐在宽敞的教室,心里感觉空落落的。偷忘一眼身边严肃的女同桌,有点酸楚的想起她。小学最后一个暑假过完要离开的时候,她为此哭闹过,要跟奶奶在老家上学,任性的撒泼,在地上打滚,都不能奏效,不得不随大人们来到了县城。

有老家亲戚到她家,她就上前打探他的情况。有个同村的女孩,周末到县城和家人赶集,在街道上碰见她,她让人家站那里别动等她,火速的跑回家,拿来了爸爸买给她买的英雄钢笔,让这个女孩捎给他。女孩迟疑着,面有难色。那时候,农村娃上了初中,男女生已经开始羞涩,不说话了。她让带东西,还附加纸条,女孩不知所措。她一路拽着,带她吃县城有名的猪头肉面皮,求她务必答应。女孩的父母在后面跟着,笑呵呵劝自己的女儿给带上。他收到了她捎来的钢笔和纸条,纸条上写着:“县上高中见,我们还会是同桌。”

初二那年,他的小妹妹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当地规定限期缴罚款,他们家拿不出来。期限到了,他们家刚买的十七寸黄河黑白电视机,被计划生育下来罚款的人搬走了,几麻袋新麦也被扛上车拉走了。父亲出去筹借罚款没有回来,母亲哭啼着给人家说好话也无济于事。初三那年,他的奶奶也不幸去世,料理奶奶丧事,家里又借了债务。他的父亲,一个非常普通的农民,从小没上过学不识字,一辈子几乎没出过远门,他们村离镇上很近,买什么东西,几步就到镇上的街道,二十里外的县城父亲都很少去。看着别人一家家都在盖新房,日子开始红火起来,他们却还过得煎熬,父亲一狠心,决定跟着一个远方的亲戚,去山西的煤窑打工挣钱。临走的时候,父亲把他叫到跟前,郑重的对他说:“超超娃,爸要出去了。你妈嫁到咱们王家,跟着没本事的爸,过了多年穷日子,你是老大,以后要担事了。要多帮你妈,也别忘了经管你爷”。

“嗯!……”他除了使劲的点头,不知道说些什么。

记得刚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他二叔也结婚了,一大家住的太拥挤,父亲和母亲花尽了所有积蓄,再向亲戚东凑西借,在他们村背后申请了新桩基,盖了四间简易的偏厦房。两个间半的房子,再加一个一间的厨房,他们就搬过去了。新家离爷爷的老屋有一段距离。他和弟弟住一个房子,妹妹跟爸妈住。

他们搬出后,二叔新娶的二妈比较强势,和奶奶无法相处,也分了家。二叔是个给人做门窗的木匠,常年在外找活,白天不着家。二妈当家,二叔晚上回来,她也不让二叔管爷爷奶奶的事,父亲在家的时候经常过去帮爷爷奶奶。现在奶奶不在了,爷爷一个人过,所以父亲不放心。

她到了县城后,很快就适应了城里的生活,她发现家里的客人越来越多,来人都夸她漂亮,乖巧,懂事。有人免费给她教弹琴,唱歌,跳舞。她知道这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开始很抵触。妈妈一再劝导她,艺不压身,女孩子多些才艺是好事,她就跟着学了。聪明的她上手很快。人们都惊讶她的聪慧天赋。她能吃到好多好吃的东西,她经常会闪现一个念头,要是她的同桌也能过和她一样的生活多好。他的天资并不比自己差,她的小伙伴每天要干好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想着想着,她的鼻子就发酸,他们一起长大,她心疼他的处境,善良已经渗透进她的内心。

初中开始上晚自习了,他比同龄的孩子要忙得多,中午下午放学来回小跑,帮妈妈干家务,照顾弟弟妹妹。周末还要去爷爷家,帮爷爷干活。冬天的时候,他用架子车去地里拉晒干的玉米杆,给爷爷烧炕用。爷爷做饭的时候,他点火拉风箱烧火。爷爷心疼他,怕耽误他学习,不让他来。他让爷爷放心,他一直是镇里中学的尖子生。爷爷饱经风霜的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这些年总是愁眉不展。但一看到大孙子,却是一脸的慈祥,眼里藏着满满的爱意,就像放出光来,浑浊却温润,透着一股祥和淡定。爷爷心里期盼他的孙子辈能脱胎换骨,出个人才。老伴给孙子算的卦,爷爷深信不疑,所以绝对不能耽误孙子。他是他们王家的希望,也是他想多活几年的动力。爷爷经常自言自语,祈祷老天爷让自己身体硬朗,多活些年,很想看到自己的孙子有了出息,再去给老伴报喜。永超知道爷爷的心思。他也没有忘记同桌的话,一直努力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初中毕业,他以镇里的第五名,考上了县上的重点高中。

不出所料,有办法的她和他终于又在一班,而且还是同桌。报到的第一天,她见到他,上手轻轻打了他一拳,见面第一句话说道:“小弟弟,以后还是跟姐混,我罩着你。上高中了,我们必须好好学习,一起考交大,我行,你更行的!”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没有回答。

他长高了,从小营养不良的他,虽然长得瘦削,但帅气明显出来了。修长的身材,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一头乌黑茂密稍微自然卷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那双不羁的小眼睛更加有神。她更是出脱成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不再束辫子了,靓丽的黑发飞瀑般飘洒下来,散发着他从没闻过的洗发水的香味。弯弯的柳眉,一双大大的明眸,清澈、优雅,婷婷玉立的她由内而外散发出清新自然的气息。班花,校花的头衔被同学们赐予。

她很快发现他的眼神里常常充满了心事,他时常牵挂家里,到周六中午一上完课,他一刻都不停留匆忙骑车赶二十多里路回家,挖苦心思把家里需要干的重活干完,周日下午又得赶回学校。弟弟上小学四年级,妹妹也上二年级了。他平时不能帮家里干活了,周末必须多干。父亲去的地方据说很偏僻,很少有消息。好长时间,才会有一个汇款单。钱不多,但是一家都很高兴,起码有父亲平安的消息。

县城生活了三年,她更加开朗活泼,他惊讶她现在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学校里想和她搭话的男同学多的是。穿着讲究的班长郭浩宇,爸妈都是学校的老师。私下找她,要和她坐同桌,被她直接拒绝,从小养尊处优的班长,明显很是失落,给他投来羡慕的眼神。学校里捣蛋的男生,大家都怕的刺头,自习课的时候,都在他们后门里张望,想尽各种办法去接近她,她都置之不理。他们见了他,恶狠狠的瞪眼,但她一出现,就一溜烟躲闪,她的爸爸已经是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了。这些调皮的学生消息灵,早就知道。她在学校放出话,谁要敢欺负她的同桌,她让谁完蛋。是的,她一直罩着他,他家里每周就给三元钱,周日返校时背的锅盔周三就完了,带的干炒面(一种炒熟的油面粉,早上兑开水喝)。他到学生食堂,只买馒头,从不买菜,学校的菜汤当时才两毛钱。他蹲在地上,把馒头掰成小块泡到兑开水的炒面糊里就津津有味的吃起来,她看到很伤心。她经常隔三差五在家草草吃完饭,打包带些说有事先走,到学校再吃,其实是跑到他的宿舍给他吃。她的善良的妈妈是知道的,微笑着默许了。她给他零花钱,自尊心很强的他绝不会要的。她只能逼他吃,硬塞到他手里,不吃就上手咯痒他,羞红脸的他只能就范。女生们都能羡慕他,男生们妒忌他的可是不少。大度的班长郭浩宇对他很是友好,也经常邀请他去家里改善生活,高傲的班长要在班花面前,显示自己的风度。他无论如何不去。班长明白他自尊心很强,好像还有自己也说不清的因素吧……

班长的学习成绩几乎每次都是班里的第一名。美丽的班花刘艳丽,一直稳居前三,英语她最突出,总是年级第一。牵挂家里分心的他,一直保持在前十名。他心里发誓,一定要刻苦,不然对不起这两个朋友。但是上课的时候,他经常还会不由自主开小差,她经常用胳膊肘时不时碰他一下,提醒他别走神。

高一元旦班级晚会上,她把长长的头发,扎成两个马尾辫,跳的新疆舞“长辫子的姑娘”,像模像样的抖肩,很有民族韵味,同学们看的如痴如醉,外班的好多同学在趴在窗外看,新疆舞表演风靡全校。好多长发女生,后来扎起了马尾辫。她还是晚会主持人,自作主张直接报幕让他表演节目。他无法推辞,涨红着走上讲台,闭眼唱了一曲齐秦的《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他虽然紧张,但高昂悠长的腔调,略带沙哑的嗓音,忧郁的神态,宛如真的是一匹草原上孤独的苍狼,大家都静静的听着,等他唱完,全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她一点都不惊讶,她了解自己同桌的实力。这次演唱竟然打动了不少女孩的心。事后不少女孩偷偷给他书桌抽屉里塞信,他看到吓得不知道咋办。她经常抢过来,小声给他念情书,有天她发现班上貌不惊人的平时很腼腆的胖女孩宋巧娟给他语文书里塞的信这样写道:

亲爱的永超同学:

你好,我今天鼓足勇气告诉你,我喜欢你。

我的爸爸虽然不像刘艳丽她爸是干部,但也是我们村的村长。我二叔在省城工作。我们家在县城边上,经济情况还可以,我们家是我们村最早盖二层楼的。你将来考上大学,我们家可以供你,听说你家比较困难。我就是考不好也不会拖你后腿,我二叔可以帮我在省城找下事情。你如果考不上就到我家来,咱们在县城做生意。

还有我虽然没有刘艳丽长的漂亮,但我皮肤很白,俗话说一白遮百丑。而且老人们常说,娶媳妇不能娶太漂亮的,红颜祸水。就应该娶我这样过日子的人。我从小勤快,将来咱们在一起生活,我不让你干家务,把你的伺候的好好的,相信我。

爱你的巧娟

她念完笑得直不起腰,他听得都快要羞死了。“放心,姐帮你处理。”也不知道她怎么和宋巧娟说的,反正后面也没有什么事情,宋巧娟成了他们的好朋友。

混混僵僵的高一生活,很快的就过去了。高二的第一学期也很快完了,他由于分心,成绩开始掉到中游了,班长和校花还是那么优秀。她为他的学习担心起来,他也觉得自己的大学梦越来越远了。开年第二学期才上了三个星期课,胖女孩宋巧娟跑到他跟前,对他说:“王永超,你妈住院了,我们有亲戚在你们邻村,亲戚今天中午在我家说的。”

宋巧娟同学一直关注着他,今天碰巧来的亲戚是王永超附近村的,中午吃饭的时候,好奇打听他们家的情况,问了几句,结果给他带来了这个消息。

高二过年的时候,父亲回来过一次,他清楚地记得,父亲夜里老咳嗽,声声让他的心撕裂。刚过完年,他们家又发生了不幸,一直硬朗的爷爷没有征兆的撒手离去,白天待客的时候都好好的,客人走后,夜里睡着就再也没有醒来。可怜的爷爷一句给儿孙的交代都没有留下。爷爷的离去,让他感觉天塌一般。父亲和二叔处理完爷爷的后事,家里就更更拮据了。父亲急忙又走了,多半年了,没有回来,就给家里寄过两次钱,母亲地里的活繁重,妹妹上小学,弟弟上初中,弟弟妹妹没有他勤快懂事,有点娇惯。母亲也担心远方的父亲。终于挺不住,病倒了,被舅舅送到镇里的医院,大人们都不想让他知道。他一听就慌了,没请假就骑自行车赶回,在医院看到面目苍黄的母亲,他忍不住大哭,他想起父亲的嘱托,一个大胆的念头,就在那一刻决定了。

他大喊“我不上学了,我是老大,弟弟妹妹好好念书就可以了。”

母亲鼓起劲打他,他也不躲闪,舅舅劝他回学校,家里的事情,他来照应。他固执的摇着头,舅舅也有两个孩子上学,还要照顾年迈的外公外婆,也不宽裕。就这样对峙了三天,终于大人们扭不过他,只能默认了。

我们美丽的校花知晓后急了,回家直接找她妈妈,要五百元,惊讶的母亲夜里和回到家的父亲嘀咕了一宿,周末给了她五百元。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赶去她们镇最早的班车,到了他家,拿出一沓人民币兴奋的说:“你屋的困难暂时可以解决了,跟我回学校。”

“我是男子汉,我家的事以后我自己解决。你赶快回学校上课吧!”他怒吼道。

这是他在坚定自己的信念,他从此不想拖累同桌了。他推着她就往外走,她吓哭了,苦苦哀求他跟她回学校,他心硬的一句话再也不说了,快到天黑的时候,她在村里大人们的劝说下,满眼泪花的离去。其实他心里非常感激他的同桌,从小就照顾他,可他认为他现在长大了,自己的事情,自己承担,青春期的孩子,自尊心可不是一般的强呀。

篇6:懵懂岁月散文

懵懂岁月散文

在老妈家里待了些时日,儿子因为第一次到农村看到新鲜的小动物稀奇的不得了,看看这个指指那个,很是开心,我当年小的时候应该也是很开心的吧,晚上我坐在沙发上静静的听妈妈讲我淘气的童年。

这个故事从哪里开始好呢?

是爱情吗?还是别的什么情愫,我搞不懂了,只是看着一叠厚厚的信发呆,然后拿出来每一封都很厚,那个人应该把我写的每次几乎都是5页以上的信烧掉了吧,我苦笑了一下,这些就是我年少懵懂时的所谓初恋吧,我一直没有扔掉或者是撕掉,那样做是自己的不尊重,毕竟是爱过的,就算是扔掉也不可能从脑海里抹掉那段记忆。 很久很久因为觉得听到了谎言而愤怒,其实自己心里是明白的,什么都不可以勉强,特别是爱情。

打开一封厚厚的以21开头,后边不知道多少页的信,看起来,那是一个懵懂的少年写的长长的情书,当时的我没有认真看过吧,没有注意到这个男孩以21开头和25结尾的意思,他是希望我能接受他吧。当时只是知道那个傻傻的男孩子写了一本又一本的日记,全是因为不敢表白只能默默写到日记里的男孩,在朋友后才鼓起勇气写了这么一封情书。看完了我笑了,我本来应该感动的`哭,为了那份很纯真的感情,但是我还是笑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来我才10几岁时曾经绚丽的青春……

儿子的笑声把我拉回现实,是啊,我现在拥有的对我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一个可爱的儿子,疼爱我的帅老公,疼爱的爸爸妈妈还有视我为亲生女儿的公公婆婆。还有一个没长大但是很爱姐姐的帅弟弟……

同学聚会了虽然下着雨,但是我们还是不顾泥泞不顾雨水坐在一起喝酒聊天,我那天喝了不少,按以前我是不会醉的,(我的老爸很能喝酒,我秉承了老爸的基因)但是那天我却有点飘了,因为开心,也因为想起了我们无忧无虑的童年,也感慨现在的我们,都已为人夫为人妇,为人母,为人父。时光荏苒,恩,放在这里很合适吧!

手机滴滴的响起来,是以前一个同事的短信,聊起了我们曾经共事的那段岁月,那时我们揣着做一名光荣人民教师培养国家栋梁的梦想踏进了那所学校,聊起了我们的第一届学生,和曾经那段打打闹闹的日子,很开心。

又一条写着我曾经爱过你,但是我不敢表白的短信,嘴角上扬,是啊,我不是个漂亮的女孩子,但是曾经有人爱过我,我很开心。即使我已经是人一妻,为人母,但是我还是喜欢听到有人夸我漂亮,说喜欢我,不是爱慕虚荣,是想找到了一种失落后的自信吧,文字描述不出来。

现在爱着我我也爱着他的男人有很多小女孩喜欢,我应该高兴的,因为他优秀所以才会有人爱慕你,但是我怎么酸酸的,我想这就是我的爱吧,吃着干醋,担心着自己的老公会被人抢走……

一段没有头绪的文字,在混乱的脑子里闪过被我敲打出来,也许你能看的懂,但是不要对号入座,我只是在讲述一个像我一般的女子曾经的青春和爱情。

篇7:鱼的暗恋爱情散文

鱼的暗恋爱情散文

在这世上,爱与被爱其实都是一种伤害。但,也是一种幸福。

鱼爱上了蝴蝶,爱了很久很久了,爱的很痛也很幸福。鱼不应该爱上蝴蝶的,因为他在水里,而她在天上。蝴蝶真的很美,蓝色的翅膀,在太阳下闪着银蓝色的光。鱼喜欢她蓝色的翅膀,喜欢他的眼睛,喜欢她飞起来的样子。其实,鱼是看不到她的眼睛的',因为她从来都没有在水面。但是,鱼心里认定,他的眼睛一定和翅膀一样漂亮。

他是从什么时候爱上蝴蝶的?是在她破茧飞出之时,还是她在水面上飞翔时,或者更早一些,在她还是丑陋的毛毛虫  鱼很傻,虽然从一开始就知道不会有结果,但他还是在付出,付出自己的感情,付出自己的命运,因为在鱼心底,爱上蝴蝶是幸福的。

那天,风很大。鱼看到蝴蝶向自己飞来,伴着风。鱼的心里又激动又慌张,这是他第一次这么斤地看蝴蝶。被风裹挟的蝴蝶,眼看就要落在鱼的身边。

鱼痛苦地晃动着身子,他知道在水里,蝴蝶会死。就在蝴蝶将要落在水面上时,鱼跳起来,托着蝴蝶一起跌落在岸边。蝴蝶在水里会死,可是,鱼不在水中,也会死。

鱼用最后一口气,把蝴蝶牢牢记在心里。鱼哭了,眼泪打在蝴蝶蓝色的翅膀上。蝴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将翅膀上的水珠打落,然后扇动翅膀飞上了天空,没有看鱼一眼。

鱼死了,可鱼是幸福的。蝴蝶也是幸福的,因为鱼是用生命爱她。蝴蝶永远不会知道,曾有一条爱上她的鱼,在她翅膀上留下了一生的真情。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期待的那个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多么幸福。

篇8:暗恋经典散文

暗恋经典散文

在朦胧的岁月,在那怀春的心灵里,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像平静的湖水激起了涟漪,柔柔地落在你那清澈的湖水似的灵魂了,从此。灵魂深处便有了一个思念的精灵在敲打你的心扉。

那是小学六年级,我悄悄喜欢上了一个小女孩,叫玲子,本村的,扎着一对羊角辫,衣着朴素却很干净。喜欢她并不是因为她漂亮,而是因为她悲惨的家境,确切的说是同情。

她的.成分不好,被划分为地主。在那个荒唐的年代,他的父亲成了批斗对象,时不时被拉出来,带着厚厚的木牌,上面写着大地主李宏山。然后围着全村游街。人群高亢激昂,喊着口号:打倒大地主李宏山!每次运动学校全体出动,我们都是红小兵,雄纠纠气昂昂地挥舞着手臂,嗓子都喊哑了。

那个时候,玲子也会跟着队伍去,不过走在队伍的最后头,怯怯看着低头挨斗的父亲,满脸的忧郁。

我每每在这个时候,悄悄地跟在她的身后,别人举手呼口号,我也举手,但声音喊得软绵无力,这个时候,玲子会静静地看着我,眼里充满了感激和激动,我的心在那一刻就几乎蹦跳起来,我甚至幻想着一声断喝,立即叫停这次批斗会。

我和玲子的交往只有一年零三天,这期间我找了好多的借口,送给她笔记本,送过她橡皮,一切做得很自然,让她知道我只不是施舍而是无私的帮助,而她也很了解我,只有和我在一起,她的脸上才会露出幸福的笑容。

玲子走了,去了遥远的南方,跟着母亲去了她姥姥那里。她的父亲,因为无法忍受着无情的打击,在一个雨夜投井自尽了。从此再也没有看到过玲子,也在也没有得到过她的消息。可是暗恋的那段纯真岁月,却时常踏着风雨出现在我的梦中。

篇9:与暗恋岁月有关的懵懂爱情故事

1.用两年的时间,练习为一个人写一封信

十几岁时喜欢一个人。面容素净如雪般的高个儿少年,看起来清清朗朗,像是操场跑道边一棵沉默的翠绿杨树。

那一年,从秋天到第二年的春天,他天天走路回家,我就远远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以至于他的每一步姿态,我都谙熟于心。熟知他居住的院子,熟知他会偶尔在画具店和书店停留,熟知他走路从来不会回头以及左顾右盼,熟知他习惯将双肩包单背在左肩上,熟知他因自幼习字而写得一手雅畅的行楷,熟知他十分喜欢看书。

他是那样姿态端然的少年。我知道他与所有人都不同,他左右手均可以写漂亮的字。手腕上系着黑色的细线,上面还有一颗纽扣。我曾经趁他离开座位时,翻开他反扣在书桌上的一本书,是川端康成的《雪国》。

喜欢看这样的书的年轻男孩,不多见。

姑妈从英国回来的时候,送给我一支从莎翁展览馆附近的纪念品店里买回的鹅毛笔。金色的笔尖,浅棕色的羽毛笔杆有近一尺长,握笔书写起来竟有飞翔的诗意。我拆开朴素简洁的包装,欣喜的瞬间,第一个想起的人便是他。

那日下午我骑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去书店里买来一本薄薄的英文字帖,开始练习写漂亮的圆体字。

因为曾经在老师给全班放电影,镜头里闪过一篇漂亮的圆体字书信的时候,我偶然听到他惊叹,太漂亮了。

我知道,他是沉默寡言的人,从未喜形于色。他一定是非常喜欢圆体字。

那年春天结束的时候,我开始夜夜在台灯下透着灰白的薄纸,蘸墨临帖。连鹅毛笔的笔尖,都被磨得光滑圆润,使用起来顺手舒心。那一沓用来重复临摹拉丁字母的纸,摞起来已经厚厚一叠,看上去仿佛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恋。

那封信,我几乎写了两年。夜夜面对着信纸,强迫症一样练习如何把每一个字母都写得像一首诗。想象着如何以电影场景一样的方式交给他,然后获得他掌心的温度,以及像花荫下的苔藓一般青郁的恋情。

在快要毕业的时候,终于决定去找他。

是在他生日的时候。我带着写了两年的信,最后一次跟着他回家。那条路我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夕阳之下我在他后面走着,一直凝视他的背影。两年多的时间,那些因为他而天真而卑微的时刻,声势浩大地清晰浮现,在内心深处摇摇欲坠,心跳变得粗犷激烈。

我想我一定要把信给他,否则我觉得再这样下去我简直会死掉的。

追上他的那一刻,我几乎深吸一口气,喊出了他的名字,把信交给他。他略带诧异地点点头,拿过了信,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

我也转身,却竟然双手捂面,禁不住即刻哭出来。

那个时刻我怀疑,这难道就是我用两年、700多个日夜,换来的一个潦草结果吗?他又怎么能够知道,白纸上那些花纹般繁复漂亮的英文,是我整整两年时间夜夜在灯下心酸莫名的想念中一笔笔练习出来的告白。

那日我头一次觉得自己无限卑微。所有在一个人的时候天真幻想过的美好方式,全都只兑现了一个最仓促潦草的现实。我捂着脸,泪水几乎要从指缝间流出来。那样的感觉,似乎比日后与他的接触更让我刻骨铭心。

我记得在毕业前后,他都曾经主动联系我。

在他的家里,我看到与我想象中一模一样的情景:整齐得一丝不苟的房间,藏蓝色的窗帘与床单,白色桌面、地面干净得几乎有些偏执感。书架上摆满了书,其中大部分是日本名著。他尤其喜欢川端康成,以及古代日本作家,比如清少纳言、吉田兼好、松尾芭蕉。

他的阴郁气质,果真与他的阅读偏好吻合。

他取下一本《枕草子》,说,这是清少纳言的随笔,我很喜欢,送给你。

回到家之后,打开那本书,看到里面夹着的一封信。字迹相当漂亮,一如我早就熟知的那样。我匆匆扫一眼,因为担心不祥的结局,却又忍不住抱着欣喜的期待,所以鼓起勇气立即翻到信纸的最后一页,果然,结尾处写着“非常抱歉”。

那个时刻我的头脑中有着瞬间空白。如同那些烂俗的武侠片里,最锋利的刀总是会在留下伤口后的一小段时间之后才会让人倒下,而又要过很久,才可以看到鲜血流淌。

那个夏天就这样淡出了生命,仅仅成为记忆的一部分段落。

多年之后的同学会上又见到。大家还会一起喝啤酒、唱歌,最后分开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互相拥抱。

当轮到他的时候,这个曾经占据了我全部心情的少年紧紧地拥抱我。他清晰而灼热的心跳敲打着我耳朵的鼓膜,令我忽然间感到怆然的眼泪夺眶而出,头脑中闪现的是那两年寂寞卑微的少年岁月。

我此刻埋在一个曾经等待过的怀抱里,却因再次怀抱了曾经的等待,而终于明白成长的意义。青春的奢侈,在于能够有足够清澈的心情,用700多个夜晚去写一封言不由衷的信,给一个并不属于将来的人。

此后的人生,也许不再会用两年的时间,练习为一个人写一封信。

不再会跟在他后面,目送他回家,看着他的背影,充满感伤入骨的欣悦。

不再会暗自祈祷着用最优美的方式相遇,却实际上在仓促转身的一刻痛彻心扉地哭泣。

数年之后,阴差阳错念了英文专业。许多人称赞我写得一手整饬而漂亮的英文书法,我微微笑着,那个时候总是会忽然想起他来。

而彼时在灯下一遍遍在白纸上临摹圆体字,心绪被一帧模糊的少年残像所啃噬的青春岁月,再也不会有了。

2.那场暗恋,只是她一个人的寂寞

生日那天,她为自己买了一套红色的内衣,蕾丝,绣着一朵朵的百合花。她洗了澡,然后穿着内衣进了房间。这是第一次。她对吴晓轲说:喜欢吗?就当我们的新婚之夜好吗?

青慈爱上吴晓轲的时候有多大?正青涩,青涩得还如一只刚刚长出来的木瓜吧。

16岁,在一棵梧桐树下,看到迎面走来的吴晓轲,心,就微微地疼了。那疼,便是喜欢吧?

他们一个班,132班。在甬路边的那间平房里,那时,吴晓轲是班长,高高帅帅的样子,自然是清风秀骨。

而她,不过是一只丑小鸭,还没有长开的身体,如一根豆芽菜般孱弱。比起丰满的同桌陈妍妍来,16岁的青慈,简直是一朵尚未开放的小苞蕾。

但谁能阻挠她的喜欢呢?喜欢是一条越缠越紧的青藤,紧紧地纠缠着她。她开始写日记,日记里全是吴晓轲;她开始写诗,诗里也全是他。

没有人知道她的暗恋。她偷偷喜欢着一个男孩。那个男孩,跑到操场上去踢球时她会偷偷去看,走过她身边到最后一桌时她会心跳,一共是15步,是的,15步,他就可以到自己的座位了。

有时他和她也会遇到。可是她会紧张得手心里全是汗,然后擦肩而过,也许,在他心里,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孩子这样喜欢自己吧?

他们只在同一个班待过一年。高二分文理班,青慈选择了文,吴晓轲选择了理。青慈想去改。因为她开始看到吴晓轲选择文她才去学文的,但没想到他居然又变了。到了老师那里,老师说,你还是学文合适,你作文写得不错,我看是有希望的。

她学了文,离他教室有三排的距离。

课间10分钟的时候,她会借上厕所的机会绕到130班的门口,那里,有她喜欢的男孩子。

临毕业前夕,他忽然退学,去了新疆的一个油田。听同学们说,是去当石油工人了。他走得那样突然,青慈听到这个消息时,学校里满树合欢花开得正灿烂。她呆呆站在花树下,好半天,才蹲下来,放声大哭。

高考结束之后,青慈买了一张去新疆的火车票,一站一站跑到新疆。她要去找他,告诉他她的爱,不管他要不要。她想,自己暗恋了3年,不能轻易就这样结束了,她要把自己那厚厚的三大本日记全带着给他看,让他知道,曾经,有这样一个痴情的女子爱过他。

辗转了好多油田,她坐着颠簸的汽车在戈壁滩上行走,没有人知道她心中的决绝。但她找到他所在的油田之后,人家告诉她,他刚刚走,去了科威特。

科威特,那是多远的一个国家呢?

青慈站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边上,再次泪如泉涌。

几年之后的青慈,已经出落得美丽动人。她曾是上海一所大学的校花,在电视台组织的大学生风采展示中夺得过冠军。

但她一直没有谈恋爱。很多男生发起过无数次攻势,都是一些很优秀的男生,可青慈无法让自己动心。

她的心里,一直装着一个人。曾经四处打听过他,他好像一直在国外。中国一直有派出的劳务输出,吴晓轲好像没有在国内待过几年。

她的钱夹里,一直有一张吴晓轲的照片,他18岁时的照片。一寸的黑白照,是从他图书证上撕下来的。记得有一次去图书馆借书,她看到了吴晓轲,吴晓轲在低头看一本体育画报,而他的图书证就在那桌子上的一堆图书证里,她借机找自己的证,然后翻到了他的。

那照片上的男孩子,英俊清秀,有着清冷而绵长的眼神。她的心战栗着,这才是相思又相思的春闺梦里人啊。

趁别人不注意,她颤抖着手把那照片撕了下来。从此,那张照片成为她最珍贵的东西,贴身带着。后来她从英国回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张一寸的黑白照片放大成了真人大小,挂在了自己屋里。

下班之后,她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回到自己的小屋,然后与吴晓轲相对。她会对他说好多话,亲爱的,你好吗?有时,她买了一件新衣服,也会穿到吴晓轲的照片面前,然后问,吴晓轲,好看吗?好像对面看她的真是吴晓轲。

她也知道自己的暗恋已经病态,可她无法阻止。她爱了他那么多年啊。后来,她把钥匙链、小挂链上全坠上了他的照片,用塑胶塑了,吴晓轲在她心里,永远是18岁的样子,那么年轻,那么清风秀骨!

大学毕业后,她去英国留学,在去英国之前,她四处打听吴晓轲家的电话号码,终于打听到了,而且恰恰吴晓轲在家,他回国休假了。

霎时,她欣喜若狂,拨打他家的号码时,她好像回到了16岁,其实,她已经24岁了。

你好,她说,是吴晓轲家吗?

接电话的是吴晓轲的母亲,她问,请问你是?

我是青慈,吴晓轲的老同学。

噢,她的母亲说,是这样啊,这两天他的老同学打电话的特别多,你什么时候过来啊,他明天就要结婚了。

青慈一下子呆了,好似被雷电击中了。千辛万苦找到他,他却要结婚了,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她恰恰错过了。

听筒里还有喂喂的声音,她却傻子一样放了电话,然后走到吴晓轲的大照片前,把脸紧紧贴在上面说,吴晓轲,你怎么会这么狠心?你怎么可以不等我?

4年后,青慈从英国回来,在上海一家英国公司做事。她是干练冷漠的白领,是下属眼中的冷面俏佳人,是上司眼里的得力助手,她的冷,让很多男人忘而却步。如果说上大学时还有好多男人追,那么现在,即使她情愿做人家二奶,男人亦是不愿意要的。

她太冷了,根本看不出一丝女人的似水柔情。从吴晓轲结婚以后,她的心就死了。有时她也常常问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固执,为什么偏要一棵树上吊死呢?

只有回到自己小屋里时她才会感觉放松和快乐。

甚至,在他的照片前她都是羞涩的,如果她洗了澡,一定要穿好睡衣才能到她的房间来的,因为那里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她啊。

28岁,她已经不年轻了,尽管用最好的化妆品,穿名牌衣服,可什么能抵挡心中的寂寞呢?

生日那天,她为自己买了一套红色的内衣,蕾丝,绣着一朵朵的百合花。她洗了澡,然后穿着内衣进了房间,这是第一次,她对吴晓轲说:喜欢吗?就当我们的新婚之夜好吗?

她脱去了那套红色的内衣,一下子泪流满面。

青慈是回家过春节的时候遇到吴晓轲的。

老家还没有飞机场,坐了一天的火车,她黄昏时分到达了家乡的小站。

走出站口时,就有许多人看着她,很明显,她的洋气和那种散发出来的迷人气质并不是这个小城里的人所具有的。

红色的羊绒大衣,棕色的小羊皮高跟鞋,黑色的大披肩,加上手里拉着的lv的红箱子,她站在风中等出租车时,俨然成了一道风景。

忽然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她回过头去,一下子呆住了。

是吴晓轲。虽然过了,虽然他变化那么明显,胖了,眼袋垂下来了,穿着工商局的衣服,站在一辆破吉普车前,然后,冲她微笑着。

那一刻,她的心里似铁马冰河,呼啦啦全碎裂开来,冲撞得她心疼,到处都是冰渣子,还没有解冻,但已经有春流暗涌。

是你吧?吴晓轲过来。我一眼就看出来了,还这么瘦?怎么这么动人了?听说你去英国了?来,上车,我送你回去。

她不知道怎么上的车,呆呆地跟着他走。坐在车上,他问,回家过年?

她忽然紧张局促到要崩溃一样,不敢看他,怕眼睛泄露了自己的秘密,她还脸红了,是的,她多少年没有脸红了?紧紧挨着她坐着的,是她苦恋了12年的男人啊。

是,回家过年。她说。

那我找几个同学,咱聚聚,好吗?对了,结婚了吗?

青慈特别想哭,吉普车里没有空调,很冷,她穿着裙子,把大衣裹紧了还是冷,她知道不仅仅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外面开始飘雪花了,一片片地打在车窗上。她哆嗦着说,还没结。

太晚了,他说,我早结婚了,孩子都5岁了,去年老婆还下岗了,对了,上海有什么好买卖?有空介绍给我。

这完全不是她想象中见面的样子,完全不是。

吴晓轲和她拉着家常,说着一些世俗的话。她答着,可有可无。到家的时候他说,等我电话吧,我们真得聚聚。

过了几天,他们果真聚了一次。她从来不喝酒,但那天喝得特别多。大家都开着玩笑,说高中时谁暗恋过谁一定要说,然后与暗恋者喝交杯酒。除了她,来的十几个人全结婚了,居然有人说暗恋她,是一个不起眼的男生,现在成了老板,开着一辆宝马来的。那个男生说,知道吗,我偷过你一张照片,至今还在我的包里放着呢。

她笑了,原来偷照片的不仅仅是她啊。

吴晓轲是在人们都喝多了的时候坐在她身边的,她又浑身颤抖起来。吴晓轲看着她说,青慈,你暗恋过谁?

这一句问就让她崩溃了,她跑到外面阳台上,趴在阳台上就哭了。

吴晓轲从后面抱住她,是我吗?

她翻身扑到他怀里,绝望地哭着,哭得差点上不来气。是的,她爱过他那么多年!错过多少光阴也全是为他,她青春里最美丽的花一朵朵凋谢也是为了他。她说着,从梧桐树下说到一寸照片,从那进教室到座位上的15步到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她一边哭一边说着,到最后,她几乎是哽咽了。

惊呆了的是吴晓轲,他把她抱得很紧,对不起,对不起,他一直说的是这三个字。

那场暗恋,只是她一个人的寂寞

很晚了她才回到家,忘记了是谁把她送回来了。早晨刚醒,她的手机就响了。是吴晓轲。

她有点不好意思,昨天太失态了,但接到他的电话还是觉得那么兴奋那么心跳。喂,她柔声地说,她发现自己的声音居然有小女孩的媚态。

起来了?吴晓轲说,想和你说个事。

说啊,她继续温柔地说。

你能借我点钱吗?我要买一幢新开发的楼,已经贷款了一部分,你又没结婚,还在那么好的公司里做,年薪听说有二十多万,应该没问题吧。

青慈一下子尴尬在那里,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吴晓轲大早晨打电话来,是为了要跟她借钱的,她看过一句话,说让爱情崩溃的最快的方式,就是借钱。

可以吗?他问,毕竟,你那么爱过我,这点面子还是会给我的吧?

他居然把她的暗恋看成了条件来要挟。那一瞬间她忽然解脱了,压了12年的情结因为这个早晨的电话一下子解开了。

当然可以,她说,我会把钱打到你的卡上,要多少?

十万,吴晓轲说,5年之内还你。

好,她说,还有别的事吗?

我请你吃饭啊,吴晓轲说,今天晚上,就我们俩。

不必了,青慈看着窗外的雪花说,我订了今天下午的车票,还要赶回上海,公司有点急事。

她说了谎。她要回去了,她不能在这个地方再待下去,如果再和他吃一次饭,听他说着家常和钱,她真的要崩溃了。

那天她急急地回了上海,和逃跑一样。到了家里,她都不敢进自己的卧室,仿佛那里埋藏着一颗定时炸弹,随时会把她炸得粉身碎骨。

她终于明白,那场暗恋,只是她一个人的寂寞,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象,是的,只是她设计好了的一个人,其实,与吴晓轲无关。

那天她睡在沙发里,第二天,她找来搬家公司搬家,有人问她,这张照片怎么办?她笑了笑说,扔了吧。

在去新家的路上,她打开钱夹,然后找出那张一寸的黑白照片,夹了12年的照片,三下两下撕碎了,然后扔到了风中。

她想,从明天起,要开始好好地谈场恋爱了。

篇10:追忆那些年我们懵懂的爱情的散文

追忆那些年我们懵懂的爱情的散文

年少的爱情不是童话,遇上了不一定都会有完美的结局。若是选择爱了,那么就得要有勇气承担这份爱会给自己带来怎样伤痛。有人说放手也是一种爱,有人说爱上你是我的错,可能分开之后你们还爱着,可能最后对方早已遇到更好的了。爱情的世界里有爱就有痛,有欢乐就有泪水。每次看青春有关的情节你都是我心中难以抹平的伤。没有过不去的人生,爱到如此横蛮却又脆弱,酸甜苦辣的青春因为有过你我一点都不后悔。正因为有了不被珍惜的那段时光,所以更让我学会了珍惜现在身边来之不易的幸福。

我们谁都有快乐与悲伤的时候,谁能说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呢?谁不曾撕心裂肺的哭天喊地过?青春散场,终究是一场预谋我们谁也没法逃脱。其实,很讨厌写青春的文字,可是又控制不了自己去想。很多时候怀念那个青葱岁月里少女怀春的自己,未经人事的自己。追忆那些年,仿佛那已经是好久好久的事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小心事,我们小心翼翼的怀揣着那份羞涩的`恋情不让别人知道偶尔在孤寂飘渺的时候独自一人拿来慢慢品味。那一年,我也有过自己年少无知的疯狂。我暗恋过,欣赏过,追求过,渴望过。我以为喜欢一个人是一辈子的事情,无怨无悔的付出着,不知道不觉在爱别人的同时竟然将宝贵的自己给遗忘了。

还记得最初的那个吻吗?惊慌失措的感觉,像做了坏事的小孩失落的要逃离这片喧哗。回到宿舍之后,宿友看我一脸通红羞涩的样子开玩笑说满面春光是不是遇见桃花运了。那时候的自己还没有很大方的公开自己在恋爱的消息,吞吞吐吐的掩饰着:没,没,说什么呢。那是一种甜甜的味道,黏黏的想蜜一样甜。入睡前我都会情不自禁拿出来回味一番,从此我陷入这场爱情的浩劫中难以自拔。我迷恋他身上的味道,不管走到哪里我都幻想着会不会和他就这么突然的遇见,遇见了该说些什么,他会不会喜欢我今天的打扮?会不会还想和我来一场幸福的约会?我等待着,憧憬着下一次的约定。

爱情就像是一场未知的旅行只有不断的去穿越山川才能看到最美的风景。当你到达了目的地也看清了风景之后发现并不是自己期望的那般美丽内心又开始泛起一阵涟漪。爱情是新鲜的,人们常说没有得到的永远是最美的。若没有跃过这一步,我想曾经的爱慕也不至于变得如此的糟糕。爱情让两个深爱的人从亲密无间拉到了最远直至看不到对方的距离。我们听着那些感伤的歌,拿起酒直灌口中恨不得让自己麻醉最好醉倒不省人事,这样就不用承受失去对方的那种痛了。可是为何自己喝了那么多,走路都在晃晃悠悠的脑海里你的记忆竟怎么也删除不掉,曾经的快乐的,不快乐的统统像电影一样尽在眼前。

拿起手机一个键一个键的拨打着熟悉的号码,喂,是我,我好想你。说完之后,恨自己不争气,明明准备好一番骂人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看看,多么违心,多么呕心。他说,你在哪儿,喝酒了?是啊,喝酒了,喝醉了的感觉原来是这么的难受。我哭着,叫着,喊着,稀里糊涂的说了许多不着调的话。你没有挂掉电话而是认认真真的听着我的诉苦,一肚子的苦水。

后来,你跟我说,你爱我,让我回来,你说,你还在等我。我又再一次的留下了眼泪,内心痛到无法言语,我深深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当真的很爱一个人时,爱到无法自拔的地步了,哪怕两个人已经分了手,心里也知道再也不能回去了,可心里对对方的喜欢却是难以磨灭的。那种感觉还在,那些经历还在,那些记忆还在,他,还在。我们都曾轰轰烈烈的爱过,痛过,最后还是说服自己放下了。

记忆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我相信,经历会让一个人成长。年少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回忆点点滴滴的都会在我心中沉淀慢慢的融化在一个无形的盒子里,某个时刻再想起依然会激动,会有最初的那份感动。生命里,总会有来来去去。青春没有对错,我把这些经历都归为成长,猛然有一天,我发现自己真的长大了。

篇11:懵懂的爱情岁月

“对,让大家有个目标!”明胜立刻明白了!

“据她们的消息,陈英比较喜欢富俊——他们都是成绩好,这是应该的!”文晖说道,“至于你卓然,你是看着二班的——我们是懂得起的!”

我没有承认,当然也没有否认!

“明胜,听说叶琳一直在关注你哦?”文晖说道。

“不好意思,祥英也在关注我——”明胜真的大言不惭!

“恭喜,恭喜!”文晖笑着说道。

我们大家都开心地笑了!

“杰明,你绝对那个比较合适?你看这几个女同学都在这里——”文晖问道。

“我没有——”杰明支吾着说道。

“不会吧,这么多还不够你选?”卫红取笑道。

“碧云不错,也就考虑兄弟你了噻!这肥水不流外人田,当然考虑自己兄弟——”文晖乱点“鸳鸯谱”。

杰明犹豫了,总不敢说没有女同学喜欢自己吧!

文晖“拷问”启明,启明犹豫了片刻然后说道:“我觉得秀兰不错!”

“好,小伙子有眼光,启明就和秀兰——”文晖重复道,接着说道:“我觉得媛君很好,今天上午她还对着我笑呢?”

大家都哈哈大笑,也不知道文晖是不是在瞎说!

卫红犹豫着说了一个女生的名字——

真搞笑,班上几个女同学就被我们哈哈大笑地“瓜分了”。

不知道文晖是不是真的从碧云那里听到了什么小道消息,还是这家伙随便瞎掰!

到了黄昏,我们几个来到约定好的农贸市场,这农贸市场以前是唐刚开办的糖果厂,结果被这一群乡上领导吃垮了,现在搞成了进行农贸交易的市场——

看见碧云带着叶琳站在那里招呼,我们进入了一个门市房间,里面放着电影队的喇叭、音响——没想到碧云还认识电影队的人!

房间里,几个女同学正围在桌子边嘻嘻哈哈地啃着瓜子!

碧云展现了超常的组织能力,给我们送来了茶叶开水——明胜怂恿杰明去帮忙,按照下午的商量,这可是杰明的“任务”!

杰明傻笑了片刻,果真跑去帮忙,也算给大家一个交代!

哈哈哈,我们笑惨了!

随着夜色来临,周围逐渐安静了下来——我们的联欢活动也开始了!

碧云拿出一个名单,名单上根据每人的年龄进行着“兄妹”排名,我被排到了第八,就是小弟的角色!

没有了学校里的拘束和顾忌,每个人都表现得异常积极和兴奋,何况有了“人员的分工”,他们都有了表现的对象,都相当卖力的表现自己。

或许就是文晖的“乱点鸳鸯谱”让相应女同学误解了,在对方的内心种下了“萌动”的种子!

我们大家又唱又跳,显得异常激动和兴奋。

当然我还是有所保留,毕竟我还是对不起那个神秘的女同学!

说笑了许久,大家都累了。天刚蒙蒙亮,我们大家告辞了——

这以后,每次路过过道时我都会抬头看墙壁的“黑板报”。这上面,有一篇我用毛笔书写的《国庆颂》,左下角有一个毕业班期末排名的名单,这上面有一个只要一看见就会让我无比激动的名字!

这是我内心的秘密!哎,不过现在大家都知道了——

有一天,晚自习结束之后,我们又在月光之下瞎吹!

文晖不断吹嘘媛君如何对她“抛眉弄眼”和“含情脉脉”的笑。

明胜不甘示弱,说叶琳和祥英为了他如何“仇敌”“内战”,说得异常夸张和离奇。

在大笑之余,我保持着微笑什么也不说!

“卓然,你家伙怎么不说!哎呀,你每天偷偷看二班的美女,不要以为我们不知道!”文晖嘲笑道。

旁边杰明不停傻笑,他根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给她们取几个‘代号’,也便好称呼!”明胜提议道。

“卓然,你家伙喜欢搞一些高深莫测的东西,给你的女同学取个代号噻?”文晖笑道。

明胜自言自语地说道:“现在美国集合多国部队准备对伊拉克动武了,战争迫在眉睫,好戏就要开始了!咦,我就给她们取作‘美国’和‘伊拉克’——”

“可是哪个是‘美国’,哪个是‘伊拉克’,我们却搞不清楚——”文晖问道。

“你还看不出来,哪个的个性够厉害?”明胜故弄玄虚。

“当然叶琳就是‘美国’,人家可是敢提着菜刀跟自己老爸打架的,祥英就是‘伊拉克’了噻,显得相对保守一些!”文晖大声说道。

“小伙子果然厉害!”明胜赞扬道。

听着这些,杰明不断傻笑,我们都开心地笑了!

文晖怂恿道:“杰明,给碧云取个代号噻?”

杰明顿时就傻了,他扭头望着我,想必他是想找我帮忙,毕竟我还是学习委员!

我脑子一动,说了句:“就叫‘故乡的云’吧!”

文晖大声赞叹道:“好,不错,果然有水平!”

“可是这名字,不会吧,难道——”明胜好像听出了什么!

“随便说的,杰明你不高兴就算了!”我说了句!

“有水平!咦,给二班的那个取一个代号?”文晖说道。

“‘艾尔莎’——”我神秘地说道。

“你说什么‘艾尔莎’?没听懂,不过这名字也够洋气的!小伙子果然有两把刷子——”文晖笑道。

他们不会知道,我是在引用“可爱狮子艾尔莎”的名字!

很快,我们又被没完没了的复习、测试压得喘不过气来,大家都拼命的学习努力着!

搞笑的是,富俊居睡在教室里面,只要睁开眼睛就可以看书学习了,真是为了学习舍得付出!

不过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他的成绩直线上升,超过了长期霸占全乡第一名的陈英,终于为我们男生出了口气!

可是意外还是发生了!

那是初春的一天下午,蒋老师怒气冲冲地走进教师,他对着刘云女同学喊了声:“刘云,你立刻出去!马上出去!”

刘云立刻傻了,对于班主任的“命令”,她显得不知所措,莫名其妙地站起来离开了!

蒋老师翻找她的本子书籍,把书包桌盒找了一个遍——

对于班主任的举动,我们感到异常惊诧!

老蒋也太过份了,人家女孩子的东西难道能随便去翻?难道这刘云真的闯了什么祸事?

过了片刻,蒋老师找出一个笔记本,他打开看了看,冷笑了一下,然后大声读道:“胜,你伟岸的身姿宛如天边屹立的青松——”

这明显是抒发心中爱慕的诗句!

啊,胜——不会吧,难道她暗恋明胜?这怎么可能?

相关专题 懵懂暗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