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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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lamborghini”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共1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第一条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改革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规划。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三条 不断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骨干和有效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提高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进展。 第四条 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和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领导班子建设

第五条 重视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工作,选举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政领导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

第六条 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第七条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有健全的议事规则。党委领导成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的关系。设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 重视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有勤政廉洁、监督制约的严格规定和措施。领导成员敬业爱岗,艰苦奋斗;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党政领导团结协调、勤奋努力、开拓进取。

第九条 重视领导班子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学习、议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定期(一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 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方面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落实。校、系(处)级后备干部建设符合上级规定和要求。

三、党的总支、支部建设

第十一条 党委重视总支、支部建设,责任明确。党委把总支、支部建设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工作条规;建立了切实加强总支、支部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实行了分类指导,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第十二条 重视系(处)级单位党组织建设。系(处)级单位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按时换届选举,特别是认真选配好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系(处)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定期进行党支部改选,特别是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要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支委会团结、协调,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注意抓好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积极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五条 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以提高素质和增强党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积极探索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办法。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和生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第十六条 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发展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特别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同时,积极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 坚持对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助他们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 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有稳定、精干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特别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德育体制、机构、队伍健全,适应工作需要,符合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积极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和建设,教学效果好。重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有制度,有要求,有措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在人力、财力、场所上有保证,长期坚持,效果良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及时。

第二十一条 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活动。在校内形成健康向上的环境气氛,舆论导向正确,核内秩序良好。

第二十二条 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这支队伍具有干部、教师双重身份,具有教育管理等功能。

五、组织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 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统战部等工作部门健全,职能作用发挥好。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健全,认真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重视党校建设。组织健全,办学,方向明确,并有人员、设施和经费保证。

第二十五条 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按规定和条件配备党务工作干部;落实党务干部的各项政策。

六、对工会、共胃团、教代会、学生会和统战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 党委重视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并指导它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工会组织健全,干部素质与能力适应工作需要,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教书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自我教育和身心健康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 重视共青团工作。指导、帮助共青团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关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党委领导成员支持并经常参加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

第三十条 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篇2: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工作机制

校、院(系)党组织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资料。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资料,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构成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领导体制

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健全,职责明晰。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构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宣传、共青团、党校、教务、人事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职责,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职责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职责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职责。院(系)党组织对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职责,院(系)党组织书记负主要领导职责,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职责。

3。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统筹院(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共青团干部等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专兼职组织员。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教育培训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异常是根据支部换届情景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的党务知识培训。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4。学生党支部设置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在按年级或院(系)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建立党组织,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本事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两年或三年,坚持按期换届。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建强学生党支部,充实支部工作力量,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保障支部工作条件。整顿软弱涣散学生党支部,每年进行摸底排查,对支委不强、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限期整顿转化。

二、教育培养

5。入党进取分子培养

入党进取分子确定程序规范,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进取分子思想状况。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进取分子。入党进取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进取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院(系)党组织每年对入党进取分子队伍作一次培养状况分析。

6。发展对象培养

严格落实入党进取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职责。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进取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认真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光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7。预备党员教育

院(系)党组织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院(系)党组织经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景。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8。党员继续教育

党员继续教育结合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一样类型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以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本事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开展学生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光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

9。党员教育方式载体

针对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一样类型学生的特点,构建以校、院党校为主体、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学校党校紧紧围绕校党委关于加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合理设置教学方案,科学制订培训计划,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增强党校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运用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创立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确保外出实习、毕业班求职学生党员等流动党员正常理解教育。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重视教育培训实践环节,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承诺践诺等活动。

三、发展党员

10。发展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

11。发展程序

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贴合要求,党组织评定意见严谨规范、填写及时。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校、院(系)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讨论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党委审批必须团体讨论、逐一表决。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12。发展质量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资料,全面考察思想政治、本事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景和社会实践情景,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四、党员管理

13。党内组织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组织生活规范,有实质性资料,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党员的实际问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结合学生特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和意见。坚持民主评议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与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党内政治生态良好。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引导,确保党内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14。党员日常管理

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学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15。党员权利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搭建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学生党员载体。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五、作用发挥

16。党组织作用发挥

校、院(系)党组织主体作用发挥突出,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坚决有力,有效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立,领导和支持学生党组织发挥好组织带动、工作带动、队伍带动、榜样带动作用。学生党组织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针对性实效性强,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有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7。党员作用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研究生党员在学术研究、恪守学术道德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突出。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经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构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贡献。

六、条件保障

18。制度保障

制定并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学生党组织工作考评等制度的全面落实。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跟踪评价机制健全。

19。经费保障

学生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党校办学经费满足需要。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按照不低于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标准落实到位。

20。平台建设

建立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创立网上党学校地、党校、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学生党建工作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校、院(系)党校师资建设和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有保证。

篇3: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光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能够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景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景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资料确定。列席人员能够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提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资料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景。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景。

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景。

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景。

5。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善领导作风情景。

6。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景。

7。领导班子成员在坚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景;

8。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景。

9。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资料。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1。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资料,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景,交换意见;

2。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我,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到达预期效果。

3。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团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善情景。

(六)民主生活会情景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 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二、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述廉是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结合本年度工作和德、能、勤、绩、廉的工作述职,总结叙述和报告领导班子或本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情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景;理解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和干部群众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情景。?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各单位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三)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分别向单位党组织报告工作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在岗位调整后述职述廉一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向党委述职述廉一次。?

(四)述职述廉由党委组织进行,并提前3-5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组织人事科。述职述廉会议召开前,党组织应当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并如实答复、回应。

(五)述职述廉对象必须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和在述职述廉大会上的发言材料,并在大会时或在大会报告后及时将材料备案。

(六)上级党委派人参加学校党组织开展的述职述廉会议,视情景组织对报告工作和述职述廉的个人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七)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中反映的意见和提议及时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并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八)对于述职述廉评议和测评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景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其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视情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九)组织人事科将述职述廉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载入领导班子和个人的廉政档案,作为党委对党员干部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本规定第3条关于述职述廉对象每年报告工作一次和在必须时光、范围述职述廉一次的规定和要求,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对于已在当年度职责制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中按规定范围和要求进行了工作报告和述职述廉的,可不再重复进行。?

三、党内外监督制度

(一)健全党内生活,切实做到思想统一、政治坚强、组织纯洁、同心协力、使之成为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堡垒。

(二)党支部必须坚持集中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团体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决程序,日常工作按分管权限处理。

(三)党支部委员和党支部委员,要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四)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内选举权、重大问题决策权和批评监督权。

(五)提高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做到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

(六)党员要自觉地把自我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理解党纪的约束。

四、民主考评党员制度

(一) 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由党委统一安排,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 考评采取个人自评、小组互评、支部测评、党外群众评议和党委评审相结合的方法,把定量评与定性评结合起来。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三) 党员评议结果由党支部报党委审定。

篇4: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现按照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根据《.....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下头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全文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一、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第一条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改革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规划。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三条 不断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骨干和有效地调动教职工的进取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提高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进展。 第四条 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和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领导班子建设

第五条 重视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工作,选举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政领导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

第六条 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异常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进取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第七条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有健全的议事规则。党委领导成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的关系。设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坚持团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 重视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有勤政廉洁、监督制约的严格规定和措施。领导成员敬业爱岗,艰苦奋斗;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党政领导团结协调、勤奋努力、开拓进取。

第九条 重视领导班子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学习、议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定期(一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 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方面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落实。校、系(处)级后备干部建设贴合上级规定和要求。

三、党的总支、支部建设

第十一条 党委重视总支、支部建设,职责明确。党委把总支、支部建设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工作条规;建立了切实加强总支、支部建设的目标职责制;实行了分类指导,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第十二条 重视系(处)级单位党组织建设。系(处)级单位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按时换届选举,异常是认真选配好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系(处)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取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定期进行党支部改选,异常是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要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支委会团结、协调,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注意抓好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本事。

第十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进取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五条 加强和改善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以提高素质和增强党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取探索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办法。...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和生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提议,发挥他们的进取作用。

第十六条 进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章程》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申请入党进取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发展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异常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进取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 坚持对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团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忙他们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 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有稳定、精干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异常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德育体制、机构、队伍健全,适应工作需要,贴合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进取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和建设,教学效果好。重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有制度,有要求,有措施。进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在人力、财力、场所上有保证,长期坚持,效果良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及时。

第二十一条 重视学校文化建设,进取开展安全礼貌学校建设活动。在校内构成健康向上的环境气氛,舆论导向正确,核内秩序良好。

第二十二条 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这支队伍具有干部、教师双重身份,具有教育管理等功能。

五、组织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 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统战部等工作部门健全,职能作用发挥好。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健全,认真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重视党校建设。组织健全,办学,方向明确,并有人员、设施和经费保证。

第二十五条 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按规定和条件配备党务工作干部;落实党务干部的各项政策。

六、对工会、共胃团、教代会、学生会和统战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 党委重视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并指导它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工会组织健全,干部素质与本事适应工作需要,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教书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自我教育和身心健康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 重视共青团工作。指导、帮忙共青团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进取创造条件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关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党委领导成员支持并经常参加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

第三十条 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进取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篇5: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为严格我院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加强我院党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请我院学生党员认真执行。

一、 党员学习制度

1、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在支部会议上由支部指定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和文件。

2、课余自学:一般包括需进一步学习的报告、文件及有关党纪政纪

条规、时事政治等。

要  求:

1、每个党员必备一个理论学习笔记本,做好政治学习笔记。

2、每学期由本支部党员上三到四次党课。

3、指定时光召开支部大会,对政治学习资料或党课资料进行讨论交流。

4、每名党员(包括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应不定期向组织上作书面思想汇报。

考核及处理:

1、支部将不定时对学习笔记进行抽查或全体检查,并做出总结,根据完成情景对党员进行表扬或批评。

2、一年(或一学期)进行一次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的考核,支委会对成绩做出通报。

3、连续3个月不向组织汇报思想的党员,在期末总评时降低一个评定等级。

4、每学期选派部分党员随进取分子参加业余党校学习和讨论。

5、组织党员参加革命遗址、参看革命历史影片、记录片。本部分形象教育部分,由支部指定安排。

二、 组织生活制度

1、下班工作制度:

1)下班党员应参加所下班级的班会。

2)每月至少组织两次进取分子活动,可在班会后进行,也可单独安排。资料可为政治学习、总结等。

3)在进取分子活动中,每期至少组织两次理论学习,每年至少一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总结活动。

4)下班党员应经常找进取分子谈心,了解其情景。一般地,每期至少找一半以上进取分子谈话。

5)开展好一期一次的重点培养对象申报工作。

6)做好一年一次的进取分子考核工作。

7)每年度末党员应向支部做本年度下班工作总结。支部组织进取分子反馈信息,以此监督和促进下班党员的工作。

2、组织发展工作:

1)每期都制订发展计划(包括讨论和发展的时光),按计划开展工作。

2)严把发展质量关。对推荐不贴合发展条件的进取分子入党的党员要给予批评。

3、党员的转正工作:

1)做好预备党员的半年考察。

2)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4、档案管理工作:

1)建立档案管理小组,并有专人负责。

2)建立进取分子档案,并定期进行整理(如整理思想汇报、考核表等)。

3)建立健全党员个人档案。

三、纪律检查制度

1、建立党员纪检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2、党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1)自我总结(提前布置)

(1)思想总结:总结近期思想变化、政治学习情景。

(2)学习总结:包括近期的学习状况、学习成绩(例如重修、过级情景等)和竞赛获奖情景等。

(3)工作总结:①对院里、班里所任职务工作情景进行总结,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成绩。②对下班工作的总结:可先在所下班级召开进取分子会议,在进取分子中先作总结,然后听取进取分子所提意见,作为下班工作总结的一部分。

2)民主生活会:会上主要是党员向支部大会作自我总结并理解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

3)党员在民主生活会后做出书面总结上交支部,支部将在随后的时光内检查其该改正情景。

3、建立群众监督体系:为帮忙党员加强党性锻炼,自觉遵守党纪,特设立群众监督体系。

1)在班级进取分子中建立对本班党员和下班党员的监督体系,定期收集信息。

2)在学生宿舍设立意见箱,专门收集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4、违纪处罚:对违反校院有关规定和支部纪律的党员,视情节和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可在支部大会上点名批评,在支部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节较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

篇6: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章程》和《.....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是组织教育党员实践“两学一做”,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和团结带领教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职责人,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为直接职责人。

第二章 党支部的职责

第四条 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其基本职责是: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梦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进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引导党员全面贯彻党的各项政策,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政治职责感,自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组织和带领本支部党员、群众,紧紧围绕我校中心工作,努力完成所担负的任务,保证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在本支部的贯彻落实。

(四)对要求入党的进取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政治上进取要求提高、群众公认、在工作中、生活中表现突出的同志吸收到党内来。

(五)健全党员联系班级和建立党员与党内外同志沟通联系制度,经常听取党员、非党员干部职工和各界群众的意见和提议,及时了解、掌握、分析本支部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 支部委员的职责

第五条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团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主持研究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组织实施;及时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认真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经常与支部委员坚持密切联系,交流情景,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委员的进取性;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做到各工作中去。

(三)主持召集支委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景,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四)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开展正常的“三会一课”组织活动;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工作作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团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团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制定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提议。

(二)做好支委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日常工作的记录,安排和组织好每月的党员组织生活。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加强对入党进取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负责入党进取分子、预备党员有关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协助党支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工作。

第七条 宣传委员的职责

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团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内外思想情景,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

(二)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工作和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在党员中开展梦想信念、爱国主义、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

(四)配合学校做好各项中心工作、重要计划部署的宣传,进取挖掘本支部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及时宣传报道好人好事等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八条 进取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第九条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提议,了解、分析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情景,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化解矛盾。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反映。

第十条 党支部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支委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支部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持支部委员履行职责,督促支部委员带头执行落实党支部的决议。

第十一条 党支部书记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党支部的决议。要加强作风建设,支部书记及委员要经常听取和了解党员、教职工的意见和提议,分析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状况。

第十二条 党支部书记要主动与各部门、专业系负责人密切联系与沟通,了解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情景,征求部门负责人对支部建设的意见和提议,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的共同发展。

第十三条 党支部委员要严格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自我的工作职责,坚决执行支部大会的决议和支委会的决定,完成好自我分管的工作。同时,要进取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理解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十四条 加强支部工作的计划性。按照党委的工作部署,每年初制定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半年检查小结,年终工作总结;每季度召开至少1次支部党员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月召开至少1次支委会,研究支部的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五条 建立培养、发展党员机制。建立“进取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之间比例为10:3:1的“宝塔型”发展党员的机制。从培养进取分子入手,经过1-2年的培养,在10个进取分子中选拔3个比较成熟的作为发展对象,再经过1-2年的培养,在3个发展对象中吸收条件较成熟的1个为预备党员。

第十六条 党支部要坚持以下基本组织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员组织生活的基本资料,基本要求是: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支委会议一次;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一次;党小组每月召开小组会一次;每学期为党员上党课一次。

(二)学习制度。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党员进行梦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要坚持每学期分别召开一次支部委员和党员的组织生活会。紧紧围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联系群众制度。坚持“党员联系班级”制度,搭建与党外群众、入党进取分子、团组织密切联系的桥梁,做好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出谋划策、行业管理工作。

(五)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至少每季度要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对重大问题的处理,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

(六)发展党员制度。党支部在收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要立即建立申请人的个人档案(申请人填写信息采集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并在半个月之内同申请人进行一次正式谈话。培养联系人要对负责培养的入党进取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经常与培养对象谈话,了解情景。培养联系人、小组长、党支部每半年要分别对入党进取分子提出考察意见,并认真把考察意见填写在《入党进取分子考察表》相应的意见栏。

党支部要坚持每半年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党员实行职责制,确保党员质量。

第十七条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党支部和党小组要每三个月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全面考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履行党员义务、发挥作用、改正缺点等情景,并将考察意见填写在《预备党员考察表》相应的意见栏内。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按照党员条件,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创先争优”活动资料,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刻苦钻研业务,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及时表彰和大力宣扬。

篇7: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 党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三条 党工委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支部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支部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第五条 党工委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支部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

第七条 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 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2次党支部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分析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安排党课教育。

第九条 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工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

第十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一条 党工委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三条 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 党工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篇8:党建工作制度全文

党建工作制度全文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党委统一组织,也可由支部单独组织。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内容:一般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应如实向局机关党委和党组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的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委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支部书记例会)。主要内容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讨论研究党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及作出的决定、决议和要求。

2、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了解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3、回顾、总结工作情况,提出党委阶段性任务和要求。

4、组织学习有关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首先是 、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四是材料要完备,手续要齐全。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六、学习制度

各支部要建立学习制度,按照上级工委和局党组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各支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时间每周应不少于1个半天,全年不少于25天。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名学习人员都应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并要写3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七、党内监督、检查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委和支部要加强对每一名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是:

1、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散步错误政治观点和言论,有无违反政治、组织、人事、保密、财经、廉政纪律的行为。

2、是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自觉交纳党费、或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拨弄是非、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现象。

4、是否存在有关组织反映、群众举报和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现象。

八、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一月一交纳制度。支部、党小组长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局机关党委,再由机关党委上缴上级党组织。机关党委收到支部上缴的党费后,一律开具收据,然后反馈给支部。

篇9:公司党建工作制度

党风建设制度

1、领导班子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纪律。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加强党员的理想、宗旨、党风、党纪、廉政等方面的教育,着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党日活动制度

1、坚持按计划开展党日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并将情况填入《党日活动手册》。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日活动,无特别理由不迟到早退或请假。

三会一课

1、认真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每月上旬安排半天开展活动,支部委员按计划轮流上好党课,并注意党课形式的多样化。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统一安排,做到会议主题明确,目的、任务、要求具体,不图形式,注重实效。

3每个党员要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支部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分。

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必须自觉交纳党费。

2、以党员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交纳党费。400元以下的交0.5%;401―600元交1%;601――800元(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交1.5%;801――1500元(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交3%。

3、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者,作自行脱党处理,

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严格按时按规定上交党费,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党费。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2、党员必须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3、民主生活会要求议题明确,准备充分,不走过场,切实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4、民主生活会应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揭露矛盾,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力求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员标准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党内外监督制度

一、健全党内生活,在党内形成个原则性很强、政治空气很浓而又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切实做到思想统一、政治坚强、组织纯洁、同心协力、使之成为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堡垒。

二、党委必须坚持集中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讲座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决程序,日常工作分管权限处理。

三、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四、党委委员和党支部委员,要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内选举权、重大问题决策权和批评监督权。

六、提高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做到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

七、共产党员要自觉的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学接受党纪的约束。

党员廉洁制度

一、每个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关于惩治腐败保持廉洁的有关规定。

二、端正经营活动中的指导思想,自觉抵制商品流通领域里的不正之风,做到“放不失控”、“管不失策”。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见利不忘义,有权不谋私。

三、对党员、干部、员工进行思想和宗旨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进行法纪教育,增强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行反腐败教育,坚定党员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的决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心。

四、严格财经纪律,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大吃大喝、公款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索贿,铺张浪费、私事公办等不良倾向。

五、加强党员精神文明建设,移风移俗,禁止婚丧喜事大操大办及封建迷信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提倡文明、健康、俭朴、科学的生活方式。

民主考评党员制度

一、按照省委组织部《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暂行条例》,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由党委统一安排,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党员评议可结合一年一度的“创优争先”活动,由党支部提名,报党委决定,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严肃查处党员中违纪现象,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党支部根据党员个人的“争优”计划分别对党员进行考评。检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是否有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等方面。

四、考评采取个人自评、小组互评、支部测评和党委评审相结合的方法,把定量评与定性评结合起来。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党日活动日制度

一、认真制定党日活动计划,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秦好并保存党员活动原始记录,由活动主持人负责监督。

二、加强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做到三会一课,一月一次小组生活会,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每月的党员活动日,每个党员必须准时参加,党日活动时间,其内容不得脱离主题。

四、没有正当理由,党员连续三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也不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的党员,作自动脱党处理。

党员培训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二、每年集中一周时间(晚上),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对党员进行时事政治理论的教育(20小时)。

三、党委每半年对各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进行一次培训。学习党在不同时期的指导思想、学习精神,时间一天(8小时)。

四、每年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学习考试,成绩登记在册,作为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

创优争先制度

一、   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活动,是党对加强管理的重要工作。

二、   党委每年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和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订评

选优秀党员的规定和条件。

三、   创建党员模范岗和党员责任区活动。

四、   发动党员积极参加创先进党支部和一流班子,争当优秀党支

部,争当优秀党员、争当技术能手、争当创效标兵、凝聚力工程等活动,可以以支部、小组为单位,运用多种形式,要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讲求实效。

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七一”进行一次总结和表彰活动。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驶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篇10:公司党建工作制度

中共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是公司的政治核心。主要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使党委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并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实现。

一、认真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干部和广大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政治素质,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使党的主张变为广大干部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党的核心问题,以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为基本环节,进一步加强改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开展党建工作,把关心员工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用对员工的情换取员工对党委的爱,通过关心人、帮助人去教育人、激励人。

四、坚持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的根本原则,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每个党员和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坚持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建立健全保证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吸引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五、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党员质量。党员队伍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建设一个好的党员队伍。

六、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对党建工作的意见的反映,专题研究党务工作。党支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党支部工作的开展。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防止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的侵蚀,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

二、党组织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提高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提出下一年度奋斗目标。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凡经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都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确定专人做好记录。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或出缺时,由副书记召集主持。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三、党小组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按党组织要求可增加或延迟召开,每次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

五、   党课一般1―2月开展一次。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使

党员真正受到启发和教育。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求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党组织、整顿党员队伍的目的。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坚持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三、坚持民主分开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个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四、坚持平等原则。要做到党员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有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五、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在“七一”期间结合评比表彰一并进行,也可在年终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议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书记必须向上级党委作出检查并说明原因。

二、每个支部要保持2―3名入党积极分子常数,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使他们了解党的基础知识。同时分配一定工作,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三、支部指定两名党员培养一名积极分子,引导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他们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要求,让他们在ぷ魇导?卸土冻沙ぃ?芊⑾蛏希?】斐墒臁?/SPAN>

四、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工作程序,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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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范本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五)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二、党建工作职责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四、组织生活制度

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六,发展党员制度

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

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十、党员挂脾上岗制度

十一、党务公开制度

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

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四、诫勉谈话制度

十五、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群众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状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透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务必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务必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务必到达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透过。

4、决策构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群众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构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职责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状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职责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构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职责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群众职责、书记第一职责、副书记具体职责、分管领导直接职责”四个职责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用心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能够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帮忙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状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状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状况。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务必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理解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理解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状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资料,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持续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透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忙外,本人务必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状况给予必须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资料,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资料根据党组(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

3、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组(党委)中心组成

员要用心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4、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给机关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来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用心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务必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人务必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资料包括:个人政治历史状况、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状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务必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带给线索,帮忙党组织查证。

(2)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用心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实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用心分子务必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资料: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状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状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构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接收预备党员务必履行的入党手续。

(1)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问题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资料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上一寸免冠相片。

(2)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能够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能够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状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忙。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务必经过支部讨论透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务必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透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务必逐个讨论和透过。支部大会透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透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务必应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①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②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说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③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构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④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状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资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状况、对预备党员能否如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状况、表决状况。⑤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年初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学习大会,学习资料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观看电教片等。

2、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3、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状况。

4、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或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技能。

5、建立党员活动室,定发党报刊,开展电化教育。

6、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状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

7、适当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用心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8、用心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透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状况,并透过组织措施,到达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评议原则。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务必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2、评议资料。民主评议党员的资料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资料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资料。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资料包括: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持续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做出贡献。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群众、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3、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透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好处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用心性。另一方面,透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资料,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状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状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

批评,避免不负职责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能够透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构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五,表彰与处理。透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状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党组织要对各类困难党员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要以老党员、退离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为重点,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并根据实际状况适时更新。

2、建立党内关怀基金。党组织要以行政支持为主、上级党组织支持和党员捐款等方式筹集党内关怀基金,专门用于补助困难党员家庭等党内关怀工作。党内关怀基金的收支状况要建立明晰台帐,并透过适当方式纳入党组织党务公开范畴。

3、建立走访慰问党员制度。党组织要透过定期走访和适时走访等方式,切实开展党内“六必访”活动,即重大节日必访、住院生病必访、遭遇天灾人祸必访、病逝必访、生活困难必访、老党员老干部必访。在“七一”、元旦、春节之际,党组织要对入党较早的老党员、在本单位退休时间较长的老干部、大病党员、生病住院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普遍走访。同时,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生病住院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走访慰问,并帮忙解决实际问题。

4、建立党员谈心制度。党组织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名单,保证每位党员每年理解1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党员的所思所想。同时,当党员有思想情绪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与其谈话、交流。

5、建立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在“七一”前后,党组织要组织党员群众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宣誓,畅谈入党感悟,征询党员意见和推荐。在每位党员入党之日,党组织要透过电话、信息、谈心、问候等方式,对党员表示祝贺,并提醒党员履行义务。

6、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用心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三会一课”制度,透过多种方式对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党员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透过压担子、工作指导、表彰奖励等方式,用心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7、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质询权等权利,充分激发党员对支部事务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监督。

8、开展有益党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党组织每年要开展1次以上社科讲座和党建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党员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追求。在“七一”等重大节日之际,党组织要透过组织爬山、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关注党员身心健康。

9、健全表彰奖励制度。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志愿服务模范党员”、“党员兑现承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党员用心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1、凡是服务性行业和窗口单位的在职党员,均要按照党员的岗位职责挂牌上岗。

2、要建立挂牌档案,统一印制挂牌,统一发放管理。在职党员职工因退休、退养、重病(连续请假达半年以上)或调动时,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交接挂牌,并登记备案。

3、挂牌资料主要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岗位、照片、党徽图案、监督电话及所在单位。

4、对挂牌上岗党员实行日查月评季考核,并设举报电话及举报箱,年底一并纳入干部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5、党员务必先挂牌、再上岗。对党员不按时挂牌,擅自取牌,全年累计达10次以上或群众满意度测评80%以下的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谈话,并作为处理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资料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2、党务公开资料。

(1)党组织基本状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状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状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状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状况。

(3)思想政治建设状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状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状况,政治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状况等。

(4)党组织建设状况:包括党委(党组)履行职责状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状况,党组织选举状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状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状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状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状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落实状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状况,重要状况通报和报告状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状况,维护群众利益状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状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状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状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状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状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3、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必须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能够公开的,在必须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资料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透过党内状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用心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透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推荐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构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5、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资料、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群众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资料和形式有意见、推荐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6、党务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资料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资料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7、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透过设立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推荐。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推荐,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状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推荐的党员、群众,可酌情给予奖励。及时整理党务公开资料和党员、群众的意见、推荐及处理落实状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

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状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状况。

2、述职述廉的资料

(1)政治理论学习状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状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状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状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状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状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状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状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推荐。要透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推荐,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推荐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务必到达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必须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推荐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需要报告的对象和范围

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涉及个人和家庭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务必向党组织书面报告。

二、报告资料

1、本人在公务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理解的礼品及处理等状况。

2、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营建、买卖、出租房屋的状况:

(1)营建私房、购买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所付钱款数额、来源,出卖、出租私房所得钱款数额和纳税状况;

(2)有关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用途,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日期;

(3)营建和参加集资建房的审批状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及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状况:

(1)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及居住地,批准定居的年限、起始日期和职业。

(2)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状况;

4、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状况,包括婚丧喜庆事宜的日期、地点、参加人数、宴请的对象范围、是否动用公车的状况。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状况以及重大民事纠纷状况。

(1)被查处的事由、日期,查处机关的名称;

(2)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暂扣或封存财物等);

(3)受到的处罚(包括被判处刑罚,免于刑罚,劳动教养,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违法违纪所得等);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出国(境)状况。

(1)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就业的状况;

(2)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劳务输出或出国(境)探亲、自费留学的状况;

(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群众工商企业状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状况(包括经营或承包、租赁的企业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地址,经营或承包、租赁的起讫日期;受聘的“三资”企业或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境内地址和受聘的职务,起迄日期);

(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地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状况;

7、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个人出现重大失误的状况。

8、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方式

1、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实行一事一报,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后统一送达市纪委(径送党风廉政建设室),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2、报告资料中第2、4条应在事前半个月内请示报告市纪委,市纪委视状况予以回复;其余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上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向组织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

四、监督与纪律

1、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执行本制度的状况,班子成员之间应相互进行认真评议,同时理解各界监督。

2、党组织将执行本制度的状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考察的主要资料,每年开展集中检查。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职责。

诫勉谈话制度

1、实行诫勉谈话要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实事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2、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

3、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凡种事项:

(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

(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

(3)领导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忙并引以为戒的;

(4)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4、诫勉谈话的目的及惩处。透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对确有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规违纪的,谈话对象务必写出书面检查报纪检组(纪委)审核备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规违纪行为认识不到位、纠正不彻底,或重新犯类似错误的,要透过第二次诫勉谈话,进行组织处理。经过谈话发现案件线索的,进入案件检查程序。

5、诫勉谈话的组织实施。由纪检组(纪委)根据党组织决定或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资料,经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审批后实施。

6、诫勉谈话对象确定后,应提前通知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本人。谈话对象务必按通知的时间、地点理解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7、诫勉谈话人要将谈话资料和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对要求谈话的资料如实说明状况,并能够举出证据,但不得隐瞒歪曲真相,不得出具伪证。

8、诫勉谈话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报复举报人。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违反本规定,要追究纪律职责

9、诫勉谈话由党组织或纪检组(纪委)指定或委托两人或两人以上组织实施,并作好笔录,填写廉政诫勉谈话登记表,经领导审阅后,由纪检组(纪委)立卷归档。

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的考核评价制度:

1、考核对象。党组织下属所有基层党组织。

2、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组织检查考核与自查自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考核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抓好落实。每半年对党建工作状况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在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面考核。

4、考核资料。

(l)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且能够发挥职能作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根据需要配齐党务干部。

(2)党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职责制。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各种记录齐全规范。

(4)努力开展“立足岗位比贡献,放眼时代做先锋”等各种树立党员形象,展示机关党组织风采的主题实践活动。

(5)继续巩固持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6)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评议程序和操作标准,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参与各项考评的重要依据。

(7)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发展党员贴合程序,材料齐全,保证质量。按要求对入党用心分子及时进行培训。

(8)按要求完成党刊征订、发行和党员电教教材的发放、复制工作,并用心组织党员学习和收看。

(9)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党费由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花名册以支部为单位单独建立,手续规范,账目清楚。按要求及时足额收取、上缴党费。

(10)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运作规范。按要求认真做好年终党员统计报表工作。

(11)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

(1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名党外同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13)用心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建活动,并谋划组织本级党组织开展各种用心健康的活动。

(14)用心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15)认真搞好党纪条规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落实。

5、考核结果运用。党建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党建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党组织要注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职责,严格奖惩,切实推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发展。

党组(党委)对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1、考核对象和原则。考核对象为单位所有党员干部;业绩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

2、考核资料。考核资料主要包括在岗位目标职责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效果和贡献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监督机构对岗位业绩的评价与反馈。

3、考核办法。党员干部业绩考核与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推优、研究定等、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述职推优,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评议定等,并透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

4、考核结果运用。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应给予通报表彰,并把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党员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世纪,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讨论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方针办法;

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

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问题;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

党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会议资料如下: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会议资料如下:

1、组织党员学习,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经济建设、企业管理等业务知识;

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讨论对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用心分子。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教育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又可具体分解为四个子目标,即: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素养以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践潜力。

在一般状况下,党委(工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一年上两次党课。具体要求如下:

1、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一般应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

2、选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资料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事形势教育,经济发展教育,无私奉献的党性教育,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篇12: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搞好社区服务,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社区党支部议事制度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党支部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议事和工作效率,正确领导和实施社区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党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

2、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1~3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总支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

4、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社区党代表和居民代表可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

5、议事范围:传达学习各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安排部署社区党建、文化、卫生、治安、服务等重要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其他重要事项。

6、社区党支部议事会决定的事项和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1、认真制定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年度播放收看工作计划。以社区党员活动室为主阵地,坚持阵地播放,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组织播放要事前发出通知,做到播前有提示,播后有讨论,作好记录,抓好信息反馈。要形成党员电化教育季度汇报制度,及时分析播放收看情况,检查播放收看的实际效果。

3、播放工作采取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形式组织收看。根据社区实际,突出“准、新、快、活”的特点,抓好配合中心的及时播放,依托网点的定点播放,形势教育的专题播放,宣传典型的重点播放,组织活动的统一播放,把播放工作落到实处。

4、党员电化教育要适应社区和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播放内容和方式,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篇13: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1、社区党建联席会由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主要企事业单位组成。

2、社区党建联系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社区党建工作和事关社区全局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等重大事项;整合社区资源,协调落实联席会形成决议、决定的事项,实现共驻共建。

3、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负责召集,并确定中心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社区党总支应在会议召开之前一周提前通知成员单位党组织。

4、社区党支部要按期召开联席会,会前要深入到支部和成员单位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做到议题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对形成的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社区党员推介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为了更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创新服务方式,把党的工作全面渗透到服务社区居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河西社区党总支特成立党员推介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推荐下岗(失业)党员再就业。建立社区党员信息采集制度,掌握下岗(失业)党员基本情况,广泛搜集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培训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社区党员“带头再就业、带领下岗职工再就业”活动。

2、推荐优秀党员进入企业领导岗位。及时向辖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用人单位介绍所属优秀党员进入领导岗位,让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推荐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注重从社区居委会成员、小区负责人、居民代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

4、推荐社会青年就业。负责协调、帮助广大社会青年寻求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维护社会稳定。

5、为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城市低保、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社会青年入伍、就业等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方便党员和居民群众。

6、组织开展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建设一支以社区党员为骨干、社区居民为基础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组织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帮贫济困、社会救助等志愿者服务活动。

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总支委员会工作,将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或联席会讨论决定。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调动党员干部和居民的积极性。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下属支部和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社区群众组织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社区多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和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1、协助党总支书记工作。

2、着重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

3、按照制度要求,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反腐倡廉、联系居民群众等工作,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分管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工作。

社区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社区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2、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4、具体办理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收缴党费;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负责党员电化教育和电教设备管理工作。

社区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抓好社区的宣传阵地建设。

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1、定期抓好党员的政治学习,对党员开展思想、纪律和党风廉政教育。

2、督促抓好民主理财、区务公开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经常了解党员思想,收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4、协助上级纪委抓好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

篇14: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最新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一、党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指导团的建设。

二、党组织要在保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到“六带”,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作风上带,从而在加强党建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团组织的建设。

三、党组织要把握团组织的政治方向,保证团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党组织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支持团组织按照有关法规章程建立能广泛联系的青年社团组织。

五、党组织要在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团的领导班子和团干部队伍建设。

六、团组织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好“推优”工作,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

七、团组织要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团的作风建设,教育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八、党组织要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治作用的`同时,认真指导团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

九、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指导团建设,保证团建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十、 保证、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开展工作,做到六带: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制度上带,从而领导和推动团组织建设。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做到四同:即团建与党建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专题会议,听取团队工作汇报,研究和讨论团的工作。

十一、 加强学生党校建设,强化学生团员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政策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

十二、指导团组织认真做好“推优”工作,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篇15: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团海南州委始终把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列入共青团各项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方针,以乡镇团委和村级团组织为重点,以“五个好”为基本建设标准,按照政治坚定、组织健全、作用明显的总体要求,经过集中整建,全州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一、主要做法

1、优化环境,齐抓共管。近几年,团海南州委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围绕经济抓团建,服务青年促团建”的方针,联合州委组织部下发进一步改进共青团工作、党建带团建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深入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的意见》等文件,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中,分解任务,量化指标,并经常督促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形成党团齐抓共管的格局。基本解决了乡镇团委及村团支部配备专职团干部的问题,整建了全州村级团组织,落实了村级团支部书记的报酬,强化了“第一责任人”意识,使团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2、健全组织,合理设置。以来,各县及乡镇党委、各级团组织按“村村建支部”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加强对团组织的领导,有利于团组织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作用,有利于团组织服务和联系青年,有利于健全团的组织管理和系统领导”的原则,合理调整农牧区基层团组织设置,共调整设置村团支部411个,村民委员会全部建立了团支部。

3、配强班子,优化结构。一是重视州县乡团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各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共同深入到各乡镇考察团委书记人选,并按组织部门任命的程序对全州40个乡镇团委书记进行了任命。目前,全州专职团干部58人,其中县级2人、科级8人,党员51人,大专以上文化53人,平均年龄28.7岁。二是结合实际配备村团支部书记。保证农村150户以上、牧区100户以上的村有专职团支书,年报酬在300元以上,团支部书记的年龄一般控制在28岁以下;人口较少村的团支书可由党支部委员兼任,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兼职报酬方面也应有适当补贴。

4、壮大队伍,增强活力。一是加大团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各级党委切实把团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列入干部教育规划,先后选送各级团干部200余人参加省、州团干部培训学习;团州委举办团干部培训班12期,参训团干部600余人次。各县、乡镇也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定期对农村团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并注重把科技培训列入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每个村级团干部均掌握2门以上实用科学技术。各级党组织举办的党员干部培训班,也坚持安排团干部参加,实现了团干部教育培训与党员干部培训同步进行。二是加大团员发展和“推优”力度。全县各级团组织坚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放手发展团员,让广大青年都能够进入团的组织受教育、长才干,发展新团员4862余名,全州团青比例达到23.7%,共有556名经“推优”入党。

5、示范带动,促进发展。各级团组织坚持以“服务万村行动”统揽农村共青团工作全局,认真开展青年人才工程、青年文明工程和服务万村脱贫致富行动,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团组织工作的方法和路子。一是积极争取各部门支持,举办团员青年科技培训701期,受训60472人次,掀起了农村团员青年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潮。二是基地建设逐步规范。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新兴产业,结合实际,通过信息服务、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使一批特色明显的、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的“青字号”项目基地上规模,上档次。同时把贵德三河、贵南茫曲、兴海唐乃亥等乡镇作为试点,为青年农牧民学科技和文化知识提供了阵地保障和有效载体。三是典型作用日渐突出。各级团组织充分调动青年星火带头人的积极性,发挥优势,引导青年投身重点产业发展,效应显著。20以来年全州涌现出农牧区星火带头人45名。

6、建章立制,有效运转。结合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重视团组织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了乡镇团委、村级团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团员证、团课、团员发展、“推优”工作、团组织活动、三会一课等32项制度,使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保证了农牧区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级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专题研究不够;二是部分乡镇团干部专职不专用,抽调参加其它工作时间过多,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时间、精力得不到保证;三是县乡专职团干部选拔渠道过窄;四是团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尚有较大差距,活动不够,经费严重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建议

1、统一认识,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目标责任制,切实把团建列入党建总体格局,力争做到“三同步”、“五衔接”,即通过党建与团建的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实现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相衔接、团员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衔接、团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团的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相衔接、团建与党建的目标考核体系经费保障,支持共青团按照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各级团组织也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班子和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让党委随时了解共青团工作动态,争取党委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2、加强团干部管理,提高团干部素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团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共青团的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团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力度配齐配强团干部,及时做好团干部的转业输送工作。要按照“高进、严管、优出”的要求,多渠道、宽领域地选拔团干部,真正把德才兼备、适应青年特点的优秀青年干部选拔到团的各级岗位上来,进一步改善团的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和专业结构,实现领导班子的优化组合。对团组织、团干部要多交任务,多压担子、多检查指导,促进团的各级干部迅速成长。

3、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团员素质。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发展团员工作力度,力争使我州团青比达到50%左右。要进一步完善“推优”制度,使团组织“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

4、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的建设。要以创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为载体,切实加强农牧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到机构不变、人员不散、干部配齐、报酬落实、制度完善,努力实现团总支(支部)书记、青年星火带头人和村两委成员“三位一体”配置。继续按照“村村建团支部”的目标要求,建好村级团支部,保证团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5、切实加强新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广大青年成长成才提供了广阔的舞,大批农牧区青年涌入新经济组织,成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生力军。各级团组织应认真调查研究,尽快完善新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经济建设多作贡献。

6、加强阵(基)地建设,丰富团的活动。要努力抓好青年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在原有“党团活动室”的基础上,建立一批集文化、科技、教育、娱乐为一体的“青年之家”,丰富团的活动,活跃团的组织生活。要加强团的经费基地建设,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和扶贫工作,支持农牧区团总支(支部)创建经费基地,壮大基层团组织经济实力,弥补团的活动经费不足。

7、建立完善青少年服务体系。一是要继续把团干部、团员青年教育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理论、业务培训,引导青年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二是要以建立青年人才库为重点,逐步健全青年人才信息网络,开辟青年人才举荐和交流渠道,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三是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青年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四是建立青年科技服务体系,加快青年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

篇16: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 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 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 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 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 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 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 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 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 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 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 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 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 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 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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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党的十七大指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适应新变化,经受新考验、解决新课题,就必须在党的建设中大力倡导改革创新精神,不断进行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和工作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创新是时代的主题,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发展的永恒主题,更是我们基层组织发展的永恒主题。“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这充分说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如何创新地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这是我们基层党务工作者值得思考的问题。21世纪,基层党组织所处的环境、担负的任务、工作的条件以及自身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对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在“创新”的基础上大胆实践,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在创新中发展,在创新中完善,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创新的重要性

(一)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需要。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巩固和发展好医院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与成果,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水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实现医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需要。在响应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热点问题,打造“健康重庆”全面推进小康社会进程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医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是解决当前基层党组织存在突出问题的需要。现目前许多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不够、战斗力不强、基础也不牢固,基层党组织建设迫切需要得到加强和改善。对于我们后勤基层党组织来说,如何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后勤人员年龄老化、素质较低、思想僵化、工作热情不高等困难,努力解决突出问题,开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局面。

二、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创新的几点思考

(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是观念上的创新,抓思路。我们党在80多年的历史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优良的传统。我们要在继承党建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之上,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把握时代特点,立足新的实践,总结新的经验,以观念的创新推动基层党建的创新。一是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在国际国内大背景、大趋势下去考虑和审视,充分认识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给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课题、新挑战,来确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实现目标,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突出实践“三个代表”这个时代主题,是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这些要求作为检验和衡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标准。三是紧紧抓住医院发展的目标——建设CBD标志性城市医院这一主题,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以临床为中心,提高后勤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促进社会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是工作机制上的创新,抓突破。比如我们后勤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与医院中心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紧密围绕临床一线开展保障服务工作,打破原有不适应医院发展的工作机制,确保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圆满完成。为此要始终确保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从职工的思想实际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抓好“爱医院、爱岗位、爱病人”的宗旨教育、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把个人发展纳入医院整体发展之中,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二是坚持从后勤实际出发,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医院后勤管理轨道,促进党务和行政工作的有机结合,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坚持从医院后勤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制约激励机制,调动后勤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为医院的发展献计出力,逐渐形成一种奖勤罚懒、多劳多得、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是工作方法创新,抓效果。当前医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医患矛盾较为突出,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工作压力较大。作为后勤保障服务队伍,如何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现代化后勤服务体系,为临床一线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使医护人员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为医院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面对严峻的现实,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党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有更好更新的方法和合理的措施。

就医院后勤基层党组织而言,要以改革、创新、务实的精神抓好各项党建和组织工作,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支部班子选拔上创新。在支部班子选拔时,要注重选拔热爱党务工作,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有工作热情、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的同志担当支部委员。为提高党员干部管理能力,对支部班子的.要求是争创“学习型”、“发展型”、“团结型”、“创新型”四型班子。

2、在管理制度上创新。为了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基层党组织要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管理,支部紧密围绕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分工;在促进行政科室发展中有思考有措施,献计献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支部建设。针对支部党员年龄老化,素质不高,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下决心发展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党员、从而提高党员质量,优化党员结构。加大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力度,大力发展年轻党员,尤其重视培养高素质人员的培养。在保证数量同时还要注意发展党员质量,严格遵守入党程序,从严把关,确保质量。不断加强对党建工作创新的认识,不断探索创新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党建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担负起组织和推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的历史使命。

3、在工作方式上创新。医院的工作十分繁忙,压力大,所以党内的每次活动,一定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规定明确的主题,解决问题要有针对性,注重实效,不能搞形式主义。在这样的条件下,积极探索党组织活动的方式,基层党的活动要具有灵活性、精简化,求得高质量、富成效,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和总结。

(1)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支部组织开展了以“立足岗位大练兵,爱岗敬业做能手”为主题的“后勤岗位技术大练兵”活动,活动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员素质;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等内容。建立了考评机制,将争创“优秀岗位技术能手”工作纳入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评比中进行考核,对评选出的党员和群众进行表彰。所在岗位命名为“党员先锋岗”,并颁发岗位标志。

(2)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支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后勤深入开展“以临床为中心,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主题活动,开展了后勤之家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专业和管理知识讲座,兄弟单位后勤职工工作交流会等活动,并将“优质服务班组”和“优质服务个人”工作纳入年度评优考核。并准备将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延伸到学习型家庭中,提倡党员干部注重八小时以外的学习,带动起学习型家庭的创建工作,可组织支部党员干部和职工子女参观博物馆、图书馆;组织大家读一本经典,成立评委会,对参加读书活动的感想作品进行评选;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将以学习型家庭创建促进和丰富学习型支部创建,互补互长,相得益彰。

(3)为充分发挥“党建带团建”的作用,开展共产党员、团员青年“手拉手、同进步”志愿结对竞赛活动,结对双方在各方面开展互帮互赛:比学习,交流思想,看先进性;比工作,切磋业务,看贡献大小;比廉洁,知荣辱,看效能实绩。党团组织均把这项活动作为党建、团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结对双方在缔结竞赛书上签字宣誓,按季度填写竞赛进程表上报,党团组织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召开竞赛座谈交流会,年底对评选出的优秀竞赛选手进行表彰。

(4)打破身份限制和传统工作思维,发展党员将非编聘用人员与正式人员同等对待,建立和实施了“统筹解决聘用人员入党问题”工作制度。根据“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将聘任人员和正式职工同等对待,禁止限制或拖延聘用人员的入党要求;在业务考试、学历教育、职称评定、年度评优等方面给予同等机会和经费支持。该项制度的实施激发了聘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近年来,支部发展了几名非编聘用人员加入党组织,他们都在各自的岗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为医院党建工作输入了一股新鲜力量。

(5)党支部还准备建立“党员家访日”制度,了解党员同志们的家庭情况、苦恼、思想状况,把组织的关心、温暖和帮助送到每名党员家中。如支部有位老同志的爱人身体一直较差,家里经济负担重,组织了解情况后,主动关心这位同志,并到家里看望他的爱人。通过组织的关心,增强了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事业心,使党员与党组织的关系更紧密、融洽、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更强。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关系到党的事业,是我们不断努力的方向。我们要把创新作为一种思维,作为一种习惯,作为一种不懈的追求,使我们的党建事业不断有新气象,不断上新台阶。

一、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进一步健全支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2、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

3、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二、党员经常受教育制度

1、针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农村适用技术等;

2、通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上党课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中学习,每人每月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累计不少于6天。

3、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谈心活动,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好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在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勤劳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

2、加强对入党积子的培养教育,对入党积子要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党支部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3、严格履行入党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4、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工作,预备期内,党支部要加强对其的教育管理,预备期满,要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1、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原则上每年两次,分别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召开

2、会前,要搞好思想发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谈心交心,并督促党员撰写好党性分析材料。

3、会上,要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沟通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

4、会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群众进行通报。

五、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1、凡有联系能力的党员,一般应联系1—2名群众,重点与有困难的群众结成帮扶对子。

2、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支部设立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并认真履行好岗位责任。

3、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

六、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流动党员外出前,应向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对外出党员进行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3、流动党员应主动与支部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4、流动党员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支部查验,如实向支部汇报外出期间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支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

2、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结合党员个人实际情况,确定年度评议的具体目标。

3、采取个人自评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并作出鉴定,评议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并予以公示。

4、民主评议中的优秀党员,要及时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处置工作。

八、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月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播放的登记工作。

3、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登记册、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册等。管理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

4、电教设备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篇18: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一、党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指导团的建设。

二、党组织要在保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到“六带”,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作风上带,从而在加强党建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团组织的建设。

三、党组织要把握团组织的政治方向,保证团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党组织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支持团组织按照有关法规章程建立能广泛联系的青年社团组织。

五、党组织要在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团的领导班子和团干部队伍建设。

六、团组织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好“推优”工作,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

七、团组织要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团的作风建设,教育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八、党组织要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治作用的同时,认真指导团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

一、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指导团建设,保证团建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 保证、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开展工作,做到六带: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制度上带,从而领导和推动团组织建设。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做到四同:即团建与党建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专题会议,听取团队工作汇报,研究和讨论团的工作。

三、 加强学生党校建设,强化学生团员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政策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

四、指导团组织认真做好“推优”工作,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团海南州委始终把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列入共青团各项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方针,以乡镇团委和村级团组织为重点,以“五个好”为基本建设标准,按照政治坚定、组织健全、作用明显的总体要求,经过集中整建,全州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一、主要做法

1、优化环境,齐抓共管。近几年,团海南州委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围绕经济抓团建,服务青年促团建”的方针,联合州委组织部下发进一步改进共青团工作、党建带团建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深入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的意见》等文件,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中,分解任务,量化指标,并经常督促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形成党团齐抓共管的格局。基本解决了乡镇团委及村团支部配备专职团干部的问题,整建了全州村级团组织,落实了村级团支部书记的报酬,强化了“第一责任人”意识,使团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2、健全组织,合理设置。以来,各县及乡镇党委、各级团组织按“村村建支部”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加强对团组织的领导,有利于团组织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作用,有利于团组织服务和联系青年,有利于健全团的组织管理和系统领导”的原则,合理调整农牧区基层团组织设置,共调整设置村团支部411个,村民委员会全部建立了团支部。

3、配强班子,优化结构。一是重视州县乡团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各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共同深入到各乡镇考察团委书记人选,并按组织部门任命的程序对全州40个乡镇团委书记进行了任命。目前,全州专职团干部58人,其中县级2人、科级8人,党员51人,大专以上文化53人,平均年龄28.7岁。二是结合实际配备村团支部书记。保证农村150户以上、牧区100户以上的村有专职团支书,年报酬在300元以上,团支部书记的年龄一般控制在28岁以下;人口较少村的团支书可由党支部委员兼任,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兼职报酬方面也应有适当补贴。

4、壮大队伍,增强活力。一是加大团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各级党委切实把团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列入干部教育规划,先后选送各级团干部200余人参加省、州团干部培训学习;团州委举办团干部培训班12期,参训团干部600余人次。各县、乡镇也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定期对农村团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并注重把科技培训列入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每个村级团干部均掌握2门以上实用科学技术。各级党组织举办的党员干部培训班,也坚持安排团干部参加,实现了团干部教育培训与党员干部培训同步进行。二是加大团员发展和“推优”力度。全县各级团组织坚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放手发展团员,让广大青年都能够进入团的组织受教育、长才干,发展新团员4862余名,全州团青比例达到23.7%,共有556名经“推优”入党。

5、示范带动,促进发展。各级团组织坚持以“服务万村行动”统揽农村共青团工作全局,认真开展青年人才工程、青年文明工程和服务万村脱贫致富行动,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团组织工作的方法和路子。一是积极争取各部门支持,举办团员青年科技培训701期,受训60472人次,掀起了农村团员青年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潮。二是基地建设逐步规范。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新兴产业,结合实际,通过信息服务、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使一批特色明显的、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的“青字号”项目基地上规模,上档次。同时把贵德三河、贵南茫曲、兴海唐乃亥等乡镇作为试点,为青年农牧民学科技和文化知识提供了阵地保障和有效载体。三是典型作用日渐突出。各级团组织充分调动青年星火带头人的积极性,发挥优势,引导青年投身重点产业发展,效应显著。20以来年全州涌现出农牧区星火带头人45名。

6、建章立制,有效运转。结合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重视团组织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了乡镇团委、村级团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团员证、团课、团员发展、“推优”工作、团组织活动、三会一课等32项制度,使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保证了农牧区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级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专题研究不够;二是部分乡镇团干部专职不专用,抽调参加其它工作时间过多,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时间、精力得不到保证;三是县乡专职团干部选拔渠道过窄;四是团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尚有较大差距,活动不够,经费严重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建议

1、统一认识,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目标责任制,切实把团建列入党建总体格局,力争做到“三同步”、“五衔接”,即通过党建与团建的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实现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相衔接、团员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衔接、团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团的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相衔接、团建与党建的目标考核体系经费保障,支持共青团按照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各级团组织也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班子和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让党委随时了解共青团工作动态,争取党委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2、加强团干部管理,提高团干部素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团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共青团的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团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力度配齐配强团干部,及时做好团干部的转业输送工作。要按照“高进、严管、优出”的要求,多渠道、宽领域地选拔团干部,真正把德才兼备、适应青年特点的优秀青年干部选拔到团的.各级岗位上来,进一步改善团的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和专业结构,实现领导班子的优化组合。对团组织、团干部要多交任务,多压担子、多检查指导,促进团的各级干部迅速成长。

3、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团员素质。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发展团员工作力度,力争使我州团青比达到50%左右。要进一步完善“推优”制度,使团组织“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

4、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的建设。要以创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为载体,切实加强农牧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到机构不变、人员不散、干部配齐、报酬落实、制度完善,努力实现团总支(支部)书记、青年星火带头人和村两委成员“三位一体”配置。继续按照“村村建团支部”的目标要求,建好村级团支部,保证团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5、切实加强新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广大青年成长成才提供了广阔的舞,大批农牧区青年涌入新经济组织,成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生力军。各级团组织应认真调查研究,尽快完善新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经济建设多作贡献。

6、加强阵(基)地建设,丰富团的活动。要努力抓好青年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在原有“党团活动室”的基础上,建立一批集文化、科技、教育、娱乐为一体的“青年之家”,丰富团的活动,活跃团的组织生活。要加强团的经费基地建设,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和扶贫工作,支持农牧区团总支(支部)创建经费基地,壮大基层团组织经济实力,弥补团的活动经费不足。

7、建立完善青少年服务体系。一是要继续把团干部、团员青年教育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理论、业务培训,引导青年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二是要以建立青年人才库为重点,逐步健全青年人才信息网络,开辟青年人才举荐和交流渠道,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三是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青年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四是建立青年科技服务体系,加快青年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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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最新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 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 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 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 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 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 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 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 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 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 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 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 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 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 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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