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小说范文

哦松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简介】感谢网友“哦松”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三小说范文(共19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600字小说读后感初三

土地拥有千年岁月,一成不变的是这块已散裂五洲的世界大地。无论它去到了哪里,它还是留下了它走过的痕迹。正如黄金乡,虽然它是传说中出现的繁荣都市,但传承它的子孙依然相信着祖先的“谎言”。相信着它一直在世上无名的地方。

一位寻弟的男爵,一位报仇的王子相遇在一片濒临沙漠死地的草原上,为了各自的目的,一起去了那个与世界隔绝的帝国。王位的争夺似乎注定是一场战争,男爵与他的朋友一位上校感谢那位王子,并助他一臂之力,打赢了那仗。王子感谢他们,便让那位已活了三百多年的矮小的,脸皮早已全部皱纹的老巫婆带他们到那已封闭几百年的所罗门宝藏。那老巫婆带他们进去后,竟然关上了石门……

在男爵他们回去英国时,却意外地找到了他弟弟……

亲情是宝藏,深埋在我的心旁;友情是宝藏,像一把锋利的剑插在我们心中;宝藏是宝藏,深藏在无名的大地之上……

大地总有不知名的传奇,宝藏总有不知心的意义;人们只会重视它们表面的含义,却不知它们深藏的情趣;宝藏与土地,总是那么依依相惜……

我们的宝藏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土地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天空由我们撑起,我们做我们自己的上帝。

友情的轻重,对于男人来说,只不过是生命而已。友情的轻重,对于女人来说,只不过是一缕芬芳而已。

大地与宝藏,

友情与亲情。

大地的传奇,

宝藏的意义。

友情的轻重,

亲情的无情。

一切只不过,

都在我们的内心。

篇2:虽然生活不是小说初三作文

虽然生活不是小说初三作文

当你带着豪情,带着希翼、带着能容纳下上千种计划上万种撞憬走出校门,一脚踏上社会的时候,你觉得天气美极了,阳光也柔和得很。

但渐渐地你发觉社会到底和学校不一样,活生生的现实和图书馆里那一堆写得天花乱坠的小说根本是两码事。你这才知道写小说的人实在混帐得很,他们把天真的读者捉弄得很惨。

虽然生活不是小说,虽然憧憬要比现实美妙得多,但再残酷你还得忍受。

生活就是这么回事儿,你要想潇洒地走下去,你就得慎重,过份地迷恋天真、轻率地抉择人生,你终返究要吃亏终究要懊悔。

社会是很复杂。

真到两只脚在社会上艰难跋涉的时候,你还在思索。你现许多人都很小心地走,每个人都小心地不断思索......

人活着就无须象铁笼里的山猴儿一样专看人脸色行事。你认为是一就说一好啦,没必要听人家指鹿为马你就随声附和。

你当然不能随便付和呀,朋友,就因为你不是乖猴儿,不是应声虫你还年轻你追求进步,追求真理。

活着和生存并不一样。

悲哀和欢快并不一样。

不一样你就得学会选择,就得唱着歌一路潇洒地走下去,该走的路要走完还得靠你自己。

而跋涉者的路从来就没有终点。你应声是一个出色的跋涉者。

即使山路崎岖、你被它捉弄得鼻青脸肿焦头烂额你还要爬起来继继走,即使在平坦的大道上你也要做好摔跟头的准备。

你渴望成功、渴望彼岸,但成功了你还要扬起远征的白帆。 对于跋涉者,成功不是彼岸。

“前面的路虽然太凄苦,虽然迎着风,虽然下着雨.......\"你一路欢歌一路潇洒。

你抱定一个观念――既然你选择了这面帆,就不必再考虑己否顺风。

生活不是小说,生活不象小说。

篇3:初三语文小说作文

飞蛾扑火,最终只是生命最后的翩飞,但过程是美丽的,那是蛾所追求的财富。因此,蛾是富有的。

有两个人同时来到上帝的面前,希望上帝能实现自己来生的心愿:

其中一人央求上帝:“我仁慈的上帝呀!请让我来世是一位天生就腰缠万贯的富翁吧!”

另一人请求上帝,给他许许多多的挑战。

他笑他:“真是个笨蛋,挑战拿来干什么?金钱还是最实在的!”

上帝不作声响,只是一直对着他们慈祥地微笑,似乎在这奇妙的微笑中知道了他们的未来。

过了很久很久,我也记不清有多少天了,那两人又来到了上帝的面前:

乞求金钱的人面黄肌瘦,而请求挑战的人还满面红光,精神抖擞,上帝立即会悟了他们的一生:

其中一人出生在阔绰的家族,很小就继承了父亲所有的资产,从小就有富丽豪华的殿堂中长大,挥霍无度,花天酒地。这种骄奢淫逸的生活使他很快花光了所有的财产,碌碌无为的他从吃山珍海味到残羹剩饭,从喝玉液琼浆到饥渴难奈,从穿着华丽到衣不蔽体。

而另一个人出生贫寒,生活向他作出了种种的挑战,可他没有一次被困难推倒。他不甘成为愚昧无知的庸夫俗子,便日以继夜地刻苦专研。最终一鸣惊人,脱颖而出,成为科学文学史上的英雄伟人。不仅为科学文化史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自己打铸了精彩的一生,取得了一笔笔宝贵的财富。

篇4:初三励志微小说

记忆那永不忘怀的旧事

每个人的脑海里,或多或少,总有那么一丝丝难以抹去的记忆。或情,或友谊,或故乡,或某一个城市的印记。伴随着夜色中那一船星辉的闪耀,频频于心头间雀跃。

独自走在北海大道上,那一阵阵北风吹过,让我有不免有点瑟瑟发抖,纵使如此,我依然漫步,找寻那多年以前的记忆。望着这灯红酒绿的街道,最初的面貌已然不复存在,林立的高楼代替了以往的杂草丛生。数十载的光阴,抹去了贫穷的尘埃,穿上那一身娇艳的嫁裳。星空如此璀璨,慢慢勾勒出脑海中那历史尘埃的印记。

初三毕业那会,我筹足了车费,跟着村里人一起到城里打零工,赚取一点微薄的生活费。

在我的记忆中,那些打零工的人们都是各自带着铲子、锄头等工具,集中在那道路边的树荫底下,只要一有人来叫人去做事,便一窝蜂的跑上去询问。我们管这样的工作叫做“天水”。打小爸妈、外公就经常在我耳边提起“天水”,那会由于小还不明白,直到我亲身体验了这样的生活,才明白他们眼里“天水”的含义。是啊,像这样的工作,别人来要,你才有工作,才能拿到那一点微薄的工钱,这又和天上落下的水有何区别。如果遇上雷雨天气,一天的时间也就白白浪费,却又没有任何办法。用乡下的话来说:“上天给你吃,你就得感恩戴德,不给你吃,你也没有任何办法。”因为刚到这里不久,还没来得及准备任何工具,我只能独自坐在路边那葱郁的榕树下,看有谁来找人做那些搬搬捡捡的工作。看着那过往的车辆断断续续,一个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然而还没有做到任何事情,这一天的生活费也得不到着落。就在这时,有个老板骑着一辆摩托车来说要两个人去装一车柴,只给三十块钱。其他的人觉得三十有点少,就径直走开,继续在那玩着他们的扑克。一想到还没有做到任何事情,今天的生活费也还没有着落,我便答应了老板,自己去装那一车的柴火。这八月的天气,正是一年中最酷热的时期,毒辣的太阳无情的烧灼着大地。一个小时下来,尽管大汗淋漓,还是能够顺利做完老板交代的工作,并且开心的领到第一份微薄的三十块钱“工资”。

拿着这三十块钱的工资,应该好好犒劳一下自己,便到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瓶一块钱的矿泉水一饮而尽,快速的跑回大家聚集的地方。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接下来的工作也就很容易接到手了。刚回到,就发现有人来叫去一个建筑工地搬钢管,价钱是每吨五十块钱。碰到这样的机会,我哪能轻易放过,便二话不说纵身一跃,爬上了前来叫人的那辆货车上。不一会功夫上来了三四个人,司机就开动着车子前往工地去了。这一堆钢铁疙瘩,在经过毒辣的太阳洗礼后,显得非常烫手,可这并不能给我们带来任何惧怕。大家分工明细,利索的在这片狭小的空地上舞动精彩的“组装艺术”。当夕阳西下,当黑夜来临,这一车满满的铁疙瘩,终于完毕。司机也启动了车子,拉到附近一个加油站那里过磅。此时我也才得知,这满满一车竟有六十吨,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分到七十多块。虽然这活有点脏,虽然也被这铁疙瘩烫到起泡,但一想到那七十多的“工资”,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拿着这一天的工资,和朋友们一起打打闹闹地回去,顺便打了一份五块钱的快餐回去享用后,便早早冲凉,伴着徐徐夜风进入梦乡。

或许是因为从小在贫穷中度过的岁月,或许是长辈的谆谆教导的缘故,使我养成了节俭的生活习惯。这“天水”的工作,使我明白来赚钱的来之不易,懂得了长辈们的良苦用心的教导。如今这一社会群体,人们给了他们一个可爱的称号“农民工”。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燃烧着自己的年华,去建设那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他们做着最危险、最脏的劳动,吃着最廉价的食物,给予儿女无穷的爱,带给我们这璀璨华丽的都市。

人生的道路那么长,却又那么短。每一个奋斗在一线阶层的劳动人民,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带给我们生活的舒适享受。虽然他们时常满身灰尘,请不要给予鄙夷的目光。因为没有他们的辛劳付出,又怎么给我们带来舒适的生活环境。

站在时光的山峦回望这逝去的尘埃,这些“天水”工人的劳动画面如电影片段一般,逐渐于脑海中澎湃。那段旧日的经历,陪伴我走过人生的道路,在我面临苦难时给予深情的鼓舞,从容面对,用微笑面对一切给予我们生活的坎坷。

篇5:初三作文:小说读后感

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海明威

一部不足百页的作品,却能让一代代人一读再读。我从那朴素、精确而又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描写中,进入了老渔民桑提亚哥的晚年生活。我读出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出了他的倔强和不甘,同时,他虽已年老体衰,对生活却仍保持那份固有的信心。他出海了,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后,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经过了三天三夜的周旋,通过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在筋疲力尽的最后关头,终于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到了自己的船舷上。在搏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再出现一个念头:“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曾这样高喊着激励着自己:“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败了:在归途中,饥饿的鲨鱼接二连三地追上来,他拼尽全力,一条条地杀死这些掠夺者;老人回到岸边,他带回的只是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残破的小船和一副疲惫不堪的躯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不受损伤。他英勇地失败了,他是真正凯旋的英雄,一身伤痕则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在小小的窝棚中老人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关键是你会梦见“狮子”么?你还会准备“出海”么?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忍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至于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马林鱼的一副空骨头架子,这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尽生命的能量,为自己的理想追求过、奋斗过的老人,不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吗?这样的人生应该无怨无悔。

篇6:初三作文:小说读后感

《西游记》这部经典的文学名着,已经在中国乃至世界上家喻户晓了。我想不少文学家已经发表过这部名着的言论了,所以我不想对这部名着的内容发表自己的观点,只想对其中的人物谈谈自己的想法。

在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师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虽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虽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虽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在生活中,像猪八戒特点的这种人好像是比较普遍的,但是也可以说是最少见的。为什么这么说呢?证据如下:

(一)在新世纪的'现代生活中,人们凡事都提倡“爱的教育”,无论对于小孩,年轻人还是成年人。小孩喜欢这样的老师(当然外表除外),因为这种老师比较和蔼,并且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比较了解的(因为他以前是天蓬元帅,当然了解世事啦),交给大家很多课外知识,从他平时的言语中可以发现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那么就可以带给大家很多欢乐。学生都是比较喜欢这样的老师,不是吗?

(二)除了小孩以外,现代年轻人更喜欢这种人,他们总是动不动就说爱情,像猪八戒这种人就再合适不过了。猪八戒这种人对爱情有责任感,并且会用真心去爱别人,他不像孙悟空那么寡情薄意。他的真情能感动别人,所以更能取得别人的信赖。俗话说,想要别人爱你,首先就要学会去爱别人。猪八戒已经学会了怎样去爱人,所以他能获得他人的爱。

(三)成年人也就包括年轻人、老人和中年人。他们同样需要猪八戒这种人做家人或朋友,有责任心的人总是能取得别人的青睐与喜欢的。但是生活中真的有那么多有责任心的人吗?答案没有人会清楚。我想会比较少见吧,现代人总是希望别人对自己负责,却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应该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猪八戒也许是个幽默、有责任心且值得信赖的人吧。这是我对他的印象。

篇7: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那满地的金黄】

街上车来车往,人头攒动。

街道两旁,有着许许多多的妇女在卖着桔子。

她们在地上铺一层布,把一堆新鲜的桔子摆在上面高声叫卖。在她们之中,有一个老妇。

老妇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干瘦枯黄的手指像老树枝一样拨弄着地上的桔子,偶尔发出的一声叫卖,也是沙哑无力的。

别的妇女的叫卖声一声高过一声,桔子也很快就卖了出去。人们似乎视老妇为透明,连带着老妇的桔子也不受欢迎。老妇的桔子并不比其他人的差。可是却没人愿意在她的摊位前驻足。

也许,人们总是喜欢光鲜亮丽的外表吧。

老妇安静地坐在一那个角落,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目光却不带一丝乞求,没有平常小贩眼里的期望。她偶尔伸出那像枯树枝一样的手,拨弄桔子……

一位打扮得时尚年轻女郎拎着包走了过来,脚下的高跟鞋敲击着地面发出“叭嗒叭嗒”的清脆响声。

那高高的鞋跟一不小心勾住了老妇用来垫桔子的布,布被高跟鞋越拖越远,桔子滚落了一地,金黄金黄的布满了一街道。

女郎注意到了“高跟鞋”的异常,厌恶地看了一眼被勾住的布,皱了皱眉,“真晦气!”像是没有看到那散落一地的桔子,眼中没有一丝歉意,扬长而去。

老妇手足无措地看着一地的金黄,慢慢地移过去捡起那块被拖了很远的布。一个戴眼镜的女孩看见了,走到老妇面前,默不作声地蹲在地上开始帮老妇捡起散落一地的桔子。

在老妇身旁卖桔子的妇女看到了这一幕,扔下手中的桔子,也蹲在地上帮老妇拾起桔子。

街道两旁的行人看到了这一地的金黄。一个中年男人立刻反应过来,三步并作两步也跑过来帮助老妇捡桔子。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捡桔子的队伍中,一个个金黄的桔子被人们捡起递到老妇手中。

老妇感激地看着这些人,想要把桔子送给那些帮助她的人。一转身……

女孩把桔子轻轻放在老妇身旁,扶了扶眼镜,走了。

妇女回到了自己的摊位,继续叫卖着。

中年男人拍了拍手上的灰,扭过身进了旁边的书店。

街道上车来车往,人头攒动,老妇人这里成了靓丽的一点……

篇8: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哦,那遍野的黄花】

那是一个黄花遍野的季节,他们相识了。雪儿19岁,莲儿18岁。

他俩同在一个班,开学没几天,他们便很熟悉了,上课的时候,常在一起研究学习上的问题,下课经常和同学们谈天说地,毫无顾忌。

不久,同学们发现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雪儿突然变得沉默寡言,喜欢一个人在角落里发呆,好奇的同学终于发现,雪儿的视线总在莲儿身上,他一定是爱上莲儿啦,大家偷偷议论着。

莲儿病了,请假回家休息了几天,雪儿像没了魂儿,一有空闲就拼命在球场上自己投篮,每次都是汗水湿透衣衫。回到寝室,他就出神的凝望着天花板。莲儿终于回来了,雪儿立刻变成了快乐的小鸟,每天都笑得那么灿烂。

转眼,临近期末了,雪儿和莲儿成了学习上的一对伙伴,相互给予支持和鼓励,所以他们心里根本就没有挂科这一概念。可是,雪儿他怕失去莲儿,他多想告诉莲儿对她是多么喜欢,可雪儿不敢,他怕莲儿不接受会让他离得更远,于是,雪儿只能一有时间就在角落里偷偷看着莲儿,三餐后的寝室窗玻璃上总是印着他的脸,眼睛死死盯着从食堂出来的莲儿。每次放假,莲儿返校的时候,刚进校门迎接她的就是雪儿那张熟悉的脸。就这样雪儿偷偷的看着莲儿两年。

那年的夏天,班长组织大家去郊游,那正是黄花遍野的季节,莲儿在黄花丛中像翩翩飞舞的蝴蝶,雪儿远远地看着,同学们都想成全雪儿,都悄悄地离开,只有雪儿和莲儿了,他们唱啊,跳啊,雪儿突然抱住了莲儿,颤抖地说:“我爱你”!莲儿听到了雪儿那剧烈的心跳,那么有力,急促,但莲儿立刻挣脱开来,她觉得雪儿亵渎他们的友谊,大声说:“我讨厌你”!

从那以后,他们之间没了友谊,莲儿总是和雪儿拉开距离。可雪儿却愈加爱着莲儿,现实使雪儿陷入痛苦与迷茫,他又总出现在篮球场,疯狂地把篮球摔得砰砰直响,同学们知道,他是想在疲惫中遗忘,但是,雪儿终于战胜不了自己,闭上眼,总是莲儿那可爱的脸,明明近在咫尺,心却那么遥远,多么残酷啊!

时间过了一天又一天,莲儿也习惯了总看她的那张脸,渐渐地开始对雪儿有了好感,他们在毕业的前一天和几个要好的朋友一起去游玩,那仍是黄花遍野的时候,盛开的黄花是那么耀眼,它们一片一片,雪儿告诉莲儿,毕业了我们也会经常见面。

第二天,雪儿送莲儿到了车站,列车徐徐离开站台,雪儿的心空了,莲儿看到的是张模糊的脸,她擦干眼泪强作笑脸.

遗憾的是在毕业以后的日子里,雪儿和莲儿相距遥远,各自的事业使他们的见面有了局限,渐渐地,莲儿的心离雪儿越来越远,雪儿赌气离开了莲儿。不久,雪儿结婚了,新娘是一个很普通的姑娘。

听朋友说,雪儿生活很平淡,没有爱,只有责任,他不爱他的妻子,因为莲儿,他后悔当初和莲儿赌气,也害了他妻子这个女人。雪儿说:莲儿是我的最爱,我的初恋,我永远无法忘怀。

又是一年夏天,黄花遍野,那颜色那么扎眼!

篇9: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都是网络惹得祸】

他,在异国打工,每每无聊时,总喜欢打开电脑,寻觅故乡影子。一次偶然机会,一位男同胞跃然屏上。思乡的情结让身处异国的他感到阵阵兴奋,手指迅速而优雅地在键盘上搜索敲打。经过一番交流,对方也是一位在该地区打工的老乡。同是天崖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同病相怜的他俩,很快就结成了好兄弟。已婚的他,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比他小几岁的拜把兄弟,那年他俩一起双双回国探亲。

在祖国故乡期间,相互串门自不在话下。

他有个妹妹长得蛮好看,拜把兄弟过来串门,一眼就看上了他妹妹。在他的凑合下,他妹妹与其拜把兄弟很快结成爱的涟漪,拜把兄弟成了他的妹夫。

随着时间的流逝,照旧在异国打工而家眷留在中国的他俩约好,每年回家探亲采取接替办法,一个先回国探亲,一个留守异国,这样轮流对换,好让家中的亲人感到更多的温暖。

可万万没想到,他妹夫回国期间竟会与他夫人产生暧昧关系,他被一直蒙在鼓里。

今年,轮到他年关先回中国探亲。都说“小别胜新婚”,可他一年才回家一次,妻子却不冷不热,让他难于捉摸。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细心的他不动声色,暗地里向自己的母亲吐露自己疑惑的心迹。当他从自己母亲口中听到有关妻子与妹夫的流言蜚语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曾经深深的爱着自己的那个她,竟会与自己耳鬓厮磨的拜把兄弟兼妹夫做出这等龌龊的事,令他心如撕裂般沉痛,痛得无法呼吸,伤心怒愤涨满了他的胸腔,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让他戴这样的绿帽子不气死才怪。屏息以待,抓奸抓双。

他精心导演了一出双潢戏,谎称自己回他国去打工,通知妹夫回国探亲,自己却躲藏在朋友处等候时机。果然不出所料,奸夫淫妇当场被擒,真相暴露,两个美好的家庭就这样双双破裂。

都是网络惹的祸,不然,他哥妹俩也不会受到如此的凌辱,成了街谈巷议的话柄。

篇10: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林冲棒打洪教头》前传】

记起林冲这个人,相信你一定不会陌生吧!凡是读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武艺高强,有勇有谋的人。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名叫《林冲棒打洪教头》,你可知道这个故事的前传,今天就让我给你介绍一下吧!

林冲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妻子张氏。在一次庙会上,被当朝太尉高俅的儿子高衙内调戏,幸亏林冲即使喝止。从此,高衙内便怀恨在心,并与父亲高俅设计了一条陷害林冲的计谋。

那一日,林冲与结拜兄弟鲁智深一起在一个酒馆喝酒,只见一个大汉走进来,将拿着的刀往桌子上一拍,怒气冲冲地说:“这么大的一个东京,竟没有一个认识兵器的!”林冲听罢,走到那汉子面前,把刀抽出来一看,只见那刀青光夺目,冷气侵人。讨价还价后,便将刀买了下来。

第二天,高俅派人让林冲带上那把宝刀到府上看个究竟。那侍卫带着林冲走进几道门,来的一个空旷的场所,便去禀告高太尉去了。只是半天不见一个人影,林冲等得不耐烦了,便抬头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四个大青字:“白虎节堂”。这可是商议军机要事之处啊!林冲不由得吓出了一身冷汗。这时,高太尉带领一队人马冲了出来,大喝道:“林冲!你知法度否?手拿利器,莫不是来刺杀本官?快给我将他拿下!”林冲百口莫辩,高俅命人将其刺配沧州。路经柴进庄时,自大的洪教头硬要与林冲比武,结果以惨败告终。

古今中外,有许多英雄在面对黑暗势力时勇于作斗争,令我十分佩服,我把他们的事迹铭记在心。

篇11: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

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

一部不足百页的作品,却能让一代代人一读再读。我从那朴素、精确而又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描写中,进入了老渔民桑提亚哥的晚年生活。我读出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出了他的倔强和不甘,同时,他虽已年老体衰,对生活却仍保持那份固有的信心。他出海了,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后,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经过了三天三夜的周旋,通过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在筋疲力尽的最后关头,终于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到了自己的船舷上。在搏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再出现一个念头:“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曾这样高喊着激励着自己:“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败了:在归途中,饥饿的鲨鱼接二连三地追上来,他拼尽全力,一条条地杀死这些掠夺者;老人回到岸边,他带回的只是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残破的小船和一副疲惫不堪的躯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不受损伤。他英勇地失败了,他是真正凯旋的英雄,一身伤痕则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在小小的窝棚中老人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关键是你会梦见“狮子么?你还会准备“出海么?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忍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至于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马林鱼的一副空骨头架子,这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尽生命的能量,为自己的理想追求过、奋斗过的老人,不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吗?这样的人生应该无怨无悔。

篇12:初三优美小说作文600字

初三优美小说作文600字1

暑假时的前几天我就把作业写完了,后面就再也不受限制的看课外书了。早上十点我疾步走进了图书馆,转眼间选好了几本儿童文学经典小说书,我将它们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早已选好的位置上,津津有味地读起了我的最爱《女生日记》。看!我的身边还挨着《笑猫日记》、《山居岁月》、还有沈石溪的《野犬女皇》。虽然今天在我有限的时间内我肯定看不完这么多书,可我就是舍不得它们离我太远。我拼命吸收着书籍带给我的快乐养分,可仍然不能让课外班的上课时钟停止。哎!再见了我心爱的伙伴们!再见了笑猫!再见了我的女皇!

下午,课外班终于下课了,可我一点儿也不急着回家,兴奋地把偷偷从家里带出来的手机从书包里抽了出来,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确定没有认识的大人后才把手机开机。我一边往车站走一边低头看我的网络小说还错过了一班公车。在车上我仍然沉迷于奇幻的小说里不可自拔,然而我也必须要回家了,快到家楼下时我不得不选择再次关机并把它藏到书包的一个隐秘的小口袋里。当我走到家门前,忽然听见开门声,一股冷气迎面袭来,抬头一看妈妈一副十分生气的表情,好似大海在咆哮,让人心里十分紧张,大概是猜出我做了什么吧,毕竟到家晚了点,少不了又是一顿骂。

下午五点我的上网时间终于悄无声息地来了,一定要抓住这短短的30分钟,我在网上快速打开收藏的一本超级好看的电子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然而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三十分钟已然过去,可我还想看于是信用暂且抛一边了,直到妈妈生气的声音响在耳边,于是我不得不关了电脑。

由此可见,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说控,一听到有关小说的事便能兴地跳起来。

初三优美小说作文600字2

俯瞰,滚滚黄河!壮哉!感叹中华古国灵魂之美,文明之美!文字之美!

每一次咀嚼“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黄河精神再一次次洗礼我的心灵;每次品味“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荡气长江,一次次升华我的品格,华夏文明经久不衰,书中文明孕育我成长!

屡读到《论语》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渐渐明白了自己做不到的,就不要要求别人做到,将心比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多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慢慢明白了,要尊老爱幼,回忆《孔融让梨》,他用行动诠释着文明的涵义;多品“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我们应砥砺前行,不忘初心,努力成为一位德才兼备的少先队员。

回眸,一本书中曾写过陶行知先生的一句话“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刚开始我不能理解这句话的内涵,再读《论语》,再品《弟子规》,再《中华上下五千年》,悠悠的璀璨历史,源远东方文化叩击我的心灵,在内心深处那个一撇一捺支撑起的浅显的“人”将向着一个“求善,求真,谦虚,文明”的“人”靠拢。

曾经吟诵过“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但歪着小脑袋始终不能理解其深刻含义,最近学校学习核心价值观,家乡又在创建文明城市,我用发展的眼光看身边的文明事。瞧瞧汗流浃背仍路口坚守的警察叔叔,看看搀扶盲人过马路的学姐,瞅瞅认真引路的志愿者,瞥瞥公交上礼让座位的学弟,他们都在用阐述“礼”的含义。

文明注入墨香,墨香传递文明,轻嗅墨香,成长中,文明在心中绽放!

初三优美小说作文600字3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者,吾良师益友也。

书是我的良师,它引领我向上成长。幼时,我极不懂事,天真地认为父母养我育我,是天经地义的事。直至我上小学时,多次拜读《爸妈不是我佣人》这本书,我才领悟到父母的不易,养育我更不易,我们要感恩父母,才能真正理解那句背熟了,但不理解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涵义,才明白学习是我们的责任,努力将自己成为自己的骄傲、家庭的骄傲、祖国的骄傲!儿时,老师总说我学习做事都很拖拉、马虎,“认真”二字好像离我很远,多次咀嚼,我才得到理解,“业精于勤荒于嬉,形成于思毁于随”的含义,我才将“认真”二字植入心灵深处,作为学习做事的准则,逐渐向“精益求精”迈进,赢得别的认可与尊重,使自己列入“优秀”的行列。小时,我是被父母宠着长大的,依赖性很强,反复品味才恍悟“学而不思则罔”的深刻道理,最终“思考”能以致远。

书是我的益友,它助力我向善成长。读莫泊桑《项链》看到了人性的丑恶,为了那点丑陋的虚荣心苦了自己,我决心做一个叫脚踏实地的人;读夏洛蒂的《简·爱》,我肃然对她的坚持不懈、勇面逆境、才华横溢起敬。命运对她如此残忍,面对“诗意的生平”(不幸的童年生活),她选择了坚强、勤学、奋进。受书香益友的熏陶,我居然爱上了挫折,明白了磨炼铸就成长,我决心践行书中传达书的道理:人的价值,就是尊重和爱的相融。在我成长之路上我一直且思、且行、且长!读鲁迅的《孔乙己》,不甚为“唯一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而疑惑;不禁为“排出九文大钱而惊讶”;不禁为“窃书不能算偷”而恨铁不成钢;不禁为“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而惋惜同情。那个吃人的社会已离我们远去,现在的民主社会国富民强,我们正追逐着“中国梦”,“城西梦”,敢于做梦,勇于圆梦,“为社会添光彩”!

亦师亦友的书香,随我走过十几载,她促使我成为学习的智者,生活的乐者,幸福哉!

初三优美小说作文600字4

有句歌词唱得好:“美丽啊,花儿吐芬芳!”是啊,美丽啊,书中自有颜如玉;美丽啊,书中倩影在心房;美丽啊,书中花儿吐芬芳。我愿随花儿的绽放,闻着书香,努力生长!

我闻到了花香!朱自清《春》中,有一段我特别欣赏的文字:“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得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反复吟诵,我仿佛穿越到了春天,眼前满目姹紫嫣红,花团锦簇,你争我抢,花香扑鼻,沁人心脾 ,鼻尖上的味道转移到了舌尖上的味蕾,我开始憧憬那硕果刺激味蕾而的惊喜。

我偏爱这文字中飘来的芬芳,喜欢,喜欢反复读,每次欣赏,总有心灵的升华,伴着花香,我在成长!

我觅见了女神!《荷塘月色》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女足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通过不断咀嚼,我似乎身临其境,静谧的荷塘夜晚,一位妩媚妖娆,风姿绰约的女神,款款走来,荷花仙子,我的女神,你如此美丽动人,可知道我朱自清的心事呢?我多渴望自由啊!

我偏爱这文字中流淌的情感,喜欢读,喜欢反复读。每次咀嚼,总有情感震颤,伴着女神,我在成长!

我嗅出了品格!周敦颐的《爱莲说》这样写道:“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灈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初读这段文字,不能理解,在老师的指导下,我慢慢理解了“出淤泥而不染,灈清涟而不妖”的高尚品格,周敦颐为何独爱莲呢?反复的欣赏,我渐渐明白,莲花如此高洁,在那个爱华贵牡丹的年代,周敦颐保持气节,做出淤泥而不染的君子,拥有清逸超群的美德,可敬而不可侮慢的人格魅力。

我偏爱这文字中矗立的品格,喜欢读,喜欢反复读,每次品味,总有灵魂的锻铸,伴着品格,我在成长!

以书为伴,与她一起闻花香,赏女神,悟品质,共成长,人生有如此知己,足矣!

初三优美小说作文600字5

还觉始,留情缘眼,宽带因“情”!在书友陪伴的日子,我慢慢发现,情思缭绕,全是因为书友你那多情的眼神。回眸一笑百媚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的成长历程中,与书有说不尽的缘分。

在我呀呀学语时,每当姐姐充满自豪吟诵“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我心潮澎湃,我也拿着自己的书,用手,一个字指着一个字读。闻着这墨香,沁人心脾,竟入了迷。那时,我想登上更高的一层楼,将祖国的美好风光,传统的文化精髓,高尚的品格揽入怀中。于是,我与书结下了难舍的缘分。

我每天都沐浴在知识的阳光下。对于诗,我有独特理解。“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太阳是多情的,人是有情的。“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谁不恋这火红的春日骄阳?能不忆江南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苍茫的塞北大漠,一个人一匹马在无垠的大地上慢慢的融入夕阳的余晖里,飘零感在三维的空间里化成了漫天碎片。我的思绪在延伸,我飞过江河,攀越群山,漫步边塞。千年的历史画卷在我面前徐徐展开,亲吻万树梨花,触摸地上霜,采菊东篱下;伤感约有悲欢离合,惊喜柳暗花明,敬仰留取丹心,感叹“诗词”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千年的书香一点点地伴我在成长。

还记得刚上学的时候,我最喜欢安徒生童话。每次读到《灰姑娘》时,我最恨那个继母和她的那两个女儿了,我为灰姑娘的遭遇偷偷流泪,更为她的善良深深打动。从此我感觉有了我的是非意识,感觉品尝到了人生的苦与甜,明白了人世间的真善美。在《丑小鸭》里面,因为丑小鸭生来就丑,老是被别人欺负挨打,他心里很委屈,默默的承受着,但是它没有放弃自己,而是慢慢的努力,直到有一天它华丽变身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在为丑小鸭变为白天鹅高兴的同时,我对丑小鸭的故事有了更深的理解。“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心灵美才是最美,不要以貌取人,自信才是成功的关键。

如今小学生活已过五载,与书香结缘,我从中汲取了很多的知识,学到了很多的道理,我翱翔在知识的海洋,眼界不断的拓展,思维蔓延。《红楼梦》里,我开始为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凄美的爱情故事辗转难眠;《西游记》里,为一路斩妖除魔保唐僧西天取经的孙悟空而高声喝彩;《许浒传》里,为梁山好汉的义薄云天而拍手称快;《三国演义》里,对各路枭雄间的尔虞我诈而叹为观止。

与墨香结缘,怡情,生意,养德!淡墨书香,相依相偎,三生三世,慢诉情愿,伴我成长,十里桃花!

初三优美小说作文600字

篇13: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黄金海】

“集合!”水手的手一颤,失落了手中的小铁块。“叫嚷什么啊!可恶的船长!”他咕嚷着,一脚把铁块踢进船长室,旋即跑上甲板。

“集合!集合!”船长叫嚷着,不耐烦地看着眼前稀稀拉拉的人群。这群讨厌鬼,还不是时间紧迫,不然,怎么可能拉来这么一帮水手?他嘀咕着,望眼四下,看人差不多齐了,说道:“各位,我举行这次航海的目的众所周知,是为了跟随我们伟大的西班牙皇家舰队司令哥伦布的足迹,去探寻印度的财富。”下面的人群耷拉着应和着。“但是,这只是次要的!我的目标,是找到印度上的黄金国度皮兽并征服之!”“黄金!”人群中顷刻间迸出一双双晶亮的目光。船长调高音量说道:“没错!”那里的国王用金制的酒杯喝酒,他们的黄金像我们的废铁一样不值钱!人群安静了,眼睛齐刷刷地望着船长胜利的笑容。“如今,没有一艘船,一支舰队开赴向那个黄金国度——除了我们,”船长说道,“只要我们足够团结”“对。”“足够快”“对”。“就意味着我们有足够的能力支配那股巨大的财富!”“对!”人群中爆出了一声巨大的回应。“所以,请每个人守好自己的岗位,不出一周,黄金就是我们的了!现在,各就各位!”人群瞬间四下散开,船主帆被撑至最大,甲板上人们各自用尽气力完成自己分内的事——这是一帮多么优异的船员呀!当然,是在黄金的驱使下。船长放下思绪,走进了船长室。

一周后,这艘由欧洲出发的帆船临近了秘鲁海岸,也就是所谓的黄金国。瞭望台上,一双双迫切需要黄金来填充的,如狼似虎的目光来回扫射着大海,似乎要把海洋看穿,一直看进秘鲁国那闪亮的国库。然而,海上一片空旷,明天早上,你们将看到它。般长的证据中透出十足的自信。但,他还是快步跑回船长室,仔细观看他的航海图去了。

翌日,“我们什么也没看到!”船长被愤怒的船员把船长拉出船,押上了甲板。船长眨巴了两个惺松睡眼,放眼望向远方的同时,口中念叨着:“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碧海静静环抱着船,远方,水天一色。

船长发了疯似地冲开众人,踢开船长室的木门,双手抄起身边的海图,对准罗盘上的方位后研究起来。“不可能,就在这儿!”“黄金在哪儿”众人眼中失掉了光彩,“就在这儿!只是……只是它……不可能!”“黄金在哪儿!”众人声音中透出了难以压抑的愤怒——为了那个如今已是子乌虚有的黄金国,这一个星期他们以超常的精力对抗着海上的狂风暴雨,这为了什么?船长瘫倒在地,他知道,这帮人会怎么对付他。

又过了一天,船长被狂怒的人们丢进了“黄金海”,大副成为了船长,他决定原路返航。船长至死也不明白,黄金,他出海唯一追寻的财富,最后成了终结他的屠刀。

然而,当船返航时,船员们惊讶地发现,他们的起始点,欧洲,古老的欧洲,消失在了茫茫大西洋中!

没想到,真没想到。

众人得知消息后,纷纷涌上船艏,眺望着似乎不久前仍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的西班牙港。如今,却只是一片汪洋,众人怅然望着大海,困惑中仍是困惑,迷惘中,一片诡异升腾而起。

“不许动!那是我的!”一名水手飞扑向一个伸手向他干粮袋进军的另一名水手,不想一声爆响后,他倒在了血泊中。一名随船教士披头散发,双眼无神地终日游戈在船中,“上帝愤怒了,淹没了这的一样,我们,是上帝的选民……”他念念有词,游荡着,正如这艘游荡海面上不知何去何去的航船。而船长室中,大副、二副以及所有仍剩几丝理智的人翻找着所有航海资料,检查着所有航海仪器——他们不求答案,只求心安。

然而,被装在办公桌正中央的精美罗盘,没有一个人决定动它。

红色的箭头,如石雕般,木然指向前方,没有一个人想过为什么。

几周后,船上最后一桶面粉空了,人们互相拔刀相向,为的是对方手上的粮食口袋,一时间,喊杀声不绝如缕。没想到,这些人在理智与生存中,果断选择了后者。

罗盘静指着前方。红色的箭头,如血,更似剑。

又过了几周,最后存在下的几个人吃尽了最后的粮食,在饥饿的灼灼目光中,他们,不,它们的刀开始收割对方的血肉。

没想到,真没想到,在人性与生存中,他们又果断选择了后者。

罗盘静指着前方,岿然不动的箭头,似乎引领着人们驶向灭亡。

最后,仅剩的那个水手,从对手身上抽出了刀,静静走向了全船人之前动也不敢动的火药桶。

没错,他要与船同归于尽。

巨响过后,船,缓缓下沉,罗盘,也浸入了冰冷的海水中,在罗盘下,那个一直被众人认为最安全,最正常的地方,赫然吸着一块金子。它不大,却改变了整船人的命运。

没想到,真没想到。

篇14: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冬蛰 】

纷纷扬扬的大雪下了一夜。

阻了行人的归路,恼了旅客的情思。

酒馆好似埋在雪里开的,蒙上一层厚厚的屏障后,再也看不清了。

远远望去,惟有店家反复擦拭过的店前一盏大红灯笼极为鲜明。一点红,摇曳在风雪里,晃在每个远行人的心上。

经过的人搓了搓通红的手,看见这红灯笼心也痒了。谁不想进去烫起一碗热酒,配一盘熟肉暖暖肚子呢?

小酒馆热闹起来。雪片被凌乱地抖在空中,像一簇蓬飞的草团。

掌柜本该舒适地坐在柜台旁。毕竟这霜雪寒得刺骨,店里倒是热气腾腾。但是,店前独立许久的白衣人令他颇有些好奇,他便起身去了门边。

他开了门,拾了门前竹竿打算把门边的雪扫一扫。经过白衣人身边,他笑道:“客官,不进点来坐一坐么?这雪看是要下好一会儿啊。”这人身材高大,估量八尺有余。掌柜一看,才知,他穿的原来是件红裘,被雪淋得白了。

白衣人缓慢向掌柜这边看过来。唇红齿白,眉目细长。浓眉微翘入鬓,眸子薄霜如镜,额头到眉梢隐隐约约有一道狭长的伤疤,已淡得快看不见了,却也醒目。

他沉吟片刻道:“也罢。掌柜,与我热碗酒,切碗素菜来吃。”说着,步入店堂,拣了个清净角落坐下。

白衣人脱去斗篷,露出里边一件绛皂色的袍子,是平庸的样式,袖口几处微有绣花。可那布料轻盈通透,稳重华贵,一看就不是穷人家能穿得起的,这与他面目上的狼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店里伙计见了这件袍子,愈加恭敬地对待他。

酒是好酒。白衣人独酌着,静坐在一隅看来往的人们,一言不发。

门外白雪纷飞。白衣人的目光不在酒上,似乎也不在店中的任何一处地方。他的目光穿透过木门,和门外鹅毛大雪相缠绕。

小酒馆里吵闹声划拳声不绝,风雪愈来愈大了。

冗长的吱呀一声,门开了。门上堆积的雪扑簌簌地落下,飞入门前的雪中,了无痕迹。

嬉闹声没有因此停下,白衣人的视线却偏了。他直看向那个刚刚进来的人,目光里说不清是什么。

那倒是个一表人才的儿郎。凛凛一躯,身长八九尺。结束齐整,腰系佩玉,弯刀横握,镶玉的乌黑抹额微束起长发,着一身胡服,更显出矫健身量。细看时,才能看出他的眼眸却是碧色的,原来是边疆的胡人。

正值战争的休战期。酒馆所在的地方,是两国协约的一块放缓地带。两方军民任意出入,不能在此伤人。有少数民族的人来往,也不奇怪。

那人也看到了独自喝酒的白衣人,他自怀中随手掏出根金条,啪地丢在柜台上,言道:“拿坛酒来!”一面径直步向白衣人那桌。

人坐定了。白衣人漠视那人仰头喝酒,并不做声。

那人半坛酒尽,斜了白衣人一眼道:“想必还认得我?你倒有此雅兴。”

言语里有不声张的敌意,白衣人看他一眼,意在彼此彼此。

重重一声,那人把酒坛拍于案上。又是嚯的一声,长刀已经出鞘,有如长虹贯日,直逼向白衣人胸口。旁近的人面面相觑,一时安静下来。

“不怕么?”那人冷笑,有意侧着刀锋似要逼入。

“在此地,谅你不敢放肆。”白衣人终于开口,“况且,杀了我,又如何?”

“杀了将军,叫将军与妻儿团聚如何?”

话音未落,白衣人衣袖微翻,整张木桌已倒插在刀刃上,整桌酒菜都被掀翻了,酒浆溅了一地。白衣人怒目一瞪,起身大喝:“你竟卑鄙至此!”

原来白衣人是汉族的将军,那人却是胡人可汗之子。前些时日,胡人乘将军妻儿来探访之际,使计擒了将军妻儿。将军为国家大义,远赴边陲,与妻儿音信难托。而今知晓妻儿至此,他是万般滋味涌上心头,恨不得手刃面前之人。

那人放低了声音:“将军可曾记得舍妹玉芝公主?”

将军道:“战争如何能不流血!”眼中怒火不减。

那人复冷笑道:“战争因你们而起!”

将军恨恨一瞪道:“若不是你们胡人一而再地侵扰边境,我等又怎会起兵?!”

那人亦放声道:“若不是汉人欺压,我们怎可能侵扰?!”

将军愣了片刻,眼前浮现出他破敌军阵营时,面前何其萧条的景象。与胡人的凶猛截然不同的是城内,到处是落败。房屋都变作了残阙,胡人妇女泣不成声,只有些老人手拿祭神的器物在祷告,不停地祷告。他亦想起自己秀丽的家乡,是一派山清水秀,小儿在杨柳岸边捉知了,回头对他嘻嘻一笑。

将军神色微缓,语气放平:“本将与公主逢于战中,本是敌我之分,一时剑起,教公主花颜凋零,命断沙场,是一人之责。胡人战士骁勇善战,我汉人军士亦是英姿飒爽,本也都是战争所迫,才不得已……”将军的声音愈加悲愤凄凉,“可为何要害我妻儿!”浓眉拧在一块儿,像一块化不开的坚冰。

那人忽而笑了几声,将刀复还入鞘中,稍理衣衫,微侧身道:“将军不愧所负盛名。小可着实佩服。可我族亦是爱好和平,两国若是交好,停止战争,岂不是更好?将军莫怪,前些道将军妻儿已故的言语,不过试探而已。”

将军惊喜回身答道:“我亦有此志。想我两国烽烟不断,原因道来甚是简单,若早能各退一步,避免战乱,皆大欢喜。令妹之事,不予追究,感激不尽。”

那人眼眸刹那间黯淡下来,勉强说了几句客套话,将要辞去。忽听得将军道:“且慢!”

只听到身后哗一声拔尖声,将军捧剑在手,向前一步道:“玉芝公主的配剑,教我拿了,特此归还,也算是让公主魂归故里了罢。”

那人双手颤抖着拿回剑,眼里满是怀念。

休战是漫长的蛰伏。

酒馆的伙计打理完店里,却还是大雪纷飞。人影在雪中迷离。

后来将军才知,那人虽是可汗之子,却对汉家文化别有兴趣,本就是不愿打仗的。经过与可汗商议,便让他作为外交使者出使都城。

自此,两国友好往来,和谐共处。因将军有功,封侯加官,皇帝命他带妻儿回京朝见。

冬蛰过去了。积雪融化,小酒馆在早春的暖风中更添一份喜庆,那盏红灯笼悠悠地,闪烁依旧。

篇15: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考试之前】

还有一个小时就要考试了,她和其他学生一道坐在教室里。紧张的气氛充斥着整个教室,同学们都朗朗地读起了书,似乎想利用这最后一丁点时间,把所有的知识塞进脑袋。老师扫视了一下教室,满意地点了点头。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坐在角落里的她。

她穿着雪白的连衣裙,桌上收拾得十分整洁,仔细看她,秀气的眉毛下,有一双清澈如潭水的眼睛,此时深不可测;她又单纯得如同一个孩子一样,长长的睫毛闪动着。

她还在想着昨天晚上的事。她平时成绩优异,备受老师亲睐;班上还有一个同学陈露,整天不学无术,还嘲笑她是个书呆子。可是,因为她的老爸是市长,于是,老师也得让她三分。

昨天晚上,陈露的爸爸突然来找她,叫她代替陈露去中考,然后拿出一叠钱说,如果她答应,就把钱给她。她开始坚决地拒绝了,可是她一回答,便看见了高位截瘫的老爸,想到了高昂的医疗费,决心又不禁地动摇了。终于,她答应了。

突然,身旁好朋友林青的说话声将她从回忆中拉了出来,还有十分钟就要考试了,难道她真的要代替陈露去考试吗?看着陈露正在与旁人高谈论阔,飞扬跋扈,她的心如刀绞般一点一点疼。回过头,发现陈露的爸爸就在教室边站立。

她开始在黑与白之间艰难地抉择着:陈露的爸爸既然会做出这样的事,那么他肯定也不是一个好市长,又想起了贪污的下场。终于,她毅然大踏步地朝陈露的爸爸走去,为了他,为了自己,为了陈露,也为了人民能有一位好市长,她迎着刺眼的阳光朝他走去……

篇16: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王位】

她是大公狼派克的爱妻。派克是群体中的王,是至高无上的帝王,而她就是王后!

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她花斑可是狼群中的“西施”。蜂腰宽肩,肩上有两块对称的斑点,像两只蝴蝶飞在她的身边,使她显得更加妩媚。

她天天和派克在一起看日出,看日落。派克对她很好,每次狼群抓到猎物了,派克马上把那热气腾腾的肠子带回来给花斑。在人眼里,肠子并不是什么美味,可在狼眼里,肠子糯滑可口,是狼的最爱。派克每天都给她送来最好的食物,因为花斑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看着肚子里跃动的小生命,花斑感到无比幸福。

可上天却和她开了一个恶意的玩笑。那天,花斑正在分娩,一只年轻的大公狼却站出来与派克争夺王位。他叫黑黑,是狼群中的优秀大公狼。他才三岁,在狼的生命中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只见他轻蔑的望了一眼派克,仰天长啸。花斑看着洋洋得意的黑黑,心想:唉,你这来的也太不是时候了吧?我正在分娩,要是派克因为我而分了神,该怎么办哪?哦,不会的,派克不会有事的,他是狼王,不会有事的。花斑一边想,一边为派克默默地祈祷。

不一会儿,派克和黑黑就打起来了。狼牙对狼牙,,打得不可开交。黑黑把派克咬得狼毛飞旋。乍一看,还以为黑黑占取优势,可仔细一看,派克的狼牙始终对着黑黑的脖颈,口口致命,而且把自己的脖颈保护的很好,始终不露出破绽。而黑黑毕竟初出茅庐,技巧、动作都不熟练,只不过是用牙齿疯狂地咬罢了,可狼的身体比钢筋还硬,只要不咬到脖子和腰椎,什么事都没有,顶多咬掉些狼毛,其他一无所获。

几十个回合下来,黑黑累得口吐白沫,直喘粗气。而派克呢?依然精神饱满。眼看胜利在望,花斑却因为分娩的痛苦而发出了一声嗥叫,派克处于对妻子的关心,急忙转过头去看花斑,脆弱的脖子毫无保留的露了出来。黑黑看准时机,用尽全身力气用力一扑,狼牙准确无误地刺进了派克的喉管,只听见“嘣”地一声,派克的喉管断了。他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倒在了地上,鲜血不断从喉管中喷出。

派克死了,黑黑成了新一代的狼王,狼群纷纷涌向黑黑,庆祝新狼王的诞生。花斑傻了,无法接受这瞬间的巨变。她生产完毕,两只雄狼崽映入花斑的眼帘。花斑这才缓过神来,帮狼崽舔去身上的胞衣,对着派克的尸体大声痛哭。她愤怒的望向一旁正幸灾乐祸的黑黑,心里燃起了复仇的火焰。

篇17: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王老急奇遇记】

昨晚偶得一梦,早起醒来,迟迟没有起床,琢磨这梦境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想起红楼梦开篇亦是全因贾宝玉的一个梦,于是将梦境稍加整理,原文记录如下:

古有木石前盟,今有老急传奇。

话说这一天,灵吉菩萨去找赤脚大仙、观音菩萨斗地主,归来路上,眼见天色已晚,不由得急驾祥云

归府而去,急匆匆间转头,发现不见了身边的善财童子,也不知这小丫头干嘛去了,整天迷迷糊糊,莫不是在哪困着了?

灵吉菩萨掐指算来:哎呀,不好,这小丫头今世与凡间的一名唤作王老急的有一段不解之渊源,今日已到期,这小丫头,恐怕难逃“劫数”,我先去找她回来再说。

灵吉菩萨掉头寻找来时的路,只见善财童子,站在那里歪着个头,两眼盯着凡间的一切,似是痴呆。

灵吉菩萨一声断喝:呔,善财小儿,不随你主回家,在这作甚?

善财小童子回过神来说道:主,我看见凡间中国有一男子整日耕耘在银屏之上,文章写得甚是好看,竟一时看得入迷。

善财小儿,唉,看来你也是凡心不改呀,看你等如此痴迷摸样,我今就放你下凡而去,限你三日之内,速速返回,如有违背,定罚不饶。

我的主啊,那我可就真的走了哦。

嗯——不可得意忘形,想起人间自有安徒生的《美人鱼》——一女子爱上王子的悲惨故事,你若想下凡,必将承受文中那一女子的千般之苦,万般之痛,我将你化作一只不能言语却聪慧无比的猕猴下界而去,你可愿意?

我愿意。

承受人间的千辛万苦,也将在所不惜?

是的,我愿意承受。

唉,似你等痴迷小儿,不知人间苦,谅你也难以回头。如此,亲,记住,哪日你看到你身上的猴毛掉落,化成一天仙美女,既是你的归期,去吧……

再说凡间的王老急,王老急本不是他的本名,人家大号:王宝文,只因此人有三急:说话急,走路急,做事急,故人送外号王老急。

此人四十来岁,长的那是英姿飒爽,气宇轩昂,可称得上是人间一美男子哦。

这一天,王老急六点准时起床,拉栓开门,只听得“扑通”一声,不知什么东西跌进门中,砸在老急的脚面之上,王老急睁眼细看,原来是一猕猴,老急就想了,这穷乡僻壤,无山无水的,哪来的猕猴。

但看到小猕猴早已冻僵,就把它安置在炕头上,盖上被子,老急去烧火做饭,七点半叫醒儿子起床吃饭上学,期间看到猕猴已然醒来,瞪着圆溜溜、湿漉漉的小眼珠看着老急,老急就想:这小东西煞是可爱,醒了,它自己愿意走就走,也不去管它。

王老急把一切事务安顿好,打开了电脑,这老急上网不玩游戏、不偷菜、不聊天,偏偏喜爱文字,两年的时间文章写了数百篇,对于文字的那份痴迷,简直不可以用文字来描述的清楚的。

王老急写到酣处,拿起杯子饮了一口茶,咂了几口,感觉不对,茶我还没有沏,哪来的热乎茶水,扭头观瞧,只见这小猕猴在一旁嘻嘻傻笑,老急笑起来——这小东西真是可爱,还知道给我端茶倒水了?比我那老儿子可强多了,呵呵。

忽然想起小猕来还没有吃饭,想必已经饿了,就拿出米饭、鱼来招待,小猕猴也甚是欢喜,把米饭扔得满地到处都是,鱼却吃了个精光。

王老急摇头笑道:唉,你这小东西,不是是何处尤物,无缘无故讨扰俺老人家,没办法,看来我也只有欣然接受了……

篇18: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仲夏之夜】

夜晚,又再次降临。我抬起头,看着那绚丽的星星在夜空中奔跑着,画出了一幅图画,此时,我在想:它,还在那里吗?

我随着父母从小在森林里长大,学会了各种生存本领,日子虽然有趣,但还是平淡的过着。事情是从那一天开始的……

在那个出现了火烧云的傍晚,我百无聊赖的走到了那一棵古老的,参天大榕树下。平常我总会爬上树,在树丛中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一个又大又甜的水蜜桃,一朵鲜艳而美丽的花,或是一把带着荧光白的短绒毛……而现在,我不想再爬上树,而是奋力一跳,手伸进了最矮的树丛中,在里面摸到了一个又软又柔的东西。我把它扯下来,发现是一只硕大的兔子,他好像受到了惊吓,猛的跑到离我有些距离的地方。我仔细打量着他:一对肥大的耳朵耷拉着,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忽闪着,它还有一身雪白的绒毛,发出了淡淡白光,浑身散发着高贵的气质。我情不自禁的向前走了一步,想仔细看看他,谁知那只兔子却大喝一声:“凡人,你不要乱来!”我吓得坐到了地上,心中有点惧怕,这只会说话的兔子。可是它说完话后却直接晕了过去。

当兔子醒来的时候,它正躺在我的桌子上,它立刻跳了起来,警惕地看着我,问出来一连串的问题:“你是谁?这是哪里?我为什么在这里?”我同样紧张的说:“这里是我的家,你的背后有一道伤口因为裂开,所以晕倒在了地上。我把你救了回来,抹上了草药湖,你已经好多了。而我就是你口中的凡人,对了,你是谁啊?”“多谢救命之恩,”兔子感激地说道,“我是兔神,家在另一个世界,哦,我叫小团。桌子上这是你的面条吧,我饿了先吃几口,请不要介意。”我看着眼前这只能说话还会吃面条的兔子,不禁和他多聊了几句。在聊天中,我知道小团住在另一个世界,而只有在出现火烧云的傍晚,在那棵老榕树上才会打开两个世界的穿梭门。小团对人类有警惕性,是因为人类伤害过它的同伴,并且还揪过它的毛,但是现在,小团已经完全信任我了。我问小团什么时候回去?它说它要等到下一个出现火烧云的傍晚,是在三个月后。

在这段时间里,我并不孤独,因为有一只可爱的小白兔陪我玩。我还为它做了一个树叶小窝。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次,我和小团在一片小丛林中玩耍的时候,一支利箭射中了小团,它,痛苦地呻吟了一声,随即听到了村子里猎人的叫喊声:“快,我射中了一只肥兔子,来捉呀!”小团飞快的说了一声:“后天是火烧云日,我会出现在……”它跑了。在下一秒,一群骑着骏马全副武装的猎人,出现在我的面前,其中一个厉声喝问:“小朋友,那只肥兔子往哪跑了?”“那……那边……兔子往那边跑了。”我指着小团逃跑的反方向,结结巴巴的说。猎人们急忙去追赶,我嘴上松了一口气,可是心里却忐忑不安——小团现在怎么样了呢?我边想边快步走回了家。小团说它会在后天火烧云日出现,会在哪儿呢?对了,肯定会在那棵老榕树下。尽管我这么想,觉得放心了一点,但是还会在吃饭的时候突然跑出门外,或者在睡觉时底下的小窝有没有白色的身影。在这两天里我几乎把整个森林都找遍了,可是连一把白色的绒毛也没有找到。在火烧云日的下午,我伤心极了,垂头丧气地爬上了那棵古老的大榕树,心里想着他一定不会回来了,将这段回忆收藏起来吧……“喂喂发什么呆呢!”一句话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我缓慢的抬起了我的脑袋,只见那白色的绒毛,胖嘟嘟的脸上一双红宝石吃惊地望着我,我破涕为笑,抱起了小团,任凭高兴的泪水肆意流淌。“哎哎,别哭了,我这不是平平安安回来了吗,快抹一下鼻涕吧,都滴到我身上了,”小团一脸嫌弃地说,“对了,今晚,在兔子们的世界里,有一场名叫仲夏之夜的流星雨,你要陪我一起去看吗?”我笑着点了点头:“好呀。”

火烧云伴随着穿梭门降临了,我拉着小团的耳朵,飞快的跑进了穿梭门里。

“哎哟!”我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爬起来,眼前是一片悬崖,悬崖下面是一片辉映着淡蓝色波光的大海,海蓝的像梦幻。小团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身后还多了一群可爱的小兔子,它们顶着两块大圆石头,一块是蓝色的,另一块是白色的,我们各挑一块石头坐下。夜,悄悄的飘来了,在浓的像墨的黑夜里,一颗小流星悄无声息地划破了天际,紧接着,一颗又一颗璀璨的流星奔跑着,拖出了一条长长的尾巴。“好美啊!”我感叹道。“快许一个愿望吧,”小团提醒我,“很有效的哦。”我双手合十,轻轻地在脑海中许下一个愿望,突然间,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飘了起来,小团的身体也飘起来。那群小兔子在夜空中围着我和小团奔跑,小团淡雅地笑了,留给我一句话:“谢谢你,留给我美好回忆的人……类……”

我晕了过去,醒来时躺在我家的床上,床上有一块乳白色的大石头,上面刻着一个男孩和一只兔子在看流星雨,我把石头翻过来,背面竟然是海蓝色的,上面写着……

“好好珍藏这份美好的回忆,这不是真实,也不是梦幻。再见了,我的好朋友——人类。”“再见了,小团。我一定不会忘记你的。”我想着,脸颊划过了晶莹的泪。

篇19:关于走进小说世界初三作文

走进苏轼

在古代的众多诗人中,我最喜欢的是苏轼。因为他他的天才,他的灵动,他的超逸,他的多情,他的别致,浑身散发着诗香。大起大落,沉浮莫测的人生,曲折多难的儿女情长。

走近苏轼,揭开他心灵深处的神秘面纱,去感受他的顽强、乐观的信念和超然自适的人生态度。

“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人生的跌宕起伏,狂风暴雨,他一笑泯千仇,淡然漠视,在烟雨迷蒙的人生中探求新的道路。“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苏轼的坦然乐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身遭贬谪又蒙受冤屈,处境险恶,生活困顿,但他临危不惧,永远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风雨不断打击着他支离破碎的人生,苏轼没有见风使舵,也没有惊慌失措,而用平常心去面对,去承受。

他带着乐观旷达,走进自然,走近山水,消除一切挫折、不幸。登临山水,怀古凭吊,去感受大自然的雄奇壮丽,抒发自己的壮志豪情,在苦闷中寻求超越和解脱。“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縠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他苦闷和彷徨的同时,他为泛舟赤壁静谧美好的景色所陶醉,对归隐江河以寄余生的向往。他将有限的生命融入大自然,使精神得以获得超然,获得自由。

走近苏轼,让我们一起体会他的安逸,顽强。

走进《老人与海》

我喜欢《老人与海》这部小说,我从那朴素、精确而又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描写中,进入了老渔民桑提亚哥的晚年生活。

我读出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出了他的倔强和不甘,同时,他虽已年老体衰,对生活却仍保持那份固有的信心。他出海了,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后,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经过了三天三夜的周旋,通过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在筋疲力尽的最后关头,终于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到了自己的船舷上。在搏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再出现一个念头:“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曾这样高喊着激励着自己:“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败了:在归途中,饥饿的鲨鱼接二连三地追上来,他拼尽全力,一条条地杀死这些掠夺者;老人回到岸边,他带回的只是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残破的小船和一副疲惫不堪的躯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不受损伤。他英勇地失败了,他是真正凯旋的英雄,一身伤痕则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在小小的窝棚中老人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关键是你会梦见“狮子”么?你还会准备“出海”么?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忍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

走进《老人与海》我明白了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至于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马林鱼的一副空骨头架子,这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

走进《西游记》

很多人都看过《西游记》,但是当我用心走进《西游记》,你会发现另一层世界。

孙悟空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走进《红楼梦》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曹雪芹先生笔下的《红楼梦》。

走进《红楼梦》你会发现《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从而使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曹雪芹先生历时十年完成这部著作,用细腻和巧妙的文笔叙述了一个繁荣一时的荣国府。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的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走进《红楼梦》中你会发现里面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让我感慨万千,它让我第一次走入作者的笔下,体会作者的心酸。

走进《卖火柴的小女孩》

《卖火柴的小女孩》相信大家对这个故事都不陌生。

当你走进《卖火柴的小女孩》你会发现,这个社会对于你来说是如此的不公平。新年前夜,在喜庆的气氛中,有谁会注意到一个孤苦伶仃的小女孩?对于富人来说,你与他们丝毫没有关系。你蜷缩在墙角,饥寒交迫。那股烤鹅的香味仿佛存在于梦里,一堵又厚又冷的墙,隔开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当你擦亮火柴,一切的美丽幻想,都是你心中至真的渴求。正如火光闪了几下就熄灭了,那些美妙的东西可望而不可及,只能是奢求。当星星从夜幕滑落,又一根火柴燃烧起来……

你是多么的纯真、坚强和善良!在黑暗的社会里,在那个处处对穷人不公平的环境里,你却如同一条小溪,始终清澈见底。你知道每一根火柴对于你家徒四壁的家庭来说都是宝贵的。尽管爸爸迫于生计而对你流露不出一丝疼爱之情,你还是理解了他。为什么只因为贫穷,就丝毫激不起别人的同情之心?凄美的结局是那么充满了讽刺性!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残酷无情。

我们多么像泡在蜜罐里,亲情滋润着我们不缺吃不缺穿的生活。当我们围坐在饭桌边吃团圆饭时,辞旧迎新的这个夜晚,你的悲惨境遇是那么的不可想象——食不果腹,穿着单薄的衣服徘徊街头。我们看来平常不过的生活,成了你的奢望。为什么当你孤苦无依的时候,我们还在为父母的唠叨而厌烦?为什么当你饥寒交迫时,我们还在饭桌前挑三拣四?这对你来说一定是不可思议的。你本应该得到美好的童年,本应该受到良好的教育,但贫穷剥夺了你应有的权利。

走进《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字里行间渗透的深深同情间,我了解了你。我祝福你在另一个世界能够得到幸福。

走进小说世界

《老鹿王哈克》是我很喜欢的一部小说,我看的时候老是会情不自禁的走进这个小说世界。

哈克是鹿群中心高气傲的鹿王,但是岁月不饶人,哈克衰老了,它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咕咚一声气绝身亡。可哈克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平淡地死去,它希望给鹿群带来安宁——用智慧和力量向老狼发起挑战。为了这个缥缈,让所有

“人”不敢想象的愿望,哈克受尽屈辱,它放弃了王位,失去了心爱的妻子,同时又遭到了同伴们的唾弃。可是鹿王的责任心却一直以无穷的力量支撑着它。他知道自己害怕狼,但它最终以智慧与狼同归于尽,让鹿群过上了安宁的日子。

我佩服鹿王的勇气,无论书中,还是电视上,鹿面对狼总改不了怯懦、胆颤,可是哈克,它虽然也害怕过,但是它能站起来,独自一个“人”去跟老狼斗智慧,它需要下多少大的决心啊!同时,哈克的责任心更是让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哈克向狼挑战,是为了让整个种族更加繁荣昌盛,日子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我,对班级,对同学,少了哈克的那份最沉重的责任心。

走出这部小说,心中仿佛倒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股脑儿涌了上来。

相关专题 小说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