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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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更好地选拔成绩优秀、创新意识强的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就读硕士研究生,根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精神,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推免生接收工作。为使我校20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届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的资格名单推免生之列。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710分制)或六级考试成绩426分(710分制)以上(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四级)。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推免生接收专业

我校2015年所有全日制硕士生招生专业(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均接收推免生,详情以我校所发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需向填报专业所属学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5、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四、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

1.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二部分。

(1)英语听说能力考核

jjj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若采用面试方式,要求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2)综合面试考核

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对于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可以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2.复试评分细则

复试成绩总分200。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二部分成绩,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以适当形式公布复试成绩。

3.录取工作

全部符合以下条件推免生方可录取。

(1)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2)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二部分成绩,每个部分复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

五、监督机制

各学院应制定具体措施,规范自律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处联合成立巡视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研究生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工作人员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六、推免生奖励政策

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有关规定,所有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乙等奖学金(8000元)。

七、其他说明

1.对接收的2015级推免生,在学校推免生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我校林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一次性奖励4000元/生。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并优先推荐硕博连读。旅游学院对参加面试且被录取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4000元/生,并报销往返差旅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对参加面试且被录取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优先推荐硕博连读,并报销往返差旅费。

2.推免生接收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3.我校将于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2)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4.推免生咨询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0731-85623266

篇2:电子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接收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工作,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教务处、学工部、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接收具体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家教授、研究生科科长、本科毕业班辅导员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科。

二、实施办法

(一)网上申请

1.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以学校推荐名单为准)。

2.申请专业

我校2015年招生简章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可申请(即: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外的所有专业),含本科直博生。

3.申请方式

9月25日开放网上申请,网址:yz.chsi.com.cn/tm。同时网上交纳报名费80元/人。

(二)复试

10月14日前,学院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免收复试费。申请人复试时请自备以下材料:(1)《推免生申请表》(yz.uestc.edu.cn“资料下载”);(2)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3)获奖及成果证明原件。

学院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院须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复试内容:专业笔试、外语面试和综合面试,总分500分。

①专业笔试(满分200分,时间120分钟),科目详见招生简章。②外语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口语50分、听力50分,时间5分钟以上)。③综合面试(满分200分,时间15分钟以上),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录取

10月15日,学院将推免生复试成绩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公示,网址:yz.uestc.edu.cn。复试总分、各单项成绩必须合格(不低于满分的'60%)方能录取。拟录取推免生得到我校通知后须及时登录教育部网站确认录取。最终录取状态以教育部网站信息为准,网址:yz.chsi.com.cn/tm。

三、奖励

(一)我校英才实验学院推免生

1.国家重点学科均设有推免生奖学金,名额:2人/专业,额度:3万元/人,智育成绩排名在前15%的英才实验学院推免生均可申请,根据智育成绩排名评定。

2.其他理学、工学、管理学博士点学科均设有推免生奖学金,名额:1人/专业,额度:3万元/人,智育成绩排名在前15%的英才实验学院推免生均可申请,根据智育成绩排名评定。

(二)校内外其他推免生

所有学科均设有推免生奖学金,额度:1万元/人,毕业于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且综合测评排名在前1%的推免生均可申请,若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不足100人,第一名也可申请。

注:我校的各项奖学金均用于学生在我校完成研究生学业。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须退回奖学金及其它奖励。

四、监督与复议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152,028-61830153,028-61830380,邮箱:yzb@uestc.edu.cn。

2.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237、028-83202277,邮箱:jjs@uestc.edu.cn。

五、说明

1.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另行以“全国统考”方式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能在2015年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前受到处分。

2.确定录取的推免生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或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就业,校内各单位均不得为其申请出国留学或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进行派遣办理任何证明和手续。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篇3:河南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河南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河南科技大学坐落在“千年帝都、牡丹花城、河洛之根、丝路起点”,现代化工业城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洛阳。学校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文理农医等特色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取得“985、211工程”院校推免资格,经考核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给予第一学年奖助学金2.0万元的资助;取得普通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经考核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给予第一学年奖助学金1.5万元的资助。录取的推免生从第二学年开始除享受助学金(≥8000元)外,正常参加“国家奖学金”(2万元)、河南省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校设置的各种优秀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和科研成果奖学金的`评审。

三、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2.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1份;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时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申请及接收办法

1.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时间:9月28日~10月10日,截止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但最迟不晚于10月20日。

2.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材料评审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专业综合课笔试和专业课面试三项内容。

4.各学院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批准,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本校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五、推免生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我校将于2015年5月上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2.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考。如在2015年7月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

(3)本科大四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邮政编码:471023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陈瑞琳

联系电话:0379-64231373

传真:0379-64231373

电子邮箱:yzb@haust.edu.cn

篇4:青岛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本科就读院校遴选,已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

2.申请人须在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及学制请参阅《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申请与录取程序

我校9月25日后启动推免生申请和接收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推免生填报志愿。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报青岛科技大学相关硕士专业。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推免生填报的志愿,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推免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来学校报到并参加复试。推免生复试以各专业复试小组面试考查为主,复试期间推免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初步拟定于月21日至10月22日进行复试。

复试报到地点: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314;

联系电话:0532-84022989,88958383;

具体复试安排请在报到时查阅。

推免生在复试报到时需准备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交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

(3)交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办理待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均合格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的推免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其发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推免生要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

5.省级招办审核与公示。学校将待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审核和公示均通过的.推免生即被我校正式录取为2015年硕士研究生。

四、奖助政策

学校针对推免硕士研究生设有助学金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助学金标准为8000元/生年;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6000元/生年,二等奖4000元/生年,获奖范围100%。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准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办举报电话: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准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办举报电话: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篇5: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奖学金制度

录取为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可享受学校奖学金。

四、推免生接收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年享受甲等奖学金。申请材料请于规定日期内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时间和要求见我校研招办网站通知。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及程序

①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我校考点现场确认地点:主教学楼北大厅。

②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七、初试

1.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地点:我校考点设在主教学楼。

5.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5日下午:外国语。

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均为150分。

八、复试

1.我校根据国家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政策、我校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在复试中进行。

5.复试内容为:①专业课笔试;②综合素质面试;③外国语听力考试和口语考试。复试时间、地点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篇6:电子科技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工作,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教务处、学工部、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荐具体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家教授、研究生科科长、本科毕业班辅导员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科。

二、推荐类别

统一大类推荐,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区分申请本校和申请外校。

三、实施办法

(一)公示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

学院根据《综合测评得分细则》(附件)计算并公示分专业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名称、学号、姓名、智育成绩得分、智育成绩排名、加分奖项及分值、综合测评得分、综合测评排名。9月15日,学院将专业综合测评公示最终结果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申请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①科技竞赛类(附件中B1类)加分累计达到4分;②作为第一作者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在SCI、SCIE、EI期刊源或国内核心期刊(见《研究生手册》的“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或学术会议上(须被ISTP收录)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不含增刊);③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本人有获奖证书);④作为第一申请人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⑤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鉴定的主研(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名前3名)。

9月10日前,申请人将《推免生申请表》(yz.uestc.edu.cn“资料下载”)、证明材料复印件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0),经学校专家组综合考察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推荐资格。

(三)公示推荐名单

1.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2015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身体健康;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5)诚信记录良好;

(6)英语水平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位要求;

(7)大学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8)综合测评排名达到推荐要求,或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培养潜质经审核通过。

2.推荐名单

9月19日,学院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公示,网址:yz.uestc.edu.cn。

四、监督与复议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152,028-61830153,028-61830380,邮箱:yzb@uestc.edu.cn。

2.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237、028-83202277,邮箱:jjs@uestc.edu.cn。

五、说明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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