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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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风流债”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收集的威海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共5篇),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威海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

威海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提升传统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

存量和增量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全部实行无偿使用

征求意见稿通过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实行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规范经营权使用管理、健全利益分配制度、提高服务质量、理顺价格形成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等一系列改革措施,鼓励创新,促进转型,稳妥地推动威海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多年来,威海市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节假日运力保障、高考直通车、警的巡防联动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优秀驾驶员,“阳光蓝的”服务品牌成为威海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城市流动的文明窗口。然而,受体制机制深层次矛盾、城市交通拥堵等影响,仍存在部分区域与时段“打车难”、行业服务质量不高、市民多层次出行需求得不到满足等突出问题。

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提出存量和增量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全部实行无偿使用,考核结果作为经营期限的依据,考核合格继续续期,否则将退出市场,并对现有合作经营模式向公司化经营模式转变提出了鼓励发展原则;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开展电召服务,引导巡游车经营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实现行业转型升级;要求继续深化“阳光蓝的”品牌建设,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供高品质服务。

威海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发展网约车

驾驶员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

50个主流车型中都有可以在威海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型号

根据国家文件的有关精神和授权,威海市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作用,对网约车规范有序发展。

网约车进入威海以来,平台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优势,整合了供需信息,提高了出行效率,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打车难”。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大量非营运车辆参与经营,车辆安全性能检验不足,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专车”平台主体责任不明确,乘客安全得不到保证,大量的信息安全存在风险等。

《威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把安全与服务放在首位,结合威海市实际,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责任以及网约车车辆、驾驶员准入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了细化,履行好国家赋予的三项许可,同时对平台公司、驾驶员的服务规范以及乘客乘车规范进行了细化规定。

那么,要成为网约车驾驶员需要什么条件呢?除了满足国家办法中对驾驶证、驾驶经历以及相关犯罪记录和无吸毒、酒后驾驶、相关违法驾驶记录等要求外,威海市进一步明确了从业年龄和居住证明等要求,即要求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

什么样的车可以从事网约车服务呢?在满足国家办法中对车辆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威海市坚持乘客为本原则,重点考虑乘车安全性、舒适性、动力性等因素,同时考虑威海市为沿海旅游城市定位以及低碳环保城市发展要求,主要从轴距、发动机功率、车辆价格等以及新能源车续航里程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威海市对车辆参数指标的要求,在国内其他城市落地细则中也有体现,主要是为了使网约车和巡游车错位发展,满足乘客高品质、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出行需求。记者初步统计发现,按照征求意见稿确定的标准,包括大众帕萨特、丰田凯美瑞、日产天籁、标致508、起亚K4、现代索纳塔8等接近50个主流车型中都有可以在威海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型号。

征求意见稿还对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行为提出了规范发展原则,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属于民间自助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对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定义、成本分摊以及禁止性行为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划定其与非法营运边界,明确要求不得以提供合乘服务名义从事非法营运。

篇2: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座谈会简报

记者今日获悉,交通运输部昨天在北京召开网约车平台公司座谈会,滴滴、神州、首约等7家网约车和顺风车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指出,各公司要主动和地方管理部门对接落实相关规定,开展资质申请工作,通过正当途径理性反映意见建议。

11月1日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11月3日,交通运输部在北京召开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座谈会。包括滴滴、神州、首约等7家网约车和顺风车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特邀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皮小林参加。

据介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介绍了企业发展有关情况,对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两个文件再次表示肯定。同时也表示,支持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建设,将积极按照两个文件和地方实施细则要求做好规范发展工作。同时,他们也就更好地配合和执行各地政策提出了意见建议。

皮小林向各平台企业通报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的《网约车服务体现式调查报告》的相关情况。他指出了消费者在线下体验过程中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线上线下车辆、驾驶员不一致,驾驶员行车过程中存在打电话、玩微信、抢红包等不安全驾驶行为,投诉渠道不畅通,发票取得困难等。他建议平台不要仅仅定位于信息平台,而应该定位于运输服务提供商。

刘小明在座谈会上提出,网约车企业要下大力气打造高品质服务,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和服务主体责任;要主动和地方管理部门对接落实相关规定,开展资质申请工作,通过正当途径理性反映意见建议,与地方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据记者了解,11月1日起网约车新政正式实施,但各地落地细则仍在陆续制定中,北京和上海等一线城市的落地细则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后,还没有正式公布。

篇3: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座谈会简报

10月25日上午,丽水市运管局召开了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座谈会,会议由市运管局副局长何海龙主持,政协委员孙亚,人大代表李小军,法律专家黄耀,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处处长徐建坤,市运管局局长蒋仲胜,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科科长梅振伟,三家出租车公司代表以及网约车代表参与了讨论。

会议首先介绍了此次制定《丽水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关情况,并对部分条款做了解释和说明。

会上,来自出租车、网约车的从业者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法律专家一起,围绕拟出台的.实施细则展开讨论,讨论涉及了网约车准入审核,网约车保险额度的确定、传统出租车与网约车数量调控、网约车车主转租、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网约车与出租车报废条件不对等多项问题,讨论深入而全面,会场气氛热烈。

在听取发言后,市运管局表示将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建议,如实进行梳理汇总,为实施细则的出台奠定基础。

篇4: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座谈会简报

10月24日-25日,宁波市客管局组织召开了三季度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暨网约车规范管理推进工作会议。宁波市客管局副局长曹明、宗勇出席会议,会议由出租汽车管理处丁京海处长主持。会议邀请了市运管局、水陆治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参会,各县(市)区运管所分管副所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市出租汽车协会、信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和局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对网约车3项许可、从业人员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及网约车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情况作了介绍。参会人员就网约车规范管理推进相关工作进行研讨,并提出了诸多建议意见。

最后,曹明副局长对网约车规范管理的出发点和必要性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网约车实施细则的主要精神,学习好、理解好、汇报好;二是要把握好正确的行动方向和操作策略,明确过渡方案;三是要按照网约车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做好3项许可操作流程;四是要集中精力积极稳妥推进网约车规范和巡游出租车改革。同时,各县(市)区要密切关注新老行业动态信息,切实做好行业稳定工作。

篇5: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座谈会简报

简报一:

记者今日获悉,交通运输部昨天在北京召开网约车平台公司座谈会,滴滴、神州、首约等7家网约车和顺风车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指出,各公司要主动和地方管理部门对接落实相关规定,开展资质申请工作,通过正当途径理性反映意见建议。

11月1日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11月3日,交通运输部在北京召开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座谈会。包括滴滴、神州、首约等7家网约车和顺风车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特邀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皮小林参加。

据介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介绍了企业发展有关情况,对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两个文件再次表示肯定。同时也表示,支持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建设,将积极按照两个文件和地方实施细则要求做好规范发展工作。同时,他们也就更好地配合和执行各地政策提出了意见建议。

皮小林向各平台企业通报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的《20xx年网约车服务体现式调查报告》的相关情况。他指出了消费者在线下体验过程中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线上线下车辆、驾驶员不一致,驾驶员行车过程中存在打电话、玩微信、抢红包等不安全驾驶行为,投诉渠道不畅通,发票取得困难等。他建议平台不要仅仅定位于信息平台,而应该定位于运输服务提供商。

刘小明在座谈会上提出,网约车企业要下大力气打造高品质服务,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和服务主体责任;要主动和地方管理部门对接落实相关规定,开展资质申请工作,通过正当途径理性反映意见建议,与地方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据记者了解,11月1日起网约车新政正式实施,但各地落地细则仍在陆续制定中,北京和上海等一线城市的落地细则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后,还没有正式公布。

简报二:

10月25日上午,丽水市运管局召开了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座谈会,会议由市运管局副局长何海龙主持,政协委员孙亚,人大代表李小军,法律专家黄耀,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处处长徐建坤,市运管局局长蒋仲胜,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科科长梅振伟,三家出租车公司代表以及网约车代表参与了讨论。

会议首先介绍了此次制定《丽水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关情况,并对部分条款做了解释和说明。

会上,来自出租车、网约车的从业者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法律专家一起,围绕拟出台的实施细则展开讨论,讨论涉及了网约车准入审核,网约车保险额度的确定、传统出租车与网约车数量调控、网约车车主转租、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网约车与出租车报废条件不对等多项问题,讨论深入而全面,会场气氛热烈。

在听取发言后,市运管局表示将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建议,如实进行梳理汇总,为实施细则的出台奠定基础。

简报三:

10月24日-25日,宁波市客管局组织召开了三季度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暨网约车规范管理推进工作会议。宁波市客管局副局长曹明、宗勇出席会议,会议由出租汽车管理处丁京海处长主持。会议邀请了市运管局、水陆治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参会,各县(市)区运管所分管副所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市出租汽车协会、信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和局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对网约车3项许可、从业人员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及网约车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情况作了介绍。参会人员就网约车规范管理推进相关工作进行研讨,并提出了诸多建议意见。

最后,曹明副局长对网约车规范管理的出发点和必要性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网约车实施细则的主要精神,学习好、理解好、汇报好;二是要把握好正确的行动方向和操作策略,明确过渡方案;三是要按照网约车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做好3项许可操作流程;四是要集中精力积极稳妥推进网约车规范和巡游出租车改革。同时,各县(市)区要密切关注新老行业动态信息,切实做好行业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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