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千颂伊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简介】感谢网友“千颂伊”参与投稿,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共5篇),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之内,宁缺毋滥。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网址: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年3月16日至3月31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注:1、以上降分幅度为高考总分750分制省份执行标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最终认定通知为准;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3月31日24:00

2、初审公示:年4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7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监督电话:(010) 82805067。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篇2: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北京大学20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之内,宁缺毋滥。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专业类别 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普通类 元培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类
物理学院 物理学类
天文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类
工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城市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地质学类
地球物理学类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系 历史学类
考古文博学院 考古学类
哲学系 哲学类
艺术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类
医学类 医学部 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临床医学(五年制)
基础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口腔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口腔医学(五年制)
预防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
药学(六年制本硕连读)
英语(生物医学英语,五年制)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平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报名网址: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年3月16日至3月31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专业类别 降分幅度 备注
普通类 一本线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6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6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5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5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4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4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3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2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医学类 降4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4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3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2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注:1、以上降分幅度为高考总分750分制省份执行标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最终认定通知为准;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3月31日24:00

2、初审公示:年4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7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监督电话:(010) 82805067。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篇3: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在各行业起引领作用、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目标, 20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招收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欢迎各中学继续向我校推荐“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

一、 推荐原则

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二、 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经中学盖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网址: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www.ccuut.edu.cn)

报名时间:12月1日至月20日

(注:考生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于年12月24日之前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将影响笔试资格评定。)

三、 选拔程序

1、初选: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2、笔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1)笔试时间:2011年2月20日

(2)笔试科目: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每科100分共500分)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每科100分共500分)

3、面试:在北京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考察

四、 选拔原则

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我校将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决定第二轮面试人选,最终根据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确定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被我校认定为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时给予北京大学在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确定),对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北京大学当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专业录取时享受降10分的优惠政策。

五、 重要日程

①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12月20日

(逾期将影响申请人的笔试资格评定,有条件的中学烦请将申请表格收齐,由学校统一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以防材料遗漏。)

②初审通知:2011年1月上旬在“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③笔试通知:初审合格考生于2011年1月中旬在“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笔试通知。

④笔试时间:2011年2月20日

⑤面试通知: 笔试后两至三周左右在“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获得面试资格的同学请自行打印面试通知。

⑥面试时间: 待定

六、 附则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与保送生招生分别举行,保送生招生简章已另行发布。按照保送生招生简章申请保送的考生,可以根据本简章的有关规定申请北京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测试,但是必须另行报名,申请材料如无重要变化,可不再邮寄。

2.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保送生考试并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同时报名参加自主选拔的,可以自动获得北京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考试的笔试资格。

3. 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保送生考试并最终被认定为保送生的,不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的自主选拔测试;在保送生选拔中未能通过测试的,可以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的自主选拔测试,并择优给予保送或者自主选拔认定。

4. 考生在获得北京大学保送认定后,可以由本人申请将保送认定转为自主选拔认定。

5.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6.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9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 www.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1日

篇4: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北大自主招生政策解读

招生条件:没有变化,依然分为普通类和医学类两种。其中,对于五大学科竞赛要求决赛奖项以上。

优惠政策:普通类新加50档优惠,普通类分:一本线、60分、50分、40分、30分、20分三挡!医学类:40分、30分、20分三挡。

招生专业:基本没有太大变化,分普通类和医学类两档。

考生模式:不变

篇5: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申请和报考北京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

我校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一、推荐免试

2014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含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硕博连读生以及“直博生”(拟录取的“直博生”按我校博士生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招生人数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

2、北京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1份;

3、北京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IELTS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7、写好申请人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的信封3个;

8、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由所在学校提供推荐指标,并由其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9、通过北京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北京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1份。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北京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本系研究生须提交如上1、2、6、9三项各一份,外校同学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同学须向所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1)有意者请访问北大研究生院网页(grs.pku.edu.cn/zsxx/sszs/tjms/)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并于2013年9月2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为10087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13年10月上旬补交。

(2)申请免试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的同学,请按照相关专业的招生简章和选拔办法申请。

(3)为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我校将开通北京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yjsy.pku.edu.cn:8080/students)。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还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打印申请信息表。具体安排请见网站的有关通知。

(4)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医学部下属各院系免试生的同学,请将相关材料直接寄往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政编码为100083,联系电话为(010)82802338。

2、经各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13年9月下旬之前,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参加差额复试。

3、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

4、被我校接收为硕士生(含本科起点硕博连读生),在2013年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上填写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被我校接收为本科起点直博生,不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请见北京大学 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四)、初取公示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在10月中下旬对拟初取免试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届时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或各院系网页查阅相关信息。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网址:grs.pku.edu.cn/zsxx/sszs/zyxwzsjz/)上所公布的相关简章。

(二)、报名办法

1、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要求请于9月下旬起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至5日,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安排为准。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