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聘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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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Procradelphia”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双聘工作实施办法(共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双聘工作实施办法

双聘工作实施办法

“双聘”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保利物业公司保物司字[]084号“关于贯彻集团公司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集团公司关于实施领导职务聘任制度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干部聘任、员工聘用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 主管(含)以上管理干部实行聘任制,除公司级领导外,由分公司签发《聘任协议书》。

2、 员工实行岗位聘用制。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聘用上岗,并由分公司签发《聘用协议书》。

3、 干部聘任与员工聘用应符合本岗(职)位技能要求,并为实现组织目标尽职尽责。

二、 聘任与聘用管理办法:

(一) 干部聘任管理办法:

1、 公司级领导成员由上级公司聘任;

2、 公司级以下管理干部由分公司聘任,财务经理、人事经理、销售经理等需上级批准的职务聘任与解聘,应上报物业公司批准,其他部门经理聘任与解聘需上报物业公司备案;

3、 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含外聘、回聘)、临时工及借调人员一般不得聘任管理干部职位;

4、 管理干部聘任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职人员中凡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的双方,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有直接隶属关系的行政领导职务。

5、 担任领导干部的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办理职务解聘手续:

(1) 工作岗位调整的;

(2) 离岗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

(3) 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含)以上的;

(4) 离岗休息、退职、退休的;

(5)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职务的。

(二)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1、 新员工聘用应符合分公司员工招聘程序规定,通过用人部门与人事部门考核、面试,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聘用。

2、 在职员工聘用应依照本办法“岗位考核”程序规定,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聘用,并签发“岗位聘用协议书”。

3、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应办理岗位解聘手续:

(1) 工作岗位调整的;

(2) 离岗学习时间超过三个月(含)的;

(3) 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三个月(含)以上的;

(4) 离岗休息、退职、退休的;

(5)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本岗位继续留用的。

三、 考核与评估:

1、 干部聘任考核、任职年度考核工作,由分公司组成临时考核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 干部聘任考核:由主管领导提出干部聘任意见,经考核小组考察并讨论通过,在规定权限内下发聘任通知,并签订聘任协议书。

(2) 管理干部任职年度考核:所有受聘的企业管理干部均应参加定期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本人提交《述职报告》,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二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应解聘其职务。

(3) 干部考核标准:

优秀:按《聘任协议书》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要求,不仅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中有创新,或处理、解决过难度较大的业务问题的,考核结果为“优秀”。

称职:按《聘任协议书》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要求,全面履行、完成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为“称职”。

基本称职:经主管领导督促、指导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不称职:不能履行《聘任协议书》或《岗位职责》,或达不到《工作标准》的,或在主管领导的督促、指导下仍完不成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2、 员工考评:

(1) 考评办法:员工受聘后,每半年考评一次。由部门领导对员工的岗位工作表现、履行《聘用协议书》和《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及完成任务情况、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基本素质、 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考评为称职的可继续使用或提拔使用;考评为不称职的应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

(2) 考评标准:

称职:基本素质符合本岗位技能要求,工作态度端正,自觉、全面的履行本岗位《聘用协议书》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工作无重大失误的,考评结果为“称职”。

不称职:不能自觉履行本岗位《聘用协议书》或《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的;或在主管领导的督促、指导下仍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工作标准》的;或虽能在主管领导的督促、指导下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责任心差,造成工作失误或因工作效率低下,导致他人多次投诉的,考评结果为“不称职”。

四、 聘任(或聘用)人员待遇:

1、 自上岗人员与分公司签订“聘任(或聘用)协议书”后的当月起,享受分公司制定的本企业岗位工资标准。聘用人员因故被解聘后,不再享受本岗位工资标准。

2、 聘任(或聘用)考核评估后,公司将依据考核评估结果,按以下办法确定工资标准:

(1) 干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在本等级工资标准内享受最高档工资;

(2) 干部考核结果为称职的',可在本等级工资标准内享受第二档工资;

(3) 干部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可在本等级工资标准内享受最低档工资。

(4) 员工考评结果为称职的,由公司统一平衡后确定工资标准。具体原则可参考管理干部套定办法执行。

五、 附则:

1、 每年五月、十一月各部门将上岗人员考核、考评表上交总经办,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人事部门按本办法落实聘任(或聘用)工作。

2、 本办法未定事项,以分公司临时规定为准。

3、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 本办法由总经办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一、干部聘任考核表;

二、员工聘用考评表;

三、岗位聘任协议书;

四、岗位聘用协议书

年 部(室)干部聘任考核表

序号

项目

姓名

优秀

称职

基本

称职

称职

基本评价

填表日期: 考核人:

注:1、根据每个人的实际表现,在适应的栏内划“√”;

2、凡评价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应在“基本评价”栏中写出突出 表现或具体问题;

3、每年五月、十一月十五日前上交此表。

年 部(室)员工聘用考评表

序号

项目

姓名

称 职

称职

基本评价

优秀

一般

填表日期: 考核人:

注:1、根据每个人的实际表现,在适应的栏内划“√”;

2、凡评价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应在“基本评价”栏中写出突出表现或具体问题。

3、每年五月、十一月十五日前上交此表。

北京保利物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丽京花园分公司

岗位聘任协议书

甲方:北京保利物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丽京花园分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工作内容与责任签订协议如下:

1、乙方按照甲方及 部(室)的安排从事

岗位工作。

2、乙方所在部(室)负责向乙方提供岗位职责、任务及工作标准等文本材料。乙方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3、 甲方及乙方所在部(室)负责对乙方考核、教育及业务培训。

4、 甲方根据对乙方的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并按甲方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 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实际工作表现,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因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称职时,甲方有权解聘乙方岗位。

6、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劳动关系存续期内有效。

7、 甲方依据本协议第5条内容调整乙方岗位时,应签订“岗位聘用变更书”。

8、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乙方所在部(室)经理:(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保利物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丽京花园分公司

岗位聘用协议书

甲方:北京保利物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丽京花园分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工作内容与责任签订协议如下:

1、乙方按照甲方 部(室)的安排从事

岗位工作。

2、乙方所在部(室)负责向乙方提供岗位职责、任务及工作标准等文本材料。乙方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3、 乙方所在部(室)负责对乙方考评、教育及业务培训。

4、 甲方根据乙方所在部(室)对乙方的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并按公司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 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实际工作表现,甲方及其乙方所在部门均有权利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因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称职时,甲方有权解聘乙方岗位。

6、 本协议自签订之

篇2:办公室工作例会实施办法

办公室工作例会实施办法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工作,推动办公室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办公室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公室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一次,时间为周一上午。

三、参加办公室工作例会人员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秘书科科长、综合科科长,主持人认为需要参会的有关人员。

四、办公室工作例会由办公室主任召集,主任外出期间由常务副主任召集,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外出期间由副主任召集。

五、在办公室工作例会上,由综合科科长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告知需要办公室人员限时完成的工作,秘书科科长作好记录。

六、工作例会议题责任人作好上会议题的有关准备工作。

七、综合科科长负责工作例会的.归档工作。

八、办公室主任一个季度对工作例会的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攀枝花学院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九日

篇3:山西征兵工作实施办法

山西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新兵征集工作,保证兵员质量,促进国防建设,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布的《征兵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的规定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的适龄青年及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全省的征兵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征兵机构组织实施。

全省每年的征兵人数、范围、对象、要求和时间,由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具体规定。女兵的征集,由省人民政府征兵机构确定征集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的征兵命令,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第五条 适龄公民报名地址:

一、在户藉所在地报名;

二、城镇经劳动部门批准,在计划内招用的不迁户粮关系的农民轮换制、合同制适龄工人,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前款第二项应征公民在服役期间,其优待由原工作单位负责,不再享受户籍所在地的优待并免交农村三项费用。退伍后仍回原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至期满。

第六条 征集新兵的文化程度,按照当年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的征兵命令执行。

第七条 征兵期间,地方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电位招工、招干应服从征兵工作,不得招收征集对象。

第八条 兵员征集应与兵员储备相统一。专业技术兵应按照省军区的规划,对口征集,定向储备。

第九条 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和新闻单位,应结合兵役登记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并使之形成制度。

征兵期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学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应征公民及其家属的工作,鼓励应征公民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依法报名应征。

第十条 县、乡人民政府的征兵机构,应当接受群众监督,对确定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合格和准备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应当张榜公布。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征兵期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征兵办公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应成立征兵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

征兵办公室一般由兵役机关和同级公安、卫生、宣传、民政、劳动、财政、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抽调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 征兵办公室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征兵命令和本办法;

二、拟订兵役登记和兵员划拨、被装发放、新兵运输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应征公民政治、身体、文化审查的具体措施,保证新兵质量;

四、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的征兵工作;

五、组织新兵交接和运输工作,确保新兵按时安全起运;

六、做好征兵全过程的安全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七、负责接收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并做好善后工作;

八、负责承办征兵工作其它事宜。

第十三条 各级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征兵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和由于政治原因退兵的复核、接收落户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抽查和由于身体原因退兵的复查工作。

教育部门应当教育适龄学生响应国家号召,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并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对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和病史调查,准确提供在校期间的有关证明材料。

民政部门应当结合征兵工作做好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伍新兵的中转接待工作。

劳动人事部门应当协助民政部门接收安置退伍军人,督促有关单位接收部队退回的原是在职职工的不合格新兵复工、复职。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及使用管理,监督征兵经费专款专用。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新兵运输保障和运输中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兵役登记

第十四条 县级兵役机关应当在每年征兵前按照上级兵役机关兵役登记的要求,组织基层单位对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基层单位设有人民武装部的,由人民武装部负责;未设人民武装部的,应当指定一个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 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进行兵役登记。

退伍军人参加预备役登记,不进行兵役登记。

全日制中等学校(含职业中学、中专、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可暂缓登记。

第十六条 对登记合格的适龄公民,应当进行身体、政治和文化情况的初步审查,择优选定预征对象。

第十七条 兵役登记时,基层单位应当对往年登记的、经核对不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应征公民注销。

第四章 体格检查

第十八条 征兵开始时,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制定本地体格检查实施计划,并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第十九条 县级卫生部门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计划,指定医院或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采取一组一站或一组两站的办法实施。

体检前,地、县两级征兵办公室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正确掌握标准,防止偏宽偏严和漏诊、误诊。

第二十条 潜艇人员的体格复查,由地、市统一组织进行。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和空降兵的体格复查,由县组织进行。

普通兵由县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征兵任务进行确定。对抽查不合格率达到百分之三以上的县,应全部进行复查。

体检期间,省和地、市两级征兵办公室应组织体检组,深入到县级体检站进行抽查和指导。

第五章 政治审查

第二十一条 政治审查工作实行村、乡、县三级审查负责制和派出所联审制度。政审前,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对县、乡两级政治审查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二条 政治审查干部应当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对本单位、本地区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政治审查。

对中央警卫师条件兵的政治审查,应当执行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挑选中央警卫师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由专门人员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调查取证。

第六章 审定新兵

第二十三条 审定新兵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二十四条 对新兵的审查确定,应当召开征兵办公室主任、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组长、基层单位征兵负责人以及接兵部队负责人联席会议,集体审议确定。

第二十五条 审查确定新兵,应全面衡量,择优确定,并应当有一定的机动数额。

第二十六条 对坦克乘员、水兵和空降兵可在县(市、区)范围内确定;潜艇水兵在地(市)范围内确定。

第七章 新兵交接和运输

第二十七条 交接新兵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与接兵部队进行。交接新兵有关事宜应当在新兵起运前一天办理完毕。

第二十八条 办理新兵交接手续时,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两份,分别交接兵部队、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

第二十九条 省军区应当会同铁路军队代表处和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根据接兵部队提供的新兵人数和乘车、船起止地点,提出新兵运输计划。并按规定时限报北京军区运输部门。

铁道、交通部门应当根据新兵运输计划、及时调配车辆,保证新兵安全到达部队。

第八章 接收退兵

第三十条 接收退兵应当按照国防部和北京军区有关退兵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兵到达部队后,经检疫复查不符合征集条件被部队按规定退回,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负责接收。

第三十二条 对入伍前有犯罪行为的新兵,部队按退兵期限退回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接收并提请司法机关处理;超过退兵期限退回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与部队发生退兵意见分歧时,由军分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省军区裁定。

第九章 兵役征集经费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统筹解决,列入地方预算“兵役征集费”科目。

基层单位兵役登记和征兵所需经费,由本单位负担。

第三十五条 兵役征集经费开支范围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另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 为武装警察部队征集新兵所需的经费,由有补兵任务的武装警察总队按照本省规定的征兵经费标准拨给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一、适龄公民自愿参加兵役登记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

二、征兵工作中,无违法违纪现象的;

三、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的;

四、征兵中无行政责任事故的;

五、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能够及时接收的。

第三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兵役机关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模范地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征兵命令,表现突出的;

二、在征兵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对保证兵员质量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作风深入,吃苦耐劳,工作突出的;

四、义务兵家属积极支持子弟履行兵役义务,表现突出的;

五、勇于同征兵工作中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

第三十九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完成征兵任务的;

二、征兵中发生严重行政责任事故的;

三、出现部队退回政治条件不合格新兵的;

四、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拒不接收的。

第四十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征兵工作人员,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一、在征兵中索贿、受贿的;

二、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或挟嫌报复的;

三、征兵中玩忽职守,致使征兵工作遭受损失的;

四、泄露征兵机密,遗失征兵机密文件的。

第四十一条 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应征公民拒绝、逃避体格检查和定兵后拒绝、逃避服现役,经教育不改的,应视情节轻重,由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一至三年内取消招工、招生资格或经商、务工资格;

二、属在职职工的,一至三年内不得调资、晋级或转正,直至辞退、开除;

三、罚款。

罚款数额不低于当地一户义务兵家属三至五年优待金总额。

罚款全部上缴同级财政。

第四十二条 对征兵中抵制、阻止应征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提供假证明材料的直接责任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罚的公民拒不执行处罚,妨碍正常兵役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办法所称“基层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学校、村(居)民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征兵有哪些条件

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寸照片3张去武装部现场报名,证件不合格现场驳回。

征集的青年为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 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事 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及 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对女青年的征集只限当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征集的年龄, 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单位职工,21岁的也可征集,根据本人自愿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大专为23岁,本科为24岁。 征兵办负责人提到了关于对入伍青年仪容的要求——有染发、纹眉、纹身、打鼻孔等青年将不能入伍。该 负责人强调,军队是特殊机构,有严格的要求,尤其是在军容风纪上,要保持军人的严肃性。 直接成为士官的条件: 招收士官的对象,必须是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且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中)级 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其基本条件是:

(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招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比原规定缩小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篇4:保安工作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保安工作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一、保安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坚决完成任务。

2、尊重公司领导,关心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3、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热情工作,文明大胆管理,依章办事,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可扣留其工作证,上交有关领导处理。

5、着装整齐,举止大方,精神振作,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6、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及业务技能。

7、积极参加消防、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做公司合格保卫人员。

8、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期间严禁与无关人员在值班室聊天、打瞌睡,认真做好车辆、物资、信件和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填写好交接

班记录,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公司财产及人生安全。

9、对联系业务和会见公司领导的,必须先打电话联系,征得允许后方可入内。

10、见到公司领导(副总以上)和小车进出必须敬礼。

11、提高警惕,加强厂区巡逻、防火防盗。预防突然灾害及其它事故隐患;发现可疑人员及公司员工打架斗殴的,需及时处理或报告,对财务、物资部门重点巡视。

12、完成公司主管以上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岗位制度:

进出门管理:

1、员工出入必须佩戴工卡,工卡佩戴左胸前,相片朝前,未佩戴或佩戴不规范的,保安有权纠正或不准进入公司。凡有特殊情况,如遗失、损坏、未能佩戴的,由各部门一把手在

本世纪内30分钟内亲自到保安处登记领入,若部门负责人未能按时到保安处登记领入,经确认是公司的员工,发款50元后,由保安放行。

2、每天22:00登记进出公司人员名单,零班负责统针24:00进出厂人员名单,并报办公室,不含三班倒人员。

3、凡是没在公司住宿登记人员一律不准在公司内留宿。

4、分公司工作人员凭《贵宾证》进出,要求相关部门经办人提前到保安处办理或办公室通知其人数后在前门发放《贵宾证》并负责相应登记工作。

5、常住及确需经常出入的家属(上幼儿园及以下小孩免办理)凭(家属证)出入。

6、外来基建施工、安装人员、实习人员(一天以上)进出凭《临时工卡》。

7、外来临时维修、施工安装人员、会见公司领导、联系业务、送货、结帐等人员(原则上一天内),凭有效证件换《会客证》进公司,离厂时换回。

8、住公司外的员工家属(包括小孩)原则上不得进入公司,探亲家属及偶尔来访的亲朋好友,先电话征得办公室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入。

车辆管理:

1、公司小车进出凭派车单,保安凭有效《派车单》验证后开门放行,特殊情况电话通知通确认。

2、小车《派车单》批准权限人:xxxx

3、货车《派车单》批准权限人:xxxx,并开箱检查。

4、xx、可随时出车,公司接送小孩、去银行、抢救工伤可直接出。

5、接送小孩时间为:早上7:30分送,中午11:30接,中午13:50送,下午15:40接,下午17:20分接。

6、所有摩托车(含外来人员)一律自东门进出,并停放在车棚线内

7、办公xx、老宿舍xx、制药厂、骑自行车人员一律自前门进出,并停放在宿舍自行车棚线内,要求按规定路标行驶、进出公司必须下车。其余自行车(含外来车)一律停放

新车棚自行车区,新车棚停放车辆时,要求停放整齐,不得压线,严禁从草坪上进出。

8、送货车辆(摩托车、自行车、麻木)不准进入生产区,货物很重,用手拿不方便的除外,严禁的士进入公司。

9、货运车辆到后,由保安检查登记,并征得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车辆进入公司随行人员不得超过2人,并按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

离开货车,更不得进入办公区、车间、仓库办公室(若须联系由保安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原则上只准司机进入公司卸货,严禁货车停入公司后司机在车上睡觉。

交接班制度:

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清点值班用品,交接清楚方能换班,未交清事项由上一班保安负责。

2、交接班程序:上班提前10分钟在宿舍xx前集合,带队齐步走,进行交接班,要求严肃,整齐,头不要东张西望,交接清楚,接班人签字后交班人方能离开

,零班提前15分钟,

零班下班后,每人做50个俯卧撑。

例会制度:

1、日例会:各班接班前由班长主持会议,交代每日工作重点及上一班出现的问题。

2、周例会:每周六早上8:10,由队长召集主持全体保安队务会,要求统一着装,按时到会,并作好记录。主要内容: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及各种制度执行情况,解决和分析出现的各

种问题,布置下周的工作。要求除必要上班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参加,无故一次不参加训练罚款20元,量化考核扣5分,超过三次作辞退处理。

训练制度:

体能要求:每半年对全体队员进行体能测试:项目有:100m、1500m、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双杠壁屈、屈臂悬垂、仰卧起坐、俯卧撑,每项为100分,8项平均分低于60分者为不达

标,不达标者或分数最低者,将视为不适应本工作,作辞退处理。

着装制度:

1、上岗讲究警容、仪表大方,必须着装统一,穿黑色皮鞋,要求干净、整洁。

2、冬夏制服不能混穿,值班时佩戴好保安标志及上岗证。

3、会务、值班、培训、会议等场合应穿制服。

4、不管上班还是下班,穿上制服后,两人必须成排,三人以上成纵队行走,要求步伐整齐,不要东张西望,并不得做出有违保安形象的举动。

放行制度:

1、值班人员负责对出入公司车辆、非公司人员认真登记及物品检查,严格落实公司放行制度,对于会见公司领导和联系业务的,必须先打电话与会见人联系征得允许后,发给其会

客证(交换有效证件),并由保安指定或带到会见领导办公室。

2、辞职离厂员工必须有办公室签发的离厂通知,才能检查行李后放行。有权力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同时向领导或公安报案。

3、非公司车辆进出公司所携带物品必须有相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并由保安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注明出门具体时间。

4、公司外发加工、修理、任何形式的外发料,保安须凭相关部门负责人签批(生产方面的为xx厂厂长签批、制药厂为生产部部长签批;基建方面的为基建部长签字后由相应厂

长签批;办公及后勤为办公室主任签批)的外发加工、修理单方准放行,否则追究相关人的直接责任,对拒不执行规定的有权拒绝放行,报告公司处理。

5、对外来探访人员,正常上班期间,禁止会客,确需探访的经指定指导批准后,保安检查无疑后,交换其有效证件,给其发放会客证,方能到公司接待室处会客,公司外来人员和

没在公司登记住宿员工一律不准在集体宿舍内留宿。

6、封闭区管理从严,车间内任何人,不戴工卡或不换鞋,均有权拒之门外,未经xx总、xx总、xx副总或无以上领导陪同严禁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封闭区。有领导陪同也应作好相

应的登记工作。

7、供应单位因业务关系进入各生产区由厂长负责审批,客人进入生产区由公司审批,各具体经办人提前办好审批手续。

8、如属传染病流行期间,各种制度从严,并做好相应检测、防护工作。

礼仪制度:

1、见到公司副总以上领导或小车、外来小车、参观车辆进出应敬礼致意,车间保安每天第一次见到副总以上领导应敬礼。

2、接听电话注意礼貌用语,如:你好,前门保安;你好,保安,你好保安等。如属上级来电,应等对方先挂断电话。

3、进办公所有办公室的门时必须喊报告。

具体工作内容:

一、前门卫:

1、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杜绝来历不明的车辆及人员混入公司,防止财产丢失及意外事故,严格执行公司的放行制度。

2、及时准确传送信件、报刊、邮包及发送公司各种文件并做好登记,及时更换报刊栏报纸,通知栏的通知不准超过三天,并保持干净。

3、负责登记迟到、早退人员并报办公室。

4、对出入公司的小车一律敬礼致意。

5、指引经批准的来客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并告之厂内不准吸烟。

6、中班负责锁门(20:00),开灯、关灯,开灯时关好办公所有窗户,不包括卫生间,检查一窗户是否锁好。

7、中、零班值班员负责厂区巡逻,每班不定时对厂区巡逻二次,财务、仓库等处不少于四次,并在各签到表上签字,做好记录。

8、零班2:00关闭浇花的开关。

9、员工上下班时保安必须站立值勤。

10、上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到更衣室,特殊情况必须经班长同意。

卫生制度:

1、每班交班前打扫值班室卫生;要求;窗台,桌面无灰尘、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每周三、五、日零班冲洗大理石台阶、花坛、伸缩门等;不能用水冲洗值班室玻璃窗、门。

3、冬天前门每日中班不定时擦值班室玻璃窗、门;并保持干净、无灰尘;夏天改为零班。

4、车间不定时打扫保安的卫生区域、保证地面无灰尘、脚印等;随时准备干拖把一支备用。

5、每日白班擦大厅门窗玻璃,中班每天清洗拖鞋、鞋架;并保持干净。

6、保安每日白班打扫西门卫生一次。

7、更衣室每班下班后打扫;要求:地面无杂物、垃圾,纸墨必须倾到,套上方便袋,且将物品摆放整齐,每周六擦门窗、柜子一次。

东门的管理:

1、垃圾车出门时要检查垃圾是否装满、非垃圾及每车出门都要登记,并通知前门。

2、对外来车辆和人员必须用有效证件换会客证,征得会见人允许后方可入内,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3、两个门只准开一个,非员工上下班、无人、车、走时把门关上;如有特殊情况须离开,必须电话通知前门同意后,锁好门窗方可离开。

4、监督员工车辆按规定停放,保证员工车辆安全,员工上下班前后半小时必须站立值勤。

巡逻内容:

1、范围:车间、办公、宿舍、仓库及厂区其他范围。

2、检查集体宿舍,督促员工遵守“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3、提高警惕,巡逻时佩带好保安用品,遇到不能处理时,及时与领导联系,巡逻时不能做其它无关工作,不能打扰他人休息或私自闯入宿舍。

4、关好公司未关电源、水龙头、门窗及其他事项,并登记厂区有损坏灯具,报维修电工及时修理。

灯具开关

规定

随季节变化,每日中班天黑前开启厂区所有路灯及办公霓虹灯和其它所有灯具,中班12;08-12:18关闭霓虹灯、吊灯、灯带及三所有灯具,保留一大厅筒灯和二所有筒

灯,由零班天亮后关闭所有路灯。

5月灯具开关时间:19:30-6:00

9月灯具开关时间:19:00-5:50

10月灯具开关时间;18:00-6:

篇5: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双一流”建设实施办法

记者28日从教育部获悉,目前,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正研究制定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拟于今年启动新一轮建设。

日前,教育部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关于补充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规划的通知》《关于实施“重点特色学科项目”的意见》《关于继续实施“优秀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意见》等文件。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及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对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11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做出新部署,将“985工程”、“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统一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要求贯彻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创新重点建设机制,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据介绍,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1995年以来,我国先后实施了“211工程”、“985工程”等建设项目,一批高水平大学的整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高,带动了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篇6:班级工作层面的实施办法

班级工作层面的实施办法

一、思想方面的培优补差,班级工作层面的措施

1.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经常和学生谈心,关心他们,关爱他 们,让学生觉得老师是重视他们的,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了解学 生们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从而根据学生的思想心态 进行相应的辅导。

2.定期与学生家长、班主任联系,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家庭、生 活、思想、课堂等各方面的情况。

二、有效培优补差措施

利用课余时间和晚自习, 对各种情况的同学进行辅导、提高, “因 材施教、对症下药” ,根据学生的素质采取相应的方法辅导。具体方 法如下:

1.课上差生板演,中等生订正,优等生解决难题。

2.安排座位时坚持“好差同桌”结为学习对子。即“兵教兵” 。

3.课堂练习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必做题”―基础题,第二 层: “选做题”―中等题,第三层“思考题” --拓广题。满足不同层 次学生的需要。

4.培优补差过程必须优化备课,功在课前,效在课上,成果巩 固在课后培优。培优补差尽可能“耗费最少的必要时间和必要精力” 。 备好学生、备好教材、备好练习,才能上好课,才能保证培优补差的 效果。要精编习题、习题教学要有四度。习题设计(或选编习题)要 有梯度,紧扣重点、难点、疑点和热点,面向大多数学生,符合学生 的认知规律,有利于巩固“双基” ,有利于启发学生思维;习题讲评 要增加信息程度,围绕重点,增加强度,引导学生高度注意,有利于 学生学会解答;解答习题要有多角度,一题多解,一题多变,扩展思 路,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培养学生思维的广阔性和变通性;解题 训练要讲精度,精选构思巧妙,新颖灵活的典型题,有代表性和针对 性的题,练不在数量而在质量,训练要有多样化。

三、在培优补差中注意几点

1、不歧视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纵容优秀的学生,一视同仁。

2、根据优差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方案,比如优秀生可以给他 们一定难度的题目让他们进行练习, 学困生则根据他们的程度给与相 应的题目进行练习和讲解,已达到循序渐进的目的。

3、经常与家长联系,相互了解学生在家与在校的一些情况,共 同促进学生的作业情况,培养学习兴趣,树立对学习的信心。

4、对于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要及时地检查,并做出评价。

在面 向全体学生采取知识点逐一过关的基础上, 主要采取六个分层落实教 学常规,实现共同提高。

1、学生分层。 以班为单位,根据学生现有知识、能力水平和潜力倾向将学生分 为 A,B, C 三层。其中 A 层学生:成绩优秀,基础扎实,学习自觉, 有能力独立完成作业, 有严密的逻辑思维和综合解题能力。 B 层学生: 成绩中等, 上课能听懂, 能独立完成基础知识题目, 但综合能力欠缺, 逻辑分析思维尚未成熟,主动性积极性较好。C 层学生:基础不扎实。 表现为: 计算能力弱, 领悟能力差, 学习习惯不好, 学习意志不坚定。 根据自愿,学生可在层间流动,也可脚踏两层。

2、备课分层: 备课是课堂教学的基矗因此,我们坚持通过集体备课来明确教 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坚持在集体备课时,突出对培优补差的讨论 和研究,经过分析学生的能力增长点、思维障碍点,对不同层次学生 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 备课内容以学案和教案呈现出来、学案供学生使用, 内容主要有: 考纲要求,基础知识整合,重点热点探究,链接高考,总结归纳,课后 练习五部分、其中基础知识整合,重点热点探究,课后练习都以培优 补差为出发点设计不同的教学目标,由浅入深,梯度合理,可供不同 层次学生选用。教案供教师使用。任课教师根据所教班级实际情况, 围绕教学目标,编写教学设计,主要内容有:教学内容、重点难点、课堂范例、探究点的设置、方法规律、作业布置、课后反思等。

3、授课分层: 分层授课的主要理念是: 以学生为本, 低起点, 小步子, 多活动, 快反馈,让不同层次学生都有思考和回答问题的机会,让各个学生在 课堂中都能尝试成功。 分层授课模式是: 基础知识整合→尝试探究→分层点拨→归纳小 结→布置作业。 课堂教学中,我们交叉采用平行推进和分层推进授课。对于基本 知识回顾、基本技能训练和课堂归纳小结,无论哪个层次学生都必须 参与,同步进行;对于重点知识的延伸拓展,并把所学知识迁移到习题中时,不同层次学生进行不同层次的概念理解和不同要求的探究,范文《班级 工作层面的措施》。

4、作业分层 对于作业,我们坚持做到:分层设计、统一要求、不同批改。

(1)分层设计:可为 C 层学生设计基础题,重在判断、计算、了 解; B 层学生除了做 C 层学生的基础题, 还配以简单的例题变式练习; A 层学生除完成 B、C 层学生布置的题目外,主要从思想方法和能力 培养上设计具有综合性、开放性、讨论型的试题,使学生在自我消化 的过程中感到学无止境。

(2)统一要求:平时,我们在学校分配的时间内要求学生按时 作业,按时收缴,做到有练必交,有错必纠;做好限时训练,变学堂为 战场,做到平时练习考试化,并要求学生建立错题档案 ,及时领悟内 化、查漏补缺。

(3)不同批改: 对于不同层次学生的作业采取不同的批改方式。 对 C 层学生尽量 采用面批,及时指导,做到日清周结,帮助他们提高;对 A、B 层学生 的作业,我们采取初改或者轮改的方式,批改后,要求他们互相对照 独立完善,鼓励他们自主钻研,力求更优。 6、辅导分层 分层复习在课堂中并不能彻底进行补差培优工作,课外辅导是对 课堂复习教学的补充和完善。我们利用学生自习课时间,分别对 C 层 学生和 A 层学生在课堂中尚未解决的问题进行辅导,而且侧重点不 同:对 C 层学生侧重于兴趣、信心、愿意学习等意识教育;对 A 层学 生侧重于培养综合运用能力和解题方法技巧的指导。

为全面推进我市文科班的素质教育,认真贯彻“面向全体学生, 以学生为本, 以发展学生能力为本” 的教学思想, 优化教书育人环境, 搞好培优补差工作。让每一个学生都学有所成,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有 用人才,特制定本培优补差的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教育应“以人为本” ,教育的目的和功用首先在于塑造健康向上 的人格和性格,其次在于发展智力、智能,培养人才。为了让每个学 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高发展,体验学习的快乐,进步的乐趣, 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我们根据教育理论中“因材施教,量 力性原则”和前苏联教育家巴班斯基“班内分组理论” ,采用“感化 ──转化──优化”是培优补差工作中强有力的教育手段。实施分层 教学,在班级中挖掘学生的个体差异,做好拔尖补差工作。在学生中 形成“赶、帮、超”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个学生都学有所长,学有所 用。从而让优生更优,差生不差,共享成功。

二、目标要求:

1.培优主要以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灵活的思维及发展多 种能力为目标,为一些特别聪明的学生提供专门的学习资源,以满足 他们特殊的发展需要; 补差则重在帮助一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特 殊帮助,采取分层、分组、个别辅导的方式,帮助他们查漏补缺,弥 补基础知识的不足,在补差的同时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

2.认真组织相关的学生参与活动中去,使 50%的学生参与到培优 补差活动,通过培优补差,使 90%的学生能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培 优补差的学科成绩均有较大的提高。

3.学校教务处应制定教师培优补差目标责任书,让辅导教师明 确培优补差的基本目标。

4.辅导教师应认真制订各科培优补差工作计划,确定培训人、培训内容、培训时间。

5.每次辅导要有详实的辅导记录,并把每周的辅导内容在辅导 前交教务处存档。

6.重点做好文科数学和政史地四科的培优补差工作 7.定期对培训的学生根椐不同的`要求进行考试和检测,及时了 解培训情况。

8.教务处定期对辅导情况实施督查。

三、实施方法:

1.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一般地说,基础都比较牢固,而往往 缺乏某些方面的能力,所以我们要注重培养优等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分析理解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等,从而使之成为全面的高素质人才。 学习能力困难的学生:一般地说,他们的主要问题是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以及基础知识掌握等方面存在问题, 因此辅导的重点就在于对他 们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特别是基础知识进行辅导。引导他们养成 求知、求学的虚心学习态度。对于学习能力相对困难的学生,老师决 不鄙视和歧视他们。在心理上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

2.学校应结合期中、期末、和三月统考对班级学生进行认真的 摸底排队,对班级学生的学习、思想等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实行优秀生偏科挂钩辅导制:针对每个优秀生较弱的学科, 由科任教师挂钩辅导,挂钩教师应认真负责,有详细的辅导计划,有 具体的措施,有扎实的培训内容,有专门的培训时间,认真落实各项 工作,确保挂钩辅导工作卓有成效。

4.学校对优秀生采取优惠照顾的制度。凡列入学校优秀学生行 列的,可在择优评先、享受助学金等方面受到优惠。

5.学校对优秀学生采取奖励制度,凡学期成绩优秀者都能得到 学校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6.学校定期举行成绩提高快的学生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经验 和心得,共同提高。

7.学校定期举办学科竞赛活动,为优秀生营建一个“你追我赶” 的学习氛围。

8.参与培优补差的教师在每次备课和每天的课堂教学工作中, 对于学习能力较强和较困难的学生都要顾及到。 不能让学习能力较强 的学生失去学习兴趣,也不能让学习能力困难的学生掉队。

9.每周至少利用一个课时的时间对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给予他 们一定难度的探究知识,以激发和保持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也至 少利用一个课时的时间对学习能力困难的学生进行基础知识的辅导。

10.每位科任教师对优秀生的偏科和部分成绩欠佳的学生要加强 辅导的针对性,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查缺补漏,要特别注意作业的面 批、试卷的面改;在作业落实工作上,注意加快作业批改的速度,缩 短作业批改的周期,加大训练频率,提高训练效果,粗批细评,突出 训练,落实讲评,跟踪到位。

11.对辅导的学生每两个星期进行一次测评,以此反馈得到学生 在这段时期的辅导效果,并为下次辅导找出辅导方面和依据。

篇7:xx县工商局工作规范实施办法

xx县工商局工作规范实施办法

xx县工商局工作规范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州工商局工作会议,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局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我局争创“五型机关”实现“四个一流”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职责     1、全局实行党组集体领导的局长负责制,由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州局、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负责。全局工作中重大问题,由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按照组织原则,进行集体决策。 2、局长对全局工作发生的重大失误和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局长不在单位时,指定一名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 3、副局长在局长领导下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则开展工作,对局长负责。副局长对分管股室、分局、基层所具有领导、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职责,并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负有领导责任。 4、局党组对全局干部负有使用、培养、管理、考察和批评、教育的责任,有提拔使用、工作调动的权力。 5、主任、股长、分局长是局机关业务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负有对本股、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责任,对局长和分管工作的副局长负责。主任、股长、分局长对股、室、分局工作人员负有使用、管理和培育、考核的责任,同时负有关心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并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本股室、工作没做好或干部职工出了问题,主任、股长、分局长有直接领导责任。 6、各股(室)、分局是全局业务工作的指导部门,要搞好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 7、各二级机构的副职协助正职抓好多项工作开展并对正职负责。正职不在时,由指定的副职负责全面工作。 8、局领导必须按联系点的分工下所督促检查工作,为基层所排忧解难(每月不少于5天)。 二、股、室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①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时上报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班子成员及职能股(室)、分局和所。②健全监察机构,监督制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二级机构负责人以上人员的廉政档案。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要求搞好反腐败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④搞好全局各项工作的效能监察并写出监察建议。⑤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⑥搞好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⑦搞好来人、来信、来访工作。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教工作:①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建立人事管理台帐、工资台帐和全局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②做好全局工资统发工作。③协助局领导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系统基层的思想政治工作。④搞好全局人员出勤登记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分管领导和财务股。⑤收集拟写人事调研材料、人事工作动态,按时报送各项人教报表。⑥搞好人事档案归档和整理工作。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工作:①严格执行办文制度,加强办公室文字工作,承担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打印、文字把关及档案管理工作。②及时了解单位工作动态,做好各项行政命令、工作指标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完成各项材料的上报工作。③组织拟写通讯报道和情况反映;宣传工商典型,树立“红盾形象”,逐步提高工商的社会威信。④抓好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层层落实,逐级签订责任状;抓好行政事务、后勤接待工作。⑤搞好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维护及调度好公务用车;搞好车辆管理工作。⑥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局机关管理工作及值班室和保卫工作。⑦协助相关股室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各种资料的打印。⑧抓好信息中心的工作。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制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法制监督工作。①组织指导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基层所、分局的行为案件指导工作;实行行为案件跟踪审核,提高办案质量,狠抓立案率、结案率、准确率的达标,执法质量考评达标。②搞好行为案件材料的审核工作,一般行为案件材料3天内必须签署审核意见,确保行为案件无行政诉讼发生。③搞好案件材料的装订、存档和保管。④搞好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知识普及教育和提高工作。 财务基建工作:坚持量入微出,增收节支制度。①严格按“收支两条线”原则,加强财务收入及支出的监督,特别是收入的入库管理,做到一日一通报,一季一讲评并做好每季一次财务情况分析。②加强票证管理,严格实行日清月结,每月核对财务的管理制度;对票证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 的抽查,确保票证不丢失及填写是否规范;防止坐支情况发生。③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卡,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分析及其他材料。④搞好财务的各预算及决算工作。⑤管理好基建、维修工程的支出和帐务工作。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工作:①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工会活动。②抓好计划生育工作。③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搞好干部职工(含退休干部)病、死的探望工作。④抓好老干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工作。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工作:①做好“金信工程”网络建设,制定出机房管理及设备操作制度。②抓好局域网络建设及维护工作。③做好数据收集、数据入库及数据管理工作。④配合相关股(室)、分局、所完成信息采集,协助州局信息中心完成数据整合工作。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场监管工作:①改变和完善监管模式,推进市场巡查制,建立市场巡查制档案。②加强和规范经纪人和经纪机构登记的监督管理,建立经纪人档案。③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其他市场的经营秩序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各项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④认真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鉴证工作。⑤严厉查处合同欺诈案件,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⑥搞好市场、合同报表和文字分析材料。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平交易工作:坚持依法执法,按程序执法,确保案件查处的准确率达100%。①认真做好各类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②协助有关股(室)、分局和所做好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①开展“3・15”活动,积极组织《消法》知识宣传。②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个个有结果。③依法行政,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④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⑤搞好投诉的调解工作,并做好调解材料的装订等工作。⑥抓好“12315”申诉举报中心网络建设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⑦搞好商品质量关口前移工作。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商标广告管理工作:①搞好创优夺牌工作,协助企业搞好 商标的注册及驰、著商标的保护工作。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及商标侵权案件。③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做好商标、广告的监管工作。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注册登记工作:①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办理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工作。②搞好咨询服务,做到对上门的个体、企业咨询“一口清”,态度和蔼热情服务。③抓好年检验照工作,加强经济户口信息数据统计和档案的管理工作。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个企监管股工作:①依法搞好企业的年检年审工作。②加强监管力度,查处企业各类违法案件。③抓好“阳光工程”,建立健全经济户口,促进“网格责任模式”实现,建立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分类管理工作的改革。④搞好日常对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完成企业回访工作。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车船运输管理工作:①加强运输市场的管理,规范运输主体行为,依法进行登记、核审工作。②大力查处无照运输行为。③搞好车、船的年检换照工作。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个私协工作:①积极开展“三自”教育活动,协助县局搞好“纳税人评议”工作。②配合各分会搞好“三自”教育活动,正面引导纳税人与工商工作的关系协调,确保“评议”顺利过关。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考勤制度 1、严格考勤纪律。考勤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局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由人教股牵头,与监察室共同负责落实。局机关上下班采取不定期抽查登记制度和登记制度相结合,基层所考勤指定专人登记。 2、严格实行上下班制度,自觉遵守作息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外出办公事应分级报告,否则作早退、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因公出差,需经分管局长批准,擅自外出视为旷工。 4、上班时间不准搞娱乐活动,不准办私事,不准串岗扯闲谈,若有违反作旷工处理。 5、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需先请假,并写出假条。副局长请假须经局长同意;股、分局、所长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凡婚假、产假、公休假及法定假日须由人教股审核报局长批准,方可休假。 6、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报股、所、分局长同意按规定权限审批登记。批假权限:股室、所、分局领导半天,一天以内报分管局长审批,一天以上五天以内报局长审批,五天以上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最后将假务存放人教股用以考勤。 7、外勤费与出勤挂钩。凡假期连续超过15天者不享受外勤费120元,凡假期在15天以内按天数计算扣除。凡旷工的人员,每旷工一天扣除外勤费10元。凡婚假超过15天,产假超过一个月外不享受外勤费的同时,年终奖金按实际出勤套算计取。 8、干部职工在工作期间不坚守岗位,经常迟到早退,上班做私事,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擅自离岗、旷工或请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五天,年终考核不能评先评优,并按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9、凡被“一票否决”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有岗位津贴的取消岗位津贴;擅自增加单位债务的,一律由责任人负责。有下列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①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未达标的; 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达标的; ③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 ④违反“收支两条线”的; ⑤执法质量考评未达标的; ⑥“双文明”目标管理未实现的; ⑦非正当理由被免职或受到党内严格警告、行政记大过以及以上处分的; ⑧擅自增加单位债务的; ⑨影响纳税人评议顺利过关的。 四、严格按程序工作 1、对重大问题或超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对急需办的事,若分管领导不在家,可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 2、凡涉及不同分管局领导的工作,工作意见不一致时首先由分管的局领导之间相互协调,经协调后仍有异议的,交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3、凡以局里名义行文,必须按公文格式认真起草,经办人起草后交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再呈分管局领导签发;凡涉及人事、全局性工作安排、党组会议纪要、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必须由党组书记、局长签发。 4、凡不按程序工作,以致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 五、保密规则 1、坚持做好保密工作。对研究的问题在议而未决或已定而暂时不公开的,一定要做到保密,不能外传,否则,将追究泄密者的责任。 2、各股(室)、分局收到的文件资料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记录本年终必须交局档案室统一存档。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记录本必须密封后交档案室存档。 3、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研究人事、重大财务开支等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泄密。 六、对有突出工作成绩和新闻宣传者进行奖励制度 1、凡被国家、省部级、省局和州级部门评为先进单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被省级以上单位评为优秀调研材料的每篇奖励300元;被州级单位评为优秀调研材料的每篇奖励150元。 3、凡被省、州上级部门采用的简报或信息,每条奖励20元(反映工商方面的题材)。 七、坚持热情服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1、工作人员对待来办事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耐心讲解有关政策,解答有关问题,做到“一口清”,并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2、工作上必须讲实话、办实事、报实数,不得虚报浮夸、欺上瞒下。 八、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1、副科级以上领导每年下基层不得少于90天,到扶贫点和联系户不得少于2次,撰写调查报告或论文不得少于1―2篇。 2、股、室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下乡进行调查研究,帮助所里解决问题。 3、局领导成员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不要级级陪同。同时,不接受宴请。 九、认真做好扶贫联系点工作 1、扶贫工作人员必须到村驻户,全年达180天,并要做到年初有规划和规定项目并积极到县扶贫办争取扶贫资金。年中有落实,年底有验收。 2、县局领导在扶贫点要一名领导联系一户贫困户,积极协助贫困户开展自救,春耕和脱贫工作,每名领导给联系户出扶贫资金200元。 3、局机关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扶贫联系点上的扶贫开发。

篇8:学院年级学风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学风建设是大学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大学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矗经管学院历来注重学院学风建设工作,也是教学的重点工作。在我院党委、行政领导的重视下,XX级制定以下学风建设实施办法,把XX级学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成效。

一、学风建设思路

加强学风建设,树立以专业理论知识与适度社会实践为依托,注重日常教学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以年级统一开展学风建设活动与班级自主开展学风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风建设活动,将学风建设成果作为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学风建设目标

通过日常的学风建设常规工作与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风建设活动,引导学风从规范向习惯方向发展,全面提升XX级学生专业意识,学习热情、学术科研能力,营造XX级良好的学习风气。

三、学风建设内容

XX级学风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学生个人学风建设、班级学风建设、年级学风建设。在学风建设中三者同时开展,最大程度建设XX级优良学风。

1、学生个人学风建设。

① 遵守12点熄宿舍大灯制度,年级将组织突击检查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超过5次被检查到的宿舍将在年级网站上进行公示批评。

② 遵守考试制度;

③ 遵守考勤制度,请假制度;

④ 积极参加班级学风建设活动、年级学风建设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⑤ 完成老师布置各项学习任务,不旷课、不迟到、不在上课时间吃早餐;

⑥ 禁止在走廊进行打牌、打球、喧哗、打闹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⑦宿舍文化品位,营造学习氛围,提升学习态度、学习兴趣。

2、班级学风建设。

① 班级学习委员日常工作与职责;

② 建立班级学习合作小组,互相帮助,资料共享,提高学科成绩;

③每个班级要根据学院的要求结合本班特点,制定出详细的学风建设计划;

⑤鼓励同学参加各类学术性科研竞赛活动,并协助宣传于提供比赛帮助;

3、年级学风建设。

① 建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年级学风建设系列活动的'组织策划宣传验收。同时按照学风建设的要求进行检查、考核、评比以及具体工作的组织和服务,使学风建设的运作过程形成体系;

② 制定并实施相关制定,如会议制度、熄灯制度、突击考勤检查制度;

③ 举办特色学风建设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学术科研活动,使同学们接受到良好的学术文化熏陶形成较强的专业意识;

④ 年级学委日常工作与职责

⑤ 年级网站上开辟论坛专区,给同学提供一个学习生活交流平台

⑥ 成立心理保健员工作组,开设心理信箱,针对同学们在专业分流及学习生活问题提供心理援助

⑦成立院级先进班集体评比小组,以ppt展示加答辩形式评选院级先进班集体。(XX年5月份,名额3-4个,班级先行提交申请材料)

⑧组织XX级学风建设成果展示,颁发班级荣誉证书。(XX年5月份,形式与特色团支部活动成果展示相似)

四、学风建设评价体系。

年级将制定一系列班级及个人学风建设评价体系,分别与先进班集体评比和学年评优挂钩,请各班与同学们认真贯彻实施本学风建设实施办法。年级将出台针对同学个人在学年评优中的德育扣分原则,同时制定先进班级体评价体系。

注:本实施办法为年级学风建设长效机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各班学委认真贯彻实施,组织同学学习本办法,要求各班班长跟进实施情况,全体班委协同实施,全面塑造年级优良学风。

篇9: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

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

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门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曾都发15号《曾都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解决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质量行风”的原则,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为抓要,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教育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公平,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二、加强领导队伍

为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

组长:黄兴华(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易红兵(副校长支部委员)

将超(副校长支部委员)

杨清国(工会主席支部委员)

成员:周辉(幼儿园园长)

张艳枝(办公室主任)

刘丽(政教主任)

刘强(教务主任)

梅伟(总务主任)

蔡蕻(宣教干事)

章华(少先队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公室,张艳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丽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评议内容

1. 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就近入学,免试招生的政策,做到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分快慢班。做到不收取择校费,严格遵守国家办学规定。

2. 教育收费。严格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服务性收费和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格执行教辅资料“一科一辅”要求和学校推荐,学生自愿原则。学前教育按物价局下发标准收取,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到“不公示不收费”

3. 阳光治校

坚持校务,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会制度;招生工作,学生资助规范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制度落实;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畅通,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号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落实家长委员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得到学生及社会的认可。

4. 师德师风建设

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聘用和考核体系;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做到不以权谋私,廉洁从教;教师做到不进行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授课。

四、评议方法。

学校主要采取群众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民主测评的评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进行座谈等方法。群众问卷调查采取定向调查的形式,定向调查在学生和家长中进行。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召开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学生、职工座谈会二次以上,及时掌握学生对教师工作的满意度。学校行政领导将在教职工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并接受民主测评。

五、工作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阶段、查找问题阶段、整改阶段、测评总结阶段。从今年五月初开始至十月底结束

(一) 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5月8日)

1、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制定实施方案。学校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

3、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评议工作。在五月份召开干部教师大会,对搞好学校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部署。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学校网页、标语、简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评议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行评氛围。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9日----5月31日)

学校将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按照“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访谈、设立意见箱等,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准学校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政风行风的内容和要求,边查边改,以查督改。学校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及时写出自查自评书面报告,按时上报县教育局行评办。

(三)整改阶段(6月1日---8月31日)

学校针对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通过落实整改,推动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四)测评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学校将积极协助,主动配合上级行评团做好评议工作,尤其是对评议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研究整改,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对本次行评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本次评议工作与校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和建设和谐校园结合起来,展示教育新形象,树立行业新风尚。学校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 广泛宣传,精心组织

学校将采取措施,大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正面宣传,展示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系统开展纠风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同时要处理好评议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推动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广大干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教书育人和服务育人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三) 求真务实,讲求实效

学校将抓住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对师德师风、教学管理、安全教育、财务管理等问题认真查摆,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 加强督办,明确责任

学校将尊重评议代表的监督权、评议权和表决权,积极主动地配合评议代表开展工作,认真对等评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议代表顺利履行职责。做好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小结和整个评议活动的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行评办。

篇10:浙江省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版全文

浙江省巡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省委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省委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常态化、全覆盖,确保一届任期内对所有对象至少巡视一次。

第三条 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省委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五条 巡视工作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的领导下开展,纳入全省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和完善省委负主体责任、省委巡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支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明确、责任清晰、标准具体、追责有据的巡视工作责任体系。

省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研究决定巡视工作整体安排、阶段任务和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省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一般包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省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省委工作部门,设在省纪委。

第九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省委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省委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厅级巡视专员、处级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专员为领导职务。

省委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省委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巡视组全面工作,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 巡视工作人员采取组织选调或抽调、公开选拔、单位推荐等方式选配。

省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省委建立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库,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从中抽选人员担任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建立巡视人才库,选配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法律等业务或相关领域和部门的优秀专业干部入库。每轮巡视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巡视人才库中抽选人员参加巡视工作,并定期抽调一定数量的新任省管干部和省管后备干部到巡视机构挂职锻炼。

抽调人员在巡视期间向省委巡视组组长负责,由省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管理,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抽调的人员,应当具备本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条件。建立巡视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十五条 省委巡视组实行组务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组内重要事项。

省委巡视组建立联络员制度,一般确定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地方、单位的日常联系,沟通协调相关事宜,配合组长、副组长做好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省委巡视机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

巡视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纳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总体计划,统筹安排。

第十七条 设区市党委应当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负责,纪委和党委组织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巡视工作联络组,做好日常和巡视期间有关巡视工作的联络、协调工作,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事宜。设区市党委应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党委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巡视工作联络组应做好具体工作。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八条 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县(市、区)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九条 省委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条 省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重点人主要是指党的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担任重要岗位职务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事主要是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主要是指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权谋私,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方面的权力腐败问题。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一条 省委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地区(单位)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省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省委巡视组采取本条第(四)、(十二)项所列方式开展工作,应当由省委巡视组提出申请,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商请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省委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 省委巡视组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省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报告。

第二十四条 巡视期间,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 省委确定巡视对象后,省委办公厅提前书面通知被巡视党组织。

第二十六条 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前,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和单位,采取当面通报和提供书面材料等形式,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的有关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全面、客观地提供情况,特别重要敏感的问题可以向省委巡视组组长单独通报。

对省属企业、省属高等院校巡视时,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对县(市、区)巡视时,上一级市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市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 省委巡视组根据批准的巡视工作计划、方案,结合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八条 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通过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等方式,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并向社会公布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时间安排、联系方式等信息,为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提供便利条件。

巡视组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应当进行深入了解。

对设区市常规巡视的集中了解时间一般为2个月左右,对其他对象常规巡视的集中了解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专项巡视的集中了解时间视情确定。

第二十九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省委巡视组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三十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一般自收到巡视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听取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委决定。

第三十一条 省委及时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会议材料及时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十二条 经省委同意后,省委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向县(市、区)反馈巡视情况的,上一级市委应派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向县(市、区)委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反馈会议。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省委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第三十三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在党委(党组)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情况报告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以党委(党组)文件形式上报;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需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

被巡视党组织对整改落实负主体责任,应当做好巡视前的即知即改、巡视中的立行立改、巡视后的全面整改工作;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四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省委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上述问题和线索的移交手续由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巡视组会同接收机关(单位)办理,并制作移交清单。

第三十五条 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 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巡视期间,被巡视对象是拟提拔人选的,省委组织部或有关干部考察组应当听取相关巡视组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 省委巡视机构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建立巡视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函询、电话了解、实地查看、巡视回访等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落实巡视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单位),由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委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成限期整改;经约谈后仍整改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八条 加强巡视公开、宣传工作。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形经批准不予公开外,均应当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向党内通报,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九条 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等支持。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的;

(七)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查核处置。

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二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违规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委巡视组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并报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办公室:

(一)超越职权要求巡视工作回避特定问题、干扰调查核实、对具体问题线索提出倾向性处理意见的;

(二)为特定对象请托说情的;

(三)要求巡视工作人员私下会见相关人员的;

(四)违反规定打探巡视信息、通风报信的;

(五)其他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妨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巡视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共浙江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承担。

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2016年4月7日起施行。2005年6月28日中共浙江省委印发的《巡视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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