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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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第一油炸夫人”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大同市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共9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大同市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更好地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从7月16日开始,开展以“走进七月、开创未来”为主题的“大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平台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组织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

大同市人才中心已于7月26日举办了一场“走进七月、开创未来”高校毕业生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第二场洽谈会定于8月2日举办。洽谈会现场设立“我们一起找工作”、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发布、实名制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就业见习、人事代理等服务平台,提供“一条龙”服务。

举办“服务就业、发展企业”座谈会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该中心将于8月2日召开大同市内院校就业部门负责人和人才服务站会员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服务就业、发展企业”座谈会,为双方有效沟通、信息对接搭建桥梁,并在座谈会期间向企业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吸纳毕业生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优秀人才,促进就业,发展企业。

开展就业指导活动

为有效发挥人才市场就业服务指导职能,“服务月”活动期间,该中心邀请组织大同市各类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经理人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全国知名就业指导专家分别举办专题讲座,为毕业生讲解就业创业政策、分析就业形势、调整就业心态、传授职场礼仪等,指导规划就业创业思路,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服务

通过媒体宣传、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印制发放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宣传创业知识、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氛围,帮助高校毕业生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申报认定

为了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在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中的助推作用,活动期间,该中心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申报认定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单位,报送相关资料,提交申请,即可进行审核认定。经审核认定的创业园区授予“山西省高校毕业生省(市)级创业园区”牌匾,从创业资金中按每户高校毕业生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建设补助。

征集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

“服务月”活动期间,该中心开展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征集工作,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创业项目服务平台,激发高校毕业生创业热情,提高创业成功率。

组织就业见习

为有效推进大同市就业见习计划的实施,该中心将通过各种媒体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的形式,进行见习政策宣传,广泛征集并大力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加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

篇2:吉林省工商局助力毕业生创业就业

吉林省工商局助力毕业生创业就业

近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吉林省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完善和落实好有关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和拓宽创业就业渠道,健全完善服务机制,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

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不断降低准入门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各类市场主体。对高校毕业生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列入的经营项目,可以灵活核定能够体现其行业和经营特点的经营范围。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开办符合其知识技能特点的服务外包、动漫设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购销代理、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商标代理等各类新兴服务业市场主体。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法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引导成功创业的大学生利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方式融资发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无法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开办者、各类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在年检验照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同时,全省工商系统将进一步完善工商登记注册“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和一站式服务。全力推行工商验资“e线通”、网上年检验照、限时办结、工商联络员等服务措施,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便捷服务。定期编制发布市场主体发展报告,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择业提供信息查询和政策导向服务。动员引导一批个体私营企业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动员、支持其从事个体私营经营,以创业带动就业。并会同公安、教育部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诱骗高校学生参与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积极参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黑中介”及各种侵害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篇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简报

近日,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在重庆科技学院召开。国家督学、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主任林仕梁出席座谈会。教育部教育督导局检测处、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以及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分管校领导及就业创业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林仕梁充分肯定了重庆市各高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更加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尤其要注重教会学生学习方法,帮助学生成长成才。二是要积极转型发展,帮助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和就业方式,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三是要改变人才培养模式,处理好学生学业、就业、创业三者的关系,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国家政策资源和社会资源,培养出未来发展好、综合素质高、适应社会能力强的毕业生。

篇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简报

5月20日下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分析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今年的目标任务。副市长陆群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在收听收看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后,陆群指出,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我市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共筑更美更富黄山梦的重要力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不松懈、不动摇,全力以赴抓紧抓好;要明确责任,各级人社部门做好牵头、服务工作,高校协同作战,相关部门大力配合,共同推动,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要真抓实干,坚持政府促进就业、推进市场调节就业、鼓励自主择业创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青年创业计划,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细化完善一系列鼓励引导的政策措施,努力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5: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简报

5月23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情况通报会,传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通州东校区建设、与深圳市政府合作办学工作的进展情况。学校党委书记靳诺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长刘伟传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讲话,副校长查显友通报通州东校区建设情况、与深圳市合作办学情况。校长助理贺耀敏、黎玖高、郑水泉出席会议。全校各院系、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教代会代表参加会议。

刘伟校长传达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他强调,当前全国就业形势严峻,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用人整体需求不旺,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事关个人事业发展和价值实现,事关经济增效和转型升级,事关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就业创业新格局,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一要充分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形势,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要深化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改革,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有效对接;三要千方百计真抓实干,多方位拓展就业渠道,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指导,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四要明确任务,各部门协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积极探索就业创业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査显友副校长通报通州东校区建设情况、学校与深圳市合作办学工作进展情况。他表示,目前,通州东校区秉承人本校园、绿色生态的校园、持续生长的校园、智慧科技的校园四项理念,初步设计有“一带一核两轴多中心”,包括绿化带、绿化轴和学术轴、每个学院都建设成为分中心。下一阶段,学校将会从六个方面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他表示,中国人民大学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也顺应了人民大学创新发展的需求。下一步,学校将在制定合作办学战略和方案、与深圳市政府协商合作办学各项具体事宜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靳诺书记作总结讲话。她强调,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形成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各院系、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负责人都要提高认识,把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抓好政策落实,准确把握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形势。要畅通就业渠道,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学校各级组织要紧密配合、统筹规划,制定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形成涵盖学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一揽子措施,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高水平、更加优质的服务。

靳诺书记表示,通州东校区建设和与深圳市合作办学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机遇。当前,人民大学“双一流”建设仍面临很多挑战,综合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学校领导班子必须统筹好各项工作,广大师生要积极参与到学校建设事业中来,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让人民大学的各项事业结出累累硕果,向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奋斗目标迈进。

篇6: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抓好政策落实落地,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梦想。市人社局聚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需求,梳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更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1.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均可同等享受)。

补贴标准:按照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铜人社发〔_〕104号)文件执行。

申领流程:1.培训开班申报流程。培训机构或企业申请职业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等培训的,应向所在地区人社部门提供培训方案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2.培训补贴申报流程。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或企业应填写《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培训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等材料申请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拨付至培训机构或企业银行账号。

受理机构: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涉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补贴政策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含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大学生村官。

补贴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1次,不得重复享受。

申领流程:向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属于七类人员的证明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等级认定申请机构账户。

受理机构:

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_〕44号)等相关政策。

3.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享受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失败时,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享受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领流程:向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

4.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向所在院校申请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人社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脱贫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须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

5.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领流程:一是申请人需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工商登记注册信息、银行卡(社保卡)等材料,在企业或店面所在地区县人社部门申领补贴。二是通过陕西“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铜川人社微信小程序、铜川人社门户网站进行线上申领。

受理机构: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_〕28号)等相关政策。

国家和地方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国家为了缓解就业压力也鼓励大学生能够自主创业,_年6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

(1)大学毕业生干个体一年免五项收费。对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除5项收费:除了桑拿、按摩、建筑、娱乐、广告等国家限制的行业,大学毕业生将可自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大学生自主创业免费存档2年。

(3)只需凭借身份证及大学学生证即可创办企业。

(4)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以及部分税费减免。

(5)低息贷款。

(6)大学生、研究生可以休学保留学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7)“彩虹工程”将通过多种方式帮助扶持大学生创业带头人。

(8)申请《自主创业证》将提供三大优惠政策:即优先受理,优先办照并简化登记手续;申请从事小规模私营企业的,实行试办期制,试办期间,免收注册登记费、变更手续费、年检费;减免企业所得税。此外还享受贷款担保,贷款金额一般在2万元左右。此证在三年内有效。

所以,大学生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1、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提供2年期一般额度为10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

2、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按人均10万元、实际贷款人数和额度分别给予为期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贷款贴息;

3、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企业员工30%(超过100人的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为期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放款创业贷款政策

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的途径主要有三:

①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

②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贴息贷款

③利用新的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专利权进行担保贷款。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

对大学生自主注册公司,一律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享受培训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篇7:陕西好政策助力高校毕业生创业

陕西好政策助力高校毕业生创业

高校毕业季又将来临,对于不少有创业想法和创业头脑的毕业生来说,最新修订的《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修改后的《章程》不但适当放宽了借款人的资格条件,还简化了免担保贷款程序,调整了还款节奏等,对创业者来说更加方便。

据了解,,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7号),根据《意见》,省人社厅于印发《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试行),提出由省财政出资5000万元,设立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基金,用于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目前创业基金已为541名创业大学生发放创业贷款5203万元,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339家,带动就业5112人,成为陕西省高校毕业生走上创业道路的重要支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对《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试行)进行了修改。

仔细翻看了修改后的《章程》发现,有5个比较鲜明的特点对于大学生创业者来说更加方便。

一是适当放宽借款人资格条件。把《章程(试行)》规定的借款对象由毕业三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到毕业五年以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同时,为鼓励大学生在校创新创业,普通高校在读硕、博士生创办公司并担任法人,经学校推荐可申请10万元的担保贷款;还将《章程》(试行)规定的借款主体从创办公司制企业单一主体,扩大修改为创办公司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多个主体。

二是调整创业贷款还款节奏。把《章程(试行)》规定的借款人第一年不还款,第二年开始按月等额还款,修改后为第二年开始按季度等额还款。

三是增加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担保。随着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对一些进驻省市级政府有关机构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者,可以由孵化基地法人进行担保。

四是简化了免担保贷款程序。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运作2年以上,按时完成年检和纳税,用工规范,经专家论证和项目管理公司考察通过的',可给与10万元以下的免担保贷款。对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受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优秀创业个人或参加过国家、省(部)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创业大赛晋级半决赛的,个人银行征信良好,项目管理公司考察通过,不再组织专家论证会,可直接给予10万元的免担贷款。

五、引入律师事务所解决有关不良债务问题。通过律师依法追偿债务问题,最大程度降低基金风险。

篇8: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集锦

1.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一次性3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2.对城乡劳动者到定点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可根据培训人数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3.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4.见习期间,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其中政府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5.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6.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从事公共管理、社会服务以及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其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

7.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分之二的社保补贴,核定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8.在校大学生和城乡劳动者在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9.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实行全额贴息,其他人员实行50%贴息。

10.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租金补贴。

11.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企业,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条件和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12.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标准可上浮20%。

13.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按规定享受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扶持政策,其中在省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可享受创业地相应的人才扶持等政策。

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各地的具体实施细则、条件和标准有所不同,申请前请向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详情。

杭州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杭州市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最高资助50万元。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扶优资助。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资助。享受场地补贴满三年的成长型大学生创业企业,如果三年内年均销售收入达100万元且年均纳税超过5万元,可再享受三年场地补贴。参加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并入围大赛400强的项目在杭州落地转化,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最高100万元的无偿资助。向新引进到杭州工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或租房)补贴,其中,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大学生见习训练对象扩大至毕业学年大学生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小微创业园,给予每年5万至10万元的主办方补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宁波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给予1万元的创业者社保补贴和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生,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对毕业内、在甬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不超过8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对市级大学生就业实践示范基地给予每家3万元奖补。每年评选10位创业新秀,给予每人10万元的奖励。

温州对于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每月给予毕业生300元、500元、1000元和2000元的就业补贴。将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的高校毕业生放宽到毕业10年内,将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0万元。

湖州在校大学生实训(实习)期间,给予生活补贴。对邀请来湖参加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的大学生给予相应补贴。对新引进到企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给予购房或租房补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创业大赛获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的创业示范补贴。对初次创办本市十二大重点产业企业的,相应提高创业补贴标准。企业参与政府部门组织招才引智活动的,给予相应补贴。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的,提高补贴标准。根据引才活动成效给予人才工作站奖励经费。

嘉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符合嘉兴市“八大千亿”产业领域创业,给予三年6万元的创业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回(留)禾初次进入我市“八大千亿”产业领域的企业就业,给予就业补贴。将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标准提高到3000元。将公益性岗位社保和岗位补贴的安置对象从“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到“重点人员”。

绍兴放开落户条件,明确高校毕业生来绍可以先落户再就业。对新引进到绍兴企事业(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35万元的.房票补贴。给予高校毕业生集聚示范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大学生创业园区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将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高到每人3000元。

金华高校毕业生来金成功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10000元创业补贴及一次性6000元租房补贴,在市区购房的享受人才购房相关补助政策。对创业大赛项目给予奖励资助,一般项目奖励1000至3000元,优秀项目奖励3000元至2万元,落地项目资助5万至30万元。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可享受3年的社保补贴。

衢州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的,给予每孵化1家不低于5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将高层次学历高校毕业生的补贴,从原来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按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和1万元。

舟山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舟创办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并享受全额贴息。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新增研究生学历的就业补助,毕业5年内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到舟山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000、5000、8000元的个人就业补助。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调整为按企业给予的见习补助予以1:1配套,最高每月1200元。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毕业学年起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不限户籍。

台州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符合条件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和3年社保补贴。对评为省级、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的,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5万、30万元补贴。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公共服务面积部分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补贴。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或企业,每成功孵化1家企业,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对经认定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对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创业服务活动,可按实给予最高每场2万元的创业服务补贴。对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大赛获奖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万、8万、5万元的奖励。

丽水给予市级创业园3年每年不超过15万元的建设补贴。对获得市级创业示范园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给予市本级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培训示范基地一次性补贴。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申请对象,在贷款期间可按规定额度申请贷款贴息。对在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任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任职资格等限制,按相应评价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并按规定享受当地人才引进扶持政策。

杭州市人才局 0571-85167766

杭州市就业局 0571-86905296

宁波市就业局 0574-83867361

温州市就业局 0577-89090308

湖州市就业局 0572-2050195

嘉兴市就业局 0573-82228910、82228911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失业处 0575-81503259

金华市就业局 0579-82366005

衢州市就业局 0570-3023303

舟山市就业局 0580-2263602、2027273

台州市就业局 0576-8858

丽水市就业局 0578―2106277、2122364

篇9:泸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八)我市开展的大学生创业培训有哪两种形式?收费么?

答:我市开展的大学生创业培训有SYB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两种形式,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其中一种。高校在校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是免费的。

(九)什么是SYB创业培训?

答:SYB创业培训是针对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的创业能力培训。其实质就是培养“小老板”,是对小企业创办者开业和经营进行的培训和指导。目的在于通过培训激发学员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员掌握创办小企业的科学方法,提高创业水平,增强创业能力,从而在解决创业者本人就业问题的同时,带动更多的人员就业。

(十)什么是创业实训?

答:创业实训是根据我市创业培训需要,于2014 年由泸州市就业局引进开展的一种创业培训新模式。创业实训内容包括创业理论知识学习和模拟经营训练两个模块,学员将在创业实训讲师的引导下学习创业理论知识,并利用培训软件模拟开办和经营一个属于自己的企业,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培养创业理论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创业能力,为将来实际创业打下基础。

关键词: 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

(一)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什么补贴?

答:一是凡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2015年底。

二是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给予什么政策扶持?

答: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为期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向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费。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按规定向所属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就业见习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哪些就业政策补贴扶持?

答:一是对办理了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年内对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我市现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执行,由本人向失业登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二是凡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半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就业所在地县以上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3000元。

三是对毕业年度内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申请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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