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霸王行业现象

PUGMENT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简介】感谢网友“PUGMENT”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解析霸王行业现象(共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解析霸王行业现象

解析霸王行业现象

春节前后,汽车、房屋等市场又进入了一个销售旺季。在这样红火的市场效应背后,我们仍然听到不少消费者愤愤不平的抱怨。这种抱怨,更多包含的是消费者的无奈:这毕竟是“卖方市场”,势单力薄的消费者又能奈其何? 可喜的是,我们的消费者正在不断成熟。也许在前,人们还不懂得“消费者”几个字的分量;也许在前,人们还仅仅知道可以对假冒伪劣诉诸法律,无须自叹倒霉;也许在5年前,对商品及服务质量进行举报投诉已经蔚然成风;那么今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经意识到,在买卖交易面前必须讲求平等。 当然,要达成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完全对等谈何容易!老百姓对于以垄断或者行政手段强加于身的“霸王条款”多次发出呼吁,“霸王行业”也是多次被中国消费者协会点名,“3・15”消费者日前后对不平等买卖关系的讨论也是此起彼伏,但是杜绝“霸王现象”绝非一日之功。深层了解“霸王行业”、客观分析“卖方市场”、吸收借鉴合理经验、打破行业垄断坚冰、主动维护自身权益,这是每个消费者乃至有关机构都要长期面对的挑战。 中国:“霸王行业”霸在哪里 方言 签订协议,如履薄冰; 一旦签订,进入雾中; 上当受骗,朦朦胧胧; 有苦难言,忍气吞声…… 也许这是每一位受过“霸王现象”困扰的消费者真实的心理感受。 年底,30余家新闻媒体和中国社会调查所联合举办的中国首届“霸王现象”认知度调查,公众评出了十大“霸王行业”:电信、房地产/物业、保险、电力、教育、医疗、银行、铁路、交通、超市。十大“霸王行业”基本囊括了老百姓最重要的日常必需品:安身要住房,生活要用电,交往要通讯,生病得医疗,养儿需教育,出门得坐车,存钱找银行,购物到超市……可怜,大家日子过得再简单,也离不开这些行业! 也正是因为这些生活离不开的行业存在“霸王现象”,才令老百姓如此深恶痛绝。之所以把这些行业称作“霸王”,关键在于面对行业中的强迫性规定,消费者是告也告不赢、躲又躲不开,结果只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 一位消费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甚至说,老百姓劳碌一年,原来都在为“霸王行业”卖命。人们不禁要问,难道“上帝”遇上“霸王”,真的无药可救? “霸王条款”设下多少埋伏? 电信行业:“充值卡过期作废”和“电话收取座机费”已经成为公众最痛恨的“霸王现象”。除此以外,“宽带故障,费用由消费者出”、“使用充值卡的手机,不提供通话详单打印服务”、“手机信号中断,经营者不承担责任”,手机通话双向收费等规定都成为公众投诉的热点。 保险行业:公众普遍反映各家保险公司都是“投保容易,理赔难”。如人保公司的家庭财产险,公司就可以单方面撤消;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等许多险种都存在入保时交了很多钱,但理赔时,公司可以说出很多免赔的理由和规定,让投保者得不到预期的合理赔偿等现象,让消费者大有上当的感觉。 电力行业:公众怨声最大的是电价上涨和随时随地断电的问题。 房地产行业:公众不仅对房地产开发商一肚子怨气,同时对物业公司和房地产中介公司也是怨声载道。比较突出的问题有,房地产商在出售房屋时侵占消费者购房预定金和减少自己的违约责任等现象;物业公司收取业主费用不替业主服务;房产中介存在的“强制缔约行为”、“强制授权行为”、“加重消费者违约责任”、“中介方侵占买卖双方违约金”、“中介费超出规定标准”等等“霸王条款”都让消费者受害不浅。 教育行业:教育乱收费已经成为社会上反映比较强烈的一种不良现象。教育本身是一种纯洁的行业,可是近几年,教育行业变得越来越黑暗,高收费、乱收费是家常便饭,收取赞助费更是让所有家长表示不理解和痛斥。 医疗行业:公众普遍反映看不起病了,医院已经不是穷人可以踏足的地方。救死扶伤的医院也像被蒙上铜臭的教育行业一样,高收费、乱收费成为医院的标志。最让消费者不能容忍的是,某些医院在高收费和乱收费的同时,不但没有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还经常出现“不管病情多严重,没钱就不给看病”和在手术前强迫病人家属签订“如出现意外,医院概不负责”的协议书等现象,让公众对“救死扶伤”四个字打上了大大的问号。 金融行业:银行信用卡收取年费是公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打着“国际惯例”的幌子向持卡人收取年费。除此以外,公众认为,国有银行在休息日提前下班或中午停止营业的做法实在是有悖一个服务行业的宗旨。 商业领域:超市的问题在此次调查中反映得比较多。比如商家的产品在进入超市时要收取进店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使众多商家还没等卖出商品就已经背负了沉重的负担,苦不堪言。 铁路行业:反映比较多的问题是“退票收取退票费”、“春运期间车票涨价,服务不涨”的现象。据报道,20春运高峰期间,铁路部门票价涨幅达到了15%~20%。与此同时,公众还反映铁路部门的“铁老大”习气非常严重。这几乎是所有与铁路打交道的百姓都遇到过的现象。可是让百姓无法接受的是,为什么火车出现晚点等情况时,铁路部门对消费者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就更不要提经济补偿了。消费者大都无奈地认为,铁路部门真是太伤消费者的心了。 餐饮行业:“不许自带酒水”、“满百送十”、“谢绝外卖”、“茶水、纸巾都收取费用”、收取比例不等的服务费成为广大消费者投诉的焦点。 当“上帝”遭遇“霸王” 面对如此多的“霸王现象”,消费者都是如何解决的呢?调查显示,多数消费者选择了向消协投诉、向媒体反映、拒绝签订协议、寻求法律帮助等途径。但是对于一些绝对“霸王行业”(比如电信、铁路、银行等)的“霸王现象”,消费者也只能采取能忍则忍的态度了。 在国家垄断经营的城市公共服务企业中,暖气公司可谓“顽固分子”之一。他们在供应范围、供应面积、供应季节和温度等方面均体现出强制、不可商量的“霸王作风”――不屑和户主打交道,只对准一个单位或一个小区,起码也是某幢大楼。至于某家人因旅行想少用一两个月,至于某户主是单身汉不需要所有房间都供暖,至于有的人不喜欢过高温度……对不起,人家根本不会理你。 一位业内人士说,这类“霸王企业”和私营企业比起来不知拥有了多少特权,他们在征用土地、破路埋设管道、燃料供应、市场开发等方面,都因打着政府部门的牌子而畅通无阻且成本低廉;他们几十年来都在享用着没有竞争和垄断定价的好处,从不为卖不出产品而发愁,工资和福利却远远超出当地企业的平均水平。这是典型的“用人民的税款办企业、用政府权威销售产品”的垄断行为。 在一家IT公司上班的刘威先生说,物业公司的“霸王条款”气得人咬牙切齿,比如:一楼住户也要交电梯费;公摊面积、地下室都让物业偷着出租了,物业用公摊面积办公,在地下室做饭,物业与业主没有合同却能进来收钱……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制定“霸王条款”的人几乎无一例外的是垄断企业。从短期来看,因为消费者缺少选择,类似条款的制定会给企业带来短期的高回报。但随着这种不平等条款不断地被质疑,以及消费纠纷的不断尖锐,其实企业是在不断打击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霸王”为什么那么牛 难道这些企业真的不担心这些“霸王条款”会影响到自己的长远发展吗?一位在电力部门工作的员工说:“消协点评就点评,反正又不能真的拿我们怎么样!” “人民电信人民办”――这是中国电信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口号,电信行业的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纳税人分担了大部分投资。但“人民电信”是不是“为人民服务”,服务得如何,是不能不大打折扣的。 近10年来,消费者反电信垄断的呼声不是不高,社会各界的舆论不是不予支持,几乎每年的“两会”都有关于反电信垄断的提案,政府也并非不管不问,从电信一分为二,到二分为三,再到三分为四,从体制上反电信垄断的步伐一直没有停止过。然而,电信还是稳坐“霸王”首位,业内人士指出,就是因为它代表了两大利益:国家的利益和部门的利益。 20,信息产业销售收入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已成为中国经济的第一支柱产业。电信既是自然垄断,也来自政府的授权。因为电信行业的创收必须从消费者口袋里掏票子,在利益的驱动下,能多掏绝不会少掏。在全国各地,电信部门的职工是很令人羡慕的:工资高、福利好。电信行业的职工收入曾连续几年高居全国各行业之首。两种利益相辅相成,互为作用,电信的“霸王”地位谁能撼动得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说:“如果是国外的企业、完全市场化了的企业,那还怎么会对它的消费者这样不重视呢?而那些接近于垄断的企业,他们又怎么能关心这些问题呢?比如民航机票的价格和电信服务定价的问题,好多人都一直在呼吁,可结果又怎么样呢?这不是几句话就能解决的问题。”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一位教授说,不顾企业社会形象而单方面制定不平等条款,这本身就是种很不正常的经济行为,受此危害的不仅仅是产生消费行为的公众,还有企业自己。一项经济政策的制定或者一种经济行为的决定是需要决策者有一定远见的,需要着眼于将来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现在。 “霸王现象”何时休 在如何制止和消灭“霸王现象”的问题上,公众普遍认为要坚决打破垄断,让更多的工商企业参与到竞争中来;还有的提出既要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除此以外,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发挥媒体的作用都是被消费者认为能够有效制止“霸王现象”的手段。 在中央国家机关供职的孙先生说,垄断固然是一些行业霸气十足的原因,但垄断并不天然产生霸气,霸气也并不都来自垄断,比如这次入选“霸王行业”的超市行业就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助长这些行业霸气的背后,其实与有些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有很大关系。因此,政府部门应该主动介入、及早介入,把“霸王条款”扼杀在襁褓之中。 一些企业常常以“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为挡箭牌,把消费者的维权请求挡回去。而事实上,合同的解释权,应该是双方平等协商,共同拥有,而“最终解释权”在司法机关,绝不是经营者。法律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霸王条款”的规制过于抽象和概括,缺乏具体明晰的法律表述,也缺乏救济性的条款。这是我们在加强立法中应该克服的一个缺陷。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谷法官说,立法的价值取向首先要明确,就是保护消费者,保障市场的平等竞争。很多国有企业在打官司时,动不动讲“国有资产流失”、“我是国企,我不赢,你就是危害了国家利益”。这实际是把企业利益混同于国家利益,打着“国家利益”的招牌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毫无疑问,打破垄断不但是现阶段推动我国市场经济进程的当务之急,更是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过渡期”国际竞争的明智之举。除了国家有关部门从行政等政策角度给垄断打开一个“缺口”外,行业协会也应发挥一定的能动作用。然而,在电信、电力、教育、医疗等高垄断、高壁垒产业,要么看不到行业协会的踪影,要么看到的是违背市场原则的运转机制,似乎都与政府有着某种直接或间接的亲缘关系。 倘若他们多吸收民间力量的加入,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的交流和沟通,体现协会的群众性和服务功能,引入高效、透明的责权监督机制,那么就不至于出现超过97%的`受访者遇到过“霸王条款”,在寻求解决后,很少或根本没有得到过满意的结果这样一种尴尬情景了。 墨西哥:“霸王行业”垄断资源   《环球》杂志驻墨西哥城记者/叶书宏     一提到墨西哥电信公司,《环球》杂志记者的墨西哥籍同事米切尔就恨得咬牙切齿,因为每到月末结账的时候,他的话费单上总会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年1月,米切尔的账单上无故多出几十比索(1美元约合10比索)的语音信箱收费,打电话到电信公司查询,对方称这是公司的新业务,如果用户不主动取消该项服务,公司将视作客户默许。米切尔认为时间比权益更重要,于是决定放弃投诉的机会。但是与米切尔相反,多数人选择捍卫自己的权益。当月,墨西哥联邦消费者检察院共接到针对电信公司“语音信箱服务”的投诉4280件。     经过调查,联邦消费者检察院发现,电信公司在未征求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普埃布拉、科利马等6州共62万用户提供“语音信箱服务”。     《墨西哥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6、86款分别规定,企业在出售产品和服务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详细充分的信息,必须尊重消费者选择附加或特殊服务的特权。     因此,联邦消费者检察院以电信公司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由,责令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终止该项服务,否则将被处以高达2715万比索的罚款。     墨西哥电信公司在该国电信市场上长期占有垄断地位,因此说话做事从来不看任何人脸色,对于消费者检察院的通牒,自然也不放在心上。电信公司在收到检察院通知后,仅以书面方式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最终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维持消费者检察院的裁决。     在舆论压力下,电信公司暂时放弃了以往的“霸权主义”思维,决定以更加民主的方式面对消费者,同时对消费者作出赔偿。     据墨西哥消费者协会统计,电信服务已经成为墨西哥投诉率最高的行业,而墨西哥电信公司以每年1.4万多宗投诉案高居榜首。由于“语音信箱服务”是电信公司开设的新业务,对公司赢利影响不大,所以公司选择了妥协,而对于广遭非议的“利用垄断地位单方面制定高价格”,该公司则是寸步不让。     据亚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统计,相对于消费者购买力而言,墨西哥电信的服务价格在其所有成员国中最高,其市话价格是美国的近两倍。尽管墨西哥政府和消费者一再促其降低价格,但电信公司依然故我,它依靠的无非是对该国近80%的通信网络和900万固话用户等关键市场资源的垄断。     传统经济学观点认为,自由竞争企业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而垄断企业则是价格的制定者,在垄断行业中,消费者只能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     消费者与电信公司的不平等地位源自后者对关键市场资源的垄断,这种情况同样出现在邮政、有线电视服务、银行和政府部门中。例如有线电视公司在合同中要求客户对服务预先付费,而对服务中断赔偿问题只字不提;银行在办小额抵押贷款时强迫客户用高于贷款数十倍的财产作抵押;墨西哥邮政在投递信件或物品受到损坏时逃避赔偿责任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消费者只能被迫接受。     当市场上只有唯一卖者,或一个企业拥有绝大多数关键资源时,便产生了资源垄断;而当政府给予一个企业排他性地生产一种物品的权力时,就产生了行政垄断。     行政垄断同样会造就所谓的“霸王企业”,墨西哥电力公司便是一例。在联邦消费者检察院投诉排行榜上,电力公司以1.2万宗高居第二位。举例来说,202月,墨西哥城市民阿蕾娜向联邦消费者检察院求助,当月她家电费无故上涨到1.8万比索,可笑的是,她家里连电视都没有,怎么会有如此高的电费?联邦消费者检察院调查后发现,阿蕾娜所住区域多数市民当月电费上涨了至少两倍。     在舆论压力下,电力公司后来解释说,几年前电力公司在该区域安装新电表时,因技术人员疏忽未删除旧电表账户,此后电力公司按照新电表记录数据向市民寄账单,而向无流量的旧电表账户按月累计定额服务费。     年年初,公司在更新系统时发现,那些无流量的旧电表账户同新电表账户原来出自同一个住址,因此在未向市民解释和征求市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把过去累计的定额服务费追加到2月份电费中。     市民们得知该情况后,试图通过与电力公司谈判解决问题,结果遭到对方拒绝。更加恶劣的是,该地区的停电自此变得非常频繁。由于电力公司属国营单位,因此同属政府部门的联邦消费者检察院在此问题上表现得颇令墨西哥城市民失望。     信息不对称也是导致墨西哥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的重要因素。例如,前不久,墨西哥城波兰科区州际总统饭店在未提前通知客人的情况下,强行在住宿费用中增加3美元水电费,理由是“墨西哥城今年上半年水电费上涨了10%”。消费者协会官员表示,饭店按成本经营是合乎逻辑的,但应当在客人下榻之前作出说明,这是确立双方平等交易地位的前提条件。     再比如,墨西哥私立医院在接收急诊病人时,从不对病人家属说明收费条目,往往病人在出院的时候才发现,就连医生为病人处理伤口的橡皮手套都需要付费……但是,由于此类事件都发生在自由竞争的行业,因此通常商家会出于形象考虑主动作出让步。     目前,墨西哥国会正在考虑修改《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信法》,而这些修改将基于“承认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弱势地位,从而通过政府干预和立法,逐步消除可预期的和不可预期的不公正待遇”。 美国:以法制“霸” 《环球》杂志驻纽约记者/王波作为一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在反垄断和反不公平交易方面有着比较成熟的立法、执法体系和实践。颁布于1890年的《谢尔曼法》不仅是美国第一部反垄断法,也是世界第一部反垄断法。 《谢尔曼法》和另一部反垄断基本大法《克雷顿法》,以及其他反垄断、反不公平交易法使美国拥有较其他工业化国家更为严格和完善的反垄断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禁止各种非法垄断性、限制性或不正当商业行为的规则。 签订限制贸易的协议、联合对某一行业进行垄断、结成价格联盟、实行价格歧视、通过兼并取得垄断地位等行为都构成法律上的侵权行为,任何人都可以作为原告对这些行为提出指控。 美国的联邦执法和司法机构在判定垄断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时遵循两个主要原则,一是本身违法原则,如横向的价格联盟可被认定为不法垄断,由司法机关强制加以禁止;另一个是合理原则,某种行为在形式上属于反垄断法制裁的对象,但经过对实际情况的利弊分析,如果这种垄断对经济和社会产生的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危害时,则不判定违法。 在美国这样市场经济发育成熟,政府对经济活动本身很少干预,且有关反垄断和其他不公平交易的法律相对完备的国家,出现第一种违法行为的情况不是很多,频繁使用这种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企业就更少。这是因为,各种法律法规已经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限制,公然违法的成本会很高,而且企业一旦名誉扫地,就等于断了自己生路,只能永远退出竞争。 在美国发生的“霸王案例”主要属于第二种情况。2003年,美国发生一起连法院都难以处理的不正当竞争案,就是由于涉案企业使出的招数表面上看是对消费者有利,实际上却是逼迫消费者接受的“霸王条款”。 美国最大的透明胶带生产商3M公司通过向消费者许诺退还较多货款来实现实际上的价格安排,企图保持对透明胶带市场的垄断,遭到竞争厂商乐佩奇公司的控告。3M公司辩解说,并没有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因此自己的打折行为是完全合法的。但法庭认为,如果一个垄断企业没有拿出站得住脚的商业理由而从事排他性、破坏性的行为,将被视为违反反垄断法。 3M公司的退款协定是以消费者购买来自其不同领域6条生产线的产品、并达到一定数量为条件的,是一种“捆绑式优惠”,消费者购买3M公司生产的某种产品并非因为其物美价廉,而是为了在购买其生产的另一种产品时能够得到优惠,因此,这种优惠限制了那些无法生产多种产品的竞争对手。因此,法院判定3M公司以3倍数额偿金赔偿同行竞争企业受到的损失,赔款总计6800万美元。 在美国,违反反垄断法的企业不但会遭到3倍于损失金额的偿金,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强制拆分。近一个世纪以来,因违反反垄断法而被强行拆分的著名企业包括标准石油公司、美国烟草公司、美国铝业公司、AT&T公司等。 而同样是推行捆绑式销售,著名的微软公司却有另一番境遇。5月,美国司法部和20个州(南卡罗来纳州后来退出)联合提出诉讼,控告掌握全美乃至全球最大软件市场份额的微软公司违反反垄断法。6月,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托马斯・杰克逊宣布了处罚判决:将微软公司一分为二,一家经营视窗(WINDOWS)系列操作系统,另一家经营OFFICE系列办公应用软件和IE系列网络应用软件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还会区别对待行业垄断行为。如波音公司兼并麦道公司的案例。在成功兼并麦道后,波音不但巩固其在全球航空制造业龙头老大的地位,能够集中精力应对来自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的强力挑战,更形成对美国国内航空运输业的绝对垄断。 不难看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美国为了加强自身在全球经济市场的优势地位,对构成垄断事实的企业是否采取制裁措施,主要以该企业是否有利于美国参与全球竞争为依据。微软公司在全球软件业无出其右的绝对优势地位,确保其即使一分为二也依然可以独步天下。而作为美国在世界航空工业中的利益代言人,波音公司如不兼并麦道,则很难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确保对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的优势。 可见,美国在反垄断方面遵循的两条基本原则是:一、确保国家利益,照顾企业利益,保护消费者利益;二、保证市场在良性和有效的竞争中健康发展。 日本:软硬两手对付“霸王” 《环球》杂志记者/王晓梅 2004年11月22日,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宣布,于年1月24日对未接受该委员会劝告的三井住友建设等23家公司进行审判。此前,公正交易委员会以在政府桥梁建设竞标过程中,存在私自商定竞标金额等舞弊行为为由,向上述23家公司发出劝告,要求它们停止违反《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排除法》和《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正交易的法律》(以下称《禁止垄断法》)的行为。 《禁止垄断法》在日本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是日本规定经济秩序的基本法和现代经济法的核心。《禁止垄断法》颁布之后,日本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满足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日本对该法进行了几十次修订。以促进公平和自由竞争为目的的《禁止垄断法》有三大支柱:禁止不正当的交易限制(卡特尔);禁止私人垄断;禁止不正当的交易方法。 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是防止私人垄断及不公正交易、促进公正自由竞争的机构,根据1947年制定的《禁止垄断法》而设立。它隶属于首相,是内阁之外的政府行政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他人干预。在实施《禁止垄断法》过程中,具有准立法和司法机关的性质。该委员会采取委员会制,由主席和4名委员组成。主席和委员须由首相提名,经国会两院同意后任命,任期5年。 作为《禁止垄断法》的监督、执行机构,公正交易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来监督各行业、各企业的市场经济行为是否存在垄断或不公平竞争等违法行为,并制定、公布了一系列指导方针,对违法行为进行事先预防。 根据《禁止垄断法》,公正交易委员会有对涉嫌违法的公司、人员进行调查的权力。当违法行为得以确认后,该委员会须劝告当事方采取相应措施,停止违法行为。未果,则进入审判阶段。一旦被判定违反《禁止垄断法》及相关法规法令,将视情节轻重对违法者进行不同程度的惩罚。《禁止垄断法》规定的刑事责任为3年以内的拘役,500万日元以内的罚金。 有了严格的法律体系和有力的监督机构,日本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较好的抑制。但与中国情况类似的是,在电力、邮政、天然气、电信等自然垄断行业中,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霸

[1] [2] 下一页

篇2:解析霸王行业现象

解析霸王行业现象 -调查报告

2005年春节前后,汽车、房屋等市场又进入了一个销售旺季。在这样红火的市场效应背后,我们仍然听到不少消费者愤愤不平的抱怨。这种抱怨,更多包含的是消费者的无奈:这毕竟是“卖方市场”,势单力薄的消费者又能奈其何? 可喜的是,我们的消费者正在不断成熟。也许在15年前,人们还不懂得“消费者”几个字的分量;也许在10年前,人们还仅仅知道可以对假冒伪劣诉诸法律,无须自叹倒霉;也许在5年前,对商品及服务质量进行举报投诉已经蔚然成风;那么今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经意识到,在买卖交易面前必须讲求平等。 当然,要达成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完全对等谈何容易!老百姓对于以垄断或者行政手段强加于身的“霸王条款”多次发出呼吁,“霸王行业”也是多次被中国消费者协会点名,“3・15”消费者日前后对不平等买卖关系的讨论也是此起彼伏,但是杜绝“霸王现象”绝非一日之功。深层了解“霸王行业”、客观分析“卖方市场”、吸收借鉴合理经验、打破行业垄断坚冰、主动维护自身权益,这是每个消费者乃至有关机构都要长期面对的挑战。 中国:“霸王行业”霸在哪里 方言 签订协议,如履薄冰; 一旦签订,进入雾中; 上当受骗,朦朦胧胧; 有苦难言,忍气吞声…… 也许这是每一位受过“霸王现象”困扰的消费者真实的心理感受。 2004年年底,30余家新闻媒体和中国社会调查所联合举办的中国首届“霸王现象”认知度调查,公众评出了十大“霸王行业”:电信、房地产/物业、保险、电力、教育、医疗、银行、铁路、交通、超市。十大“霸王行业”基本囊括了老百姓最重要的日常必需品:安身要住房,生活要用电,交往要通讯,生病得医疗,养儿需教育,出门得坐车,存钱找银行,购物到超市……可怜,大家日子过得再简单,也离不开这些行业! 也正是因为这些生活离不开的行业存在“霸王现象”,才令老百姓如此深恶痛绝。之所以把这些行业称作“霸王”,关键在于面对行业中的强迫性规定,消费者是告也告不赢、躲又躲不开,结果只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 一位消费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甚至说,老百姓劳碌一年,原来都在为“霸王行业”卖命。人们不禁要问,难道“上帝”遇上“霸王”,真的无药可救? “霸王条款”设下多少埋伏? 电信行业:“充值卡过期作废”和“电话收取座机费”已经成为公众最痛恨的“霸王现象”。除此以外,“宽带故障,费用由消费者出”、“使用充值卡的手机,不提供通话详单打印服务”、“手机信号中断,经营者不承担责任”,手机通话双向收费等规定都成为公众投诉的热点。 保险行业:公众普遍反映各家保险公司都是“投保容易,理赔难”。如人保公司的家庭财产险,公司就可以单方面撤消;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等许多险种都存在入保时交了很多钱,但理赔时,公司可以说出很多免赔的理由和规定,让投保者得不到预期的合理赔偿等现象,让消费者大有上当的感觉。 电力行业:公众怨声最大的是电价上涨和随时随地断电的问题。 房地产行业:公众不仅对房地产开发商一肚子怨气,同时对物业公司和房地产中介公司也是怨声载道。比较突出的问题有,房地产商在出售房屋时侵占消费者购房预定金和减少自己的违约责任等现象;物业公司收取业主费用不替业主服务;房产中介存在的“强制缔约行为”、“强制授权行为”、“加重消费者违约责任”、“中介方侵占买卖双方违约金”、“中介费超出规定标准”等等“霸王条款”都让消费者受害不浅。 教育行业:教育乱收费已经成为社会上反映比较强烈的一种不良现象。教育本身是一种纯洁的行业,可是近几年,教育行业变得越来越黑暗,高收费、乱收费是家常便饭,收取赞助费更是让所有家长表示不理解和痛斥。 医疗行业:公众普遍反映看不起病了,医院已经不是穷人可以踏足的地方。救死扶伤的医院也像被蒙上铜臭的教育行业一样,高收费、乱收费成为医院的标志。最让消费者不能容忍的是,某些医院在高收费和乱收费的同时,不但没有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还经常出现“不管病情多严重,没钱就不给看病”和在手术前强迫病人家属签订“如出现意外,医院概不负责”的协议书等现象,让公众对“救死扶伤”四个字打上了大大的问号。 金融行业:银行信用卡收取年费是公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打着“国际惯例”的幌子向持卡人收取年费。除此以外,公众认为,国有银行在休息日提前下班或中午停止营业的做法实在是有悖一个服务行业的宗旨。 商业领域:超市的问题在此次调查中反映得比较多。比如商家的产品在进入超市时要收取进店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使众多商家还没等卖出商品就已经背负了沉重的负担,苦不堪言。 铁路行业:反映比较多的问题是“退票收取退票费”、“春运期间车票涨价,服务不涨”的现象。据报道,2005年春运高峰期间,铁路部门票价涨幅达到了15%~20%。与此同时,公众还反映铁路部门的“铁老大”习气非常严重。这几乎是所有与铁路打交道的百姓都遇到过的现象。可是让百姓无法接受的是,为什么火车出现晚点等情况时,铁路部门对消费者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就更不要提经济补偿了。消费者大都无奈地认为,铁路部门真是太伤消费者的心了。 餐饮行业:“不许自带酒水”、“满百送十”、“谢绝外卖”、“茶水、纸巾都收取费用”、收取比例不等的服务费成为广大消费者投诉的焦点。 当“上帝”遭遇“霸王” 面对如此多的“霸王现象”,消费者都是如何解决的呢?调查显示,多数消费者选择了向消协投诉、向媒体反映、拒绝签订协议、寻求法律帮助等途径。但是对于一些绝对“霸王行业”(比如电信、铁路、银行等)的“霸王现象”,消费者也只能采取能忍则忍的态度了。 在国家垄断经营的城市公共服务企业中,暖气公司可谓“顽固分子”之一。他们在供应范围、供应面积、供应季节和温度等方面均体现出强制、不可商量的“霸王作风”――不屑和户主打交道,只对准一个单位或一个小区,起码也是某幢大楼。至于某家人因旅行想少用一两个月,至于某户主是单身汉不需要所有房间都供暖,至于有的人不喜欢过高温度……对不起,人家根本不会理你。 一位业内人士说,这类“霸王企业”和私营企业比起来不知拥有了多少特权,他们在征用土地、破路埋设管道、燃料供应、市场开发等方面,都因打着政府部门的牌子而畅通无阻且成本低廉;他们几十年来都在享用着没有竞争和垄断定价的好处,从不为卖不出产品而发愁,工资和福利却远远超出当地企业的平均水平。这是典型的“用人民的税款办企业、用政府权威销售产品”的垄断行为。 在一家IT公司上班的刘威先生说,物业公司的“霸王条款”气得人咬牙切齿,比如:一楼住户也要交电梯费;公摊面积、地下室都让物业偷着出租了,物业用公摊面积办公,在地下室做饭,物业与业主没有合同却能进来收钱……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制定“霸王条款”的人几乎无一例外的是垄断企业。从短期来看,因为消费者缺少选择,类似条款的制定会给企业带来短期的高回报。但随着这种不平等条款不断地被质疑,以及消费纠纷的不断尖锐,其实企业是在不断打击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霸王”为什么那么牛 难道这些企业真的不担心这些“霸王条款”会影响到自己的长远发展吗?一位在电力部门工作的员工说:“消协点评就点评,反正又不能真的拿我们怎么样!” “人民电信人民办”――这是中国电信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口号,电信行业的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纳税人分担了大部分投资。但“人民电信”是不是“为人民服务”,服务得如何,是不能不大打折扣的。 近10年来,消费者反电信垄断的呼声不是不高,社会各界的舆论不是不予支持,几乎每年的“两会”都有关于反电信垄断的提案,政府也并非不管不问,从电信一分为二,到二分为三,再到三分为四,从体制上反电信垄断的步伐一直没有停止过。然而,电信还是稳坐“霸王”首位,业内人士指出,就是因为它代表了两大利益:国家的利益和部门的利益。 2004年,信息产业销售收入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已成为中国经济的第一支柱产业。电信既是自然垄断,也来自政府的授权。因为电信行业的创收必须从消费者口袋里掏票子,在利益的驱动下,能多掏绝不会少掏。在全国各地,电信部门的职工是很令人羡慕的:工资高、福利好。电信行业的职工收入曾连续几年高居全国各行业之首。两种利益相辅相成,互为作用,电信的“霸王”地位谁能撼动得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说:“如果是国外的企业、完全市场化了的企业,那还怎么会对它的消费者这样不重视呢?而那些接近于垄断的企业,他们又怎么能关心这些问题呢?比如民航机票的价格和电信服务定价的问题,好多人都一直在呼吁,可结果又怎么样呢?这不是几句话就能解决的问题。”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一位教授说,不顾企业社会形象而单方面制定不平等条款,这本身就是种很不正常的经济行为,受此危害的不仅仅是产生消费行为的公众,还有企业自己。一项经济政策的制定或者一种经济行为的决定是需要决策者有一定远见的,需要着眼于将来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现在。 “霸王现象”何时休 在如何制止和消灭“霸王现象”的问题上,公众普遍认为要坚决打破垄断,让更多的工商企业参与到竞争中来;还有的提出既要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除此以外,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发挥媒体的作用都是被消费者认为能够有效制止“霸王现象”的手段。 在中央国家机关供职的孙先生说,垄断固然是一些行业霸气十足的原因,但垄断并不天然产生霸气,霸气也并不都来自垄断,比如这次入选“霸王行业”的超市行业就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助长这些行业霸气的背后,其实与有些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有很大关系。因此,政府部门应该主动介入、及早介入,把“霸王条款”扼杀在襁褓之中。 一些企业常常以“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为挡箭牌,把消费者的维权请求挡回去。而事实上,合同的解释权,应该是双方平等协商,共同拥有,而“最终解释权”在司法机关,绝不是经营者。法律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霸王条款”的规制过于抽象和概括,缺乏具体明晰的法律表述,也缺乏救济性的条款。这是我们在加强立法中应该克服的一个缺陷。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谷法官说,立法的价值取向首先要明确,就是保护消费者,保障市场的平等竞争。很多国有企业在打官司时,动不动讲“国有资产流失”、“我是国企,我不赢,你就是危害了国家利益”。这实际是把企业利益混同于国家利益,打着“国家利益”的招牌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毫无疑问,打破垄断不但是现阶段推动我国市场经济进程的当务之急,更是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过渡期”国际竞争的明智之举。除了国家有关部门从行政等政策角度给垄断打开一个“缺口”外,行业协会也应发挥一定的能动作用。然而,在电信、电力、教育、医疗等高垄断、高壁垒产业,要么看不到行业协会的踪影,要么看到的是违背市场原则的运转机制,似乎都与政府有着某种直接或间接的亲缘关系。 倘若他们多吸收民间力量的加入,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的交流和沟通,体现协会的群众性和服务功能,引入高效、透明的责权监督机制,那么就不至于出现超过97%的受访者遇到过“霸王条款”,在寻求解决后,很少或根本没有得到过满意的结果这样一种尴尬情景了。 墨西哥:“霸王行业”垄断资源《环球》杂志驻墨西哥城记者/叶书宏 一提到墨西哥电信公司,《环球》杂志记者的墨西哥籍同事米切尔就恨得咬牙切齿,因为每到月末结账的时候,他的话费单上总会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2004年1月,米切尔的账单上无故多出几十比索(1美元约合10比索)的语音信箱收费,打电话到电信公司查询,对方称这是公司的新业务,如果用户不主动取消该项服务,公司将视作客户默许。米切尔认为时间比权益更重要,于是决定放弃投诉的机会。但是与米切尔相反,多数人选择捍卫自己的权益。当月,墨西哥联邦消费者检察院共接到针对电信公司“语音信箱服务”的投诉4280件。 经过调查,联邦消费者检察院发现,电信公司在未征求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普埃布拉、科利马等6州共62万用户提供“语音信箱服务”。 《墨西哥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6、86款分别规定,企业在出售产品和服务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详细充分的信息,必须尊重消费者选择附加或特殊服务的特权。 因此,联邦消费者检察院以电信公司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由,责令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终止该项服务,否则将被处以高达2715万比索的罚款。 墨西哥电信公司在该国电信市场上长期占有垄断地位,因此说话做事从来不看任何人脸色,对于消费者检察院的`通牒,自然也不放在心上。电信公司在收到检察院通知后,仅以书面方式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最终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维持消费者检察院的裁决。 在舆论压力下,电信公司暂时放弃了以往的“霸权主义”思维,决定以更加民主的方式面对消费者,同时对消费者作出赔偿。 据墨西哥消费者协会统计,电信服务已经成为墨西哥投诉率最高的行业,而墨西哥电信公司以每年1.4万多宗投诉案高居榜首。由于“语音信箱服务”是电信公司开设的新业务,对公司赢利影响不大,所以公司选择了妥协,而对于广遭非议的“利用垄断地位单方面制定高价格”,该公司则是寸步不让。 据亚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统计,相对于消费者购买力而言,墨西哥电信的服务价格在其所有成员国中最高,其市话价格是美国的近两倍。尽管墨西哥政府和消费者一再促其降低价格,但电信公司依然故我,它依靠的无非是对该国近80%的通信网络和900万固话用户等关键市场资源的垄断。 传统经济学观点认为,自由竞争企业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而垄断企业则是价格的制定者,在垄断行业中,消费者只能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 消费者与电信公司的不平等地位源自后者对关键市场资源的垄断,这种情况同样出现在邮政、有线电视服务、银行和政府部门中。例如有线电视公司在合同中要求客户对服务预先付费,而对服务中断赔偿问题只字不提;银行在办小额抵押贷款时强迫客户用高于贷款数十倍的财产作抵押;墨西哥邮政在投递信件或物品受到损坏时逃避赔偿责任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消费者只能被迫接受。 当市场上只有唯一卖者,或一个企业拥有绝大多数关键资源时,便产生了资源垄断;而当政府给予一个企业排他性地生产一种物品的权力时,就产生了行政垄断。 行政垄断同样会造就所谓的“霸王企业”,墨西哥电力公司便是一例。在2003年联邦消费者检察院投诉排行榜上,电力公司以1.2万宗高居第二位。举例来说,2003年2月,墨西哥城市民阿蕾娜向联邦消费者检察院求助,当月她家电费无故上涨到1.8万比索,可笑的是,她家里连电视都没有,怎么会有如此高的电费?联邦消费者检察院调查后发现,阿蕾娜所住区域多数市民当月电费上涨了至少两倍。 在舆论压力下,电力公司后来解释说,几年前电力公司在该区域安装新电表时,因技术人员疏忽未删除旧电表账户,此后电力公司按照新电表记录数据向市民寄账单,而向无流量的旧电表账户按月累计定额服务费。 2003年年初,公司在更新系统时发现,那些无流量的旧电表账户同新电表账户原来出自同一个住址,因此在未向市民解释和征求市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把过去累计的定额服务费追加到2月份电费中。 市民们得知该情况后,试图通过与电力公司谈判解决问题,结果遭到对方拒绝。更加恶劣的是,该地区的停电自此变得非常频繁。由于电力公司属国营单位,因此同属政府部门的联邦消费者检察院在此问题上表现得颇令墨西哥城市民失望。 信息不对称也是导致墨西哥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的重要因素。例如,前不久,墨西哥城波兰科区州际总统饭店在未提前通知客人的情况下,强行在住宿费用中增加3美元水电费,理由是“墨西哥城今年上半年水电费上涨了10%”。消费者协会官员表示,饭店按成本经营是合乎逻辑的,但应当在客人下榻之前作出说明,这是确立双方平等交易地位的前提条件。 再比如,墨西哥私立医院在接收急诊病人时,从不对病人家属说明收费条目,往往病人在出院的时候才发现,就连医生为病人处理伤口的橡皮手套都需要付费……但是,由于此类事件都发生在自由竞争的行业,因此通常商家会出于形象考虑主动作出让步。 目前,墨西哥国会正在考虑修改《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信法》,而这些修改将基于“承认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弱势地位,从而通过政府干预和立法,逐步消除可预期的和不可预期的不公正待遇”。 美国:以法制“霸” 《环球》杂志驻纽约记者/王波作为一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在反垄断和反不公平交易方面有着比较成熟的立法、执法体系和实践。颁布于1890年的《谢尔曼法》不仅是美国第一部反垄断法,也是世界第一部反垄断法。 《谢尔曼法》和另一部反垄断基本大法《克雷顿法》,以及其他反垄断、反不公平交易法使美国拥有较其他工业化国家更为严格和完善的反垄断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禁止各种非法垄断性、限制性或不正当商业行为的规则。 签订限制贸易的协议、联合对某一行业进行垄断、结成价格联盟、实行价格歧视、通过兼并取得垄断地位等行为都构成法律上的侵权行为,任何人都可以作为原告对这些行为提出指控。 美国的联邦执法和司法机构在判定垄断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时遵循两个主要原则,一是本身违法原则,如横向的价格联盟可被认定为不法垄断,由司法机关强制加以禁止;另一个是合理原则,某种行为在形式上属于反垄断法制裁的对象,但经过对实际情况的利弊分析,如果这种垄断对经济和社会产生的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危害时,则不判定违法。 在美国这样市场经济发育成熟,政府对经济活动本身很少干预,且有关反垄断和其他不公平交易的法律相对完备的国家,出现第一种违法行为的情况不是很多,频繁使用这种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企业就更少。这是因为,各种法律法规已经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限制,公然违法的成本会很高,而且企业一旦名誉扫地,就等于断了自己生路,只能永远退出竞争。 在美国发生的“霸王案例”主要属于第二种情况。2003年,美国发生一起连法院都难以处理的不正当竞争案,就是由于涉案企业使出的招数表面上看是对消费者有利,实际上却是逼迫消费者接受的“霸王条款”。 美国最大的透明胶带生产商3M公司通过向消费者许诺退还较多货款来实现实际上的价格安排,企图保持对透明胶带市场的垄断,遭到竞争厂商乐佩奇公司的控告。3M公司辩解说,并没有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因此自己的打折行为是完全合法的。但法庭认为,如果一个垄断企业没有拿出站得住脚的商业理由而从事排他性、破坏性的行为,将被视为违反反垄断法。 3M公司的退款协定是以消费者购买来自其不同领域6条生产线的产品、并达到一定数量为条件的,是一种“捆绑式优惠”,消费者购买3M公司生产的某种产品并非因为其物美价廉,而是为了在购买其生产的另一种产品时能够得到优惠,因此,这种优惠限制了那些无法生产多种产品的竞争对手。因此,法院判定3M公司以3倍数额偿金赔偿同行竞争企业受到的损失,赔款总计6800万美元。 在美国,违反反垄断法的企业不但会遭到3倍于损失金额的偿金,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强制拆分。近一个世纪以来,因违反反垄断法而被强行拆分的著名企业包括标准石油公司、美国烟草公司、美国铝业公司、AT&T公司等。 而同样是推行捆绑式销售,著名的微软公司却有另一番境遇。195月,美国司法部和20个州(南卡罗来纳州后来退出)联合提出诉讼,控告掌握全美乃至全球最大软件市场份额的微软公司违反反垄断法。206月,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托马斯・杰克逊宣布了处罚判决:将微软公司一分为二,一家经营视窗(WINDOWS)系列操作系统,另一家经营OFFICE系列办公应用软件和IE系列网络应用软件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还会区别对待行业垄断行为。如19波音公司兼并麦道公司的案例。在成功兼并麦道后,波音不但巩固其在全球航空制造业龙头老大的地位,能够集中精力应对来自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的强力挑战,更形成对美国国内航空运输业的绝对垄断。 不难看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美国为了加强自身在全球经济市场的优势地位,对构成垄断事实的企业是否采取制裁措施,主要以该企业是否有利于美国参与全球竞争为依据。微软公司在全球软件业无出其右的绝对优势地位,确保其即使一分为二也依然可以独步天下。而作为美国在世界航空工业中的利益代言人,波音公司如不兼并麦道,则很难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确保对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的优势。 可见,美国在反垄断方面遵循的两条基本原则是:一、确保国家利益,照顾企业利益,保护消费者利益;二、保证市场在良性和有效的竞争中健康发展。 日本:软硬两手对付“霸王” 《环球》杂志记者/王晓梅 2004年11月22日,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宣布,于2005年1月24日对未接受该委员会劝告的三井住友建设等23家公司进行审判。此前,公正交易委员会以在政府桥梁建设竞标过程中,存在私自商定竞标金额等舞弊行为为由,向上述23家公司发出劝告,要求它们停止违反《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排除法》和《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正交易的法律》(以下称《禁止垄断法》)的行为。 《禁止垄断法》在日本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是日本规定经济秩序的基本法和现代经济法的核心。《禁止垄断法》颁布之后,日本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满足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日本对该法进行了几十次修订。以促进公平和自由竞争为目的的《禁止垄断法》有三大支柱:禁止不正当的交易限制(卡特尔);禁止私人垄断;禁止不正当的交易方法。 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是防止私人垄断及不公正交易、促进公正自由竞争

篇3:解析幼儿家庭教育现象

解析幼儿家庭教育现象

为何“冒”不出杰出人才――解析幼儿家庭教育现象

南京市玄武区教师进修学校李静文

“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这就是著名的钱学森之问。科学家钱学森之问是关于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道深刻命题,反思钱学森之问,应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环境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审视,需要整个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共同面对、破解。幼儿教育是启蒙教育,幼儿家庭教育是启蒙的摇篮,“冒”不出杰出人才,与目前一些幼儿家庭教育行为也有关联。

一、注重机械学习,忽略自主探究

【片段】“妈妈,让我再玩一会,求求你!”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拿着小树枝和一个小伙伴在宿舍小区树下挖着小洞,小孩哀声地向妈妈乞求着,妈妈不容置疑地说道:“不行!你今天的钢琴还没有弹,马上就要考级了。”边说边上前拉着孩子的一只手臂,孩子用力甩开妈妈的手,赖坐在地上,用沾满泥土的小手,抹着流出的眼泪,大声哭泣着做最后的抗争。妈妈用力从地上把他拉起,拽走时小男孩手里紧握小棍,一步一回头地看着他挖的那个还没有完工的“小洞”和不知所措的小伙伴。

【解析】从这位妈妈“你今天的钢琴还没有弹,马上就要考级了”等话语和行为来分析,这位妈妈对孩子教育是极其重视的。一是为孩子购买了价格不菲的钢琴,二是请专业的钢琴老师授课,三是要花时间来陪练。说明这个妈妈在物质上和精力上是愿意为孩子付出的,在培养孩子方面可谓是尽心尽力。

望子成龙是所有为人父为人母的共同心愿,这位妈妈的心目中孩子教育成功的标志是得到考级证书,显然钢琴考级证书对于这个五六岁的男孩子来说没有他玩泥巴重要,而对于这位妈妈这个证书是非常重要的。至于孩子是否对钢琴学习有兴趣、在学习弹琴过程中内心是否能体验到快乐,往往是家长忽略和漠视的。孩子在机械学习钢琴过程中不管有多大抵触情绪,家长都要通过各种手段强迫孩子学下去,最终导致孩子失去对音乐学习的兴趣,形成对学习的叛逆心理,孩子往往会找各种极端借口和理由停止练琴,甚至终身都不愿意去碰钢琴。

这位妈妈片面地认为弹钢琴是学习,可以提高孩子的综合素养,却不知道挖泥巴也是儿童一种重要自发的学习活动,利于孩子探究能力的发展,创造力的萌发。孩子在选择用小棒在大树下挖小洞,说明儿童已具有小棒硬与泥土相对软的前期认知,在反复挖的过程中儿童感受到用力点的不同,挖出泥土的量不同的物理知识,同时包涵了对泥土及地下生存的小蚂蚁、蚯蚓等小动物的探究。与同伴一起共同挖小洞,相互之间要用语言协商、分工合作,这个过程是儿童社会性不断完善并奠定健全人格基础的过程。儿童的兴趣爱好、探究心理,作为家长应充分认知并加以保护,这是孩子终身学习的动力。

二、注重学习结果,忽略学习过程

【片段】幼儿园大门厅有一个开放的阅读区域,开放日那天见一位妈妈搂着自己的3岁小姑娘在阅读绘本《是谁的肚脐眼》。

妈妈翻开第一页出现一个儿童的肚脐眼,问:“是谁的肚脐眼?”孩子答:“是宝宝的。”妈妈高兴地说:“对了。”并在孩子脸上亲了一下。

妈妈又翻开第二张图,深红色带了小柄的`脐图,问:“是谁的肚脐眼?”孩子答:“苹果的。”妈妈说:“不对。”孩子说:“葡萄的。”妈妈翻开后页查看答案后说:“不对,是樱桃的。”

妈妈又翻开了第三张图,绿红色带了小柄的脐图,问:“到底是谁的肚脐眼?”孩子答:“梨子。”妈妈翻了翻书后答案说:“不对。”孩子又猜是猕猴桃,妈妈说:“不对,是苹果(冬末春初,这时期幼儿吃到和观察到的苹果几乎都是红苹果)。”

当妈妈翻开第四张图时,孩子已经显现出不耐烦的样子,视线已经不在书上,身体不停地扭动,想挣脱出妈妈的怀里。妈妈见状,多翻了几页,想缩短阅读时间。打开一个包子肚脐眼那面,问:“这是谁的肚脐眼?由于图比较清晰,又贴近幼儿生活,孩子高兴地说:“包子。”妈妈又翻了翻书后答案说:“不对,是菜包子。”经过多次的失败,孩子已经完全失去了信心,耷拉着头,闭着眼睛,摇着手,再也不愿意继续往下阅读。

【解析】家长在幼儿园阅读活动区带孩子选择适宜的低幼读物,和孩子一起看图书、讲故事,丰富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家长的行为初衷是很好的,但在阅读过程中家长只关注猜得对不对,忽略对孩子的想象力的培养和良好的阅读习惯养成,导致孩子失去阅读的兴趣。

幼儿期的思维是一种直觉思维,与他们的生活经验紧密相连,这个孩子把深红色带了小柄的脐图想象成苹果(美国进口蛇果)和葡萄,孩子是根据自己已有的生活经验,从色彩进行推理出的结果。菜包子和肉包子的脐本不存在差异,所以,不存在“不对”,家长一味地最求最终唯一答案,用一次次的“不对”扼杀了孩子的想象力,孩子的自信心也受到了伤害。

阅读的目的不是仅知道这本书的内容,而是激发孩子的阅读兴趣,发展幼儿的思维能力,提高幼儿的思维品质。尊重保护幼儿的想象力,培养幼儿求异思维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共同责任。如果该家长把“不对”换成:只是你的意见与作者不一样哦,看看作者是哪个想法?(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 www.fWsir.com)我们来仔细看书。短短的两句话,折射出此家长学会倾听孩子的意见,注重交流,接纳不同的观点。到底哪个意见与书上吻合呢?家长要关注幼儿想象力的发展,没有对与错,只是与某一种意见相同或相异,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孩子的自信心,提高幼儿的观察能力,发展孩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三、注重知识习得,忽略知行合一

【片段】朋友盛情邀请几个好友家中做客,餐前请她五六岁长得虎斗虎脑,有点“小将军肚”的儿子展示才艺――背诵唐诗。当背诵到唐代诗人李绅《悯农》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时,孩子一边朗诵一边用动作,比画着烈日当空,农民劳作辛苦擦汗的样子,动作稚嫩可爱,赢得一阵掌声,朋友也很是自豪夸奖儿子不仅会背诵,而且还能解释诗词的涵义。

就餐时,孩子抓起一个小馒头,咬了一口,吐在桌上说:“不甜。”起身离开座位,把咬了一口的馒头扔进了厨房的垃圾桶中,回来端起家长为他用肉卤汁拌好的小碗米饭,吃得桌上、地上及小脸上尽是米粒,吃了半碗就闹着不肯吃,离席看电视去了。

【解析】孩子会背诵这首古诗,会解释其中词语的含义,成人称赞的是孩子的认知,学会这首古诗只是教育的一个手段,而教育的目的应该是通过古诗的学习懂得粮食的来之不易,在行为上要珍惜粮食,落在行为上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

朋友对孩子的教只停留在认知层面,忽略了在生活中教育孩子应该认知与行为统一,也就是教育家陶行知提出的“知行合一”。教而不做,不能算是教,学而不做,不能算是学,教与学都应以“做”为中心,要在“做”的活动中获得知识。

由此想到了史学家何炳棣晚年回忆小时候外祖母的言传身教,吃饭时,外祖母不止一次地教训他:“菜、肉能吃尽管吃,但总是把一块红烧肉留到碗底最后一口吃,这样老来才不会吃苦。”何炳棣说:“有哪位国学大师能更好地使一个五六岁的儿童的脑海里,渗进华夏文化最基本、最深层的慎始敬终的忧患意识呢?”他的外祖母做到了。何炳棣的外祖母就是把“教”与“学”同“做”结合起来,同实际的生活结合起来,值得我们做家长从此事中悟出教育的“道”。

总之,孩子的智能是多元的,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加德纳指出,人的智能是多元化而非单一的,主要有语言智能、数学逻辑智能、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音乐智能、人际智能、自我认知智能、自然认知智能八项组成,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智能优势。孩子的兴趣是广泛的,家长应该尊重孩子的兴趣,放手让孩子在动手、动脑中探索外部世界,不断构建自己的知识经验系统。让孩子自由操作、观察、思考,自己认识事物,发现问题得出答案,注重学习过程,保护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在生活中做到“知行合一”,关注孩子良好习惯的养成,关注孩子优良品质的形成,积极营造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环境,这样我国的杰出人才一定会像雨后春笋般“冒”出。

篇4:解析双港现象

解析双港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安徽省桐城市以不断创新而始终成为安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而关注桐城发展的人们,则更多地注目于其南部重镇双港镇,因为这里不仅是桐城市乡镇企业和私营经济发源地、工业经济强镇、私营经济重镇、财政收入大镇,而且它折射出桐城经济发展的'轨迹,浓缩了桐城改革与发展的经验,被经济界有关人士概括为“双港现象”.

作 者:桂锐  作者单位: 刊 名:农村工作通讯 英文刊名:NEWSLETTER ABOUT WORK IN RURAL AREAS 年,卷(期): “”(1) 分类号:F3 关键词: 

篇5:行业分析报告解析

贝恩合伙人邓旻:从进博会看中国消费品市场机遇

今天,以“新时代,共享未来”为主题的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正式拉开帷幕。作为“买全球、卖全球”的国际贸易盛会,第三届进博会不仅是进口商品、技术和服务集中展示的大舞台,还承载着助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保持稳定、助力世界经济恢复增长的使命。

值得关注的是,在本届进博会的所有展区中,消费品占据了面积最大的展区,聚集了全球800多家企业,例如欧莱雅集团、优衣库、强生消费品等,都带来了专为中国消费者定制的新品首秀。

贝恩公司全球合伙人,大中华区消费品业务主席邓旻表示:“大品牌以规模化生产的方式来主导消费市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在中国,新兴消费者引领并主导了新的需求,他们越来越关心消费能够对他们自身,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的健康以及享受带来怎样的改变,这种改变使得他们站在了消费市场的中心。”

近日,邓旻在接受《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专访时,分享了中国消费者行为趋势。他还在由《第一财经》举办的“未来商业秀”上发表了《消费市场的变与不变》主题演讲,探讨了大品牌应该如何把握“中国机遇”再出发,致胜疫后 “新常态”。

消费结构调整优化

推动中国市场升级

中国国际电视台:经济复苏带动了消费结构调整和升级,作为消费品领域的专家,您观察到哪些新的消费者行为和消费趋势?

邓旻:早在疫情发生前,许多消费趋势就已经存在,但疫情起到了加速这些趋势发展的作用。这里,我想谈三个主要趋势。

第一,消费者需求碎片化。伴随新消费族群不断涌现,无论是90后还是00后,小镇消费者还是“宅经济”下诞生的游戏族群或二次元族群,将会促使消费品品牌增量的产生,带来一系列“新势力”消费品牌。与此同时,新兴消费者对于新需求将起到越来越大的主导作用,在此背景下,品牌凭借规模化生产主导消费市场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

第二,消费行为两极化。如今,越来越多消费者追求 “极致奢侈”或者“极致的性价比”,中端市场不断被挤压。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与过去全球以及中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有关:收入顶尖的5%人群以及迈过贫困线、进入初级中产者是可支配收入增长最快的人群。随着人群收入增长持续分化,这一现象将成为“新常态”。

第三,数字化进程加速。线上渠道不仅承担了销售的功能,而且在消费者认知、兴趣、购买、成为品牌粉丝等各个环节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因此,线上渠道已经成为了消费者和品牌互动的链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更好地运用数字化技术进行线上布局,打通并且完善消费者触点,是广大品牌亟需解决的问题。

变中求胜:贝恩给予大品牌的致胜秘诀

贝恩公司全球合伙人、大中华区消费品业务主席邓旻在《第一财经》举办的“未来商业秀”上发表《消费市场的变与不变》主题演讲

1.重视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贝恩近几年开展的消费者调研显示,消费者越来越重视消费行为对自己、对他人、对整个社会带来哪些影响?因此,企业在规划未来商业模式时,应当把可持续化的要求融入其中。

首先,增强供应链的产能和灵活性。不管是食品饮料还是其他消费品类,伴随消费者对原材料的可追溯性要求越来越高,上游供应商的相对话语权会增长,此外,企业还需要将货源充足性、紧急备货能力纳入考量标准,不断完善供应链的灵活性。

其次,建立良好的渠道合作伙伴关系。渠道方面,新冠疫情影响下,传统大卖场得到短期提振,但是,放眼未来,其增长和利润率会受到持续挑战。由于消费者的需求趋于专业化,和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的专门消费品和零售店,未来利润池上的话语权会越来越高。对此,企业须与后者建立良好的合伙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应当重视有信誉、更加有资本能力的头部经销商。

2.平衡增长、创新和保持现有业务

实践中,许多品牌对贝恩表示,如今,任何新想法或者新的商业模式、产品和品牌创意常常会受到现有生意的掣肘,公司的创新团队无法兼顾存量生意和增量生意:创新没有办法在组织内部得到很好的孵化。

对此,我们认为,企业增长并非只是推出新品,或者拓展现有品类。身处充满不确定性的动荡时代,很多增长机会来自于优化现有业务效率,既让存量团队专注现有业务,又能进行适度创新。

3.修炼内功,提振企业软实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对于广大企业和品牌,贝恩建议,培养人才梯队、坚持科技赋能是当下最重要和迫切的任务,具体包括:完善员工团队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数据接口技术,增强数据能力,从而平衡规模和敏捷。

贝恩资深全球合伙人陆浩文:重构价值链,增强石化企业软实力

近日,中国国际石油化工大会顺利落下帷幕。作为深具影响力的行业国际盛会,本次大会以“展望新五年 重构价值链”为主题,重点探讨未来五年全球石化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后疫情时代如何重构全球化供应链和价值链,以及国际能源与化工市场发展趋势等。

贝恩公司资深全球合伙人陆浩文(Thomas Luedi)受邀出席并担任“产业链与供应链重构”下半场论坛以及 “打造韧性供应链”VIP领袖嘉宾论坛主持人,与众多上下游业内专家共话未来五年化工行业供应链的完善之道。莅临本次领袖论坛的嘉宾有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务副主任徐文华先生,利安德巴塞尔亚洲新业务发展和市场总监刘洋先生,缘泰石油有限公司石油技术与创新总监刘畅先生,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法证及诚信合规服务合伙人陈炽先生,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能源与自然资源全球客户中心执行董事王喆先生,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政策及产业事务及责任关怀高级经理高健先生以及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常务副秘书长王瑜女士。

以“三个循环”打造区域经济一体化

首先,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务副主任徐文华先生介绍了我国石化经济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现状以及对于重构产业链的相关构想。

陆浩文:宁波港是四大国际深水中转港之一,在区位、航道水深、岸线资源、发展潜力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如何充分发挥区域优势,赋能我国石化产业?

徐文华:首先,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响应并努力构建“以国内循环为主,国内国外双循环”的发展格局,采取了“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区域大循环”的“三个循环”战略方针,打造区域经济一体化,目前已达产值超万亿,实现了一小时内覆盖万人口,三小时内覆盖1.8亿人口。其次,通过制定绿色石化标准以及转型智慧园区,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为我国石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全球化视野下的企业运营举措

陆浩文就全球化视野下企业运营举措与利安德巴塞尔(LyondellBasell)亚洲新业务发展和市场总监刘洋先生进行了探讨。

陆浩文:作为全球最大的石化和燃油企业之一,请您分享一下贵司采取了哪些运营措施,来帮助降低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

刘洋:一方面,我们充分调动了全球范围内的所有资源,匹配原材料,解决供应链短缺问题;另一方面,凭借SAP工具和全球统一技术,得以向客户提供品质如一的服务。未来,我们还将继续发挥科技优势,与商务团队紧密配合,增强运营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贝恩今年3月进行的一项针对能源化工企业的研究同样印证了上述举措。陆浩文表示,今年2-3月,由于疫情而采取的一系列封锁措施导致了供应链意外中断,全球企业不得不在中国以外地区扩大供应和生产能力,以满足客户需求,加速了企业的供应链和生产基地向东南亚、东欧和中美洲的低成本国家转移。

从资产分布来看,利安德巴塞尔等多家全球石化公司纷纷在中国投资建设大型工厂,以缩短供应链,避免通过进口的方式从中国购买原料或成品,同时也能更好地了解中国客户。此外,陆浩文建议,企业应当时刻保持敏捷状态,危机之下,担当关键角色、但又远离一线的大型总部模式已经过时,在应对快速变化的情况时,自发组织的小型跨职能团队可能更加有效。

后疫情时代的崭新商业模式

陆浩文就后疫情时代化工企业所呈现的崭新商业模式与缘泰石油有限公司石油技术与创新总监刘畅先生展开交流。

陆浩文:此次新冠疫情对于重塑供应链、打通上下游以及公司治理方面带来了哪些挑战?

刘畅:新冠疫情激发了我们对于供应链“逆全球化”的深度关注。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供应链安全格外重要,因此,危机加速了我们对于如何立足全球化、区域化、地域化三个角度,地缘性布局供应链的思考。此外,我们还试图从原材料入手、反哺上游生产企业、更好地打通上下游一体化。

由于各类紧张局势考验着中国与美国及其他西方经济体的关系,中国已在着手加强能源、自然资源、食品等供应链的自主可控性,疫情冲击下,国内供应链自主性或将不断提高。陆浩文指出,企业需要监控供需平衡,相应调整产品组合、客户群和供应链。一方面,继续调整商业足迹,与未来需求相匹配,另一方面,确定供应来源替代方案和邻近国家备选方案,有助于分散风险。

未来财务状况的优化之道

陆浩文就后疫情时代化工企业如何优化财务状况与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能源与自然资源全球客户中心执行董事王喆先生开展了交流。

陆浩文:作为领先的非银金融机构,您有哪些给予化工与能源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意见?以及未来如何更有效地开拓创新?

王喆:首先,原油以及其它大宗商品本身具备较强的价格风险,企业可以遵循套期保值的原理选用合适的对冲工具降低金融风险。其次,通过表外融资等工具,在资产负债率不变的情况下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最后,若条件允许,借助发行美元债、参股境外公司等方式实现降本。

陆浩文建议,广大化工企业重点做好现金管理,考虑低成本投资,必要时果断按下项目暂停键。当运营恢复后,可能会进入资本支出周期的低成本阶段,项目方需与合约合作伙伴密切合作,重组供应链。而高成本制造商或需出售资产或放弃宝贵人才,从而开创其他领域的新机会。此外,企业可以优先投资于技术和可持续发展的机会。面对破坏性的危机,长期投资于提高效率和组织抗风险能力是企业成功的关键。

打造百年社会责任企业:贝恩联合大自然保护协会发布《新思路,新公益:中国企业之社会责任之路》报告

聚焦中国

打造百年社会责任企业:贝恩联合大自然保护协会发布《新思路,新公益:中国企业之社会责任之路》报告

伴随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世界各国之间前所未有地紧密相连,激发了人们对于生态一体化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刻思考与不懈追求。

在我国,基于政府大力引导和各类政策支持,社会公众的慈善和公益意识不断提升,传统的公益捐赠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公益追求。如今,走在公益前沿的企业和企业家们纷纷探索如何发挥自身所长,践行企业使命,“既多又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从而在未来建立适用于更大范围内的可复制、可持续的“新公益”模式。

为助力我国广大企业顺利转型“新公益”,帮助企业更好地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并构建自身能力,贝恩公司联合大自然保护协会共同发布《新思路,新公益:中国企业之社会责任之路》报告,通过一系列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深入分析了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所面临的新挑战,试图找到中国“新公益”事业的突破口。

贝恩公司全球合伙人、大中华区战略业务主席、本报告作者朱永磊表示:“随着我国企业越来越多地投身于各类社会责任项目,先行者们已经开始意识到,如果想最大化发挥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力,“授人以鱼”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如何打造一个可持续的自我推动的闭环生态系统和动态过程。”

昨天,贝恩公司全球合伙人、本报告作者刘湘平女士受邀出席2020《商学院》商业领袖价值高峰论坛暨2020寻找中国最具价值企业颁奖典礼,并发表主题演讲,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可持续的“新公益”生态体系提供新思路。

报告显示,目前,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普遍面临以下痛点:高涨的社会热情背后,社会责任工作仍然缺乏清晰的战略支撑;尚未形成明确的组织和资源、预算体系;社会责任项目的投资回报不明确;构建社会公益“生态体系”的意识仍处于初级阶段。

对此,贝恩建议,企业领导者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采取行动并逐一落实:

>立足企业所在行业,结合自身条件和所处位置,自上而下确立清晰的社会责任战略

>企业须建立健全内部组织,培养相应能力并调拨相应的资源支持战略落地

>重视项目的可持续性和“自我造血”能力,无论是财务角度抑或是战略层面

>多方各司其职,相辅相成,打造“赋能”生态系统,最大化价值

贝恩相信,如果我们企业和企业家们能够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规划、拆分并且落地“新公益”的战略和目标,我们必将打造出属于中国自己的百年社会责任企业。

篇6:透视校园现象解析德育工作

透视校园现象解析德育工作

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学校应从实际出发,不断积极探索适应当代青少年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德育模式和德育内容,充分发挥德育的导向功能,坚持德育首位不变、全员抓德育不变、全方位育人不变,把德育工作制度化、课程化、多样化。建立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开放型立体化德育模式。

现象之一:课间,李老师拿着教本向楼上走去。突然,从楼梯上冲下几名学生,横冲直撞,准备去候课的李老师躲让不及,手里的东西被撞落在地,待弯腰拾起准备质问是哪个班的学生时,早已不知去向……

反思:校园内教学楼、图书楼、实验楼、科技楼的兴建与使用,给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可是与学校优雅的环境极不协调的是学生上下楼时的横冲直撞。我们不必去责怪学生的无礼,应该反思一下平时的思想教育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品德课上了,可实际效果呢?校园的楼道拐弯处也贴上了一张宣传画,“上下楼梯靠右走”,可是深入人心了吗?学校也三令五申地强调“两主动”(见到老师主动问好,见到杂物主动捡起”),可是,孩子见到老师问好了吗?

现象之二:一名学生从车棚旁跑过,学校一领导看到旁边地上有片纸屑,指那学生,示意其将地上的纸屑捡起,谁知学生转头望了望该领导,立刻又转身跑走了。该领导边摇头边叹息道:“哎,现在这些孩子啊……”

反思:不错,现在这些孩子是不如以前孩子听话了,可是,现在的孩子已经学会了思考。他也许会想,你离那么近,你怎么不捡?还可能会想,你又不是咱们班的老师,凭什么来命令我?孩子自有孩子的想法,我们还应该从自身找找原因。作为教育工作者,自身应该不应该做到“两主动”(见到学生主动问好,见到杂物主动捡起)呢?也许师道尊严的传统观念会让教育者放不下“架子”,可是,新时期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怎么就只能说出来不能做出来呢?再者,身教重于言教。如果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能率先垂范,以无声的行为去影响、感染学生,岂不比命令学生过来捡碎纸更具有说服力和导向功能吗?什么叫“全员育人”,什么叫“学校无小事,事事是育人”,我想,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应该认真琢磨琢磨。

现象之三:微机室门前,一群学生本来是排着队过来的,可是一到微机室门口,便蜂拥而入,“先入为主”;进了微机室,你抢我占,“占山为王”。谁先占到了位置,那节微机课鼠标的操纵权就掌握在谁的手里,另一人只能一旁观看……

反思:电脑数量有限,确实给微机课造成了“僧多粥少”的现状,可思品课上所倡导的“谦让”、“先人后己”等美德怎么一到实际生活中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了呢?“两人一机”“歪打正着”,恰好给孩子们提供了合作学习的机会,也给微机老师提供了思想教育的实例。德育工作必须有机、有意、有序地渗透在学科教学中,而且,在各科教学中,要充分体现新课改的精神,各学科之间要相互融合。试想,微机课上的现象,不正是最好的德育课程资源吗?如果每一位教师都做个有心人,充分利用诸如此类的教育资源,微机课上的现象还会发生吗?

启示:长期以来,虽然德育工作被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可是德育效果总是很不理想。是德育工作的方法不对,还是德育工作的途径过于狭窄?透过以上发生在校园内的常见现象,反思之余,带给我们的是关于德育工作的一些启示:

一、要大力提倡“全员育人”的教育理念。学生在现实生活中要接触很多人,遇到很多事,这些人和事都或多或少地影响儿童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必须以学校为中心点,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网络建设,形成德育合力,真正做到“全员育人”。尤其是教育工作者,要身体力行,以无声的身教和崇高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和感染学生。

二、注重学科渗透。各科教师要在“育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承担起教书育人的责任。在进行学科知识教学中,要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中的德育资源,发挥德育的间接性、渗透性优势,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育。

篇7:幼儿教师行业的解析总结

幼儿教师行业的解析总结

(一)行业现状与人才需求

1、幼儿教育发展迅速,幼儿教师需求量加大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幼儿教育事业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2004年全国在园幼儿达到2089.4万人,增长了4.5%;幼儿园比2003年增加了4638所,增长了4%;班数增加了28876个,增长了4%;3-6岁幼儿入园率为40.75%,比2003年提高了3.35个百分点;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为71.8%,比2003年提高了7.5个百分点。

随着我国幼教事业的迅速发展,对于幼儿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需求骤增,幼儿师范的毕业生供不应求。尽管近年来全国各地一些院校增建了学前教育专业来培养幼儿教师,仍然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需求。如上海近两年每年幼儿教师缺口1600多人,贵州省2004年缺口近万人,江苏省在各级学校师资短缺现象中幼儿教师短缺尤为突出。柳州市近三年来每年新增幼儿园近20所,新增幼儿教师约300—400人,其中只有40%左右是学前教育的毕业生。幼儿教师缺口很大。

2、早教事业方兴未艾,早期教育人才奇缺

早期教育是21世纪幼儿教育的大趋势,据最新的《中国人口统计年鉴》显示,中国0—3岁的婴幼儿共计7000万人,其中城市0—3岁的孩子数量为1090万人。“人才培养的制高点在最初阶段”、“教育从0岁开始”等观念日益深入人心,0—3岁段幼儿的智能开发,是目前幼教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新增长点。 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机构在全国一些大城市纷纷成立,但一些中等城市及县级市早期教育机构较少甚至没有。目前柳州市的早教机构仅有三家。以早教机构通行的师幼比例1:5看,所需早教人员的数额庞大,而通晓此年龄段幼儿心理的教师却很少,并且目前还没有专门培养早教人才的大专院校,这严重制约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3、中国-东盟文化交流加强,华语幼儿教师严重匮乏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发展,“汉语热”在东南亚各国持续升温,华语教学范围正从以原来的大学、中学为主转向以小学、幼儿教育为主。印度尼西亚东爪哇华文教育协调机构教研处主任何宜仙称,现在海外华语教育已经发展到“要从娃娃抓起”,但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幼儿师资严重匮乏,仅印尼一地,华语教师包括华语幼儿教师的缺口就超过2万。

(二)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前景

尽管几年来全国幼儿教育获得了发展,儿童入园率达40.75%,但仍与全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55%,有一定的差距。

幼儿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规划目标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要缩短这个差距就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幼儿教师,而这个差距就为学前教育专业人才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就业市场和人生舞台。从2005年的就业形势来看,学前教育人才奇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学前教育专业将是就业的热门专业之一。在高入园率的重庆(2004年达74.5%)地区,幼儿艺体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达100%。总之,社会对具有本、专科学历的高素质幼儿教师需求旺盛,幼儿教育专业市场前景广阔。

社会对幼儿教师需求量增加的同时,对幼儿教师的素质要求也相应提高。经过调研了解到,各幼儿园渴求“热爱幼儿教育、学历较高、有一定教科研能力、幼儿教育理念新、教学基本功扎实、技能全面、心态好、愿意长期在本园工作”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而高职学前教育育专业毕业生职业意识强、技能高、基础理论知识较系统、知识面较宽等特点,正符合社会对幼儿教师的要求。

幼儿教师是一种专业化的职业,它是一种“要求教师具备经过严格而持续不断地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在我国,这样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学习是通过职前的培养来进行的。目前,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在幼教师资培养方面发挥着主体作用。

(三)职业发展:

1、教师或儿童顾问——起薪1000~2000元/月

2、儿童发展评估和指导人员、儿童教育和卫生发展政策制定者、儿童教育咨询专家——在有关政府机关、各大医院的儿科门诊工作,起薪1000~1500元/月

3、儿童专栏节目采编人员——在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工作,起薪1500~2000元/月

4、各类儿童用品开发的专业顾问或市场调查和分析专业人士——起薪1500元/月左右

相关专题 霸王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