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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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厘子果”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山东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共12篇),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篇1:山东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办〔〕66号)精神,现将我省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

和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分别顺延至20和。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64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中咨协培〔2016〕65号)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在全国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2月10日9∶00―2月23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后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比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完整准确后,及时打印《2017年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单位审核通过后,请于缴费时间结束前完成缴费工作。《报名表》是考后审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自行妥善保管,待公布成绩后,对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严格的报考资格审核。

合格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由山东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相关事宜请登陆山东工程咨询网查询。

(三)应试人员可于缴费前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政策性问题请咨询山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咨询电话:0531-89813371、89813370。

(五)请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9∶00至4月16日14∶30。

(六)考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综合考虑设置。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七、收费标准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中咨协培〔2016〕65号)的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

八、考试大纲

2017年度考试使用2017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7度考试依据、内容等具体问题,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负责说明。联系人:张惠萍,联系电话:010-68364846。

九、考试证书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用印。我省的证书发放工作由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月16日

篇2:陕西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办〔2016〕6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陕西省2017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附件2)、《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中咨协办〔2016〕65号)(附件3)规定的报名条件执行。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了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等行为,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的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须在陕西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即可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人发〔〕127号文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但未通过的人员,可以继续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20和20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分别顺延至2017年和20。年参加部分科目考试(即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各科合格成绩只在有效。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2017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2月5日9:00至2月24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月5日9:00至2月25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月6日至2月24日(节假日除外)。

(二)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此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1.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网址: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近期照片,完成注册。(报考人员须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进行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

3.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4.参加过年、2014年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无需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只需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经陕西省工程咨询协会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网报档案库是全国统一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5.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进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报名工作是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平台上进行的,考生缴费确认后,原则上不可更改信息。若确需更改信息,可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删除原报考信息重新报名,并重新缴费。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陕西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资格审查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

1.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西安市朱宏路53号沐浴阳光酒店4楼8818室,联系电话:029-81610231.

2.资格审查所需提供材料:

(1)《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和学位);

(4)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4);

(5)符合免试2个科目的考生,按要求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审核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对该单位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取消其下一年度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和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同时,给予2年禁考的处罚。

(四)收费标准

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中咨协办〔2016〕65号)的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

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14日前(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考务大厅,联系电话:029-89538291.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4月15日

上午 9:00-11:30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下午 14:00-16:3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16日

上午 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下午 14:00-17: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考试科目代码见附件1)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设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客观题)、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客观题)、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客观题)、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应考人员严禁将各种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五)报考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科目代码、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

(六)使用教材

本次考试使用2017年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具体内容见中国工程咨询网(www.cnaec.com.cn)“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专版”。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月20日

篇3:环保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环保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报考人员:

为做好全省20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年9月3日-9月4日两天(详见附件1)。

二、管理模式及科目作答方式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详见本文附件7-15)。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扉页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实践要求,并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者,均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1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及相关规定(专业学历明细见附件3)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关于设计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申报人的设计工作年限是指申报人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对于取得结构(工民建)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后,又获得本专业本科或硕士学历的,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时间可作为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后的实践年限计算。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1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4)及相关专业规定(见附件6)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1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 (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5)及相关专业规定(见附件6)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

2016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采取先审核再缴费(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报名形式,报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注册或登录。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行个人注册或登录。

2.网上信息填报。报考人员注册后点击“帮助”按钮,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按照步骤流程进行信息填报。

3.系统照片审核。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等待网上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4.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09:00~7月7日17:00(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现场资格审查

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不必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新考生指:首次报考相关专业的基础考试或基础考试合格后首次报考对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

省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7月4日-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网上支付时间:6月27日-7月10日16:00时(逾期支付界面将自动关闭)。

(三)新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6年度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黑白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专业考试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基础合格证明, 及以前无基础合格证明的,由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帮助核查基础合格情况。

注:①现场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工作年限有异议的,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单,单据中包含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必须和报名表上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如无法提供视为报名材料不真实,不予报考。

②社保缴费记录单只需打印符合报考条件所对应年份的缴费清单。

(四)网上缴费

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在线缴费;老考生填报个人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在线缴费。

五、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从10月起,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上报后,国家将不再受理信息更正申请。因此,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网报所填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所填信息将不予修改。

(二)执业资格考试是在职人员考试,在校生不得报名,凡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网上报名时间进行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四)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确认后可在线打印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通过后方可网上支付,完成网上支付为网报成功。

(五)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到现场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网上报名只审查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一旦在现场资格审查中被审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七)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报考人员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费用概不退还。

(八)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整理要求:

1. 材料要求:(a)齐全、平整;(b)请事先将报名表、学历 (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一起;规格为A4纸。

2. 装订要求:(a)材料请用订书机装订于左上角;(b)装订材料前后顺序:报名表1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由于报考人数多,审查场地狭小,为确保现场秩序,加快审查速度,请报考人员自觉排队,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4. 为避免现场拥堵,请单位尽量派专人统一送审报名材料。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18号》、《水利水电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公布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号)、《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公告2016年第17号》、《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公告2016第1号》、《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公告2016年第1号》和《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等项目考务费标准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第5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费 (元/人)
一级结构工程师 基础 128
一级结构工程师 专业 144
二级结构工程师 专业 150
土木工程师(岩土) 基础 128
土木工程师(岩土) 专业 278
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 基础 166
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 专业 320
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基础 146
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专业 310
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基础 128
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专业 280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 基础 128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专业 268
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专业 280
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专业 290
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 基础 140
化工工程师 专业 320
环保工程师 专业 290

七、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关注“江苏建设人才”(hr.jscin.gov.cn/swhyFront/default.aspx)通知公告栏,自行在线打印准考证。

八、发票领取

有收费票据需要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1日~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30)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11号窗口领取(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结算,逾期将不再办理。

1.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计划

2.201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

考试报考条件

201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201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参加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专业学历明细

4.201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

5. 2016年度注册土木(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公用设备、电气、化工、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

条件

6.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电气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化工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7.201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

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规程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大纲

8.201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

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规程

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大纲

9.201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

用的标准和法律法规

10. 201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主要工程技术标准及文件清单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2014版)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分配、题量、分值及题型特点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下午段)大纲(2014版)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下午段)分科题量、时间和分数分配表

11.201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

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新增、替代、删除的规范、标准

12. 2016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

2016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

资格考试专业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

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2014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分配、题量、分值及题型特点

2016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

考试专业考试使用的主要规范、标准

13. 2016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考试专业考试规范及设计手册

2016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考

试专业考试规范及设计手册

14.2016年度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要参考

资料

15.2016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

标准、规范

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2014版)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科目、分值、

时间分配及题型特点

16. 通过评估的院校及其有有效期统计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篇4:如何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表两份,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从业证明并加盖公章)到湖北省工程咨询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到考试中心报名。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一) 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二) 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三) 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四)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五)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六)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七)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篇5:关于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开发区(管理区)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3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27日、28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5月27日 0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5月28日 09:00-11:00 地籍调查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含主观题,在答题纸上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发[]1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对于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任职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可以连续滚动);报考两科(免试两科)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程序

报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写《____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及证件。由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按照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统一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____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贴一年内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三)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____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二)(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6年1月5日-7日;

2、报名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篇6:吉林省]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广大考生:

人事厅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定于2006年4月24日至4月28日,5月9日至5月11日进行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工作。报名地点:富锦路邮局(建设街2766号),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职考部门负责。详情请登录省职考办网站查询。

人事教育处

篇7:[黄冈市]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中心(院),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112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科。

二、报名程序

(一)初次参加考试,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由当地政府人事职改部门会同人事考试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单位考生考全科的,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手续。

申请免试科目的,经省职改办审核(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续报考生(已参加过上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4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注意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中央在鄂单位、在鄂驻军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 报名时间:

2006年5月8日~5月14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 考试时间:

2006年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6年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地于2006年6月1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

四、题型及答题方式

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目,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成绩及考试信息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科考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七、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

有关考试用书的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湖北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3692762 68889101各地人事考试中心(院)要加强管理,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篇8:荆门市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中心(院),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

二、报名程序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由当地政府人事职改部门会同人事考试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手续。(报名条件见附件3)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4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注意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三)免试科目考生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无论过去是否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均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有关免试科目手续。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省直考生,须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中央在鄂单位、在鄂驻军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7年4月23日~4月29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07年10月20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7年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地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四、题型及答题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成绩及考试信息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26. 执业药师2.考二科01.药学1.药事管理与法规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02.中药学1.药事管理与法规

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4.考四科01.药学1.药事管理与法规

2.药学专业知识(一)

3.药学专业知识(二)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02.中药学1.药事管理与法规

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七、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

有关考试用书的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湖北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3692762 68889101

各地人事考试中心(院)要加强管理,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它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湖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院

二○○七年四月五日

篇9:河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河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初、中级统一在10月22日(星期日)考试。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科目:

上午0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科目:

上午0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统计师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考生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日期计算截止到月31日。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合格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年5月2日9:00至5月22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考生要妥善保管《资格考试报名表》,以备考后资格审查使用。

(二)报名程序

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格审查部门,一份本人留存。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之前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三)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5月23日9:00至5月31日17:00。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交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 “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和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第1054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40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2日14:3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www.hnzc.gov.cn)及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

六、考试用书及培训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继续使用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考生可统一到各省辖市统计局订购统计专业考试用书(各省辖市统计局联系电话见“河南统计网”统计职称栏—关于征订2017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的通知)。考试培训工作由各省辖市统计局组织实施,考生预订教材时可一并联系培训事宜。

七、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是第一年实行资格后审,各相关单位要把政策宣讲到位,减少考生报名的盲目性。后期的资格审查要坚持原则,严把标准,切实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初、中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

篇10:山东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山东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0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6号)精神,现将我省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6日

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中、初级)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XX〕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20XX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XX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XX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20XX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则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XX年7月27日9∶00—8月8日16∶00。

缴费时间:20XX年7月28日9∶00—8月11日16∶00。

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核时间,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XX年7月28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XX年8月9日16∶00,各市资格审核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三)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8月8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XX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6日14∶30。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20XX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济南市设置考区。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0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03.中级

02.出版2科

1.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01.出版 1科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04.初级

02.出版2科

1.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01.出版1科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七、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31号)文件规定,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8元。

八、考试大纲及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各地可集中征订(见附件2)。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篇11:有关海南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提要】海南监理工程师监理信息 : 海南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做好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琼人发〔2017〕28号

各有关单位:

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20、21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等4个科目。

(二)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三、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2月22日至3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考试报名表。

(2)考生须将考试报名表(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以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等材料送至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联系人:李燕云,联系电话:66111939、66217166)。

(3)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须在3月20日前,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报名表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处柜台(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进行报名确认。

(4)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2月22日至3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通过银联网上缴纳考试费。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0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非首次报名考生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按操作要求完成报名、缴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5月15日至1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20、21日。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四)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

作答。

七、考试教材

20继续使用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有关事宜请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或中国建筑工作出版社联系。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证书的发放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公告为准。

附件: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17年2月22日

(考生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登录我局*www.hnjy.gov.cn查询,或咨询我局职称考试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65375001,65339752)

附件

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5月20、21日)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

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有关海南2017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篇12:关于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注工〔200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各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24日举行。各地要按照《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试报名组织工作至7月中旬结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土木工程师(岩土)、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各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和人事考试部门要严格按照“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2)以及两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并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地务必于8月13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3,一式两份)分别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三、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级别代码及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科目代码及名称0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1.一级01.基础1.基础考试(上)2.基础考试(下)02.专业3.专业考试(上)4.专业考试(下)0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2.二级01.专业1.专业考试(上)2.专业考试(下)

四、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地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五、《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及评分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组织实施,考后规则模板在考后下发;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具体的作答及评分操作按《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案例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报名时请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将本文件的相关附件及时印发给考生。

七、收费标准: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按如下标准收取考试费:

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240元。 考试报名费由各地商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部门核定。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于考前一周将值班电话分别上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010)68318798、(010)68318948(fax)

(010)68318825、(010)68318824(fax)

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010)63369166、(010)63369167(fax)

电气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010)58388763、(010)62368339(fax)

化工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010)64820640、(010)64820656(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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