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支部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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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支部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党支部是党在学生中的政治核心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带领党员和学生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

党的教育方针的战斗堡垒。

第二条 为切实加强我系学生党支部建设,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

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任务与职责

第三条 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院学生的思想、作风和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育党员和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各项活动,形成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综合测评、日常管理、评奖评优、毕

业生就业、社会实践等工作。

第四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

科学、文化知识。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民主生活会。

第五条 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和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学生党员自觉抵制不良倾向、不良风气,同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切

实履行义务。

第六条 积极和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实践和社会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七条 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八条 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思想情绪,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积极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定期开展“三会”制度。党支部一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会,半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

第十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

监督。

第十一条 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

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第十二条 党员学习制度。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

第十三条 党员联系人制度。每位学生党员必须要做到“二联系二负责”,即每位预备党员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负责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每位正式党员联系1-2名预备党员,负责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提高工作;每位学生党员联系1-2名“三难”学生,负责做好“三难”学生的思想工作,并切实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四条 党员下班制度。下班党员每月至少有两次与所下班级学生谈话,主动参加所下班级的班会、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深入班级内部了解情况,收集信息,并指导团支部和班委会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 党支部推优制度。党支部在各团支部推优的同时,召开党支部推优会议,推荐须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第十六条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员每半年或一年按通知的时间带党费证将党费交党支部,支部要认真登记,并由收缴人填写党费证。党支部应及时将党费上交党总支。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交纳情况。

第十七条 值班制度。学生党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党支部根据院重点工作安排的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提前下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支部请假,并找好代班人员,做好换岗事宜。

第四章 党员管理与考核

第十八条 党员管理与考核在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安排,统一部署,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要求各学生党支部及各相关部门积

极配合此项考核工作。

十九条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院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分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道德修养”、“学习和专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党风党纪”五个部分,分别从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等各个角度规范学生党员行为。

第二十条 党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等次。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党员,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凡是考

核不合格的正式党员需向支部提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一条 预备党员每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预备党员中凡属以

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

(1)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

(2)入党以后在思想、学习、工作上出现明显的退步。

(3)预备期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

误的。

(4)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作用不明显。

(5)在预备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党员。

(6)其他需要延长预备期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党员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取消年度内评奖评优资格,预备党员受到行政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的,预备期延长半年

至一年, 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党员犯严重错误,且不思悔改,造成恶劣影响的,如是正式党员可进行党内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如是预备党员

则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应规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党员在学术、文体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的,在党员考核中可酌情加分。

第二十五条 党员考核结果一学期公布一次,一学年综合考核一

次,考核结果存入党员档案中。

9月5日

篇2: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必须坚持。

(二)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因此,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成了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学生党支部必须对涉及党、团、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或工作决策等,坚持以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方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学生困难补助、奖学金的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团员、团干、学干以及三好学生评比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支部委员会的分工负责制

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学期召开二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制度

(一)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学生党支部要坚持每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支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二)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

要在我院的党、团、学工作中,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用完成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学生政治辅导员和学生党员的工作。

(三)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

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做好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要以教育的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定期上党课,可以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组织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等。总之,方式方法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四)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

要建立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的责任制。以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学生的意见。

(五)党员的汇报制度

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六)党员的学习制度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

(七)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

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发展新党员的制度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特殊的经常的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学生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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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人身安全,积极响应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我校将长期开展创建“和谐校园”、争创“文明青年”及“五心”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尊纪守法的观念、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审美情趣。根据当前社会形势和学生现状,为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特将学院的有关学生管理规定通知您:

一、学院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周六中午放学后学生可以请假回家,但须经辅导员签字同意后,持请假卡方可离开学校。学生到家后,请家长在请假卡上签字,确认学生真正回到家中,周日学生返校后请假卡由辅导员收回并进行检查。请家长配合学校工作,以确保学生的安全。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违反以下纪律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校并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协议;累计两次者,责令退学。

1、不准沉溺网吧

2、不准跳学校围墙外出

3、不准喝酒、赌博

4、不准偷窃、诈骗或损坏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

5、不准带头起哄或打架斗殴

6、不准私藏、携带管制刀具

三、学生在校期间,凡违反以下纪律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两次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校并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协议;累计三次者,责令退学。

1、不准穿奇装异服(如男生不准穿文化彬、红色衣服、印花衣服、大喇叭裤,女生不准穿超短裙、不准穿鞋跟过高或鞋底过厚的鞋)

2、男生不准留长发(只准留学生头)

3、不准染彩色头发(染黑发除外)

4、不准谈恋爱

5、不准吸烟

6、不准佩戴首饰

四、凡毕业时处分未撤消者,不准毕业,同时,学校不安排就业。

五、新学期开学时,学校将对学生的服装、发型等进行全面检查,凡着奇装异服、留长发、染彩发、佩戴首饰的学生不准进入校门。

家长同志,为确保您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把您对孩子成人、成才的期望化为现实,希望您密切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结合学生的表现,针对孩子的实际,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让我们共同把孩子培养成为有道德、懂礼仪、守纪律、爱学习、爱劳动,既有健康的心理和强壮的体魄,又能熟练掌握技术技能的合格人才。

篇4: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总结

是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学生科、团委将紧紧围绕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总体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主导,一切为学生服务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和谐稳定为基础,管理服务为手段,改革创新为动力,学风建设为重点,人才培养为目标,充分结合学院实际、学生特点,结合我校进行本科教师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通过强化教育,优化服务,深化管理,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积极探索新时期下开展学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开创学生工作新局面。

一、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核心,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扎实做好理论教育。继续扎实做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新生始业教育、《形势与政策》系列讲座,党校、团校培训和相关理论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积极开展主题活动。把握时政主题,以学雷锋日、清明节、五四、国庆、一二九等活动为契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通过开展月末xx会、主题团日、党建活动、座谈会、交流会等,增强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

3.认真组织公益活动。通过爱的旋律,爱的阳光公益实践活动的继续开展,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通过策划、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开展主题文艺巡演、送文艺进社区,加强学生艺德教育,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

二、以提高专业技能为重点,努力建设优良学风

1.实施六个一工程,引导学生提高全面素质。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六个一活动,即完成一个学习规划、结交一位教师朋友、担任一次学生干部、参加一个社团活动、获得一项标志性成果、参与一项技能比武。

2.创设实践平台,提高专业技能。一是办好学生月未xx会,加强学生艺术实践,锻炼学生演唱、演奏能力;二是继续举办艺术大舞台,组织毕业生个人专场演出、毕业班汇报演出、迎新xx会等;三是组织开展师范生五项全能比赛和专业技能比武;四是多方搜集各类赛事信息,组织学生参加各类高层次专业竞赛,提高参与率和获奖率;五是继续承办校大学生艺术节。

3.以课外活动、考证、考公务员、辅修等为载体,促进学风建设。一是通过加强专业社团建设、鼓励学生创作、举办专业讲座等,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的全面发展;二是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考证和各种职业技能考证,努力提高报考率、通过率,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三是合理引导学生参加第二专业辅修,扩大知识面,提高就业竞争力。

4.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对学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学风优良班级、学风建设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要及时给予宣传报道及表彰。要求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在学风建设中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实行学生参与学风建设登记制度,把学生在学风建设中的各种表现同其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入党等挂钩。

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

1.调整完善日常管理常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的实效性。一是调整学生请假审批环节;二是完善早签到、晚自修、完善教师课堂点名制度、和学生练琴积点管理,严格考勤,提高自修管理实效性;三是加强学生勤工俭学管理,修订实施《学生校外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2.点面结合,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力度。一是针对毕业班实际,制订实施《毕业班教学和学生日常管理实施办法》;二是与学生家长构建共同管理机制,建立家校共管长效机制;三是规范学籍管理,做好学籍和违纪预警工作,对休学、复学等同学做好细致深入、个性化的教育与服务工作;四是深入诚信教育,严格考试纪律;五是做好重点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

3.强化班级管理,充分发挥班级在日常中的基础性作用。修订实施《班级工作条例》和《班级积分制(类比积分)实施细则》;建立学院领导、辅导员随机下班听课制度,重点掌握学风较差班级的学生上课情况,督促班风的整改;坚持每周定期出刊《xx学院学生自律简报》,及时公布学生自律信息,以利于查找整改、督促进步。

四、以突出特色为重点,切实加强学生党建、团学工作

1.继续推进党建亮化品牌建设。继续开展党建进社团工作的研究探索和实施,发挥专业社团党支部在学院党组织建设和学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一是科学制订党员发展规划;二是加大培养发展效果,提高党章学习小组、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三是明确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锻炼、教育、考验工作;四是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执行发展党员推优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探索实行发展答辩制、票决制等,不断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

篇5:中共×公司支部党务工作制度

中共×公司支部党务工作制度

中共      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党务工作制度(讨论稿)   一、会议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议 (1)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2)       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要事项。 (3)       出席会议成员:支部委员。 2、全体党员会议: (1)       支部党员会议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其他委员召集。 (2)       会议主要内容: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过组织生活;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3)       出席会议成员:全体党员。 3、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       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召开。召开时间为每年12月份或次年1月份。 (2)       会议由总经理或书记主持召开。 (3)       会议主要内容:主要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各项党纪政纪情况及结合实际情况需要检查的有关问题。 (4)       参加人员:公司中层以上党员干部。 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1.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行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2.       一般每月安排一个单位的时间进行集体学习。参加对象为公司全体党员。 3.       遇有重要会议精神、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应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4.       坚持党课教育制度。除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学习外,党支部每年有计划地结合实际组织1-2次党课。 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极慎重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2.       党支部对每个培养发展对象,应及时落实具体党员培养联系人。 3.       承担培养和联络工作的党员,应主动经常与培养对象谈心,及时掌握其现实思想和工作状况等方面的表现,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进度情况。 4.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和培养。对预备期党员,入党介绍人仍要与其保持密切的联系,关心其入党后的表现,以便其按期转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5.       在组织发展中,注意定期听取党内外的意见。 四、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逐步建立党员活动室,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自己在企业中的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 3.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员应每月向所在支部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如长期外出时,可提前交纳或委托别人按时交纳党费。党费收缴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 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具体措施 1.       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       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做到管好财、用好财、不贪财。 3.       在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工作中,不搞私下交易,不接受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损公肥私。 4.       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检查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自觉以党纪政纪规范自己的行为。   附: 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 1.       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 2.       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3.       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 4.       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 5.       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 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1.       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       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       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       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       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       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亲、营私舞弊; 7.       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       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二OO四年十月十日

篇6:民营医院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民营医院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

民营医院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

绪言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战斗堡垒,是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对企业发展起着保证、促进和监督、协调作用。为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我院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六”大文件精神及上级党委、党总支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汇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党组织的工作着力点要放在“服务、促进、引导、保证”上,处理好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和非公有制企业自主经营之间的关系,紧紧围绕医院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

一、围绕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和医院实际,加强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医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医院员工的方针。

二、把保证和促进医院改革、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监督医院守法经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作为我院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三、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促进医院发展和改进医院管理结合起来,积极为我院培养和推荐优秀管理及技术人才,配合我院建立一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二条  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医院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二、主动为医院的生产经营服务,尊重医院的自主经营权,支持总经理、院长依法行使职权。对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医院发展出谋献策,支持医院在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允许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从医院实际出发,切实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健全党组织生活,坚持从严治党,严格党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党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利益。

四、围绕医院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活动,团结和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医院发展。

五、发挥好上级党(工)委与医院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使上级党(工)委及时掌握党员情况,让党员及时了解上级党(工)委的工作要求。

六、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七、协调股东与职工群众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和社会的稳定。

八、主动加强与医院所在地街道、社区党工委的沟通联系,促进医院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九、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建设有民营医院自身特色的医院文化。

十一、负责实施对党员的监督,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违反党章有关规定的党员进行处理。

十二、完成上级党委(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条  议事制度

一、集体领导原则

凡属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党支部报告。在委员会里,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要共同维护党支部班子的团结,形成党支部班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成员分工原则

党支部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在医院中的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

三、党支部会议事范围

(一)对上级党委(党总支)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对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医院两个文明建设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定医院党建计划,确定党建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四)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宜。

(五)确定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听取其对分管工作的报告和总结,并对其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作出相应的决议,以及检查、指导和监督其实施。

(六)审定本党支部的重要制度,协助医院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四、保密原则

支部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凡党内讨论的问题,并明确必须保密的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问题,必须保守党的机密,不得随便外传,否则视为违反党的纪律。

第四条  党内选举制度

一、医院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必须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

二、党的支部委员会改选换届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其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本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本届支部委员会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三)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选举支部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产生。

(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必须在党内广泛开展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使党员明确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和意义,明确选举规定,珍惜和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的产生,必须发动党员,由党员自下而上酝酿提名,自上而下协商,最后集中多数党员的意志产生。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经过上级批准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4/5时,会议有效,对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再进行酝酿讨论,党员有权利对某些候选人的情况提出质询,党组织应作出解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志可以更换候选人,当大家意见统一后,则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支部委员。当选的支部委员的票数应超过支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支部正副书记的产生,应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分别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并上报上一级党委批准。

(三)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后,要做好分工,制定工作、会议、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各自的工作走上正轨。

四、在选举中,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履行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党员必须从党的事业出发,正确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党的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在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进行派别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追查选票、虚报选票以及打击报复等违反党章的行为。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轻者要给予批评教育,重者要给予党纪处分。如果发现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委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及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决定。

第五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医院生产经营、管理、科研骨干和一线优秀员工。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带头参加改革和经济建设,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小组推荐,经支委会讨论审定。共青团员和28岁以下的青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还应征求团组织的意见。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地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每半年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三)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区上级党工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医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的教育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报上级党工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

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告后,要及时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并下发转正批复,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党支部要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组织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四、组织落实

(一)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支部组织委员要努力做好和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三)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四)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支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双争双评”考评内容,以此增强党员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的责任心。

(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第六条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三个月至少要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并将会议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

(三)会议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党员要从党的事业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发表意见,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做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支委会尤其是支部书记要坚决带头贯彻,认真实施,并于下次党员大会上报告。

二、支部委员会议

(一)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教育管理党员,搞好支部自身的建设;进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众组织的工作;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以及监督保证经济、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二)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组织实施意见;

2、支部年、季、月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对生产、经营、行政工作的保证、监督措施;

4、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措施;

5、党员、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以及针对性开展工作的措施;

6、群众组织工作的问题;

7、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以及本支部需要讨论的问题。

(三)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议题,就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各委员准备意见可提出方案,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

(四)支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制度,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上遇到重要意见分歧时,不要匆忙作决定,应当通过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统一认识,然后再作决定。

(五)决议之后,要按照分工负责的精神,支委分头组织落实,支部书记负责全面的检查督促,并按制度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或增减。

(二)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知识;

2、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3、检查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向支委反映党员、职工的要求以及关心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4、协助支部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及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5、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的汇报,并及时向支部汇报。

6、组织党小组的党员积极贯彻支部的决议,发挥党员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党课

上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

(一)党课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要求进行安排。当前,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的教育,以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党课教育内容由上级党工委统一安排。

(四)支部应根据党(工)委的安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五)为了提高党课的质量,支部应指定专人,联系实际,认真备课,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讨论,如中心发言,专题讨论、演讲以及作业、测验、知识竞赛等形式,帮助党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五、组织生活会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二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三)组织生活会前,支部应召集党小组长开会,分析党员队伍的状况,做到解决问题心中有数,同时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组织生活会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同时,就党员之间、党员同领导之间、党员同群众之间的问题进行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

(五)在组织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但不能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六)组织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或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制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向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六、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

(二)考核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每季度一次。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可离开。支部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

(三)要加强对组织生活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组织生活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四)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组织生活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五)支部每委度要对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第七条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活动。每一位党员都有1-2个联系对象,联系的重点对象为:为入党积极分子、困难职工、帮教对象等。联系的内容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情况,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职工意见和要求。

二、党员必须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念,积极做群众工作,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在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的形象,帮助群众提高觉悟,坚定地走党所指引的道路;有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第八条  党组织开展活动制度

党组织的活动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开展。在活动形式上要体现非公有制企业特点,坚持“业余、小型、灵活、务实、新颖”的原则,把党组织的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在活动时间上,坚持班上与班下相结合,除了必须集中的重要活动外,尽可能少占或不占用生产经营时间,多利用空隙时间、节假日时间开展活动;在活动经费上,采取医院出一点、党费下拨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在活动内容上,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坚持与生产经营相结合,把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与医院文化活动、管理活动和党员牵头组织的技术攻关、产品销售等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对市场经济理论、岗位技能、先进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的学习,开展“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第九条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支部每年一次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评议结合党内外测评,在党内民主测评与党外职工代表测评的基础上,再进行党内评议。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第十条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支部要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自己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医院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医院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医院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医院党组织的活动。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上级党工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执行。党费收缴以党支部为单位,党支部要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委。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本支部全体党员。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7:后勤管理工作制度

1、后勤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有求必应。

2、严格执行按时上下班制度,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3、在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下,按国家休假政策执行。

4、各工种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劳保用品,凡不到领取时间损坏的一律自制。

5、各工种间注意工作衔接、协作、配合,随时服从工作调遣,凡学校安排的工作,齐心协力积极完成。

篇8:后勤管理工作制度

1、应以普通话低音量在办公区域内进行交流。禁止高声喧哗、污言秽语,手机应始终调为振动状态。

2、不得在任何时间内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办公区域,如有人员来访,应由有关人员接待。

3、爱护办公区域内的一切设施,不得随意毁坏、涂抹,不得将公共设施及物品据为已有,一经发现,将要求责任人按损坏或丢失物品的原价进行赔偿。

4、节约公司一切能源,随时注意关闭电源、水源开关。随意浪费者,公司将进行相应处罚。

5、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上网聊天、玩游戏、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6、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不得乱扔杂物不得随地吐痰,外出或下班离开时,应收拾好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文件及个人物品,关闭电脑电源。

7、上班时间应衣着整洁,不得穿短裤、短裙、背心及袒胸露背衣裙及拖鞋。

8、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篇9:后勤管理工作制度

1、搞好院内绿化,定时除草、浇水、施肥、培土、补苗、消灭病虫害。

2、按月修枝剪叶、修理办公区和生活区草坪。

3、修剪树枝草坪后,保证绿地清洁、无杂物、无缺水,无死苗。

4、绿化区按片分好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管护好责任区花草树木。

5、爱护、保管好绿化工具,若丢失赔偿。

6、负责绿化工作的人员每周巡查一次,并做巡查记录,行政管理人员每月巡查两次,并做巡查记录。

篇10:后勤管理工作制度

1、着装整齐,严格执勤,热情礼貌待人,做好来客登记。

2、做好值班日记和交接班记录工作。

3、注意防火、防盗、防止长流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行财科和公安、消防部门。

4、禁止在值班室下棋、酗酒或其他游戏。

5、不得留客在值班室闲聊,住宿过夜。

6、发现可疑人员应盘查,及时报告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7、早、晚按时开门、关门、开灯、关灯。

8、不定时地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安全隐患。

9、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保护,情况急报等任务。

10、负责车辆的统一停放。

11、负责治安工作人员,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行政管理人员不定时进行查岗和查夜,及时纠五治安人员的违纪行为,并做好记录。

篇11:后勤管理工作制度

校园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分配、管理、掌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状况报告向校园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校园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为了明确职责,凡因工作需要配备财产的处室,务必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状况赔偿。

三、凡校园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状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校园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必须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务必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教导处负责图书、实验室、教室、体育器材室等各部室的使用与管理,计算机任课教师负责电教设备、硬软件的使用管理。总务处负责各处室及办公室的使用与管理。

篇12:后勤管理工作制度

一、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工守法、不徇私情。

2、合法收入、严格支出。凡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须暂支的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学校对外的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后由校长审批才能付款结算。

4、严格掌握存库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未经批准不准透支,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

二、财产管理制度

1、各室场负责人把财产物品逐项登记,造表册。建立学校固定总帐,室场明细帐,帐物相符,每学期要逐项检查财产情况、新增财产要及时入册,自然损耗的要申请报废,审批后注销。

2、低值易耗品用量较大,因此每位教师复印、速印要登记。

3、领发制度。领取物品必须办理领物登记手续,以明责任,防止校产流失,掌握校产的去向及用途,校产一般不能外借,若需外借,由校长审批。

4、爱护公物。注重管理,做到防湿、防晒、防锈、防腐。合理使用,人为损坏、遗失校产者照价赔偿。

5、学校贵重器材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如DV摄录机、复印机、速印机、数码相机)。

三、采购工作制度

1、学校所有采购工作必须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指定相关有专长的人员购买,采购物品总价500元以下由总务主任审批,2000元以下由校长审批,2000元以上由办学单位审批。

2、遵循“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原则采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利益。

3、凡是学校组织采购的物品,都必须经校产管理员、相关室场负责人、使用人同时签收,确保如数收货、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