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物价局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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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本溪市物价局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本溪市物价局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机构涉企收费行为监督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价格环境,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布署,我局从近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通过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整改规范三个步骤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工作,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具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及相关的社会团体、中介服务机构收取涉企中介服务费。检查重点为:一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的;二是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三是涉及行政审批项目无法定依据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并收费的;四是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五是行业协会、商会和学会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等收取费用的;六是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此次中介服务机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涉及的部门点多面广,涉及的收费既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又有经营服务性收费,种类繁多 ,情况复杂。因此我局全员出动,组成6个工作组对全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13个部门中61项收费的项目进行逐一的摸底排查,通过排查弄清涉企收费的性质、范围、种类、标准、依据和金额等。检查中我局还非常注重政策宣传,政策解读,积极宣传此次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并通过12358价格举报信息平台,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举报,畅通企业和群众价格诉求渠道,为企业排忧解难。截止目前我局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摸底调查工作, 9月份我局将根据前期摸底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篇2:本溪市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本溪市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本报讯【本溪日报记者 周丽辉】为了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机构涉企收费行为监督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市物价局从近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此次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具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及相关的社会团体、中介服务机构。检查重点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涉及行政审批项目无法定依据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并收费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学会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等收取费用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等行为。此次中介服务机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涉及的部门点多面广,涉及的收费既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又有经营服务性收费,种类繁多,情况复杂。因此,市物价局全员出动,组成6个工作组对全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13个部门中61项收费的项目进行逐一的摸底排查,通过排查弄清涉企收费的`性质、范围、种类、标准、依据和金额等。检查中,市物价局还通过政策宣传、政策解读积极宣传此次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并通过12358价格举报信息平台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举报,畅通企业和群众价格诉求渠道,为企业排忧解难。截至目前,市物价局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摸底调查工作。据了解,9月份,市物价局将在前期摸底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篇3: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

发改电〔〕3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查处纠正了一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减轻了企业负担。但目前涉企收费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停征、减免、降标、取消等涉企收费优惠政策没有认真落实,有的行政机关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有的机构借助行政权力或者优势地位强制服务、捆绑收费,抬高了企业成本,不利于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进一步治理各种乱收费行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挖掘经济发展潜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要按照“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收费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从源头加强整改,积极构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努力,使涉企收费行为明显规范,收费秩序持续好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此次检查范围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金融、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等领域的收费情况。检查时限是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溯至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

(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查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收费;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收费;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31号)及各地关于本地区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中关于“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规定,将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费用,转嫁给申请人承担等行为。

(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查处未按规定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和其他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

(三)进出口环节收费。重点查处海关、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继续收取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利用行政权力或者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不执行停征、免征、减半征收、降低标准等优惠收费政策;将法定职责与经营服务性项目捆绑收费等行为。

重点查处违反《价格法》、《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等规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行为。

(四)金融机构收费。加大宣讲力度,督促商业银行认真对照《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加强内部收费管理。重点查处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转嫁成本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强制办理承兑汇票和借“过桥”抬高融资成本等行为,重点关注小微企业、“三农”、“双创”等领域。

(五)电子政务平台收费。重点查处违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管理的通知》(财综函〔〕14号)的规定,行政机关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并收费;引入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时,以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的方式要求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违规参与电子认证服务经营或者收取费用;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向企业事业单位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等行为。

(六)建设领域收费。建设领域收费主体多、链条长、环节复杂,要认真梳理、全面检查住建、规划、国土等行业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全流程的涉企收费情况。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规定,重点查处继续收取已取消的保证金或者违规新设保证金项目;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行政机关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委托给下属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转嫁成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

三、组织实施

此次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对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各层级相关部门、单位直接检查,不得层层转发文件,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摸底排查阶段(5月底前完成)。为摸清底数、明确重点,提升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集中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力量,组成若干调研组,通过外围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本地区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特别是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情况;本地区电子政务平台的`使用、运营、收费情况,逐一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相关收费的范围、种类、标准、依据和金额。同时,对本地区虽具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但收费明显不合理或者收费依据与经济社会发展现实脱节的收费项目深入摸排,并提出清理规范建议。

(二)重点检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方案。要在本地区抽调充足精干力量,按照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同步整改的原则开展检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检查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三)整改规范阶段(8月底前完成)。检查结束后,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分析问题原因和解决办法,并将查出的问题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地方有关部门反馈。督促被检查单位制定相关收费制度,建立健全收费内部管理体系。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四、工作要求

此次检查,涉及主体多、范围广。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注重创新思路方法、针对实际突出重点、坚持检查规范结合、着力加强舆论宣传,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是今年发展改革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抓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责任。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确保涉企收费检查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方法。要深刻理解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大平台、大格局、大服务”的重要定位,充分挖掘运用平台相关作用,依托平台建立“收费单位动态档案”,对辖区内各类收费单位实施动态监管。要转变执法观念,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在深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检查工作。聚焦主要问题,集中力量突破,努力依法查办一批“叫得响、影响大”的大案要案。

(四)检查规范结合。要边检查、边规范、边处罚、边总结。对查出的乱收费问题,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治理乱收费有关规定有明确规定的,依照《价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程序、严肃处理,并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认真整改;对法律法规暂无明确规定的,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全面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复查整改效果;对现行合法但不合理的收费政策,及时向政策制定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取消收费项目或者降低收费标准,切实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创新舆论宣传思路、方式方法。在开展检查的同时,研究策划宣传方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深入解读政策法规,突出宣传涉企收费检查取得的成效。

(六)及时报送总结。检查期间,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发现重要情况立即上报。摸底排查情况(附件1-4),请于5月31日前报送。同时,对-20的检查情况全面分析、认真总结(附件7-8),于6月15日前报送。20涉企收费检查情况,包括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及附件5-6,于8月31日前报送。

上述材料均通过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报送,请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数据填报、总结报送等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张元智 010-68502784 zhangyz@ndrc.gov.cn

张春雨 010-68501393(传真)

附件:

1.XX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摸底排查统计表

2.XX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摸底排查统计表

3.XX省电子政务平台摸底排查统计表

4.XX省合法但不合理收费项目摸底排查统计表

5.XX省2017年涉企收费检查统计表

6.XX省2017年涉企收费检查规范情况统计表

7.XX省20-2016年涉企收费检查统计表

8.XX省年-2016年涉企收费检查减负情况统计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5月8日

篇4: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自查报告一】

根据县纠风办、县经信局《关于印发XX县20**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我们围绕以下四项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

一、自查情况

(一)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湖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问题。

(二)整治行政机关利用指定中介组织提供评估、咨询、认证等服务违规收费,行政机关违规将特定中介组织的服务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以谋取部门利益问题。

(三)整治行政机关主管的涉企协会、学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超标准收取会费、利用办培训班违规收费等问题。

(四)整治信用社、供电、供水等公共服务行业在经营服务中利用强制服务、指定服务违规收费问题。

二、自查自纠措施与做法

近期我们对照有关规定,根据《建纠办发(20xx)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和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处罚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开展“企业评质监”活动,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质监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我镇没有任何行政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我镇的行政执法工作、执法活动都在县相关局的统一安排和监督之下进行的,尽管如此,我们认真开展了“回头看”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文明执法工作纳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镇重要议事日程,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力打造开发区良好发展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自查报告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我市经信委系统认真开展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安排专门力量具体负责。及时向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转发了《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自查工作,填写《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按时报送清理情况。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认真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并及时反馈了清理情况。目前,我市经信委系统共有以下涉企收费。一是XX市煤炭局依据《国务院446号令》、《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等规定,对煤矿工人开展安全培训,收费140元/人.次,鉴于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保留此项收费。二是我委征收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是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行政收费项目,建议保留。三是我委下属单位收费。无线电监测站的无线电设备检测费是严格按照川价函〔20xx〕146号文件征收,建议保留。

我们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经信系统涉企收费项目,对发现涉企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篇5: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黄政办秘[20xx]39号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了涉企收费情况全面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除局机关外,下属有六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黄山市规划监察、黄山市规划编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黄山市城市测绘院、黄山城市展示馆、黄山市规划综合服务咨询中心。其中涉企收费单位三个:黄山市规划综合咨询服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和黄山市城市测绘院。

严格执行皖价房[20xx]293号通知、皖价服[20xx]210号文、财综[20xx]94号文、国测财字[20xx]3号文、(20xx)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皖价服[20xx]105号文,所涉我局收费项目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

2、局所属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如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市测绘院所从事的经营服务活动一律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强制服务。

二、具体做法

1.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各项涉企收费的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未发生一起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我局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使用的是由税务部门购买的正规发票,对工作人员不出具收费收据的,企业有权拒交。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统一管理。

2.对企业全方位做好服务,力求做到能减则减,减少程序,能免则免,免予处罚,能低则低,下限收费,能快则快,高效办结。

3.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无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

四、意见建议

根据自查情况,我局涉企收费单位均有法定依据,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合法收费,没有乱收费现象。没有不符合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为了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建议保留。

篇6: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县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学校对20xx年以来收费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公示。学校按规定每学期开学初在校务公开栏张贴收费公示牌实行收费公示,如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在收费公示牌上,公布教育局监察室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同时,学校设立校长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我校收费工作以及其他办学行为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学校切实落实免除学杂费政策,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

三、无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择校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无利用教育、教学场地等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行为;学校、教师无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五、学校无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六、学校无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

篇7: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为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真正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现根据睢宁县治联办关于《20xx年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的意见》(睢治联办[20xx]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活动。经过细致的自查,我校能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没有乱收费现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结果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

3、没有教师私自补课收费的现象存在;

4、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

5、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7、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二、自查措施

(一)成立工作小组,加强领导不放松

我校自建成开学以来,成立了以校长张祥为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分别与各副校长、处室主任、班主任、教师教师签定了《禁止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规范教育行为目标责任书》,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县教育局计财股多次到我校检查、指导教育收费工作,我校教育收费及账务工作多次受到计财股领导肯定。

(二)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不掉队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我们集中组织全体教师先后学习了黄冈市三项“十个严禁”、县教育局“十个禁止”、《湖北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方针,坚决打击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三乱”行为。

(三)张贴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不隐瞒

每学期开学之初,我校都及时在显眼的宣传橱窗内张贴永久性县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不隐瞒。并制定严格的收费制度,规范教育乱收费的行为:一是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二是加大收费公开力度,做到收费公开透明;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总之,我校收费标准公开透明,管理制度健全,处罚措施得力,打造了廉洁思源、廉政思源。

(四)深入学生当中,明查暗访不留情

我校对全体学生采用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问学生、看作业、翻书包、访家长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调查结果如下:

1.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现象。

2.未发现乱订教辅资料、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3.未发现教师在讲课、辅导、考试过程中,采取主观故意的做法,专门选取一种或几种教辅材料的内容,诱导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使用这些资料,从中谋取利益的现象。

4.未发现教师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或上课前、放学后等时间,在校内外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收费补课和违规办班的现象。

5.未发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6.未发现以家长要求或同意为理由,组织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五)自查整改工作,深入剖析不遗漏

我校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教师对自己的行为,针对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等情况作深入、全面的自我剖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立即纠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廉洁从教,净化自身行为与灵魂,树立教师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的形象。根据自查情况来看,我校没有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等现象发生。

剖析如下:

1、因为校情的特殊性,我校绝不会乱收费。我校是言爱基金会捐资1000万、县委县政府投资5000多万新建的一所以“爱”为主题文化的学校,学校倾注了言爱基金会无言大爱、倾注了县委县政府的特殊关爱、倾注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厚爱,并且我校学生绝大分是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学生,我们在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和办学行为方面,逢会必讲,遇事必查,有之必惩,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对得起这些爱心人士和我们的政府,才能对得起这些需要关心、关爱的孩子们。

2、因为办学性质的特殊性,我校教师没有有偿补课的可能性。因为我校是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学生两周放一次家,并且我校在城郊,教师没有有偿补课的时间和地方。

3、因为我校有政策的前瞻性,我校全面开放文印室。考虑到学生学习的需要,我们杜绝教师乱订教辅教材,需要补充的练习、假期作业全部到学校文印室印制。

4、因为后勤坚持“非盈利性”原则和尊重学生自愿原则,我校没有在服务学生过程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我校食堂超市采取托管的模式,食堂饭菜必须明码标价,货真价实,超市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校外,校服征订完全凭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营养餐全部让学生在饮食上得到十足的实惠,贫困生生活补助全部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手中,由于我们的严格监管和执行力度,我校没有发生一起学生及家长投诉我校从中盈利的现象。

(六)明确责任制度,加大处罚不手软

1、对参与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材料或乱收费的`教师,一经查实,在全校通报批评;全额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发12个月绩效工资;取消三年评先评优和参加评聘高一级职称的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终生低聘一级教师职称。

2、对参与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材料或乱收费的教师,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免去所有职务。是校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取消相应的待遇和荣誉称号;是县级及以上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取消其相应的待遇和荣誉称号。

三、落实文件精神,居安思危不松懈

我校未发现违反教育乱收费的现象,但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上居安思危,遵照省教育厅2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对全体教师提出了“四项要求”,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做到居安思危,绝不松懈。

1.坚决执行、贯彻鄂教监【2015】2号文件精神,严禁教育“三乱”现象。

2.各处室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3.区别个别无偿辅导与集体有偿补课的本质,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4.持之以恒,坚持长期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以自塑形象换人民满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办好事,树思源光辉形象,展教育廉洁风格,办人民满意教育,赢社会良好口碑。

篇8: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学校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湖北省20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后,我校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中心校的统一要求下,我校召开了全体教师专题会议,组织教师一起学习上级有关收费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依规收费自觉性。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把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学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

三、自查情况: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全免政策,不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

2、学生自愿参加保险,学校没有统一、强制行为。

3、学校、教师没有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引导、暗示等)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以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4、不存在教师利用自身资源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的现象。

5、不存在老师利用学生调座位等谋取私利的现象。

6、学前班收费标准不超过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

7、校务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及时、真实。使用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学校行风建设监督卡》。

四、努力方向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努力形成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展望未来,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治理教育乱收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本着从大局出发,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教育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篇9:市物价局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工作汇报

市物价局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工作汇报

加强涉企收费管理是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今年以来,××市物价局结合“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的开展,充分履行工作职能,严格落实“隔离带”工作制度,严把涉企收费审查关,有效杜绝了涉企乱检查、乱收费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审查涉企收费项目标准。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大对涉企《收费许可证》的审查管理力度,结合收费年审工作的进行,对全市17个涉企收费部门的46个《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验,同时,对国家和省已经明令取消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凡收费标准有上下浮动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核发《收费许可证》,对上级无明确规定的收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二是加强涉企收费公示。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是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企业的具体体现,是为我市企业发展创造良好价格环境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我局在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审核的基础上,制定了涉企收费目录,并与市财政局、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印制了《企业缴费手册》,向企业发放《企业缴费手册》3000余份。为了提高各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透明度,我局在工商、交通等全市17个涉企收费部门的显著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实现了涉企收费公示制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价格维权意识。

三是健全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制度。我局结合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两证一簿一票”制度,建立了《企业收费登记卡》、重点企业“隔离带”和“一次性收费”制度,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在向企业收费时必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必须持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副本)和《收费员证》,必须如实填写《收费登记簿》和《企业收费登记卡》,必须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票据。有效遏制了各执收单位向企业进行乱收费的行为。

四是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涉及企业的收费专项检查,对利用行政权力搭车收费、强制收费以及利用行政权力强迫企业缴费参加指定的协会、学会、研究会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坚决制止和纠正向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加大涉企价格举报查处力度,设立了涉企收费举报“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涉企收费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切实做到受理迅速、处理恰当、回复及时。此外,为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督体系,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联系,我局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了178名企业物价员,为预防和防止企业利益免遭“三乱”侵害设立了一道重要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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