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每日一练(8月21日)
【简介】感谢网友“烈焰红唇二狗子”参与投稿,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司法考试:法理学每日一练(8月21日)(共10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司法考试:法理学每日一练(8月21日)
多项选择题
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有哪些??
A.区分故意和过失?
B.自首减轻处罚?
C.诬告反坐?
D.累犯加重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秦代的刑罚适用原则包括以身高决定刑事责任能力;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原则;盗窃按赃值定罪的原则;共犯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累犯加重原则;教唆犯罪加重处罚原则;自首减轻处罚原则;诬告反坐原则。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CD。
篇2:司法考试:法理学每日一练(8月22日)
单项选择题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短期不能履行职务时,首先应当由( )临时代理其职务。
A.政务司长
B.财政司长
C.律政司长
D.立法会主席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香港基本法第5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短期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依次临时代理其职务。(第1款)
篇3:司法考试:民法每日一练(8月21日)
单项选择题
下列案件中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再审的有( )。
A.按照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
B.驳回起诉的裁定
C.知识产权纠纷二审判决已经生效的案件
D.维持了婚姻关系的判决 收集整理
正确答案:A
篇4: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8月21日)
单项选择题
中国人王某定居美国,但其国籍仍是中国国籍,后来,王某在加拿大开设公司。当王某于在法国旅游期间,通过电传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服装买卖合同,后发生争议,中国公司在国内起诉。而王某抗辩认为,根据美国法的规定,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那么,法院应适用:
A.美国法
B.法国法
C.加拿大法
D.中国法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民通意见》第179条规定,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篇5:司法考试:法理学每日一练(9月1日)
单项选择题
上半年某个时期,“非典”在我国许多地方肆虐。此间有人趁机声称自己是非典患者,强拿硬要,扰乱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对此种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这种处罚首先体现了法的什么作用?( )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教育作用
D.强制作用
正确答案:B
篇6:司法考试:法理学每日一练(9月19日)
多项选择题
这一天,林通等人把讨论的兴趣指向了法的正义价值,各自发表了观点。这些观点可以列为下列几种,请您指出其中所能认同的观点。( )
A.林通认为,正义不仅是一种观念,同时也具有实在性
B.方晴说,法只有合乎正义时才算真正的法,否则便不是法
C.杨天觉得,正义是评价法之良恶的标准,它本身不是法的一种价值
D.江洪发现,正义是推动法的进步的重要力量
正确答案:AD
篇7:司法考试:法理学每日一练(9月18日)
多项选择题
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有着很大的变化。体现在我国当前宪法中的是( )
A.我国82年宪法中只规定了个体经济,88年修正案增加规定私营经济,修正案则规定为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
B.其地位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目前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C.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D.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宪法第11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
1988年修正案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收集整理
修正案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正案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目前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篇8:司法考试:民法每日一练(8月31日)
单项选择题
某日,甲和乙一起在街上殴打丙和丁,致丙和丁收到伤害,花去医药费2万元。丙以甲为被告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在追加当事人上举棋不定,下列哪个人应当追加?( )
A.乙
B.丁
C.乙、丁都不可以
D.乙、丁都可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的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本案对于丙、丁来说,是普通共同诉讼,丙提起诉讼,丁没有起诉,法院不得追加丁作为共同原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由此可见,法院应当追加共同侵权人乙作为共同被告。
篇9:司法考试:刑法每日一练(8月18日)
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种情形体现出罪刑相适应原则?( )
A.对累犯从重处罚
B.对自首、立功的从宽处罚
C.对中止犯处罚宽于未遂犯、预备犯
D.对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ABCD四项都体现出刑罚的轻重与刑事责任相适应方面的内容。
篇10:司法考试:商法每日一练(8月14日)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工会代表全体职丁与该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该集体合同自何时起生效?
A.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B.自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丁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
C.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 13内批准的该集体合同方生效
D.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 13内未提出异议的该集体合同即生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劳动法》第34条的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因此D项正确。这里要注意的是,劳动行政部门并不需要明示同意,只要不表示异议即可生效。关于B项,《劳动法》第33条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这是订立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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