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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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outmodernlife”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师范大学概况(共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北京师范大学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北师大”,是教育部直属公办全日制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

学校的前身是19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改称京师优级师范学堂,独立设校。19改名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学校迎来百年校庆,同年成为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拥有本科专业自主设置权限的`六所重点高校之一。百余年来,学校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治学修身,兼济天下”的育人理念。

截至8月,北京师范大学校本部(北太平庄校区)占地面积1048亩,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要集中地。全日制在校生约23800人,其中:本科生约9200人、研究生约12800人、长期留学生约1800人。设有1个学部、23个学院、2个系、37 个研究院。

学科建设

截至208月,学校设有本科专业6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6个、二级学科点15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4个、二级学科点108个;博士后流动站25个。此外还拥有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等14类硕士专业学位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授予权。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

学校已建成国家重点一级学科5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11个,2个二级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并在18个一级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9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1个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学科点覆盖了除军事学以外的12个学科门类。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发布的年一级学科评估结果,该校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地理学、生态学等5个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一,中国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系统科学等3个一级学科排名第二,共有17个一级学科排名前十,24个一级学科排名前二十(约占89%),排名第一的学科总数在全国高校中位列第五。在英国高等教育调查公司(QS)公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中,该校入选300强,在亚洲大学中排名第45位,在大陆地区高校中排名第8位。

篇2:北京师范大学算不算重点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国家“七五”、“八五”首批重点建设十所大学之一,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为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京港大学联盟、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与供应链创新联盟成员;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计划”、“111计划”、“国培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校的`前身是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08年改称京师优级师范学堂,独立设校,1912年改名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1931年、1952年北平女子师范大学、辅仁大学先后并入北京师范大学。1959年,被中央确定为首批全国重点大学。,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

据9月学校官网显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占地面积1191亩(海淀校园、西城校园、昌平校园G区),另建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0105人、研究生12756人、长期留学生1600余人;下设3个学部、23个学院、2个系、11个研究院(所);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46个;开设本科专业76个。

篇3: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自主招生简章

想要就读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请注意啦,北京师范大学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下面是详细内容。

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之一,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具有学科兴趣、特长基础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招生类型

引领计划:顺应国家“试点学院”教育学部所设教育学专业(兼招文理类考生)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和特长基础的优秀学生。计划招生30人。

攀登计划:择优选拔对天文学(仅招理工类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含物理或化学),或哲学、日语、俄语(均兼招文理类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选考科目不限)专业领域具有浓郁兴趣、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招生计划:日语25人、俄语15人、哲学27人、天文学27人。

攀登计划日语、俄语、哲学、天文学等专业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日语、俄语限招高考(精品课)英语语种考生,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得兼报。

二、 申请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申请引领计划或攀登计划中的'相关专业:

1、 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竞赛获奖者,以及全国信息类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限报教育学、天文学和哲学专业。

2、 在全国英语(精品课)、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3、 具有其他学科特长表现者(含有相关学科调研经历者),可报相关专业。

4、 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有相关成果者,限报教育学专业。

5、 对天文学、哲学、日语、俄语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限报相关专业。

申请者均须提交所获学科奖励或学科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成绩、学科特长有关材料等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包括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考核不分文理科。学校根据考生多项能力测试60%和面试成绩40%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

四、 录取规则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体检达到我校《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相关专业录取规定,且符合下述要求,方可录取:

1、志愿填报

对于省级招办单独设定自主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须按省级招办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中报考北师大。对于我校提前批次录取,且省级招办未设提前批自主招生单独批次的省份,考生须在提前批次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北师大。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2、录取优惠

1)引领计划:报考教育学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除外),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或模拟投档线下20或3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线执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或30分,即予录取。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2)攀登计划:报考天文学、哲学、日语、俄语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除外),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或模拟投档线下25分或35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线执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5或35分,即予录取。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五、 报考程序

考生须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材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本系统报名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复试时间与其他学校冲突时,仅允许确认一所学校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2017年3月17日至3月27日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包括《2017年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个人陈述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证明材料(含获奖证书、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所在中学未实施,可不提供)。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5月15日至5月25日,确认考试。

4。6月2日至6月10日,打印准考证。

5。6月10日至11日,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地点为北师大校内。详见准考证。

6。6月20日左右,查询考核结果。

六、 约束与监督机制

1。北师大自主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初审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初审实行网上随机审核,每位考生的材料,随机由三位专家评审。复试面试环节,现场抽签决定专家分组,现场抽签决定考生考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4。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5。北师大自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页:admission.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篇4: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北京师范大学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16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学部(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微调。

各类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单列,专项计划详情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将于20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即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年11月10日-14日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以下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3.准考证请于规定时间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5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部(院、系)根据本学科特点、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制为三年。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七、住宿

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大运村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2300元,学校将补贴每人500元。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解决住宿。

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硕士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篇5: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区21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篇6: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费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费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与退费办法(摘要)

第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第二条 学生学费在每学年开学前,按指定的时间、地点缴纳。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费的学生,需到学生管理部门办理缓交手续,并由学生管理部门通知财经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款项到位后,应主动到财经处办理贷款转学费手续。学生毕业或因学籍变动离校,须持盖有财经处“费用结清章”的离校转单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 高职或专科转为本科学生的学费,按转入本科相关专业时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四条 因学籍变动造成学费收费标准改变的学生,其收费标准按转入年级、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生因病经学校批准休学超过一年(含一年)者,且由于休学导致学制延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休学期间免缴学费,如果未办理退宿手续,须交纳住宿费。

第五条 按学年收取的学费,学生退费时须持财经处开据的收费凭证和学生管理部门出据的退学证明等有效资料到财经处办理。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第六条 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生退费时须持财经处开据的收费凭证,到学生宿舍管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学费理中心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宿费,并开据用款申请单到财经处办理退费手续,同时结清住宿押金。

第七条 学生退费后,原收费凭证收回,财经处按照新的金额开具收据。

第八条 留学生收费、退费的相关规定由外事部门制定,经学校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8月1日执行,具体由财经处负责解释。

篇7: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8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7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学部(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微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单列,详情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学术学位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6.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7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以下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3.准考证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8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部(院、系)根据本学科特点、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调剂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除单独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学习形式详见相关招生简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学习年限为2-3年,具体以各学部(院、系)规定为准。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七、住宿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专业学位硕士,由学校安排住宿,其他方式录取的均不安排住宿(简章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若教育部在 2018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4.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区21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bsdjjb@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