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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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

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省、市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经研究,现将我县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xx年9月底前,完成全县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存量代码和登记证照转换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时,在“三证合一”基础上,从20xx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五证合一”。

二、工作任务

(一)县编办、民政局和市场监管局要优化换照流程,安排专人,为企业和其他组织换照提供“一表申请、一次告知、一站服务”,做到即受即办。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上门换照、集中换照、预约换照等多种方式,创新工作手段,提供各类个性化服务。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帮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认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便利,提升主动换照的积极性。

(二)县人社局要配合县编办、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发放工作,按要求统一规范申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相应调整管理办法及办事程序,使用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代替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县统计局要与上级部门主动对接,积极做好统计“一套表”平台和统计调查名录库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更新工作。

(四)县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将存量组织机构代码提供给县信息办,并配合做好代码比对工作。

(五)县信息办要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信息归集上报,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各部门间交换共享提供技术支持,并在“信用xx”网站做好新增代码的`公示工作。

(六)县发改委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配合协助各相关部门解决好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七)县各相关部门要推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广泛应用,并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对原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的业务,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工作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含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横山公共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落实工作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培训指导。县编办、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统计局、政务服务中心和地税局要对相关业务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制度建设。县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五证合一”申领、发放、使用、注销等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管理部门信息共享,为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高效、规范、优质的公共服务。对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要求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原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

(四)加强跟踪督促。县发改委要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情况的跟踪督促。各责任单位要按上级部门要求落实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因工作不到位影响市对县考核的,将在年终考核时对相关单位酌情予以扣分。

(五)加强清理整顿。对长期停业不经营等未按照要求及时换照的企业,依法合规吊销相关证照;对连续2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暂不予换证,依法合规予以注销或撤销登记。暂时无法注销、撤销或吊销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在“信用xx”网站等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篇2:杭州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15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45号)、《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浙编〔2015〕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一)职责划转。

1.将市住保房管局的房屋登记职责、市林水局的林地登记职责、市农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划入市国土资源局,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划转工作自起,通过5年过渡期完成,以加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衔接。

2.调整区级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将原由区级相关部门负责的登记职责统一划转交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

(二)职责分工。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市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市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负责调处不动产权属纠纷;负责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市住保房管局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协同市国土资源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市农办负责指导农村土地(不含林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在职责划转过渡期内,市农办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工作。过渡期结束后,改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市林水局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批或审核报批;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协同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地方林权登记等工作。

(三)职责边界。

1.房屋交易管理与登记界限划分。由市住保房管局对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以及保障性等政策性住房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具体负责房屋交易的受理、审核、生成交易结果等环节工作,并将依法办理的房屋转让、抵押等相关交易信息实时提供给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应当依据相关交易信息进行房屋登记,具体负责房屋登记的受理、审核、登簿、制证、发证等环节工作,并将房屋登记信息实时提供给市住保房管局。

2.测绘成果管理。市住保房管局与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测绘成果应用的管理,采用信息共享、平台互通等方式,确保交易和登记环节测绘资料的及时准确。具体的共享和管理方式由两部门另行商定。

3.不动产档案管理。由市住保房管局负责继续保存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的各类房屋登记历史档案资料,并将历史档案的电子信息提供给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产生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的房产交易、房屋登记等信息两部门要实时互通共享。

二、整合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不动产登记局,机构级别为正处级,原地籍管理处改为在不动产登记局挂牌;在整合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市土地交易登记发证中心及各相关部门所属原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的基础上,组建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作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机构,为相当副局级的事业单位。适当加强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机构和人员力量,各相关部门原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作相应调整后,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事转”的原则,将相关人员编制调整至市国土资源局。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不动产登记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办理;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内的不动产登记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当地办理。县(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原则上参照市本级做法开展。根据浙编办字〔2015〕317号等文件精神,县(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服务机构可结合实际按股级或副科级设置。

三、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

(一)推进登记信息资源共享。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通过数据交换、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国土资源、住保房管、农业农村、林水等部门的土地、房屋、林地等审批、交易流转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除外。建立健全土地、房产、林地、林木等档案资料共享、查阅制度,减少部门间办理事项时资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核现象。

(二)合理设置登记场所和窗口。

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和场所,按照“减少环节、方便办事、就近便利”的原则,统筹考虑和设置不动产登记场所,原则上涉及不动产登记的交易流转办理场所应与不动产登记场所同步设置,或在同一场所设立经办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

(三)确保证书继续有效。

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并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适时组织发放新的统一证书,逐步替换旧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四)建立完善登记相关制度。

要及时修订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快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不动产交易、流转、登记、纠纷调处等管理办法,优化相关工作流程;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理清部门间职责分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衔接。

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及时交流有关情况,协调相关事宜;进一步加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精心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调整工作方案,以及职责、机构、人员调整和移交等工作计划,有序开展业务交接工作;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整理、移交等具体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顺利实施,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广泛宣传。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将当地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时间、申请登记的地点和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等告知群众,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编委办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2月1日

篇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下面由我来汇报一下xx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xxxx年xx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精神,将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基础、补短板,进一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促进经营者遵章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信用建设有新突破。一是领导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任组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至xx家。加强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领域诚信、司法公信建设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出台了《xx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工作方案》,从九个方面落实了xx项工作任务,通过新型监管

机制、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任务分工、规范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意见等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确保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市委将xx市社会征信服务中心的隶属关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核定事业编制x名,配备x人。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开展提供坚定的组织保障。二是健全“双公示”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多方公示、信息共享”的原则,结合权力清单落实“双公示”信用信息公示工作。xxxx年,我市涉及报送“双公示”信息的部门共计xx家,已报送xx家,“双公示”报送率为xx。xx%;全市共计填报“双公示”信息数量为xxxxx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xxxxx条、行政处罚信息xxxx条。三是明确指标,提升信用排名。xxxx年xx月xx日,国家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发布xxxx年全国最新城市综合信用排名,我市在全国xxx个县级市中排名第xx名,较去年上升xxx位,全省排名第x名。

(二)强化宣传,发挥舆论和监督作用。一是开展“诚信xx”主题宣传月活动。在新天地广场开展了“诚信xx”主题集中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宣传袋xxxx余份,在广场设立固定宣传栏,制作了宣传板xx块,营造了“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忠同志带领我市职能局的一把手走进x系列访谈节目《县(市)区长谈信用》直播间,接受百姓建言献

策,通过系列宣传树立了“诚信xx”的良好形象。二是坚持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双轮驱动。制定下发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不断提升信用建设规范化、精准化、法治化水平,为“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三)诚信引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一是充分发挥政务诚信的表率和导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落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大对全国“信易贷”平台宣传管理力度、强化对企业注册并发布融资需求等工作的落实,截至xx月末我市入住平台企业xx家。

二、xxxx年工作安排

xxxx年,xx市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佳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重点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失信问题治理、“诚信xx建设”等工作任务的开展,改变思维、创新监管、强化以大数据为支持的新型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诚信xx建设在全国县级排名。

一是进一步提升制度保障优势。协调各部门制定出台关于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领域相关实施意见、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推进信用标准化建设。

二是进一步发挥诚信监督作用。明确任务,组织部门协

同合作,助推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同时,开展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推进行业领域信用建设,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三是进一步强化诚信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诚信xx”宣传活动,通过大力褒扬诚信行为、鞭挞失信行为,在全社会营造诚信氛围。

四是进一步提高诚信建设满意度。通过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使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

篇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体会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体会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没有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就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没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市场秩序,更不可能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根据国际经验,经济发达程度与信用交易成熟程度呈正相关,即经济越发达对信用交易的依赖程度就越大,而信用交易又反过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适应新的形势,促使企业“走出去”,也要大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些部门和地区相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社会对信用体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面对新的形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协调,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

完备的法律法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是信用信息服务业即征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可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竞争,有利于公共服务和监管,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在这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既要规范信用机构和征信行为,还要适应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需要,促进信用业健康发展。二是征信与保护隐私的关系。发展征信业务必须建立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基础上,注意平衡信息披露和信息保护的关系。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在隐私保护、信用征集等许多方面要区别对待,各有侧重。三是信用活动与其监管的关系。必须明确哪些机构或行为需要监管、谁来监管以及如何监管等问题。四是注意衔接配套,注意与现行法律法规相互衔接配套。

二、培育现代信用服务体系,加快信用服务行业国家标准化建设,形成完整、科学的信用标准体系信用服务业具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专业化程度高、市场集中度高的特点,承担着信用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和传递的功能,在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交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要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三、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行业信用记录纳入信贷征信体系,有利于促进行业信用管理。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要依托“金税”、“金关”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要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要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要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此外,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和完善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四、加快信贷征信体系建设

要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金融部门的协调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稳步推进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

篇5: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为扎实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惠州市惠阳区关于贯彻落实<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方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区交通运输局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以党员先锋车队为载体, 通过党员示范岗等示范引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大力加强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强化行业服务质量监督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我局对全区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驾培学校和出租车司机和驾培教练员服务质量情况开展了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经考核,由区级考核的客运企业中6家评定为AAA级,1家评定为AA级;2家出租车企业评定为AA级;驾培机构中1家评定为AAA级,4家等级评定为AA级;1家评定A级。

三、加强驾培维修行业诚信考核工作

在驾培行业管理工作中,我局严格监督驾校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培训,深入推进维修行业诚信考核工作,营造行业诚信经营氛围。今年1至10月份,我局业务部门完成对学员科目一审核 19685人,科目二审核 15306 人,科目三审核10360人;在维修行业管理工作中,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精神,逐步推进我区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争取年底通过达标考核。

篇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在国内率先开展探索实践以来,一直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的关心和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市委提出要着力构建诚信上海。20xx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围绕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推动各领域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共享和使用,成效逐步显现。

一、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一)完善推进机制,注重顶层设计

社会信用体系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其建设工作需要各类主体的共同努力。20xx年,本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20xx年,成立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并将其设在原市信息委,联席会议更名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20xx年,市政府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同时,各区县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推进机制。20xx年机构改革时,明确市征信办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20xx年6月,市政府再次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并恢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原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目前,两位副市长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两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和市政府职能部门、市高院、市检察院、中央驻沪机构、区县政府等,共68家。

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本市一贯注重顶层设计。20xx年至今,本市先后印发了两部意见、一部五年规划和三部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每年印发工作要点。20xx年,根据市委要求,市政府组织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各有关单位开展了上海社会信用体系新一轮发展调研,形成了总体运行框架总报告和29个子报告。在广泛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市政府印发了《三年行动计划》,在五个方面提出了47项具体举措,共涉及40个委办局、17个区县,并聚焦建设市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工商管理、环境保护、民政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诚信与公务员诚信等12个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强化奖惩,着力解决现实紧迫需求。《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顶层设计,确立了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一轮发展运行框架。20xx年8月29日,本市召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全面启动了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基本框架

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推动形成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信用监管法规体系,牵头设计信用制度框架、标准以及政策层面的制度性安排,营造和维护有序竞争的信用市场环境,以联动奖惩来约束社会各主体,进一步加大失信成本,强化守信激励。本市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一贯重视制度建设,《意见》及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均提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通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批与信用相关的制度性安排,并持续推动制度完善和配套,规范和促进了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使用、保护以及信用服务业发展。

在地方性法规层面,20xx年以来,本市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中嵌入了社会信用制度安排;、,《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被列为市人大立法预备项目,正在加紧开展研究起草工作。在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层面,20xx年以来,本市制定实施了《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出台了《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与使用办法》和今年5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中,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记录、共享、使用信用信息都作出了规定。在标准、目录、指南等技术层面,围绕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和使用等,本市于前后发布实施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规范》、《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试行版)》、《商业征信准则》、《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准则》;近年来,围绕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公开和使用,编制发布了《行政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报告指南》、《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版)》等,并正在研究促进企业、园区、平台等加强信用管理的标准规范。此外,全市各部门、各区县围绕本部门、本区域的管理和发展需求,在政务、金融、公用事业、商业等领域,围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资源分配、行政审批、风险防范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了120余项制度性安排,初步形成涉及面广的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机制,信用奖惩不断强化。

(三)梳理数据基础,建设运行平台

数据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信用奖励和约束机制的实现,依赖于信用信息的记录与传播。政府部门掌握大量信用数据,也最具数据开发利用的条件。《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确立的运行框架,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建设作为本市新一轮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20,市政府将市信用平台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着力加以推动。该平台主要归集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等负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生成或掌握的与法人、自然人信用相关的登记类、资质类、监管类、违约类、判决类、执行类等信息,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依法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和比对等服务,为全社会的信用联动奖惩提供支撑。

在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下,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征信办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记录,梳理数据家底,于去年4月、7月和12月开展三轮数据确认工作,同步梳理政府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的数据需求,提高数据归集的针对性。今年4月30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4年版)》正式发布,全市67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向市信用平台提供数据,平台归集信息1249项,涉及法人138万个、自然人2400余万人,可提供查询的数据近3亿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中心积极推进市信用平台建设,市信用平台于2013年6月3日按计划面向政府部门开通试运行,12月31日面向信息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开通查询服务,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同步开通,20xx年4月30日正式开通运行,面向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服务。43个政府部门在市信用平台开通了323个部门用户查询账户,形成18项应用合作意向;法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1.5万次,自然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250万次。此外,同步促进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保障和促进了社会对公共部门、金融行业和市场信用信息的综合利用。

(四)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应用推广

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要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关键是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推动应用上下功夫。当前的重点就是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以及基于公共信用信息再开发的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按照《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以政府应用为示范,以市场应用为重点,发挥信用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不断加大市信用平台的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推动信用产品使用。

服务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形成自贸试验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基本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目录梳理,设立市信用平台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和子平台。对3200多家进出口企业、17000多名试验区企业法人代表等实施信用核查。市经济信息化委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金融管理部门等共同研究应用信用信息加强相对人管理,推动建立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制度,防范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的系统性风险。

服务政府职能转变。使用信用手段优化管理和服务,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环保、质量技监、海关等部门和长宁、宝山、金山等区县都推出信用分类管理和配套奖惩举措,在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时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市统计局强化对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一些部门和区县开展行政审批中使用相对人信用记录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以及浦东、杨浦、徐汇等区县,应用信用信息优化公共资源分配,将查询相对人信用信息或使用信用产品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前置环节,将公共资源向信用良好的主体倾斜。市公务员局开展诚信核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率先在公务员评优中使用个人信用记录,并拟在公务员考录环节使用信用报告。

服务城市运行和民生发展。各有关责任部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试点,完善信用制度安排,在建设市场招投标、交通港航企业和驾驶员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加强特定人群信用管理,市司法局发布管理办法,加强对律师等五类法律服务人员的信用管理;上海银监局加强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并促进金融行业内信息共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居住证积分管理中,探索将失信行为列为减分项;长宁区探索对四医联动帮困人员、群租人员等加强信用核查。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利用市信用平台对互联网企业开展信用核查,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推进诚信建设示范区、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信用服务示范平台等示范试点。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加强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共享。支持市信用平台以专业机构为依托,面向人才市场、会展行业、金融机构等提供信用服务。

(五)培育信用行业,促进行业自律

发展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行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市场、发展产业。目前,上海是国内信用服务机构集聚度最高的地区,全市有备案信用服务机构86家,业务覆盖企业征信、个人征信、信用评级、企业信用管理等领域。2013年,行业总营业收入8.32亿元,同比增长近7%,整体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业内机构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约46.6万份,涉及应收账款管理金额45.62亿元,涉及主体评级对象贷款余额6.46万亿元。

在行业发展方面,市信用平台为信用服务机构采集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通道。各有关政府部门通过示范使用信用产品,扩大信用服务市场。市经济信息化委通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研发产品、推广服务。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了信用服务机构综合排名评价指标体系,认真落实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征信机构学习研讨《征信业管理条例》,定期编辑出版《上海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报告》、《上海市信用服务指南》。

(六)营造诚信氛围,拓展区域合作

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每年举办诚信活动周,每五年举办一次诚信活动月。20xx年诚信活动月期间,组织各委办局和区县开展了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设成果展等120多项活动,逾5万名市民参与。

设立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每年资助公共安全、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的'项目约20个,2014年专项资金额度将达到1000万元。

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从业人员信用能力提升等培训,编写出版《上海市公务员诚信建设知识读本》,并纳入市公务员培训课程。

稳步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共同探索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应用合作机制,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协议书》,联合公示了长三角地区186家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名单。三省一市信用服务机构联合发布了《长三角信用服务机构规范服务倡议书》。

总体来看,本市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局良好,《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有望如期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促进和保障了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要求,形成了具有上海特点的建设与发展模式,在国内保持了领先地位,得到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和市委的肯定。

二、当前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制度层面,对公共部门掌握的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公开或面向社会提供的程度较难把握,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广度、深度和归集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尚处于探索阶段。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受到条线规范制约、现有工作机制较难支撑、各方面认识差异较大等。今年5月刚发布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已有初步安排,但随着市信用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可能会有预料不到的问题出现,需要我们不断完善信息目录,加强信息分类分级管理。此外,信用惩戒措施的刚性有待增强。目前,在行政性惩戒方面,缺乏有力的依据,调整行政业务流程和管理方法需要较大投入;在社会联动惩戒方面,因各类信用信息获取难度较大、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相对较弱,尚未形成风气。《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和使用办法》虽然为行政性惩戒提供了一定的原则、依据,但其法律位阶不高,要将其作为工作依据,还存在一定难度。

在技术层面,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部门和单位在相关工作中并不要求记录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号码,各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市信用平台、市法人库、市实有人口库之间,需要进一步加强联动与协作,以满足社会对市信用平台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此外,市信用平台在查询的便捷性以及用户体验方面,也存在改进空间。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20xx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今、明两年是全面落实本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继续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和创新导向,着力巩固工作成果,深化工作内容,拓展工作范围,延伸工作链条,创新思路方法,突破应用瓶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健全制度规范

力争在地方立法、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指南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积极跟踪国家信用立法进程,推进落实《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争取《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研究起草取得成果。各有关部门、区县将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着力健全信用信息、信用产品使用和信用联动奖惩的制度性安排。逐步健全政府部门公开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报告、依托第三方开展信用评价的工作标准和制度安排。

(二)完善市信用平台

将市信用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作为政府数据开放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市信用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模式,推动自然人、法人信用信息的`跨领域、跨部门共享和应用。围绕特定人群、重点领域管理等应用需求和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工作,拓展市信用平台的数据归集范围,增强归集数据的有效性和指向性,健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建设和完善重点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的互动共用。

(三)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全面总结12个重点领域13个试点专项的经验成果,进一步围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发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等需求,探索建立信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政府示范应用,着力探索信用信息和产品在城市管理、市场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特定人群管理以及公共资源分配中的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刚性要求。强化市场应用,重点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发展中的应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应用信用手段防范经营风险,扩大业务范围和经济规模;鼓励社会组织应用信用记录加强自律规范,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推动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扶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研究落实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信用服务行业与金融等服务业以及制造业协同发展,创新研发信用服务产品,支撑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等加快发展。总结深化信用管理示范达标试点等工作成果,以行业协会为依托,拓展应用范围,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五)培育诚实守信环境

积极传播信用管理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总结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成果,举办诚信活动周,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企业、公务员信用管理培训,引导企业和市民珍惜自身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拓展区域合作,组织落实区域合作重点任务,争取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信息共享交换、重点应用领域信用联动监管等方面取得突破。

(六)完善规划计划和组织推进机制

积极对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尽早谋划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本市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多需求,带来了更多挑战。市政府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继续加强与兄弟省市的通力合作,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探索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推进建立广覆盖的信用奖惩机制,努力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氛围,加快建设诚信上海。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篇7: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近年来,大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建设成果及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政务诚信成果及进展

(一)狠抓软环境建设,努力建设公信力政府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收费制度改革。结合效能大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县级各行政审批部门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全县清理出行政许可事项涉及32个县直部门11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涉及13个县直部门39项,行政监管事项涉及7个县直部门15项。对保留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的精减前置性条件,重新设定和压缩审批时限。

2、认真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通过效能大城建设年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快了我县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强化配套措施的推进和落实,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确保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一是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开承诺、便捷于民、廉洁高效的要求,单位部门一把手在县电视台公开承诺,同时把承诺书在《新大城》上公开。二是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兴五办作风。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兴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公开办、跟踪办的五办作风,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三是加大督查和问责工作力度。把四项制度实施列入部门的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各种督查方式,做到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围绕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全面督查;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支持群众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新闻单位参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投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投诉有门,对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查处。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建设透明型政府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县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和网上政务公开制度,加快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信息化建设,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行政监察,努力建设廉洁型政府

1、深入纠风治乱,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民主评议新机制,组织开展44个政府部门、21个公益经营单位、2个司法机关、5个行业协会参加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每年都组织年中和年底两次750名评议代表参加的群众问卷评议会议。同时,以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达到执法标准化,服务规范化为目标,确定了52个部门共131名重点岗位、关键科室负责人参加评议,并组成9个督导组,由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局长带队对各单位评议评议中层科室负责人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督导。二是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行政行为规范运行。全县50多家行政机关共确定120个关键岗位和280个重点环节,排查了530条风险表现形式,并制定监督防范措施,对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落实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三是开展专项治理,狠刹不正之风。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与市纪委纠风室联合,先后开展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活动,两项检查结果分别在全市纠风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加大公路三乱治理力度,强化12346监督举报快速反应机制,施行治理公路三乱约谈问责制度,对因公路三乱被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执法人员和部门分管领导进行约谈,20xx年共约谈4人,处理公路三乱监督举报16起。

2、加强督查,深化重点领域及各项重点工作的监管。先后制定了《关于优化园区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关于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十八大期间严肃纪律强化责任的意见》等文件,对损害发展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一是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借用挂靠资质等专项检查,严把建筑标准、竣工验收等关口。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专项督察,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利用职务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保障房等行为,经查未发现有违规行为。二是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廉洁承诺责任书》制度。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廉洁承诺责任书》,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的同时,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县纪委、监察局,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洁承诺责任书》。三是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法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了县白马河改造及城市滨河带状公园建设、县医院病房楼、小王都保障性住房、上上佳园小区限价房、津保南线大城段大修等八个项目,对招投标、企业资质、有无为了收取管理费等利益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法出借资质问题。

二、 社会诚信成果及进展

(一)制定金融生态环境改善机制。贷款难、难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城县的地方经济建设。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支持全县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优化市场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大城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大城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大发展奖励办法》、《关于建立经济金融信息沟通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大城县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方案》,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列入政府工作序列,纳入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二)打造政、银、企对接平台。自以来,连续四年组织召开了银企对接恳谈会,累计为企业融资12亿元,有效破解了企业融资难题。7月,组织开展了以优化经济金融发展环境为主题的进百企、访万民大调研活动,充分发挥大城县优势,加快了工业强县进程。

(三)开展诚信教育、打造诚信环境。一是以创建文明县城和诚信大城为主线,在全县深入开展了创建文明企业、文明单位等多层次、多领域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二是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宣传月、诚实守信大家谈和诚信大城等活动。三是开展了守信用企业评定和认定工作。对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纳税40万元以上27家重点企业实行了动态管理,重点扶持,已认定守信用企业、信用单位达64家,信用村街、信用户达到多个。协助农村信用社对85家优质客户进行了授信,授信总额为2.18亿元。四是探索建立覆盖全县的信用监管记录,继续开展守信用企业、信用村街、信用户评选,打击恶意逃费银行债务行为,建立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推广《金融监管与服务手册》和《融资服务指南》,对全县金融机构开展效能评价。

(四)积极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一是成立了大城县第一家贷款担保公司——大城县福佳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xx年11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填补了我县金融体系的空白。二是先后组建了5家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在廊坊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大城县汇隆、天诚、鼎元、燕青、信泰5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都相继建立健全了财务账,业务经营逐步规范。截至20xx年末,贷款余额为3亿元,累放贷款820笔、6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部分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

通过多年努力,大城县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信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各级政府切实从改善信用环境入手,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把支农服务、盘活资金纳入政府的日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安排、同布置、同考核,金融机构支农力度明显加大。截至12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139.16亿元,比年初增加19.81亿元,同比多增6.44亿元;金融机构发放贷款51.20亿元,比年初增长5.58亿元,双双创出历年新高。

三、司法公信成果及进展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我县坚持把社会稳定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针对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以及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近两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4件,审结484件,结案率100%,判处被告人640人,对49名被告人处以了以上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各种刑事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以及一些因民间纠纷、生活琐事所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宽缓为主,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不断加强民事审判和调解协会建设

民商事审判坚持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近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139件,审结3025件,结案率96 %。同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进一步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民事审判庭和各法庭全体干警强化调解理念,把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和诉后,全方位、多层面开展调解工作。在审结的3025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2783件,调撤率达92%。

(三)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1、建立了法院执行系统诚信联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与全市各法院及43个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联网互通、资源共享。在该系统信息管理平台上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一经录入,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机关的申请将被禁止办理,形成对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消费及出境等活动的实时控制和有效遏制。同时,我县采取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加大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近两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559件,执结503件,执结率达90%,执行标的7383.37万元,执行难得到了有效化解。

2、队伍建设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队伍整体素质有效提升。针对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加大队伍监管力度,干警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司法能力明显提高。一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转变工作作风。近年来,在全县法院系统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并坚持将作风整顿与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相结合,着力解决干警在政治方向、纪律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干警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审判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司法能力。以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为重点,全面开展了专项培训、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业务练兵活动。在20xx全市法院系统裁判文书制作竞赛中,我县三名审判员制作的裁判文书获得了优秀裁判文书奖,获奖人数位居全市法院系统之首。三是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干警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坚决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最高院五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等各项禁令规定;修订完善了《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警车使用与管理规定》等制度措施,干警的办公、办案行为进一步规范,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商务诚信成果及进展

一是为做好商务诚信建设工作,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络员网络。制订了《大城县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每年举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二是在全县着力推进企业信息的归集与公布,弘扬守信,曝光失信。近年来,我县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按照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开展企业信用数据采集工作,将企业各类综合信息不断的录入综合业务软件。通过业务软件的警示功能,对企业进行数据分析和预警警示,执法人员依据警示系统生成的待办事宜,开展相应监管和服务工作。依据企业经营状况、行业风险和是否重点经营区域等标准,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将辖区企业进行A、B、C、D等类别进行划分,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各基层分局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划分监管网格,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检查行动,对企业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实行全过程监管,执法人员能随时准确掌握企业信用状况的同时,充分实现对全县企业执行差别式的监管,有效提高监管提质增效。

五、打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优化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食品监管,维护食品安全。开展春季飓风、违法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双节、百日会战等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下架散装小食品142公斤,查办食品案件18起。

二是突出高危行业监管。对高污染、高耗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严格审查前置审批手续,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手续不齐全的坚决不予办照、年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通过开展红盾护农、双打、清无照、成品油、黑网吧等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交易和竞争环境。

四是加强12315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五进活动,建立完善申诉举报体系,在盛泰超市、华龙电器等企业共设立2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就近快速受理解决消费者申投诉。通过开展315主题年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消费者维权观念和经营者自律意识。

篇8:召开工作推进会通知

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落实重点工作,学校拟召开20xx年党委、行政重点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xx年x月x日下午3:00;行政楼1314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学校领导,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会议议程:

1.有关责任领导汇报党委、行政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责任单位或协作单位负责人补充;

3.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讲话。

四、会议要求:

1.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根据学校20xx年党委、行政工作要点,认真对照检查,梳理工作完成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汇报;

2.在汇报中,对尚未完成的重点工作要明确完成时限,不能完成的重点工作要说明具体原因。

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篇9:召开工作推进会通知

各镇(社区)党委、政府,普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级各人民团体: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总结经验,查找并解决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当前及下一阶段平安建设工作,提升“两率一度”。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平安建设工作推进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xx年x月x日(星期五)上午8:30,在武功宾馆五楼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内容

通报20xx年度全市第一次“两率一度”调查结果;对全市20xx年第一次公众安全感和基层政法单位满意度调查参评单位进行奖罚;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当前及下一阶段平安建设工作。

三、参会人员

1.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2.各镇党委书记、分管领导,普集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各社区主任、分管领导;

3.县级各部门(含临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4.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派出所、基层法庭、司法所主要负责人(政法部门基层单位分别由公安局、法院和司法局负责通知)。

四、会议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统一着夏正装(不系领带),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缺席。

2.与会人员参会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

3.县广播电视台、信息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4.县联合督查室做好会风会纪督查工作。

中共武功县委办公室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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