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文丽: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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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饥饿艺术家0330”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游文丽: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一(共12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游文丽: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一

简答题

(一)某省税务机关对省会所在地的市税务局执法检查中,搜集到以下情况:

1.甲公司于4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于6月10日接税务机关通知,责令甲公司于6月20日之前办理税务登记。甲公司认为自己尚未开业。未予理睬。6月22日,税务机关提请工商管理机关吊销甲公司的营业执照。无奈,甲公司于6月23日补充完成税务登记手续,领取税务登记证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由于公司一直未经营,经董事长同意,将税务登记证转借给乙公司使用,被税务机关处以0.7万元的罚款。

3.209月18日甲公司正式经营,对个人消费者出售产品,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4.3月15日,甲公司准备内部装修,申请停业登记时,税务机关要求甲公司先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甲公司认为经营期不足一年,又未盈利,拒绝办理。

5.12月5日税务机关对甲公司再次检查时,重点进行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发现甲公司209月份开出的发票存根联部分已销毁,同时发现甲公司在规定的纳税期内将部分贷款提前转移到股东个人账户上,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经区分局主持工作的常务副局长批准(局长在外地开会),书面通知甲公司开户银行冻结存款。

同时还发现甲公司在内部装修期间,一直未停止营业,但销售的产品收入一直未交税。税务机关要求其补交税款,该公司董事长以武力阻止,情节严重。有人认为构成偷税罪,有人认为构成抗税罪。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税务机关提请工商部门吊销甲公司营业执照是否正确?甲公司申请税务登记应提供哪些资料?

2.税务机关对甲公司处以0.7万元的罚款是否正确?

3.年9月,甲公司专用发票的使用是否正确?

4.甲公司是否应办理2002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

5.税务机关冻结甲公司银行存款的行为属于采取的什么措施?程序是否正确?甲公司发票存根联的保存是否正确?

6.税务机关补征税款是否正确?甲公司董事长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7.偷税罪与抗税罪的区别何在?

答案:

1.税务机关的行为正确。

(1)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期限申请办理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

(2)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提请由工商行政机关吊销纳税人的营业执照。

(3)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参见教材p416。

篇2:游文丽: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四

(三)甲公司于根据合同年3月22日开出面值600万元,5个月期的商业汇票,但票面鞋明的出票日期为3月19日,交付给乙公司支付材料款,a、b二位保证人为甲公司保证,并在票据正面注明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章。乙收到票据后并未向甲公司足额供货,但按期向承兑人提示承兑。并于2004年6月9日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汇票金额变为900万元。丁公司于2004年8月22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由此牵涉出以下问题:

1.甲公司认为票据未记录付款地和出票地,记载事项不完整,乙公司未履行合同,拒绝付款:承兑人认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拒绝承兑。

2.丁公司向丙公司索要票据款项,丙公司认为票据背书时未注明背书日期,背书行为无效,拒绝承担责认。

3.丁要求乙付款,乙认为付款金额不确定,拒绝付款。

4.丁要求a、b两位担保人代为付款,a认为自己只承担一半的责任,另一半责任由b承担。

b认为自己只对乙负责,乙背书转让时未经自己同意,故背书转让后,不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影响汇票有效性的记载事项有哪些?甲的理由是否成立?该票据的有效期应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2.承兑人拒绝承兑的理由是否成立?

3.提示承兑的记载事项有哪些?承兑的效力是什么?

4.丁要求丙、乙、a、b代为付款,属于行使什么权利?该权利行使的程序是什么?

5.丙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丙应对该票据承担哪些责任?

6.乙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

7.a、b的观点是否正确?

8.若乙代为付款后,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9.丁不慎遗失票据,可以采用哪些补救措施?最有效的补救措施是什么?

答案:

1、影响票据效力的记载事项足绝对记载事项。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1)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教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上述绝对记载事项缺一则该汇票无效。

出票地和付款地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记录与否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其次,票据是无因证券,只要权利人持有票据,就享有票据上的权利。至于票据持有人是何原因持有票据,这些原因是否存在,是否有效,不影响票据权利。故甲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

票据是文义证券。若票据上记载的出票日期与实际出票日期不一致,以票据记载的出票日期为准。故出票日期为2004年3月19日。

2、承担人拒绝承兑理由不成立。因为该票据属于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在该票据到期日起10日内提前付款,丁提示付款的时间符合这一规定。

3.提示承兑的记载事项有承兑文旬、承兑日期和承兑人签章.其中,承兑文句和承兑人签章属于绝对记载事项,承兑的效力在于确定汇票付款人的付款责任。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上的金额。承兑人在到期日拒绝付款的,必须由持票人承担延迟责任,支付延迟付款的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篇3:游文丽: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二

答案:

1.被保证人是出票人或承兑人。本倒是出票人甲、乙公司。

2.第一张票据的保证无效,因为保证只能记载于票据上或粘单上。除此而外,另外签订的保证合同,不具有票据法的保证效力;

3.c的行为不正确。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彼此承担连带责任,c有义务付清全部票款;

4.d可向被保证人乙以及前手行使追索权。

(七)a公司向b公司开除面值200万元的商业汇票,预付贷款,b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

让给。c,同时甲、乙在票据上注明保证字样,签名盖章,并在票据背书面注明“不得转让一字样。c收到票据后又背书转让给d,金额变成300万元,d背书转让给e时,将“背书人签章”与“被背书人名称”两栏的内容填倒了,e未注意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f,f背书转让给g,g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拒绝支付。

问题:1.银行拒绝付款是否正确,若银行付款,是否应承担责任,持票人应于何时提示付款?

2.拒绝付款后,g可采用哪些方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3.票据金额由200万元变成300万元,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4.若f向g付款后,f向c行使追索权,c可否拒绝承担责任?

5.若c向d付款后,c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

6.若a以合同撤销为由,认定预付货款行为无效,拒绝付款,理由是否成立?

7.若a公司认为本公司出票时是由于出纳个人的酒醉行为造成的,以出纳行为无效为由,拒绝付款是否成立?

8.以上背转让过程中,均未注明背书日期,是否会影响背书的效力?

答案:

1.银行拒绝付款正确。因为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与付款时,必须承担审查义务,审查汇票的诸项背书是否连续。d背书转让时,背书人签章和被背书名称两项位置错误,导致背书不连续,故付款人必须拒绝付款。若银行代为付款,因恶意或重大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自行承担责任。持票人g应于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2.拒绝付款后,g可以取得拒绝付款证明,3日内向其前手发出追索通知,行使追索权。

追索对象包括其所有前手,即包括f、e、d、c、甲、乙、b、a.

追索金额包括了3部分。(教材p160)

3.其责任由票据变造人c承担,因为票据是文义证券,c应为变造的文义负责。

4.c可以拒绝承担责任,因为c作为背书人注明“禁止背书”的,如其后手背书转让,c对其直接被背书人d以外的其他一切后手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当事人,不负担责任(教材p155)。

5.c可以向自己的前手,即保证人甲、乙背书人b、出票人a行使追索权。(理由见教材p160)

6.a的理由不成立。因为票据是无因证券(具体见教材p152)。

7.a以出纳酒醉后出票,行为无效为由拒付,不能成立。虽然出纳的出票行为无效,但签发的票据本身有效。

第一,票据行为彼此之间独立,某一行为的无效,不影响其他行为的效力。

第二,票据是要式证券,只要票据的必须记载事项齐全,形式上满足法定要求,票据仍然有效。

篇4: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一

简答题

(一)某省机关对省会所在地的市税务局执法中,搜集到以下情况:

1.甲公司于4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于6月10日接税务机关通知,责令甲公司于6月20日之前办理税务登记。甲公司认为自己尚未开业。未予理睬。6月22日,税务机关提请工商机关吊销甲公司的营业执照。无奈,甲公司于6月23日补充完成税务登记手续,领取税务登记证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由于公司一直未经营,经董事长同意,将税务登记证转借给乙公司使用,被税务机关处以0.7万元的罚款。

3.209月18日甲公司正式经营,对个人消费者出售产品,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4.3月15日,甲公司准备内部装修,停业登记时,税务机关要求甲公司先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甲公司认为经营期不足一年,又未盈利,拒绝办理。

5.12月5日税务机关对甲公司再次检查时,重点进行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发现甲公司209月份开出的发票存根联部分已销毁,同时发现甲公司在规定的纳税期内将部分贷款提前转移到股东个人账户上,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经区分局主持工作的常务副局长批准(局长在外地开会),书面通知甲公司开户银行冻结存款。

同时还发现甲公司在内部装修期间,一直未停止营业,但销售的产品收入一直未交税。税务机关要求其补交税款,该公司董事长以武力阻止,情节严重。有人认为构成偷税罪,有人认为构成抗税罪。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税务机关提请工商部门吊销甲公司营业执照是否正确?甲公司申请税务登记应提供哪些资料?

2.税务机关对甲公司处以0.7万元的罚款是否正确?

3.年9月,甲公司专用发票的使用是否正确?

4.甲公司是否应办理2002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

5.税务机关冻结甲公司银行存款的行为属于采取的什么措施?程序是否正确?甲公司发票存根联的保存是否正确?

6.税务机关补征税款是否正确?甲公司董事长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7.偷税罪与抗税罪的区别何在?

答案:

1.税务机关的行为正确。

(1)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期限申请办理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

(2)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提请由工商行政机关吊销纳税人的营业执照。

(3)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参见教材p416。

2.对甲公司的处罚正确。甲公司违反了《税收征管法》关于严禁出借、买卖税务登记证的规定。税务机关发现此行为,可处以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

3.甲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错误.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等,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参见教材p285)

4.应当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元月1日~12月31日,在1个年度中间开业的,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5.(1)甲公司发票存根联的保管不符合规定,应至少保存5年。

(2)对甲公司采取的是税收保全措施。但程序不正确。首先。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责令其提前交纳税款。其次,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转移财产等迹象的,可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第三,纳税人不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方可采取保全措施,且冻结的存款只能相当于应纳税款部分。

6.董事长的行为属于抗税。理由参见教材p438。

7.偷税罪与抗税罪的区别参见教材p441

(二)中方甲公司与外方乙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简称合营企业),协议规定:

1.合营各方投资总额900万美元,成立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中。外方投入60万美元。

2.合营中方一次交清出资,外方分期出资。外方的第一期出资,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交清,外方的最后一期出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4年内缴清。

3.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不设股东会,董事每届任期四年。

以上协议未能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并要求予以改正,改正后方能设立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设立后,出现了以下问题:

(1)外方合营者未经中方合营者同意,决定将自己持有合营企业的股份转让给丙方。

(2)中方认为合营企业应设总会计师,但外方投资者不同意。

(3)该公司共有7名董事,经董事长和a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出席会议的董事共4人(含董事长)。会上一致同意修改合营企业的章程,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及列席会议的监事会主席签字。中方股东认为此次董事会会议无效。

4.外方投资者提出将合营企业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变更后外方合作者在前4年先行收回投资,每年固定收回投资12万美元;该部分支出列入合作企业的每年生产成本。并规定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的固定资产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合作者要给予外方合作者15万元的残值补偿。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合营企业协议中有哪些内容不合符法律规定?

2.分析说明合营企业的争议应如何解决?我国法律对这些争议是如何规定的?

3.外方投资者提出的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条件是否合法?

答案:

1.合营企业协议中,有以下内容不合法:

(1)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不正确,注册资本应占投资总额的1/2以上,注册资本不应少于450万美元。

(2)注册资本中外方出资的比例不合法,外方认缴出资额只占注册资本的15%(60÷400);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方的出资比例不应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出资时间的规定错误,各方合营者应伺期、同步、按比例交付出资.第一期的出资时间和比例错误。分期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外方最后一期出资的时间不正确,法律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300万~1000万美元,在分期出资情况下,各方投资者的最后一期出资必须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

篇5: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一)

简答题

(一)某省机关对省会所在地的市税务局执法中,搜集到以下情况:

1.甲公司于2002年4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于6月10日接税务机关通知,责令甲公司于6月20日之前办理税务登记。甲公司认为自己尚未开业。未予理睬。6月22日,税务机关提请工商机关吊销甲公司的营业执照。无奈,甲公司于6月23日补充完成税务登记手续,领取税务登记证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由于公司一直未经营,经董事长同意,将税务登记证转借给乙公司使用,被税务机关处以0.7万元的罚款。

3.2002年9月18日甲公司正式经营,对个人消费者出售产品,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4.203月15日,甲公司准备内部装修,停业登记时,税务机关要求甲公司先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甲公司认为经营期不足一年,又未盈利,拒绝办理。

5.年12月5日税务机关对甲公司再次检查时,重点进行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发现甲公司2004年9月份开出的发票存根联部分已销毁,同时发现甲公司在规定的纳税期内将部分贷款提前转移到股东个人账户上,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经区分局主持工作的常务副局长批准(局长在外地开会),书面通知甲公司开户银行冻结存款。

同时还发现甲公司在内部装修期间,一直未停止营业,但销售的产品收入一直未交税。税务机关要求其补交税款,该公司董事长以武力阻止,情节严重。有人认为构成偷税罪,有人认为构成抗税罪。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税务机关提请工商部门吊销甲公司营业执照是否正确?甲公司申请税务登记应提供哪些资料?

2.税务机关对甲公司处以0.7万元的罚款是否正确?

3.2002年9月,甲公司专用发票的使用是否正确?

4.甲公司是否应办理2002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

5.税务机关冻结甲公司银行存款的行为属于采取的什么措施?程序是否正确?甲公司发票存根联的保存是否正确?

6.税务机关补征税款是否正确?甲公司董事长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7.偷税罪与抗税罪的区别何在?

答案:

1.税务机关的行为正确。

(1)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期限申请办理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

(2)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提请由工商行政机关吊销纳税人的营业执照。

(3)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参见教材p416。

2.对甲公司的处罚正确。甲公司违反了《税收征管法》关于严禁出借、买卖税务登记证的规定。税务机关发现此行为,可处以2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

3.甲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错误.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等,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参见教材p285)

4.应当办理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元月1日~12月31日,在1个年度中间开业的,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5.(1)甲公司发票存根联的保管不符合规定,应至少保存5年。

(2)对甲公司采取的是税收保全措施。但程序不正确。首先。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责令其提前交纳税款。其次,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转移财产等迹象的,可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第三,纳税人不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方可采取保全措施,且冻结的存款只能相当于应纳税款部分。

6.董事长的行为属于抗税。理由参见教材p438。

7.偷税罪与抗税罪的区别参见教材p441

篇6:06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一)

问题解答一

1.提问:为什么放弃现金折扣机会成本大于借款利率就享受折扣?放弃折扣成本的公式又作何理解?

解答:如果不享受折扣,意味着采用商业信用筹资,筹资成本则等于放弃现金折扣成本,所以,为了降低筹资成本,如果放弃现金折扣机会成本大于借款利率,则企业就会选择向银行借款,而不会选择放弃现金折扣,即会选择享受折扣。

“放弃现金折扣成本”的含义是,如果不在折扣期内付款(即放弃现金折扣)所要承担的成本。其实,“放弃折扣成本的公式”就是一个计算借款年利率的问题,(信用期-折扣期)表示的是“延期付款天数”,也即“实际用款天数”;

举例说明如下:假如现金折扣条件是1/10,n/30,应付账款总额为1000元,则:

如果第10天付款,就享受折扣,只需付1000×(1-1%)=990(元);

如果第30天付款,需要付全额1000元。

相当于因为使用了这笔款(30-10)=20(天),需要支付(1000-990)=10(元)利息,这时的借款本金就是第10天付款的金额990元,因此,这笔借款的年利率为:

10/990×(360÷20)

=(1000×1%)÷[1000×(1-1%)]×360÷(30-10)

=1%÷(1-1%)×360÷(30-10)

=18.2%

2.提问:“债券估价模型”和“债券发行价格”的计算公式有何区别?

解答:两者在不同的章节中出现,前者在第七章证券投资中出现,后者在第三章企业筹资方式中出现。

第三章的“债券发行价格”计算公式是站在筹资人的角度计算为了筹集资金,债券发行价格定多高比较合适,因为如果发行价格太高,会导致很难发行;如果发行价格太低,发行方会受损失。债券发行价格=未来现金流出现值之和=各年支付的债券利息的现值+到期偿还本金的现值;

第七章的“债券估价模型”计算公式是站在投资人的角度计算的,实际上计算的是债券投资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价格”。债券投资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价格=未来现金流入现值之和=各年债券利息流入的现值+到期收回本金(面值)的现值。只有计算得出债券投资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价格高于债券的市场价格,投资人才会购买该债券。

篇7:06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一

问题解答一

1.提问:为什么放弃现金折扣机会成本大于借款利率就享受折扣?放弃折扣成本的公式又作何理解?

解答:如果不享受折扣,意味着采用商业信用筹资,筹资成本则等于放弃现金折扣成本,所以,为了降低筹资成本,如果放弃现金折扣机会成本大于借款利率,则企业就会选择向银行借款,而不会选择放弃现金折扣,即会选择享受折扣。

“放弃现金折扣成本”的含义是,如果不在折扣期内付款(即放弃现金折扣)所要承担的成本。其实,“放弃折扣成本的公式”就是一个计算借款年利率的问题,(信用期-折扣期)表示的是“延期付款天数”,也即“实际用款天数”;

举例说明如下:假如现金折扣条件是1/10,n/30,应付账款总额为1000元,则:

如果第10天付款,就享受折扣,只需付1000×(1-1%)=990(元);

如果第30天付款,需要付全额1000元。

相当于因为使用了这笔款(30-10)=20(天),需要支付(1000-990)=10(元)利息,这时的借款本金就是第10天付款的金额990元,因此,这笔借款的年利率为:

10/990×(360÷20)

=(1000×1%)÷[1000×(1-1%)]×360÷(30-10)

=1%÷(1-1%)×360÷(30-10)

=18.2%

2.提问:“债券估价模型”和“债券发行价格”的计算公式有何区别?

解答:两者在不同的章节中出现,前者在第七章证券投资中出现,后者在第三章企业筹资方式中出现。

第三章的“债券发行价格”计算公式是站在筹资人的角度计算为了筹集资金,债券发行价格定多高比较合适,因为如果发行价格太高,会导致很难发行;如果发行价格太低,发行方会受损失。债券发行价格=未来现金流出现值之和=各年支付的债券利息的现值+到期偿还本金的现值;

第七章的“债券估价模型”计算公式是站在投资人的角度计算的,实际上计算的是债券投资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价格”。债券投资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价格=未来现金流入现值之和=各年债券利息流入的现值+到期收回本金(面值)的现值。只有计算得出债券投资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价格高于债券的市场价格,投资人才会购买该债券。

3.提问:如何确定股票估价模型中的“d0”和“d1”?

解答:“d0”和“d1”的本质区别是:“d0”对应的股利是已经收到的,而“d1”对应的股利是还未收到的;

具体地讲就是:“d0”指的是“上年的股利”、“最近刚发放的股利”、“刚刚发放的股利”、“目前的股利”,“今年初发放的股利”,“本年发放的股利”;而“d1”指的是“预计要发放的股利(如预计的本年股利)”、“第一年末的股利”、“一年后的股利”、“第一年的股利”;“d0”和“d1”的关系是:d1= d0×(1+g)。

4.提问:为什么说当市场利率上升时,长期债券发行价格的下降幅度大于短期债券发行价格的下降幅度?

解答:计算债券发行价格时,需要以市场利率作为折现率对未来的现金流入折现,债券的期限越长,折现期间越长,所以,当市场利率上升时,长期债券发行价格的下降幅度大于短期债券发行价格的下降幅度。

举例说明如下:假设有a、b两种债券,a的期限为5年,b的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均为8%,债券面值均为1000元。

当市场利率为10%时:

a债券发行价格=1000×8%×(p/a,10%,5)+1000×(p/f,10%,5)=924.16(元)

b债券发行价格=1000×8%×(p/a,10%,3)+1000×(p/f,10%,3)=950.25(元)

当市场利率上升为12%时:

a债券发行价格=1000×8%×(p/a,12%,5)+1000×(p/f,12%,5)=855.78(元)

b债券发行价格=1000×8%×(p/a,12%,3)+1000×(p/f,12%,3)=903.94(元)

通过计算可知,当市场利率由10%上升为12%时,

b债券的发行价格下降的幅度为:(950.25-903.94)/950.25=4.87%

a债券的发行价格下降的幅度为:(924.16-855.78)/924.16=7.40%

所以a(5年债券)下降幅度7.40%大于b(3年债券)下降幅度4.87%。

5.提问:“资金成本的本质是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实际付出的代价”的说法正确与否?

解答:“资金成本的本质是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实际付出的代价”是站在企业筹措资金角度来认识资金成本的。资本成本指的是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发生的代价,主要包括筹资费用和用资费用两部分内容。

篇8: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二

答案:

1.法院公告的程序正确.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法院通知债务人和发布公告的时间符合这一规定。

法院应采取的破产保全措施有:立即通知债务人停止清偿债务,通知债务人开户银行停止办理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结算业务,向破产全体职工发布公告,要求保护好企业财产。

2.(1)对甲公司与破产企业之间的诉讼案应该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由偾务人(甲公司)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报债权,统一按破产程序公平受偿。

(2)所欠丙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禁止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非常清偿行为,丙公司只能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3.该企业对b公司仍然承担保证责任,被破产的债务人为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而免除,b公司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报债权,作破产债权受偿。

4.丁公司不能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日期间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无效。丁公司只能作破产债权申报,用于抵押的房屋作破产财产。

5.欠上级的费不予认可,欠科技部门的款项作破产债权.

(五)南方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截止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4.8亿元,公司总资产9.2亿元,总负债3亿元。公司决定于元月13日召开董事会,

并于20元月9日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原来的董事长因长期病休,无法正常主持工作,选择更换董事长。

2.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决定是否发行公司。

3.公司兼并甲有限责任公司,拟定兼并方案。

南方公司共有13名董事,此项会议共有6位董事亲自出席(包括董事长本人),a董事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董事长代为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内容:

(1)一致同意选举b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

(2)一致决议公司于年初发行公司债券2.5亿元,3年期。

(3)拟定本公司兼并甲公司的工作程序和方案。

(4)本公司目前发行在外的社会公众股为9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达不到股票上市的要求,应予及时公告。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董事会召开的议事规则是否符合规范?

2.董事会的第(1)、(2)、(4)项决议是否正确?

3.公司兼并甲公司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案:

1.召开会议时通知各位董事的时间不符合规定,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之前通知全体董事。

但出席董事会的人数符合规定,达到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须由以上董事出度的规定;会议出席人数为7人,超过了13名董事的半数。

2.(1)董事会关于选举b董事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的决议正确。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本次会议出席的董事人数和通过决议的人数均符合这一规定。

(2)董事会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及发行金额不符合公规定。

因为上市公司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权限在股东大会,并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通过。

拟发行公司债券的金额不正确。因为公司累汁发行债券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即不能超过2.48[(92-3)×40%]亿元。

董事会只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拟定公司债券发行的方案,无权作出是否发行的决议。

(3)董事会关于公司目前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比例的认识不正确,公司法规定,股本

总额达到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达到15%。即可符合股票上市的条件。该公司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0%(9600÷48000),符合股票上市的规定。

3.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为

(1)法签订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股东会作出决议

(4)通知债权人

(5)依法进行登记。

篇9: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三

(十)下岗职工李某与某镇政府签订荒山承包协议,规定承包期,每年上交承包费10万元。经营两年后,因效益较好,镇政府单方决定每年承包费提高到了30万元.李某不同意。207月20日李某接到政府官员将荒山转包他人的通知。8月16日,李某向上级政府口头提出行政复议.9月22日,由于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迟迟未作出行政决定,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1)李某提请行政复议,上级机关是否应该受理?

(2)李某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和时间是否合法?

(3)若受理复议的机关收取行政复议费用是否正确?

(4)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答:(1)应该受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2)行政复议即可书面提出也可口头提出,方式合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间合法。

(3)不正确。行政职权也是必尽义务,所以无权收取费用。

(4)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已被复议机关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计算题

(一)丙公司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上年发生亏损113.5万元尚未弥补,本年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产品销售收入9300万元,产品加工修理收入700万元

2.购买股票转让收益60万元,购买企业收入90万元,购买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

3.全年发生销售费用240万元,其中销售回扣支出60万元.

4.发生职工资支出及按实际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共593.5万元.

5.全年产品销售成本及加工成本6140万元(不含工资费用支出),在建工程成本支出950万元。

6.全年借款利息支出330万元,其中包括年初为在建工程的借款1loo万元,年利率10%,工程尚未完工,借款期2年.

7.全年发生招待费73万元,税收罚款支出25万元,诉讼费支出10万元。产品维修服务支出480万元,水电费10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300万元(其中职工个人住房折旧100万元),担保损失130万元。

8.公司发生新技术开发费用支出260万元,上年支出为200万元;公司通过民政部门对外公益性捐赠支出100万元,直接对山区小学捐赠支出25万元。

9.企业1~11月份累计已预交所得税330万元,全年已交增值税520万元、消费税260万元,营业税20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80万元。公司职工500人,当地机关允许从收入中扣除的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

1.企业哪些收入免交企业所得税?

2.哪些支出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3.哪些费用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5.年终应补交企业所得税

答案:

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2.下列支出不得从收入中扣除

(1)回扣支出--60万元

(2)在建工程支出=950万元

(3)工程借款利息支出=1100×1o%=110万元

(4)职工住房折旧及担保损失=100+130=230万元

(5)税收罚款及上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25+500+520=1045万元

(6)直接对山区小学的捐赠25万元

3.下列费用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

(1)招待费超标准支出=73-[1500×5‰+(9300+700-1500)×3‰]=40万元

(2)工资及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标准

=593.5-500×0.84×(1+14%+2%+1.5%)=100万元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考虑公益性捐赠)

篇10: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四

(四)某以白酒生产为主,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全年销售收入9400万元,年终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计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万元,扣除l~11月份预交的所得税240万元,年终应补交所得税106.5万元。经机关查证,发现以下问题:

1.本年2月份购入并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124万元,预计净残值4万元,税法规定

按5年的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单位会计直接作费用一次从收入中扣除。

2.全年实际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及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共600万元。该企业职工500人,税务机关核定的年计税工资为480万元。

3.通过民政机关向贫困地区捐赠110万元,直接向农村义务教育机构捐赠70万元,全部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4.全年发生广告费200万元,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0万元,发生招待费5l.2万元,全部申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要求:分析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哪些项目

1.计算错误,如何进行调整?

2.计算调整后全年应交所得税及年终应补交所得税。

答案:

1.以下项目计算错误,应予调整

(1)固定资产全额扣除错误

本年允许扣除的折旧额=(124-4)÷(5×12)×lo=2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4-20=104万元

(2)职工工资及提取的三项费用扣除错误

本年允许扣除数=480×(1+17.5%)=564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564=36万元

(3)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扣除错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万元。

(4)招待费扣除错误

允许扣除限额=1500×5‰+(9400-1500)×3‰=31.2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1.2-31.2=20万元

(5)广告费及减值准备金扣除错误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0=210万元

(6)公益性捐赠扣除错误

允许扣除数=(1050+104+36+110+20+210+70)×3%=48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48=62万元

2.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1050+104+36+20+70+210+62=1552万元

全年应交所得税=1552×33%=512.16万元

年终应补交所得税=512.16-240=272.16万元

(五)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a、b、c、d四种产品,a、b、c三种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d适用产品13%的增值税税率。a产品适用45%的消费税税率,同时每箱还征收消费税0.2万元。b、c两产品均适用25%的消费税税率,d产品不交消费税,本期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为生产产品进口物资,海关完税凭证注明,买价900万元,关税300万元,增值税204万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棉花,买价200万元,全部用于产品生产。

3.为生产b产品购入甲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材料已领用,增值税扣除凭证丢失。但运费发票未丢失,注明发生运费30万元。

4.购进乙材料,专用发票证明买价500万。增值税85万元,其中40%的部分用于在建工种,60%用于产品生产。

5.本月生产并出售a产品800箱,每箱含增值税售价3.51万元,另外,每箱代有关部门收取行业基金0.234万元。

6.生产的b产品有500套对外出售,每套含增值税售价1i17万元,300套在建工程领用,每套成本0.4万元,200套送给社区服务中心。

7.生产的c、d两种产品对外出售,未能分开核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36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别计算

1.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本月销项税额

3.本月应交增值税

4.本月应交消费税

篇11: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五)

答案:

1.公司设立时以下内容不合法

(1)丙投入的和丁投入的专利技术作价方式不对,不能协议作价,应予评估作价。

(2)丁出资的专利技术作价金额不合法,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超过了20%的法律规定。

(3)乙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监事错误。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监事。

(4)公司通过发行融资的观点错误,因为该公司属于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

2.机关的要求正确

(1)房屋交换、投资。应视同出售,应交纳契税.

(2)专利技术对外投资视同转让,应交营业税。

3.甲、乙的行为属于向股东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违反公行为,应对二位直接责任人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丙、丁向a转让股权合法,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不购买,又不同意转让的,视为同意转让。

5.甲的行为不合法

(1)甲违反规定自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除将其所得40万元收归本公司所有外,并可

由公司给予甲以处罚。

(2)甲作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违反规定,以本公司资产为自己的债务担保,应责令取消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将违法收入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由公司予以处罚。

6.合法。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免除,且有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本次股东会决议,a、l-位股东拥有3/4的表决权,符合公司法要求。

(二)王某未经授权于5月15日私自代表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向丙公司供应电冰箱1000台的购销,每台售价0.2万元,在乙公司所在地交贷。交货后10天内付款。5月22日丙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确认合同通知,乙公司5月27日予以答复,同意履行合同。为了及时生产产品,乙公司又向甲公司赊购原材料110万元,合同约定以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股票价值160万元作为质押权标的。

5月28日在乙的要求下,a、b两家公司同意为乙公司对丙公司债权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丙公司为了保证及时运回货物,又与丁运输公司签订了委托丁公司运送冰箱的运输合同。合同规定总运费40万元,6月3日丙公司向丁公司开出面值8万元的银行汇票支付定金。剩余运费待货物运到后付款。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材料前,甲公司供应部长在火车上听其他乘客议论说乙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困难,有些债务到期无力偿还。供应部长当即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总经理,甲公司总经理告知乙公司:

第一,用股票质押不合法。

第二,决定中止与乙公司的合同。乙公司提出以汇票作为质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甲公司不同意,决定解除合同。乙公司按期将1000台冰箱交付丙公司,并由丙公司请人将冰箱装入丁公司派来的货车。

在运输途中,由于乙公司派来的押运人员责任,导致部分产品被损毁。为此,乙公司提出以下两点意见:第一,损毁的货物共50万元,由乙公司和丁公司各承担50%的损失。乙公司不同意,丙公司拒付贷款,乙要求a、b两公司代为偿还,a、b均予拒绝。第二,丁公司承担的损失从运费中扣除,丁也不同意,并且不准丙公司卸货。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205月15日代表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什么性质的合同?5月27日乙公司予以答复后,合同的性质有无变化?

2.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两点意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乙公司是否应承担货物损毁的责任?

4.丙、丁双方的合同采用什么担保方式?该担保何时生效?丙违约时应如何处罚?

5.丁不准卸货属于行使什么权利?

6.a、b拒绝代为偿还的理由是否充分?

答案:

1.年5月15日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王某属于无代理权,无代理权者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该合同于5月27日被乙公司确认后,则成为有效合同。

2.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第一点理由成立。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甲公司的第二点理由不成立,属于不当运用先履行抗解权。合同法规定,只有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应当后履行的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的,方能提出中止合同。目前甲公司只是道听途说,无确凿证据,故不能中止合同。

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更不能成立。合同_法规定,只有在中止合同后,对方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乙公司提供丁以票据作为质押物,表明乙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该合同应继续履行。

3.乙公司不应承担货物损毁的责任。合同法规定,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损毁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乙公司已经按合同规定在本公司交付了标的物,故损失由丙公司承担。

4.丙、丁双方的合同采用定金担保方式,且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丙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若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5.丁不准卸货属于行使留置权。根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6.a、b拒绝理由成立。因为他们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偾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篇12:06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六)

(三)乙公司地处大连市,以汽车制造为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为生产购进a材科,2月份专用发票注明买价3000万元,增值税510万元,增值税税率17%。

2.为生产产品购进免税农产品,3月份买价500万元,同时普通发票注明发生运费30万元,装卸费10万元。

3.4月份为生产购进辅助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4万元。

4.5月份为生产免税c产品购进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

5.6月份为生产购进设备,专用发票注明买价1000万元,增值税170万元。8月份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6.自制的b产品对批发商销售,含增值税售价7020万元,b产品增值税税率17%,给予对方10%的折扣,折扣部分单独开红字用发票冲销。

7.生产的c产品对外出售,售价700万元。

8.生产的d产品委托甲公司代销,已经发出商品成本550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10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20%,尚未收到代销清单。

9.部分d产品被在建工程领用,成本500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1200万元,领用时开出专用发票。

10.10月份接受他人捐赠设备,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乙公司负责运费,普通发票注明运费3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

11.因火灾损失部分a材料,该部分材料购入时买价10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在销售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有哪些不当之处?

2.计算2004年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2004年销项税额和应交增值税

4.计算2004年应交消费税。

答案:

1.专用发票使用有以下不当之处:

(1)销售折扣不应单独开红字专用发票冲销,应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台则应按折扣前的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2)在建工程领用自制产品开出专用发票错误,因为在建工程属于非应税项目,不得开出专用发票。

2.2004年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a材料进项税款=510-100×17%=493万元

(2)免税农产品及运费=500×13%+30×7%:67.1万元

(3)10月份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及运费=68+30×7%=70.1万元

合计:630.2万元

3.2004年销项税额

(1)b产品=7020÷(1+17%)×17%=1020万元

(2)在建工程领用d产品=1200×17%=204万元合计:1224万元

2004年应交增值税=1224-630.2=593.8万元

4.2004年应交消费税=1200×20%=240万元

相关专题 复习题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