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员工奖罚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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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90后员工奖罚要注意什么

90后员工奖罚要注意什么

90后员工注重快乐与网络,90后员工奖罚要注意娱乐化和网络化。

比如:

惩罚:可以是停止上网一天,

表扬:可以网上公示表扬,手机群发表扬,微信公示表扬。

不点名批评:可以把不良行为编进流行歌曲大家唱,大家很开心的`。

罚款:变成当天员工福利买好吃的好玩的,大家鼓掌感谢。

中秋节国庆节激励:可以拖许多香瓜来员工无限量拿,但不可以叫人来帮忙,员工就像偷菜一样高兴,鞠教授试过。

篇2: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 奖励分类:

a、经济奖励;b、行政奖励;c、公司特别贡献奖。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奖励或发放相关纪念品。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4)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7)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元起)

(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具体请细看《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超产奖细则》。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30元。当月执行。

(3)全年行政奖励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4) 各个部门卫生检查在一个月连续3次或3次以上被评为优者。 奖励20元。当月执行

(5)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奖励元—执行。

(6)连续3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奖励元年终执行益者,奖励50元。

(7)每个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奖励50元。

第三条 公司特别贡献奖。

(1)个人对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效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一、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4、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6、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7、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8、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篇3: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员工处罚

第五条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 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 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 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 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3、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接待人员没有阻止外客在禁烟区吸烟的;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9、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之一,在处罚通知开出三天之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10、连续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 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 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4、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配比、配方等数据转告他人或将记录相关数据的文件资料、表单等转告他人员;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 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四章员工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 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6、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获得高一级学历或取得某项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 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 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5、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 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8、员工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第十六条 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第五章 权责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六章 施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篇4: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一、目的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五、奖惩项目设置(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篇5: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 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6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 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 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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