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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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沉默如海”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具体操作(共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具体操作

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具体操作

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性质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措施?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二款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从上面三个法条来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是行政强制措施,也可以是行

政处罚,有时无须分得这么清,也无须从现行行政行为分类中生硬归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即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何时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对违法行为严重的情形,可以在调查过程中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无须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起作出。

当然,也可以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作出。

三、以何种形式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因为其少用而欠操作文书,现有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都不适宜。因此,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决定书》形式作出。行政机关对职能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的管理权是抽象的、概括的,现有的上级部门规定的文书格式以及通知等不能对行政行为有强制性的约束。具体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创设文书。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决定书》单独作出的,应当告知其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如果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一并作出,那么应当进行单独的论述。

四、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期限如何确定?

以停产停业整顿有无实质性内容来看,可分为作为形式的整顿与不作为形式的整顿。前者如因设备关系生产了不合格的药品,其整顿的内容即要对设备进行检修,为作为形式。后者如因主观违法意图而生产了不合格药品,那么其整顿的内容即就无实质内容,系要求其不得作为,为不作为形式。

因此,期限要根据这两种情形可定。对作为形式的停产停业整顿,重点在于整顿,应当估计实际所需的整顿时间,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顿,并到期提出整顿落实情况的报告,监管部门书面或现场审查后,同意解除停产停业整顿。以严肃起见,还应发出《解除停产停业整顿通知书》。

对不作为形式的停产停业整顿,重点在于停产停业,具体期限属于自由裁量内容。虽是自由裁量,但应当尽量考虑相关因素确定长短。当事人停产停业期间的损失是最主要的相关因素,这种损失具有惩罚性质,要与其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相适应。但是,这种损失与期限确实难以准确估计,因此,最好事先制定一个书面的裁量标准,划分若干档次,如10天、20天、30天、60天等。

五、当事人不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决定如何处理?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是一项有效的行政决定,拒不履行该决定为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现行法律对此规定极为粗糙,我们可以有现行的罚则中寻找,并解释以适用。

第一种办法是根据同一法条升格处置,即吊销其许可证。

第二种办法是按无证生产经营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期间,其取得的生产经营许可无效,这种解释逻辑上是完满的。

六、你的解释有没有效?

哈哈,我的解释不是法律渊源,当然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依据。但是没有法律效力不等于无效,无效也不等于违法。法律的适用过程即是解释过程,任何一个执法者,有适用法律的权力,就都有解释法律的权力,除非违法,其解释为有效。

法的生命在于运用。如果因为没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而使得该法不能使用,那么法律将永远停留于纸上,为死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之所以长期以来罕见使用,正是这种思想误区。在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上级解释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或者说执法者的解释,是执法权力的组成部分,并且是十分有益的。

[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具体操作]

篇2:责令停业通知书范本

xx市xxx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7月9日11时20分左右,你公司xx景区内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1名游客死亡。现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公司xx景区停止一切经营活动,接受调查。

xx市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7月11日

篇3:环保责令停产通知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经排查,你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用电严重违章,现通知你企业立即停产整顿。

特此通知

.12.23

篇4:环保责令停产通知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环境违法违规案件高发频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

有效解决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执法缺位问题。完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向污染宣战。

(一)加快完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抓紧制(修)订土壤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快完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放射性污染物质等领域环境标准,提高重点行业环境准入门槛。鼓励各地根据环境质量目标,制定和实施地方性法规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约束产业转移行为,倒逼经济转型升级。

(二)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移送和立案工作要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紧急情况时,要迅速启动联合调查程序,防止证据灭失。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查处环境犯罪,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中,需要环境保护技术协助的,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给予必要支持。

(三)抓紧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20xx年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结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组织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抽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四)着力强化环境监管。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方案;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要于20xx年底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巡查,每年按一定比例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抽查,指导市、县级人民政府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承担日常环境监管执法责任,要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地方政府要强化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

二、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

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采取综合手段,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五)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应予以追责。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公众环境权益的行为,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和民事诉讼。

(六)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各地要于20xx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七)坚决落实整改措施。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实施执法后督察。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拆除主体设备,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非诉执行案件,环境保护、工商、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要配合人民法院落实强制措施。

三、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

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健全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强化对监管执法行为的约束。

(八)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年要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

(九)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完善国家环境监察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跨省域重大环境问题。研究在环境保护部设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自20xx年起,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要对下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稽查。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每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市(地、州、盟)和5%以上的县(市、区、旗),市级环境保护部门每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县(市、区、旗)开展环境稽查。稽查情况通报当地人民政府。

(十)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对网格监管不履职的,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的,不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诿执法等监管不作为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或对其查处不力,涉嫌职务犯罪的,要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明确各方职责任务,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有效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和地方保护问题。切实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等各方面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十一)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建立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基层环境执法能力,支持环境保护等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20xx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并将清理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审计机关在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审计。

(十二)落实社会主体责任。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严格规范自身环境行为,落实物资保障和资金投入,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排污单位要如实向社会公开其污染物排放状况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制定财政、税收和环境监管等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建立良好的环境信用。

(十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健全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估。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实现执法全过程公开。

五、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加快解决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基础差、能力弱等问题。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为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市、县级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集聚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大力提高环境监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底前,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新进人员,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取。研究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环境监管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和有利于监管执法的激励制度。

(十五)强化执法能力保障。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20xx年底前,80%以上的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运用。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1x年x月x日

篇5:环保责令停产通知书

按照xx有关关于印《发米东区关于清理整顿不符合产业政策企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月 日,柏杨河乡清理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法企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你单位进行排查,发现你单位未取得环评、土地等手续。现要求你单位接到本通知日起。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在取得上级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后方可生产。

此文一式两份,一份由整顿单位保留,一份由企业办留存。

企业负责人签名:

xx企业办 年 月 日

篇6:停产通知书

企业停产整顿通知书(存根)

漳州市汇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企业主:

大安全隐患,限你自接到本通知之日,立即停产整顿,落实相关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古农农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 月 日

企业停产整顿通知书

漳州市汇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企业主:

大安全隐患,限你自接到本通知之日,立即停产整顿,落实相关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古农农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 月 日

篇7:停产通知书

关于温控仪产品停产的通知

各办事处、经销商、及相关部门:

因仪表事业部生产线调整,将对温控仪全系列产品(包括:XMT系列、XMTA系列、XMTB系列、XMTD系列、XMTE系列、XMTG系列)进行停止生产销售。以上产品由于市场占有量小,销量逐年锐减,因此公司决定从7月20日起停止销售,对于已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问题按照公司售后政策执行。

请各办事处、经销商、及相关部门相互转告,因上述问题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以下人员:

工程师:柳首超,0577-57166310,13868385533

分公司经理:符雨林,0577-57166306,13757758060

天正集团仪表事业部

20xx年6月18日

篇8:停产通知书

尊敬的客户:

因明确公司产品价值及市场定位,现G68小鸟音箱已上市发售,新品愤怒小鸟系列音箱即将推出。公司决定6月15日起,全面停产高歌机器人音箱G20、蜂巢音箱G30系列产品,不再接收上述产品的订单,但原有售后保修服务仍继续。

工厂还有少量库存产品,需要订购的客户可来电咨询。

以上通知请广大新老客户熟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18929374272

20xx年6月15日

篇9:责令通知书

上海xx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等1286户单位:

你(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详见附件:未申报单位明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限你(单位)于20xx年2月23日前到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各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与报送纳税资料,改正税务违法行为。对未纳税申报逾期仍不改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xx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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