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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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怎样才能全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怎样才能全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是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

做好在工人中发展党员工作,一方面,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入党,努力解决一些生产班组没有党员的问题,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人数较多的生产班组建立党小组。另一方面,要抓好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员等方法,加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注重在企业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影响和带动非公有制企业的广大职工积极靠近党组织。

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要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来进行。要放宽视野,从回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行业协会会员以及外出务工返乡青年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要注重在符合条件的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重点做好在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勤劳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农村党组织在开展致富技能培训、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时,要优先考虑入党积极分子。对发展党员工作薄弱的村,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对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乡镇和村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

做好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知识分子干事创业创造条件,用事业、感情和适当的待遇凝聚人,增强党在知识分子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要结合不同行业、职业和知识分子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要既坚持党员标准,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又尊重个人特点,不求全责备。要注意突出工作重点,做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知识分子相对集中的地方的发展党员工作,特别关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对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入党申请人,要制定专门的培养教育计划,选派得力的培养联系人,重点做好培养提高工作。

做好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研究和掌握当前青年人的思想政治状况,着力解决一些地方、一些领域青年人入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要积极探索青年人成长进步的规律,制定符合青年人特点的培养教育措施。要丰富培养教育内容,重点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增进他们对党的感情,把广大青年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要重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特点,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端正入党动机。要坚持党员标准,防止简单地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唯一条件。要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保证把那些真正符合党员条件、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

此外,要坚持着眼长远,立足教育,重在培养,个别发展,继续在中学生中扎实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要继续做好在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在妇女和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总的讲,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做好在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要明确工作责任,打牢工作基础,实行分类指导;要鼓励他们的创业精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要针对他们各自的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加强在文化素质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做好发展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的工作,一定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将这项工作纳入发展党员的经常性工作,不争论,不炒作,积极稳妥,扎实推进,防止一哄而起;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党员质量。

发展党员工作的5大环节27个步骤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的发展党员5个环节流程,从入党申请人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必须以写实方式对每个环节进行规范记录。

(一)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按照入党自愿原则,符合《党章》申请入党条件的,应当按次序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等,一般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能打印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1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告知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程序规定。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考察

3、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党员、群众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优秀村民(居民、职工),或采取群团组织推优的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下同)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中,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

5、上级党(工)委备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由党支部报上级党(工)委备案。

6、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指定l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党支部要经常了解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情况,尤其是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

7、培养教育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工)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根据考察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对表现一般的,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指出不足,进一步加强教育;对不符合条件的,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资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8、支部委员会讨论。对经过l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后,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备案。

9、上级党(工)委备案。党支部将研究讨论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工)委备案,上级党(工)委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时间、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10、确定发展对象。经上级党(工)委审核备案后,支部委员会将讨论同意的人选列为发展对象,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

11、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确定2名本支部的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12、进行政治审查。党支部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结论性材料。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13、开展集中培训。基层党(工)委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党(工)委每年至少举办1次培训班,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等文件。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4、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综合审查发展对象入党申请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政治审查、集中培训等情况,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预审。

15、上级党(工)委预审。党(工)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书面审查结果通知党支部。

16、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经审查合格后,向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在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指导下认真填写。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即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17、支部大会讨论。经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票决。主要程序为: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与会人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讨论2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党支部要形成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支部大会决议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18、上级党(工)委派人谈话。党(工)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向党(工)委汇报。

19、上级党(工)委审批。党支部形成决议后,要将发展对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函调或外调材料、政治审查情况报告、集中培训情况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没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或党总支要进行审议。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同时审批2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党(工)委应当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党(工)委审批意见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由党支部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20、再上一级党(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工)委审批后,要报上级党(工)委组织部门备案。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21、编入党小组。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工)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管理。

22、入党宣誓。基层党(工)委审批通过后,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工)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23、继续教育培养。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

24、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本人要及时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5、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和党小组意见的基础上,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经讨论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最常不超过l年,对延长预备期仍不具备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支部要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并在适当范围公示,决议内容主要包括预备党员表现情况、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会议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接收党组织应当对转入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报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党支部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

26、上级党(工)委审批。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连同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党小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意见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党(工)委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7、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工)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工)委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党(工)委保存。

篇2: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精选

一、目的意义

党员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中坚和骨干,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基本成分和依靠力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员队伍活力的内在要求。各党组织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和坚持党的性质、实践党的宗旨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实现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需要,是确保我镇党员队伍充满生机活力的需要。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源源不断地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对于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为我镇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为目标,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依据,以发展工人、知识分子和干部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为重点,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为动力,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为保证,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进一步增强我镇党员队伍的活力。

三、基本措施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立足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一)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 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建设,认真调查研究,拓宽选人视野,强化教育培养,加强跟踪管理,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保持常数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及时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名册、档案、制定培养教育计划,建立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和谈话制度,指定专人培养,经常对其进行跟踪考察、培养教育。

(二)规范发展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

全面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图》和《关于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克服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防止搞突击入党。做到“五不发展”,即未列入重点发展对象的不发展,培养时间不够的不发展;未经政审的不发展;未经党工委派人谈话的不发展;未经集中培训和党的基本知识考试不及格的不发展,严格履行入党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同时针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新手多,发展党员工作还未熟悉的状况,组织街道党务工作者发展党员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三)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新党员综合素质。 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和实施预备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坚持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季度讨论一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制度。采取压担子、交任务等办法,有意识地让新党员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不断增长才干,加强党性修养。

(四)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 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各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三级联创”、“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建立重点单位重点管理制度,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平衡发展。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做到认识、措施、责任、行动“四到位”,形成支部书记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和领导格局。落实季度党建工作检查制度,加强对发展党员记录、党员档案等情况的检查,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宏观指导和工作协调,做到我村党员队伍的数量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结构更加合理,以高水平迎接市、县委组织部的发展党员工作检查。

篇3:发展党员工作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保持党支部的战斗力,使党支部充满朝气和活力,根据本村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20__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和“_”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吸收一批优秀青年、小能人入党,提高支部整体素质。

二、工作目标:

本年度计划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3名,发展党员2名。

三、发展标准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支部要切实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培养对象要做到: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努力自觉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_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政治敏感性强和思想素质好。

2、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廉洁奉公,做到自尊、自警、自励。

做本村的遵纪守法先锋模范。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乐于奉献,在农村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5、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不自满于现状,不断增强自己的思想文化素质。

6、作执行国家有关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治理政策的先锋模范,积极担负起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

四、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决执行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切实把好党员的质量关。

2、加强对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平时联系、培养、考察。

3、重视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教育,着重加强他们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理解,重点引导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坚持做好对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汇报工作,及时交流思想,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

5、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党内外对重点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6、教育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自觉抵制不良倾向,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行列。

7、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各类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同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及考核情况,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篇4:发展党员工作心得体会

20_年以来,_X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大、十九大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政法系统推进社会稳定、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切实履行了职责,提高了“三服务”水平,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做出了努力。现将20_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建设学习型党支部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探索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以学习宣传贯彻_大及十九大精神为重点,着力加强理论学习,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党员,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

(二)加强党建知识学习。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学习基础党建知识、学习党章、学习党的政策、路线、方针,研究讨论党支部工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党员最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讨论,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加强岗位知识学习。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县直机关党委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的专业技能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注重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一)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支委分工,探索加强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体制机制,从组织上、制度上为支部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每季度一次支部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以“三会一课”作为党员队伍学习、交流思想、交流感情的平台,党支部的各种活动开展得较好。

(三)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深入贯彻党章,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使全办上下形成团结向上、规范有序、关系融洽、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三、注重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党员水平

(一)抓好党员的思想工作。积极开展交心谈心、互助活动、评比竞赛、讲学传统、公教共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定期开展党的知识讲座,并做好相关笔记。

(二)抓好党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建章立卡,建立台账。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的基本知识考核、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制度,确保考察、发展对象的质量。继续实行“公示制”,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切实做好交流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发展党员水平。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展党员,经过党支部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0_年共发展了1名入党积极分子。

篇5: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并推荐到校业余党校接受党的基础知识的初步培训。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共青团组织(工会、妇联等)推荐,支委会确定,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意见―>民主测评―>公示―>支委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综合政审结论―>公示―>支部大会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民主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模范作用、工作实绩等方面。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应是所在班级或部门的全体同志。

五、民主测评

推荐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安排两名正式党员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模范作用、工作实绩等方面(后附民主测评表)。

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一般必须是被测评人所在基层单位(教研组或班级等)的所有成员。

六、公示

在确定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须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公示对象的现实表现等。

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用张榜公布的方式,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信箱或举报电话。公示时间至少为7天。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所在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基层党支部对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核实,不得进行相关发展程序。

七、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条件成熟的,基层党组织可组织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基层党组织要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行相关发展程序。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材料、培训合格证、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的表现。**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九、短期培训

校党委组织部要对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十、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十一、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二、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 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三、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公示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四、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五、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及时发放《预备党员考察表》。

十六、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七、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1

十八、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组织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必须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九、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转正。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党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篇6: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一般以书面形式,成为申请入党人。

2、团组织、工会、妇联推荐,28岁以下团员需经团组织推优。

3、由支委会确定、支部大会同意。

4、上报党委组织部审查确定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5、支部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6、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7、通知本人,写好《自传》。

8、支部确定培养人。

9、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10、一年以上考察。

11、支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2、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13、民主测评。

14、公示。

15、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6、党委组织部审查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17、成为发展对象。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

19、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20、集中培训,五至七天(可提前为积极分子期间进行)。

21、公示。

22、党委组织部确定能否填写《入党志愿书》,未经政审和培训不能发展。

23、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24、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等材料。

25、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程序为:申请人汇报―>介绍人介绍―>支委会介绍―>党员讨论―>表决―>形成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审批。

26、上级派组织员谈话。

27、党委审批,通知支部。

28、支部宣布,开始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9、成为预备党员。

30、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党小组。

31、入党宣誓仪式。

32、预备期继续培养考察。

33、本人递交转正申请。

34、支委会讨论能否转正。

3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6、公示。

37、支部大会讨论能否转正。

38、党委审批,三个月内。

39、成为正式党员

40、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41、入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篇7:发展党员工作问答

1.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如何正确理解这个方针?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提出来的。“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指发展新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2.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要求入党,一般根据务工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到一个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工作的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应聘、应招时间不满一年的,可向其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应聘、应招时间超过一年的,可向招聘单位党组织提出。3.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临时或短期(一年以内)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入党申请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该党组织负责对他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果借调时间超过一年的,入党申请应向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借调单位和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均应主动关心这些同志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并与其保持一定联系。发展被借调人员入党,发展方党组织(无论是其原单位或借调单位)都要主动征询对方意见。4、为什么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长期以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所以始终强调这一要求,是因为,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一个青年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应首先加入共青团组织。5.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什么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共青团员在团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团组织对他们的情况了解得比较清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共青团员由团组织推荐,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6.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和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包括调动、参军、上学等,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党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有关材料后,要及时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列入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时,可列为发展对象。7.为什么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吸收入党。这是保证发展新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主要是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目标和现阶段党的任务;明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如何学习、工作和生活,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集中培训,也是党组织进一步考察发展对象的一个重要方面。8.信仰宗教的人能否入党?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唯物论者和无神论者。共产党员只能信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得信仰宗教。对信仰宗教或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发展入党。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信教比较普遍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要把信教同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区别开来。对于主要是为了尊重或随顺民族风俗,参加的有关活动如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等,不应视为信仰宗教或参加宗教活动。9.怎样对待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犯过一般性错误的人申请入党的问题?对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犯过错误的人申请入党,党组织要历史地、全面地进行具体分析。既要看其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及其所带来的影响,又要看其对待错误的态度和改正情况。对犯一般性错误,经过党组织的教育,能深刻认识并认真检查所犯错误,且经过较长时间考验,证明其已经改正了错误,能够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其入党。10.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是否可以重新入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影响其以后入党。曾经被党组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经过党组织的教育,确实改正了缺点、错误,要求入党的,可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其入党。11.被开除党籍以及退党、劝退或被除名的人能否重新入党?因触犯刑律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对这些人经过长期考察,如果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他们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12.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党组织指定党员作入党介绍人需征得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1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是否需要回避?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申请人不必回避。有的人担心申请人在场会影响表决,或者本人不能正确对待。实践证明,只要做好工作,党内生活正常,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如果申请人不能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或别人对自己的批评,党组织应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其能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和考验。14.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决自己所介绍的人入党时,能否弃权?作为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对自己的被介绍人进行表决时,不能投弃权票。这是因为,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人是最了解的,通常情况下,只有入党介绍人认为被介绍人确实已具备入党条件,才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如果介绍人认为被介绍人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及时向党的支部委员说明情况。如在发展对象约请或党组织确定介绍人时,自己不愿意当入党介绍人,可事先向党组织提出。15.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党员是否可以弃权?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每个党员都应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表明自己赞成或不赞成的意见,不要轻易弃权。如果对申请人的情况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会上提出,由申请人或其他了解情况的人作出说明。如果认为申请人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应表示自己不赞成的态度。若因考虑个人得失,不愿表明自己的意见,则是不对的。当然,如果对申请人持保留意见,也可以弃权。支部委员会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应认真做好工作,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尽量避免出现弃权现象。16.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多少票数为通过?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含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赞成意见),方为通过。17.为什么规定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超过规定的审批时间怎么办?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发展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也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求党委及时审批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责任感,有利于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3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6个月末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申请入党的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即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经支委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18.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是否要继续办理审批手续?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不再办理审批手续。19.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其审批手续如何办理?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党委应在其没有办理调动手续前,抓紧审批。如一时审批确有困难,调动后3个月内必须审批。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原报批党支部,并同时将审批结果及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该预备党员接收单位的党组织。20.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能否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不能再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而应当认真负责地将对其培养、教育情况和考察材料,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至于能否发展入党,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决定。有的党组织趁申请入党的人调离之机,不坚持原则,违反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这是对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遇有这种情况,接收单位党组织应坚持党的原则,予以抵制,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反映,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处理。21.什么人可以被追认为共产党员?追认党员要经哪一级党委批准?对那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一贯表现好,在一定范围内有影响,生前曾向党组织提出入党要求的人,可以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认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严肃的事情,必须严格掌握。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应经上级党委审查,并报省一级党委批准。22.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能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成为预备党员。因此,申请入党的人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23.预备党员能否提前转正?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实践证明,这是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比较适当的期限,时间短了难以起到预备期的作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表现突出,正说明他经受住了党组织的考验,可以作为党组织决定其按期转正的依据。24.预备党员能否被评为优秀党员?预备党员不宜被评选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正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表现突出,党组织可以进行表扬,或推荐他们作先进生产(工作)者。25.为什么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是指对那些预备期满,因存在某些较严重的缺点或错误,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还有改正缺点或错误的可能和决心的预备党员,再给其一定时间,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以期改正缺点或错误,成为合格的党员。如果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仍不具备党员条件,说明他们没有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缺乏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决心。对这样的预备党员,没有必要再延长他们的预备期,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这是因为一个预备党员改正缺点错误,从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到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转变,需要有一个过程,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考察也需要一定时间。 26.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能否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时,本人必须参加。本人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若预备党员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27.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转正时,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应如何处理?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转正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如果赞成人数正好为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一般可按下述情况处理:如果因党员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某些问题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党支部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表决;如果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对其能否转正意见有分歧,可以做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如果支部大会上提出新的问题,一时难以弄清,可暂行休会,待查清问题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重新表决。28.预备党员去世后是否还要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包括预备期满未转正)去世,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可以在悼词或生平介绍中说明其是中共党员。如预备党员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并报省级党委批准,可追认其为正式党员。29.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能否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在一般情况下,应按期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但是,如果预备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虽然预备期未满,也可以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宣布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30.预备党员被取消预畜党员资格后,其《入党志愿书》应如何处理?预备党员因不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档案。未建档案的,可由其所在单位党委保存。3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理怎么办?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讨论转正问题时,应根据本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区别对待。如果错误严重,已丧失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如果属于一般性错误,行政纪律处分较轻,本人检查认识深刻,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酌情延长预备期;如果错误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本人已改正错误,免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可以按期转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刑事处理或被劳动教养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篇8: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报告

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报告

9月

今年以来,在省委组织部的科学指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市发展党员工作紧紧围绕十九大部署要求立足实际抓创新,严把质量重调控,突破难点优结构,探索机制畅出口,党员发展实现向数量调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多重转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基层党组织个,党员名。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党员发展进一步规范,党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党员质量进一步提升。今年年以来,实际发展党员人,其中女性党员人, 35岁及以下人,大专学历及以上人,工人740人,农牧渔民人,大学生2029人,在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人,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人。

二、基本做法

1、突出计划调控,严格控制规模。在严肃认真研究制定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的同时,按照注重一线、保质控量的原则,对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控制实行“双报双审”,即初报初审、再报再审,初报初审指由基层党(工)委上报当年发展党员计划,由上级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初审后,汇总至市委组织部党管处,由市委组织部党管处根据全市发展党员计划总数和结构优化要求,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发展数;再报再审指基层党(工)委召开会议,根据反馈意见对发展党员计划进行优化调整,并上报发展对象名册以及详细材料,由上级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进行复审,并在一周内回复“复审”意见,在基层党(工)委肯定答复后,由各级组织部门统一汇总至市委组织部党管处,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的指标分解要求。

2、突出工作重点,不断优化结构。积极拓宽选拔培养视野,把改善发展党员的结构前置考虑,分解下达了9个子项的单列发展计划数,对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等重要结构性指标,以及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民工群体、高校青年教师等新兴领域、重点群体,增加了发展计划、提高了指标比重。做到既重点明确,又结构丰富,全面推广实施“1 1 1”党员培养计划,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每人年内负责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发展1名优秀青年递交入党申请书,每村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在非公企业,深入实施“蓝领党员成才计划”,把非公企业蓝领工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蓝领培养成技术骨干、把党员技术骨干培养输送进企业决策管理层。在外出务工人员中,按照“接续培养、两地考察、一线预审”原则,加大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

3、突出制度完善,注重提升质量。坚持全程纪实管理,探索实行“三级预审、四次票决、全程公示”工作机制,确保控制总量,提升质量。“三级预审”前移关口。基层党支部首先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过程进行“回头看”,并进行严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基层党委对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复审,最后县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上报的发展党员材料再次审核把关。“四次票决”落实民主。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四个环节均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公开票决,票决结果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全程公示”严格监督。在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前,将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培养考察情况、政审情况等内容进行7―10天的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凡有举报,认真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并报县(区)委组织员室备案。

4、开展集中排查,畅通党员出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分类处置,切实将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到组织的管理。对流动党员,探索“双向共管”模式,引导流动党员在服务老乡、服务他乡、服务家乡中做贡献。对空挂党员,在核准基本信息、弄清现实表现并补交党费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促其限期整改,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确保组织关系随人走。对失联党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自上而下开展集中排查,对不合格党员,全面推行“评议制”和“案审制”处置方法,集中开展“三不”党员的处置,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在党组织对其帮助教育后仍拒绝改正的,启动处置程序,将其清退出党。

5、突出宏观指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市委、各级党委、基层支部三级党组织共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细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纳入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和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亲自抓、用力抓,保证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实行上级党委列席下级党组织发展党员会议和抽查制度,保证党员发展程序不偏、标准不降。从发展党员标准、程序、审查等环节对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统一制定发展对象花名册,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考察、预备党员审批及转正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严格实施备案管理。市、县委组织部成立发展党员工作督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基层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日常抽查检查,对程序不规范或抽查发现其他问题的,审批时一律不予通过。

三、存在问题

1、思想不重视,人员难保证。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重视程度不够,仅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硬性任务来完成,工作缺乏主动性,缺乏创新意识,仅满足于常规发展程序,发展质量不高。加之编制、经费等制约,组织员队伍配备不到位,精力投放不足,面对面广量大的党员发展工作,在材料审查、质量控制上力有不怠。

2、源头不充足,质量难提升。多数年轻人长期外出打工,加之基层党组织教育和引导工作未能及时跟上,致使青年入党愿望不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日趋“萎缩”.少数农村支部存在一定的“亲近繁殖”现象,对有能力、有知识的`青年农户有所排挤,阻碍其发展入党。个别基层党组织对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只作表面文章,集中培训时不求效果如何,走个形式就成;有的为了完成“计划”凑数发展,把一些对党认识模糊甚至思想素质差、群众有反映的人接收为新党员,降低了党员发展质量。

3、标准不细化,出口难通畅。受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党员的宗旨意识、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一些党员对自己降低要求,不积极参加党的活动,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部分农村老年党员信教情况时有发生。我市虽然出台了《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但由于没有具体操作细则,加之基层党组织怕信访、怕麻烦,导致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推而不动,成效不明显。

四、对策建议

1. 做好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控制发展党员总量,注重向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倾斜,特别是要加大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结合不同行业、职业和知识分子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注重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永葆党的先进性。

2. 全面推开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经过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口袋党员”、“隐形党员”、长期失去联系党员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建议省委尽快出台关于失联党员处置办法,明确处置条件、处置程序、处置要求,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操作指南”.对于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需要上级部门出台具体操作性意见,或赋予基层相对的自由裁量权,便于基层把握尺度、科学操作,竣清党员队伍,净化党的肌体,永葆党的纯洁性。

3. 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落实。强化党组织对介绍人、培养人的考察责任,让其认识到党员发展的严肃性和身上担子的神圣,工作懈怠、程序错乱的严肃追责,做到人选考察精细化、深入化。启动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真正堵住党员档案管理的漏洞和盲区,推动党员档案入档完整化、保管永久化。

篇9:发展党员一般工作程序

一、发展党员的程序

递交入党申请书

l、本人正式提出入党申请;入党动机;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南、路线、宗旨、作风、

申请书的 纪律以及党员权利义务等认识;

主要内容 *本人履历(包括思想认识过程、对国内外一些重大事件和问题的看法等),

2、简历 本人对党组织教育、 考察和考验的态度以及自己的成长经历;

*家庭及其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合格者;

确定为积极分子 (报学院党委备案)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联系人,并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培养考察: 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于理论、党的基本知识、

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联系人: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式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凡我校教职工、学生入党必须经过党校培训。

一年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组织部备案)

1、政审: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主要内容 *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2、上党校: *召开座谈会,题目:《关于加入党组织的群众意见》;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有关人员推荐(如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团支部推荐:对“28岁以下者”须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将申请人材料报学院党委预审(副处、副高报组织部预审);

申请者填写《入党志愿书》;

召开党支部大会:(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到会者须达到正式党员的4/5;讨论两个以上时需逐个表决;

1、会试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申请者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宣读《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代表汇报审查意见;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

5、全体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也可分组讨论);

6、大会表决: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1/2(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7、做出决议并宣读通过;

8、申请者表态;

9、做好支部大会记录:《关于入党的党支部大会》。

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党支部共有人数,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表决结果;

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副处、副高报组织部审批)。

名单公示一周 接受群众监督。

党委委员、组织员分别与申请人谈话 其内容为:

1、学院党委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2、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及觉悟的程度,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3、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肯定成绩、提出希望;

5、将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向学院党委汇报。

学院党委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审批的意见和表决结果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审批两人以上时须逐个表决。

报组织部备案 经组织部审查后,加盖“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印章,并填写和发放《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党员批复情况。并将其编入党支部。

对党支部的决议,党总支,组织部在三个月内要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不超过六个月

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准备

1、确定宣誓时间、地点;

2、会场布置,挂党旗;

3、确定监誓人:

4、确定会议主持人和讲话人。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奏(唱)《国际歌》;

2、致开会词;

3、宣誓(宣誓人.监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监誓人领宣)、

4、参加入党宣誓党员代表讲话;

5、自由发言(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和积极分子均可发言);

6、上级党委代表讲话:

7、学院党委负责同志讲话。

二,发展党员的必备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注意时间的逻辑顺序.填写的内容与方式;

5、《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6、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7、学生成绩表复印件 (二年级下学期发展的党员须过四级英语);

8、党内外群众意见: 明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者,如实记录申请者的优缺点;

9、政审函调材料:父、母必备;

10、综合材料:政治思想、业务表现、成绩、问题和不足;

11、发展党员登记表。

*各支部在每年的11月底将次年发展党员计划名单报学院党委和组织部。

*毕业生毕业前三个月不予发展。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注意观察和掌握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和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

4、预备党员除和党员一样考核外,每季度向支部作一次口头汇报,半年写一次书面汇报;

一年要写工作、思想、学习的小结;

5、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鉴定;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及时开会讨论该同志是否按期转正;

召开党支部大会

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预备党员宣读申请转正报告,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

3.支委会代表汇报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

4、大会讨论评议;

5、大会表决,做出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7、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报学院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通过审查了解、开会集体讨论是否批准预备党员转正。

报组织部备案 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通知预备党员党龄从何时算起。

党支部派人谈话,提出要求。

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学院党委对预备党员转正的的批复。

四、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1,接受为预备党员时的全部材料;

2、转正申请报告;

3、《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

4、思想汇报:半年思想汇报,一年来的学习或工作总结;

5、党内外群众意见;

6、《学生成绩表》复印件;

7.、综合考察意见。

篇10:发展党员工作常用思想汇报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当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这对入党积极分子来说,是增强组织观念,主动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帮助的需要。对党组织来说,则是及时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加强对他们培养、教育的需要。

(1)思想汇报的内容。思想汇报主要是写自己的思想情况,当然也要涉及到工作和学习等情况。思想汇报的具体内容应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可写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对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的认识,包括不理解的问题。②完成某项重要任务后的收获和提高。③参加某项重要活动,或学习了某篇重要文章,或观看了某部影视片后,所受到的教育和体会。④在平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产生的想法。特别是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思想。⑤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国内外重大事件的认识和态度。⑧其他需要向党组织汇报的问题。

(2)写思想汇报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

①一定要实事求是,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思想。如有思想变化,应写出思想变化的过程。切忌东抄西摘,空话、套话连篇。②不能只写成绩、收获、进步和提高,也要如实反映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以及对某些问题的模糊认识与疑惑,以便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③要突出重点,避免写成流水账。④最后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也可进一步表达自己入党的愿望和决心。

篇11:发展党员工作通报

关于2011年邕宁区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1年,根据南宁市委组织部《关于下发2011年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南组通〔2011〕76号)精神,我城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规定》要求,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2011年全城区发展党员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全城区共发展党员177名。其中,女性党员39名,占总数22.03%;少数民族党员169名,占总数95.54%;35岁以下的97名,占总数的54.8%;高中以上文化的121名,占总数68.36%(其中大专以上的79名,占总数44.63%);生产一线党员119名,占76.74%,推优党员占22.09%。

二、主要特点

2011年,我城区创新开展了“一心谋发展,一线立新功”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行“六个一线工作法”,注重在一线考察发展党员,与去年相比,党员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新突破。

一是新发展党员结构进一步优化。总体来看,2011年城区党员总数、35岁以下党员数和女党员数均稳中有升,党员学历结构不断优化,大专以上学历党员大幅增加,高中、中专学历党员增幅减缓,初中以下学历党员明显减少。从年龄上看,2011年共发展35岁以下的党员97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54.8%,比上年增长16.87%。目前,全城区35岁以下青年党员达1508名,占党员总数的16.49%,比上年增加3.36%。从性别上看,2011年共发展女党员39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22.03%。截止2011年底,全城区女党员共有1925名,占党员总数的21.05%,比上年增长5.77%。从文化程度上看,2011年共发展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79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44.63%,比上年增长17.91%;发展高中、中专学历党员54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1.39%,比上年增长22.72%;发展初中及以下学历党员41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23.83%,比上年减少10.86%。

二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城区各级党组织通过民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推优等方式,进一步拓宽视野、畅通渠道,着力培养和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2011年全城区申请入党人数186名,比上年增长10.91%。截止2011年底,全城区入党积极分子共165名,比上年增长9.26%。入党积极分子中,35岁以下的有48名,女性30名,大专以上学历的33名,分别占入党积极分子总数的29.09%、18.18%、20%。

三是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工作稳步推进。各乡镇党委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培育和发展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优秀青年入党,发展农村党员工作在上年基础上稳步推进。2011年,全城区共发展农村党员139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78.54%。其中,35岁以下的73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2名,分别占新发展农村党员的52.51%和15.82%,分别比上年增长114.7%、120%。

四是“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取得新进展。各基层党组织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将其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扎实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2011年,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7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4.06%,比上年增长75%。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城区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2011年党内统计资料和各基层党(工)委反映的情况看,发展党员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发展党员整体情况不均衡。2011年,各基层党(工)委在加强宏观指导、控制发展党员的增减幅度、改善结构等方面成效较好,但总体上看,在各基层党(工)委、不同行业领域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

二是生产、工作一线以及学校、农村党员发展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从2011年党内统计反映的数据看:2011年,在企业生产一线发展党员24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13.95%;在教学科研一线发展党员5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2.90%;全城区在农村生产一线发展党员139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78.54%,虽然总数比上年增加了54名,但就整体城镇人口与农村人口比例(1:6.36)上分析,我城区农村党员发展形势依然严峻。此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大量人口外出就业,发展对象缺失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萎缩的现象日益明显,进一步加大对广大优秀农民的教育引导,激发其入党热情,仍然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是“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虽然2011年全城区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但占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仍然很低,仅为4.06%。主要原因是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不广,发展党员工作基础还相对薄弱。2011年,全城区114家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仅有14个,应建尚未建立党组织的4家,仅有个别党员或没有党员的共96家,未建立党组织数占非公企业总数的87.71%。

2012年是党的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承启之年。各基层党(工)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内容,紧紧围绕城区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六个一线工作法”为抓手,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与加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培养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注重质量、改善结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工作,为建设富裕和谐魅力新邕宁和打造南宁发展新一极,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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