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齐党费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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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华庐”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未交齐党费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书(共15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未交齐党费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书

各支部(总支):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现就做好教育系统党费收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执行标准

全系统所有党员每月缴纳党费按照7月以来执行的新工资标准计算执行。

二、党费计算方法

1.在职党员

(1)在职党员党费交纳的基数为:每月工资、每月津补贴之和扣除个人所得税、每月职业年金、每月养老统筹、每月医疗保险、每月住房公积金之后剩余部分。其中,扣除部分的具体标准为:个人所得税=(月工资+月津补贴-3500元)×3%,月养老统筹=(月工资+月津补贴)×8%,月职业年金=(月工资+月津补贴)×4%,月医疗保险=2149×2%=42.98,月住房公积金=月工资×5%。

(2)交纳党费比例: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1.5%交纳党费;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纳党费。月交纳党费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离退休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有关要求

1.迅速行动,理顺关系。接到通知后,各支部(总支)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参与,立即对本支部(总支)党员进行摸底,特别是要以行政关系为准,督促本单位调出、调入同志3月15前理顺组织关系。同时,要杜绝“口袋党员”,确保20新建台账人数准确无误。

2.严格标准,建立台账。各支部(总支)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按现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对本支部(总支)的党员逐一进行认真核查,逐人造册登记,建立本单位20党费收缴台账。各支部(总支)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台账(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务必于年3月20日前交教育局党委办,同时缴纳本单位2016年第一季度党费。

3.完善管理,按时上缴。各支部(总支)党务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特别是要按月做好《党费收缴登记薄》和《党费证》的登记填写及党费收缴票据的整理工作。今后,各支部(总支)上缴季度党费的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前。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局党委将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对不能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支部,一律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篇2:未交齐党费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书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和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进一步规范党费缴纳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党员要主动按月、足额地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每月需交纳一次党费。若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组织应当指定专人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党费工作需做到专人收缴、专人管理。各级党组织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党费收缴人员须将党员应交党费的比例及数额、实交数额、交纳时间等如实登记清楚。

三、各级党组织应及时向市委组织部交纳党费。按照《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细则》要求,党支部(总支)应每月向所属党组织缴纳党费,县(市、区)、基层党(工)委,应每季度向市委组织部上缴党费。

四、对于欠缴、逾期不交党费情况将采取相关措施。每年一月底为前一年度党费的清算期。对存在欠缴、逾期不交党费的单位,将以电话催缴。至2月15日,将对仍未缴费的单位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至2月底,将对仍未缴费单位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减少该党组织发展党员名额。在该单位绩效考核、年末党建述职等工作中,党费收缴工作也将作为一项考核内容,计入考核总成绩。

拓展【补交党费不等于交党费】

党章意识不强、党的观念淡漠,是当前我们党面临的一大挑战。这一问题不仅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有,就连各级党委及党的工作部门也存在。交纳党费是党员最基本的义务,当年革命先烈,即使在敌人的监狱里,临刑前也要给组织交最后一次党费。但现在有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党员干部,拿着高薪却不及时、足额交党费。最近经过巡视整改,山西20多家国企的党员干部补交了8900多万元党费,天津60多家国企补交了2亿多元党费。(5月9日,中纪委网,吁唤醒党章意识:有国企党员干部拿高薪不足额交党费)

在巡视中所发现的补交党费现象,并不只存在于已发现的国企或者是金融机构,在党的部分基层组织里,此类现象也是屡见不鲜。也许有人觉得这是小题大做了,党费补交了不就可以了吗?在笔者看来,即便是这些高薪党员干部补交了金额可观的千万或亿元,但对于一名合格的党员来讲,甚至对我们党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它们仅仅是数字而已。

党章第一章第一条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一个要件就是按期交纳党费。交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说现实点的,就现在组织要求党员干部交纳的党费其实并不多,是按照工资的百分比来计算的,一年少的只有一百多,多的也就几百元,只是年工资的极少部分。这些“极少部分”,对于年薪几十万的高薪党员干部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说白了,就连塞牙缝都不够。想想看,在那些革命战争年代里,就连生活十分困难的党员,都会拿几包自家腌的咸菜、一双自己做的布鞋按时交给组织,也要做好党员的义务——交党费。还有在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还有党员干部会主动自愿交上“特别党费”,这些都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的体现。

主动交党费是一个党员自我认识的强化,它能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加强党在心中的存在感。它不仅是党组织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更体现了一个政党的凝聚力、向心力。无论日子好过到什么程度,都不能忘记这份初心、这个共产党人的基本义务,更不能把交党费看作是一件麻烦事、吃亏事。这些年,一些党员甚至是党员干部,在交党费的时候显得十分被动,从主动交到被动交,从交党费变成收党费,从足额交党费到补交党费,这是党性缺失的征兆,也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信号,千万不要小看这一些小小变化,因为它变化的不仅仅是资金费用的流向,更有人心的向与背、党性的强与弱,一不小心就会谬以千里,就像现在网络上流行说的:差的不是钱,差的是党性。

正如所说,践行“三严三实”,要落细落小,注重细节小事;要修枝剪叶,自觉改造提高。加强党性修养正应如此,让交党费化为共产党员自觉主动行为,将党性修养真正融入到日常生活中来。

篇3: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书格式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谷组通字[]2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城管执法大队党支部对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检查(详见附后表格),请各位党员同志根据核查情况补交党费。

一、党费缴纳标准: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3号)文件规定: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作、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缴纳方式:

由各中队、科室收齐后交到大队办公室、也可到办公室单独缴纳、也可进行转账。

为方便广大党员同志便捷缴纳党费,可进行支付宝转账代收,代收支付宝账号:,户主:周X。

目前不接受微信红包(提现有手续费)、银行卡(收款核实过程繁琐)等转账方式。

三、注意事项

在支付宝转账时请注意:

1、务必备注缴款人姓名和转账缘由(党费);

2、务必校验收款人(周X)姓名;

3、务必在转账后联系周杨(QQ、微信、电话)进行收款核实。

篇4: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书

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党委):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党性观念的基本要求,更是党员增强党员意识的基本体现。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交纳党费的通知》(新党组通字〔〕40号)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现对局党员交纳党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带头自觉、主动交纳党费,每月由本人亲自交给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并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

二、党员每月20日前上交当月党费,党支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本支部党员缴纳党费上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及时公示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党费交纳情况。出差、学习、培训及参加住村工作的党员党费仍在原党支部交纳。

三、党员领导干部交纳党费必须主动、按时、足额,不得请人代缴、财务人员代扣、年终一次性补交党费。

四、计入党费收缴基数项目为职务(技术等级)、级别(岗位)工资、地方津贴补贴3项。在职党员按照3000元以下0.5%的比例、3000元-5000元1%的比例、5000元-10000元1.5%的比例、10000元以上2%的比例进行交纳党费,确保足额缴纳。离退休党员按照5000元以下0.5%的比例、5000元以上1%的比例进行交纳。

五、机关党委将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及时核算机关党员党费交纳基数。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党费交纳基数由各单位自行核算,局机关党委进行抽查。

六、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由支部书记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党章》规定作出处理。

七、每半年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和公示。

**机关党委

7月6日

篇5: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书格式

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支部全体党员及流动党员: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未按时缴纳党费的党员,尽快来我中心缴纳党费。

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支部

20xx年9月12日

篇6: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书格式

为全面落实矿党委及上级党组织补交党费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队党支部实际,现将有关补交党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队所有党员必须在20xx年12月12日下午6点前,将补交的党费打入指定账户。并将存根上交办公室。

二、补交500元以下的党员可直接上交本队办公室常

晓亮。。

三、补交党费账户。

工行账号:姓名:常XX。

四、具体不明事宜,请与常晓亮联系。

运输二队党支部

20xx-12-09

篇7: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书格式

根据近日市委、区委组织部及乡委党建办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党费补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补交年限

此次补交党费从20xx年开始至20xx年。

二、具体补交标准

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离退休人员党员补交党费相关政策,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计算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

四、补交截止时间

各党员请于20xx年12月13日下午5:00之前,到各支部进行补交。

具体事宜可咨询电话:

阳光上东:

丽都公寓:

丽都社区党委

篇8:关于党员补缴党费通知书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湘大党发〔xxx6〕29号)文件精神,校党委决定对我校xxx8年4月-xxx6年6月期间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核算与补缴。现将党费补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宣传学习。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xxx省、市关于清理党费和补交党费的有关文件、以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支部党员会议上要求每名党员表态发言,谈想法谈认识,明确补交党费的意义,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支部党员会议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2、清理核对。

①校党委组织部下发各二级党组织每名党员每年应交党费清单。请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干事于xxx6年x月2日前到党委组织部523室领取;

②各二级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核对党员名单和“应交党费数额”,要求每名党员签名确认;

③各支部组织每名党员填写每年“已交党费数额”;

④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核对后于xxx6年x月8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一并上报。

3、党委审定。组织部汇总各二级党组织党费清理数据后,形成全校党员党费补缴数据,经学校党委审定后,开始组织并督促全体党员补缴党费。

4、补交方式。各党支部按照核定后的个人党员党费补交标准收缴党费,各二级党组织收齐党费补交金额后“按党支部”存至建行湘潭湘大支行(账号:xxxxxxxxxxxx,户名:xx大学,开户行:建行湘潭湘大支行,注明“****二级党组织****党支部补交党费”)。个人缴纳党费不得从工资中代扣。

5、时间安排。在职教职工党员补交党费工作在x月20日前完成,离退休党员补交党费工作在10月20日前完成。

6、免交、少交和缓交。①对补交党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党员和其他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交免补交、少补交的书面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并由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校党委批准。②对补交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确有难度的,由党员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并由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校党委批准,可在xxx6年12月31日前分期补交。③对未经党组织同意少补交甚至不补交党费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特此通知

中共xx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xxx6年8月30日

篇9:补交党费的通知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从20XX年4月开始补交。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缓交或者免交,但必须有相关充实完备的材料。请社区党员们及时到社区缴纳党费。

河西社区党总支

20XX年11月8日

篇10:补缴党费通知书

针对我市一些党员交纳党费不及时、不足额,交纳党费基数把握不准、标准不一等问题,根据《党章》以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安徽省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皖组字〔20xx〕15号)等规定精神,现就进一步严肃党费交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交纳党费时间。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关于交纳党费比例。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关于交纳党费基数

1、机关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包含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若绩效工资为年终一次性发放,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加上上年度平均到每月的绩效工资为计算基数。

3、企业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固定部分”是指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岗位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4、实行年薪制人员交纳党费基数: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

5、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这类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由党员本人主动向党组织申报上季度的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其他类型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争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将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认真核定。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区分每一名党员的收入构成,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不能图省事、嫌麻烦,笼而统之。要将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数额列出单子,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通知到每位党员。

三要严格补交。各基层党组织要对以来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督促其限期改正,及时补交党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委(党工委)要将本地、本单位补交的党费,于6月15日前上交市委组织部。

篇11:补缴党费通知书格式

全体党员:

接学校组织部通知,要求在7月20日上午12点前补交xxx8-xxx6年党费,请各党支部书记以党支部为单位收齐后,打入下列账户:建设银行,刘成学,帐号:6236,6822,9000,0225,041.具体个人补缴党费数额请查阅附件。本次补交党费为学校省委巡视专项整改内容之一,请全体党员和各党支书记高度重视,务必在规定时限内上交。

特此通知。

办公室 xxx6年7月18日

篇12:补缴党费通知书

各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55号)执行,文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请各支部务必于2月5日前缴齐。

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

篇13:补缴党费通知书

局属各党支部(总支):

为做好20第一季度党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缴要求

(一)各党支部(总支)收齐本单位的党费后填写好《党员缴纳党费明细单》(见附件1)与《缴纳党费情况报告单》(见附件2),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二) 请各党支部(总支)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党费存入天河区教育局账户,账户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账号:44-XXXXXXXXXXXXXXXXXXX,开户行:农业银行员村支行。填现金缴款单时,请填写清楚缴款单位名称和时间,建议到天河区府农行存缴。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党支部(总支)将《党员缴纳党费明细单》(附件1)、《缴纳党费情况报告单》(附件2)和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的第二联《客户回单》(原件)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天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区政府3号楼室)。

(二)各支部(总支)须根据党章相关规定,按时如数缴纳党费。如有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缴纳,需如数补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出6个月。

篇14:补缴党费通知书格式

各党(总)支部:

一、党员交纳党费比例

每月实拿工资(每月应拿工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二、党费现金缴款单填写

1.收款人户名:中共尤溪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收款人账号:xxxxxxxxxxxx;

3.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尤溪县支行营业部;

4.缴款人:××××党(总)支部;

5.款项来源:党费。

三、上交党费时间:按规定,原则上于每季度末上交。半年交的,上半年请于xxx4年5月(以xxx3年12月份的实拿工资×交纳比例×6个月)、下半年请于xxx4年10月(以xxx4年6月份的实拿工资×交纳比例×6个月)交清。

四、党费收缴情况表复印件和党费现金缴款单上交县委教育工委(林延孝),同时将党费收缴情况表和福建省党费收款收据复印件在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以上)。

特此通知

中共xx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xxx4年1月9日

篇15:党费补缴通知书

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1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湘大党发〔xxx6〕29号)文件精神,校党委决定对我校xxx8年4月-xxx6年6月期间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核算与补缴。现将党费补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宣传学习。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xxx省、市关于清理党费和补缴党费的有关文件、以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支部党员会议上要求每名党员表态发言,谈想法谈认识,明确补缴党费的意义,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支部党员会议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2、清理核对。

①校党委组织部下发各二级党组织每名党员每年应交党费清单。请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干事于xxx6年9月2日前到党委组织部523室领取;

②各二级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核对党员名单和“应交党费数额”,要求每名党员签名确认;

③各支部组织每名党员填写每年“已交党费数额”;

④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核对后于xxx6年9月8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一并上报。

3、党委审定。组织部汇总各二级党组织党费清理数据后,形成全校党员党费补缴数据,经学校党委审定后,开始组织并督促全体党员补缴党费。

4、补缴方式。各党支部按照核定后的个人党员党费补缴标准收缴党费,各二级党组织收齐党费补缴金额后“按党支部”存至建行湘潭湘大支行(账 号:xxxxxxxxxxxx,户 名:xx大学,开户行:建行湘潭湘大支行,注明“****二级党组织****党支部补缴党费”)。个人缴纳党费不得从工资中代扣。

5、时间安排。在职教职工党员补缴党费工作在9月20日前完成,离退休党员补缴党费工作在10月20日前完成。

6、免交、少交和缓交。①对补缴党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党员和其他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交免补缴、少补缴的书面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并由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校党委批准。②对补缴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确有难度的,由党员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并由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校党委批准,可在xxx6年12月31日前分期补缴。③对未经党组织同意少补缴甚至不补缴党费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刘建军,联系电话:xxxxxxxxx。

特此通知

中共xx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xxx6年8月30日

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2

各党(总)支部:

一、党员交纳党费比例

每月实拿工资(每月应拿工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二、党费现金缴款单填写

1.收款人户名:中共xx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收款人账号:xxxxxxxxxxx;

3.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尤溪县支行营业部;

4.缴款人:××××党(总)支部;

5.款项来源:党费。

三、上交党费时间:按规定,原则上于每季度末上交。半年交的,上半年请于xxx4年5月(以xxx3年12月份的实拿工资×交纳比例×6个月)、下半年请于xxx4年10月(以xxx4年6月份的实拿工资×交纳比例×6个月)交清。

四、党费收缴情况表复印件和党费现金缴款单上交县委教育工委(林延孝),同时将党费收缴情况表和福建省党费收款收据复印件在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以上)。

特此通知

中共xx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xxx4年1月9日

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3

经开区各部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党章》及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xxx8〕3号)、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筑组通〔xxx2〕20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xxx5年上半年党费收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

(一)公安分局党委、园区党委、总公司党委按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70%上缴经开区党工委。xxx5年上半年(xxx5年1月至xxx5年6月)上缴经开区党工委的党费,必须于xxx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汇入xx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党费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小河支行,账号:xxxxxxxxx),不得少缴或拖延。未按时、按规定上缴的要视情况通报批评。

(二)直属机关党委所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实交党费总数全额上缴经开区直属机关党委。xxx5年上半年(xxx5年1月至xxx5年6月)上缴经开区直属机关党委的党费,必须于xxx5年5月29日(星期五)前上缴到区直机关党委办公室(党政办组织建设处)。

(三)各级党组织要如实填报《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支部党费收缴台账》,党费收缴台账必须由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公章。各单位党组织在上缴党费时,要先将党费收缴台账交党政办组织建设处审核。

(四)园区党委要按照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筑组通[〔xxx2〕206号)的要求,收缴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xxx5年上半年(xxx5年1月至xxx5年6月)的党费,并全部上缴经开区党工委,于xxx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汇入xx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党费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小河支行,账号:xxxxxxxxxxx),不得少缴或拖延。经开区党工委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全额返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为开展活动的费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如实填报党费收缴台账,党费收缴台账必须由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园区党委备案。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党费使用必须符合中组部规定的范围,并按照财会制度进行管理。

(五)党费缴纳基数

1、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2、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4、企业工作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5、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

6、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津贴补贴。

7、流动党员: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8、生活困难党员:没有经济收入、下岗失业、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以及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9、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七)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部门各单位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八)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九)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标准领取工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离退休后迁居外地或回乡生活的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也应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十一)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缴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十二)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必须按本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总数为计算基数,不得少交或漏交。

(十三)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期间,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缴党费。

(十四)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时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缴党费。补缴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根据党章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各基层党组织不能以工资代扣、一年收一次等形式收缴党费。

二、加强领导

(一)各级党组织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党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好交接手续。未完成交接手续的,相关工作人员不能转岗,党费工作不能脱钩。

(三)党费收支情况必须按规定进行公示。各级党组织应当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凡有留存党费的党组织,必须将党费收支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附件:《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党支部党费收缴台账》

xx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

xxx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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