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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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四川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四川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现将四川省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方式

四川省20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和前审方式。具体流程如为: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通过管理软件对报名考生进行后台资格审查,不需要考生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后台资格审查通过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后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在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到各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由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退费。

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考生报名网址为:

kzp.mof.gov.cn/

或www.acc.gov.cn/

四、报名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年1月15日至1月30日为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5年5月1日至15日为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五、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方式

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5月16至20日举行。因为考试安排了多个批次,请考生留意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六、收费标准

初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

七、成绩公布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预计公布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统一由财政部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2015年1月13日

篇2:四川巴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四川巴中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名的公告

现将我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及实施办法》(财会[]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报名网址

kzp.mof.gov.cn/或www.acc.gov.cn

三、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5日至1月30日为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5年5月1日至15日为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五、咨询电话:

巴中市财政局:0827-5255375,0827-5260176

巴州区财政局:0827-5281091,0827-5556302

恩阳区财政局:0827-3368571

南江县财政局:0827-8269160

通江县财政局:0827-7236625

平昌县财政局:0827-6233258

六、详情请登录四川财政会计网(221.237.164.66:8080/)。

巴中市财政局

2015年1月14日

篇3: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7号),现将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辽宁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和各级监管机构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1.守法遵章,诚信报考。

2.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3.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4.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

二、报名范围

1.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持有我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称“持我省会计证人员”)。

2.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我省区域内持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港澳台居民(以下称“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实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自被单位首次聘任会计工作岗位时间起(但应不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至年12月31日止。中途离开会计工作岗位(包括脱产参加全日制学习)时间应予扣除。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却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属违法行为,其“工作年限”不能纳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

(四)其他人员条件。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需先到会计从业资格档案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信息变更后,方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符合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

持我省会计证人员需登录“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所在考区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由所在考区报名点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0:00至1月30日23:59。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0:00至1月31日23:59。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25日0:00至5月11日23:59。

(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持我省会计证人员需登录“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限内到所在考区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在我省报考且部分科目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所在考区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由所在考区报名点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0:00至4月29日23:59.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0:00至4月30日23:59.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辽宁会计网”有关打印准考证通知。

五、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方式与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机考)方式,于2015年5月16日-17日举行,共2天4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5月16日至17日

(周六-周日,共2天、4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为纸笔考试方式,于9月12日―13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9月12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3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七、报名流程

(一)对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持我省会计证人员,由报名系统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点击职称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点击“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3.阅读“网上报名协议”,选择“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4.选择报名省份(辽宁省),点击“下一步”;

5.阅读“报名流程”,选择“我已阅”,点击“下一步”;

6.选择报考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及姓名,选定报考级别,点击“下一步”;

7.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可据实填写、修改有关信息,为确保报考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考生信息表”中所反映的信息已发生变化,请登录“辽宁会计网”,点击“从业资格信息变更”中的“变更申请”按钮,进入“辽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信息变更手续后,再提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点击“下一步”,系统对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考试公告页面;

8.阅读考试公告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填写考试用书征订单、设置密码,点击“下一步”;

9.系统自动生成“报名注册号”后,点击“网上交费”;

10.阅读网上缴费提示,观看网上缴费演示,点击“生成订单”,点击“交费”,选择缴费银行,点击“确认支付”,系统生成“报名回执表”。

(二)对于报名参加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的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由报名点直接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办理网上代报名。

报名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由本人或单位统一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及网上代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本人签字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需提供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由报考人员单位提供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

经财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误并办理网上代报名后,报考人员方可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三)对于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持我省会计证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到报名所在考区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点击主页上的职称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后,点击“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3)阅读“网上报名协议”,选择“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4)选择报名省份(辽宁省),点击“下一步”;

(5)阅读“报名流程”,选择“我已阅”点击“下一步”;

(6)选择报考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及姓名,选定“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

(7)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可据实填写修改有关信息,为确保报考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考生信息表”中所反映的信息已发生变化,请登录辽宁会计网,点击“从业资格信息变更”中的“变更申请”按钮,进入“辽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信息变更手续后,再提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

(8)阅读考试公告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填写考试用书征订单、设置密码,点击进入“下一步”;

(9)系统自动生成“报名注册号”;

(10)下载打印《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

2.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通过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考区财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中级会计资格报考人员还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经财政部门对上述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报考人员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八、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限内登录“辽宁会计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九、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省财政厅将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条件在“辽宁会计网”上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属地进行,不得跨市报名。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本级管理的人员报名管理工作由沈阳市财政局负责,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的报名管理工作,由其服役单位或工作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对未按属地原则报名、考试的人员,相关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发放资格证书,不得受理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变更。

(二)持外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辽宁手续后,方可报名。

(三)1990年9月1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不能在网上直接报考中级会计资格。如报考人员确属条件符合,可持本人相关证件到所在考区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五)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报名后1个月内,到所在考区指定地点办理开具发票手续。

(六)报考人员须认真、全面阅读国家和我省有关会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核对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本人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完整、可靠。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以及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考试报名中遇到问题,请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及地址如下:

地区 咨询电话 市级报名点地址 沈阳 024-22873758 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619室(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大连 0411-82630432、82472808、82495475 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鞍山 0412-5531676 鞍山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抚顺 024―57760163 抚顺市财政局会计处301室 本溪 024-42836632 本溪市财政局会计处(财政局后四楼) 丹东 0415-2211227、2211238 丹东市财政局会计处(振兴区六纬路8号) 锦州 0416-3145813 锦州市财政局会计处319室(古塔区解放路三段19号) 营口 0417-2838764 营口市财政局会计科 阜新 0418-2831682 阜新市财政局会计科104室(细河区中华路51-2号) 辽阳 0419-2136553、2289110、2289111 辽阳市会计学会(白塔区解放路23号) 铁岭 024-7287、72812070 铁岭市财政局会计科105室 朝阳 0421-3608136 朝阳市财政局会计科111室(朝阳大街三段11号) 盘锦 0427-2830087 盘锦市财政局314室 葫芦岛 0429-3112243 葫芦岛市财政局会计科(龙岗区龙程街5号)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报名序号:

*考区名称

*报名点名称

*网络报名注册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 族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学 历

*学历性质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毕业证编号

*何时从事会计工作

*从业资格证书编号

所在会计岗位的职务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

*邮 编

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

照片

*通讯地址

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处

承 诺 书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报名网站中提供的“报考人员必读事项”中的内容,并保证本人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遵守“网上报名须知”。本人保证理解并认同报名网站提供的全部考试相关文件中的内容,并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如存在不真实、不正确的,在考前、考试期间、考后,本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并随时接受考试管理机构作出的相应处罚。

本人签名:________

年 月 日

表中带*号的位置报考人员必须填写

篇4:辽宁沈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辽宁沈阳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沈阳考区)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2015〕19号)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沈阳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和各级监管机构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1.守法遵章,诚信报考。

2.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3.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4.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

二、报名范围

1.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持有我市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属地进行,不得跨市报名。持外省及省内其他市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沈阳手续后,方可报名。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本级管理的人员,可在我市报名。

2.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持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港澳台居民(以下称“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可在我市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实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自被单位首次聘任会计工作岗位时间起(但应不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中途离开会计工作岗位(包括脱产参加全日制学习)时间应予扣除。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却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属违法行为,其“工作年限”不能纳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

(四)其他人员条件。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需先到会计从业资格档案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信息变更后,方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符合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

在我市报名考生,请登录“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

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619室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并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0:00至1月30日23:59。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0:00至1月31日23:59.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25日0:00至5月11日23:59.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限内登录“辽宁会计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在我市报名考生,请登录“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限内到我市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度在我市报考且部分科目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619室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并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0:00至4月29日23:59.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0:00至4月30日23:59.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辽宁会计网”有关打印准考证通知。

五、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方式与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机考)方式,于2015年5月16日-17日举行,共2天4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5月16日至17日

(周六-周日,共2天、4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为纸笔考试方式,于9月12日―13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9月12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3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七、报名流程

(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报名系统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点击职称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点击“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3.阅读“网上报名协议”,选择“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4.选择报名省份(辽宁省),点击“下一步”;

5.阅读“报名流程”,选择“我已阅”,点击“下一步”;

6.选择报考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及姓名,选定报考级别,点击“下一步”;

7.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可据实填写、修改有关信息,为确保报考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考生信息表”中所反映的信息已发生变化,请登录“辽宁会计网”,点击“从业资格信息变更”中的“变更申请”按钮,进入“辽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信息变更手续后,再提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点击“下一步”,系统对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考试公告页面;

8.阅读考试公告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设置密码,点击“下一步”;

9.系统自动生成“报名注册号”后,点击“网上交费”;

10.阅读网上缴费提示,观看网上缴费演示,点击“生成订单”,点击“交费”,选择缴费银行,点击“确认支付”,系统生成“报名回执表”。

11.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2月2日至2月13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窗口办理开具发票手续。

(二)参加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的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办理网上代报名。

报名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由本人或单位统一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619室办理现场资格审核及网上代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本人签字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需提供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由报考人员单位提供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

1月23日至1月29日期间的工作日,为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时间;4月23日至4月29日期间的工作日,为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时间。经财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误并办理网上代报名后,报考人员方可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点击主页上的职称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后,点击“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3)阅读“网上报名协议”,选择“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4)选择报名省份(辽宁省),点击“下一步”;

(5)阅读“报名流程”,选择“我已阅”点击“下一步”;

(6)选择报考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及姓名,选定“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

(7)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可据实填写修改有关信息,为确保报考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考生信息表”中所反映的信息已发生变化,请登录辽宁会计网,点击“从业资格信息变更”中的“变更申请”按钮,进入“辽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信息变更手续后,再提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

(8)阅读考试公告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设置密码,点击进入“下一步”;

(9)系统自动生成“报名注册号”;

(10)下载打印《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

2.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通过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填报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中级会计资格报考人员还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经报名点对上述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报考人员办理网上缴费手续。(我市报名点地址及电话详见下表)

表3

(5)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5月6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窗口办理开具发票手续。

(6)1990年9月1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不能在网上直接报考中级会计资格。如报考人员确属条件符合,可持本人相关证件于4月23日至4月29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619室办理现场资格审核及网上代报名手续后,报考人员方可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八、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限内登录“辽宁会计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九、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省财政厅将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条件在“辽宁会计网”上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全面阅读国家和我省有关会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核对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本人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完整、可靠。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以及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二)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在《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签订承诺,保证本人已阅读并知晓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有关考试文件规定的内容,确认本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本人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及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真实、正确、完整、可靠;保证若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在考前、考试期间及考后被核查出不真实、不正确,本人愿随时接受考试管理机构做出的相应处罚。

(三)对未按属地原则报名、考试人员,相关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发放资格证书,不得受理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变更。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考试报名中遇到问题,请向沈阳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22873758.

[附件: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沈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

篇5:四川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四川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内容摘要:四川20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考生报名网址为:kzp.mof.gov.cn/或www.acc.gov.cn/,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5日,年5月1日至13日为初级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四川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现将四川省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方式

四川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具体流程为: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后台系统会自动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则视为报名成功;如果考生未达到报名条件,系统审核未通过,将禁止该考生报名。

港澳台考生或军队、武警以及会计从业资格由中央主管单位直属管理的央属驻川单位考生,需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到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考生报名网址为:kzp.mof.gov.cn/或www.acc.gov.cn/

五、报名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5日。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5月1日至13日为初级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六、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方式

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至18日举行。因为考试安排了多个批次,请考生留意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七、收费标准

初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

八、成绩公布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预计公布时间为2016年6月8日,统一由财政部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九、考生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各项考试管理规定,相关事项请留意考试管理机构公告和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

四川省财政厅

月26日

篇6:四川雅安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四川雅安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内容摘要:四川雅安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考生报名网址为:kzp.mof.gov.cn/或www.acc.gov.cn/,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5日。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及跨市驻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17号)的内容及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方式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具体流程为: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后台系统会自动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则视为报名成功;如果考生未达到报名条件,系统审核未通过,将禁止该考生报名。

港澳台考生或军队、武警以及会计从业资格由中央主管单位直属管理的央属驻川单位考生,需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到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01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网址为:kzp.mof.gov.cn/或www.acc.gov.cn/.

五、报名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5日。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5月1日至13日为初级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六、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方式

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至18日举行。因考试安排了多个批次,请考生留意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七、收费标准

初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

八、成绩公布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预计公布时间为2016年6月8日,统一由财政部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九、考生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各项考试管理规定,相关事项请留意考试管理机构公告和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

雅安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27日

雅安市财政局办公室2015年10月27日印发

篇7:山东聊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2至30日

山东聊城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2至30日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聊城市财政局发布新闻: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4〕38号)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三、报名条件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对符合《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方式

2015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注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

报考人员于2015年1月12日零点至1月30日23:59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系统将按照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自动进行审核。

系统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善个人报考信息,填写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上传本人近期正式彩色免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个人留存,并于1月31日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

系统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1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手续。信息变更完成后,所属财政部门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于1月31日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务必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报名、交费等事宜,因报名系统为全国统一部署,逾期将无法办理。报考人员交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应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请勿请人代报名,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交费以及照片不清晰等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其他事项

5月10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报考人员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3〕28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务费每科56元。

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对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确认为雷同卷的,将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将现场审核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等,及时告知广大考生。

对于会计从业管理系统中报考人员信息错误的,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认真核实,及时更正,并相应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换发等工作。在报名过程中发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造假的,要深入追查,严厉打击证书造假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聊城市财政局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