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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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jxjjzj”参与投稿,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共5篇),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年 2 月 15 日—2016 年 2 月 21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6 年 4 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篇2: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二、招生专业、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 50 人

注:具体招生省份以及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方式

专业课考试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录取原则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统(联)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五、监督机制

1. 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篇3: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 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30万余人,形成了“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现任党委书记甘晖研究员,校长程光旭教授。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800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从开始建设,目前已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目前主要承担本科一、二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培训以及留学生教育等任务。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有63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8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和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5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8%,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67%。专任教师中有教授近400人,副教授600余人。双聘院士5人,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1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3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0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20人,陕西省“三秦学者”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陕西省“三五”人才、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计划入选者45人,陕西省科技新星、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陕西省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扶持计划等人才计划入选者30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4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 17600余人,研究生 17400 余人(其中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9000余人),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学生41500余人,外国留学生 900 余人。长期以来,学校以质量为生命线,狠抓教学管理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8项;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4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2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双语示范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1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11个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项目(包含10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持续提升。近5年来,人文社会科学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913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类项目 221项,教育部项目 154 项;特别是,获批国家社科基金类项目61项(含单列学科),居全国第5位,其中,后期资助项目14项和教育学单列项目10项,均位居全国首位;出版学术著作 564部,发表学术论文 6544 篇;有166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自然科学共争取纵向科研项目94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项目2项、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1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项和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1项;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项;教育部中央财政技术成果转化重大专项1项。出版及参编学术著作118部,其中专著39部,发表学术论文7005篇,46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授权专利518项,其中发明专利436项。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和“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大力弘扬“厚德敦行”文化精神,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被中央文明委首批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十八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两校区图书馆面积达5.9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 380.81 万册,电子图书26000 GB。学校还设有博物馆,由妇女文化博物馆、历史文化博物馆、书画艺术博物馆三部分组成。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其中《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是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11种高校社科学报之一。学校出版总社有限公司出版社是全国年销售额过亿元的10家高校出版社之一;杂志社是由教育部主管的拥有系列教育类刊物的大型期刊社,共发行 9 种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专业期刊,其中 4 种刊物为国家核心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设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与合作交流关系,培养留学生4000余人。作为中方合作院校建有2所孔子学院。

当前,陕西师范大学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正朝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

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余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20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其中: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所列拟招生数不含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所列拟招生数不含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不接收推荐免试生。

(三)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招生试点

我校于起开展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培养硕士研究生改革试点工作,欢迎相关专业考生报考(具体情况详见学术型招生专业目录)。目前我校协同创新中心有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陕西表界面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秦巴山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交叉学科平台有边疆学、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学习科学、化学生物学、复杂性科学、能源新材料与器件、民族历史学、量子信息学、生物信息学等。各协同创新中心及交叉学科平台以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为牵引,以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广泛协同社会资源,挖掘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搭建起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平台。

(四)“1023”专项计划招生试点

我校年将继续开展“以边疆安全为核心的中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1023”专项计划)的招生试点,欢迎志愿从事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和管理工作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中生源为西部边疆地区,2017年招生限定省区为甘肃、新疆、内蒙古、青海、宁夏、陕西、广西、云南、贵州、四川、西藏)报考。“1023”专项计划在7个研究方向招生(相关专业见学术型硕士招生目录备注中的字母标识):A西部边疆政治与安全问题研究;B西部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研究;C西部边疆民族方面研究;D西部边疆宗教问题研究;E西部边疆农村社会发展研究;F西部边疆教育发展研究;G西部边疆环境与社会问题研究。申请该计划的考生网报时,须在备注中填写研究方向的字母代码(勿填其他内容),例如:A。

(五)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 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提供)。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内各专业及外国语学院各专业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报考。我校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个招生领域均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报考。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其招生人数不低于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我校单独考试科目中业务课代码、名称与全国统考的业务课代码、名称相同。统考科目代码由考生在网报时先按统考科目选,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一替换为应考科目及代码(思想政治理论代码:111;英语一代码:250;数学科目代码:666)。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七)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报名方式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参考我校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验证或认证办法》查询、认证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2、现场确认时间:月中旬(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年12月24日—12月25日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www.yjs.snnu.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的学制为3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专项计划考生的学制除外。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

2、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snnu.edu.cn/

篇4:陕西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和人才综合评价机制,选拔具有创新精神、相关学科发展潜质及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精神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拟选拔录取 100人以内,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具体专业(类)如下表:

1.化学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历史学类按专业类招生;旅游管理、哲学、学前教育按专业招生。

2. 学前教育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该专业自主招生面向陕西、甘肃、四川、内蒙古、云南、新疆、黑龙江等7个省份招生。

3.上海和浙江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类)报考。历史学类选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哲学专业选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化学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旅游管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报名者须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对所报专业(类)具有浓厚兴趣且能够提供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报名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具有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奖项(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三等奖及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4. 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著作;

5.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并在音乐、舞蹈、美术、语言表达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能提供获奖证书(高中阶段参加省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等级证书(艺术水平考级九级及以上)。

注:以上证书、奖项、论文、作品、著作等材料均于2017年3月22日前已获得或已出版见刊。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注册报名。网址:gaokao.chsi.com.cn/zzbm,时间:2017年3月22日10:00至4月6日17:30。

2.邮寄材料: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申请表后,须经中学确认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中学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须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在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邮寄截止时间:2017年4月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电话:029-85310330。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报名材料(请用A4纸直接装订,不需封面、封底):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表(打印、签名、中学审核并盖章)。

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均须中学审核并盖章)。

(二)材料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按照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对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名单将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查看网址:zsb.snnu.edu.cn/),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选拔测试

所有考生须于2017年6月11日在我校长安校区参加选拔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基础、发展能力及创新潜质。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还包含特长展示及教师教育能力测试内容。考试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说明。

(四)确定合格考生

各专业(类)依据选拔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等级(A等级和B等级,A等级人数总和不超过合格考生总人数的30%,A等级只在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旅游管理、哲学、学前教育等4个专业(类)中择优确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及等级。

四、录取原则

1.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候选考生。

2.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17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级招办关于自主招生考生填报志愿的方法,符合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招生投档条件。

3.A等级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和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4.B等级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但不能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没有模拟投档线的省份参考相应科类提前批次录取线;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需要折算优惠分值;上海和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

5.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上海和浙江考生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6.考生专业志愿须填报测试合格专业(类),符合条件的考生录取到相应专业(类)学习。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招生实施方案,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自主招生具体工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2.自主招生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我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篇5: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 20xx 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20xx 年 2 月 15 日—20xx 年 2 月 21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查询

20xx 年 4 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

本科招生信息网: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陕西师范大学 20xx 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二、招生专业、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 50 人

注:具体招生省份以及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方式

专业课考试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录取原则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统(联)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五、监督机制

1. 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

本科招生信息网: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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