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财政 监察法体会

beidail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简介】感谢网友“beidail”参与投稿,下面给大家分享派驻财政 监察法体会(共7篇),欢迎阅读!

篇1:《监察法》学习心得

《监察法》学习心得600字

权力,得不到遏制,腐败就难以根治。

《监察法》的出台,实现了国家对所有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监察法》确定,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并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从监察机构到监察对象,以及如何行使监察权,都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规定。该法案的制定,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具体要求和手段,体现了我们国家对深入开展反腐工作的决心,是我们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道路上的重要保障。

《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在监察范围内。因此,学习《监察法》既是对国家制定法律法规的'积极响应,也是实行自查自纠,防患于未然,紧跟党中央的步伐,确保不偏离正确道路。

首先,对照《监察法》的要求,自我检查,平时日常工作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作为公司水质检验部,我们要自查每项检测工作是否做到实事求是,有无虚假数据;每次采样是否按要求进行,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检测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有无拖拉;管理制度上,报告的审核、人员的考核等是否流于形式等等。

其次,对于已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改正,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用一个错误来隐瞒另个错误,导致错上加错,最终酿成大错。《监察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置,我们要引以为戒。

最后,《监察法》的实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它像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时刻警醒着我们。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具有重要意义。

篇2:《监察法》心得体会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的重要体现,充分展现出我党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监察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就意味着“讲规矩”范围的延伸扩展,要让所有公职人员心生敬畏,行有所止。

明底线,做“规矩”的忠实崇尚者。公职人员唯有明晰底线思维才能手持戒尺,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关系的,才能不以言代法、不以权压法、不贪赃枉法,才能使立规矩成为一种自觉,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守规矩成为一种自然。

学为先,做“规矩”的自觉遵守者。遵守规矩的前提是懂规矩,懂规矩就要求我们先学规矩。我们要通过学习《监察法》,弄清楚监察职能定位、职责范围、程序要求,把握法律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权限手段,领悟全面从严治党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辩证关系,从而提高专业能力、增强履职本领。

强法治,做“规矩”的坚定捍卫者。“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维护“规矩”尊严,坚定捍卫法治是执法者的基本信条。唯有法治精神养成,才能让公职人员多一些理性、少一点冲动,多一些独立、少一点盲从,才能让每一个公民都在“有规矩”的轨道上合理、理性地表达诉求,在维护社会秩序中捍卫法治的尊严。

篇3:《监察法》心得体会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以来,区妇联党组非常重视,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学习监察法,推动《监察法》学习贯彻的常态长效。通过学习,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掌握了监察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将《监察法》纳入六月份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固定学习内容,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等方式,要求做到有学习有记录。

二是组织学习研讨。6月22日,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监察法》,每名党员都认真做笔记,学懂弄通监察法的每一条规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组织统一测试,加深党员干部对《监察法》的理解。

三是做到融会贯通。党组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吃透核心要义,对照各部门《岗位廉政防控风险点》,认真对标实际工作,清白干事,做到心中要有标尺,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该做到何种程度。同时与廉政文化进家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联系家庭,引导广大妇女同胞加强自我管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恪守纪法底线,严以律己,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篇4:《监察法》心得体会

4月,区纪委监委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读本,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学习《监察法》必不可少,而我,也将《监察法》学习了3遍,每次都有新收获。

初拿《监察法》读本,更多的是好奇,这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国家为什么要制定这部法律,这部法律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带着这几个问题,我翻开了读本,很快找到了我要的答案。同时,我也了解到“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对象,在统计系统内监察对象人数的时候,我填写了83人。

再次略读《监察法》是单位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我将监察法的六十九条进行了蜻蜓点水式略读,选取了部分章节与大家共同学习。这次学习,让我对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认识和了解。

第三次精读《监察法》是为了写学习心得体会。我想连《监察法》都没精读的人是写不出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虽然我读了好几遍,但是我还是写不出),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又将《监察法》逐字逐句的细读一遍,果然,收获多多。首先,我对监察对象有了不一样的理解。监察法规定:“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对象,而我区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管理的人数占系统内总人数的15%左右,医疗卫生单位更多的是从事专业技术的医生和护士,他们到底属不属于监察对象?监察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职责是对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对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基于此,我认为,医生和护士均属于监察对象。其次,是监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时刻被监督着,依法行使监察权,必须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让权力公开透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对普通公职人员来说,世界上最永恒幸福就是平凡,我们要筑牢思想防线,不碰纪律的红线,守住法律的底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党的事业才能稳固向前。

篇5:财政学习心得体会

金秋九月,有幸与全局51位同事来到了美丽的鹭岛——厦门,参加长沙市财政局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班。虽然只有短短的7天学习时间,但是我深深地感受到厦门大学先进的教育理念,大师名家广博的知识修养,名校师生浓厚的教育氛围。在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的学习过程中,收获颇丰。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不但有财政绩效、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政府融资管理、新一轮财税改革的方向等财政专业知识,还有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社会治理改革的趋势以及国际形势、中国周边海上安全等政治、经济、军事知识,更重要的是还教授了如何保持阳关心态,快乐工作和生活。通过学习,我对今后的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有了新的思考。

一、财政管理改革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财政监督工作。一是当前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财政管理工作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现在社会公众的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要求进一步增加对财政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这就使得推进财政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已成为公共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大势所趋。国务院近期颁布的《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细化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这也迫使我们要强化财政自身监督,规范自身行为,以更好地接受并经得起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果我们不加强自身监督,等到外界进行监督,比如老百姓来监督,审计部门来审计,甚至纪检监察部门来监察,对于财政工作来讲,就会非常被动,甚至会影响到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政治生命安全。所以必须要强化财政自身监督,强化自身的管理。二是财政部门掌握着资金的分配和拨付,即使制度再健全,手中也都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何况我们的制度还在不断的制定和完善中。要保证财政资金安全,保证干部的政治生命安全,一方面要加强自律,另外一方面要强化他律,要建章建制,通过完善制度机制,特别是在加强财政监督上,狠下功夫。财政监督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具有治标与治本的双重功能。从治标角度讲,查办案件清除腐败分子,纯洁干部队伍,能有效遏制腐败问题滋生蔓延。从治本角度讲,通过个案透析追溯发案原因,从权力运作的全过程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与薄弱环节,全方位地探索加强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的途径和方法,促进制度规范,能够从源头预防腐败。

二、财政监督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财政系统各部门积极参与并协调配合。5月施行的《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突出强调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始终,强调了财政监督职责由专设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共同承担。在横向的层面上,财政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应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专职监督机构负责牵头组织和再监督、业务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配合检查”的机制,建立和完善财政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制度,细化并规范具体操作规程,真正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财政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财政资金运行到哪个环节,财政监督就出现在哪个环节。每一个财政管理机构,都是财政监督机构;每一位财政财务人员,都是财政监督人员。

三、财政监督方式要适应财政改革发展的需要,做出实时调整。一是要有效利用现有监督资源,建立与审计等监督部门的沟通渠道,逐步实现与各专职监督检查机构加强协作、协调计划、联合培训、成果共享。二是财政监督要与财政管理紧密结合,各级财政监督检查专职机构要与财政业务职能机构的监督职能有机结合,建立财政监督检查专职机构与财政业务职能机构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监督合力。三是要创新财政监督检查方式。财政监督检查要优化方式,改进监管手段,灵活运用监控、督促、调查、核查、审查、检查、评价等方法。推行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监督检查科学化。财政监督信息平台要逐步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预算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等链接;财政业务信息软件开发与设计要考虑财政监督工作的需要,做到设计上有接口、浏览上有权限、运行上有监控;财政部门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应当协调配合,互相抄送相关业务文件资料,实现信息共享。

四、加强财政监督人质量风险意识,防范财政监督风险。随着财政监督领域的不断拓展,财政监督的覆盖面越来越大,财政监督项目越来越多,这要求我们要更加注重财政监督工作质量,防范财政监督风险。一是要强化财政监督质量意识,做到有备无患。这要求我们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前调查准备工作,明确检查组每个成员的监督任务,掌握监督检查目标,同时,要求认真调查被检查单位有关情况,收集与被检查单位有关的资料和为实现监督检查目标必备的资料,做好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二是精心组织现场检查,并认真取证。针对会计账面无法取得充分有效证据的事项,要根据疑点或线索,进行账外调查;根据财政监督检查要点,进行证据综合整理,最后形成能证实财政监督检查目标的证据体系。三是严格并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复核程序。要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复核力度,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复核和审定制度,实行财政监督检查项目三级复核制度,即:检查组组长的复核、检查组所在部门的复核、法制工作机构的复核。主要针对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决定书和财政监督检查移送处理书等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财政监督检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其他需要复核的财政监督检查事项。四是要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检查控制机制。要始终把财政监督检查质量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措施,强化质量控制。进一步增强财政监督质量意识,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通过实施财政监督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财政监督程序合法、财政监督事实清楚、财政监督定性准确、财政监督处理恰当。

篇6:财政学习心得体会

在这“国际劳动节”之际,我很幸运参加了由巴中市财政局组织的《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及业务》第一期培训班学习。通过7天(5月2日---8日)的学习,受益匪浅,收益颇丰。

首先,由市纪委组织我们观看了“名星区长及我们身边的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警示片。同时在警示片中,对这些涉案人员的心里心态进行了分析。使我深深地认识到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吸取教训,远离违法、乱纪行为。身为一名财会人员,直接与经济打交道,尤其要带头遵纪守法,加强自我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廉洁自律,在今后工作、生活中,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一要加强群众意识,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二要强化务实。做到尽心尽责工作。乡镇财政工作,面对的服务群体是广大群众和农民提供优质服务,为他们排优解难,不辜负他们的希望,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三要强化自律意识,做到从我做起,工作中要做到严于律已,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办事,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其次,由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的领导就针对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应用文写作、财政业务等方面工作中面临的新要求、新形势,包括各项惠农政策应掌握的知识进行了全面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学习,使我提高了财政政策的理论水平,清理了工作思路,为经后进一步乡镇财政管理、业务水平的提高等各方面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总之,通过这次学习,无论是廉政、还是财政政策、业务、法律法规,对于我来说,就是一场“急时雨”、“充电器”。使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牢记“八个禁止,五十二个不准”的准则。算好“七笔账”,正确处理并过好“五关”,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每一步,做好一名“合格”的财政干部工作者。

篇7:学监察法心得体会人大

古人讲“以戒为固,以怠为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抓作风建设上,制定并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聚焦“四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赢得了党心、民心。但四风问题因其本身固有的复杂性、反复性,铲除四风根源不可毕其功于一役。只有常抓不懈才能防止“四风”反弹,作风建设当“以怠为败”。

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思想上不懈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当前纠正“四风”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以案警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政治信号,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行动上狠落实。十九大报告的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这体现了党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清醒认识和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当前,作风建设已步入“深水区”,很多表面的问题渐渐隐化了。“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推进作风建设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要锻炼过硬干部队伍,在组织上不掉队。“四风”违背了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我们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一旦脱离群众,党就会失去生命力。要坚持党管干部,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要坚持抓住“少数关键”,进而让政治生态走向良治、善治;要旗帜鲜明的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党风正,则政风清;政风清,则民风善。随着《国家监察法》的制定和颁布实施,体现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到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阶段。船行中流,一篙松劲就会前功尽弃。我们全体党员要清醒认识到纠正“四风”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紧思想之关、抓行动之实、锻组织之队,谨记“以怠为败”的良训。

相关专题 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