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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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中二敏感的学生”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社局行政审批自查报告(共1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人社局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四减少”改革工作的`通知》(监政办函„‟3号)精神,我局着眼于营造一流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办事程序,规范工作流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稳步推进,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通知》下达后,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步骤认真组织自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我局首次清理之前的行政审批制度项目有5项,分别是:

1、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及许可证的核发;2、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审批;3、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4、煤炭经营企业资格认可;5、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许可证核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我局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政府规章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经查核,我局无变相审批行为。

(二)、规范审批行为和提高行政效率情况

由于所有审批权都在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我局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核项目有5项,分别是:

1、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及许可证的核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239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8号令、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3号令、《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4号令、《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5号令、《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

2、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审批(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239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8号令、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3号令、《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4号令、《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5号令、《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

3、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北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细则

4、煤炭经营企业资格认可(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北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细则

5、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许可证核发

依据:《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 以上审核项目均已采取公开栏上墙方式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局行政审批全部为零收费,审批手续简捷,全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采取一条龙式审批,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对于规范许可行为、转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在实际贯彻实施过程中,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具体表现

在以下几方面:

(一)、行政许可法自身的局限性制约着正确贯彻实施。由于行政许可现状呈现异常复杂的状态,理论上把握还存在某些缺陷。例如:行政许可的范围设定较宽,在实施中难以操作,对现实存在的滥设行政许可现象难以有效解决;列举的事项范围中设不设定行政许可由设定主体自由裁量,这并不能起到限制行政许可设定的作用,使法的随意性增强,在执行当中易被扭曲;再如,对于行政许可的受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以及注销等问题,只作了概括的规定,而对如何具体实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有具体操作中的困难。

(二)、行政管理需要进一步改善。虽然许可法已贯彻实施,且已经过了大规模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大多数部门和公务员对许可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比较了解,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的意识也基本确立,但是对许可法的精神实质还没有深刻领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和探索尚显不足。“说起来按法办,事实上按习惯办”、遇到问题不“向前走”而“往后退”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取消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后,有些部门对政府职能和行政管理方式面临的变革没有充分估计,原来通过许可或审批获取管理信息的来源消失,相应的监管措施尚未到位,工作相当被动。

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紧紧围绕经信局中心工作,以实现审批服务与建设监管整体联动为思路,以优质服务、依法行政为工作方法,力求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事环节,减少办理手续,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一)、建立工作机制,打造高效流程

把报审批服务事项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发挥窗口的整体功能,促进审批提速。紧紧围绕我局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职能。抓实四项措施:一是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确保项目审批提速。二是优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深化并联审批。三是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实行前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四是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深入推动联动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审批,依法高效、确保办结。

(二)、强化报审管理,严把审批关

严格执行经信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科学制定审批程序。同时,加强与各监管科室密切配合,共同加强行业的监管。

(三)、加快重大项目的审批,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按照经信局的安排部署,全力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提供项目报审“绿色通道”。凡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按照热情、优先、提速的要求,认真做好全程跟踪服务,为重大项目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

《人社局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篇2:人社局审批接收函

XXX人社局(XX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XX_已被我单位录取,同意其人事关系调入我单位,请协助办理。 我公司存档编号:

其原存档单位名称:XXX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公司名称:

(章)

XXXX年XX月XX日

篇3:人社局审批接收函

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司经研究同意接收X_为我司员工,请协助办理相关社保手续为感。

XXXXX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篇4: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省审改办、省政府督查处:

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我们于近期对省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紧围绕简政放权的总体思路,积极应对,迅速动员,全面部署

十八大以来,工商机关作为政府从事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承担职能转变、管理体制改革等任务非常繁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反复研究,成立领导小组,由郭局长亲自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由领导小组统筹解决和协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小组,将改革任务进行细分,限时完成。同时召开会议,对全省工商系统进行动员和部署,确保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认识到位、行动积极。各地迅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把握简政放权的工作指向,健全制度,优化流程、确保落实

(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进展顺利。20XX年2月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甘审改发电[20XX]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省政府公布保留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备案制管理事项共23个项目广泛征求了相关业务处室意见,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形成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报告》,再次取消了两项备案制管理事项:外商投资者要求延期出资备案和外商投资企业缴付出资备案。以上清理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通过,现已上报省政府,已经审定公布。至此,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共21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2项(含省级政府部门受国务院部门委托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9项。对下放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户外广告登记等事项,我们先后制定了登记材料规范和登记文书规范,统一了登记标准和程序,确保了下放的项目严格依法办理,不越权、不走样。自以来,经过多年的努力,对全省工商系统执行的101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通过取消、合并、转移、下放等措施,共减少了80项,仅保留了21项,减幅达79%。

(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我局依据国务院和工商总局有关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代省政府起草了《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2月28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亲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会议研究通过了《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会议还决定:由省工商局牵头,开发建设和负责运行维护甘肃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实施方案》中突出甘肃特色的一些措施主要有: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经营场所“一址多照”制度;简化名称登记手续、全省企业名称实行网上远程核准,名称通知书由企业向拟登记机关就近属地领取,放宽经营范围登记等;明确监管职责,将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晰行业主管部门与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责等。《实施方案》对于促进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的创业热情,释放民间投资的潜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将产生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积极影响。

(三)配套制度措施已基本完善。经过多年的清理和规范,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已没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没有新增行政审批事项,没有行政审批收费项目,也没有自行设立的登记、审核、收费等项目。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经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现统一标准和统一受理。同时着手对以来省局下发的67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省政府《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已制定下发了《关于就近属地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实现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属地申领;制定下发《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经营场地资源已全面释放;经过近三个月的反复论证修改完善,经20XX年5月27日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办法(试行)》,对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实施抽查,减少监管随意性,创新监管规则,提高监管效率,保障监管公平。我们正在积极做好“先照后证”改革的调研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全省工商系统积极探索适合甘肃特色的“先照后证”制度,为全省推行“先照后证”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严格落实简政放权的各项要求,强化服务,多措并举,成效明显

(一)政务公开全面实行。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甘肃省企业登记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政务大厅和办公场所通过电子屏公示受理流程,印制了宣传册、办事指南等资料,为办事群众尽可能提供方便。配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内外50余家报纸、电视、网络新闻单位,由我们郭局长专题介绍全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印制《图解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宣传海报大、小各5000份并在全省各工商登记注册窗口张贴,编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读百问百答》册,在全省各工商登记注册窗口免费向市场主体发放,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登记须知、企业年报须知等其它各类宣传资料1万多份,重点宣讲“改革方案”,全面、准确、细致开展政策解读,对群众的误读、误解及时进行正面引导,通过宣传,切实让改革举措落地生根,激发全民创业活力。

(二)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按照“能减即减”、“应减必减”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程序、环节和要件,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所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2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5个工作日,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在当天办结设立登记;按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内容对登记流程进行优化,全省严格落实一审一核制,减少审批环节;开通“企业名称自助查询系统”,于今年3月1日上线运行了自主开发的“企业名称自助查询系统”。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在甘肃企业登记网上先行查询,按照名称查询的相关规则经过初步判断后,直接到网上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实现企业名称的高效、快捷、便利登记。省局筹资100多万元,为全省各注册登记大厅配备了激光打印机,提升了硬件建设水平;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大厅于3月1日至2日对软件系统进行测试,对登记注册应急预案进行完善。省局抓紧印制新版营业执照,于3月1日前为全省各级企业登记管理部门免费提供了第一批新版营业执照,确保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第一天的工作在全省开展。

(三)创业活力深度激发。登记制度的创新和准入门槛的降低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发了全省投资人的投资热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等新兴企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对甘肃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助推作用。截止4月30日,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42813户,注册资本金6527353.14万元,户数比去年同期增长254.81%,其中非公经济市场主体登记数量占较大比重,公司注册资本基本上能做到理性认缴,尚未出现“一元”公司或异常高额注册资本的公司。改革实施以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有一定的增加,截止4月30日全省新核准各类市场主体名称63803个,到各级政府政务大厅咨询开办公司的人员呈现倍增态势。

(四)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成效明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落实“宽进严管”最为重要的技术措施和保障手段,对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以至于整个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来说至关重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业标准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格式规范》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数据规范》为标准,依托企业法人甘肃信息资源库,已初步建成甘肃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目前,我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良好,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通过系统向全社会公示,起到了对市场主体披露信息的监督作用。

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全省系统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省上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国务院前置审批目录尚未清理完毕;部分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对注册资本认缴制认识不到位,在享受认缴权力的同时不清楚自身应尽的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改革后监管面临的问题较多,监管理念转变不够,国务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尚未颁布,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限制措施尚不明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尚未与其他部门实现互联互通等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使工商系统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深入人心,在更广更深的层面激发社会投资热情;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解决登记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向深入,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篇5: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从源头上治理,根据省监察局《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皖监明电〔xx年省林业厅下放行政许可事项6项,共计14项。4月份我局重新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调整,其中对原保留一般林木种子生产许可和一般林木种子经营许可合并为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对原保留省二级以下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和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本市许可(省内)合并为出售、收购、利用、驯养繁殖、运输省二级以下保护野生动物(产品)许可;对省厅下放营利性治沙活动审批项目进行冻结。目前我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1项,分别是:(1)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以外的其它林地审批;(2)木材运输证签发;(3)植物检疫证签发;(4)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5)出售、收购、利用、驯养繁殖、运输省二级以下保护野生动物(产品)许可;(6)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7)林区内木材经营与加工审批(省厅下放);(8)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省厅下放);(9)省、市属国有林木采伐许可核发(省厅下放);(10)进入林区系统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从事科研究审批(省厅下放);(11)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限定收购林木种子许可(省厅下放)。

二是认真清理。按照政府245号令和市政府51号令的要求,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一次“回头看”和认真自查,在自查当中没有发现我局对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违反规定擅自增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二、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将所有林业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政府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办理,并按照行政审批项目“八公开”的要求,在窗口和网站进行公开公示,采取一站式服务,坚决杜绝体外循环,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了《XX市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相关制度》和《XX市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管理规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按承诺日办结”。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原则、范围、方式作出详细规定,并要求各科室、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清理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统筹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衔接,把行政审批服务清理工作作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监督和效能监察,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纳入年底绩效管理考评系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我局在行政审批的项目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促进了全市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保留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坚决兑现缩减审批项目的承诺,坚决兑现改进审批方式的承诺,坚决兑现缩短审批时限的承诺,达到“依法行政、公平透明、规范操作”的目的。同时,以优质的服务态度,优良的工作作风,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篇6: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xx年元月至今,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科室与局有关业务科室的密切配合,始终遵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心各项规定,积极工作,顺利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号召下,按照局党组和领导的要求,对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内容进行了重新整理,精简了内容,缩减“三个百分之三十”审批内容。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今年上半年,我科在工作中实现了无错误、无超时、无违纪的工作目标。得到了中心的肯定和企业的赞誉。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加快速度、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我局多年来事件的实际情况,局党组经过充分讨论,制定了减少审查项目30%的决定,加强了行政审查科的建设。大大推进了我局行政审批建设的步伐,加快速度,效果明显。在这一总体要求下,我科严格按照相关责任和审查制度,依法审查,按时结束。窗口建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先进。上半年科室接受了208件。其中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7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了14家的新加工贸易票,其中供应加工票、供应加工票,进出口金额为万美元。新进出口经营权企业29家,22家变更邀请外商72批,共158人,涉及26家企业15个国家。新开设4家煤炭许可证。年审加油站308座,加油点310座。

一、加强思想风格建设,坚定确立为民服务观念。

行政审查科是商务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部门,她不仅是科室的问题,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我局在政府部门的形象,关系到我市投资环境的问题。这样,我们就把服务企业,方便企业,奉献社会作为我科的职业观念和宗旨。爱岗敬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上半年以来,我们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进行耐心的指导,并且积极与省级部门为企业做好协调工作。让企业切实感受到一站式服务,为企业赢得宝贵的时间,节省资金。许多企业总是对我我的窗口服务周到,服务态度好。

因此我科室始终“把打造诚信窗口、巩固商务形象”作为我们工作的准则,并进一步强化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服务观念。

二、加强自身学习、规范服务理念

行政服务中心就是“政府服务超市”。我科室作为窗口,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学习尤为重要。我们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深入的就如何将“科学发展”意识带到工作与生活中去,为如何提高现阶段商务工作效率和自身工作,我们要对所有的办件项目的审批做到熟练掌握其流程和申报材料内容。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期限和收费标准”这六项内容作为公开的工作方式。并且在窗口准备了各项业务宣传材料,对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和其他东西都作了详尽的说明。只有完善自身的学习,提升服务理念才能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

三、严于律己,加强效能建设

窗口是中心的一面旗帜,而中心是政府的一面旗帜。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仅代表了自己,代表了单位,更代表了政府的形象。我们继续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具体制度,并逐步完善了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要深化和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探索建立政务通报、政务听证会、政务信息网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提高我科室工作水平。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让企业积极有效地参与机关效能的监督,促使我科室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办事过程中,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廉、办得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当中,我科室仍严格按照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我们还将继续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用的热情和友情为企业服务。使我们商务窗口是真正成为企业着想的窗口,企业办实事的窗口!

篇7: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按照县委“四查四比,勇夺全国百强县“的统一安排部署,通过第一阶段的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对县委“促进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能力大提升、发展大提速”的总体思路有了进一步的把握,增强了必胜的信心。现将第一阶段有关情况分析自查如下:

一、潜心学习

(一)潜心学习,提高认识。一是对“四查四比,勇夺全国百强县”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有了进一步理解;二是对在全县开展“四查四比,勇夺全国百强县”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有了进一步认识;三是坚持用“四查四比,勇夺全国百强县”来统领工作、指导工作的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

(二)深入实践,惠商惠民。

一是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在全程跟踪、全程代办、并联审批、延时预约、上门回访等服务“组合拳”基础上,深入实施了审批收费“一费制”、审批保驾直通制、审批服务派驻制、双休日办理制“四制”服务套餐,提升“钻石”服务品质。向到大厅办事的企业发放了意见征求卡,征集管理办在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企业提出的意见,管理办迅速编制了《辽中县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解决企业到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多次往返、延时审批、厅外收费等问题。

二是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管理办通过横向和纵向对比,衡量自我,放眼全市,查出差距,比出动力。参照苏家屯审批事项由承诺件全部改为即办件,对我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进行全面梳理,并按县政府的具体要求,决定将我县涉企涉项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平均缩短2/3,即办率达到80%以上,解决审批服务工作的核心问题,促进审批提速。

三是审批机制进一步创新。“批管分离”是沈阳市在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工作上的一项壮举,更是今后一段时期沈阳市行政审批管理体制调整的方向。日前,在审批管理办的积极推进下,国、地税窗口率先实施“批管分离”,打破了“批管不分,以批代管”的传统格局,简化审批程序,取消所属专管员审核签环节,只要材料齐全,厅内即办即结。

二、对照活动要求,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根源

1、“我是软环境”的意识有待增强。有些工作人员打造软环境的主体意识淡薄,不能自觉地服从、服务于近海经济发展的大局。有的窗口只考虑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窗口之间搞推诿扯皮、互相掣肘,影响了审批服务效率的提高。

2、工作作风需进一步改进。由于过去管理办存在重服务轻管理的思想,对驻厅人员多理解少监管,致使有的驻厅人员在工作时间仍然存在随意离岗、串岗、上网聊天、玩电子脑游戏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工作纪律松弛、自由散漫的不良习气没有彻底根除,严重损害了政府窗口的形象。

3、驻厅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大多数窗口工作人员都是单位挑选的精兵强将,但有的单位把一些难管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的人员派至窗口工作,人为弱化窗口职能,制约了行政审批服务的提质升级。

4、创新服务主动性普遍缺乏。循规蹈矩,创新意识差,怕负责任,不能积极地、想方设法地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在一次性告知的落实方面还不够,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尚需多次往返,影响了审批效能的提升。遇到困难绕着走,出现问题采取回避态度,缺乏迎着困难上、勇于挑重担的工作作风。

5、“前店后坊”现象仍然存在。个别部门为保住自身的利益,把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收发室”,尚未“整建制”进厅,依然存在“两头受理”、“厅外审批”现象,极大地损害了辽中发展软环境。

6、应进未进,政府决策执行不到位。有些单位领导认识不高,只考虑部门利益、个人权利,过多地强调困难性、习惯性,对县委、县政府有关审批事项进驻和办理政策、规定执行不力,落不到位。致使规范进厅工作成为长抓不懈的老大难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县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的打造。

7、缺乏联动机制。部门与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以自己的职权范围和执法依据要求投资者履行相关手续,申报资料重复收取,没有形成“一表制”的协调办公、联合办公的审批方式。

8、审批服务中心的管理职能弱化。服务中心与各窗口单位只是一种协调服务关系,人权、事权、财权掌握在主管部门手里,服务中心缺少奏效刚性的行政和经济制约手段,只能靠人文关怀、思想疏导、检查通报等手段加以管理,派驻人员脱离主体监管,且窗口主管部门很少过问,出现“断层”现象。

9、强化管理出现抵触情绪。由于大厅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至此,个别驻厅工作人员愈加感觉不适应,产生逆反心理,纷纷通过本部门领导要求退厅,不答应就私自不上岗。管理办又缺乏相应的刚性制约手段,致使管理难度愈来愈大。

篇8: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接某字【20xx】号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项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一、认真抓好自查工作

各项工作负责人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对照《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清单》进行了细致的自查,自查结果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上报。

二、加强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

我局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出现违规和违法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改进思想作风、提高党性修养”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唱响积极向上的主旋律。使全体工作人员时刻牢记责任重于泰山,自觉做到坚持依法办事。

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通过自查,今年我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未出现超时限办理、效率低下等问题;不存在故意增设及随意放宽条件问题;不存在超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或继续审批已取消的事项问题;不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不存在服务态度差、推诿扯皮、暗箱操作以及以权、以岗谋私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行政审批工作不存在《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清单》中所列的问题。

篇9:行政审批局工作总结

行政审批局工作总结

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工作总结。下面是行政审批局工作总结,请参考!

行政审批局工作总结

今年,我团按照《关于印发<农三师图木舒克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团职能转变,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等为主要内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扎实有效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理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我团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团规章制度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事项予以保留的大前提下,对全团机关各科室及各基层单位总计68项行政审批事宜,清理了不合经济发展的、程序过多的事项12项,占17.6%。

二、简化审批程序,实效显著

我团按照“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行政服务,改善发展环境”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简化了如:贫困大学生申请补助的行政审批,从中简化了连队领导签批,可由贫困大学生本人直接向分管团领导申请,交团社政科审批;连队基层建设资金的申请,不再需要各部门联合审查、商定,可直接由连队主要领导向团主管领

导递交申请书,由团主要管理科室审核通过后,由团财务科下发资金,团纪委监督检查连队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我团行政审批效率。

三、为便民服务,制定办事指南

针对大多数职工群众对机关各科室职能不了解的情况下,各科室部门将办理各类行政审批的必要材料、有关注意事项、各类专业术语、名词解释装订成册,共职工办事时预览参考,并将各科室部门主要领导班子、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制作成版面悬挂于各科室部门办公室。目前,团纪委根据一年度的各科室职权分析,潜心研究出各科室的权力运行风险点,现已制作成版面,共计27块,已分发给各科室领导,各科室的职权更加明确,办事的流程更加清晰,方便了职工办事,提高了机关的服务效率。

四、探索网上办理行政审批

实施网上行政审批是团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改善服务的重要举措。这使全团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审批效率得到了提高。开展网上行政审批流程调整工作,是适应审批事项清理、审批环节变动以及审批岗位人员调整等情况而进行的动态调整,是我团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后续工作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团以开展准生证网上申请,职工仅需进入我团网站进入相关页面输入个人信息,即可拿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团计生办领取准生证,目前已办理88人次。

实现网上审批,不需要人员来回跑动,减少了人力投入和时间消耗。 但目前网上审批还存在很多局限,各个科室“各自为政”,数据无法互联互通;我团职工互联网知识匮乏,导致网上审批开展难度较大。

五、进一步完善机关绩效考核

针对少部分机关干部效能低下、作风散漫,存在着“僵”、“虚”、“卡”、“推”、“苛”、“慢”的通病。我们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绩效、改善发展环境抓起,立足实际,先行先试,着力构建目标明确、操作规范、奖惩严明、监督有力的机关作风建设综合绩效考评体系,促进了机关干部提劲、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形象提升、环境提优。本年度,我们开始着手建立效能建设的'工作机制,率先展开了以效能为核心的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将行政审批工作开展的情况纳入到机关绩效考核的体系中,将行政审批工作细化为行政审批立项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法、监督是否到位、主管领导是否亲自审核、是否报团纪委备案等共占15分,将目标落实不明确、违规胡乱操作的相关责任人员应该负怎样的责任,全部落实明确,与年度奖金挂钩。

六、今后的工作打算

严肃审批工作纪律,切实加强监管。各单位要建立规范的运作机制减少行政审批的人为因素,减少随意性。对于清

理中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要建立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程序科学、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团纪委要强化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建立并实行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确审批单位、审批人对审批过错的责任。对擅自变更、新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事项,以及职权越权审批,甚至吃、拿、卡、要、舞弊的,要追究行政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篇10:市人社局年度行政工作总结

(一)做好医保“一卡通”上线工作。

根据《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实施办法、《XX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XX市医疗保险“一卡通”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展开工作,向市政府、市委领导汇报“一卡通”上线准备情况;拟定并印制“一卡通”宣传资料2万余份,协助全市各单位开展“一卡通”动员、宣传工作;制定“一卡通”系统上线实施方案;召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会议,并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及医保一卡通网络服务协议;增加系统运行设备,配合东软公司进行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诊所等软件的安装、调试;全局人员积极备战,加班加点,以确保医疗系统“一卡通”在201月1日上线运行。

(二)制定年“春风行动”活动方案。

为实现枝江“三大目标”、认真落实市委书记许志华同志关于“在年末岁首大力度抓好企业用工难的问题,让远离家乡的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并规范就业”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和土地流转农民的转移就业、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企业用工和新农村建设等服务工作,市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将在2014年“春风行动”期间开展一系列服务活动,活动时间定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服务对象:XX市内各类企业、招商引资企业、返乡农民工、农村劳动力和土地流转农民以及来枝就业创业的城乡劳动者。活动内容:开展企业用工情况调查;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党和国家就业创业政策、土地流转政策、企业招聘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组织开展招聘活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技能”四送下乡服务活动。

(三)继续落实社会保险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鄂人社发[]46号文件精神。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鄂人社发[2013]46号)精神,对7月1日至12月期间死亡的企业养老保险在职人员进行了清理核实,并拟定发放方案,核算死亡待遇,力争春节前发放到位。二是深入各镇街道指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本月中旬,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各镇街道指导征收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截止12月底,已征收2014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2460万元,综合征缴率达86.7%,董市、仙女、七星台、安福寺达90%以上。三是开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专项清理工作。12月23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专题办公会,研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遗留问题,对转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认真进行清理和分类,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确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时、顺畅,提高服务能力。

(四)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助推“三大目标”,12月4日,市人社局在劳动保障大厦门前广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开展好本次活动,市人社局积极筹备,制作法治宣传横幅,印制宣传手册,从相关业务科室抽派业务素质高、责任意识强的同志在现场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免费发放宣传手册及资料1000余份,针对群众关心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等热点问题,热情提供咨询服务,为广大服务对象现场答疑、排忧解难,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675人,占全年目标任务8000人的10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1%以内。

——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416人,占全年目标任务3000人的114%,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81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100人的144%。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7621人,占全年目标任务7000人的109%。

——社保扩面新增16730人次,占全年目标任务11440人次的146%。

——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5460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5亿元的10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197252人,实际参保人数197252人,综合参保率100%。其中,应参保缴费人员137663人,已参保缴费人员137663人,参保率100%。应享待人员59589人,待遇支付率100%。

——培养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2736人,占全年目标任务2200的124%。

——引进党政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462人。其中:公开招考公务员37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引进紧缺人才4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61人、水利站工作人员33人、公安24人、卫生行业215人、城市管理22人、选聘“三支一扶”大学生6人。

——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40起,已结案138起,结案率98%,为700名劳动者追讨工资800余万元,参与处置突发事件32起。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1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涉及劳动者当事人80人,已结案79起,结案率96%。

篇11:人社局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县人社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日,我局严格按照政办《关于做好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出台了《关于焉耆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学的习保网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参照县里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县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政务公开栏、县内有关新闻媒体、县人社局门户网站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设立了人事编制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人事编制部门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20累计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98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坚持局政务公开栏、焉耆县政府网并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干部科、毕业生就业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等相关科室设立信息公开点,公开办事流程、办公时间、法律依据、办理服务事项等,同时充分利用县内政务信息、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提报力度,将人事编制部门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方式大部分是面向服务对象提供相关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毕业生就业、档案及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托管、工资制度改革、干部人事管理等事项。据初步统计,2013年来我局已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现场及电话咨询约17000余人次,受到广泛好评。

四、收费情况

目前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咨询等完全是无偿提供,不涉及收费事项。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篇12:人社局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在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以深化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以全力打造阳光人社为目标,认真做好局系统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000余条,接待政策咨询0多人次,网上咨询500人次。现将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要求,及时调整健全政务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局一把手亲自担任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经常性地研究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不同时期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提出新的工作要求,更新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局机关及各直属机构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通过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不仅作为各科室各部门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而且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以及评优争先的考核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四是加强对全市人社系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使全市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做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上下联动。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认真开展政府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明确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解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防止走过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在全面梳理和审查的基础上,及时补缺补差,明确行政执法依据,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行政许可、便民项目的办事指南,公开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窗口权限。强化窗口“首席代表”制度,优化窗口与后台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公示,窗口办理的,由窗口发布;单位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发布。三是强化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定出台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政府信息发布程序等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信息查阅制度,明确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管理,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优化公文审核和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文件上网。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监督保障制度的落实。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局属各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采集、编撰、报送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员培训,提高了信息的采编数量和质量。四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规范信息公开,拓展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公开互动,认真解决信息更新较慢、时效性不强、公开内容不多、服务跟不上的问题。制定局网站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有关单位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了网站内容,针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方面,查找自身不足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整改,形成门户网站信息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三、扩大途径,丰富载体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有利于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强政务公开网络建设,扩大公开途径,更大范围的'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做好“蚌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设工作,全面深化网络公开内容,加大网络公开容量,科学设置网络公开栏目,方便网络查阅内容,全力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服务网络。二是紧紧抓住“金保工程”建设这个机遇,加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建设,充分利用“12333”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系统,充实增加人工智能服务内容,大力增强一线服务人员,改进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提供人性化全面咨询服务,有针对性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广泛联系,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新闻媒体的辐射面、冲击力,广泛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政务信息,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服务信息,通过对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市民热线节目及市政府连线平台、人社网互动平台等媒介,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和《关注》节目现场解答咨询提问,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企业走访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等措施,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使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经常化、长效化,提高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使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经常化、长效化。

四、突出重点,完善制度

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建立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是做好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局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实施20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公开方式做到及时便捷,办事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推行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做到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备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在已有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的修订、充实、完善工作,加大群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了解,提升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感情。

五、严格考核,强化督查

以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为突破口,进行政风行风评议,一是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实际,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制定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按照“该公开的内容公开了没有,公开的内容执行了没有,违反公开规定的问题查处了没有”进行考核评议,开展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和政风行风评议调查,提高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把推行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创“三优”文明窗口达标的重要条件,进行考核,使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方便基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加强监督,遏制,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三是开展机关效能民主评议活动,规范工作行为和行政复议程序,使管理相对人了解行政复议的目的、程序和方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定期组织抽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促使机关文明服务更加规范。四是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内容以及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对科室和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营造争先进位、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

六、加强学习,扩大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推进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南,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的学习贯彻,一是继续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领会条例精神,通过学习,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提高思想认识,消除认识误区,更新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经常性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计划。各直属事业单位也都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编码、数据维护、用户权限管理、联络等工作,为有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从政府信息公开依据、内容、对象以及形式、程序、时限等方面明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按照方便群众办事的需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四是按科室、单位职能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利用各种途径及时公布和更新。全面细化清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并纳入目录对外公开。同时,按照省、市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格式要求,统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公开主体的目录和指南格式,做到规范、明确、简要、全面。

综上所述,一年来,虽然我们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开、更加优质、更加便捷、更加全面的服务,为我市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出积极的贡献。

篇13:人社局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地促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政务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增强工作的规范性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实施,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

1、成立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2、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研究部署。局领导班子半年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前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后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月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对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及时的研究和部署。

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一是信息上报制度。要求局属各单位、股室每月定期向局办公室或局后台上报2条以上工作信息。二是内容审核制度。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栏和我局网站公开的内容,一般事项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三是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网站建设和维护,并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四是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讲求服务质量。

二、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工作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关键环节,突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时间,确保按时、限时公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积极研究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文件和会议精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安排部署、情况综合、督促检查、组织考核等工作。同时,要求局各属事业单位和股室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规范公开内容。我局把切实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只要是能够公开的,允许公开的事务,都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并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截止12月2日,我局共在金安区公开信息137条。3、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建立并完善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业务都做到上网公示,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凡涉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的问题,都要经过认真研究,并及时公开,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实现在决策与管理中的良性互动。在各个办公室都悬挂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公示牌,使本股室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服务承诺公开透明,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局重大事务如招聘教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人事考试工作,其主要环节方案公布、考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均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取得了群众信任,真正打造了“阳光人事”。

4、强化政务公开考核。年初,我们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作为对各二级单位、股室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由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个人给予奖励,对被动应付、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相应处罚,从而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

1、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使我局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保公正,以公正促公开,我局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做到政策、条件、办事程序、结果全部实行公开,按章办事、文明办事,有依法行政,提高了办事效能,受到社会的普遍赞同。

2、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注意把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了工作人员的职责,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极大地推动了政风行风建设,机关干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形成了“热心办、马上办、办得好”的良好风气,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部门形象。

3、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加大了政务和权利运行的透明度,加强了监督,进一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有效地克服和纠正了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着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人社部门”,为实现金安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社会保障。

4、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通过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方便了群众,创建了良好的人事劳动服务环境,提供了优质的人才服务,优化了我区的投资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四、存在问题

我局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局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是:一是各股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股室工作搞得比较好,但同时个别股室工作仍是一般化,有被动应付现象;二是在抓政务公开的落实上,个别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存在自满或厌战情绪,缺乏长期艰苦工作的思想,在抓反复、反复抓上下工夫不够。三是规范程度不够,有的单位对应公开的内容还没有全部公开。有的虽然公开了,但过于笼统、不具体;四是档案材料收集的还不够齐全,档案管理规范化抓的不够;五是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检查监督,影响了公开效果。这些都需要在以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五、工作打算

我们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提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联系起来,同保持社会安定团结联系起来,同端正党风、密切干群关系联系起来。

2、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对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3、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同干部的政绩和经济利益挂钩,进行经常性检查与考核,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4、加大检查推进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看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查处力度。

5、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篇14:人社局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农民工3年3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菏政办发[20xx]59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定于从11月起在全市开展了农民工工作专项督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作督查的通知》的督查主要内容,对照各自职责分工先行自查并形成报告,通过督导调度汇总归纳,现将我市20xx年度农民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菏泽市农民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人力资源保障厅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各县区、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农民工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 大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我市作为人力资源和劳务输出大市,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全民创业工作,先后于5月12日、6月22日召开动员大会和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市人社局按照决策部署,勇于担当,积极作为,通过代市政府起草文件、组织春风行动,召开返乡创业恳谈会、建立返乡创业服务站等措施,努力推动就业和返乡创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专场招聘活动126次,提供免费服务人数13.1万人,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5.95万人,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4.98万人。今年1-10份,全市新增各类企业3561户,其中返乡人员创办877户,带动就业4758人;新增个体工商户10976个,其中返乡人员创办3181个,带动就业7672人。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今年以来,国务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文件,我市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意见和推进措施,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菏发[20xx]10号),制定了促进全民创业的20条优惠政策。近期,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菏泽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预计11月底即可下发。

二是召开返乡创业恳谈会。4月25日,我们在杭州举办了菏泽籍在外工作及创业人士座谈会,杭州及周边200多名菏泽籍创业成功人士参加座谈,重点推介了我市的发展前景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发放了“政策大礼包”,当场有8名企业董事长表态要返乡投资,并表示组团回家乡考察。4月29日,在上海召开长三角地区菏泽籍企业家恳谈会,上海资信永安公司董事长刘信永、天永机械电子公司总经理荣俊成、上海冀鲁纺织公司总经理张孔江、上海山勇电力电控公司总经理张金勇等企业家先后发言,一致表示,要为家乡加快发展贡献力量。

三是筹建返乡创业服务站。优选出合适的城市建立服务站。最终确定了在11个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温州、杭州、福州、深圳、南宁、厦门、青岛)建立首批返乡创业服务站,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11月20日后陆续开始挂牌,年底前全部建成并开展相关工作。明年还将陆续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建站。

四是大力宣传返乡创业先进典型。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从全市千万创业者中遴选9名优秀创业者,组建了菏泽市“全民创业先锋”报告团, 9月18日下午,在市政府第四会议室举办一场报告会,其中返乡创业的优秀代表、上海壹模式集团创始人、菏泽市创业实训孵化基地总经理候兆允以及被誉为“农民工总司令”的纪德力,先后作了精彩发言,引起热烈反响。报告会由菏泽电视台全程录播,并在黄金时间播出,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为返乡创业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工作任务落地,服务职能下沉”的要求,20xx年,第二批从市县两级人社系统两批抽调各171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乡镇人社所“第一副所长”,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下沉。

六是积极开展就业“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专场招聘活动126次,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18.5万份,提供免费服务人数13.1万人,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5.95万人,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4.98万人,接受创业服务4005人,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和法律援助1.28万人,推荐用工规范诚信企业405个,推荐诚信服务机构59个。

七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与联通、移动公司合作,开展了“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活动”,倾力打造“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做到“5个半小时”:即企业提出用工或培训需求后,服务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上门服务,半小时内制作好简章或信息予以发布,用工信息在半小时内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协理员获得求职者信息后半小时内与有关单位实现用工对接,劳动者提出上门服务要求后,半小时内实现上门服务。

二、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20xx年以来,我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菏政办发[20xx]5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责任分解任务目标,都做了卓有成效工作。

一是人社部门大力实施 “春潮行动”。以人社部门为主,依托职业院校、技术学校和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以及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农民工的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全市建立职业培训机构104所,通过招标评估认证挂牌46处劳动就业培训基地。今年1—9月,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27455人,发放培训补贴934.63万元;创业培训913人,发放补贴73.04万元。同时,集电商交易和培训为一体的菏泽人社“壹邦壹品”平台上线准备工作基本完成。6月28日,作为市政府全民创业的“1号工程”,“壹邦壹品”电商交易平台完成内部测试上线。8月7日,壹邦壹品在广州市成功进行项目推介。目前壹邦壹品网站已经完成对菏泽八县二区的1号土特产品选型工作,市外与北京、广州、河南安阳、商丘、聊城、济宁等地达成合作伙伴,目前已整合500余款1号产品,已完成188款产品的电商化工作。同时,壹邦壹品上海研发中心加速开发建设,切实把壹邦壹品打造成全国电商领域“互联网+”的“菏泽模式”。

二是教育部门大力实施 “素质教育培训计划”。 一年来,陆续成立了社区大学(菏泽信息工程学校)、社区教育学院(各县区职业教育中专)、社区教育中心(各县区乡镇中心学校),扩大和巩固了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阵地,确立了菏泽信息工程学校等14所学校为菏泽市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试点单位。20xx年1-10月,全市共培训农民工18627人,深受群众欢迎。

三是科技部门大力实施“星火计划”。今年以来, 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星火计划”培训。目前,已开展了小麦、花生、油用牡丹、山药、大蒜、芦笋、大棚蔬菜、番茄、苹果、青山羊、小尾寒羊、斗鸡、生猪等高产栽培、优化养殖、病虫害防治等专业技术培训班42次,培训农民工5000余人,发放各类图书、口袋小册、明白纸、操作规程等资料7000余份。

四是建设部门大力实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农民工再温暖工程”。 20xx年上半年、下半年分别开展了一次农民工高技能人才(技师)培训和建筑业农民工多岗位技能培训,共计培训452名建筑技师,培训合格率82.14%,就业率100%;培训了初中高级农民工5216人,培训合格率97.3%,就业率100%。

五是扶贫部门大力实施 “雨露计划”。20xx年,选取了菏泽技师学院、菏泽信息工程学院、牡丹区职业技术学院、鄄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四个培训基地,投入130万元,共对216名贫困户家庭学生进行每人每年3000元共计2年的补助。

六是商务部门大力实施“家政服务工程”。 继续实施千名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工程,强化养老、育婴等方面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养。在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山东省菏泽信息工程学校、菏泽技师学院、菏泽巾帼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四家省家政服务培训单位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其他家政企业开展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针对农民工家政服务技能培训,提高部分农村家庭收入。20xx年以来,培训农民工1000多人,培训合格率98%以上,上岗就业率95%以上。

七是残联部门大力实施“残疾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强化培训质量管理为手段,以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为落脚点,不断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切实帮助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20xx年,在电子商务、盲人按摩、美容美发、维修、种植和养殖等方面,全市共完成残疾农民职业技能培训560人,实现就业、创业370余人,完成了年度培训任务。

八是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统筹试点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xx]106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统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xx]50)要求,加大对鄄城县试点工作管理。目前,鄄城县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我市将在试点基础上,加快全市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统筹管理进程,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农民工职业培训质量。

三、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一)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xx年以来,开展春暖行动,以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用工时间短的行业和小微企业为重点,制定规范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布,指导和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鲁发〔〕15号)和菏泽市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制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菏人社〔20xx〕24号),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二)推进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确保足额支付。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发布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菏政字[20xx]9号)和工资指导线(菏政字[20xx]10号),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90%以上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推进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进一步落实建筑总承包企业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责任制度,建立对恶意欠薪行为的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机制,完善欠薪案件处置地政府负责制,落实重大欠薪案件社会公布制度。因“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不落实而发生农民工欠薪的,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举报投诉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xx年以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全市共受理欠薪投诉、举报533起,其中人社部门受理304起,建设等部门受理229起。妥善处理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39起,移送公安涉嫌恶意欠薪案件7起。督促用人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8332万元,其中建设施工企业补发5171万元。

(三)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落实农民工同工同酬。依法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劳务派遣经营和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用人单位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必须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要求,不得超过用工总数的10%。不得对农民工有任何歧视政策,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应参照本单位同岗位、具有相同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职工确定其工资待遇,与本单位职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做到同工同酬。

(四)重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培训,加强监督执法检查。认真贯彻鲁安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利用多种方式,强化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宣传,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深入人心。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止目前共培训各类农民工5805人。加大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力度,采取分行业、分批次的方式,开展职业卫生培训429人,开展从业人员3000多人。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年度执法监察计划安排,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为期40天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的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资质条件、劳务用工、安全培训、现场管理、应急管理五个方面安全管理情况,有力地预防和防止了危害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农民工权益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局长公开电话”、“行风热线”等及时解答农民工的问题,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帮助。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市直及各县区本着方便农民工的原则,均设立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受理处,并由专人负责。对重点行业进行检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均组织精干力量,对本辖区内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餐饮服务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快速机动,随时处理突发恶性事件。

二是开通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尽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适用简易程序的,则通过简易程序从速处理。落实便民利民仲裁措施,实行“便民仲裁”和“阳光仲裁”。在劳动仲裁中,“阳光”操作,坚持仲裁“程序、信息、结果”三公开,努力为争议当事人提供文明优质服务。20xx年1-3季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67件(含上期未结案3件),涉及劳动者648人。其中当期受理涉及农民工争议93件,涉及农民工200人。通过调解和仲裁,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506.49万元。

三是开通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年初,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依托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获得法律帮助和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条件。目前全市形成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网、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专网、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网点的三级网络服务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利用岁末年初、重大节假日等时段,利用农民工返乡时机,在劳务市场、车站广场等农民工密集区域,设立法律服务宣传站点,免费发放农民工适用的《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工维权案例》等法律手册和资料,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根据农民工的特殊需要,菏泽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请求,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优先受理,及时指派,保证农民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年来,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5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余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努力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计划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督促用人单位为在本单位工作的农民工及时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灵活就业的、特别是进城的年青农民自愿参保,并保障其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一是积极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积极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行动计划,督导用人单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时鼓励灵活就业的进城农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据统计,截止到20xx年10月底,全市企业养老经办机构已为97095名农民工办理了参保手续。同时,积极做好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工作。根据国务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我市积极做好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目前,全市约有700多名农民工已经退休,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二是积极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险工作。早在6月我市就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允许用人单位单独为农民工参保缴费,重点人群包括: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建筑业、纺织业、加工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民营、园区企业的农民工。近年来随着 “全面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为保证农民工应保尽保,农民工参保政策不断优化,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可以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止目前全市参保人数约94760人,也可随户籍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力争实现居民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农民工参加职工和居民医保后,享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三是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达22万人,较20xx年底增长0.8万人。发生工伤的农民工享受与其他城镇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

五、努力扩大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一)加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工作

据20xx年春季开学统计,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人数达7000余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共有6212人,涉及接受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85所。一是落实政策,保障就学权利。全市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始终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接收为主”,按照“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由流入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二是完善入学办法,简化入学手续。早在6月,我市教育部门就对随迁子女入学做出明确规定,监护人只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有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家庭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就可以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对经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为学生安排就读学校,学校不得拒收。20xx年以来,贯彻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2〕11号文件精神,要求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和全市初中学生一样依据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三是改善办学条件,健全资助体系。在全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一校舍建设标准和师资配备标准,改善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同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贫困学生资助范围,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政策。四是完善管理办法,实现同等待遇。在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网络,将申请子女学籍纳入统一管理,严格实行随迁子女就学同等编班、同等享受教育资源、同等参加各种教育活动,与本学区儿童少年一视同仁,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

(二)加强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市政府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方式、申请条件等,将农民工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之中。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式上,加大对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园区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建设职工公寓式公租房,并享受上级有关政策优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帮助企业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群体的住房困难。截至目前,市区内已有10多家企业在企业园区投资建设了3000多套公租房,面向企业职工出租。在城区内购买小户型的商品住房,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系中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或农民工的住房难问题。目前,市区内通过财政投资在中富奥斯卡春城、交通家园、水岸嘉苑三个商品房小区内购买了119套公共租赁住房。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市区内在康馨雅苑、滨河新城、和谐家园三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配建964套。这些公租房建成后,将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或农民工家庭出租。二是加强农民工经济适用

住房保障。20xx年,根据国家、省市户籍改革情况,将落户城区内的农民工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凡是符合城区内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允许已落户农民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租赁补贴。

三是加强农民工纳入公积金制度保障。1.降低缴存门槛。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工作稳定的,用人单位应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可按职工工作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作标准计算,缴存比例不低于5%。2.放宽提取条件。农民工购买商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可凭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农民工租住自住住房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个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额。农民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非本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2个月以上未就业的,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且优化了贷款政策,使农民工真正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加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推进农民工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鲁卫基层字〔20xx〕11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菏卫发〔20xx〕25号,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保证农民工各项卫生计生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的卫生计生服务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健康管理服务。全市将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以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农民工为重点,为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并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三是强化计划生育服务。今年,全市目标人群实现城乡全覆盖,将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流动人口计生技术服务全免费,目前,全市共建立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发放服务点32个。四是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农民工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实施全市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农民工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3月24日开展了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五是强化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工作。4月25日—5月1日开展了主题为“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止目前,全市建立健康档案管理服务3979人,落实健康教育2199人,预防接种337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228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7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697人,孕产妇健康管理111人。

(四)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服务

建设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免费向农民工开放,开展针对性服务活动。我市图书馆20xx年正式对外开放,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群体提供阅读、借书、专家讲座等服务。市博物馆、鲁西南民俗博物馆、晋冀鲁豫革命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各县区乡镇文化站已经全部建成,一半的行政村建有村文化大院。全市范围内已启用的三馆一站(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博物馆及纪念馆落实免费开放政策,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组织了系列关爱农民工专题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积极推进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在主城区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管理服务办公室,目前,菏泽市主城区79个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中65%的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服务办公室或窗口,充分利用人社、统计、公安、司法、人口计生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协助做好农民工流入和流出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工作,健全社区农民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农民工社区管理水平。同时,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扩大农民工就业渠道,帮助其融入城市社区生活。

六、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工作

(一)落实政策,超前行动,全力推进户籍政策改革

早在20xx年6月,市公安部门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有力支持,大幅度降低城镇落户条件,重点解决已在城镇务工经商人员落户城镇问题,以吸引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6月13日,在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上,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获得通过,制定下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菏政发[20xx]14号)文件,成为全省首个以政府名义下发的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规定“实行宽松的户口政策”和“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我市户籍改革意见强调了对农民的权益保护,规定了农民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受法律保护。同时明确了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主体责任,强调了户籍制度改革必须与完善就业创业、义务教育、社会求助、医疗卫生、养老和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在农民工聚集居住地,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组织全市户籍民警深入走访,主动办理居住证1700多个。

(二)贯彻精神,部门联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农村财产权益

一是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上级文件精神。农业部门作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农民工农村财产权益。《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发[]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意见》(鲁发[2013]1号)文件明确提出,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不变。农户家庭虽然已迁入城镇落户居住,但应当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二是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止今年8月底,全市163个涉农乡镇5576 个行政村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占涉农村数的97.3%。5413个村完成登记簿打印,占比94.4%;5391个村完成了证书打印,占比94.0%。目前,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进入尾声。其他职能部门维护农民工农村财产权益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

七、积极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一)组织开展共青团走进青年农民工恳谈日活动

活动以“让梦想走进现实——我的城市我的路”为主题,邀请部分在菏务工农村青年及企业青年职工代表参与座谈会,倾听青年农民工心声、了解他们实际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搭建起共青团与青年农民工联系交流的平台,让青年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同时,以非公企业青年农民工群体为重点,开展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提升青年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依托市级青少年权益保障基金,加快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力度,帮助困难青年农民工解决个案问题;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为抓手,联合安监部门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岗位练兵,增强青年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实施“红丝带”计划,深入建设工地、大型工厂等青年农民工集中地发放“红丝带”大礼包,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等生活常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二)开展农民工子女关爱行动

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组织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团属资源,做好与农民工子女学校结对工作。团市委机关带头示范,与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牡丹区一完小、开发区实验小学进行了结对,在开发区实验小学开展了大手拉小手活动。机关团干部与学校农民工子女建立结对关系,定期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爱心捐赠等活动。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为学生送去学习用品和各类书籍;筹措建立菏泽市青少年权益保障基金,组织青少年法律讲师团、开通12355热线,为农民工子女提供物资帮扶、法律维权、心理疏导等关爱。同时,利用暑假期间,组织全市志愿服务队伍、菏泽学院志愿者等开展农民工子女假期自护教育,提升他们的自理自护能力;捐建留守儿童活动站,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共捐建省、市、县三级“留守流动儿童快乐成长活动站”56所,配备了100多万元的电视机、电脑、电钢琴、投影仪、乒乓球台等文体器材。活动站通过集中开展课外辅导、文化娱乐、心理疏导、济困帮扶等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引领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根据省统一部署,确定单县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妇联多次深入单县调研,帮助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关爱活动,并在单县新建一所留守儿童活动站。努力优化家教环境。充分发挥农村家长学校、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妇女儿童家园等网络优势,通过举办“百场家庭教育报告会”、组织收听收看“农村父母课堂等,广泛宣传普及家教知识。20xx年,市妇联开展了“家庭教育进社区、万名家长进学堂”活动,近10万名农村家长受益,有效改善和优化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环境。

(三)倾力打造留守妇女“花城巧姐”和“巾帼家政”品牌

一是打造“花城巧姐”品牌。针对我市留守妇女、老人、儿童较多这一现状,妇联部门精心打造“花城巧姐”品牌,最大限度凝聚妇女手工爱好者,扩大“花城巧姐”影响力,并带动5万余名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创业就业。这一做法已被全国妇联第55期《妇工要情》、《中国妇女报》、《山东妇女》、《菏泽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同时大力实施“巾帼电商行动”。今年以来,基本形成了“淘宝+自营商”、“乐村淘+体验店”、“互联网+基地”“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妇女电商发展格局,成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扶贫攻坚的重要力量。全市各级妇联已举办女性电商培训班100余期,帮助11350名妇女成功掌握电商经营技能。除此之外,市妇联编印了《菏泽市巾帼电商创业故事汇》、《菏泽市妇女创业创新政策指南》,开展了“创客·女性”图片展,深入激发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创业内生动力。

二是打造“巾帼家政”品牌。我市巾帼家政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市巾帼家政已发展12个直营连锁加盟店,7个服务站点和一个培训学校,营业面积达2400多平方米,管理队伍近30人、服务人员700余人,年营业额近千万元;各县区妇联通过联办、加盟、扶持、指导等形式,建立了10个“妇”字号家政服务中心,全市巾帼家政产业化发展日渐成熟。今年以来,共举办培训班10余期,培训、安置留守、失业失地妇女800余人次。

另外,在加强农民工中的党组织建设和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权利方面,我市也做了积极工作。

八、加强农民工工作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菏泽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总召集人、召集人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人社局长、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菏泽市农民工工作总联络员由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科长兼任。各县区也按照市的统一要求都成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或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建立考核和调度通报制度。根据菏发[20xx]10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市长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菏政办字[5015]51号),将返乡创业情况、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扶持资金落实(全民创业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等列入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年底进行考核。同时建立了月报表和季通报制度,对各县区今年以来返乡人员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带动就业人数等指标设立月报表,每月按时上报,每季通报情况,有力地督促了返乡创业工作的开展。

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民工就业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市场需求与求职者的选择还有错位和差距,改善农民工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仍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农民工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县区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农民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心不强、协调难度大;由于经济欠发达,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认真抓好国发[20xx]40号、[20xx]23号、国办发[20xx]9号、鲁政发[2013]22号、鲁政办字[20xx]106号文件和我市菏政办发[20xx]59号、菏发[20xx]10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将惠及农民工的各项创业就业政策切实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督导力度。

2、进一步健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机制。把农民工就业创业作为我市一个大的产业来研究。大力推动民营个体经济、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着力推进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开展,尽力扩大就业总量,逐步形成以政府就业服务机构为龙头、民办劳务中介机构为补充的劳务输出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和配套服务。

3、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完善培训网络,加大岗前培训力度,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掌握到先进实用的技术。同时,挖掘设置有菏泽特色的培训专业,以“天使家政”、“天将保安”、“天巧焊接”、“天香园艺”、“天安驾驶”五个“天字号”品牌为龙头,大力培育在国内甚至国际知名的劳务品牌,形成品牌效应。

4、进一步发挥好市场导向作用。进一步扩大市级人力资源市场规模,提升服务能力,督促县区市场尽快建立和规范,提高乡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能力,完善市、县、乡三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

5、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公共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工资保证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严防坑骗农民工现象的发生,做好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力度,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率;积极改善农民工公共服务条件,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疾病防控、适龄儿童免疫、计划生育等项工作,建立农民工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篇15:人社局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澄城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农民工工作会议精神,将农民工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着力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关心、关注、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我们的做法是:一、以落实优惠政策为主线,着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二、以就业创业培训为抓手,着力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三、以农民落户为重心,强力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生活;四、以劳动执法为核心,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五、以目标管理为统领,强化农民工工作督导检查。

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民工自主创业意识不强,技能水平较差,就业质量普遍不高。二是培训师资力量薄弱,硬件设施相对滞后,培训覆盖面不广。三是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企业用工行为还不很规范,加之就业竞争压力大,违反劳动法、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监察执法任务。为此,今后我们要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自主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农民工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机制,形成环环紧扣,紧而有力的农民工工作网络体系;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服务型、技能型、基础型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农村劳动转移就业力度,实现劳动力深层次、特色化、品牌化转移;提高劳动执法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体系。

总之,严格按照中、省、市农民工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对照年初目标任务,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

《人社局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篇16: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精选范文一】

为切实巩固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成果,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51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瑞监字[20xx]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深入开展行政审批自查自纠。

有关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由分管领导负责,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对贯彻执行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做到不走过场,求实效,并结合实情形成自查报告。

(二)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认真贯彻执行清理成果。

从自查自纠情况看,我局始终以“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没有出现明放暗收、改头换面现象,并在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取得明显成效,使我局行政审批程序逐步规范,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一是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逐项进行了清理,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明确了审批条件、程序、期限,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部门和审批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铲除了腐化根源。二是规范精减行政审批项目。我局坚持“精减目标不动摇,办结期限再缩短10%-30%”的原则,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对有关的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也实行了对外公示。三是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机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论证,将审批的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四是优化再造行政操作流程。我局将审批程序通过精心整合,进行了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同时,按照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格式要求,以表格的形式固化在系统中,实现了审批事项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申请行政审批,进一步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限,使原审批手续繁杂、时间长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真正做到了环节上最精简、时间上最快捷、形式上最便民。五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能,许可核实工作人员做到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撤销、注销行政许可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了先电话通知,后下发通知书,然后在新闻媒体上实行公告。对被许可人从事违法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给予了处理,监督检查案卷做到了立卷归档装订成册。另外,对一些资料不完善的矿山,我局通过年检的方式责令其进行整改,并敦促了业主要尽快完善相关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现象。将精力重点放在如何办理许可证方面,但对取得许可后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相对较为宽松。二是因历史遗留问题,矿山的地质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还不够完善。

(二)意见建议。一是要尽快制定行政许可监督配套制度,构建合法、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行政许可监督体系。二是制定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督办法或规程,保证此次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顺利实施,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三、下一步缩减计划及行政审批流程图表

(一)缩减计划。我局现仅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1个。无新增项目,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对“矿山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审批项目改为备案的许可项目。依据《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期限由原承诺办理期限25日缩短为18日;探矿权和市级以上发证采矿权申请、延续、转让、变更、注销审批项目,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0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探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242号令)和《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期限由原承诺办理期限30日缩短为20日。同时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和《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范围内(砂、石、粘土、页岩)采矿权行政许可,在条件符合法定资格、数量、程序合法时,实行先申请后登记然后批复的程序,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依法对外公开。期限由原承诺办理期限30日缩短为20日。

(二)行政审批流程图表。

见附表:1、划定矿区范围审批流程;

2、新立采矿权发证办理流程;

3、采矿权延续发证办理流程;

4、采矿权转让审批流程;

5、采矿权变更办理流程;

6、采矿权注销办理流程;

7、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

8、上报赣州市级以上矿管部门登记发证的采矿权。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精选范文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依据《余干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镇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清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落实精神、不走过场,我镇对这次清理工作十分重视,组织镇纪委联合财政所、规划所和计生办等部门,对古埠镇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二、认真清理检查

古埠镇共有行政审批事项7项,分别是:

1、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城乡规范法》。

2、建设有地规划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规范法》。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规范法》。

4、建设有地批准书,其设定依据是《土地法》。

5、集体土地使用证,其设定依据是《土地法》。

6、计划生育准生证,其设定依据是《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7、结婚证,其设定依据是《婚姻法》。

没有需要取消、暂停实施、合并的审批事项,没有非行政审批事项。

通过检查,没有违法规定擅自设立许可项目,没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现象(个人反腐倡廉自查报告)。对于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并制成流程图,使前来办理的人能够一目了然。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微笑接待制等。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批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违规行为查处改正情况。

行政审批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我镇将会一如既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依法行政,推动古埠又好又快发展。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精选范文》

篇17: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依据《余干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镇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清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落实精神、不走过场,我镇对这次清理工作十分重视,组织镇纪委联合财政所、规划所和计生办等部门,对古埠镇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二、认真清理检查

古埠镇共有行政审批事项7项,分别是:

1、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城乡规范法》。

2、建设有地规划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规范法》。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规范法》。

4、建设有地批准书,其设定依据是《土地法》。

5、集体土地使用证,其设定依据是《土地法》。

6、计划生育准生证,其设定依据是《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7、结婚证,其设定依据是《婚姻法》。

没有需要取消、暂停实施、合并的审批事项,没有非行政审批事项。

通过检查,没有违法规定擅自设立许可项目,没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现象(个人反腐倡廉自查报告)。对于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并制成流程图,使前来办理的人能够一目了然。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微笑接待制等。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批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违规行为查处改正情况。

行政审批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我镇将会一如既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依法行政,推动古埠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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