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的电梯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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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CharlotteChow”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经典的电梯销售合同(共1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电梯销售合同

买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订购部分

第一条、订购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大连星玛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电梯(12)部,电梯详细技术规格见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订购价格

输保险费。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5_______%计人民币作为定金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本合同规定出厂时间前60日前,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15_______%计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3、设备出厂前30日前,甲方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50_______%计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4、货到工地后7日内,甲方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25_______%计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5、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运行许可证后3日内,甲方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5_______%计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提供金额为电梯设备合同总价5_______%的银行保函做为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有效期为一年,从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甲方应及时按上述条款所规定期限付款,若甲方未按时按数付款,则由此所造成的延期交货或安装工程延迟等由甲方负责。

7、如为分批(以整台电梯计算)出货,则实际支付金额除定金以外按以上付款比例及条件分批相应支付。买方若未按合同约定比例足额支付以上全部款项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卖方。

8、上述款项,甲方应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不接受现金及转帐。

第四条、装运条款

1、乙方按期收到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所有出厂前款项,同时电梯技术图纸批签90天后,根据甲方回复的“交货期确定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将货物出厂。

2、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交货期确定邀请书”,由甲方填写交货时间并签字盖章确认后返还乙方,甲方应于确认的交货期至少90天前将“交货期确认邀请书”送达乙方。若甲方未将“交货期确认邀请书”按期送达乙方,则乙方的生产及交货期相应顺延。

3、甲方如未按期按数支付电梯设备款和未在出厂前90天批签技术图纸和未向乙方发出“交货期确定邀请书”,则乙方的生产、交货期将根据实际收到货款的日期顺延。

第五条、出厂时间、交货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中国〃重庆市南岸区南坪白鹤路108号

2、交货方式:

甲方工地交货,乙方负责运费、运输保险费等相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设备销售合同总价中,不必另行支付);

第六条、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按建设部建[1994]667号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电梯安装业务,垂直运输费、配合费、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并对安装质量负责。

3、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产品安装验收取证之日起12个月,但不超过产品出厂之日起18个月(自“交货期确认邀请书”规定的交货日期始算)。乙方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免费负责电梯的维修、保养及零部件更换。

4、因甲方原因造成电梯安装工作不能开工,在乙方保管电梯设备15日后,由甲方负责电梯设备的保管工作。

5、因甲方使用和保管不当而损坏的,乙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除外)

1、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自行终止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乙方相应的实际损失。若乙方终止履行合同,则定金双倍返还,并承担甲方相应的实际损失。

2、双方逾期交货或付款的,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金额或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对方支付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5_______%。

3、如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有一方未按期付款或发货的,另一方有权停止供货、安装或暂不付款;如延期付款或发货超出双方约定期限四个月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八条、保险条款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和缺箱时,甲方应在”货到工地意见书”上如实反映;先由乙方负责及时更换、补货,以保证甲方所需。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并提供有效证明。

第九条、技术资料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梯相关土建图(出厂前90天前完成),乙方以甲方批签的图纸为准安排生产。

2、电梯移交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电器原理图,安装接线图,操作维修手册,电梯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在产品制造、运输和装卸期间,遇不可抗力时,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其它

第十一条、文本及语言

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

2、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文本包括:

1)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一:电梯技术规格。

第十二条、其它费用

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变更技术参数,费用均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解除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条款(包含技术规格)的变更、解除均应由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补充协议及合同执行中牵涉的文件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因变更、解除本合同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损失。

3、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安装合同的签订

本合同所定价格不包括安装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用户的利益,在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的同时,由甲方与乙方委托的成都星玛电梯有限公司签订安装合同,但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中任何未经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的手写内容均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电梯销售合同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设备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设备基本信息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品牌及价款费、税费等为完成设备供应、安装的全部费用。

二、设备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甲方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完成电梯设备安装图纸的确认。乙方应保证电梯设备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甲方现场安装条件,在电梯设备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本合同的电梯设备质量标准按“GB7588-20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执行。

3、乙方按其企业标准提供电梯设备包装,以保证电梯设备安全抵达合同指定的到货地点。若到货地当地有关部门对货物的运输或包装有任何特殊规定和要求,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迟延交货后果,乙方不予负责。

三、货款支付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应以合同总价款的5_______%作为定金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定金后,正式安排生产;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20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5_______%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货款;设备运达交货地点交付于甲方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额发票,甲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65_______%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货款;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扣除乙方因承担的质量保修费用后据实无息支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为:电汇或甲方通过其开户行以同城支票方式付款。

四、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付方式

1、乙方应于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将合同项下全部电梯设备交付于甲方予以初步验收,交货地点为:烟台市芝罘区世茂海湾一号项目工地;乙方应及时安排施工人员并保证于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完毕。

2、因甲方逾期付款导致交货时间、安装工期迟延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的.交货时间、安装工期相应顺延一日,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交付的设备及其安装工程不符合双方约定造成交货时间、安装工期迟延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本着有利于电梯设备安全的包装、运输方式将货运抵交货地点并交付甲方,运输、装卸及一切相关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5、在甲方对电梯设备安装工程最终验收之前,乙方应予以妥善保管,否则,因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所产生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设备验收

1、货到交付地点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双方根据设备资料及合同要求对电梯设备包装的完整性、装箱数量及其外观进行验收。甲方发现乙方所交付设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3日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及时核查补救。

2、在甲方没有对设备初步验收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安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重新更换新的设备。

3、电梯设备的安装工程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由双方及相关部门按照“GB7588-20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予以验收,安装工程最终需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六、保修责任

1、乙方必须有相应的保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要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维修结束。

2、乙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24个月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培训服务,时间从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提供服务支持,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4、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具备技术监督局检验资质的专业工程师依据国标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所检出的属质量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由乙方免费修理,并得到甲方认可。修理完成后,乙方应将修理及恢复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6、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损失买方有权视情况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六十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第二、第三笔款项中任何一笔超过9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但应将甲方支付的除定金之外的其他货款退还给甲方,乙方有权另行处理电梯设备。

3、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交货超过20天;

(2)乙方交付的电梯设备不符合双方约定要求,经甲方通知后,乙方3日内仍不能更正解决。

(3)乙方交付安装的电梯设备经两次维修处理仍不符合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者仍不能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4、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出现时,合同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合同一方停业或者与履行合同相关的任何许可证被吊销,或者被解散、终止、清算、宣告破产或兼并;

(2)甲方财产被查封的导致严重损害甲方履约能力的。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违约不能按时将电梯设备交货并安装完毕时,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逾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交付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逾期安装的,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交付合同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

2、由于甲方违约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设备价款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支付合同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

3、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乙方应承担全部第三方的维修费用。

4、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但应将甲方支付的除定金之外的其他货款退还给甲方,乙方有权另行处理电梯设备。

5、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_______%的违约金。

九、其它事项

1、乙方在合同设备产成后为甲方免费保管1天,自第2天起,因甲方原因推迟交付时间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台电/扶梯50元/天的仓储保管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和仓储保管费后(如有),按合同规定交货。超过九十天,甲方仍不付清货款或提货,乙方可视为甲方自动退货,定金不予返还。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5、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邮编: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电梯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之事宜订立本合同。

注:1、 此价格不含税价,不包土建、井道修改及土建回填等费用。

2、此合同指乙方包设备、安装、质量、验收等费用的价格。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支付电梯款: ①转账支付:

本合同的电梯款应全部通过银行转账给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

②现金支付:

乙方的收款人员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交乙方财务部出具盖公章的《委托收现金证明》及相应的收款票据原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依本规定要求之形式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

第三条、付款期限

甲方以合同总价为基准,按如下方式分期向乙方支付电梯款:

第壹期、合同总价的(即¥40000、00元)于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讫;

第贰期、合同总价的(即¥20xx00、00元)于货到工地签收后当天内付讫; 第叁期、合同总价的(即¥100000、00元)于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付清。

第四条、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①技术标准:

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扶梯、自动人行道则执行《自动扶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97)》。

②技术资料:

为保障本合同项下电梯能适用国家及甲方安装要求和标准,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将乙方提供之《电梯技术规格及井道/机房土建布置图》(以下称“布置图”)等所有技术资料盖章确认后交给乙方,届时该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交货期限

①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壹期款及第四条第②款约定之技术资料后, 30 天生产完毕交货到本合同指定之收货地点;安装期为20天内(不包括技术监督局验井道),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取得合格证。

②出现下列情况时,交货期予以顺延:

a、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

b、甲方未按第四条第②约定提交技术资料;

c、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生产、交货的。

第六条、电梯设备的运输及签收

① 方确认下列各项内容,乙方负责将电梯设备运到指定地点。

收货安装地址: L1:龙岗区丹竹头树山街3号 L2:龙岗区丹竹头圆墩东一巷3号 。 ②为充分保障甲方按合同约定使用电梯的权益及符合特种设备监管单位对项目运作资料备案制订的规范,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进行如下工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不能使用其公章或甲方为自然人且自身无法与乙方就交货、票据给付、签收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关事宜进行书面签证时,均由“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签证。

③若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无故拒绝签证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相对应义务的履行期限均予顺延,所产生之费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电梯到达上述“收货地址”后三天内,若该“联系人”不予签收的,则视为甲方收货。

④若上述之“联系人”需更换,甲方应当即书面通知给乙方,与乙方重新书面确认新的“联系人”。否则,视为未更换。

第七条、乙方质量保证

①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包装,应按乙方企业的统一标准执行,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安全抵达上述第六条约定之“收货地址”。

②自乙方交货后第二个月开始起计,乙方提供一年的免费保养。

③甲方提货后由于放置时间长(一般超过三个月)或保管不当(未防潮、防盗、防腐蚀、防高温)导致电梯不能正常安装或出现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其质量责任由甲方负责。

④质保期内,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中止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保养/维修服务,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且此期间应计算于免费保养内。待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才恢复本合同项下电梯的保养/维修义务。

⑤在质保期内,乙方无偿更换、维修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的零部件,但非乙方履行的安装工程或维修服务或人为故意因素或操作或管理不当、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故(如地震、战争、台风、雷击、浸水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电梯损坏、故障的,不属于免费更换范围,乙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⑥乙方应保证其制造、生产的电梯符合国家标准。

⑦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可为本合同项下电梯实行有偿终身维护保养及技术服务。

⑧若因乙方设备质量缺陷,致使本合同项下电梯出现设备故障或运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检验

①货到本合同约定之收货地址当日,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检验签证;乙方货到收货地址三日内,甲方未予检验的,视为甲方检验合格收货。

②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经查实货物数量、型号规格与约定不符的,甲方应在货到本合同约定之收货地址后七天内书面提出,届时由乙方核实后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

③货物交付甲方工地后,乙方安装人员需进场,由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人员负责保管。

④验收的具体标准参照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苏房街9号菱王电梯。

第九条、合同变更、终止和违约

①本合同签订后,为充分确保甲方的权益,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则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向对方提出,经得甲、乙双方一致书面认可变更后,才能变更。若因该次变更导致产生的费用,均由要求变更的一方承担。同时,若甲方提出变更,均应附带本合同约定之交货期的顺延;若因变更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视为要求变更的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

②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甲方已付款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之违约金已包括对造成守约方损失而予以的补偿。

③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时,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应及时与对方书面联系,重新协商本合同的履行办法。如未能及时告知对方,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

④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事项

① 甲方需将本合同项下电梯委托乙方实施安装的,若工作需要可另行由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签订《电梯安装合同》予以约定;甲方未委托乙方安装的,所产生之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②本合同之全部内容,未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同意及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内容作出任何形式的修改与增、减,否则视为无效。

③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与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合同壹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签署布置图后即刻生效,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⑤本合同之约定取代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前的一切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

⑥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盖章日期: 盖章日期:

篇4:电梯销售合同

供货单位:

订购单位:

签约日期:

合同编号:

电梯设备销售合同

需方(盖章,以下简称甲方)供方(盖章,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执照注册号: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委托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户名: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帐号: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原则,共同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型号及价格

1、甲方经严格选型,决定向乙方订购“部。

2、主要参数和价格如下表:(单位:万元)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至双方圆满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之日为止。

2、甲方支付以:电汇□、汇款□、银行支票□支付的方式付款。甲方同意不用现金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个人,否则作无效付款。

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支付给乙方总货款30%,计人民币(大写)佰元整(¥万元整)作为定金。乙方收到货款和经双方确认并签章的井道布置图纸之日起计算交货日期。

4、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生产进度,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日之前15天,支付给乙方合同总货款70%的货款,人民币(大写)佰元整(¥万元整)。若超过规定的应付款日期,乙方将顺延交货日期。乙方按期收到合同约定款项后,将合同产品按期交付甲方。

三、交货日期及方式

1、交货日期为合同生效(含合同签章、定金已支付和甲方对井道设计图已确认)后30个工作日。

2、交货地点:

3、货物到达地点:

4、交货方法:甲方自提□、甲方委托乙方代运□(另订代运协议),其他□;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产品包装

按国家企业标准规定和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要求的木箱、扎件包装。

五、产品质量保证及执行标准

1、乙方根据国家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16899—1993《自动扶梯和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井道土建图纸、技术规格要求设计制造。

2、乙方提供电(扶)梯产品,质量与技术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要求,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3、根据中国国务院令第373号文件规定,电(扶)梯设备的安装、维修由制造企业负责或其书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否则由于甲方自行处理安装引起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并且乙方保留由于甲方自行安装或寻找其他单位安装造成乙方的任何损失的补偿和诉讼权。

4、由乙方安装或由乙方委托安装的产品,在甲方合理、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制造质量和安装质量保证期从经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1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从发货之日起十八个月。

5、甲方收到本合同产品后,应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软件部件负有保密责任,本合同产品传递的软件属于乙方知识产权,甲方仅有非独占的且不得转让的使用权,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或找第三方复制或修改。

六、产品验收

1、本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电梯规格参数表(附件一)

2、设备从运交到甲方后的三天内,甲方应检验设备的包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是否完好无损并书面通知乙方是否有缺少破损情况。双方及时约定共同开箱日期,如果没有乙方的代表在场,甲方擅自打开包装箱,则乙方对设备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果甲方在与乙方共同开箱时发现设备有缺件、损坏情况,且甲方要求对此缺件、损坏件进行补发或更换,甲方应在发现时经乙方参加开箱人员共同确认,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将依情况负责补发或更换缺失件。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书面签章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任何一方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需增加的费用由变更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或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违约方按国家经济民法典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向守约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外,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对不足部分还应承担补偿责任。

八、其它约定

1、因甲方原因延迟提货或延期委托代办托运,乙方自合同交货日起为甲方保管30天(日历天),自保管31天后起,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仓储保管费:100元/台/天,每15天结算一次。如果储存时间超过六个月,视作甲方放弃履约合同的权利,乙方有权处置该设备。

2、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没有付清本合同全部款项时,包括已经在使用的富士XX产品,该产品的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可另行转让和作任何处置。

3、甲方未按国家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并由此造成第三方在维保过程中出现电梯产品质量隐患或造成甲方损失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负责。

4、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凡有选择项以”√“示选定,以”ד示否定。

5、合同条款的更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并由双方签字以示生效。

6、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原告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九、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为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替代双方在这之前所有书面或口头的磋商,如果附件与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不一致,以本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2、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是不可分割的合同组成部分,享有供货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篇5:电梯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用于 项目的东芝牌(TOSHIBA)电梯/自动扶梯事宜,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定此合同。

条款如下:

一、机件规格及数量

1.产品制造商 :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 :□ 全电脑控制变频变压调速乘客电梯

□ 单速上下可逆运转方式自动扶梯

3.规 格

4.数 量

二、价格及付款币种

1.总价:人民币即RMB 元整(电梯规格及设备单价明细表见附件一)

2.总价款中不含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和调试费。

三、合同生效及付款方式

1.双方同意,总价款分作4期支付:

第一期: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将定金(总价款的 20%)计人民币元整即RMB即RMB 第二期:甲方须于出货前90天将排产款(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整,汇入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 元整,汇入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定金后,合同生效。 元整:见合同附件二(电梯规格表) :台

第三期:甲方须于出货前30天将出货款(总价款的40%)计人民币元整即RMB 元整,汇入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逾预定出货期60天未付清出货款且双方未书面确认变更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期:甲方须于电梯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整即RMB 元整,汇入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

第五期:甲方须于验收合格日始计一年后的三日内将质保金(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整即RMB 元整,汇入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签订合同底限:5%定金、15%排产款(九十天)、60%出货款(三十天)、15%验收款、5%质保金】

2.如甲方所购电梯需分批排产、出货、验收、交付使用时,除合同定金外,甲方可根据价格明细表分批分期付款。

3.上述款项分别凭收据收款,全部结清后7天,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

4.甲方的付款以电汇(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银行本票或银行贷记凭证等)方式直接给付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抬头请注明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四、出货日期及排产条件

1.机件预定出货日期:根据甲方的排产通知以及排产条件符合90天后

2.排产条件:合同生效后叁天内,甲方须提供正确土建图纸,供乙方绘制电梯/自动扶梯规格确认签认图,交甲方签认。甲方支付本合同排产款后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排产,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以及返回后的签认图和选色表,开始排产工作。排产与出货之间的期限不得短于90天 (如甲方设计变更,则排产期限重新计算)。

五、机件交货地点:

甲方建筑物名称:

甲方建筑物地址:

六、机件出货方式 :

甲方自提。

乙方负责运输。货物发生破损或缺件,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予以协助。乙方负责运输时产生的运费,按电梯台数及运输距离进行结算。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运输方式时,甲乙双方可对运费另行议定。

七、所有权转移

对于双方缔结于本合同中的标的物,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八、合同规格及出货日期变更

1.甲方如需变更电梯规格或变更原设计建筑物尺寸时,应于电梯/自动扶梯预定排产前(出货日期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同时出货日期相应顺延。凡因变更使乙方成本增减时,其增减费用也应同时商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仍按原合同执行。

2.甲方如需提前/延期出货时,应于电梯/自动扶梯预定排产前(出货日期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九、机件的验收标准及方式

1.甲方收到产品后,必须妥善保管至开箱,并承担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会同乙方指定的单位,按装箱清单及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规格数量和表面质量标准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手续,签字确认装箱的完好性。

3.开箱验收时如发现缺件或部分零件不合格时,甲方应于开箱后七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对后负责迅速补齐或调换。甲方开箱后七天内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质量和数量符合验收标准。

4.甲方未会同乙方指定的单位,自行开箱或委托其他单位开箱的,视为乙方所交产品质量和数量符合验收标准。

十、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产品质量规格符合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

2.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产品安装后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机件出厂日期起18个月。

3.产品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若甲方保管或使用不当而致产品损坏的,乙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4.为使废旧基板不流入市场,切实保护用户利益,以及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对所有电梯基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或销毁)换新。

十一、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如甲方仅支付了定金,则乙方可以不返还;如甲方已支付了除定金以外的部分或全部货款,造成乙方已部分生产的,则甲方应承担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将产品制造完毕后甲方退货的,乙方可以不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

2.乙方收取定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出货的,加倍返还定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逾期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条款出货或延期出货,乙方承担逾期出货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相应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三、其他约定

1.合同生效三年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出货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收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后天内不能接收货物时,自第天起(以邮戳为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之仓储费、保管费,每台每天100元人民币。若逾期提货6个月时,且双方未有书面盖章签字确认文件,乙方有权视作甲方退货。

3.电梯在出货后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安装、调试及国家部门验收工作的,在乙方停工180天后仍无法复工的,甲方未付的款项视为已达收款条件。

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在签定设备销售合同的同时应签订《电梯安装合同》。

5.若判明甲方将向乙方购买的产品用于武器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核、生物、化学及导弹关联)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再处理、运行、研究开发、开发贮藏及其建筑物)时,乙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6.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7.双方不得单方以任何方式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但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

8.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其未尽事项皆受上述法律约束。

10.本合同正副本各 份,每份包括附件 页,双方各执正副本 份。印花税自贴。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篇6:经典的电梯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用于 项目的东芝牌(TOSHIBA)

条款如下:

一、机件规格及数量

1.产品制造商 :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 :□ 全电脑控制变频变压调速乘客电梯

□ 单速上下可逆运转方式自动扶梯

3.规 格

4.数 量

二、价格及付款币种

1.总价:人民币

2.总价款中不含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和调试费。

三、合同生效及付款方式

1.双方同意,总价款分作4期支付:

第一期: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将定金(总价款的 20%)计人民币

第三期:甲方须于出货前30天将出货款(总价款的40%)计人民币元整即RMB 元整,汇入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逾预定出货期60天未付清出货款且双方未书面确认变更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期:甲方须于电梯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整即RMB 元整,汇入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

第五期:甲方须于验收合格日始计一年后的三日内将质保金(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2.如甲方所购电梯需分批排产、出货、验收、交付使用时,除合同定金外,甲方可根据价格明细表分批分期付款。

3.上述款项分别凭收据收款,全部结清后7天,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

4.甲方的付款以电汇(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银行本票或银行贷记凭证等)方式直接给付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抬头请注明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四、出货日期及排产条件

1.机件预定出货日期:根据甲方的排产通知以及排产条件符合90天后

2.排产条件:合同生效后叁天内,甲方须提供正确土建图纸,供乙方绘制电梯/自动扶梯规格确认签认图,交甲方签认。甲方支付本合同排产款后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排产,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以及返回后的签认图和选色表,开始排产工作。排产与出货之间的期限不得短于90天 (如甲方设计变更,则排产期限重新计算)。

五、机件交货地点:

甲方建筑物名称:

甲方建筑物地址:

六、机件出货方式 :

甲方自提。

乙方负责运输。货物发生破损或缺件,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予以协助。乙方负责运输时产生的运费,按电梯台数及运输距离进行结算。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运输方式时,甲乙双方可对运费另行议定。

七、所有权转移

对于双方缔结于本合同中的标的物,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八、合同规格及出货日期变更

1.甲方如需变更电梯规格或变更原设计建筑物尺寸时,应于电梯/自动扶梯预定排产前(出货

2.甲方如需提前/延期出货时,应于电梯/自动扶梯预定排产前(出货日期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九、机件的验收标准及方式

1.甲方收到产品后,必须妥善保管至开箱,并承担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会同乙方指定的单位,按装箱清单及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规格数量和表面质量标准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手续,签字确认装箱的完好性。

3.开箱验收时如发现缺件或部分零件不合格时,甲方应于开箱后七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对后负责迅速补齐或调换。甲方开箱后七天内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质量和数量符合验收标准。

4.甲方未会同乙方指定的单位,自行开箱或委托其他单位开箱的,视为乙方所交产品质量和数量符合验收标准。

十、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产品质量规格符合GB7588-20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

2.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产品安装后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机件出厂日期起18个月。

3.产品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若甲方保管或使用不当而致产品损坏的,乙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4.为使废旧基板不流入市场,切实保护用户利益,以及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对所有电梯基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或销毁)换新。

十一、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如甲方仅支付了定金,则乙方可以不返还;如甲方已支付了除定金以外的部分或全部货款,造成乙方已部分生产的,则甲方应承担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将产品制造完毕后甲方退货的,乙方可以不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

2.乙方收取定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出货的,加倍返还定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逾期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条款出货或延期出货,乙方承担逾期出货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相应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三、其他约定

1.合同生效三年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出货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收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后天内不能接收货物时,自第天起(以邮戳为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之仓储费、保管费,每台每天100元人民币。若逾期提货6个月时,且双方未有书面盖章签字确认文件,乙方有权视作甲方退货。

3.电梯在出货后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安装、调试及国家部门验收工作的,在乙方停工180天后仍无法复工的,甲方未付的款项视为已达收款条件。

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在签定设备销售合同的同时应签订《电梯安装合同》。

5.若判明甲方将向乙方购买的产品用于武器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核、生物、化学及导弹关联)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再处理、运行、研究开发、开发贮藏及其建筑物)时,乙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6.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7.双方不得单方以任何方式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但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

8.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其未尽事项皆受上述法律约束。

10.本合同正副本各 份,每份包括附件 页,双方各执正副本 份。印花税自贴。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篇7:经典的电梯销售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制度的前提下,鼓励销售人员 敢于竞争,拓展市场,以此来提高电梯市场的份额,奖励优胜,淘汰落后。保护和激励销售人员积极性,明确公司与销售人员合法利益,特签定本年度《电梯销售合同》。

一、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加补助 元/月;(含基本工资,车辆补助,违章,保养,维修,餐补,五险)

2、享受正常的公司福利待遇;

3、出差住宿每天报销 元,(按实际花费算,超出自行负担)。

4、长途车费实报实销。(出差住宿必须提前向领导申请,在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报销费用)

5、如需请客户吃饭,由乙方自己负担。

6、乙方每月工资,次月5日前发放,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和假日,甲方顺延发放。

二、销售指标:

年销售指标为50台,实行上不封顶,超指标奖励办法。

三、业绩提成及超指标奖励:

1、年销售指标必保完成 台,完成后按销售净利润(含安装费利润)25%提成;

2、超指标( 台以上)部分按销售净利润(含安装费利润)35%提成;

3、由公司联系并指派的定位销售业务,做成后按元/台给以奖励;

4、业务洽谈后,受售方需前去工厂考察的,需形成考察方案及所需费用的报告上报公司,经公司核定批准后考察费用由公司负责;

四、提成兑现及责任:

1、乙方提成兑现要按受售方汇款到公司账面时为准,按比例计算兑现给乙方,随到随结;

2、乙方负责跟踪、执行已签销售合同的履行,负责按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项,对欠款部分负责催要,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如公司领导允许的情况下,给予甲方垫付款项。提成按垫付比例正常兑现给乙方。

3、甲乙双方自签订销售合同之日起,在8个月内没有业绩的,从第九个月开始公司停止执行本合同第一款所规定的工资待遇,经公司批准后可按照第一款规定的工资待遇标准借给乙方,属借款方式。待乙方完成业务指标后有甲方从提成奖励款中予以扣除。

4、销售业务必须在公司的统一管理指导之下,最终以公司确定的产品质量、价格标准为准,非公司认可同意的一切业务均属个人行为。

5、如因安装或维保原因,导致合同没有按照规定付款的,甲方应正常付给乙方余下所有提成。

五、相关约定责任:

1、在合同期内每个人都要遵守国家法律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文明销售,诚实经商,无欺无诈,树立良好的中昊公司形象;

2、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每周要向公司汇报一次工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做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工作,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有违行为甲方可予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除合同条款明确了的事项以外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定。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篇8:标准电梯销售合同

标准电梯销售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原则,共同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型号及价格

1、甲方经严格选型,决定向乙方订购“部。

2、主要参数和价格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至双方圆满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之日为止。2、甲方支付以:电汇□、汇款□、银行支票□支付的方式付款。甲方同意不用现金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个人,否则作无效付款。

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支付给乙方总货款30 %,计人民币(大写)佰元整(¥ 万元整)作为定金。乙方收到货款和经双方确认并签章的井道布置图纸之日起计算交货日期。

4、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生产进度,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日之前15天,支付给乙方合同

总货款70%的货款,人民币(大写)佰元整 (¥ 万元整)。若超过规定的`应付款日期,乙方将顺延交货日期。乙方按期收到合同约定款项后,将合同产品按期交付甲方。

三、交货日期及方式

1、交货日期为合同生效(含合同签章、定金已支付和甲方对井道设计图已确认)后30个工作日。

2、交货地点:

3、货物到达地点:

4、交货方法:甲方自提□、甲方委托乙方代运□(另订代运协议),其他□;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产品包装

按国家企业标准规定和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要求的木箱、扎件包装。

五、产品质量保证及执行标准

1、乙方根据国家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16899-1993《自动扶梯和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井道土建图纸、技术规格要求设计制造。

2、乙方提供电(扶)梯产品,质量与技术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要求,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3、根据中国国务院令第373号文件规定,电(扶)梯设备的安装、维修由制造企业负责或其书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否则由于甲方自行处理安装引起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并且乙方保留由于甲方自行安装或寻找其他单位安装造成乙方的任何损失的补偿和诉讼权。

4、由乙方安装或由乙方委托安装的产品,在甲方合理、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制造质量和安装质量保证期从经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1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从发货之日起十八个月。

5、甲方收到本合同产品后,应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软件部件负有保密责任,本合同产品传递的软件属于乙方知识产权,甲方仅有非独占的且不得转让的使用权,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或找第三方复制或修改。

六、产品验收

1、本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 电梯规格参数表(附件一)

2、设备从运交到甲方后的三天内,甲方应检验设备的包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是否完

好无损并书面通知乙方是否有缺少破损情况。双方及时约定共同开箱日期,如果没有乙方的代表在场,甲方擅自打开包装箱,则乙方对设备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果甲方在与乙方共同开箱时发现设备有缺件、损坏情况,且甲方要求对此缺件、损坏件进行补发或更换,甲方应在发现时经乙方参加开箱人员共同确认,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将依情况负责补发或更换缺失件。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书面签章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任何一方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需增加的费用由变更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或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违约方按国家经济合同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向守约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外,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对不足部分还应承担补偿责任。

八、其它约定

1、因甲方原因延迟提货或延期委托代办托运,乙方自合同交货日起为甲方免费保管30天(日历天),自免费保管31天后起,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仓储保管费:100元/台/天,每15天结算一次。如果储存时间超过六个月,视作甲方放弃履约合同的权利,乙方有权处置该设备。

2、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没有付清本合同全部款项时,包括已经在使用的富士电梯产品,该产品的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可另行转让和作任何处置。

3、甲方未按国家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并由此造成第三方在维保过程中出现电梯产品质量隐患 或造成甲方损失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负责。

篇9:电梯合同

甲方:

乙方:

关于甲方  项目电梯向乙方订购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电梯的品牌名称为:数量为5台(伍台整),

方式,乙方对甲方订购的电梯机械、电气部分的组装件需提供厂牌、型号、产地、规格、技术性能、名称及质量保证的明细,并对整梯配置装修标准要详细说明,经甲方确认双方认可作为合同附件,以便监理单位的监督,乙方安装的电梯必须保证运行过程中的平稳、无异响、无坠梯现象,整体运行噪音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和同类、同型号规格的其他产品的标准,乙方电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每台电梯应具备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装箱清单及相关的品质证书等整套技术资料。

三、付款方式和产品进场及安装时间:

1、合同签定后,甲方按合同总价向乙方支付20%的预付款,自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开始对甲方订购的电梯按双方约定的要求组织生产,并保证生产和运送到甲方项目指定地点的期限不超过80天,电梯产品的运输和安全保障由乙方负责,由于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意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在乙方电梯生产完毕需运输前一周向甲方通报,若甲方施工现场达到进场要求,则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的35%款项,由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约定的总时间期限运输到阳光〃爱丁堡项目指定地点。若甲方还未具备电梯产品进场条件,则甲方按提货35%款项实际支付的时间对乙方总时间期限进行顺延。

3、如甲方现场不具备按合同约定的电梯数量整体进场条件,如需分批进场,甲方按需进场的'电梯数量向乙方支付到此批次需进场电梯55%的款项,对此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电梯进场及安装时间延误由甲方向乙方签证顺延,并说明后续进场时间和安装时间,经双方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进行安装,50天内完成安装验收并达到验收标准,在乙方开始对电梯井内固定支架和机房钢结构施工并施工完毕,甲方再向乙方支付进场电梯总款的5%款项,待电梯井内轨道矫正完毕,矫箱开始组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已进场电梯总金额的5%款项,依次类推,待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电梯数量全部安装完毕并经行业质检验收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向甲方移交,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的10%款项,以上所有的报验费及其他向甲方移交前所发生的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剩余25%的款项,其中5%的款项留作保修金,自向甲方交付之日起对合同内电梯设备运行免费保修、保养30个月,保修金留至24个月,若乙方电梯及设备在24个月内运行过程中无任何质量问题,保修金到期一个月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20%的款项乙方要求购买甲方阳光〃爱丁堡项目内住宅房屋,房屋单价按甲方对市场的销售价,房屋楼层位置由乙方自行选定。待乙方选定房产后,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四、保修、保养期限及售后服务和验收方式:乙方在按合同和双方认可的阶段性时间将合同内所有电梯安装完毕,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自向甲方交付之日起对合同内电梯设备运行免费保修、保养30个月,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整梯保养说明,其中微机系统控制板在拾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免费更换,在保修、保养期内对易损坏件和其他定期更换的材料乙方需定期更换,在保修、保养期内乙方保修人员

保证在电梯设备出现故障时1小时内进入故障现场维修、保养,并且乙方保证按承诺书中所承诺的电梯保修、保养时间段标准要求履行保修、保养责任。若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处乙方每次每台1000元违约金。乙方电梯设备在向甲方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超过3次故障,一年内不得超过6次故障,按合同约定保修、保养期内不得超过10次故障(例如:电梯停运3小时以上的故障),按以上约定的时间维修数量每超出一次,乙方相应增加对甲方电梯设备1个月的保修、保养期。在此合同签定前,乙方向甲方出具售后维修体系保修、保养的承诺书,例如:维修人员定岗、定员、编制及定期巡检,维修时间和应急措施,如何对甲方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经双方签章认可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和合同具同等效力。在乙方保修、保养期间如因电梯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一切任何经济损失和造成的责任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因此,乙方必须对整梯办理完整的保险手续。在电梯安装完毕后由乙方人员办理报验手续甲方配合,验收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安装的电梯设备必须经政府相关验收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因乙方设备、部件和安装标准造成二次验收或多次验收,每进行一次验收乙方向甲方赔偿壹万元违约金。如按合同和阶段性经双方认可的总时间期限乙方达不到向甲方交付使用的标准,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壹万元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交付由甲方向乙方签证顺延。

五、进场配合及其他:

1、乙方电梯设备进场前需与甲方及甲方现场监理及土建施工方共同对电梯设备进场后存放地点进行确定,乙方必须按确定后的地点进行存放,乙方电梯设备各部位配件必须按双方认可的附件中约定的产品名称、产地、材质、规格并附清单经甲方及现场监理人员的验收方可卸车,如因乙方产品设备与附件清单不符造成退货影响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电梯设备进场发生的所有运输费、吊装费、人工费及设备进场后的未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保管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此合同签定后在预付款支付前甲方向乙方提供关于电梯井及机房的土建图纸,并经双方技术人员相互交底确认后,乙方开始组织电梯产品生产,电梯井内支架、轨道、机房内底座、吊架、轿箱底座支

架、预埋件由乙方施工,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需用水、电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为确保安全,乙方在电梯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电梯设备安装的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并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如乙方在电梯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和工期延误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及损失。

六、违约责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中各项条款和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按各项条款执行,此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除电梯质量问题外)不得无故解约,如其中一方无故解约需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

七、甲方按合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开具收款发票及收款收据,此合同必须由乙方代理的电梯生产厂家盖章担保,经甲、乙及乙方代理电梯厂家签章后生效。此合同及附件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乙方代理电梯厂家各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乙方代理电梯厂家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梯厂家(乙方担保方):

单位地址:

签署地点:

篇10:电梯合同格式

买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1.1商品名称: 电梯;

1.2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共 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 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1.3合同总价:共 部电梯,总价为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2、商品规格:

2.1详细规格见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如《电梯参考规格表》与买方认定的电梯施工图不一致时,以买方认定的施工图为准;

2.2如经买方同意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3、制造者和部件原产国家:

3.1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的制造商为 。

3.2电梯主要进口部件产地见附件三《电梯进口部件清单》。

4、包装:

4.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5、电梯设备的交货、货物保管:

5.1交货方式以及地点:卖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 。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5.2交货期限:

5.2.1本合同项下 部电梯的`交货,为分期交货。

5.2.2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根据买方建筑图制作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于年 月 日之前交付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后 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通知后 最迟在 个月内将全部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部电梯因属分期交货,具体交货、安装期限与数量待买方、卖方在卖方提交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形成《 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以便执行)。

5.2.3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 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 天。

5.3货物保管: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5.4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6、电梯设备的货到验收、安装、安装验收:

6.1货到验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在每一期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数量、规格)。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符合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以后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6.2卖方应提供进口部件的相关海关证明文件。

6.3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五《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6.4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 日内必须报请官方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6.5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6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6.7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

篇11:电梯合同

甲方:

乙 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安装维修许可证资格的专业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以及TSG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为保证电梯的良好技术状况和安全可靠的运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 渭南市苏园丰景小区 26部电梯维保事项 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2. 保养时间:

2.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年

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视为自动延长壹年,其后以此类推继续有效。如甲方/乙方欲终止合同或调整保养费用,应予有效期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2.3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正常履行维保义务,甲方不得将电梯保养工作交由第三者,否则乙方仍按照本合同第3款收费;如乙方未正常履行维保义务或维保质量不符合规定,经甲方多次提醒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将电梯维保义务转交给其他单位,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3.保养款项及付款方式:

3.1本合同保养电梯台,年保养费RMB:96000 元(大写:仟元整)。

3.2甲方应按季度付保养费。余款应在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之前的维保情况后付清。

4.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配合责任:

4.1甲方应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梯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2乙方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通过检查确认,如有隐患问题及时修理消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状态,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确保检验合格。

4.3甲方协助乙方现场保养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协助甲方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一次针对电梯特点适时进行救援预案演练。

4.4如发生电梯关人及相关不安全现象,甲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029-87446563、,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如电话打不通或无人接听,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没通知乙方,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这一条建议删除,“打不通、无法接听”怎么界定?通知没通知怎么查证?) 5.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责任:

5.1甲方承担责任:负责下述工作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1.1电梯环境温度应在-50C至+400C间、无灰尘;通道通畅,有永久照明。 5.1.2保证动力电源符合电梯要求。

5.1.3机房、轿厢、厅门内外以及通道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堆放。

5.1.4电梯规范管理、安全使用、轿厢内及厅门口的卫生清理,保持完好可靠的照明与防护栏。 5.1.5电梯年检、限速器校验、保养耗材及备品配件。

5.1.6人力不能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坏,人为破坏等造成的停梯故障修理等(不含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损坏)。

5.2乙方承担责任:负责下述工作的优质服务。

5.2.1对维护保养的电梯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同时对所保养的电梯按TSG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内容进行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等保养作业;每次维保前应告知甲方项目经理,保养记录(作业报告)应留存苏园风景项目部。

5.2.2保养工作在上班时间内上门服务,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修人员应当及时实施救援,市区内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不超过1小时,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完毕,如重大维修,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修复完好。

5.2.3保养作业完成后填写《电梯保养作业报告》,并请用户确认,甲方没有签字的视为没有按规定保养,有权做出经济处罚、延迟付款或解除本合同。

5.2.4及时向甲方提出保养所需材料清单,以便甲方适时供应保养耗材,保证维护工作顺利进行。

5.2.5凡零件损坏无法修复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协助甲方采供电梯备品配件。更换已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运行。具体要求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定。

5.2.6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保养以外的维修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维修计划与方案。

5.2.7如果通过维保与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向甲方单位书面提出。

5.2.8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职而对电梯造成的直接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3.每次维保时应遵守西安市?渭南市?质检新发(20xx)16号第二条第五款要求(维护保养现场的持证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规定,维保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5.3.1维保记录中应在维保的前一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协调区域相关人员前来配合。

5.3.2每年至少一次现场配合甲方模拟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3.3在每半年维保中至少有一次乙方质量或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对设备的状况及维修人员的维修质量做复检,并在维保记录中签字。

5.3.4维护记录中应能体现甲方对此次维保的质量、维保内容的执行及服务态度的认可及评判。

5.3.5乙方根据电梯的结构类型及使用情况,应分别列出半月、季度、半年及一年的维保内容,并在相应的时间按此内容执行维保,维保内容应提前向甲方备案一份。

6.本合同乙方不承担项目: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以及本合同内容之外的项目。

7.其它

7.1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或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另行签订《电梯改造合同》。

7.2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确认后,双方在“另行约定事项 ”中约定,经双方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7.3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签“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4 “另行约定事项”和“合同修改书”等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7.5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7.6 每年电梯定期检验所需文件,由甲方提交,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地址:

8. 正常维保项目不包含的配件如下:

8.1 机油;

8.2 轿厢照明灯具(第一次免费改造轿厢照明,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

8.3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进水等)及人为因素(正常使用消耗除外)造成的电梯部件损坏,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2:电梯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维护保养电梯明细:

合同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 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天对电梯(扶梯)至少进行1次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标准应按C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 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 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第三条 维保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 付款方式:

2、 维保金额: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必须佩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应严格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其监督;

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电梯日常维护人员应请乙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确认。

3、 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时,如确认需要维修或更换零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品原装配件。

4、 负责电梯(扶梯)年度定期检验的申报,并配合检验单位检验。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保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

5、 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 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

2、 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 应按国家发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列行安全检查及运作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 因乙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 负责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检测费用。

第七条 免除责任的事项:

1、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 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造成电梯故障、事故的与甲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刻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任何一方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为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 本合同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起讼。

3、 附件备注:

4、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13:电梯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曾于200 年 月 签订了《电梯设备买卖合同》。近日,甲方又提出在地下室增设一站,并要求对电梯轿厢进行装饰。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电梯装饰等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补充条款:

一、电梯装饰内容

二、电梯安装增加内容

原合同所购的奥的斯客用电梯为地面一层至六层六站式,现在在地下室再增设一站,计电梯安装工程

总计为七站式。

三、电梯执行技术标准

本合同所列电梯执行技术标准为:《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

四、工程价款与付款方式

(一)补充合同新增项目价款

电梯厅门装潢共7套,每套 元,共 元;电梯轿厢前围壁、门眉、轿门装潢共1套, 元;电梯轿顶装潢共1套, 元;地下室新增一站,价款 元。补充合同总价款为 元(¥ 元)

(二)原合同价款

原合同所购VWF型奥的斯电梯总价款共 元整(¥ 元)

(三)付款方式

两个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元),含安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合同工期

乙方应在200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货。

乙方应在200 年 月 日前完成调试并交付使用。

六、质量保证与保修

1、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即从设备完成调试并交付使用之日起。

2、乙方对设备质量负责“三包”售后服务。设备使用期间,若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的一小时之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维修。

3、免费保养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两次到甲方现场,对所安装的电梯设备进行免费保养。

七、相关约定

1、乙方负责向当地技术监督质量检验行业管理部门申报电梯安装许可和安装调试后的报验及注册工作,甲方予以配合。费用按原合同规定由甲方承担。

2、电梯验收以当地技术监督质量检验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为准。

3、其它事项按原合同条款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约代表人:

乙方:

签约代表人:

年月日:

篇14:电梯销售工作总结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学习,我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学习。通过半年来的工作学习,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较大的改变,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几个方面:

一:验收工作要求的掌握

通过半年来的学习与实践,我已经能够清晰的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验收工作职责;随着学习的深入浅出,对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已经有了深刻的了解。如:在对电梯验收过程中对验收项目的分类、验收规定要求及验收检查方法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掌握。遵循领导的教诲并时刻谨记:执行技术规范,遵循质量第一的宗旨。

二:验收过程中沟通的重要性

通过这半年的锻炼,我现在基本可以完成领导与师傅分配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流程。在这半年的学习与实践中我深刻的体会到沟通在工作中的重要性,与师傅及安装单位能够巧妙的进行沟通,不仅能够清楚领导与师傅的要求也能够清楚的了解安装队的需求;沟通的重要性不仅能够体现在电梯验收的质量上,更能够体现在电梯验收的进度上。及时与同事沟通,有问题及时向领导和师傅请教,取长补短,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和安装队沟通减少不合格项目,提高电梯的质量。尤其是当安装队的问题不明确或是错误的时候,沟通的重要性更加体现出来。虚心接受领导与师傅在工作上的指教和要求,要及时与领导沟通,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向师傅请教,积极的听取领导的意见,不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

三:20xx年的不足之处与20xx年的努力方向

半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是工作思想认识程度还不够,学习、能力上还不够,和有经验的同事比较还有非常大的差距,理论知识上还在基本格式上徘徊,实践上缺少纵深挖掘的延伸。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坚持一:发扬吃苦耐劳精神,面对事务杂、任务重的工作性质,不怕吃苦,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各种环境,在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二: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讲究工作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培养自己扎实的理***底、踏实的工作作风。

总之,20xx年对我而言是基础年,这半年来的得与失将督促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的责任心,脚踏实地的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公司领导们对我的栽培与期望,真心的希望自己能够为公司的发展助一把力!

篇15:电梯销售工作总结

20xx年对我们公司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希望的一年。20xx年我公司对电梯安装、维保工作还要加大力度,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深挖潜力。今年公司在20xx年安装工作的基础上,还要安装的xx等楼盘,以及正在洽谈的楼盘电梯,同时维保工作也有跟上进行维护保养。

20xx年我们会更加努力、认真负责的去对待每一个业务,每一件事情,力争赢得更多的机会,寻求更多的客户,完善公司所有业务的开展工作,只有这样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才有更大的进步和成绩。相信我们会以更好的能力,迎接20xx年新的挑战。

一、年度工作总结

在这将近一年多的时间中我通过努力的工作,也有了一点收获,新的一年开始了,我觉得要对自己的工作做一下总结。目的在于吸取教训,提高自己,以至于把工作做的更好,自己有信心也有决心把今年的工作做的更好。下面我对一年多的工作进行简要的总结。

我是20xx年xx月份到公司工作的,在没有接触电梯行业前,我仅对销售工作的热情,而缺乏对销售、技术和行业的了解。为了迅速融入到这个行业中来,到公司之后,一切从零开始,一边学习产品知识,一边摸索市场,遇到销售和产品方面的难点和问题,我经常请教各个经理和其他有经验的同事,一起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一些比较难缠的客户研究针对性策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不断的学习,收取同行业之间的信息和积累市场经验,现在对行业市场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和了解。

1、存在的缺点:

对于市场了解的还不够深入,对产品的技术问题掌握的过度薄弱,不能十分清晰的向客户解释,对于一些大的问题不能快速拿出一个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与客户的沟通过程中,过分的依赖和相信客户,以至于引起一连串的不良反应。本职的工作做得不好,感觉自己还停留在一个不成熟的阶段。

2、客观上的一些因素虽然存在,在工作中其他的一些做法也有很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销售工作最基本的客户访问量太少。

2)沟通不够深入。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不能把我们公司产品的情况十分清晰的传达给客户,了解客户的.真正想法和意图;对客户提出的某项建议不能做出迅速的反应。在传达产品信息时不知道客户对我们的产品有几分了解或接受的什么程度

3)工作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详细的计划。没有养成一个写工作总结和计划的习惯。

二、20xx年工作计划

1、对于老客户,要经常保持联系,在有时间有条件的情况下,经常去与客户沟通交流,便于稳定与客户关系。

2、在拥有老客户的同时还要不断从各种媒体和渠道获得更多客户信息。

3、要有好业绩就得加强业务学习,开拓视野,丰富知识。

4、每月要增加x个以上的新客户,同时还要对老客户的跟进,避免丟单。

5、一周一小结,每月一大结,看看有哪些工作上的失误,及时改正。

6、见客户之前要多了解客户的状态和需求,再做好准备工作才有可能不会丢失这个客户。

7、要不断加强业务方面的学习,多看书,上网查阅相关资料,与同事们交流,向他们学习更好的方式方法。

8、对客户的态度都要一样,但不能太低三下气。给客户一好印象,为公司树立更好的形象。

9、客户遇到问题,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对应。要先做人再做生意,让客户相信我们的工作实力。

10、自信是非常重要的,拥有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11、和公司其他同事要有良好的沟通,有团队意识,多交流,多探讨,才能不断增长业务技能。

12、为了今年的销售任务我要努力完成xx台的任务额。

以上就是我这一年的工作总结,工作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会向领导请示,向同事探讨,共同努力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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