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管道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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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一只嘎嘎怪”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热力管道合同范本(共1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热力管道合同范本

定作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本工程热力卷焊管加工制作委托给乙方承揽加工,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加工构件品名与价款

一、加工品名:某某某某高炉大修工程鼓风机站热力卷焊管加工制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构件。

二、承揽方式:本加工构件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完工结算的承揽方式。

三、加工单价

1、卷焊管:每吨陆佰伍拾元整人民币(¥:650.00元人民币)

2、管 件:每吨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

四、本加工构件综合单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物价浮动和有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已包含了加工制作时所要发生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加工内容及费用,加工制作范围内将不再发生的其它费用支出。

五、本加工构件不含防腐涂装,由甲方防腐涂装分包单位在制作场地进行防腐涂装,乙方免费提供构件机械翻身。

六、本合同价款已含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开具发票。

第二条 加工成品期限与交付

一、加工期限:共计七日历天。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二、交付状态:按甲方提供的委托加工单要求交付,并配合防腐涂装。

三、交付地点: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甲方负责卸车。

第三条 加工材料供应与采购

一、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工程钢材由甲方供应,并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货。乙方应设专人向甲方办理甲供材的限额领料手续。甲供钢材按乙方编制的材料预算经甲方审核后,作为供料依据(管件材损3%)。乙方按图纸要求负责组织排版套材下料,排版图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下料切割,超供用料甲方负责回收或按市场废钢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超领用料或浪费材料按同期市场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5%的采管费。

二、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辅材、措施用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采用甲控乙供形式;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三、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构配件等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鉴定或经过试验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复验,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在41小时内清理出场。

五、材料代用,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加工成品质量与验收

一、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本加工构件质量。

二、质量等级:一次验收合格

三、保修期限:保修壹年。

四、技术资料:由甲方提供壹套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说明资料,交付完毕后收回,乙方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技术资料必须按甲方贯标程序记录整理,格式采用甲方提供的表格格式。

五、验收交付:加工完毕后,以国家颁发的工程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由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办理交付手续。出厂时必须将加工的技术资料按甲方贯标要求整理好一并交甲方一式壹份。

六、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及甲方要求组织加工,随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和检验;如加工质量不符合各项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理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方可出厂,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如加工构件质量低劣又无法修理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七、甲方监造人员负责质量检查、监督和办理验收手续。甲方监造人员的签字验收只代表甲方对乙方工序质量的认可,不对乙方的加工构件质量负全部责任。

八、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自理。

第五条 结算与支付

一、甲方按交付时间和数量支付给乙方50%的价款,乙方在全部构件验收交付完毕后1个月内将完工结算资料送交甲方审核,甲方按照施工图、修改图、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构件实际净重量办理结算;于次月支付余下的35%的加工费;并扣留结算单价的 15%作为构件保修金,在全部构件验收交付完毕之日起至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二、本合同价款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承兑汇票贴息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责任与违约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构件的规格、质量或设计等,乙方应积极配合变更。

2、甲方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交付构件的日期得以顺延。

3、甲方如无故拒绝接收构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篇2:热力管道合同范本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构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更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陪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处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3、乙方交付构件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甲方不再需要,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乙方保管运输不善造成构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重作,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5、乙方逾期交付构件,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 1‰ 偿付违约金。

6、乙方不能交付构件,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构件部分价款总值 10%的违约金。

三、乙方在加工制作、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如有安全事故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构件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乙方责任。

五、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 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合同(或规定)作为本合同之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三、本合同经双方代理人鉴字、单位盖章后即生效,至全部构件交付验收合格、结清款项,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定作单位:

承揽单位:

签订日期:

热力管道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开发的盛世豪庭二期场外热力工程施工拟发包与承包方施工,依据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证合同工程顺利进行,为维护合同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如下施工合同:

一. 工程名称:盛世豪庭二期热力管道安装工程。

二. 工程地点:位于沂水县城长安路东,正阳路以北,盛世豪庭小区内。

三. 工程承包内容:发包方提供的热力工程设计施工图(土方、安装、砌井、安装井盖、回填、打压试验等)所有工程内容。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材直管由发包方提供,管道接头、弯头保温由发包方负责)、包管理。

五、质量要求:承包方所使用材料必须安装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选用合格产品,必须具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符合合同要求,并经发包方现场抽样检查的合格产品,未经发包方认可的材料不许使用。隐蔽工程须经发包方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意见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否则对其质量不予认可。竣工验收以前,承包方必须进行管道打压试验,向发包方提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经发包方代表检查技术资料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六、工程价款计取及支付:承包方向发包方采用合同单价(详见单价明细表)和总价方式,经发包方认可后,作为合同款额(已包括税金和各项费用),合同总款额(约计)为壹拾伍万贰仟元(15.00元)。结算时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税务相应专用发票。

工程包括的土方为坚土,如遇开挖石方,按照山东省相关工程定额计算石方开挖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计量工程量与合同签订时不符,按照实际发生所增减的工程量参照工程预算相应分项结算。

本工程不采用预付款,按照工程进度分次支付进度款,工程完成总工程量二分之一时,支付合同款额的40%,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支付工程款额80%。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0日内)支付工程款额95%,其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同交付使用之日起两年后(10日内,无息)支付。

七、合同工期:自发包方通知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工程内容。

八、发包方责任:

1、为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三份以及技术要求。

2、提供施工场地条件以及地下管线情况。

3、提供水电条件。

4、对承包方提报的验收、计量报告给予及时回应。

5、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九、承包方责任:

1、向发包方提报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方批准后,按照批准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施工重要技术和安全管理岗位,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服从发包方管理,按照要求向发包方及时提交工程质量和进度报告。

4、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

5、做好相邻专业工程协同,不得借故妨碍其他单位施工。

6、如果因承包方责任原因损坏其他施工单位工程产品,承包方应及时予以修复或赔偿。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对发包方供货材料,承包方负责送检、领取并保存试验报告,检测试验费由发包方支付。对于发包方提供的管道材料由双方协商卸货地点,由承包方卸货,双方签署验收文件,承包方负责保管。如果发生丢失损坏,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发包方需要增加工程量,需书面提前通知承包方,双方按照(不高于)工程市场价格和所发生增加的工程量据实计量结算。

3、施工中发包方予以协调水电使用,其水电费用由承包方向供给单位支付。

4、承包方应遵守当地政府或城管部门管理规定,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关系,如果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相关部门处罚,由承包方负责。

5、承包方应做好施工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相关法规制度,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发包方不承担责任。

6、如在合同工期内因承包方原因未能完成施工内容,发包方将按拖延时间实施处罚,每拖延一天按照合同款额千分之三处罚。处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因发包方原因未能提供施工条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报工期顺延报告,由发包方代表签字认可后,作为允许工期顺延凭据。

7、签订合同以前,承包方向发包方缴纳10000.0元合同保证金。当承包方完成合同工程50%时,经验收合格,发包方返还50%,完成合同工程后,5日内返还剩余工程保证金。

8、设计图纸内11#、12#、13#楼范围的热力管道工程安装作为盛世豪庭一期工程合同内容,本合同不再包括。

9、承包方特别承诺:我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不会出现拖欠工资想象,如果发生因工资拖欠纠纷,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果发生合同外事项,出现争议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约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合同责任履行完毕后,该合同自然解除、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 承包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篇3:热力管道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管网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永阳路热力管网工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热力管网的基础开挖,管网的连接、保温,检查井和固定支墩的施工,回填及路面、绿化的恢复等。

工程地点:永阳路(东段、西段)。

工程量: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勘误表(2009)、《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及其勘误表(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劳保统筹按规定计取,由甲方代缴。人工单价执行陕西省相关文件规定。

如果该工程中相关内容在以上定额中没有适合标准的,双方则结合现行市场价协商确定。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图施工,材料调度实做实结,乙方所购材料(主材、设备、配件)必须是国家标准生产厂家,按施工图材料表中确定的规格、设计选型品牌购买,并按国家热力工程相关规范严格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及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能采购使用,并作为竣工验收依据,未经甲方认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材料单价中有暂定价的执行暂定价,无暂定价的执行合同签订当期的《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 ,合同签订当期信息价与施工当期信息价不符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计算差价,差价部分按价差调整,只计取规费、税金。

三:开竣工时间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暂订3月20日,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竣工日期:以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始计算,具体工期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工程规范

按下列标准执行,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并执行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并按各地区[热力管理条例]和最新规定执行。

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64-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版) GB50057-

4、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28-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35-2010

7、现场设备、工业管网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

8、埋地钢质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SY/T 0420-

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0004-2009

10、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 81-2013

11、《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J/T114-2000

12、《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件》CJ/T155-

1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8163-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提供给乙方满足施工的工程施工图资料及其它基础资料,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拖延,时间顺延。

2、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3、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负责,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在接到甲方委托及施工图等文件资料后,按照预定的工程节点制定施工计划,按施工计划完成工程。

3、做好采购、保管材料工作,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报验,及办理相关手续。

篇4:热力管道施工合同范本

六:工程返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有疑惑时且涉及工程变更或影响工期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工程特殊保护措施给予答复或批准。

2、工程验收前,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甲方承 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安排乙方施工后,如果中途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通知乙方复工。并非甲方原因、乙方中途停工,乙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复工。无论何方超过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造成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工期相继顺延。

4、有全新技术(PE管、管件)使用按设计达标,乙方服从甲方, 如国家没有标准,按当时PE管材企业施工标准进行计取,甲方按PE 管材企业厂家能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机械设备给乙方使用,其费用按国家标准计取。

七、工程量确认

1、乙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因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单位工程设计变更金额在8000元以上的,施工完成后,报业主验收、签证后,在当年12月份一并汇总结算;单位工程变更金额在八千元以下的,不予签证。 3、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当月25日。

八、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

(1)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法: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工程进度表,经发包方确认后,按确认量的60%支付。

(2)月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合同总价-预留金+工程变更)的85%时停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通过项目审计后,剩余的10%的工程款不计利息支付,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本工程无预付款

九、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厂家的合格证书,均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合格”标准。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样品报甲方确认签字并封样后方可订货,材料进场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因材料、设备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竣工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竣工,质量不合格,因其它原因并无正当 理由造成停工,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原 则上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合同终止。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履行包含付款在内的相关义务。

3、违约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后,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还可以继续 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书面提出违约,被指出违约方需在七天内予以答复, 不予答复视同认可。

十二:其它事项

1、甲方向乙方下达进场通知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施工 图,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 计划方案及单项工程预算进度表,经甲方审定后方能实施。

2、乙方管理人员和涉及压力管网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随 时接受当地职能部门及甲方人员的检查。

3、在施工中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时,不管何种原因,现场当事人均应先积极组织抢救,待施救完毕后再划定责任实行追究。

4、施工协议的文字如有不足,或定义标准不全时,应按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印发的[47条规定]精神,双方协商补充执行。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施工所在地仲裁。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发包方代表人: 承包方代表人:

发包方业务联系人: 承包方业务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热力管道施工合同范文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就 工程施工,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一、甲方按分包工程项目价款总额的 %支付乙方的先期费用 元。在工程施工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10日内结算完全部施工报酬。

二、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施工报酬,毎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剩余款总额支付 %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三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二、工程质量发生纠纷后,应当由双方同意指定 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应当由提出质量异议一方垫付。

三、如果工程质量鉴定合格,甲方应当按照误工天数,每天每人 元赔偿乙方。四、甲方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设计变更,应当向乙方提交书面资料,经乙方签字同意后,增加相应的报酬。

五、甲方在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等项目的验收中,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否则,造成乙方不合理停工的,应当按照每人每天 元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米 元。

二、清工每工日为 元。

三、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元。

四、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 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一、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障提供各种施工材料、水电、道路、场地等正常供应与完好。否则,造成乙方毎停工一日,按照每人每天 元赔偿乙方误工费。

二、甲方提供的各种施工材料应当符合质量规定,否则,造成已经施工完毕的工程返工,应当自行承担损失,并按照每人每天 元赔偿乙方误工费。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四、甲方应当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受他人的因承包该工程干扰与阻拦,否则,造成乙方停工的,,按照每人每天 元赔偿乙方误工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 ‰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副本,报送 备案。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工程预算书;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者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5:热力管道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管网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永阳路热力管网工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热力管网的基础开挖,管网的连接、保温,检查井和固定支墩的施工,回填及路面、绿化的恢复等。

工程地点:永阳路(东段、西段)。

工程量: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_)、《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_)及其勘误表(20_)、《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_)及其勘误表(20_)、《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_)、《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_),劳保统筹按规定计取,由甲方代缴。人工单价执行陕西省相关文件规定。

如果该工程中相关内容在以上定额中没有适合标准的,双方则结合现行市场价协商确定。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图施工,材料调度实做实结,乙方所购材料(主材、设备、配件)必须是国家标准生产厂家,按施工图材料表中确定的规格、设计选型品牌购买,并按国家热力工程相关规范严格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及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能采购使用,并作为竣工验收依据,未经甲方认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材料单价中有暂定价的执行暂定价,无暂定价的执行合同签订当期的《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 ,合同签订当期信息价与施工当期信息价不符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计算差价,差价部分按价差调整,只计取规费、税金。

三:开竣工时间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暂订20_年3月20日,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竣工日期:以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始计算,具体工期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工程规范

按下列标准执行,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并执行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并按各地区[热力管理条例]和最新规定执行。

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64-20_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_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_年版) GB50057-20_

4、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28-20_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_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35-20_

7、现场设备、工业管网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20_

8、埋地钢质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SY/T 0420-

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0004-20_

10、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 81-20_

11、《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J/T114-20_

12、《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件》CJ/T155-20_

1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8163-20_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提供给乙方满足施工的工程施工图资料及其它基础资料,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拖延,时间顺延。

2、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3、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负责,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在接到甲方委托及施工图等文件资料后,按照预定的工程节点制定施工计划,按施工计划完成工程。

3、做好采购、保管材料工作,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报验,及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返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有疑惑时且涉及工程变更或影响工期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工程特殊保护措施给予答复或批准。

2、工程验收前,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甲方承 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安排乙方施工后,如果中途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通知乙方复工。并非甲方原因、乙方中途停工,乙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复工。无论何方超过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造成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工期相继顺延。

4、有全新技术(PE管、管件)使用按设计达标,乙方服从甲方, 如国家没有标准,按当时PE管材企业施工标准进行计取,甲方按PE 管材企业厂家能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机械设备给乙方使用,其费用按国家标准计取。

七、工程量确认

1、乙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因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单位工程设计变更金额在8000元以上的,施工完成后,报业主验收、签证后,在当年12月份一并汇总结算;单位工程变更金额在八千元以下的,不予签证。 3、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当月25日。

八、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

(1)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法: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工程进度表,经发包方确认后,按确认量的60%支付。

(2)月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合同总价-预留金+工程变更)的85%时停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通过项目审计后,剩余的10%的工程款不计利息支付,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本工程无预付款

九、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厂家的合格证书,均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合格”标准。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样品报甲方确认签字并封样后方可订货,材料进场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因材料、设备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竣工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竣工,质量不合格,因其它原因并无正当 理由造成停工,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原 则上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合同终止。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履行包含付款在内的相关义务。

3、违约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后,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还可以继续 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书面提出违约,被指出违约方需在七天内予以答复, 不予答复视同认可。

十二:其它事项

1、甲方向乙方下达进场通知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施工 图,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 计划方案及单项工程预算进度表,经甲方审定后方能实施。

2、乙方管理人员和涉及压力管网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随 时接受当地职能部门及甲方人员的检查。

3、在施工中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时,不管何种原因,现场当事人均应先积极组织抢救,待施救完毕后再划定责任实行追究。

4、施工协议的文字如有不足,或定义标准不全时,应按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印发的[47条规定]精神,双方协商补充执行。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施工所在地仲裁。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发包方代表人: 承包方代表人:

发包方业务联系人: 承包方业务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篇6:热力管道爆裂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明确以运行总监为组长的防寒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对主要设备做好保温措施;做好冬季正常生产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员工的人身安全,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寒防冻应急处置方案》。

他们针对供暖管网有可能冻结的表管都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了保温处理;要求运行人员要在防寒期间加强对设备的巡检和对运行记录的规范管理,并作好事故预想;检修人员加强消缺及缺陷的管理工作,提高消缺的质量和速度,真正做到小缺陷不隔夜,大缺陷连续处理,切实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确保崇明城桥污水处理厂厂的安全渡寒和安全生产。

二、使用范围

本《防寒防冻应急处置方案》仅适合于本污水处理厂防寒防冻事故的防范和和应急救援。

三、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能

3.1防寒防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构成

污水处理厂的“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是防寒防冻应急救援的领导小组。该组织由运行总监、工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及综合管理员组成。

防寒防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在启动本《防寒防冻应急处置方案》时,由组长任总指挥负责全厂防寒防冻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3.2防寒防冻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本《方案》的制定、审查、和修订。组织实施本《方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方案》演练;检查落实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受损设施抢修,恢复生产。

四、防寒防冻应急反应程序

1、在防寒防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在入冻前由运行总监组织对厂内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同时要求各工种相应成立防寒防冻应急抢修小组。

2、在检查中发现有存在冻害可能的设备设施,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和设备缺陷,要立即上报防寒防冻应急小组,由防寒防冻应急小组协调解决。

3、各部门的检查重点应为:关键设备、水管路以及水表等保温设施、通信线路、电线电缆、仪表等。

4、各部门要储备好冬季线路的必备物资以及做好室内设备的防护措施,一旦发生冻害要保证能立即对设备进行可靠防护,避免设备遭受侵害。

5、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防寒防冻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实施防寒防冻应急救援工作。

6、发生冻害事故后,各部门负责人要准确判断事故性质,利用一切通信手段向防寒防冻办公室汇报,准确讲清人员受伤或设备受损实际情况以及汇报人及通信联络办法。

7、防寒防冻应急小组值班人员将险情上报防寒防冻应急组长,防寒防冻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抢险方案。

9、若是设备受到侵害,领导小组应通知检修人员准备抢修材料,到达现场抢修。

篇7:热力管道爆裂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

为加强对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的组织和协调, 做到统一领导, 各司其职, 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我局成立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指挥小组, 局长张桓担任组长, 主管副局长杨学河担任副组长, 成员 包括办公室、城建科、财务科、质监站、安监站。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 主任由主管副局长杨学河兼任。

二、应急预案

1、分级响应程序

按照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 特别重大)、二级事故( 重大)、三级事故( 较大)三个级别。

2、预案启动

一旦确定发生二级以上事故, 由县应急委员 会向省、市应急委员 会报告, 由上级部门启动应急专项预案。

三级事故发生后, 由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 并向县应急委员 会报告。

3、响应程序

( 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 指挥小组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县应急委员 会。

( 2)接到事故报告的相关部门立即赶往现场, 并启动先期处置应急工作预案,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尽力控制事态发展, 以减少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指挥小组按照事故的性质和现场情况, 依据各自 职责迅速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 3)指挥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发展态势, 协调指挥抢险救援, 必要时组织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 提出对策方案。

三、后期处置

( 1)结束程序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 由县应急委员 会责成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 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 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

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应急委员 会审批后, 由指挥小组宣布应急救援终止,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并通知公众。

( 2)事故调查

指挥小组在事故调查过程中, 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的各项规定。

( 3)总结建议

指挥小组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指挥小组向县应急委员 会、上级主管部门分别及时做出书面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调查中查明的事实、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各种必要的附件、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等 10 项内容。

四、应急保障

指挥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 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工作, 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

( 1)队伍保障:

建立专业工程抢险救援队伍和骨干力量。

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提高装备水平。

( 2)经费保障:

用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日 常运作和保障等所需经费, 要通过预算予以落实。

( 3)物资保障:

围绕“明确一个机制, 建立一个数据库” 的目 标, 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 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 4)做好抢险救灾人员 自 身的安全防护, 配备各种安全作业工具, 做好防护措施, 保证抢险人员 生命安全。

五、严明纪律

1、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 认真学习本预案, 明确各自 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 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以便提高业务水平, 提高战斗力。保证拉得出, 战得胜。

2、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责, 精诚团结, 通力合作,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按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

3、严格通讯联络制度, 指挥小组领导及成员 的电话、手机保证畅通, 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关机。

4、严格责任制度, 要做到装备、人员 落实到位。

篇8:热力管道爆裂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合理的处理供热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业主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供热安全、运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故障(事故)类别

根据事故的大小及影响范围,事故可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小,造成损失在 10000 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伤亡,停运时间不超过 24小时的事故。

2、较大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大,造成损失在 0 元以下 50000 元以下,造成人员轻伤人数少于 2人,未造成人员死亡,停运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严重,造成损失在 50000 元以上,造成人员轻、重伤人数多于 5 人,造成人员死亡 1 人及以上,停运时间不超过 72 小时的事故。

二、应急小组组织架构

1、组长:

职责:

2、副组长:

职责:

3、小组成员:

职责:

三、应急处置程序

1 、事故的类别甄别 根据预案事故类别划分,结合现场发生故障(事故)造成的初步影响判别事故类别,然后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应急机制

(1)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事故发生的特殊情况下,各部门要统一服从应急小组协调指挥,确保事故处理的有条不絮。

(2)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在 15 分钟内按信息快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3)事故抢修抢险机制。对于出现的各种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供冷。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4)事故物资保障机制。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以及备用零部件,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3 、事故具体处置措施

(1)巡查人员发现供热设备出现故障后,立即上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急小组立即组织抢修人员 30 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或重启设备主机,并根据预案安排信息联络专人及时通知业主相关人员,同时协调好与抢修有关的各单位的关系,及时把现场情况做记录,抢修完成后,把事故报告上报应急小组。

(2)供热管道出现事故后,应急抢救人员 15 分钟内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确认是否需要关闭阀门,并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抢修完成后,把实际情况上报应急小组。

(3)因泄露原因出现大面积失水事故时,及时通知公司及业主,并根据需要关闭主阀门,直致管道维修完毕和补水恢复正常。

(4)当发生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应及时报警,拨打 110、119、120 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及伤亡损失情况等,不得隐瞒事故实情。启动快速应急机制,由组长统一指挥,实施抢险、伤亡救护、人员疏散、设备保障等快速反应。做到“稳、准、快”和“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有条不絮的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各应急小组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服从指挥,步调一致。积极配合110、120、119 等各支援队的工作,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5)各类抢修完毕后,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应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若认为事故应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原因导致的事故应认真分析原因,做好对应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应急结束

抢修结束后,公司应召开相关会议,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由组长或副组长宣布应急抢球行动结束。

篇9:热力管道爆裂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提高供热管理服务应急保障实力,妥当处置集中供热突发事务,确保全县人民群众暖和过冬,依据中心、省、市冬季供热保障工作支配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根据平安第一、保障为主的原则,切实增加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立足我县集中供热实际,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调、高效有序的供热保障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主动有效妥当处置集中供热突发事务,确保全县人民群众暖和过冬,社会平安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冬季供暖工作顺当进行,依据工作须要,成立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县委常委、副县长

县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扬部、政府办、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体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xx 镇人民政府、交警队、消防队、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瑞通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集中供热保障和应急处置协调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向县委、县政府刚好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对全县供热忱况进行综合研判,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加强对集中供热行业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集中供热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热突发事务专项应急预案;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平安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刚好处理 xxxxx 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县发改局: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及成品粮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保障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县城供热应急煤、电、油、运等的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

县住建局: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处理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供热问题投诉。

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供热企业和个人偷热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借供热冲突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通行顺畅。

县民政局:负责县城供热应急受灾群众临时基本生活救助。

县财政局:负责县城供热应急专项资金的支配、拨付和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依据县城供热应急工作须要和县集中供执应急处置指挥部要求,协调做好供热生产物资运输车辆的组织,刚好开通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县卫健体局:负责组织协调卫生部门开展供热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依据须要,协调调动县及周边县区医疗卫生资源赐予指导和救济;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和质量监管。

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集中供热领域平安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平安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平安生产管理培训、生产平安事故预防;指导集中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较大以上集中供热生产平安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监督处理利用供热合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加强集中供热企业特种设备平安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协调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状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的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采暖期全县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刚好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殊是极端天气信息;宣扬、普及气象科学学问,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县交警队:负责协调指挥县城供热应急的交通保障工作,保证应急队伍和物资能刚好抵达所需地点。

县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安排,确保采暖期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刚好消退平安隐患,避开停电。

县消防队:负责参加组织供热突发事务现场的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华润燃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自然气需求预料,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自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 xx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刚好消退平安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打算,确保应急刚好有力。

县瑞通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不断完善平安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平安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供热保障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打算;加强员工平安教化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实力;统筹燃煤锅炉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实力和服务水平;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状况;定期巡查、刚好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刚好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 xx 小时电话值班,刚好办理 xxxxx 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刚好妥当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开发生群体性的事务;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扬供热学问,收集供热看法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向社会公布各片区(换热站)负责人电话、受理范围等信息,xx 小时接受群众投诉反映。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指挥机构响应程序

接到各类信息渠道反映供热企业发生突发性应急状况后,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要马上前往现场了解状况,同时组织供热企业启动本企业的供热应急程序,实施应急处理,开展生产自救。

因供热公司燃煤不足或设备缘由影响居民用热的由供热公司负责处置,启动政府临时接管程序,启用供热应急资金,保证居民正常供热。

供热企业供热应急抢修力气不足时,县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可调用其他企业帮助抢修,费用由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担当。

(二)各成员单位响应程序

突发事故发生后,各成员单位根据县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令,依据分工快速供应资金、物资、抢修队伍和通讯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应急处置工作,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详细职责如下。

1、综合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瑞通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燃气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供热系统日常保障工作及故障抢修工作;负责县城供热保障及供热应急抢修中所需的材料设备

等工作;负责县城供热保障应急煤炭、电力、供排水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城供热保障应急马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物资、设备的保障工作;负责对特别天气进行预料预报、提出预警看法,发布预警信息;负责供热保障抢险队伍组织、物资储备、生产用煤、检修巡查、设备维护、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2、应急救援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体局、交警队、消防队

主要职责:帮助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做好事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负责突发事务现场的平安警戒、治安管理和人员疏散;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卫生和装备等资源调配;组织供热突发事务现场的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刚好向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反馈事故发展和处置状况,并按指挥部的决策部署落实详细工作措施。

3、医疗救援组

牵头单位:县卫健体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援车、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赴现场开展事故伤病员转运、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和质量监管。

4、新闻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扬部

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供热系统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善后工作组

牵头单位:xx 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瑞通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燃气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在应急救援时所搭建的临时性房屋、设备等设施的拆除复原工作;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发生故障的机械设备及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工作;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后续物资和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事故后期调查评估工作。

6、专家询问组

专家组由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聘请供热及相关行业的企业(单位)、院校、科研机构等有关专家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开展县城供热事故预防和处置专题探讨;应急响应时,为县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处置指挥部供应决策询问或建议,受指挥部指派对事故发生地赐予技术指导;参加事故调查与评估,对事故处理提出询问看法。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供热应急资金和应急燃煤储备制度。根据省、市要求,县财政支配一部分供热应急资金,选购 储 备 肯定数量的供热应急煤炭,用于弃管、弃烧、弃供和平安事故的应急供热,确保供热应急事务的快速刚好处理,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实行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必要时启动煤热价格联动,县发改局要做好供执价格成本测算,合理确定供热价格,实现供热成本的合理补偿。

(三)实行供热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供热应急处理通讯联络网,成员单位 xx 分钟完成传递,快速反应。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强化责随意识,支配专人负责,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状况或有其他不履行职责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供热企业要制定完善本单位的供热应急预案,克服等、靠、要思想,主动担当社会责任,想方设法做好供热保障应急工作,提前做好煤炭储备,刚好建立应急抢修队伍,储备供热应急物资和供热抢修的工器具、车辆等。

(四)实行供热弃管事故应急接管机制。如发生供热承包人弃烧现象时,由县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先行接管,在保障居民正常用热的前提下,由原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相关入网接交手续,以保证居民正常用热。

(五)加强督导检查。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要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驻厂服务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县政府将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篇10:热力管道爆裂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稳定供热的保障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燃料短缺、设备故障、外力破坏等原因,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本市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需要同时启动本预案进行配合的,按照本预案程序启动。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市民安全用热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1.5 事件分级

依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1.6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本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与《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本预案对各区人民政府制定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制定保障方案和供热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具有指导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全面负责本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委主任担任。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市集中供热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负责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组织较大以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资金、队伍、物资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落实市指挥部部署要求;负责提出本市应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队伍、物资、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对供热企业制定(修订)的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检查供热企业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2.3.1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负责特别重大和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新闻发布。

市委网信办:加强对网络相关舆情的监看和研判,及时管控有害信息。

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协调供热设施抢修及恢复;负责配合做好在燃气供应中断时与上游供气单位进行协调对接、保证燃气锅炉的燃气供应;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涉及城市道路桥梁抢通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集中供热应急专家组、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在因上游气源问题导致燃气供应不足或中断时协调对接上游供气单位,恢复天然气保障供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全市热电联产机组供热保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委落实冬季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

市公安局: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警戒范围设置与人员疏散;负责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维护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区域的交通管制工作,保证救援抢险车辆安全快速通行;负责开通应急气源运输车辆、抢险车辆的绿色通道。

市财政局: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

市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依法组织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市市场监管委:参与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特种设备相关的应急处理,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组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区域内的用水保障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依据临时救助制度开展急难生活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建立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和转运受伤人员。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燃气锅炉房泄漏造成外部环境污染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方案并上报市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委:负责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处置提供相关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保障;配合做好设立抢险车辆的绿色通道相关工作;负责在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下协调集中供热燃料的正常运输。

市气象局:负责提前5至7天向市指挥部提供气象预报信息。

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负责配合做好热电联产机组运营调度,保障正常供热;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区域供热设施正常供电。

2.3.2 市指挥部根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实际情况,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根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由相关成员单位、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相关供热企业组成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作相应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组建。负责传达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协调督促各单位落实指令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根据市指挥部要求,起草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文件;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现场处置组: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组建。负责组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调集应急队伍、物资;掌握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治安维护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建。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疏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地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维护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医疗救援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建。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伤(病)员的救治、转运及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伤(病)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信息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建。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市指挥部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协调公安部门和市委网信办等单位在网上对舆论加以引导;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牵头组建,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经费保障、物资保障、气象预报、通信保障、善后处理和人员安置等工作;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工作;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局牵头组建,负责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等。

2.5 区级应急指挥机构

负责组织区内供热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负责组织辖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动员和实施;负责集中供热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负责区级专项供热应急处置资金的筹措;负责组织实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工作和较大及以下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区域内人员的疏散和安置工作;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区域内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

2.6 供热企业

供热企业指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的或自身产生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企业,负责建立本企业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预防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按照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制定特殊天气或突发事件条件下燃料保障应急方案;负责组建应急队伍、配备抢修物资及抢修设备;负责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负责及时、准确上报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信息;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及恢复供热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各项应急任务。

2.7 燃气供应企业

燃气供应企业指为供热热源提供气源的单位,负责保障燃气锅炉的气源供应,做好燃气锅炉房燃气供应不足和中断、燃气泄漏及抢修等的应急处置。

2.8 专家组

市城市管理委牵头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对策建议及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

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指挥部部署,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总体预防工作,指导区、企业组织预防工作,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建立与能源供应部门的沟通机制,对本市燃煤、燃气资源的供需平衡状况实施动态监控。

(2)加强非采暖季集中供热设施的检修。

(3)加强采暖季供热设施安全运行检查。

(4)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供热设施的安全监控。

(5)定期采用技术手段进行供热管网、电气设备、锅炉房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建立数据档案。

(6)每年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加强市政道路施工现场供热设施的安全监护。

3.2 监测

市城市管理委建设并不断完善覆盖全市的集中供热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时对热源厂、供热企业的运行状况及主要参数进行监测。

3.3 预警

3.3.1 预警级别

根据停热影响范围大小、持续时间长短和发展趋势等因素,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1)红色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红色预警:

①预测本市未来连续5天内日平均最低温度低于-9℃;

②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5万户以上,并持续48小时以上;

③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

④因其他因素造成预计发生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2)橙色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橙色预警:

①预测本市未来连续4天内日平均最低温度低于-9℃;

②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1万户以上,并持续24小时以上;

③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连续停热12小时以上;

④因其他因素造成预计发生重大以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3)黄色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黄色预警:

①预测本市未来连续3天内日平均最低温度低于-9℃;

②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5000户以上,并持续24小时以上;

③因其他因素造成预计发生较大以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4)蓝色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蓝色预警:

①预测本市未来连续2天内日平均最低温度低于-9℃;

②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5000户以下,并持续24小时以上;

③因其他因素造成预计发生一般以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3.2 预警发布

(1)发布权限。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由相应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2)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3)发布途径。预警信息的发布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广播、电视和其他方式进行。相关区人民政府组织属地街道(乡镇)在预警信息发布时对老年人进行风险提醒和紧急避难场所提示。

3.3.3 预警响应措施

(1)发布蓝色、黄色预警后,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①市指挥部办公室督促相关区人民政府、区供热主管部门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②相关区人民政府、区供热主管部门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③组织供热企业、行业专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科学研判事件发展趋势。

④向社会公众发布防灾避险的提示性、建议性信息。

(2)发布橙色、红色预警后,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①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值班人员等进入待命状态。

②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供热企业迅速调集应急抢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③供热企业加强预警区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④属地区人民政府组织转移、疏散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

3.3.4 预警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部门根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可能的发展态势和相应处置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当研判可能引发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因素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应按照预警发布权限,立即宣布解除预警。

4 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4.1 信息报告

4.1.1 发生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和所在区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或隐患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4.1.2 市指挥部办公室和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接报即报、随时续报的原则,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对于市委、市政府要求核实的情况,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4.1.3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及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经研判后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

4.1.4 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信息来源、事件的时间、地点、设施名称、联系电话。

(2)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区域、户数、持续时间、损失程度;事件造成的伤亡人数。

(3)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宜。

(5)由此事件引发次生灾害或社会影响的初步分析。

(6)其他需要通报的有关事项。

4.2 先期处置

4.2.1 事发单位应立即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和应急队伍全力营救、疏散、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因设备设施故障引起的突发事件,要迅速调集应急队伍、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开展以关闸、查找漏点、抢险堵漏为重点的先期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向属地区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2 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接报后,迅速核实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科学研判后,立即开展应急救援行动,组织供热专业应急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5.1.1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由市指挥部负责应对;初判发生较大、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如事件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并视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5.1.2 发生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市指挥部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市指挥部启动一级或二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时,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视情启动三级或四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时,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视情提供支持援助。

5.2 指挥协调

5.2.1 指挥协调机制

(1)组织指挥。区级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做好有关处置工作。超出事发区处置能力的,事发区应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将指挥权移交市指挥部。

(2)现场指挥。根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等级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场指挥部统一开设救援队伍集结点、物资收发点和新闻发布中心,组织完善相关后勤保障。

5.2.2 指挥协调措施

(1)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①接到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市长和市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②由市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部,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任总指挥,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③召开指挥部工作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听取各方面情况汇报,研究救援行动、伤员救治、人员疏散、应急征用、中止大型活动、关闭旅游景点等重大决策。

④综合协调组及时传达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督促各单位落实指令,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⑤现场处置组立即组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调集应急队伍、物资。

⑥治安维护组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安全警戒,及时疏散人员,维护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⑦医疗救援组及时对现场伤(病)员进行救治、转运,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⑧信息舆情组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相关舆情进行监看和研判,发布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⑨后勤保障组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经费保障、物资保障、气象预报、通信保障、善后处理和人员安置等工作。

⑩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等。

1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在上游气源问题导致燃气供应不足或中断时协调对接上游供气单位,恢复天然气保障供应。

1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热电联产机组供热保障。

13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在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引起的道路封堵情况下协调集中供热燃料的正常运输。

1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燃气锅炉房泄漏造成外部环境污染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监测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其他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工作。

(2)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①接到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指挥部总指挥和市指挥部有关负责同志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②由市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部,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任总指挥,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③召开指挥部工作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听取各方面情况汇报,研究救援行动、伤员救治、人员疏散、应急征用等重大决策。

④综合协调组及时传达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督促各单位落实指令,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⑤现场处置组立即组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调集应急队伍、物资。

⑥治安维护组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安全警戒,及时疏散人员,维护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

⑦信息舆情组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相关舆情进行监看和研判,发布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⑧后勤保障组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经费保障、物资保障、气象预报、通信保障、善后处理和人员安置等工作。

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在上游气源问题导致燃气供应不足或中断时协调对接上游供气单位,恢复天然气保障供应。

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热电联产机组供热保障。

1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在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引起的道路封堵情况下协调集中供热燃料的正常运输。

其他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工作。

(3)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①接到较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②市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度市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等资源,指导、协助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所在区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③综合协调组及时传达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督促各单位落实指令,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④现场处置组立即组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调集应急队伍、物资。

⑤市城市管理委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协助区人民政府协调上游气源供应、热电联产机组供热保障、集中供热燃料正常运输等工作。

⑥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做好交通管制、伤员救助等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工作。

(4)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①接到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赴现场协调、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②市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度市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等资源,协助事发地所在区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③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供热企业抢修受损的供热管线、锅炉等供热设施,尽快恢复供热。

④市城市管理委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协助区人民政府协调上游气源供应、热电联产机组供热保障、集中供热燃料正常运输等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工作。

5.3 新闻与舆情应对

事发地所在区宣传部门负责较大、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特别重大、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信息发布可通过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借助手机短信、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未经批准,参与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消息。

5.4 应急结束

5.4.1 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事件次生、衍生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5.4.2 特别重大、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由市指挥部按程序宣布应急结束,现场救援队伍有序撤离。较大、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各部门转入常态工作。

6 后期处置

6.1 恢复生产

6.1.1 供热企业要充分估计和考虑事故遗留问题,受损建筑物倒塌等潜在危险。履行撤离现场全面交接手续,恢复供热,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区人民政府确认后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6.1.2 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电力、供水、燃气、道路等设施的检查和受损设备修复工作。

6.1.3 供热企业负责现场清理工作;负责及时修复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中受损的供热设施;负责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恢复情况。

6.2 调查评估

6.2.1 市公安局负责派专人保护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为事件调查创造条件。参与处置人员要按照规定继续保护现场,为事件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必要时对事件现场进行录像或拍照。待事故调查人员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件现场。

6.2.2 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较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在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下开展。发生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法组织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2.3 责任单位要根据事件发生原因立即着手进行整改,同时要根据应急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修改、完善自身的应急处置预案。

6.3 应急救助

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事件调查结束后,相关供热企业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受害家庭的安抚、赔偿工作。

篇11:管道合同

定作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本工程热力卷焊管加工制作委托给乙方承揽加工,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加工构件品名与价款

一、加工品名:某某某某高炉大修工程鼓风机站热力卷焊管加工制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构件。

二、承揽方式:本加工构件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完工结算的承揽方式。

三、加工单价

1、卷焊管:每吨陆佰伍拾元整人民币(¥:650.00元人民币)

2、管 件:每吨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

四、本加工构件综合单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物价浮动和有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已包含了加工制作时所要发生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加工内容及费用,加工制作范围内将不再发生的其它费用支出。

五、本加工构件不含防腐涂装,由甲方防腐涂装分包单位在制作场地进行防腐涂装,乙方免费提供构件机械翻身。

六、本合同价款已含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开具发票。

第二条 加工成品期限与交付

一、加工期限:共计七日历天。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二、交付状态:按甲方提供的委托加工单要求交付,并配合防腐涂装。

三、交付地点: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甲方负责卸车。

第三条 加工材料供应与采购

一、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工程钢材由甲方供应,并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货。乙方应设专人向甲方办理甲供材的限额领料手续。甲供钢材按乙方编制的材料预算经甲方审核后,作为供料依据(管件材损3%)。乙方按图纸要求负责组织排版套材下料,排版图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下料切割,超供用料甲方负责回收或按市场废钢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超领用料或浪费材料按同期市场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5%的采管费。

二、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辅材、措施用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采用甲控乙供形式;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三、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构配件等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鉴定或经过试验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复验,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在41小时内清理出场。

五、材料代用,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加工成品质量与验收

一、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本加工构件质量。

二、质量等级:一次验收合格

三、保修期限:保修壹年。

四、技术资料:由甲方提供壹套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说明资料,交付完毕后收回,乙方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技术资料必须按甲方贯标程序记录整理,格式采用甲方提供的表格格式。

五、验收交付:加工完毕后,以国家颁发的工程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由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办理交付手续。出厂时必须将加工的技术资料按甲方贯标要求整理好一并交甲方一式壹份。

六、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及甲方要求组织加工,随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和检验;如加工质量不符合各项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理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方可出厂,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如加工构件质量低劣又无法修理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七、甲方监造人员负责质量检查、监督和办理验收手续。甲方监造人员的签字验收只代表甲方对乙方工序质量的认可,不对乙方的加工构件质量负全部责任。

八、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自理。

第五条 结算与支付

一、甲方按交付时间和数量支付给乙方50%的价款,乙方在全部构件验收交付完毕后1个月内将完工结算资料送交甲方审核,甲方按照施工图、修改图、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构件实际净重量办理结算;于次月支付余下的35%的加工费;并扣留结算单价的 15%作为构件保修金,在全部构件验收交付完毕之日起至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二、本合同价款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承兑汇票贴息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责任与违约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构件的规格、质量或设计等,乙方应积极配合变更。

2、甲方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交付构件的日期得以顺延。

3、甲方如无故拒绝接收构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构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更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陪偿甲方因

3、乙方交付构件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甲方不再需要,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乙方保管运输不善造成构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重作,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5、乙方逾期交付构件,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 1‰ 偿付违约金。

6、乙方不能交付构件,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构件部分价款总值 10%的违约金。

三、乙方在加工制作、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如有安全事故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构件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乙方责任。

五、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 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合同(或规定)作为本合同之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三、本合同经双方代理人鉴字、单位盖章后即生效,至全部构件交付验收合格、结清款项,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定作单位:

承揽单位:

签订日期:

篇12:管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珠海凤凰谷 项目的燃气管道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3.2.《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20xx

3.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3.4.《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J231-87

3.5.《石油化工设备与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J3022-99

3.6.《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xx

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名称:珠海凤凰谷项目燃气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为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项目规模:共62户,其中平层44户,复式17户,楼王(三层)1户,为精装修标准交楼 设计内容:庭院小区平面图、每栋入户燃气管道平面图和流程图、系统图、大样图、设计说明书、厨房、热水器控制阀前的输气管道工程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1、提供项目电子版建筑水电总平面布置图、各层平面布置图以及建筑立面图,室内装修平面、立面图。

2、甲方项目特殊要求资料(厨柜平面图)。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1、施工图纸为经过珠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合格的8套完整施工设计图。.

2、乙方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设计资料及收到甲方首次支付设计费之日起20 日历天内,交一套施工图纸(白图)给甲方确认,并在甲方确认后 20日历天内出蓝图。

3、审图流程及时间:乙方出蓝后,送市防雷所审图(审图需要约2个工作日),再送审图中心(审图需要约5个工作日),完成缴纳审图费后,取得审图合格证书。以上审图工作由乙方代为办理,并保证审核通过。

第六条、费用

1、设计费为:平层为 75元/户,复式房 150元/户,楼王为225元/户,合计:6075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零柒拾伍元整)。

2、审核图费用:本项目施工图的送审工作由乙方负责办理,报送审图公司审核费用每户费用为:10元/户,共 62户,合计:62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贰拾元整)。

3、以上两项设计费及审图费合计为:6695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玖拾伍元整。

4、以上设计费用为含税金价格。

第七条、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七天内,甲方即支付设计总额的10%人民币(¥669.5元),给乙方作为设计预付款;

2、经审图公司审核合格后的施工设计图全部交付甲方,甲方于15天内支付设计总额的80%人民币(¥5356.00元).

3、余额10%人民币(¥669.5元),在燃气工程施工安装完成10个工作内付清(无息)。

4、以上每笔款支付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有效等额发票。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4、签订本合同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

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2、乙方责任

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3、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2.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的合同设计费金额。

2.7、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有关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2.8、乙方必要时参加设计讨论会、设计评审会和工程例会。

2.9、乙方必须参加燃气工程施工招标会议,并对投标方提出的问题作相应的答复。

2.10、乙方负责向业主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对施工方提出的问题作相应的答复。

2.11、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负责解决。

第九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仲裁

本项目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竣工验收备案为止。

2、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5、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篇13:管道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开发的盛世豪庭二期场外热力工程施工拟发包与承包方施工,依据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证合同工程顺利进行,为维护合同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如下施工合同:

一. 工程名称:盛世豪庭二期热力管道安装工程。

二. 工程地点:位于沂水县城长安路东,正阳路以北,盛世豪庭小区内。

三. 工程承包内容:发包方提供的热力工程设计施工图(土方、安装、砌井、安装井盖、回填、打压试验等)所有工程内容。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材直管由发包方提供,管道接头、弯头保温由发包方负责)、包管理。

五、质量要求:承包方所使用材料必须安装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选用合格产品,必须具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符合合同要求,并经发包方现场抽样检查的合格产品,未经发包方认可的材料不许使用。隐蔽工程须经发包方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意见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否则对其质量不予认可。竣工验收以前,承包方必须进行管道打压试验,向发包方提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经发包方代表检查技术资料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六、工程价款计取及支付:承包方向发包方采用合同单价(详见单价明细表)和总价方式,经发包方认可后,作为合同款额(已包括税金和各项费用),合同总款额(约计)为壹拾伍万贰仟元(1520xx.00元)。结算时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税务相应专用发票。

工程包括的土方为坚土,如遇开挖石方,按照山东省相关工程定额计算石方开挖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计量工程量与合同签订时不符,按照实际发生所增减的工程量参照工程预算相应分项结算。

本工程不采用预付款,按照工程进度分次支付进度款,工程完成总工程量二分之一时,支付合同款额的40%,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支付工程款额80%。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0日内)支付工程款额95%,其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

七、合同工期:自发包方通知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工程内容。

八、发包方责任:

1、为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三份以及技术要求。

2、提供施工场地条件以及地下管线情况。

3、提供水电条件。

4、对承包方提报的验收、计量报告给予及时回应。

5、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九、承包方责任:

1、向发包方提报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方批准后,按照批准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施工重要技术和安全管理岗位,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服从发包方管理,按照要求向发包方及时提交工程质量和进度报告。

4、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

5、做好相邻专业工程协同,不得借故妨碍其他单位施工。

6、如果因承包方责任原因损坏其他施工单位工程产品,承包方应及时予以修复或赔偿。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对发包方供货材料,承包方负责送检、领取并保存试验报告,检测试验费由发包方支付。对于发包方提供的管道材料由双方协商卸货地点,由承包方卸货,双方签署验收文件,承包方负责保管。如果发生丢失损坏,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发包方需要增加工程量,需书面提前通知承包方,双方按照(不高于)工程市场价格和所发生增加的工程量据实计量结算。

3、施工中发包方予以协调水电使用,其水电费用由承包方向供给单位支付。

4、承包方应遵守当地政府或城管部门管理规定,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关系,如果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相关部门处罚,由承包方负责。

5、承包方应做好施工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相关法规制度,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发包方不承担责任。

6、如在合同工期内因承包方原因未能完成施工内容,发包方将按拖延时间实施处罚,每拖延一天按照合同款额千分之三处罚。处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因发包方原因未能提供施工条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报工期顺延报告,由发包方代表签字认可后,作为允许工期顺延凭据。

7、签订合同以前,承包方向发包方缴纳10000.0元合同保证金。当承包方完成合同工程50%时,经验收合格,发包方返还50%,完成合同工程后,5日内返还剩余工程保证金。

8、设计图纸内11#、12#、13#楼范围的热力管道工程安装作为盛世豪庭一期工程合同内容,本合同不再包括。

9、承包方特别承诺:我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不会出现拖欠工资想象,如果发生因工资拖欠纠纷,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果发生合同外事项,出现争议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约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合同责任履行完毕后,该合同自然解除、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 承包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篇14:管道合同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道路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2.3.1 按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2.3.2 按城市勘察设计规范标准执行;

2.3.3 按现行定额标准执行。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 根据双方商定,设计费按如下方式计算: 7.1.1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不再另行计算;

7.1.2本项目方案设计费不再另行计算;工程设计费(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

7.2 本项目设计费用总额为: )。最终设计费以最后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按7.1条结算,其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材料费、仪器使用费、管理费、会务费、评审费、咨询费、税金等所有的费用,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7.3初步设计及其概算文件在上报前必须经发包人审查并同意后方可上报。初步设计及其概算文件经审批后,以审定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费用做咨询费和设计费计价基数,并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 )》第1.0.8条的规定,来确定最终设计费用(审定的总设计费)。

7.4 本合同为含税合同,价格为包干价格。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设计费支付方式见下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文件时间顺延。

9.1.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等设计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设计费的100%。

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设计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总额的千分之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延误达到15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取的设计费和预算费应返还(其中定金应当双倍返还),并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使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设计审查要求。设计人须安排专人协助发包人完善各种手续,并提供相关服务。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项目开始施工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现场服务(通知后两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若非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变更等变化影响项目施工时,设计人仍应当负责有关设计问题及参加竣工验收。

9.2.7在本项目工程竣工时配合发包人接受审计并负责本合同项目的设计及审查联络工作。

9.2.8负责本项目设计期间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若在设计期间因设计人责任发生任何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事故,设计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发包人概不负责。为防范风险,设计人应为参与工作的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

9.2.9设计人确保自身和参与设计人员具备设计资质、资格有能力履行合同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和其设计成果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的权益之情况,否则设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2.11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或为本项目之外的目的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发包人提交的各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设计人应提供优质的服务,设计人应至少派一名业务素质强的能胜任的现场服务设计代表常驻工地,时间每周不低于一次,协助配合发包人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参与现场相关技术问题的处理和隐蔽工程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的要求在两个小时内做出包括

但不限于现场指导、电话解答的回应。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验收合格结束为止。 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6任何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12.7 本合同一式玖份,发包人陆份,设计人叁份。

12.8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9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篇15:管道合同

工程名称: 远达界内室外地上综合管线安装工程 甲 方: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订立时间: 20xx 年 10 月 日 订立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为全面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自愿纳入甲方工程队编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履行合同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方式

工程名称:8万吨/年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界内室外地上综合管线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图纸内管道安装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按甲方中标的预算定额直接费进行承包。

工程承包内容和条件:

工程的承包内容包括:8万吨项目界内室外地上综合管线安装工程的管道安装的一切工序。

条件:1、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管道安装的一切工序均由乙方负责。

2、管道除锈、刷漆、保温及外层保护由甲方负责。

3、乙方按照工程结算金额给甲方开具发票。

4、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5、甲方提供宿舍及食堂房间,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为全部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如甲方统一办理,在最终结算时甲方按一定比例分摊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服装和安全帽,乙方统一在甲方库房领取,费用甲方按原价收取。

8、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如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要求,甲方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随时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全力配合甲方工作。如调整后乙方仍不能满足业主、监理、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清退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总工期日历天数暂定: 30 天。

实际施工工期按照业主和甲方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第三条 合同价格及工程量签认约定

1、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管道安装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量按照河北省20xx安装消耗量定额计取直接费合计为准。

2、工程量按施工图纸以施工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计量。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程序及最终结算约定

1、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及方法按业主对甲方的总合同及现场拔付情况进行办理,每月月底由甲方对乙方进行验工计价,按完成量的65%支付进度款。

2、在办理末次计价时,乙方必须提供债务(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已全部清偿完毕的证明,方能办理。

3、最终结算待乙方完成图纸约定工作量以后,业主、监理、质监站验收合格后结算至尾款的95%,剩余5%质保期一年以后一个月之内结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保修

1、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标准规范及技术交底施工,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修、返工,损失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返修、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施工,施工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安全协议

1、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影响较大者,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具体安全事项见《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七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业主的总合同和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之内部承包合同(二)文本执行。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正本,复本由甲方持有,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篇16:管道施工合同

产品序列号:________________

台数: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

二.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产品免送维修服务,相应服务条款如下: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只对本合同所列产品实施上门改造,如需更换零件甲方应承担零件费用,且甲方不再拥有更换下来的旧零件的所有权。

2.如果乙方认为该产品需要取回修理,则乙方技术人员将直接前往甲方处取机。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对本合同所列产品进行两次免费清洁。

4.除乙方的节假日外,每周星期______至星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乙方执行该合同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的第二个工作日是本合同的标准响应时间。

5.本合同不涉及有关软件或网络支持服务,凡涉及软件或网络支持问题的维修服务,均按照乙方收费服务标准收费。

6.乙方实施上门维修地点为该合同所包括的甲方信息产品现在(合同签字日)使用所在地。

7.甲方应对其专有的机密信息的安全自行负责。

三.合同生效及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且乙方收到合同全款后,方可生效。合同期限是_____________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整。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拥有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甲方章: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

篇17:管道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经友好共赢协商,甲乙双方就《郑东新区龙湖区域环路通信管理工程》埋设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发包给乙方_________区_________区域_________路通信管理埋设工程施工,长度约_________公里。地点位于_________。

2、按图纸设计的通信管道与通道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3、根据工程地质情况,甲方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协调周边和政府、监理人员的关系,积极推进工程施工顺利进展;乙方不参与本工程地形地貌的填充和平整,只保持正常而具备条件路段的管材埋设施工。

4、本工程通信管材确定为最高32孔,外径在110mm的塑料管,过路支管为一层4孔,正常四层叠铺,每层8根,入孔井相距120m—150m,井深1.2m。

5、甲方无偿提供管材、入孔井盖和施工所需用的沙子、水泥、砖。

6、承包单价为税后综合单价,每千米壹拾柒万元人民币(不含预算规费、均按延长米计取单价)。

7、付款方式为5000米一个支付节点,支付已完成工程的90%的款,余款10%待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付清。

8、通讯管道材料保证金为拾万元,工程进入施工时,每遇一个支付节点甲方返还保证金20%,工程按四个节付点返完。

9、施工过程中,如果没有经乙方同意,因甲方的原因而造成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果经甲乙双方同意停工时,停工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超过3个工作日甲方承担乙方工人工资。

10、甲方在支付点时,如果不支付乙方已完成的工程款或欠缺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

11、双方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履行以上10条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时,不得推诿或回避。甲方必须保证有连续管道铺设场地,必须保证所供材料,按节点支付承包费,不得借助业主拨款才给施工队付款,不得借口不良事项回避付款。甲方对施工方有监督及协调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必须按要求工期完成任务,保证施工质量,防范安全事故,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对甲方有建议献策的权利和义务。

12、争议的解决: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13、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加罚工程造价2%的违约金。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工程相关事项履行完毕本协议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道施工合同范本13篇】

篇18:管道工程施工合同

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0201《建筑工程施工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法律顾问、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一事协商一致,订立本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管道供气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街。

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气化站:_________个街厨房管道、调压器、流量等材料表内容。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依据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商定本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双方约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三条 材料供应

一、本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按工程预算表所列供应。

二、乙方所提供的安装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 工程结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正式签约后,甲方需在_________日之内支付工程造价总额的_________%给乙方。如甲方未按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付款,则工期自然推后。

二、当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_________日内正式进入安装工地。

三、当竣工后,甲方需在_________日将其余的_________%支付给乙方,余下_________%款项在工程使用后_________个月内一次付清。工程若有未曾预见项目或变更,工程造价结算则按实际计算并一次付清。

四、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汇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一、乙方在工程竣工后,由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系统的检测调试,试用期为_________天,并由甲方、乙方将工程试用检测的结果进行验收。

二、工程交付使用后,甲方正常使用_________天,视甲方验收认可。

第六条 保修维护

乙方提供本供气系统的维护和保养服务工作,保修期限:依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二年内设备、材料非人为损坏的维护,乙方提供无偿免费服务;二年后为 。

第七条 组成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图纸、工程材料表、预(概)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简单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一、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三、其保证做好本工程的三通一平工作,保证水源、电源通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的总表,并承担施工引起的水、电费用;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一、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三、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的宗旨,如出现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四、承诺按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须按期支付各款项。若超过期限,甲方须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进行终止系统操作。

二、因乙方原因未按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须赔偿甲方已付款项一倍的罚款。

三、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优先权

为便于本工程竣工后的维护保养,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将成为优先考虑的供气商。

第十六条 其它

一、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9:管道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室外给水工程,

2、工程规模:球墨管:DN250/DN200/DN150X789/290/55m;钢塑管:DN100/80/50X40/158/114m;

3、工程造价: ¥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内容:甲方提供符合X要求的施工图中包括的所有工程项目。

2、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承包施工。

三、工期

⑴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⑵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等因素(如甲方提供施工图不符合国家规范及X要求须变更、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签证单未按规定审批、欠缴X费用等);

⑶由于本工程需经X办理工程管道隐蔽验收、挂表前验收、水质

⑷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以上时;

⑸不可抗力因素延误工期。

除上述原因外,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与验收

本工程应按国家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或X的给水管道验收规程,达到合格等级。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五天提供明确有效且符合X要求的设计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一式五份给乙方,甲方应在开工前办理全部开工手续(含破路、规划、测绘、拆迁及向X提交《供用水合同》等),工期顺延。

(2)甲方委派一名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及时解决、办理有关施工事宜,承担因甲方代表不到位造成损失的责任,审批联系单、签证单等往来函件,一般从收到之日起五日内不回复视为认可。

(3)若施工中遇到影响施工的市政设施或民用设施,乙方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和工程施工的需要实施保护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要求施工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人身伤害及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的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保的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4)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并做到工完场清。

六、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编制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估价表(20xx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20xx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及相应配套的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按同期X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算,造价信息未列出的材料价格,按市场采购价格加上采保、运输等费用计算。

2、付款方式:甲方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天内按造价把工程款的4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并且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挂表前再支付工程款的40%¥

3、工程完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挂表通水后七天内结清剩余工程款。

七、工程保修:

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工程质量保修贰年(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八、其它

1、根据X验收标准要求,由乙方实施管道冲洗、办理水质检测及竣工测量相关事宜,甲、乙方及X三方认可工程的冲洗水量,由甲方向X交纳管道冲洗水费、水质检测等有关费用。

2、甲方在挂表前提交填写完整的《水表领用申请表》;管道安装完毕,经X审批同意,在甲方结清工程款(多还少补)后,乙方给甲方安装水表投入使用。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工期。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合同签定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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