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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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achen”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共10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1: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

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

一、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情况简介

1、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法文词头缩写),由欧洲的法国、瑞士和比利时三国的咨询工程师协会于19成立于比利时,fidic总部现在设在瑞士洛桑。全球有68个国家的成员协会,我国唯一的成员协会是——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2、fidic合同条件,总结了发达国家近百年工程和国际工程建设的经验,在合同条件中,集技术、设计、融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缺陷修复,以及法律、有形贸易、无形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贸易、国际运输、国际保险等规则于一体。一句话——就是保障雇主项目能够顺利圆满地完成的标准合同条件。

3、fidic合同条件源于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riba)和美国同业的某些合同条件,故,具有浓厚的“案例法制度约定法律条件”的法律推理、法律联系、法律程序、法律责任推理和时限、时效的规律等特点,也具有与成文法相结合的特点,以适应国际工程承包和国际规则。

4、国际规则就是解决各种不同法律制度和不同法律规定不一致性的问题。特别在国际工程承包商的争端和仲裁中显得尤为突出,而fidic合同条件恰恰是符合国际惯例要求标准合同条件的主要范本。

5、fidic为咨询工程师、雇主和国际开发机构、发展中国家工程咨询业务的发展提供信息、资格预审标准格式、研讨会文件,以及客户与工程咨询单位的协议书等。不难看出,fidic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咨询工程师、雇主和国际开发机构,以及促进发展中国家咨询业务开展。一句话,最终是为雇主服务。同时,为保障雇主工程能够顺利实施的过程中,对雇主、承包商、各类分包商的责任、职责、义务和权利做出了“相对”均衡的分配规定。

6、fidic合同条件,是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发展银行等国际基金组织推荐使用的标准合同条件范本,也是世界各国较普遍采用的国际招标和国际基金组织招标项目的标准合同条件范本。

7、鉴于目前跨国公司、国际基金组织的对外融资、各国信贷资金的对外融资、招商引资、各国国际招标和国外承包业务的不断发展等,fidic合同条件是目前国际上最具仿效性、最具适用性、最具通用性,最具参考性,以及最能符合国际公认规则和各国法律结合的标准合同条件范本。也是国内发包项目的雇主和承包企业与外国雇主、合资项目、融资项目、外国承包商进行合作或国际合作方面与国际接轨的主要合同条件范本。

8、对雇主和承包商来说,研究和探讨fidic标准合同条件范本,对于保障雇主项目的顺利完成和保护承包商的信誉和权益是尤为重要的,特别是,国内雇主的国际公开招标项目,以及国内外的承包项目。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

二、 fidic合同条件的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国内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政企分开、股份制改造、外资项目的进入、对外国承包商准入规定的变化、全国一体化市场的逐步形成、合资/国外独资/跨国公司/私人股本企业在国内的不断增加和发展、国际基金组织在国内的不断融资,特别是我国对外的资本支持的国外投资项目和国际工程业务的开展等,项目雇主,咨询、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都面临着国内外两个国际竞争市场。一个是,按照“国际惯例要求”的国内外资项目、国际基金组织和外国政府对国内的融资项目的承发包市场;一个是,按照国际惯例要求的国际项目承发包市场。

企业要在狭缝中奋力求生存,在擦肩中奋力求发展,雇主则要求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和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又要求承包价格具有竞争力。各类承包商(含专利技术供应商、勘查、设计、施工、劳务、租赁和供应制造商等)都要以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服务和具有竞争力的价格优势来竞争。故,雇主和承包商只有与国际合同条件接轨,方能更好的保护雇主或承包商的应得权益,而fidic合同条件正是承发包行业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 从雇主的角度来看,为了雇主项目的投资利益,面临着国内外承包商的投标竞争,如何维护雇主项目的投资利益,其重要的武器之一就是应用fidic合同条件。 但是,对雇主来说,往往是一次性的项目发包,如何尽快的熟悉和掌握fidic合同条件?因为,fidic合同条件是在项目管理的动态过程中约束和促进雇主与承包商的,所以,与国内的合同管理理念有着极大区别。雇主应寻求——既熟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技能,又熟悉fidic 合同条件的咨询实体或咨询工程师,是雇主的最佳选择。所以,fidic合同条件又是工程咨询实体和工程咨询工程师应必备的技能。

雇主如何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用fidic 合同条件来管理工程和约束承包商。按国际的惯例作法,不是成立庞大的基建管理班子所能解决的,这种作法不仅增加雇主额外的投资开支和人员编制的包袱,而且,不了解项目动态过程的约束和索赔规定,势必使我国的雇主或我国的承包商蒙受损失。

国外雇主的作法是聘用具有项目管理(不仅是施工)能力和熟悉fidic合同条件能力相结合的“雇主代表”或“雇主工程师代表”,或聘用有这方面能力的实体派出其“雇主代表”或“雇主工程师代表”,在雇主授权下负责组织完成合同项目。但是,按新的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有关投资费用的增减、质量缺陷的修复和竣工期的延长缩短都由雇主全权负责,克服了雇主对“代表”在决定重大问题方面的疑虑。

从承包商的'角度来看,尽管fidic主要是为雇主、咨询工程师、国际基金机构和发展中国家咨询业务的发展服务的,但是,各类承包商都要受到按国际惯例招标的雇主的fidic合同条件的促进和约束。而且,版本的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的要求更严,尽管增加了对雇主的若干重要约束。但是,只要我国承包商认识到具有“案例法制度”色彩浓厚的与“成文法制度”相结合的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的要求是严谨的、是与工程管理过程相结合的合同条件、合同条件的管理应放在项目部,承包商就会在长期的国际项目的合作中站稳脚跟。承包商要想在国内外两个国际竞争市场求得长期的生存和发展,fidic合同条件的熟悉掌握和灵活运用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条件之一。既要满足雇主提出的合同责任、职责和义务的要求,又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应得权益。对承包商来说,由于能够长年在该市场上运用fidic合同条件,将会越来越熟悉,运用也会越来越熟练。

三、19新版fidic招标的标准合同条件

(一) fidic于年为适应不同发包项目内容的国际招标编制了《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和《简明合同格式》4个新版本。

1、新的fidic合同条件基本上统一了条款名称、定义、界定和措词,条款数目统一为20条,定义和界定分别为40-60个左右,普遍为160款左右,提高了不同版本之间条款解释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2、四个标准合同条件的最新版本

——新“银皮本”(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适用于工程总承包的发包项目,与原1995年“设计、建造和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有诸多类似之处,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详尽,并做了大量的补充和修改,特别是增加了承包商的融资部分等);

——新“红皮本”(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土建和安装施工承发包项目,在原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基础上涵盖了土建和安装施工的发包项目,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和详尽);

——新“黄皮本”(工程设备、设计和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成套设备发包、或分项工程的成套设备发包项目,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和详尽);

——新“绿皮本”(合同的简单格式,适用于中小的简单项目的发包,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和详尽)。

(二) 合同价格

“新银皮本”、“新黄皮本”采用总价合同,有法律变化/雇主原因等调价条件; “新红皮本”仍然是单价合同,在通用条件中列出了调价公式;

“新绿皮本”列出了计价方式,但合同价方式需双方约定。

(三) 四个版本串换应用的体会和看法

实行分项工程中的成套设备招标时,可参照承包商与雇主的主合同条件,使用“黄皮本”招标和签约;如果承包商(或雇主)对土木或安装施工实行招标时,可参照承包商与雇主的主合同条件,使用“红皮本”招标和签约;当承包商(或雇主)对工程中的中小或单专业工程招

标时,可参考与雇主的合同条件,以“绿皮本”实行招标和签约。

当然,雇主也可以根据自己发包项目的内容和特点,来决定使用那个更加适合发包项目的fidic标准合同条件版本。

四、 新版fidic合同条件关注的主要方面

(一) 新版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的要求更严格,对雇主工程利益是极大保护 对承包商一般义务的要求,提到的许多方面属于正常义务。但是,为保护雇主的工程利益,新版fidic合同条件写的全面、巧妙又含蓄,给雇主摆脱了工程从始至终的若干风险和责任。其提法是从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安全性和有效运行性等含意内容广泛的用词出发,为实施中追究承包商的任何责任隐含了诸多责任条款。如,承包商应为满足合同“隐含要求”的和合同“未提及”的,但为工程的稳定、完成、安全和有效运行所需要的所有工作;再如,承包商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

(二)转变观念,认识fidic合同条件具有与项目管理实施过程相融的特点。下面仅以“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为例,即,最高形式的总承包项目为例,谈谈看法:

1、雇主关注的主线条款

1一般规定(合同协议书)——5设计——7生产设备、材料和加工工艺质量——8开工、延误和暂停——9竣工试验——10接收工程——12竣工后试验——11缺陷责任(含缺陷修复期);

2、雇主关注的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的约束性控制条款

17风险和责任(指非保险方面的)、18保险(财产险、人身险和责任险。信誉险在保函方面已经提出)、11缺陷责任、13变更和调整、14合同价格和付款、

2.5款〈雇主的索赔〉—正反23个条款和条款、3.5款〈确定〉,正反22个条款;

3、实施工程的法人实体和实体条款

2雇主、3雇主的(行政)管理(含雇主代表和雇员)、4承包商(含分包商、承包商的文件等)、6职员和工人;

4、非保险方面的意外、偶然、或非签约本意的条款

15由雇主终止、16由承包商暂停和终止、19不可抗力;

5、雇主的应对条款

20.1款〈承包商的索赔〉——正反16个条款和条款;

6、合同双方争端解决的条款

20索赔、“争端和仲裁”;

(三)转变观念,fidic合同条件的谈判和管理应由项目部全权负责

1、从上述不难看出,fidiic合同条件就是对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的动态约束,有条款根据、条款的相互根据、条款的启动程序、条款的相互启动程序、能够证实的合法性的条款根据的证据、时限、时效和相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等,以保障雇主项目有效完成。所以,必须由项目部在承包工程的实施中负责合同管理。这与国内成文法合同条件下的合同管理是有着根本的区别;

2、项目经理,不能仅仅以组织设计和(或)施工的能力作为项目经理选择的唯一标准,而应是项目全过程的管理能力、fidic合同的管理能力、有关国际经验、国际惯例规则和设计/施工组织能力等相结合能力的人员。否则,应按时扣(或收)回的期中付款没能足数扣(或收)回、应索赔的款项没有索赔,应属于合同外的合同没有签证,不该丢的款项丢了,如,国际航运、国际保险、雇主变更和调整、法律变化引起的费用增减、竣工期的延长或缩短等。

(四)转变观念,努力提高理直气壮的“索赔”能力

在新的fidic合同条件中,已经明确“雇主的索赔”和“承包商的索赔”条款,使得索赔已经公开化,已经变成日常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索赔,在条款中也已经明确了,由雇主按“确定”条款的规定,首先与承包商进行商定、协商、谈判和调解等方法来解决双方的索赔问题。一旦无法奏效,雇主可“确定”,对确定的结果无法达成一致,产生了争端后,方能启动“一人或三人争端裁决委员会”(英文简称dab)进行“决定”,对该“决定”的不满,仍要采取“友好解决”的程序,在此之前任一方不应提交仲裁。对决定仍有“争端”后,以双方同意的(国际)规则,最终以dab的仲裁方式来解决。所以,雇主和承包商对索赔条件应有新的认识。不能一谈到“索赔”就认为是“仲裁或打官司”!

但是,索赔条款在合同条件中,仅仅从正面写出了几个(epc是雇主5个/承包商2个)索赔条款,应将其余10几个(epc是雇主18个/承包商14个)反向索赔的联系条款和其他“阿是” (即与有关事项相关的)索赔条款全部找出来,深入研讨,熟练地掌握索赔条款的根据、条款的相互根据、条款的启动程序和其相互启动程序、时限时效和文件格式的要求,以及能够证实的证据,方能达到为遵守合同条件实行索赔的约束目的。

索赔时限的规定是不对等的,雇主可随时发出索赔通知,而承包商必须在事件或情况发生后的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承包商逾期提出索赔通知雇主应免除承包商索赔的全部责任。但,对雇主没有此项规定。

应对上述“雇主的索赔”或“承包商的索赔”条款深入研究措施和对策,建立在雇主或承包商责任、职责、义务和权利的信誉基础上,减少或杜绝雇主或承包商不必要的原因引起的索赔,对雇主或承包商都是非常重要的。

(五)寻找雇主“确定”条款的反向联系条款,做到心中有数,争取主动

在epc合同条件中,雇主要行使“确定”条款的正反向条款有22个,但,在“确定”条款中正面指出的仅仅是1个条款。掌握反向联系的21个条款,便于雇主或承包商抓住实施合同项目中的大事,能够使雇主、或承包商提前拿出意见,双方进行商定或确定,谁抓住这方面的条款,谁就能够争取部分主动,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能够得到更好的协调和统一。

(六)fidic合同条件的学习和应用,是雇主、承包商和咨询工程师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

对雇主、承包商和咨询工程师来说,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方面是,现代项目管理技术,与工程有关的国际规则(服务贸易、国际经验、有形贸易、无形贸易、投资贸易、国际运输和国际保险等)、i t技术,以及合同条件等,而fidic合同条件是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之一。它将起到了依据国际惯例适用的法律来保护雇主、或承包商应得利益的法律条款根据。咨询工程师掌握了上述,就会对一次性的雇主、或没有上述经验的承包商提供有益的咨询服务。

(七)fidic合同条件学习运用应把握其精髓,学会使用和躲藏“明抢暗箭”

1、从“成文法”观念上转到“案例法”与部分成文法相结合的观念上来

——东西方的思维差距,东方人往往更关注全面的思考问题,关注背景,关注关系,更多的借助于经验,而不是抽象的逻辑推理,既能容忍反驳意见,更能艰苦奋进;西方人更具有分析性,创新性和冒险精神。“倾向于事物本身脱离其背景,研究假想的意外和偶然情况的影响,避开矛盾,更多的依赖逻辑推理。这也是fidic合同条件产生的逻辑思维基础;

——案例法强调的是合同双方在合同条件中“约定的责任、职责、义务和权利的法律逻辑联系、法律逻辑推理和违规的法律责任”,所以合同条件详尽、严谨、严密、冗长。因为,在案例法国度中的历史上,国家就是以类同的诸多历史悠久、有权威的法官的“案例”中悟出该类事项的法律规律及其法律规则的,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事项较少,故,案例法国度有一句通语:“合同是法律的唯一依据。”近代国际间的工程承发包业务的增多和交流,促使了案例法的合同条件与成文法的合同条件有了更好的结合。但,fidic合同条件仍具有案例法的浓厚色彩,所以,fidic合同条件仍具有合同条件详尽、严谨、严密、冗长的特点,对承包商较为严格;

——成文法国度的合同中,是依据国家立法部门的有关法律规定来签约的,因为国家在诸多方面都有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有法律约束的细则,法官的依据主要是国家的法律规定,而不是案例。故,在合同中总是写出“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合同条件简捷,简单,对承包商较宽松。所以,国内的雇主和各类承包商必须在成文法的基础上来适应案例法的合同条件的特点,才能确立学习应用fidic合同条件的英美法的法律观念。

篇2:什么是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什么是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条件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和发布的,推荐用于国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由于封皮为红色,又俗称“红皮”。1957年制定了第一版。主要沿用英国的传统作法和法律体系。1969年修订为第二版。第二版没有改变第一版中包含的条件,只是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第三部分。此部分的编撰适用于疏浚工程的特殊条件,对通用条件作了一些具体变动。1977年出版的第三版对第二版作了全面修订,同时出版了一本《土木工程合同注释》。1987年9月,在瑞士举行的FIDIC年会上发行了第四版。第四版从五个方面作了体系的改动,

1988年和1994年先后两次对第四版进行了大量的修改和补充,1999年又制定了四本新版合同条件,即《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工程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EPC(设计—采购—建造)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银皮书)以及《合同的简短格式》(绿皮书)。

FIDIC合同条件是世界各国土木工程建设、管理百余年经验的总结,详细地规定了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已成为一种比较完善的、国际上通用的合同条件。

它不仅为许多国际建筑施工合同所采用,而且是不少国家或地区起草、制定本国(地区)合同条件时的重要参考文献。

篇3:FIDIC条款及其实施条件

1 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后,我国一些大型国际工程采用FIDIC条款进行管理,如鲁布革引水系统工程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京、津、塘高速公路采用FIDIC条款第三版;二滩水电站采用FIDIC条款第四版。这些项目在建设周期、工程质量和投资控制等方面均收到理想效果。二滩水电站由于采用FIDIC条款节省建设资金5.5亿元人民币。FIDIC条款第四版的《应用指南》指出,只要把专用条款中的条款结合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特点和工程的专业特点进行编写,同样适用于国内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我国的一些大型工程项目尽管没有使用外资贷款,也采用了FIDIC条款,但往往未收到预期效果,如北京西客站。西客站的质量问题已经见报,由于质量问题突出,仅一次质量维修,国家就要投入数百万元人民币,而且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什么外方贷款项目利用FIDIC条款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而我们却收不到预期效果,难道FIDIC条款不适应我国国情吗?对此类问题应做深层次的分析。

2 FIDIC条款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FIDIC条款是一种国际惯例。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及美国总承包商协会(FIEG)、中美洲建筑工程联合会(FIIC)等国际组织推荐FIDIC条款作为土木工程实行国际招标时通用的合同条款。FIDIC条款是世界各国土木工程建设和管理百余年来经验的总结,也是一百多年来国际工程承包的经验总结,它把土木工程技术、管理、经济、法规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用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

由于FIDIC条款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谨性,得到国际上的广泛认可和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都要求用FIDIC条款进行项目管理。应该说明,FIDIC条款,包括国际上通称的“红皮书”(《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黄皮书”(《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和“白皮书”(《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等。本文涉及的FIDIC条款特指“红皮书”。FIDIC条款不应简单地理解为标准的合同条件,这种理解只是狭义上的解释。从广义上讲,FIDIC条款应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是按照一套标准的招标文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商,通过监理工程师的`独立监理进行控制,按照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签定的合同进行施工。

FIDIC条款是大型复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它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工期、投资、地域特点等)建设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它包括了高水平项目管理的丰富内涵。但是,并非所有国际工程或发达国家的建设项目都采用FIDIC条款。这应取决于建设项目的特点,比如,小型建设项目没有必要采用FIDIC条款,美国AIA的合同范本就采用总价合同形式。因此,采用FIDIC条款并不等于与国际接轨,实施FIDIC条款是有条件的。

篇4:FIDIC条款及其实施条件

FIDIC条款适用于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建设周期较长的建设工程项目。北京西客站完全符合这些条件。问题在于,应用FIDIC条款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包括:

(1)采用无限制招标选择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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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FIDIC条款及其实施条件

FIDIC条款适用于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建设周期较长的建设工程项目。北京西客站完全符合这些条件。问题在于,应用FIDIC条款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包括:

(1)采用无限制招标选择承包商;

(2)合同履行中建立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3)施工承包合同采用单价合同。

这三个条件是实施FIDIC合同条件的前提,若它们不能全部得到保证,FIDIC条款必然变形走样或被肢解。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建筑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建筑市场全面推行工程报建制、招标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合同监理制等。但是,我国目前建筑业的管理体制还存在不少弊端,还不完全具备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宏观环境。比如,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体现了线性组织结构的运行机制和组织论关于“命令源唯一性”的原则,而我国的组织机构则习惯于职能型管理模式。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由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实施项目管理。FIDIC条款规定工程师有权处理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的单价争议,我国则规定这一争议最终由造价部门裁定。若以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FIDIC条款逐条加以对照,不难发现多处这种差异。应该指出的是,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未对合同的计价方式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在建筑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方面的惯用作法与FIDIC条款实施的要求是不一致的。我国习惯于甲方管理项目、习惯于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建设监理不适应全过程全方位进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其工作性质和工作水平并未突破以往局限于质量监理的格局,无法体现高智能服务这一宗旨。严格意义的招标投标,首先招标投标双方应作到“双盲”,我国在目前完全达到这一要求还有一定难度,有些工程项目的标底无法体现商业秘密这一特征。

外方投资项目之所以较好地应用FIDIC条款,主要原因在于可以刚性地满足上述三个前提条件。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除了极其复杂的地质条件、诸多极具挑战性的.技术难题外,最令人关注的是它运用国际惯例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或者说与国际惯例进行全方位的接轨。在小浪底工程没有中国原计划经济下领导的权威,我国上万名建设者和50多个国家的外商唯一共同遵循的是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只有熟悉FIDIC条款,才能在国际工程的招标投标、合同谈判、设备采购、风险管理和索赔处理等方面从根本上处于有利和主动的地位。

建设项目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哪一个环节出问题势必对整个系统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不能孤立地抓工程质量,不能就招标投标抓招标投标,不能就监理抓监理。应以项目管理为中心,把项目管理涉及多个环节作为系统工程来研究和处理,FIDIC条款恰恰作到了这一点。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由建设方或建设指挥部统筹进行。建设结束后,指挥部即解散,无法系统总结项目管理的经验。国外的项目管理工作由专业人士(工程师)进行,经过一百余年的实践,已系统总结出科学项目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形成以工程师监理项目的管理模式,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完全达到这一点,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应积极探索,向这个目标努力。对于国际工程,不论是否适应,都必须无条件按国际惯例运作与实施,否则,只能被排除在外。对于国内大型复杂工程,应积极创造条件,采用FIDIC条款进行项目管理,积累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同时制定按不同计

价形式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实现以工程合同为核心进行项目管理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应以管理机制和管理体制为切入点,逐步改革不适应科学项目管理的习惯作法,改革在建筑业管理方面不适应国际惯例要求的习惯作法,从管理的观念、方法、组织和手段方面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缩小与国际惯例的差距,加速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带动和促进我国建筑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篇6:fidic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新沂市钟吾壹号小区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道路等附属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钟吾壹号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部分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钟吾壹号小区内

3、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

4、工程内容:小区一期工程主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化粪池坑。

二、承包范围

(1)小区道路路面工程(包括灰土碎石路基、碎石垫层、12cm厚C30砼垫层、4cm细粒式沥青砼及发生的土方转运)。

(2)小区内雨污水管网(包括基槽土方开挖及转运、基础夯实、碎石垫层、砼垫层及抗肩、管道敷设安装、砼管箍、回填细砂、分层浇水灌实、分层回填素土)。

(3)化粪池:挖基坑土方及外运、基础夯实、C20砼垫层、化粪池内防水、回填细砂、分层夯实。

(4)雨污水沉井:基槽土方开挖及外运、坑内整平夯实处理、C20砼垫层、砌砖、内外抹灰、井圈井盖(包括铸铁、钢纤维复合井盖、砼重型井盖)

(5)电力、消防、燃气、电信等管道土方开挖外运、回填细砂、素土夯实。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 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xx)、《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xx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xx)、《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xx年),其中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仅计取基本费,不计取省级标准化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按江苏省14费用定额下限计算。不计取夜间施工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总承包服务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费、包干费等费用。其它按省、市现行工程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如遇政策性调整,其人工费相应调整,其他工程造价不调整。在施工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及相关隐蔽工程,根据现场各有关方签证,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

2、本工程下浮率按8%进行结算,为总价下浮,但甲供材、甲方认价的工程材料以及独立费不参与下浮。

3、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单独装表计量(如没有单独装表计量,水、电费按相关规定计算),总表数如超过各标段分表数总和,差额由各标段乙方均摊。其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在支付工程款和竣工结算时扣除。

4、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购买的砼排水管、沥青砼、砼化粪池、铸铁、钢纤维复合井盖、砼重型井盖等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和价格,由甲方认定后(其中砼化粪池按独立费),乙方购买、使用;竣工结算价格按甲方认定的价格结算。工程使用的材料应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技术资料;材料到现场应报甲方查验,未经甲方查验、与认定不符或乙方私自替换、代换材料,甲方将有权终止使用,其材料价打折处理,从竣工结算中扣除。

5、本工程所有需要检测的材料,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实验费由乙方承担。

6、本工程其它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月的《徐州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所有材料价格均为到工地指定地点价格,材料差价调整方式为《徐州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材料价格、甲供材料价格及甲方认定的材料价格减定额预算价,不另计取运杂费、采保费。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

1、工程造价:根据乙方工程预算报价514.37万元,经初审暂定工程总造价为叁百万元(3000000.00元)。

2、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分期支付,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开具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建安发票。

3、乙方进场施工10日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50万元;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暂定造价的30%;工程施工完成,具备验收条件,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暂定价的7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向乙方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付清工程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五、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并负责协调、办理新沂市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现场甲方、监理的管理,甲方代表发现乙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质量低劣或造成安全事故,甲方、监理或质监、安监部门发出停工通知,每停工一次乙方承担罚款20xx元(罚款在支付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由施工质量、安全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安全责任。

六、工程工期

工程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工期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完成,如乙方无故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后一天,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仟分之一计算工程延期罚款(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除外),工程延期罚款在竣工结算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开工前负责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其容量,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2、开工前提供施工区域工程地质资料及地下管线资料及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交验完毕后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3套,并组织设计图纸交底,编制交底会审纪要发送乙方及其他相关单位。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二)乙方职责

1、本合同项目范围内的场地经乙方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后,乙方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对场地的处理及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接电、接水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

3、接甲方开工通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材料、机械进行施工,并积极参与设计图纸交底,图纸交底过程中,乙方应认真审图,对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设计提出。

4、主干道施工时将影响到其它单位材料运输时必提前2天通知各协作(合作)施工单位.

八、其他

1、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和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以及现行有关规范组织施工,工程实体任何异于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的均视同违约,除扣除相应的工程造价外,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乙方在设计变更事项或工程签证终了一周内办理含签证造价在内的签证手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文件必须详细载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和签证的原因;以及做法、规格和数量、几何尺寸和原始数据、完成的时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签证时间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生效。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该项变更或签证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该项变更或签证不再计价。甲方任何仅以个人名义签署的签证,乙方将不作为调整造价的依据。任何签证的合法性、公正性、有效性存在瑕疵、违背市场行情或违反法规、规章、规定,甲方法定代表人有权要求更正。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竣工工程无条件交付给甲方,并及时办理完成各项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剩余工程款,由此引起的后果责任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将完整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施工技术资料以及竣工结算及时报送甲方。竣工结算由甲方审核后送有关造价事务所审计,甲方在接到完整竣工决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审计完毕,乙方竣工决算审计核减率10%以上和核增额收取的审计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与民工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以甲方工程(进度款)未及时支付为由,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有拖欠事件发生,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并有权进一步作出处罚或直至终止合同。

4、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承包方应设有专人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否则发包方有权委托他人处理质量问题,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5、在合同条款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依法新沂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7:fidic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甲方施工任务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建立劳动合作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须共同遵循。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造价:

甲方要求在西山寺指定的地点打一口井,直径为300毫米,深度为160米,钢套管直径为273毫米,水泵为大厂品牌泵,水泵出水方量每小时不小于五立方米,下泵钢管直径为寸半钢管,水泵房及检查井由乙方承建,房子尺寸不小于

第二条 工程款

总工程造价为玖万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给施工单位两万元,剩余款年底前付至捌万伍仟元。其余款至保修

第三条 施工工期

农历五月底前完成。每推迟一天罚100元。

第四条 工程要求

(一)甲方:乙方所用材料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打井深度按实结算,每米按500元计算,不足部分给予扣除。

(二)乙方对本合同劳动工程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原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乙方发生的各种经济上纠纷、违法乱纪事件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的责任,负责教育劳务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蛮干”确保施工安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第五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程质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乙方确保所打水井出水量大小,因地质原因或未打出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负责,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六条 其他

(一)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他协议等均与甲方无关,如果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本合同竣工结算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fidic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 地辐热采暖回填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内容:

1、乙方包工不包料。

2、材料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乙方的质量监督检查,工程进度的监督工作。

2、组织工程验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权力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施工方案,必须服从总包方现场施工管理,按照国家规范施工。

2、做好施工的人员、机器、食宿准备,熟悉施工方案,掌握整个工程的技术要领,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入工地。

3、按合同的要求,按时优质的完成施工任务,并向甲方移交,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误工责任。

4、文明施工,遵守现场管理规定,不滋事。杜绝不文明及不良

四、安全责任:

乙方要安全施工,对工地安全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

混泥土填充层达到工地要求客厅、卧室、拉毛。卫生间、厨房压光处理,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修至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竣工验收。

六、工程价格:

以实际具体施工面积为准,每平方米 元。

七、付款方式:

1、按分之

2、工程完工至倒数第二层,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修补及最后一层完工,以实际具体施工面积为准。方可结清工程余款。

八、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内容,按我国现行《合同法》相关内容追究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施工,构成违约、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该笔工程款的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构成违约、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该笔工程款的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九、发生纠纷的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分歧,双方以协商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争议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

第〔糠定义和解释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名词及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均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a)(i)“雇主”指本合同条件第⒉糠种付ǖ牡笔氯思捌浜戏继承人,但不指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得到承包人同意)。

(ii)“承包人”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所接受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但不指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得到雇主同意)。

(iii)“分包人”指合同中指名承担得到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及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分包人的任何受让人。

(iv)“工程师”指雇主任命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工程师任务,并在本合同条件第⒉糠痔岢鲂彰的当事人。

(b)(i)“合同”指合同条件(第〔糠趾偷冖⒉糠郑、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果已签订)及其明确列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中的其他文件。

(ii)“规范”指合同中包括的.工程技术规范和根据第51条或由承包人提供经工程师批准而作出的修改或补充。

(iii)“图纸”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与养护手册及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

(iv)“工程量清单”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并已标价填好的工程量清单。

(v)“投标书”指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为实施并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而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报价书。

(vi)“中标通知书”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接受。

(vii)“合同协议书”指第9.1款所述的合同协议(如果已签订)。

(viii)“投标书附件”指合同条件中所附的投标书后的附件部分。

(c)(i)“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师根据第41条规定签发的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ii)“竣工时间”指从开工之日算起按合同规定(或根据第44条而延期)完成施工或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检验的用的时间。

(d)(i)“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检验,或经工程师和承包人另有协议的其他检验。这些检验应由承包人在雇主接收本工程或其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之前完成。

(ii)“接收证书”指根据第48条规定签发的证书。

(e)(i)“合同价格”指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完成工程实施及其缺陷修复而按照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ii)“保留金”指雇主根据第60.2款(a)规定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i)“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具体情况指两者中任何一个。

(ii)“永久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拟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iii)“临时工程”指在实施和完成工程及其缺陷修复工作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篇10:Excel条件格式应用

Excel的条件格式功能是一项十分强大且便利的功能,下面介绍自已在使用Excel过程中,利用条件格式功能的其中一个应用场景。

在一个Excel工作表中,有许多条记录,如何使Excel自动标识出满足特定条件的记录呢?

例如工作表中有多条记录,要求当字段“是否完成”列中为“否”时,突出标识该行(本例中将该行突出显示为红色),使用户清楚没有完成的工作;当为“是”时,突出标识的背景色自动消失,

现在开始实现这样的效果

①选择工作表的A列至E列。

②单击菜单“格式”――“条件格式”。

③在“条件格式”对话框中,选择“条件1”下拉框中的“公式”项。

④在“公式”框右侧的文本框中输入公式“=$E1=”是””。

⑤单击下方的“格式”按钮,在“单元格格式”对话框的“图案”选项卡中,选择颜色,这里是红色。

⑥单击“确定”按钮,关闭“条件格式”对话框。

此时,当将E列中单元格的数据改为“是”时,该行的红色底纹会自动消失;如果为“否”,则该行会自动加上红色底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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