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荒料采购合同

乔玲芙卿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简介】感谢网友“乔玲芙卿”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整理了石材荒料采购合同(共13篇),希望你喜欢,也可以帮助到您,欢迎分享!

篇1:石材荒料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花岗岩石板(芝麻白、芝麻黑、桃花红)规格型号:400_600_12、450_600_12、400_600_30、300_300_600、600_800_30 生产厂家:北京华隆石材有限公司计量单位 (块)数量5000块(400_600_12) 500块(600_800_30芝麻白) 4800块(450_600_12) 300块(600_800_30芝麻黑) 5000块(400_600_30) 400块(600_200_30桃花红) 400块(300_300_600)单价 400_600_12:145元/平米;600_800_30:165元/平米;300_300_600:135元/平米;600_400_30:160元/平米;300_300_600:355元/平米。 600_200_30:90元/平米金额:647160元提交货时间及数量:按现场材料员提货日期及数量依次进场。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肆万柒仟壹佰陆拾元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天然花岗岩石材,执行GB/T9966-20_、GB/T18601-20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北京华隆石材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乙方送货至施工现场。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乙方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以货到现场数量为准。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按现场材料员提货日期、规格及数量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平米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合同生效付总额10%,结算按实际到货数量全部结清剩余工程款。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 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5%(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石材荒料采购合同范本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花岗岩石板(芝麻白、芝麻黑、桃花红)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天然花岗岩石材,执行GB/T9966-、GB/T18601-2001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北京华隆石材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乙方送货至施工现场。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乙方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以货到现场数量为准。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按现场材料员提货日期、规格及数量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平米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合同生效付总额10%,结算按实际到货数量全部结清剩余工程款。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 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5%(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石材荒料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共同约定 甲、乙双方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生鲜商品采购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均已仔细阅读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双方对各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该等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无异议,则本合同可自动延长至新合同生效或双方办理完毕清场手续为止,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条 商品数量和质量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规格供货,提供数量完整、质量合格的商品。

第三条 标准及验收 规格标准由双方共同确定,乙方提供商品样本,经甲方同意后,拍照存档。乙方在其供应期内不得更换等级,品牌,如需更换,需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样品,经甲方同意后可更改。 甲方质检人员负责查货验收。重大质量问题由国家相关检疫、质检部门认定。

第四条 价格 每月 日至 日,由甲乙双方协商订价,并签署《广州一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生鲜商品月度订价表》。

第五条 供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甲方每天下单时间为每天20:30-22:30,补单时间为每天14:00左右。“下单”是指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次日供货的种类和数量;“补单”是指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当日需增加供货的种类和数量。根据甲方下单的内容,乙方供货时间为下单后次日上午6:30-8;00;

(二)送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甲方验收物品合格后,应在乙方供货单上签字。供货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第六条 货款结算

(一)每月 日至 日,乙按甲方财务结算流程对账,将上月甲方应付乙方的供货款核对无误。

(二)甲方每月 日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结清上月应付乙方的供货款。乙方在收款时应签收,并按甲方结算要求提交税务发票或规范的财务收据。

(三)其他约定

(四)若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对帐和结帐,则当月应结算的货款延期到次月核算。

(五)结算地点为 □甲方总部 □其他

第七条 履约、质量保证办法

(一)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证、商品质量检验报告、授权书等一切商品经营所需证件的复印件。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 元,作为对其供应合格质量物品的担保。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 元,作为其按时足额供应物品的担保。

(四)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八条 商品退换货约定及方式

第九条 合同期未满终止合同 如乙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结清账目,签定合同解除书,并扣除履约金总额的 。甲方并非基于乙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收货争议处理 乙方认为甲方收货人员无故刁难的,可直接向甲方公司投诉,甲方将全面调查。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第二条规定,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克扣斤两或自己弄虚作假,一经甲方质检组查出的,甲方扣除履约金总额的 ;第二次被查出的,则扣除履约金全额,并解除合同。

乙方提供变质、过期、注水、未经检验检疫等的商品,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甲方第一次查出扣除质保金总额的 ;第二次查出以上问题扣除质保金总额的 ;第三次查出以上问题则扣除全额质保金和履约金,并解除合同。如遇重大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额质保金并解除合同。

(二)乙方违反第三条规定,未按约定的规格提供商品的,甲方有权拒绝接 收;第二次仍不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甲方扣除履约金总额的 ,并 要求乙方换货;第三次不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甲方扣除履约金总额的 ,并要求乙方换货,如乙方无法换货,则所送商品不作计价;第四次仍不 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则甲方扣除乙方全部履约金,并解除合同。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所供产品的品牌、类别,甲方有权拒付更换 产品的货款,并扣除履约金总额的 。

(三)在月订价格执行中,因市场物品涨价,乙方借故不供货,甲方如在市场上购得同样商品,扣除履约金的 ,第二次出现同类问题,甲方将视乙方无履约能力并扣除全额履约金,解除合同。

(四)乙方违反第五条(一)的规定,第二次仍未按时供货,甲方将扣乙方履约金总额的 ;第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甲方将扣除履约金总额的 ; 第四次不能按时供货,甲方将扣履约金总额的 ,并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期供货的情形除外。

(五)乙方违反第九条规定,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履约金、质保金,并保留向乙方追述其它索赔的权利。

(六)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扣收保证金后,如不解除合同,乙方则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按照甲方扣收的金额补足保证金。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一) 市场宣传支持:

(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附件 《生鲜商品月度订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是合同内容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十天内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甲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约束力。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第十五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广州一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4:石材荒料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石材幕墙所需材料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材料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所提供材料的该行业的国家标准为准。

第三条 交货:

1、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

3、交货地点:

第四条 验收:

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补足或退换货。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延迟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部分价款 5% 的违约金;延迟交货 7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订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2、因甲方造成的延迟收货、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延迟部分价款 5% 的违约金;延迟交货 7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订金、预付款或价款不予返还,但乙方在不缴纳违约金的情况下,甲方可不予返还。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所供材料必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

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如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后因产品质量而造成的高空坠物造成人员致伤、致死,或造成物品的损坏,由乙方无条件全部负责。

3、进场材料必须满足购销时的重量、数量、容积、体积,如不符合,乙方无条件补足。

4、每一批货必须提供原厂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企业资质并加盖原厂红章及乙方红章(按现场实际尺寸、材质、产地提供)。

第九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石材荒料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通大道商业城3#市场工程,使用乙方 牌水泥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供货时间:

协议签订日起至工程完工。

二、供货数量: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三、供货价格:

经双方协商目前价格P. C32.5等级袋装水泥包到包下价格为 元/吨。往后价格在此基础上随行就市。如遇市场价格涨跌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供货方式: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实际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供货;乙方负责将水泥运至该工地指定的堆放地点,甲方应保证工地堆放点的道路畅通,因道路不通增加的额外卸车费由甲方负责;搬运距离超出正常搬运距离(即10米)时,增加的额外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水泥验收:

甲方在对水泥验收过程中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甲方在当天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无异议时甲方予以签收。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应确保合同期内的水泥供应(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所供应的水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如因乙方所供应的水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后确属乙方责任(以国家质检部门的鉴定为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每次所供应的水泥重量必须保证数量,甲方应每车进行抽检,如果检查数量的磅差在0.3%以内,按出厂数量计算,超出0.3%,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计算。

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本品牌的水泥与其他品牌水泥混合使用,以免产生纠纷。如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或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乙方在每月月末前报送当月材料的数量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后在次月15号前支付乙方所供应材料总量90%工程款,余10%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留底。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石材荒料买卖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花岗岩石板(芝麻白、芝麻黑、桃花红)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天然花岗岩石材,执行GB/T9966-20_、GB/T18601-20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北京华隆石材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乙方送货至施工现场。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乙方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以货到现场数量为准。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按现场材料员提货日期、规格及数量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平米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合同生效付总额10%,结算按实际到货数量全部结清剩余工程款。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 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5%(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石材荒料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的石材荒料供应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荒料的名称、各种规格的单价

荒料的名称 芝麻白 ,合格标准的规格荒料第一年按_x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第二年按_x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带色线、色差及处荒料的规格荒料按_x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

第二条 石材荒料的数量与规格

1、荒料的数量及规格按照乙方的入库单为准,合同签订起第一年甲方必须保证供荒料四千立方米至五千立方米荒料给乙方,第二年必须保证七千立方米至一万立方米荒料给乙方。

2、在乙方不能足够荒料生产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把荒料卖给第三方,乙方也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进货,如果发生类似情况,视为违约。

3、荒料规格根据行业标准厚度必须达到600㎜规格,长度按最短位置300㎜进退,宽度按行业标准(正好800㎜按750毫米算)计算,甲方提供的荒料必须根据乙方需求的规格,进行开采供货,供货的连

第三条 荒料的验收标准

1、乙方的工厂交验货。

2、甲、乙双方按双方实际测量认可尺寸进行验收结算。

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尺寸问题甲方应当场给予答复解决。

4、甲方负责运输到乙方工厂,运费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运输市场行情定价,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预付四万元(人民币)荒料款给甲方,年终结算时与当月荒料款一起结算。荒料结算按照甲、乙双方实际测量检验共同确认的荒料立方数,按照合同的单价进行结算。结算时间每个月的月底结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合同约定,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直接和间接损失50万(人民币),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分起和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第一年的时间期限按甲方开始送货时间开始计算,以此类推。合同到期,同等价格和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必须无条件将荒料继续卖给乙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关于石材采购合同

为促使我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优质、快速、顺利完工,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投标文件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相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留坝县玉皇庙至高桥铺三级公路改建工程II标段

二、工程地点: 留坝县

三、到货地点: 留坝县石门子村

四、购货名称:

五、交货及验收办法:

1、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电话通知材料供应时间及碎石规格、方量等。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对方。

2、运输车辆由甲方提供,每车次方量以司机签署的供料单为准。

3、工程不论气候季节的影响,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创造条件、确保在8月25日前供应全部碎石方量。

4、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应的碎石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图纸及建设规范要求,若发现乙方将不合格材料(污染、超粒径等)装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及付款:

1、结算:以立方为一批次结算。

2、付款:每批次材料款一次性付清。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双方协商解决。

2、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3、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1、在甲方资金暂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故意拖延或停供,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原材料价格的涨跌不影响本合同价,乙方应保证按时足量供应。

3、若乙方所用原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作相应处罚。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关于石材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采购乙方石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景新大厦

1.2 工程地点: 四十米大街

1.3 承包范围:景新大厦外墙石材供应、加工、运输及安装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干挂

1.5 工 期: 20xx 年4月11日起,共 120 个工作日

1.6 价 格:

注:1.以上总价格为暂定价,以竣工后实际铺贴平米决算总造价为准。

2、石材加工包括磨边、修角,安装包括开挖电梯按钮孔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的确认,石材施工堆放场地,确定面积;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用电用水设备,说明注意事项。

2.2 如果必要指派专人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甲方应免费提供水、电等配合。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进场前向甲方提供有关施工的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专人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3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违背甲方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技术要求

4.1 甲方保证施工前,会同乙方对现场的结构检查,无明显的缺陷。(乙方可派人协助认可电梯门口结构完整,以保证工程质量。)

4.2 乙方提供的石材不得有色差,有严重色差的撤场调换。

4.3 施工前,不得发现石材表面有破裂现象或者其他痕纹。

4.4 施工时挂石材全部采用干挂施工,并且做好样板,决定样板后按样板施工。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施工时,发现石材有色差、痕迹、裂纹等质量问题,并且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石材等因素,全部由乙方负责。

5.2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产品的保护和看管工作。

5.3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符合验收标准情况下,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手续,,验收时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签定合同后三天之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额 / 作为预付款,工程施工完成50%时,甲方在七天内首付合同总额的 40% ,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支付到 95% ,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满一年后付清。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时必须切实注意安全,应遵守有关的安全条例,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争议或纠纷处理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附则

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石材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景观、市政工程及附属工程(A段),大门外挂花岗岩采购

二、产品名称、表面效果、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详见如石材厚度按国标正负二的标准,平整度正负一的标准。

需方如增加定货量,本合同仍然有效。 产品规格、数量以需方发单为准。

产品价格不含磨边、背切等异形加工的费用(该费用标准见上,如有产生其他未列明的加工方式,加工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费用按经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另行计算。

三、合同金额(即中标金额)

1、合同总额为实际结算金额约300万元(约叁佰万元),具体按发货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2、合同总额包括卖方装卸费、运输、保险、质保期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四、供货期

1、本货物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八个工作日之后分期分批交货,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至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2、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交付违约金。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五、货物验收

1、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卖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到货货物的数量、规格、表面处理、包装质量等进行核对、验收及签收到货数量,付款以签收单数量为准。

2、材料的最终验收待工程施工完毕,由买方组织建设(监理)、重点办及项目总承包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负责验收工作。

3、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合同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臵、参数及各项要求。

4、卖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对于不合格的货物,卖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里及时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l、所有材料质量等级为优等品,所供石材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GB/T18601-)的要求。

2、质量要求符合图纸设计和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

3、供货时石材的材质必须按照卖方提供的石材样品材质供货。

4、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按相关技术参数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5、根据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材料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材料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6、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发生非人为原因引起的损坏,卖方应及时提供,免费更换。

七、付款方式

供货达总量的50%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款的30%,供货达总量的80%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款的60%,供货完毕支付合同总款的90%,剩余l0%-年内付清。

八、项目转包、分包

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九、竣工结算

结算价=单价×供货数量。各种材料的成交单价不予调整,数量按实际供应到施工现场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同时签字确认的数量计算。

十、合同风险

乙方已充分考虑供货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已计入合同价,竣工结算时综合单价均一律不予调整。

十一、违约赔偿

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按每迟交一日,承担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价的0.5%金额赔偿费计算)。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1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如确因封闭处理(五面)不到位,导致石材表面大面积污染(或污染严重),则按卖方违约处理,处货物总价的20%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l、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韵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话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三、其它

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总体组织、协调、管理,并承担与甲方的配合义务。

2、该工程供货过程中遇到的一切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货到现场,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和要求卸货,如因甲方原因发生二次搬运,乙方不承担费用。

4、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如造成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仲裁机构为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6、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相关部门二份。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20xx年12月04日

收款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

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20xx年12月04日

收款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

合同生效日期: 20xx年12月04日

篇11:石材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北京大学医院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大理石材料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合同货物内容

1-1、工程地点:

1-2、甲方向乙方购买的石材名称为意大利米黄大理石、柏林米黄大理石,经双方签字后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第二条、合同单价及金额

2-1、其产品名称、规格、暂定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以上报价为到场工程板价,切机费、防护费、倒角磨边费、排板费等全部包含在内。如另有异形加工再商议。

2-2、本合同单价为到甲方指定地点(即工地现场)落地交货价。 2-3、本合同为固定合同单价,单价组成:材料费、加工费、石材运输费、损耗费等费用。结算总价等于最终实际双方确认的发生量乘以单价。

第三条、付款方式、进度及质保金。

3-1、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给乙方总货款的20%为定金,每1000㎡为一个结算批次,货到付到该批次的70%,材料供完后,付到全部货款的80%工程竣工付到结算款的90%,工程结算完成后付到结算款的95%。。

3-2、余款作为保修款在工程两年保质期到期后付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4-1、交货方式采用现场分批次交货:乙方负责运输及货物卸车,将材料运抵现场,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

4-2、乙方交付的材料应符合甲方要求的规格和质量。否则,乙方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3、交货地点: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接收。石材接收后,由甲方统一保管。

4-4、交货日期:每1000㎡的数量在接到加工单后,送货时间不超过10天,5000㎡内总的甲供周期不超过30天。

4-5、甲方按第五条技术要求的相关条款验收。

第五条、技术及质量要求

5-1、石材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

5-1-1、《天然大理石荒料》 (JC/T204-2001)

5-1-2、《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T18601-2001)

5-1-3、《天然板石》 (GB/T18600-2001)

5-1-4、《天然石材统一编号》 (GB/T17670-1994)

5-1-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01)

5-1-6、《天然石材放射性试验方法》

5-2、石材的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5-2-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干燥、水饱和、冻融循环后压缩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1)

5-2-2、《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2) 5-2-3、《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 (GB9966.3)

5-2-4、《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耐磨性试验方法》 (GB9966.4) 5-2-5、《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磨光面光泽度试验方法》(GB9966.5) 5-2-6、《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耐酸性试验方法》 (GB9966.6) 5-3、石材规格及数量:详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图。

5-4、质量要求

5-4-1、当石材含放射性物质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518)的规定;

5-4-2、石材表面应采用机械进行加工,加工后的表面应用高压水进行冲洗或用水或刷子清理,严禁用溶剂清洗石材;

5-4-3、应无正常情况下可能引起损蚀、杂色的矿物;

5-4-4、质量标准:石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为:长度、宽度0~-1mm、厚度允许偏差为±1mm;其他角度允许偏差、平整度、色板色线、裂纹、缺棱、掉角等均应符合GB/T18601—2001国家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

5-5、色差控制

5-5-1、根据荒料颜色进行编号,每一块荒料锯成大板都要再次进行编号,提供码单,在切割成品板材前根据码单的数量及大板的颜色、纹理进行排版,保持每一个立面颜色、纹理一致。

5-5-2、检查对比石材色差时,每一批石材不能有明显色差。应在自然光下平铺60㎡进行目视检查色差,并将色差板进行配色编号,用黑色不褪色笔写出板块行号。

第六条、质量保证

6-1、乙方应保证材料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须要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经安装和保养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因石材本身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对材料的缺陷及时免费维修。工程结束后乙方将长期保留此品种同花色石材,以保证以后石材损坏以便更换,同时又能保证花色不发生变化。

6-2、乙方供应的石材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在环保方面的要求,并通过国家检测部门检测的报告。

第七条、经济责任

7-1、甲方的责任

7-1-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提供详细的加工计划给乙方;如规格尺寸有变更需书面通知乙方。

7-1-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或延迟供货,并且应偿付未付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

篇12:石材采购合同

购货(甲)方: 供货(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石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详见尺寸单

二、合同总金额(以实际发生计算)

预算总额人民币约(大写): (小写):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

2、质量要求均按照规定进行加工:厚度允许误差在+1mm,-2mm,对角线允许误差在±1.5mm。石材的检验标准为抗压强度(mpa)≥100.0;弯曲强度≥11.0;体积密度(g/cm3)≥2.56;吸水率(%)≤0.60。 3、石材不能出现掉角及断裂,石纹、石线、石斑和色差等不超过每次供应石材的2%。 4、石材厚18mm以上

四、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方式:

1、交货地点为

2、石材应于 月 日前运至 ,石材在签订合同后 个日历天内供至项目工地。

3、若乙方未能按时完工,则中标人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 元/天的工期罚款。

4、运费、卸货费由乙方负责。

五、验收标准及供货期限: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完好无损。运费及装卸费用由乙方负责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包装为木箱)。

2、甲方在收到石材后,对于石材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应在一周内向乙方提出异议,(除石材色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及校验情况和处理意见。

3、对于达不到要求的石材,电话通知乙方现场复查,两天内没有到现场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石材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在下一次石材进场时无条件更换。

4、石材运到现场由甲方、乙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的代表共同验收,暂

定月日开始供应石材,期限为通知石材进场起内完成石材供应(如遇不可抗拒的天气除外)。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利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6、石材的颜色与样板间的颜色一样,并送样品给乙方。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石材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石材单价不变。

2、石材分批进场,在施工前由甲方分三个阶段进场,甲方应提前二天明确进场的石材规格、数量,提前一天确定具体的进场时间,并且制定相应的石材进场计划。

3、根据石材进场的.进度情况支付工程款,第一批石材验收合格后付全款,并扣留5%的质保金。从第二次以后每到一批石材验收合格,支付上一批到场石材的80%,并扣留5%的质保金。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经甲方、乙方、监理、建设方四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到石材总工程款的后停止支付;工程质保抵押金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两年)满后,15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扣款后一次无息结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甲方付款不及时,供货时间相应顺延;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每次将对乙方进行总工程款20%的罚款。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一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剩余工程款不予结算,并赔罚款5万元。

2、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3、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廊坊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货款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

篇13:石材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定购石材达成如下协议:标的物:

乙方提供给甲方石材的规格、数量、单价如下表:

名称:

规格:

厚度: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

工程总价款约: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包括石材的生产、加工、包装及运输,结算价款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到货地点: 。

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卸货场地及货物验收后的保管;乙方负责石材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货物;石材在往返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毁及各类责任事故皆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供石材的规格、质量须与样品一致;石材乃天然物资,轻微色差在所难免,如乙方提供的石材色差较为明显时,甲方有权拒收石材,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给于退换。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货款的_____%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后按实际的数量全额付款。

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地点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压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时,乙方负责退换,所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在货物经甲方负责人签章验收后,如有损坏、丢失等与乙方无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相关专题 石材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