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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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如何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如何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首先需要注意合同的签约主体是否发生了变更,主体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的实质变更、承租人的企业名称的变更、承租人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如果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中承租人发生实质变更的,则应当对补充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的承担主体作出明确约定。如果仅仅是承租人的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则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应当要求承租人出示由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并要求出示承租人出示该通知书的原件和保留复印件留底,并要求承租人在该通知书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如果是属于“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的,则应当要求承租人提供相应的企业转型证明材料,包括外经贸部门的批文、工商部门的批文、海关批文等材料。如果先前是个人承租,现变更为拥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承租,则需要明确前承租人与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承接。

第二,如果租赁合同的部分内容发生变更的,则应当进行明确的约定,以避免双方对约定不明事项发生误解,引发争议,

必要时建议聘请律师进行合同的审查与修改。

第三,由于原租赁合同与补充协议的期限可能存在不一致,所以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应注意对事项的期限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日后因为期限约定问题而产生争议。

常平刘小姐:,我与黄先生经人介绍后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9月,我们在常平购买了一处房产。当时我有出资8万元,但是购房合同上并未写上我的姓名。至今我们未办理结婚手续。现我们感情不和,提出分手。请问我可以分到该房产么?

邓云龙:刘小姐能否分到该房产需要分情况对待。如果刘小姐能够有证据证明购房时,其有出资8万元的事实,则刘小姐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如果刘小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出资的事实,则由于该房产仅仅登记在黄先生的名下,而导致刘小姐无权要求分割该财产。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不动产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即即使房屋由双方出资共同购买,但是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登记薄记载错误的情况下,仅以不动产权属证上登记的户主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了避免分手后产生过多的争议,律师建议婚前购房的,应当在购房合同上记载双方的姓名,或者对于各自的财产进行约定,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的分配也应当作出约定,并形成书面的协议。

篇2: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是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保护企业承租厂房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一、审查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对出租方主要应了解内容:

① 租赁场所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厂房是否有合法的产权证件?是否属于共有产权?是否能正常使用,不属于危险房屋之列?是否属于违规建筑等。

② 租赁物基本情况,如:租赁场所的位置、租赁场所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租赁场所功能、租赁场所设施设备等。

2、对承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有:

①法律地位; ②经营范围; ③ 社会信誉; ④ 财务情况;⑤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

上述内容是双方基本情况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

二、租赁合同之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条款

(一) 租金

1、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实行按季支付制。

2、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季的几月几日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时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二) 相关日常费用

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租赁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

三、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及租赁场所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出租方应负责租赁场所固有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免费维修,在一定时间内未派 员维修或未恢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承租方自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四、租赁合同之拆迁补偿归属条款

当前由于规划原因导致的拆迁经常发生,租赁合同中应对拆迁中相关补偿费进行详细约定,如一次性经营补助、搬迁补助等。

五、租赁合同之押金条款

在厂房租赁合同订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

六、其他事项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时,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用途、租赁期限、免租期装修期、转租、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篇3:签订涉外厂房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涉外厂房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外方在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谈判确定合同内容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关于合同文本,因外方在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相关主管部门会要求外方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的合同登记备案机关为备案的方便,会强制要求双方使用该主管机关推荐的文本,这时,外方应注意,双方在签订主管机关推荐的合同文本后应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更详细的约定,

2、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通常由出租方提供合同文本,而很多租赁合同文本都是偏向于出租方的利益。因此,外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最好能够掌握提供合同文本的主动权。即使由出租方提供,外方也应对合同文本作有利于承租方的切实可行的修改。

3、 租赁物的详细情况应约定明确:如承租面积、区分、建筑物表面材料等,最好将租赁物的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有些租赁物是一个土地使用证或一个房屋所有权证下的一部分,因此需要将租赁物明确约定,否则在将来租用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

4、 在租赁合同中,最好明确约定承租方租用该租赁物的用途和订立合同的目的。在将来双方产生纠纷时,承租方更容易找到解除合同的依据。

5、 外商投资企业需要考虑在将来使用租赁物时可能涉及与出租方或者其他第三方共用设施、场地或道路等部分,因此,双方最好在合同里明确约定该项权利的行使条件等详细内容。

6、 外商投资企业通常在还没有成立时就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此时都是由外国企业或者自然人签订该合同。因此,外方需要考虑到该租赁合同在将来可能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将承租方变更为外方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等关联主体,或者需要由外方转租给外方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等关联主体。而大部分合同都是约定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禁止转租房屋、转让合同,因此外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争取到该权利,以免将来处于不利地位。

外方在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前需要考虑很多因素,稍有不慎,很容易在签订合同交付租金后无法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建议外方及时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以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

篇4:租赁厂房改扩建补充协议

发包方:惠州市

XXXXXXXXXXXXX(甲方)

承包方:XXX

加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根据 XXXXXXXX厂房加固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依据XXXXXXXX厂房加固工程中标合同附则第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的约定订立本变更补充协议。除本协议书外其余合同、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书为准(对本协议另外签订的补充协议除外)。

工程建设地址:XXXXXXXX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XX厂房加固工程 机构类型:框架结构,现改变其使用用途需进行加固处理。

第二条、加固施工补充内容: 1、XXXXXXXX厂房加固工程南北两栋柱子基础的施工(包括基础开挖、支模、扎筋、混凝土浇筑与养护)。 2、新增部分次梁粘贴碳纤维加固以及开裂严重的板灌浆后粘贴碳纤维加固处理,具体施工部位及施工工程量根据现场施工部位确定。 3、部分发生混凝土开裂钢筋外露的柱子进行凿除开裂混凝土并灌注灌浆料进行修复处理

第三条、补充协议部分工程造价 根据现场补充施工实际施工工程量,双方协定该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根据附件一,现确定补充部分工程造价为约为:¥83400.00元(大写:捌万叁仟肆佰元整),不含地质勘察部分报价。

第四条、工程验收 本工程按以下方式进行验收:在完工后,按图纸及有关设计变更通知书,根据有关施工规范进行验收。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工程费用增加由乙方自行承担。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不得将建(构)筑物交付使用或施加荷载,否则该工程由甲方擅自交付使用或施加荷载之日起半年后自动视作已经甲方验收,甲方必须付清全部工程款。

第五条、除外责任

在乙方施工完成后,如由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造成被施工建筑物开裂、倾斜、倒塌的,由乙方负责,但对于任何时间下列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不可抗拒如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2、乙方完工后,该建筑物违章或非正常使用(如超载等)造成的损失。 3、由第三者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协议总价款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若因甲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应付价款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施工款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收到另一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未对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发出之日起自动终止。同时违约方应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应立即为对方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处理期间,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没有争议的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九条、附则

1、未经另外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或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5、附件一是本合同必不可缺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XXXXXXXX厂房加固工程补充协议报价单》。

甲方:XXXXXXXX 电话: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月 日

乙方:XXXXXXXX 电话: 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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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租赁厂房改扩建补充协议

租赁厂房改扩建补充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原座落在宝山区杨行镇湄浦村湄星路(苏家堰)115弄6号厂房的租赁尚未到期,因涉及可能动迁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条款。

一、原租金支付方式按六个月支付,支付日期在支付月7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现改为按两个月支付,支付日期在支付月7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1月15日应当支付12月15日至202月14日的房屋租金)。

二、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需另外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保证金。

三、此协议作为原租赁合同的补充,此协议中未提及的各项权力和义务,按照原合同执行。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备原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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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原座落在XXXXXXXX厂房的租赁尚未到期,但甲方对该厂房另有安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条款。

一:原厂房租赁期限为11月12日到月12日,现改为租赁期限为2011月12日到11月12日止。租金及各项费用不变,具体履行方式不变。

二:因为乙方提前搬离而产生一定的损失,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补偿。具体补偿为: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三,乙方必须在2011月12日前搬空厂房,恢复至原先状态,不得损坏厂房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逾期没有清空厂房,乙方每天补偿甲方违约金为厂房租金的1%,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厂房,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场地,且不负保管责任和相关的损失。

四:此协议作为原租赁合同的补充,此协议中未提及的各项权力和义务,按照原协议执行。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依法进行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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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补充协议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二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3000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四个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商铺租金49239元、三个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的办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计54939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2)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负责人:

电话:

日期:

乙方(公章):

负责人:

电话:

日期:

篇7:租赁厂房扩建面积补充协议

厂房建设合作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双方利益一致,各负其责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拟定如下房屋修建施工合同:

甲方将位于 公路旁的厂房一幢,以包工的形式由乙方承建,分为两部分承包。建筑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实有面积计算。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要求。

撮箕、钉子、丝甲方负责5000元,余下由乙方负责。其余所需的一切用具由乙方负责(含模板、工具、振动泵、搅拌机、升降机、电焊机、振动板、跳棒、安全防护网及其它施工用具等)。

一、基础部分:

1、基础以基墩形式建设。

2、基墩在60公分及其以上的按立方计算,300元/立方米结算。

3、基墩在60公分以下的按米计算,150元/米结算。

二、主体部分:

1、工价以建筑面积150/o计算,不展开算,乙方施工(包括室内一切木工p墙砖p办公室都是地面砖,厂房水泥地皮,室内粉刷与墙砖垂直。

2、内外墙面垂直,立柱和台梁必须平整光滑无空壳p掉沙p凸凹p裂缝和蜂窝眼,不得倾斜,立柱之间不得有裂缝,如出现此情况,甲方有全责令乙方返工,所造成的材料损失有乙方负责赔偿,墙面灰口缝一致,砌砖不得留马口,楼口上砌,梁立柱要安装整齐密封不漏筋,做到浇灌立柱垂直,台梁同轴水平,粉刷按国家标准施工,要求砌面平整,阴阳角成直线,所有平面要求误差不超过3l。

3、本工程一楼净高4.1米,门窗大小待定。

4、房屋外墙贴砖(颜色待定,公路前面贴砖),其余三面搓沙按15元/o另算。室内地面砖p墙砖必须在同一水平面贴实,严禁空壳,做到横平竖直。

5、梯步应平整,无明显的凹凸和缺损,如发此现象由乙方负责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

6、院墙和水池另计工价。

三、工期时间:12个月,必须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交由甲方使用。

四、付款方式:整体工程主体完工借款380000.00元(叁拾捌万元整),其余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五、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并按要求修建,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或工期未达到双方约定要求,并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采取措施整改或返工,由此造成原材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随时解除此施工合同,如因甲方要求改进或增加工程量的,返工所造成的原材料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安全责任: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包括第三者)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和支付各种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七、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不得返悔,造成损失由反悔一方负责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十一月 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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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建设合作协议书

甲方: 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对于甲方在 的第一期建设项目,甲乙双方合作建设。

1,该第一期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本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细情况见图纸)。

2,双方各自的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购买土地使用权、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委托勘察、设计,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负责按图纸进行土建安装工程施工(乙方自己施工或者发包给他人施工)。该施工(包工包料)对应的工程款由乙方承担。该工程款的金额由甲乙双方确定为 元。

3,利益分配。

该第一期建设的房屋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选择与甲方平均分配该期房产(含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乙方也可以选择要求甲方在房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建设费用 元(其中,工程款 元,垫资利息和其他费用 元)。

乙方分得房产后,甲方及其股东应当配合办理好乙方入股甲方公司的手续。即形式上以乙方分得的.房产的价值作为乙方对甲方公司的出资,乙方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实质上乙方可以独立拥有并经营分得的房屋。

二,对于甲方在 村的以后各期建设项目,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优先进行合作,届时再签订相应的协议。

三,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积极、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保障对方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五, 其他约定事项

六,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可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本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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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租赁合同签订

租赁合同签订模板

一、租赁合同概念和特征

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结束后归还原物的协议。提供物的使用的一方为出租人,使用物的一方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物为租赁物,租金是指使用租赁物的代价。

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以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因此,承租人获得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租赁物的所有权仍由出租人享有。

(二)租赁物为特定的不可消耗的有体物。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因此,租赁物必须是不可消耗物方能经过使用后仍保持原状。

(三)租赁合同是双务、诺成、有偿合同。租赁合同自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条件;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同时承担交付租赁物的义务,而承租人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同时承担交付租金的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对价性。

(四)租赁合同具有暂时性。租赁合同只是将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暂时转移给承租人,而非永久性转移。租期过长,有可能使租赁物的使用价值丧失,不利于租赁物的返还。我国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五)租赁合同的形式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另外,对于特殊情形的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应当依法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

二、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一)出租人的主要义务:

1. 交付租赁物并保持其约定用途。因为租赁合同订立的目的就在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交付方式和时间交付租赁物,实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

2. 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租人应当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满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收益,如果租赁物有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收益的瑕疵,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 对租赁物有修缮义务。在租赁期间内,当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租人有义务对该租赁物进行维修。

(二)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1. 按照约定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2. 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赁物,一方面,承租人应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另一方面,承租人应保证租赁物的使用价值不降低。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 不得擅自转租。《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转租。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 按约交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形式、数额和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间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 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三、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以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于租期届满时,将承租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所订立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特殊形式,它既适用于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有权主张原房屋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四)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篇9:签订租赁合同

要看你是找房产中介还是自己找的房子了,如果找房产中介的话,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房租来看这套房子值不值这个价,因为中介方一般都会按房东给的价格多报的,所以你自己要小心点,不要被蒙了,尽量往低的价格走,因为中介房心里有底的,就算你给的价格太离谱了,他们也会帮你另外找房子,因为他们要赚钱嘛!

租房时如果你已经看到满意的房子,这时打算跟房东签定“租赁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1、你要叫房东拿房产证原件给你看,然后要他复印一份给你。

2、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3、还需注意一点,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如果可以的话,签合同时要让房东亲自来签,不是不行的话,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谢谢支持!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事项如有变更,以收到书面通告为准,否则一直有效。房屋具体地址等”这样会比较保险一点的。

4、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这样差不多就可以。

篇10:签订租赁合同

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正式建立租赁关系的凭证。签订租约必须交验房屋分配单位核发的“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必须交验本市居民正式户口,立约人以“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的'姓名为准。

2、房屋合同契约要按照统一规定的填写方法填写,不得擅自变更。如有保留租金、合同厨房、而所或其他另有协议的内容,要在租约的“附记”栏内填写清楚,以免造成租赁纠纷。

3、在用户进住房屋时,要会同用户到房屋现场核对房屋装修设备,并向用户点交。核对点交无误后,填写“装修设备保管单”。填写方法要按照装修设备登记说明的要求。用户进住后自己又安装的设备不计在内。

4、房管员为了掌握住户的基本情况,要建立“住户人户手册”,反蚋房产租赁租住户的其本情况。

5、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立约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如双方同意,也可以办理公证。

6、起租日期按照进住的不同情况确定。新接管的房屋按接管通知确定的日期起租;新增加的房屋按批准进住日期起租;调换房屋,订租日期要衔接;新分配户。根据分配批准办理准住手续之日起租。

篇11:签订租赁合同

一、确认出租人、承租人的主体身份

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资格与条件后,签署租赁合同前,律师要核对原件、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

个人审核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企业、其他组织审核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约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若是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前述证明还应经公正或认证。

二、委托出租

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三、代理出租

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委托文件。

四、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转租的约定;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篇12: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八大要点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增加补充协议,目前已受到越来越多的购房者的重视。但如何签订补充协议才更为有效呢?补充协议太少,不能充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起不到补充协议的作用;但补充协议太多,动辄上百条,别说一般购房者,就是专业法律人员要想全部解释清楚也非易事,其实际可操作性很小。其实只要抓住一些主要关键的内容来约束开发商,即使条款很少,也能起到保护购房者利益的作用,而又使开发商能够接受,不影响交易的进行,这应是购房者明智的选择。

从整个《商品房买卖合同》来看,开发商容易利用合法手段侵犯购房者利益的主要有八个部分,只要针对这八个部分来签订补充协议,就基本可以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一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第二要约定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应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和定金,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应退房而扣除购房者的定金或追究违约金。

第三要约定房屋交付时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数据,应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开发商要按日支付违约金,目的是防止购房者办理入住后因装修等问题而被动。

第四要约定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目的是防止入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而购房者又无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依据的情况。

第五要约定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不能被开发商以“进口”、“高级”、“优质”等不明确的说明误导,要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而无依据的情况。

第六要约定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合同里约定的只是开发商提交材料的时间,目的是防止开发商无限期的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影响购房者行使所有权。

第七要约定房屋的屋面、外墙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使用要经过业委会同意,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因商业目的使用而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

第八要约定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

篇13: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八大要点

合同附件陷阱逐个提

合同附件本是为增加合同条款中可供买卖双方协商的空间,更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利益。但因目前消费者的法律知识不足,附件有时就被发展商利用作为“对付”买家的工具。同时,不少买家认为正式的合同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不重要,况且几十页的内容也懒得读。

实际上,根据《合同法》规定,若合同正式文本与附件内容有矛盾,以附件为准。即买卖双方在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条款最终是执行依据。因此,建议买家签合同附件时最好慎之又慎。下面是合同附件中常见的一些不合理条款,买家可以此为鉴。

在正式文本中有“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三项处理:详见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中却没有关于何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约定。

专家评点: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受人有权在合同中与出卖人约定交付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时间,如果出卖人未能及时办证的,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由出卖人退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者不退房,取得违约金。

在合同附件中约定“商品房交付时,如花园等附属项目的面积与合同记载的面积有误差时,买受人同意接受交付时的实际面积”,或“商品房附属花园面积经出卖人暂测为×平方米,该面积包括花园围墙地基面积。如果商品房交付时花园面积与上述面积有误差时以交付时的面积为准,误差部分按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多退少补”。

专家评点:花园面积能否出售,目前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这部分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产权部分,买受者即使支付相应的价格也不能将这部分面积列入房屋的产权,这一点买受者一定要注意。“如《买卖合同》记载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差异时双方按如下方式处理:1、建筑面积没有差异但套内面积与分摊面积均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2、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均有差异但套内面积没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3、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按套内面积误差比进行调整。”

专家评点:以上条款既确定了建筑面积不变价款不变,又约定套内面积不变,价款不变,而且当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又按套内面积的误差进行调整,这个约定违反了建设部2001年6月1日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广州市2001年出台规定,商品房应按套内面积销售。而2001年实施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售房条款,也明确规定“该商品房属预售,按整套(整层)出售,如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元,总金额(币)元,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筑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如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上述条款前后矛盾,且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买卖合同》所称的已交房款是指买受人交付给出卖人的商品房建筑物和花园的款项,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支付给出卖人的按揭款,银行按揭借款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买卖合同》所称的累计已付款是指买受人按照本协议附件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所支付的商品房价款的总和,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所取得的尚未偿还的借款,银行按揭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

专家评点: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已划入出卖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实际上已经支付房款,出卖人不把这部分房款计入买受人累计已支付房款,显然有失公平,且与商品房预售的惯例不符。“甲方领到‘该物业’竣工验收证明后,应由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自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甲方负责‘该物业’的结构保修期,并对‘该物业’结构建筑质量问题负责保修,但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装修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破损及以下情形,甲方不负保修责任。”

专家评点:根据1998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对住宅各部位、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保修期限均有明确规定。

住宅保修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并非从“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且物业的风险责任转移时间划分亦应从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而非“甲方(发展商)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该物业交付使用通知书30天后”。“为保障各业主及用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无条件地同意并接受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专家评点: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从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之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第七条);由业主大会批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即由业主自行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第21条规定:“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其管理权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未经综合验收的物业,建设单位不得移交,并应当继续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甲方在约定交楼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交楼的,才视为违约。”

专家评点:人为约定了六十天的免责期限,对乙方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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