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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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北之白”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兵的口号(共14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篇1:民兵训练口号

民兵训练口号精选

1、加强民兵组织建设,巩固现代国防;

2、健全巩固民兵组织,加强民兵质量建设;

3、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青年应尽的义务;

4、继承和发扬民兵工作的优良传统,加强民兵基层建设;

5、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6、扎实抓好民兵组织整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7、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8、认真贯彻《国防法》和《民兵工作条例》,切实抓好民兵整组工作;

9、兵民是胜利之本;

10、参加民兵组织,是宪法赋予每个青年的神圣职责。

11、科学调整布局,着力优化结构,努力提高民兵组织建设质量!注重一体抓建,坚持常态发展,不断拓展深化军事斗争准备!

12、编实建强民兵组织,锻造强大国防后盾!拓展发挥民兵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3、健全巩固民兵组织,加强民兵质量建设!

14、参加民兵无尚光荣,建设民兵人人有责!

15、为建设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而奋斗!

16、依法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17、加强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建设富强生态幸福昌乐!

18、现代人民战争呼唤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民兵组织!

19、新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20、认真贯彻《国防法》和《民兵工作条例》,切实抓好民兵整组工作!

21、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22、关心支持民兵工作,提高民兵建设质量!

23、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是建设现代化国防的'必由之路!

24、建设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是遏制战争和打赢战争的必然选择!

25、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树立民兵组织建设新标准!

26、积极参加民兵组织,依法履行法律义务!

27、抓好民兵组织落实,加强后备力量建设!

28、依法成立民兵组织,积极参加民兵组织,利国利民利自己!

29、社会和谐稳定不忘居安思危 经济快速发展建设强大国防!

篇2:民兵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__年度民兵军事训练,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军事斗争准备为牵引,以战斗力为标准,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担负的使合任务,牢固树立真打实备思想,紧贴任务需求,立足现有条件,不断推进民兵军事训练。

二、训练安排:

(一)训练任务:见20__民兵军事训练任务分配表。

(二)训练对象:全乡基干民兵,重点是编入乡民兵应急分队所属人员和整组后新编入队的民兵干部。

(三)训练时间和方法:

1、训练时间:民兵军事训练从6月1日至10月31日结束,乡民兵应急分队:训练时间10天,不少于70小时。新任的民兵连、排长:训练时间15天,不少于105小时。基干民兵:训练时间为7天,不少于50小时。

2、训练方法:基干民兵由各民兵连组织训练;应急分队由乡统一集中训练,县人武部派专人进行训练指导。

(四)训练内容:1、民兵应急分队主要完成:共同训练、分业训练、综合演练及政治教育。其中共同训练3天不少于21小时,主要内容为共同条令、政策法规常识、战备常识、高技术兵器常识、警棍、盾牌使用等;分业训练5天不少于35小时,主要内容为单兵战术,连、排处置突发事件时的行动等;综合演练1天不少于7小时;机动1天,主要用于政治教育及其它活动。

2、抢险救灾分队训练由各单位根据《民兵军事训练大纲》,结合本 单位实际,自行确定训练内容。

3、其它分队训练由各单位根据《民兵军事训练大纲》所明确的训练内容,自行组织实施。

三、民兵军事训练质量指标:

基干民兵中的应急分队,勤务保障分队军事训练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其他民兵军事训练成绩必须达到及格以上。乡人武部将适时组织人员检查,指导各村民兵训练情况。在10月下旬,对各村进行检查考核,对不按建制训练,未完成大纲规定训练任务的单位,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补训。

四、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民兵军事训练是和平时期增强民兵军事素质、提高民兵战斗力,确保民兵能够有效履行职能、使命的根本保证,各村要切实增强党管武装的责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民兵军事训练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各级主要领导是军事训练第一责任人的思想,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形成合力抓好民兵工作。

(二)要突出重点、严格施训、提高训练质量。

乡人武部把各村军事训练情况列入各村年终党建工作评比内容之一。

(三)立足现有条件,搞好训练保障。

乡人武部将在县人武部和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积极筹措训练器材,力所能极地对各民兵分队实施训练保障,同时加大对各村民兵训练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使全乡民兵训练工作顺利进行。

篇3:民兵工作条例

民兵工作条例

为了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相关规定,制定了民兵工作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民兵工作条例

(1990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和1990年7月6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 ,1990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1号发布,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民兵组织

第三章 政治工作

第四章 军事训练

第五章 武器装备

第六章 战备执勤

第七章 民兵事业费

第八章 奖励和惩处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民兵工作,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第三条 民兵工作的任务是:

(一)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

(二)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三)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第四条 民兵工作应当贯彻人民战争思想,坚持劳武结合,坚持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民兵工作与战时兵员动员准备工作的结合。

第五条 全国的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主管。

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

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下同)、军分区(含警备区,下同)、县(含市、市辖区,下同)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

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武装部,负责办理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工作,按规定不设立人民武装部的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第六条 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武装部体制的变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把民兵工作纳入管理计划,完成民兵工作任务。

第八条 民兵应当做到:服从组织领导,听从上级指挥,掌握军事技术,爱护武器装备,学习政治文化,带头参加生产劳动,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群众利益。

第二章 民兵组织

第九条 民兵的组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的规定参加民兵组织。

第十一条 民兵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编组。农村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编民兵连或者营,城市一般以企业事业单位、街道为单位编民兵排、连、营、团。

基干民兵单独编组,根据民兵人数分别编班、排、连、营或者团。

根据战备需要和现有武器装备,在基干民兵中组建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在重点人防城市、交通枢纽和其它重要防卫目标地区,组建民兵高炮营、团。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可以跨单位编组。

第十二条 民兵干部由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年纪较轻、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军事素质、热爱民兵工作的人员担任。

民兵干部应当优先从转业、退伍军人中选拔。

第十三条 民兵干部由本单位提名,由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按照任免权限任命。

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连以上军政主官,由本单位负责人兼任。

基干民兵连长或者营长,由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或者本单位负责人兼任。

第十四条 民兵组织每年整顿一次。整顿的内容包括:对民兵进行宣传教育、民兵的出入转队、调配干部、工作总结、清点装备、健全制度、集结点验等项工作。

退出现役的士兵,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应当及时编入民兵组织。

第三章 政治工作

第十五条 民兵政治工作应当学习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经验,继承和发扬民兵工作的优良传统,保证民兵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十六条 民兵政治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国防教育为重点,进行民兵性质任务、优良传统、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形势战备和政策法制等教育。

民兵政治教育主要结合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征兵和重大节日活动进行。

第十七条 民兵政治教育,平时应当根据民兵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的任务、要求和民兵思想实际做好民兵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练兵习武的自觉性,发动民兵带头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战时应当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组织民兵开展杀敌立功、瓦解敌军等活动,保证战斗、战勤任务的完成。

第十八条 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培养、选拔、调整和配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任免,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按照任免权限办理。

第四章 军事训练

第十九条 民兵军事训练应当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进行,实施规范化训练。全国每年的训练任务,由总参谋部规定后,逐级下达。

第二十条 民兵的军事训练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军事训练,由军分区组织实施。

军兵种机关、部队和军事院校,应当协助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开展民兵军事训练。

第二十一条 对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应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县人民武装部进行登记。民兵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由总参谋部制定。

第二十二条 县应当逐步建立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对民兵实行集中训练。

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本设施,保障军事训练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 民兵军事训练的教材、器材,分级负责解决。总参谋部负责组织编印教材和配发部分制式训练器材,其余所需的训练器材,由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分别购置或者调整解决。

民兵训练教材、器材应当严格管理,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四条 农村的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按照当地同等劳力的收入水平给予误工补贴。

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和资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其伙食补助和往返差旅费由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项目中开支。

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民兵活动,所需费用,由本单位负责解决。

篇4:民兵工作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民兵工作,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篇5:民兵工作条例全文

(一)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

(二)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三)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第四条 民兵工作应当贯彻人民战争思想,坚持劳武结合,坚持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民兵工作与战时兵员动员准备工作的结合。

第五条 全国的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主管。

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

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下同)、军分区(含警备区,下同)、县(含市、市辖区,下同)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

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武装部,负责办理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工作,按规定不设立人民武装部的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第六条 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武装部体制的变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把民兵工作纳入管理计划,完成民兵工作任务。

第八条 民兵应当做到:服从组织领导,听从上级指挥,掌握军事技术,爱护武器装备,学习政治文化,带头参加生产劳动,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群众利益。

第二章 民兵组织

第九条 民兵的组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的规定参加民兵组织。

第十一条 民兵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编组。农村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编民兵连或者营,城市一般以企业事业单位、街道为单位编民兵排、连、营、团。

基干民兵单独编组,根据民兵人数分别编班、排、连、营或者团。

根据战备需要和现有武器装备,在基干民兵中组建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在重点人防城市、交通枢纽和其它重要防卫目标地区,组建民兵高炮营、闭。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可以跨单位编组。

第十二条 民兵干部由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年纪较轻、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军事素质,热爱民兵工作的人员担任。

民兵干部应当优先从转业、退伍军人中选拔。

第十三条 民兵干部由本单位提名,由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按照任免权限任命。

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连以上军政主官,由本单位负责人兼任。

基干民兵连长或者营长,由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或者本单位负责人兼任。

第十四条 民兵组织每年整顿一次。整顿的.内容包括;对民兵进行宣传教育、民兵的出入转队、调配干部、工作总结、清点装备、健全制度、集结点验等项工作。

退出现役的士兵,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应当及时编人民兵组织。

第三章 政治工作

第十五条 民兵政治工作应当学习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经验,继承和发扬民兵工作的优良传统,保证民兵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十六条 民兵政治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国防教育为重点,进行民兵性质任务、优良传统、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形势战备和政策法制等教育。

民兵政治教育主要结合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征兵和重大节日活动进行。

第十七条 民兵政治教育,平时应当根据民兵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的任务、要求和民兵思想实际做好民兵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练兵习武的自觉性,发动民兵带头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战时应当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组织民兵开展杀敌立功、瓦解敌军等活动,保证战斗、战勤任务的完成。

第十八条 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培养、选拔、调整和配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任免,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按照任免权限办理。

第四章 军事训练

第十九条 民兵军事训练应当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进行,实施规范化训练。

全国每年的训练任务,由总参谋部规定后,逐级下达。

第二十条 民兵的军事训练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军事训练,由军分区组织实施。

军兵种机关、部队和军事院校,应当协助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开展民兵军事训练。

第二十一条 对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应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县人民武装部进行登记。民兵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由总参谋部制定。

第二十二条 县应当逐步建立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对民兵实行集中训练。

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本设施,保障军事训练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 民兵军事训练的教材、器材,分级负责解决。总参谋部负责组织编印教材和配发部分制式训练器材,其余所需的训练器材,由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分别购置或者调整解决。

民兵训练教材、器材应当严格管理,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四条 农村的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按照当地同等劳力的收入水平给予误工补贴。

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和奖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其伙食补助和往返差旅费由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项目中开支。

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民兵活动,所需费用,由本单位负责解决。

第五章 武器装备

第二十五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发展和配备,由总参谋部统一规划。军区,省军区、军分区和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的规划,进行配备和补充。

第二十六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配备应当根据基干民兵的组建计划和战备、执勤、军事训练的需要,做到保证重点,合理布局。

第二十七条 民兵配属部队执行作战、支前任务所需武器装备,由县人民武装部配发;到达部队后,由所在部队补充。

第二十八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调动,按照管辖范围,分别由县人民武装部,军分区、省军区、军区批准,跨军区调动或者调出民兵系统的,由总参谋部批准。

民兵武器装备,不得擅自借出。因执勤、训练需

要借用配发给民兵或者民兵组织的武器装备时,必须报经县人民武装部批准。

第二十九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保管,按照总参谋部的规定办理。

保管民兵武器装备的单位,必须有坚固的库(室)、健全的管理制度。武器库(室)必须有专人看管,有报警,消防等安全设施。

第三十条 掌握武器的民兵和民兵武器库(室)的看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民武装部门审查批准。

第三十一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修理,农村的,由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城市的,由配有武器装备的单位负责。上述单位不能修理的武器,由军分区、省军区、军区修械所(厂)修理。

第六章 战备执勤

第三十二条 民兵战备执勤,由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赋予的任务,制定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陆海边防地区和其它战备重点地区的民兵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要求,与驻地的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联防。

发现敌人袭扰、空降和潜入等紧急情况,民兵应当在当地军事机关组织指挥下迅速进行围歼或者搜捕。

战时,民兵应当配合部队作战,担负各项战斗勤务,支援前线,保护群众,保卫生产。

民兵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第三十四条 组织民兵担负勤务,应当爱惜民力,严加控制。

陆海边防民兵固定哨所的设立,由军分区根据战备需要提出方案,报省军区批准。

使用民兵担负守护桥梁,隧道、仓库等重要目标勤务,由目标归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报省军区批准。

民兵担负治安勤务,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军事机关备案。在厂矿范围内,使用民兵担负维护治安、保护生产方面的勤务,由厂矿批准,报县人民武装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 民兵担负勤务的报酬或者补助,由使用单位支付。

民兵守护重要目标执勤点所需营房、营具、厨具和通信、照明、饮水、警戒等设施,以及执勤民兵的生活补贴、执勤用品、必要的文化用品、医疗、伤亡抚恤等经费,由目标归属单位解决。

第三十六条 对参战、执行战勤任务、参加军事

训练和维护社会治安中伤亡民兵的优待,安置和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民兵事业费

第三十七条 民兵事业费是保障民兵建设的专项经费,是国家预算的组成部分,应当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第三十八条 民兵事业费由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按级负责管理。

民兵事业费的年度指标,由省军区根据全年民兵工作任务,向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人民政府编造预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省军区后勤部与省财政厅(局)建立财务领报关系。省军区、军分区司令部负责拟制经费的分配和使用计划,后勤部负责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县人民武装部是民兵事业费的基层开支单位,直接掌管民兵事业费的使用。

第三十九条 民兵事业费应当主要分配到县人民武装部使用。省军区、军分区两级留用的民兵事业费,除民兵装备管理维修费外,不得超过全省总指标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十条 民兵事业费主要用于民兵的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维修、组织建设、政治工作等项开支。

第四十一条 民兵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实施力法,由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制订。

民兵事业费的预算、决算和使用管理,由财政部、总参谋部实施监督,并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

第八章 奖励和惩处

第四十二条 民兵、民兵组织和人民武装干部在参战、支前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和批准权限,由军队给予奖励,在完成民兵工作或者执行维护社会治安等其它任务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给予奖励。

第四十三条 依照奉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由人民武装部门提请民兵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民兵拒绝、逃避参军、参战、支前维护社会治安等重大任务,或者在执行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建立或者擅自取消民兵组织,拒绝完成民兵工作任务的单位,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该单位给予批评或者行政处罚,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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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民兵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工作条例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民兵工作,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第三条 民兵工作的任务是:

(一)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

(二)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三)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第四条 民兵工作应当贯彻人民战争思想,坚持劳武结合,坚持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民兵工作与战时兵员动员准备工作的结合。

第五条 全国的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主管。

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

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下同)、军分区(含警备区,下同)、县(含市、市辖区,下同)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

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武装部,负责办理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工作,按规定不设立人民武装部的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第六条 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武装部体制的变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把民兵工作纳入管理计划,完成民兵工作任务。

第八条 民兵应当做到:服从组织领导,听从上级指挥,掌握军事技术,爱护武器装备,学习政治文化,带头参加生产劳动,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群众利益。

第二章 民兵组织

第九条 民兵的组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的规定参加民兵组织。

第十一条 民兵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编组。农村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编民兵连或者营,城市一般以企业事业单位、街道为单位编民兵排、连、营、团。

基干民兵单独编组,根据民兵人数分别编班、排、连、营或者团。

根据战备需要和现有武器装备,在基干民兵中组建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在重点人防城市、交通枢纽和其它重要防卫目标地区,组建民兵高炮营、闭。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可以跨单位编组。

第十二条 民兵干部由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年纪较轻、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军事素质,热爱民兵工作的人员担任。

民兵干部应当优先从转业、退伍军人中选拔。

第十三条 民兵干部由本单位提名,由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按照任免权限任命。

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连以上军政主官,由本单位负责人兼任。

基干民兵连长或者营长,由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或者本单位负责人兼任。

第十四条 民兵组织每年整顿一次。整顿的内容包括;对民兵进行宣传教育、民兵的出入转队、调配干部、工作总结、清点装备、健全制度、集结点验等项工作。

退出现役的士兵,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应当及时编人民兵组织。

第三章 政治工作

第十五条 民兵政治工作应当学习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经验,继承和发扬民兵工作的优良传统,保证民兵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十六条 民兵政治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国防教育为重点,进行民兵性质任务、优良传统、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形势战备和政策法制等教育。

民兵政治教育主要结合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征兵和重大节日活动进行。

第十七条 民兵政治教育,平时应当根据民兵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的任务、要求和民兵思想实际做好民兵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练兵习武的自觉性,发动民兵带头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战时应当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组织民兵开展杀敌立功、瓦解敌军等活动,保证战斗、战勤任务的完成。

第十八条 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培养、选拔、调整和配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任免,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按照任免权限办理。

第四章 军事训练

第十九条 民兵军事训练应当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进行,实施规范化训练。

全国每年的训练任务,由总参谋部规定后,逐级下达。

第二十条 民兵的军事训练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军事训练,由军分区组织实施。

军兵种机关、部队和军事院校,应当协助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开展民兵军事训练。

第二十一条 对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应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县人民武装部进行登记。民兵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由总参谋部制定。

第二十二条 县应当逐步建立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对民兵实行集中训练。

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本设施,保障军事训练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 民兵军事训练的教材、器材,分级负责解决。总参谋部负责组织编印教材和配发部分制式训练器材,其余所需的训练器材,由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分别购置或者调整解决。

民兵训练教材、器材应当严格管理,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四条 农村的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按照当地同等劳力的收入水平给予误工补贴。

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和奖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其伙食补助和往返差旅费由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项目中开支。

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民兵活动,所需费用,由本单位负责解决。

第五章 武器装备

第二十五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发展和配备,由总参谋部统一规划。军区,省军区、军分区和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的规划,进行配备和补充。

第二十六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配备应当根据基干民兵的组建计划和战备、执勤、军事训练的需要,做到保证重点,合理布局。

第二十七条 民兵配属部队执行作战、支前任务所需武器装备,由县人民武装部配发;到达部队后,由所在部队补充。

第二十八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调动,按照管辖范围,分别由县人民武装部,军分区、省军区、军区批准,跨军区调动或者调出民兵系统的,由总参谋部批准。

民兵武器装备,不得擅自借出。因执勤、训练需

要借用配发给民兵或者民兵组织的武器装备时,必须报经县人民武装部批准。

第二十九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保管,按照总参谋部的规定办理。

保管民兵武器装备的单位,必须有坚固的库(室)、健全的管理制度。武器库(室)必须有专人看管,有报警,消防等安全设施。

第三十条 掌握武器的民兵和民兵武器库(室)的看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民武装部门审查批准。

第三十一条 民兵武器装备的修理,农村的,由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城市的,由配有武器装备的单位负责。上述单位不能修理的武器,由军分区、省军区、军区修械所(厂)修理。

第六章 战备执勤

第三十二条 民兵战备执勤,由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赋予的任务,制定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陆海边防地区和其它战备重点地区的民兵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要求,与驻地的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联防。

发现敌人袭扰、空降和潜入等紧急情况,民兵应当在当地军事机关组织指挥下迅速进行围歼或者搜捕。

战时,民兵应当配合部队作战,担负各项战斗勤务,支援前线,保护群众,保卫生产。

民兵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第三十四条 组织民兵担负勤务,应当爱惜民力,严加控制。

陆海边防民兵固定哨所的设立,由军分区根据战备需要提出方案,报省军区批准。

使用民兵担负守护桥梁,隧道、仓库等重要目标勤务,由目标归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报省军区批准。

民兵担负治安勤务,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军事机关备案。在厂矿范围内,使用民兵担负维护治安、保护生产方面的勤务,由厂矿批准,报县人民武装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 民兵担负勤务的报酬或者补助,由使用单位支付。

民兵守护重要目标执勤点所需营房、营具、厨具和通信、照明、饮水、警戒等设施,以及执勤民兵的生活补贴、执勤用品、必要的文化用品、医疗、伤亡抚恤等经费,由目标归属单位解决。

第三十六条 对参战、执行战勤任务、参加军事

训练和维护社会治安中伤亡民兵的优待,安置和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民兵事业费

第三十七条 民兵事业费是保障民兵建设的专项经费,是国家预算的组成部分,应当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第三十八条 民兵事业费由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按级负责管理。

民兵事业费的年度指标,由省军区根据全年民兵工作任务,向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人民政府编造预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省军区后勤部与省财政厅(局)建立财务领报关系。省军区、军分区司令部负责拟制经费的分配和使用计划,后勤部负责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县人民武装部是民兵事业费的基层开支单位,直接掌管民兵事业费的使用。

第三十九条 民兵事业费应当主要分配到县人民武装部使用。省军区、军分区两级留用的民兵事业费,除民兵装备管理维修费外,不得超过全省总指标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十条 民兵事业费主要用于民兵的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维修、组织建设、政治工作等项开支。

第四十一条 民兵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实施力法,由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制订。

民兵事业费的预算、决算和使用管理,由财政部、总参谋部实施监督,并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

第八章 奖励和惩处

第四十二条 民兵、民兵组织和人民武装干部在参战、支前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和批准权限,由军队给予奖励,在完成民兵工作或者执行维护社会治安等其它任务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给予奖励。

第四十三条 依照奉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由人民武装部门提请民兵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民兵拒绝、逃避参军、参战、支前维护社会治安等重大任务,或者在执行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建立或者擅自取消民兵组织,拒绝完成民兵工作任务的单位,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该单位给予批评或者行政处罚,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

紧贴实际深化民兵国防教育落实

历史经验表明:解除思想武装、放松斗争警惕、淡忘国家安危,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大忌。民兵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既是国防后备力量的主体,也是国防教育的主要对象。抓好民兵国防教育,对于增强民兵国防意识、推动后备力量建设、提升国防综合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抓民兵国防教育,必须紧贴形势,围绕当前东海、台海、南海面临的安全形势,讲清民兵在海上维权行动、参战支前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地位作用,强化民兵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必须突出使命,结合《国防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激发民兵的光荣感、自豪感。必须教技结合,始终把能打仗、打胜仗作为唯一目标,把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结合起来,既要提高军事技能,更要强化战斗血性,时刻做好打仗准备,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民兵聚之为兵,散之为民,虽有相应的组织编成,但却分布在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民兵的这种半军事化、相对分散的组织结构,要求我们在开展民兵国防教育时,必须加强氛围营造,重视青年民兵之家、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国防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文化礼堂等活动,让民兵在日常生活中有感知、受熏陶。必须紧跟时代特点,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智能手机、网络与日常生活关联紧密的特点,构建民兵网上教育平台,努力打造诸如“海上堡垒”、“玉环民兵”等有影响力的公众号。必须把握有利时机,利用民兵集中点验、训练、执行任务等时机,开展集中授课、动员、宣誓等活动,充分发挥我军思想政治工作的独特优势,强化民兵的国防意识。

组织开展民兵国防教育,既是军队责任,更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只有军地共同推动,才能促使民兵国防教育落地见效。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军地协作机制,落实军地合署办公,明确职责任务,切实使民兵国防教育有人管、有人抓。必须统筹军地资源,充分发掘当地红色资源,建设国防教育场所设施;吸纳军地专业人才,组建国防教育讲师团;加强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政策的保障力度,促进民兵国防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持活动牵引,充分利用驻军单位资源和地方重大建设时机,成建制开展“走进火热军营,体验军旅生活”活动,积极参与“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等工作,引导民兵投身地方建设。

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我们必须持之以恒抓好民兵国防教育,铸牢后备力量“和平之盾”,为进一步稳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篇7:民兵工作计划

为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根据径河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全年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 、指导思想 20_年我社区民兵工作要以_为指导,以_为统领,坚持党管武装优良传统,紧紧围绕抓基础管长远,抓重点争发展,抓创新求突破,抓管理促规范的工作思路,以加强民兵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提高民兵政治素质为主线,以落实军事训练任务为重点,不断增强民兵“两种能力”,提高“两种本领”,为我社区民兵预备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打造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再立新功。

二、主要任务

(一)抓基础,认真加强组织建设。

1、巩固提高村级民兵连队建设,在原有基础上,社区民兵连要提高连队建设的档次,力求今年再上一个新台阶。

2、突出抓好辖区民兵连连部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场地共享、专人负责、微机配齐、资料齐全、制度完善、标志规范、组织健全的总要求进行落实,使民兵连建设有一定的飞跃。

3、搞好组织整顿工作,编组合理。要按整组任务着重抓好作战队伍、应急维稳队伍、其它队伍分类编组配干,不得少登、漏登和重登。

三、抓重点努力完成军事训练任务

1、完成好年度军事训练任务。要坚决按照东西湖区人武部和办事处人武部下达的军事训练任务,认真做好人员的挑选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军事训练任务质量和安全无事故。

2、组织好“军事日”活动。积极向上级军事机关争取,组织开展军事日活动。

四、抓标准,圆满完成征兵工作任务

1、搞好兵役登记工作,全面掌握我社区适龄青年人数。

2、加大征兵工作宣传力度。

3、切实把好“四关”,圆满完成进站任务。

五、抓主线,提高民兵的政治素质

1、组织民兵进行政治理论学习。

2、结合重大节日,认真开展国防教育进社区、进组、进学校、进家庭“四进”活动。

六、抓服务引导民兵服务大局

1、配合上级组织民兵开展各项突击活动,完成应急任务。

2、围绕民生问题,做好对军烈属扶贫帮困和慰问工作。

民田社区

篇8:民兵思想政治工作总结

1民兵政治教育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目前,××镇有一个==人组成的民兵应急排和一个==人组成的民兵连:民兵组织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政治工作是我党、我军的一大优势,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民兵工作也不例外。为此,镇党委、政府按照县委、政府和县人武部的要求,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重抓落实。

二、党管武装原则落实情况

××镇党委、政府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先后制定并执行了镇党委书记兼任武装部第一部长制度、党委议军制度和书记到武装部现场办公制度。并指派主管机关工作的副书记协助部长抓人武工作。镇党委曾就人武部工作计划,办公经费、参加治安联防、战备执勤等事项,提交党委研究,并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武装部工作情况汇报和下季度工作安排,及时解决专武干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镇党委书记除每周到武装部现场办公一次外,随时查看专武干部值班,学习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对武装情况做到胸中有数。

三、民兵政治教育落实情况

按照年初的政治教育计划,本着合理安排,服从中心大局,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的原则,到目前,已集中上政治课=课。镇武装部为民兵印发了应知应会试题等教育材料供民兵在业余时学习。通过教育,民兵们对党的政策理论有了深刻地认识,对民兵职能作用有了进一步的明确,提高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自觉性,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进一步认清了发展、稳定这一大局。

在创建“民兵之家”方面,我镇克服了办公场所紧张,无收入来源,投入严重不足的状况,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先后配备了乒乓球案、橡棋、影碟机等器材,并发动职工捐助报刊建起了民兵职工之家。我们将按上级规定和要求提供办公场所,投入必要的经费来加强民兵组织建设。

四、对专武干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

对镇专武干部实行单位管理和自我管理两种方式,平时,专武干部随机关一起进行考勤,按照县政府统一的考勤规定执行。在节假日和上级命令要求进行战备值班时,武装部自行考勤,坚持每班=人值班,随时保证有一名部长或副部长在位。根据现实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镇党委制定了《关于加强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并坚持在实践中总结和完善。民兵实行双重管理,大部分时间由其所在单位进行管理,在武装部集中学习教育,集中训练和执行其他任务时,由镇武装部管理。截止目前,民兵预备役人员无违法和参与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五、民兵队伍组织纯洁工作情况

镇党委本着政治建设求“可靠”的要求,认真开展民兵整组工作,凡进必审。对专武干部和应急分队民兵政治表现进行层层把关,并实行政审责任制。一般程序为基层支部或党小组推荐,镇武装部考察,镇党委讨论决定,书记签署意见,并报县人武部备案。半年来,专武干部和民兵没发生重大政治问题。武装部能对工作在特殊岗位、重要部门的应急分队民兵定期分析其思想状况,开展谈心、谈活动,对思想骨干进行培训,对个别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向党委和县人武部报相关情况。民兵编组开展互学、互帮、互教活动,学理论,学军事,学语言,文化等,使各族民兵在相互学习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六、民兵队伍发挥作用情况

应急排民兵均来自各个单位,其中党员占==%,团员占==%,从部队复员的占==%,绝大多数是单位的业务骨干,他们在支援西部大开发、发展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以来,约有==名民兵同所在单位职工一起结对帮扶贫困户,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增长致富才干,增加经济收入。据实略统计,民兵累计为贫困居民民、城镇特困户捐款====万元,捐送面粉==袋,为致富提供了必要条件。还有相当一部分民兵参加了青年志愿者活动,兴修生态林基地干支渠,累计约=公理,对镇部分地段的垃圾进行了清除。镇专武干部和么反恐应急分队民兵还配合公安部门夜间巡逻执勤,为遏止刑事、治安案件的上升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县城的社会稳定。

篇9:民兵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在xxx武装部和xxx党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对照“五句话”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主席一系列重要指示和科学发展,对《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以及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武装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基层民兵组织建设工作

一年以来,个别民兵连长、预备役人员,不安心工作,想变动岗位,不求创先进,只求过得去,思想消极,牢骚满腹。这种现象产生,固然有其大环境客影响,但与我们平常学习不够、觉悟不高有直接关系。针对这种状况,我们从提高政治素养入手,狠抓内部政治思想教育。多次组织民兵干部及全体民兵进行时事形势教育、国情教育,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教育举行表彰会、总结会,对民兵连长、预备役人员进行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教育。通过一系列学习宣传教育,使大家能够面对现实,实事求是地利用辩证唯物主义点分析认识问题。大家认识到:一定要好好工作,不工作就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工作岗位没有高低之分,只要念改变,劣势可以变优势,目前,各位民兵连长工作作风扎实,精神状态良好。

二、民兵预备役整组工作

XX年的民兵预备役整组工作,我们镇遵照xxx委、市政府和市武装部的指示精神,在镇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市武装部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和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中发[XX]9号文件和云南省城市民兵工作的改革会议精神,适应做好防备“连锁反应”条件下军事斗争准备和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的需要,以民兵组织调整为重点。按照今年民兵整组的内容和规定,全面完成了民兵预备役整组工作的各项任务

1、基本情况:

(一)经过整组全镇共有民兵913人,其中基干民兵225人,基干民兵中的党员50人,占基干民兵总数的22.2%,团员有45人占总数5%。全镇普通民兵有688人共编为一个营5个民兵连24个排、66个班,225个基干民兵编为2个防空作战综合防护营,其中1连123人,2连102人3个排10个班,全镇经过整组基干民兵出队47人,入队47人。

(二)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核对工作:

经过认真登记检查核对全镇应服预备役人数为86人,其中28岁以下38人,29岁至35岁48人,其中技术兵5人,普通兵81人。

(三)兵役登记:

全镇共有18岁至20岁的适龄青年225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少,在当年初中毕业的学生中,都是16岁至17岁的,除继续升学而外,毕业的少数青年都是年龄偏小,经过调查摸底,确定预征对象为55人。

2、具体做法:

今年的民兵整组工作镇党委、镇政府十分重视,在市武装部布置安排,我镇就及时研究召开了十二个村委会的和民兵连长会议,在会上传达贯彻了市政府的文件及整组工作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我镇的实际布置安排了今年的民兵整组,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核对等各项工作,并组织学习了有关整组的文件精神。全镇的民兵整组工作,以朝阳村委会民兵连为镇的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方针。同时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各种会议、黑板报、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国防法》、《新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及民兵工作条列,并在整组期间认真组织广大民兵干部开展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人生、价值以及战备形势的学习教育活动。参加学习的民兵及民兵干部共901人参学率达95%。225名基干民兵进行了宣誓,通过宣誓和教唱《中国民兵之歌》使基干民兵对自己肩负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有了更好的认识,为今后保证民兵依法履行职能、保证民兵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开展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整个整组工作期间共召开各种会议8次,黑板报宣传22期、广播宣传29次。

为合理调整民兵组织,精干民兵队伍,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我们严格按照组织落实,训练有素、制度健全、反应快速、召之即来,来之能用的要求。认真抓好组织整顿工作,坚持去虚留实、保留骨干、精干队伍的原则,严格按照民兵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好中挑优,确保民兵的政治质量,切实做到人员落实,队伍纯洁。

通过整组,为我镇的民兵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将在xxx武装部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做好新世纪的民兵工作,并积极探索新时期的民兵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为把我镇的民兵工作搞得更好而努力。

三、征兵工作

XX年冬季征兵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按市征兵办的指示,以抓兵员质量为核心,建立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把关、经过各级各部门和镇征兵领导小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严密组织协调配合,经历了征兵准备,宣传发动报名,初审、初检目测,体检、政审、复查、定兵、阶段历时30天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输送合格新兵,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今年18岁至20岁的男性适龄青年126人征兵准备工作到征兵开始,由于征兵条件要求比较高,全镇报名人数50人,大专3人,中专4人、高中4人、初中39人,经过镇征兵领导小组初审目测合格46人,镇初检后送市体检41人,体检政审合格30人,被批准入伍18人。

二、具体做法: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的征兵工作、市征兵工作会议刚结束,就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作了祥细汇报并及时召开了会议进行分析研究,为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决定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顾明东为组长,武装部长邹永贵为副组长,派出所所长、镇政府办主任、卫生院院长、财政所所长、民政助理员、团委、镇宣传干事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征兵领导小组,负责抓好今年的征兵工作,同时决定召开各村委会党和民兵连长会议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兵工作会议,会上认真传达了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了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镇党委书记李新华同志就如何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今年的征兵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明确规定各级都要成立征兵领导小组,由各总支、支部书记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抓好今年的征兵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为完成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尽职尽责、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在整个征兵期间、党委、政府的领导经常过问、关心、重视、支持并亲自抓征兵工作,为征兵工作提供了人力、物力、财力保征。

2、在宣传发动工作上,我们从市召开的征兵工作会议后就注重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并以镇政府的XX年81号文件对征兵工作作了认真的安排制定了措施,在宣传报名的基础上进行了初审,目测、初检,在此基础上合格才送市体检站,体检。征兵工作会议后,我们又把征兵宣传提纲印发到各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及各有关单位利用广播、宣传栏和各种会议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经不完全统记广播宣传105次,会议宣传24次,宣传栏宣传51次,大小标391条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及适龄青年的国防念不断得到提高,增强了自党履行兵役义务的责任感,懂得了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使没有人民的一切的道理,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参军,在报名的50人中,党员干部给子报名的13人,父母给子女报名8人,自己积极报名的29人。

3、在政审把关上认真做好“四访工作”镇征兵领导小组的同志深入各到委会、村民小组同干部一起认真搞好政治审查和病史调查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年龄、文化、身体、现实表现关特别是体检合格的人员反复多次深入到村进行村访、邻访、校访,在整个征兵期间共召开领导小组会议5次,公安干警会议2次,认真分析研究,确定认为没有问题的才被列为新兵入伍对象,实行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4、对被批准的入伍新兵由镇征兵办统一安排洗澡、理发和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召开新兵家长坐谈会,会上由征兵领导小组组长介绍了今年冬季征兵工作的基本情况,在坐谈中,新兵家长都一致表示,全力支持儿子参军,并鼓动他们到部队好好干,尽好自己的光荣义务,不要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到部队后努力工作,为家乡人民争光。

四、民兵应急队伍作用发挥突出

按照xxx党委、政府统一部署1月15日至6月15日24人民兵在指定区域设点堵卡,6处每处4人半年共计24人防止违法开采人员在本镇区域私挖乱采磷矿、铁矿等国有矿产资源,得到各级政府的的充分肯定。2月份原鸣矣河乡发生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组织民兵60人次2天配合市有关部门解决维护地方治安,有效地杜绝事态的漫延,使矛盾解决在基层组织。这次活动充分检验了民兵的应急机动能力。

“3.29”温泉镇后山?村发生森林火灾,我镇出动基干民兵50人,普通民兵100人,投入扑火的第一线,参加扑救工作,连续奋战10多个昼夜,完成了执勤、清理余火 向山顶扑火队员送水送饭和后勤保证工作,其中2人被昆明市警备区表彰为先进个人。

五、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多次参加xxx武装培训学习,用半年多的时间,比较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十六大报告、新时期的武装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在“三”教育中又利用近三个月时间学习毛泽东、邓小平三代领导人关于世界、人生、价值论述,通过学习了党章和共产党员生活准则,理想信念坚定了,工作思路清晰了,干什么的劲头觉得更足了。在XX年民兵军事训练活动中被xxx人民政府评为先进集体,本人被评为基层武装部先进个人,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第一、自己作为武装部长,面对新时期的武装工作,需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才不负于党和人民的期望;第二、由于民兵外出打工人员多,在管理上有一定的困难,一年一度民兵军事训练难以开展,上级安排的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认真加以解决。

篇10:民兵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针对近期连队管理教育实际,结合自身这半年来的思想及工作现实表现情况。将自己的思想情况向党支部汇报如下:

一、思想方面

近期自己思想上比较稳定,能够端正服役态度,将自己的思想行为与支部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认真听讲、课后及时写出心得体会。作为一名入党积极份子,积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知识,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认真执行和落实上级的各种指示精神。 存在的不足:对党的理论知识宣传工作做的还不够,平时考虑个人问题较多。

二、工作方面

作为一名战位长,日常工作中能够带领本战位人员积极完成好艇上赋予的各项任务,切实按照自身的工作职责来抓管理,认真对照自身职责,抓好战位的各项建设。积极参加各类大型活动。对各类大型活动做到积极参加主动请缨。 存在的不足:工作标准把握还不够好,存在标准不高的现象,自己的工作方法及思路不够清晰,有时在完成任务过程中有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

三、作风方面

在作风方面,能够坚持好军容风纪,树立工作作风,坚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高昂的士气,振奋的精神来参加日常工作。存在的不足:在一些细节方面自己做的还不够到位,比如边走路边抽烟,不注意自身形象等,时有一些与自己身份和形象不符的现象发生。

以上是我个人结合自身实际,从四个方面将自己的情况向支部做了汇报,为克服问题,改正不足。更好的搞好下部的工作,制定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素养,进一步对党的理论知识,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学习,切实做到学用结合,做好宣传工作,带动身边人。

二、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学习请教工作中的方法技巧,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以灵活的工作方法,务实的工作作风,踏实的工作态度,较高的工作标准完成好上级赋予我的各项工作。

三、增强干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干好工作,提高工作标准,做到让首长放心,让同志满意。 四:加强自身作风养成,改进自身不足,切实以一名班长骨干,党员的身份来要求约束自己,为下面的同志树立好榜样,发挥好模范作用。

以上是我个人近期的思想情况汇报及下步努力的方向。如有不足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

篇11:民兵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感受很多,收获很多,这其中包涵了各级领导的培养、教育,同志们的帮助、关心,也包涵了自己辛勤耕耘、不懈努力的辛酸。一年来,自己始终坚持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事这一宗旨,做到做事不贪大,做人不计小,认真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在此,谈几点个人体会与收获。

一、立足本职,实实在在做事。

一年来,自己围绕本级职责,无论做什么,从不敢有半点马虎,也不敢有半点偷懒,更不敢对付应付,尽了自己的职责,尽了自己的义务。一;是完成了省军区组织的通信达标全面考核检查,并被评为省军区达标先进单位;二;是完成了今年年初师组织的团、营、连所有资料录入并制成网页,在网上进行的检查评比工作。当时,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每天加班加点,有时晚上录入资料到深夜,完成了上百页网页的制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师赋予的任务,受到了师通报表扬;三;是完善了通信库室建设与装备普查建档。四是保障了每一次电视电话会议的顺利召开和首长、机关的通信联络。搞保障工作,看似容易,自己却深有体会。如开通一部首长电话,须经过四个分线箱,找出八个点,连结四对线,时常自己一个人在楼梯口下一蹲就是一个来小时。五;是完成了师组织的网上对抗演习的通信联络与网络保障工作;六;是完成了今年十一月份省军区组织的民兵、预备役部队无线电台教练网演练。此次教练网演练,是我团第一次,也是省军区历史上第一次,所以,上级机关非常重视。为了完成演练任务,我和通信连连长、二名战士,克服了诸多困难,当时每天下大雨,为了确保通信效果,在楼顶上多次冒雨架设天线与调整、改变天线方向,最终确保了演练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脚踏实地,老老实实做人。

自己常怀着一颗平常之心,时刻想到自己是一个山区农民的后代,时刻不忘自己曾是一名士官。特别是在自己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有了一定改变的条件下,始终做到诚实做人,时常提醒自己做人做事不能失去规范,要守本份。一是以诚为本。做到说话心口一致,心地坦诚,表里如一,不说信口开河、无中生有的谎话,不说言不由衷、口是心非的违心话;办事知行统一,不弄虚作假,不做表面文章;为人表里如一,做到对人对己一个样,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从不到任何领导那里去戳谁、说谁,要反映情况,我会直点现象和事实,做到台上能讲、台下也能讲,背人能讲,对着人也能讲;二是以实为本。老实可靠是做人的美德,更是做好工作必备的品质。所以,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我很少提要求,摆条件,或做了一点小事就常挂在口上,夸夸其谈。如办理第二批军卡手机号,其中就费了不少周折,托关系、找门子,自己还花了部分钱请人吃饭、坐车。我想,只要自己认真做了,事办好了,也就满足了。三是常怀律已之心。一是管得住八小时外。现代社会生活越来越丰富,我们面临的诱惑也越来越多,如果生活作风不检点,就很难把住自己,自己没有更多的爱好、兴趣,八小时外学点东西,看点书报,管管孩子、看看电视、散散步,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往清贫,经得住诱惑。二是不侵占他人、集体利益。记得办理商品房有线电视一事,当时有人办理说需要760元一户,后团领导交给自己办理,通过打报告,找地方领导,最终以260元每户鉴定合同。但办理此事,我没有报销一包烟、一包槟榔。想想发给自己的工资,只要勤俭持家,也比上不足,比下已经有余了。自己常对自己说,要知足,知足才能心宽,才能常乐,才会保持一颗平常心,才会不为功名利禄所累。

三、与时俱进,努力学习不断“充电”。

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和千变万化的新情况、新理论,只有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充实自我,把学习作为增长知识和才干的重要途径,与时俱进,争做学习型的好干部,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一是自己干什么就学什么。我自从踏进部队,就与通信结下了不解之缘,从一名通信战士、通信士官、通信技术员、通信排长、通信连长到现任通信股长;从学电工基础知识开始,到学习晶体管电路、到现在的集成电路;从开始外线电缆架设至后来维护程控电话、光纤通信、可视会议、计算机网络通信等,通过不断的学习,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从不懂至懂、从不会到会,十多年的时间,我就是这样学过来的。二是素质缺什么就补什么。一年来,根据自己工作性质的变化,经常调整自己的学习内容,缺什么就补什么。不断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军事理论知识和信息理论知识,注重提高自己的军事素质和指挥才能,在年初组织的军事素质比武中,获得一个单项第二、一个单项第三的成绩。

一年的工作、学习、生活中,自己存在诸多缺点和不足。曾因自己工作大意,导致过首长和战友们交给的一些任务、一些事情没有完成好、没有办好,也因自己个性修养不好,曾冒犯过自己的战友,顶撞过自己的领导,还因自己年龄偏大、兵龄偏长,产生过想法,出现过思想波动。是组织的培养,领导的关心、教育,战友们的支持与帮助,包容了我的缺点和错误,教会了我做人做事,才有了自己的今天。今后,我将倍加珍惜,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忠实履行好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事的宗旨,在领导和战友们给予的舞台上,为团队的发展尽一份责任。

篇12:民兵整组工作总结

根据县政府、县人武部民兵整组工作会议要求,为巩固深化后备力量作战资源整合成果,扎实推进应急作战准备,结合开江府发9号文件精神,我局召开了由民兵整组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民兵整组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的民兵整组工作。在县人武部领导的直接帮助指导下,围绕我局民兵整顿任务,抓好了系统民兵组织建设,圆满完成了整顿任务。

一、基本情况

交运系统今年共有民兵整组任务50人,即:交通运输分队40人,工程抢修分队10人。

二、主要做法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为目标抓好民兵整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浓厚氛围,是做好我局民兵整组工作的前提。为确保民兵整组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宣传发动的作用,充分采取多种形式来宣传《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兵役法》等法律法规。有力地促进了我局民兵整组工作的开展。

2、严格把关,质量为先,以适应形势为目标抓好民兵整组工作。我局认真把握新时期民兵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按照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抓好民兵整组工作。一是严格把关,科学合理编组。今年,我局组建的基干民兵中,具有专业职称的占50%,党团员占50%,不少还是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二是落实计划,抓好点验。根据县人武部的安排,我局于3月下旬进行了自行点验。三是贴近形势,注重质量。去年,我们在民兵整组中,提出了三优先的编组原则,提高了民兵队伍的政治素质、军事素质、科技素质。三联系的管理办法,通过联系单位、本人,对民兵的工作信息、思想信息得以基本掌握,解决了一头热、一头冷、一厢情愿的问题。今年,根据形势的需要,提出了贴近实战形势、贴近战备任务、贴近交通实际的三贴近思路,建强、建实民兵组织成效显现。通过三贴近,编准、编实民兵任务交通运输分队和工程抢修分队,我们采取明确任务、上报名册、反馈编组的做法,解决民兵工作一兵多职、建用脱节、集结困难、到点率低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为做好民兵整组工作,我们积极开展调研,按照上级任务要求,不折不扣地做好各项工作,但还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是由于形势的变化,民兵的年龄偏大,给整组、工作增加了不少困难,同时,由于长期处于和平时期,大家的战备意识淡化,民兵自身的战备观念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研究解决。

四、下步工作

1、要积极带头参加社会建设中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卫士作用,在急、难、险任务中,发挥突击队作用。

2、加强民兵的教育和管理,按照《民兵工作条例》带好自己的队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3、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要求,科学编组,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科学、布局合理、重点突出、训练有序、可靠管用、机制完善的基干民兵队伍。

篇13:民兵整组工作总结

在20xx年的民兵整组工作中,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武部民兵组织整顿会议精神,实实在在把整组工作做为全年武装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点围绕我乡民兵整顿任务,抓好了我乡民兵组织建设,较圆满的完成了整顿任务。现将我乡的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任务

以落实上级指示为目标抓好民兵整组工作。一是成立民兵整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根据今年的民兵整组形势和要求,乡党组高度重视,就做好今年的民兵整组工作做出部署,特别是就系统内民兵建设提出了要求。三是学好文件,领会精神,落实任务。在系统内民兵整组工作会议上,组织大家传达学习了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今年的民兵整组任务。四是贯彻落实计划内容,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大力进行民兵整组工作重要性的宣传。

二、科学编组,量足质优

今年的整组工作我们着重从抓兵员质量入手,首先把好政审关是第一重要的环节,从正面、侧面了解新入伍民兵预备人选的政治素质,坚决杜绝有赌博、吸毒等前科人员的混入民兵组织。填好政审表格并建立个人档案。其次是按以《基层民兵组织整顿暂行规定》调整编组,把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训练合格人员全部入编,把超龄或其他条件不合格人员调整出队,在保证满编人员的同时,在年龄结构等方面逐步趋向合理性。再次是严格按照要求,高标准的完成民兵点验工作。事前做到位,事中严格按点验程序,实行集中逐呼点为主,对外出未归人员进行退点,参点率达100%。并按照年度军事训练计划对民兵组织进行了严格的军事训练,训练合格率达到了95%,民兵连长进村两委达到了85%,组织落实情况良好。

三、加强整组中思想政治工作,纯洁民兵队伍

在今年的整组工作中我乡把对民兵思想教育工作和政治审查作为重点来抓,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民兵整组中政治工作的意见》,各村在召开官兵相识会过程中都组织民兵对《兵役法》、《国防法》、《民兵工作条例》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乡全体民兵的思想觉悟。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民兵人员外出的较多,难以联系,召集,给整组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整组工作任务重、时间短,工作中有许多地方做得不够好。

以上是我乡在本年度整组工作中的总结,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发现存在一些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扬优点,努力克服不足,以求整组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篇14:民兵整组工作总结

根据全国、成都军分区、省、市关于加强民兵组织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指示精神,按照贯彻落实“能打仗、打胜仗”要求,仅仅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主题主线和“建强应急队伍、建精支援队伍、建实储备队伍”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基干民兵转型建设。我镇20xx年度民兵整组工作在镇党委、政府、人武部的精心安排和部署下,整组工作有序展开。经过调查摸底,出入转队,政治审查,造册登记和点验等阶段工作,按照编组原则,圆满完成71名基干民兵编组任务。现将我镇民兵整组工作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自3月3日县武装部召开关于20xx年民兵整组暨国防动员潜力调查统计工作会后,xx镇于3月4日召开党政联席会,党政领导在听取镇人武部部长关于今年整组工作意见的汇报后,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进行深入的探讨,镇领导在会上强调:做好民兵工作,是建设好现代化国防的根本保证,调整组织好民兵队伍,才能使国防后备军永远保持生机勃勃的战斗力;每个挂片领导要负责好本片区的整组工作,镇、村干部负责抓好落实,镇村两级要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抓整组。镇人武部根据今年整组工作的新要求、新特点,有针对性地抓了几项工作:一是做好部署。根据县武装部的精神,镇于3月4日召开了民兵整组工作会议,将整组任务部署到每个村,同时明确整组实施方案、点验汇总时间,规范整组内容和做法,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让每个行政村做好准备,抓好落实。二是抓好业务培训。选用召开整组工作部署会、汇报会等时机,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对民兵营(连)长进行培训,使各项工作规范化。三是抓检查指导。镇人武部组织人员对每个营(连)长的业务工作进行具体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边查边改,确保整组工作不走过常。

二、广泛宣传,做好深入教育

为进一步搞好整组工作,我镇拟制教育计划,编印下发宣传教育提纲,各村除召开各种会议组织学习外,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墙报等形式,广泛《兵役法》和《国防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使全体民兵进一步熟悉了民兵性质、任务、要求和基本常识,不断增强依法履行国防义务和参加民兵组织的责任感和光荣感。深入宣传民兵工作的地位、作用,大力进行国际国内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广大民兵的国防观念,强化“兵”的意识,进一步扩大民兵组织的社会影响。并结合本镇实际,把民兵整组的有关内容以寓教于乐、活泼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丰富教育内容,深化教育内容效果。

三、严格把关,提高质量

针对今年基干民兵调整较大,出、入转队人员多的实际,各村召开会议,对照征集新兵条件和征兵目测体格要求,研究确定基干民兵出、入、转队名单,从来把好入队关。认真坚持“四级”联审制度,做到个人历史见底,政治态度见底,防止民族分裂分子、非法宗教组织成员和表现不好、思想不纯、行为不端的人混入民兵组织,有效的保证了民兵队伍纯洁可靠。同时,还重视文化技术含量的提高。今年基干民兵经过军事训练合格和退伍军人及地方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比例较往年大大提高。

四、组织点验,检查整组成果

为了使整组工作真正做到全面落实,镇人武部对全镇21个行政村、4个居民社区进行点验,对照标准和县部对今年集结点验的新要求,逐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抓紧补缺补漏,全面提高质量。

通过此次民兵整组,精干了民兵队伍,保证了组织落实,制度健全的要求,确保了民兵的政治质量。为我镇的民兵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坚实基础。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镇人武部将继续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民兵整组工作的重点严格组织实施,认真研究解决民兵整组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取得扎实的效果,使我镇民兵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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