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证明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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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一辈子的事儿”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户口迁入证明怎么写(共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户口准迁入证明

一、事项名称:

审核《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三、审批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迁入地单位(或居、村委会)签意见→迁入地派出所领户口迁移申请表如实箔写,并按要求准备好各种相关材料→持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录入电脑上报县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

四、需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

2、审批表;

3、身份证、户口簿;

4、结婚证〔属夫妻投靠或直系亲属投靠、随迁需提供的材料);

5、单位、社区、学校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属直系亲属投靠需提供的材料);

6、离婚证(离婚回原籍需提供的材料);

7、工作调令、录聘用工合同协议〔招工、招干、工作调动需提供的材料);

8、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证明;

9、工商营业执照(入城经商需提供的材料);

10、纳税证明;

11、经营场场租凭证明;

12、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购房迁居或回原籍定居需提供的材料);

13、退休征、下岗证明、辞退手续、无工作证明(回原籍定居需提供的材料);

14、出生医学证明、婚育证明;

15、其他材料,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五、审批期限:

1、法定期限:15天

2、承诺期限:7天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具体受理业务单位:1、本人向所居住地的派出所书面提出落户申请;

2、派出所管区民-警下管区进行核实;

3、由派出所内勤打印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

4、所长审核后在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上签字;

5、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上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6、将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及其证明材料交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7、所有材料统一上报业务会议;

8、通知群众办理落户手续,证明《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符合政策生育一孩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及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无证或无审批表的',提供再生育材料。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的,另需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及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的证明;

5.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

6.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

拟迁入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递交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对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材料。工作人员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篇2: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三、审批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迁入地单位(或居、村委会)签意见→迁入地派出所领户口迁移申请表如实箔写,并按要求准备好各种相关材料→持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录入电脑上报县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

四、需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

2、审批表;

3、身份证、户口簿;

4、结婚证〔属夫妻投靠或直系亲属投靠、随迁需提供的材料);

5、单位、社区、学校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属直系亲属投靠需提供的材料);

6、离婚证(离婚回原籍需提供的材料);

7、工作调令、录聘用工合同协议〔招工、招干、工作调动需提供的材料);

8、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证明;

9、工商营业执照(入城经商需提供的材料);

10、纳税证明;

11、经营场场租凭证明;

12、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购房迁居或回原籍定居需提供的材料);

13、退休征、下岗证明、辞退手续、无工作证明(回原籍定居需提供的材料);

14、出生医学证明、婚育证明;

15、其他材料,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五、审批期限:

1、法定期限:15天

2、承诺期限:7天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具体受理业务单位:

1、本人向所居住地的派出所书面提出落户申请;

2、派出所管区民-警下管区进行核实;

3、由派出所内勤打印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

4、所长审核后在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上签字;

5、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上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6、将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及其证明材料交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7、所有材料统一上报业务会议;

8、通知群众办理落户手续,证明《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篇3:户口准迁入证明

证 明

兹有我退休职工,身份证号码:,X科医师,性别:X,民族:,X年X月出生,于X年X月至X年X月在X医院从事X科职务,工作年限为XX年。

特此证明

X年XX月XX日

篇4:户口准迁入证明

兹有XX省XX县XX镇XX村组村民,男,现年XX岁,汉族,文化,农民。在家务农期间无违法乱纪行为,为人和善,做事勤劳,现在本人要求外出务工,我们支持。相关单位若需招聘人员,大可放心录用。

特此证明。

证明人:XX省XX县XX镇XX村(再加盖公章即可)

X年XX月XX日

篇5:户口准迁入证明

休学证明

兹有xx小学 ,性别 ,现有 岁,现因申请休学,经学校核实准予 年 月 日开始休学,到 复学。

请予批准。

申请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章)

X年9月2日

篇6:苏州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材料须知

申请迁移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劳动合同书、参保证明、工资收入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无业证明(户籍地)、已婚育龄妇女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卡》或《全国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3、第三款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申请迁移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参保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独生子女证、无业证明(户籍地)、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经营场所有效证明、已婚育龄妇女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卡》或《全国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4、第四款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申请迁移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5、第五款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申请迁移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无业证明(户籍地)、工作状况证明、经济收入证明、已婚育龄妇女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卡》或《全国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6、第六款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申请迁移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离退休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经济收入证明、取得苏州市区户籍年限证明(5年以上)

7、需公安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申请迁移人需提供公安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篇7:村户口迁入接收的证明格式

证明

兹有 ,性别 ,出生于 年 月 日,户籍地址: ,该员于 年 月便,现申请夫妻投靠,将户籍迁往,经本村研究,同意接收。

特此证明

村委会

年月日

篇8:村户口迁入接收的证明格式

证明

嵩明县嵩阳镇派出所

兹有李红秋,性别:女,出生于XXX年10月22日;陈媛,女,出生于XXX年10月05日;陈权,女,出生于XXX年10月13日;陈霆,男,出生于XXX年5月27日,户籍地址:云南省沧源县勐懂镇农业局生活区,李红秋同志于XXX年01月15日与本村居民张云亮登记结婚,先后生育长女陈媛,次女陈权,长子陈霆;为家庭工作生活方便及子女择校就业等原因,现申请夫妻投靠,将李红秋及其子女户籍迁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桥乡月家村委会前木丛龙村5号,经本村研究,同意接收。

特此证明

XXX

年 月 日

篇9:村户口迁入接收的证明格式

证明

***派出所:

兹有我单位**公司员工***,男,汉族,本科学历,1981年10月10日生,身份证号:************,户口在****派出所。爱人,***,汉族,本科学历,1982年05月11日生,身份证号:******,系*****员工,户口在****。为方便工作和生活,申请将爱人****户口迁移至***派出所,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接收!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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