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名著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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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热爱”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三名著读后感作文(共12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初三红与黑名著读后感作文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篇2:初三名著的读后感

在这世间中,每个事物、每种生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存在的意义。

今天,我读了《守着树墩的兔子》,这本书令我感概万千。

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守着树墩的兔子》,它主要讲了:一只流浪兔彼得喜欢冒险,他认为兔子不能总过吃草晒太阳的日子,应该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在世上存在的意义。它流浪了几十年,经历了许多事,它累了,接受了一颗树墩的请求,守护着树墩。树墩觉得失去了自己存在的理由。然而彼得的到来改变了树墩,它帮树墩穿上了“新衣裳”,让树墩成为了“指南针”……使大家都接受了树墩,明白了自己也有存在的价值。

从中我懂得了我们人不能只做吃饭和玩耍的事情,还要读书识字不浪费生命;我们还要帮助别人,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自己。我们要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任何生物不管它是善、是恶、是美、是丑,它的存在都有价值与意义。就像狼和鹿是天敌,在童话世界里鹿是美好的化身,狼是凶残的代表。当它们生活在一起,虽然会给鹿造成一定的伤害,但从一方面也是在保护鹿群的数量不会增多。

我喜欢这只兔子,它可爱、有理想、有追求。当别的兔子都只是满足于吃草和晒太阳的日子时,它勇敢地离开家乡,到处流浪,去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

我喜欢这只兔子,它善良、乐于助人。当迷路的小鹿来到它的面前时,因为它及时地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所以让小鹿成功地找到了回家的路,回到了自己的家。

我们不也应该做一个特别的人吗?当我们选择好自己应该前进的方向后就该勇敢前进,做一个自我、率性、特别的人!

篇3:名著《瓦尔登湖》初三读后感

在对世事的抵触中,在对大自然的满心欢喜时,作者梭罗笔下的每个物体,都被赋于了生命的脉膊,就如《诗经》中的“霭霭停云,蒙蒙时雨”一样,即使云雨也有了各自的喜怒哀乐,作者自然沉醉其中,“泌之洋洋,可以乐饥”之下,一切烦恼皆烟销云散了。

生活就如同一场梦,只不过每个人的陷入深浅不同,作者以梦视人生,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幻想,这是一种对世俗的妥协与退避,这也是多少隐归山林之人的想法,当一个人面对一个社会的规则,而且这个规则在当时又是无可厚非的时候,他没有凌驾规则之上的实力,却又不愿在规则下低头,就只好跳出这个规则,那就只有跳出这个社会了,听起来这多少有些“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仙风道骨,只可惜却带着满腔的愤懑。

在《瓦尔登湖》中,梭罗跳了出来,他用自己的行动表明,跳出来是可以很好的生活的,只是不知道是作者小视了自己的品质,还是高估了社会的品质,他的书并未一片大好,他的事也没被标榜,或许只有在一干寂寞的人打发寂寞时,看一下他的书,之后惊叹:呀,这种生活真好。之后,寂寞的人不寂寞了,也就放在书柜中封存了。作者笔下的动物即使再生动,大多数人也无非说一句:写得真好。罢了。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还是喜欢规则的,即使穷一生之力,毕其功于一役,也还是想抓住规则。

作者倒也给了人们另一种规则:自然规则,日出而作,日落而眠的悠闲,抚月吟夜雨、随日荡清波的自在,这的确是一种好规则,唯一的缺点就是孤寞——人少。可万一人多了,不知道作者是否想过,再完美的规则也抵不住人多,这就是一个悖论,找不到解决的方法。

作者的寂寞是一瓶封存的老酒,愈浓愈香,只是读者偶尔才能从书中呷上一口,虽回味悠长,却无可奈何,无法贮酿,但就是这么一小口,就如一句精简的诗句,令人终生难忘。

就是这么一口酒,值得任何人去品尝。

篇4:关于水浒传名著的初三读后感

大家看过的“四大名著”里的其中之一《水浒传》么?《水浒传》特别的好看。里面讲的是一些觉得朝廷对老百姓不好的人,组成队伍,攻打朝廷。他们就把根据地设在了梁山,因为这地方易守难攻,所以他们每次都取胜。他们一共有108人。所以大家都叫他们“梁山一百零八好汉。”

在《水浒传》里,有名气的有许多。比方说宋江,他三打祝家庄。鲁智深,人称花和尚。徐宁,拥有武器钩镰枪,可以钩马腿、林冲等好汉。我最佩服的是武松,所以他的故事我是百看不厌。我跟你们简单讲讲“武松打虎”吧:武松因为有事要经过景阳冈。来到景阳冈下,看见店名叫“三碗不过冈”武松心想:这里怎么叫“三碗不过冈”呢?武松想着想着就走了进去。

武松坐下后道:“店小二,拿酒来。”店小二就拿了三个碗,一双筷子和一碟热菜拿到武松面前,武松因为很渴就把一碗酒喝了,道:“好酒!”然后武松又说道:“有下酒菜吗?”店小二道:“只有熟牛肉。”武松道:“那就来两斤熟牛肉店小二就给武松上了两斤熟牛肉。武松又喝了一碗,然后又喝了一碗,恰好是三碗酒,叫道:“好酒!此酒好生有力。”武松吃完后,就没人倒酒了,武松边敲桌子边问:“怎么不上酒了?”店小二道:“我这名叫三碗不过冈,就是喝了三碗的人过不了对面的冈,因为我的酒虽然是在村里卖的,可是好比是老酒,所以喝了三碗就会醉倒。”“我不管,我就是要喝,要不然我就把你这店给砸了!”店小二只好给武松上酒。武松连喝十八碗酒就上山。

武松上山时,酒劲用了上来,他有点想睡觉,就找了一个光溜溜的大青石睡下了。刚一趟下来,就来了一阵狂风,接着一声巨响,从树林中跳出一只凶猛的老虎。武松一看,赶紧拿起哨棒,用尽全身气力向老虎打去,可哨棒给枯树打断了,老虎就扑向武松,他连忙后退,老虎见扑不到,转身就用尾巴一掀,武松灵巧躲开,它就又倒立起来一剪,可也被武松轻松闪过。原来这老虎拿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如果拿不了,信心就减了一半,武松冷静下来,沉着应战。武松一顿拳脚之后,老虎就不得动弹了。他就抓着老虎的脖子,骑在胯下,提起那醋钵儿大小拳头用尽生平力气一阵狂打,终于将老虎打死了。你们说武松棒不棒?

听了“武松打虎”的故事是不是心动了?心动不如行动,赶快去买一本看看吧!

篇5:名著读后感初三800字左右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

列宁曾说:“《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的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以前,我曾很天真的想,战争多好呀!战争既可以掠夺国土,又可以增加威名,真是一举两得!《战争与和平》使我明白了战争的残酷,和平的美好,和平是最可贵的,当和平的土地上硝烟袅袅升起时,也就意味着战争的开始——人们纷纷背井离乡,妻离子散,孩子眼中也都流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人们断水断粮,食不裹腹,一切都是那么的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和平,多么神圣的名词!

我愿是一名和平使者,使各国都建立起友谊和信任;我愿是一只洁白无暇的和平鸽,带着和平的使命飞向四面八方!读罢《战争与和平》后,……

利用寒假这一段宝贵的时间,我终于读完了列夫?托尔斯泰长达一百二十万字的著作《战争与和平》,不禁松了口气。这部带有浓郁的俄罗斯民族风格的恢宏巨制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并以一八一二年的俄国卫国战争为中心,反映了当时一系列的大事件。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

看完整本书,我习惯性地闭上眼睛,脑海里却只有那么少数的几位如此真实和鲜活角色让我无法忘怀。这几个人物贯穿整本书的情节,他们各自拥有不同的思想和性格,在他们各自不同的人生轨迹中,都经历了一场身心战争与和平的洗礼。

我忍不住想说说皮埃尔这个人,他留给我的印象太深了——

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在上流社会过着衣食无忧却混沌不堪生活的皮埃尔在他的人生道路上实再扮演着太多太多的角色:贵族、私生子、超级富翁,官场可怜的政治工具,公益者,战争俘虏,侵略者的朋友,好丈夫……

读完了这本书,我接二连三地冒出了很多感触,就如:小时候的我,总觉得战争这件事其实一点也不算是坏事,因为战争既可以掠夺他国的国土,又可以增加威名,真是一举两得!当读了《战争与和平》后,每当翻阅到那些描写残酷战争的篇章时,……

读罢《战争与和平》,你真得会了解、联想到很多很多……

篇6:三国演义经典名著初三学生读后感

我在这个寒假期里读了《三国演义》一书,受益匪浅。《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着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群雄割据,逐鹿中原,三足鼎立,天下归晋……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刘备:《三国演义》推崇的人物,仁义善良,礼贤下士,有君子之风。

关羽:忠肝义胆、一身正气,是忠、勇、义的化身。

诸葛亮:旷世之才,是智慧的化身。鲁迅的评价是“多智而近妖”。

赵云:三国中一流的武将,为人刚正耿直。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渴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

篇7:初三年级的简爱名著读后感

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简。爱长相平常,一无所有,她之所以光彩夺目,就因为她的姿态出现在读者眼前的。正如主人公说过一句话:“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狠狠地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在舅妈里德的太太家,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简爱有着自己的尊严,他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简爱勇敢前进,值得我们学习。

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最深: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给予我一点美貌、大量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用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用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人世,两人一同站在上帝面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篇8:初三名著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麦克白》 |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文题的摘录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Life is tale told by an idiot,full of sound and fury,signifying nothing.),后威廉·福克纳就此为题写就小说《喧哗与骚动》(The Sound and the Fury)。

福克纳作为南方小说家,目睹工业社会对旧日南方社会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触良多,当时,蓄奴制彻底瓦解,但祖先的罪恶带来的历史负担和心理痢疾却一息尚存,再加上工业文明孽生的金钱和物质力量对人性的异化和戕害,都使南方的现代思想文化呈现出很复杂的状态。知识分子目睹南方社会衰亡的过程,心情爱恨交织,往往难以在工业化的时代里找到新的思想归宿;有的即使已经附属于改变了的新社会,但心灵上却仍时时感应到消逝了的旧社会的余音,充满了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创作便突出了南方人的这种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从美国南方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开始,每一个家庭成员出来讲述关于自己的故事。这些文字没有内部逻辑,时空颠倒。据统计,单在其中一章里,场景转移就出现了超过两百次,叙述时间也极富跳跃性,第一部分是“班吉的部分”时间是1928年4月7日;第二部分是“昆丁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倒退到196月3日;第三部分是“杰生的部分”,叙述的时间发生在1928年4月6日;第四部分是“迪尔西的部分”,用第三人称描述发生在1928年4月8日的故事。几十年发生的事情都搅和在脑子里,混成汇杂的意识之流,与故事主人公班吉智力低下的状况想吻合。直至第四部分迪尔西的部分,采用全知式视角,由迪尔西这个正常人来讲述剩下的故事,才使一切豁然开朗。从模糊不清到清晰可辨的领域,为故事提供了不同视角认知的可能性,突出了意识流小说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

篇9:初三名著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篇10:初三名著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 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这香气甜蜜又悲哀,Quentin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它更悲哀的气味。因为这香气可以让他重回过去的那个瞬间,同时又提醒着他那个瞬间已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 “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 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 “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 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 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篇11:初三名著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 sound and the 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这本小说的名字也是十分有渊源的,来自麦克白第五场中一句台词:

This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 signifying nothing.

或许是作者的自嘲,对于一个没落庄园家庭的衰落史,对于没过来所确实signifying nothing 而作者自嘲为idiot确实是略带讽刺意味。

但是确实

It signifying everything.

篇12:初三平凡的世界的名著读后感

如一股清泉,《平凡的世界》以它独有的魅力逐渐净化了我受世俗玷污的心灵。在那颗充满精神漏洞的心上砌上新的砖泥,然它有了全新的面貌,并对人生有了全新的认识。

《平凡的世界》选材于普遍的农民生活和较好的城市生活,两者对比中突出了不同的人或者的不同追求、价值。奢侈昂贵消费的现代社会,所谓哲理,人生大道理已渐渐无法影响人们的思维。无比喧嚣的环境中,正需要像《平凡的世界》这种以最朴实的文字书写生活的书籍来感召人们。在某个角落,静静地阅读《平凡的世界》是一种享受。

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出身,但可以主宰我们的人生。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孙少平虽深陷回家耕作的劳苦局面,拮据的经济状况似乎要将他牢牢系于那个小山村,但他不还是一样选择了走向城市!选择走向那个充满知识与挑战的世界,去追求自己的人生。

而如今,被父母捧在手心的我们,却少了那股闯劲。是的,我们该有自己的目标,该充满活力,该善于探索未知,该独立去追寻自己的明天。而不是,迷失在父母为我们安排的路上,机械前进。

有价值的人生,不一定要轰轰烈烈,不一定要所有人都知道你的丰功伟绩。它只是凭借自己的劳动,创造新事物,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尽自己的努力做贡献。用美好的品德行走天下,无愧社会,无愧人民。

所谓光鲜亮丽的外表不过是一种虚荣。暂且抛开价值观不说。用接近奢侈的衣物打扮自己,更多的是炫耀,以从他人的评价中获得满足。而肯德基、麦当劳等较高享受不过是显示“有钱”的标识。这些带来的只是精神的虚空。与其如此,不如降低成本,仔细打磨生活,只需整洁大方,朴实无华也足以充实生活。

《平凡的世界》最让人动容的是其浓厚的亲情。孙玉厚老人极力的给予孩子们最好的。他尊重孩子的决定,支持孩子,并真心地为孩子的成就感到欣慰;孙少安也无比孝敬老人,体贴妻子,还供弟妹读书。贫穷压迫下的他们相互依靠。亲人们相互扶持的真情在今天来说是难能可贵的。

当今社会固然与过去不同,或许有很多人会说,今怎可同古时相比呢?这固然没错,但我们应该摒弃过去的封建无知,但让要传承历史的美德。不可丢掉我们为人的根本。

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

【初三有关平凡的世界的名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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