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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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枯包”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参观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感作文(共2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

今天天气很舒适,老师带着我们去参观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用小三角做出来的仙鹤、福娃、龙虾、孔雀、水壶……五颜六色,非常好看。还有用纸剪出的蝴蝶、竹子;还有用糖做出的马、蛇、龙、小猪、长颈鹿;还有用手工做出来的鲜花戒指、冰激凌娃娃。用小珠珠穿出来的小球。其中鲜花戒指是最引我注目的,大人戴就把它拧大,小孩戴就把它拧小。还可以把它拧到铅笔头上,还可以用线绑在戒指的小环上当项链。它真是一个多功能的戒指啊。

观看了这么多的作品,一个个象真的一样让我大开眼界,增长了见识。我很高兴,我想到我不会做,我一下子又难过下来,但是我想到不会做可以学,我以后要好好学,发挥想象图片,观察力,争取给老师做的一模一样好看。

篇2: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不必说物质上的四大发明,也不必说思想上的百宗争鸣舞动的符号——汉字,就让中国文化永烁光辉。

汉字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纽带。有了它,中华的文化才得已延续。从仓颉造字到商代的甲骨文、金文、石鼓文、箓书、隶书、楷书……,汉字在伴随着中华文化的发展不断也演变,同时也记录着历史上的点点滴滴,让我们知道了华夏族的祖先是炎黄二帝;让我们知道了中国第一个皇帝——秦始皇;让我们知道了繁荣一时的隋朝。就有了它,我们才了解了祖先的生活,探索中华文化的发展。了解古人的思想汲取先人的精华。

在汉字不断演变的同时,它传递的'早已不是普通的信息,而是人类种种美妙的感情。于是,形象鲜活的汉字带着人类的情感跳出人们的脑海,像一个个乐符,组成了一篇篇美文。一卷卷古书,一本本著作。于是,《史记》、《诗经》这些美妙的乐章便纷纷出现。看这一首首流芳百世的古诗,一句句,一行行,读读来朗朗上口,读起来意味深长,读起来获益匪浅,读起来荡气回肠。

汉字是最优秀的艺术文字,唯有它能发展成为一门书法艺术,在各位书法家的笔下,神奇的汉字更是魅力四射:看这一个个字,抑扬顿挫,龙飞凤舞。容不得羁绊,容不得束缚。骤去一样,是急促的鼓点;旋风一样,是飞扬的流苏;乱蛙一样,是蹦跳的脚步;火花一样,是闪闪射的瞳仁;斗虎一样,是强健的风姿。炎黄子孙对汉字的感情是无法形容的,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亲切,一种由衷的热爱。

在当今全球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作为中华儿女,我们更应该热爱自己的文字,传承自己的文化,让汉字这个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永烁光辉!

篇3: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

今天,老师布置我们回去写一篇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征文,我不知道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去问妈妈,妈妈也说不清楚。

于是我和妈妈用了“百度”搜索,网上是这么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的民间文化遗产。它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

看了这些,我还是摸不着头脑。于是我又去请教爸爸,爸爸说:“我们武义有一个非物质遗产展览馆,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我们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看见里面陈列着许多来自民间的玩艺儿,这里有精美的剪纸,有竹子做的生活用品,还有根雕艺术品……。还有些东西我看都没有看到过。

这时我突然看得一只木头做的小船,我问展览馆的叔叔:“这是什么?”叔叔说:“这是龙舟,以前我们武义人是推龙舟的。在端午节那天,人们在河中把龙舟从上游推到下游,表示把疾病送走,因为以前河水很浅,所以我们这里的是拿来推的。”

我们要离开时馆长对我们说:“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让大家去认识它,了解它。”我明白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从认识它开始。

篇4: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

从古至今,物质文化遗产一向是人们的宠儿。它们可摸,可触,精美的做工,别致的外形,给人触觉上极大的满足。相比之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欢迎程度就少得可怜,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它独特的韵味。

今天,我跟随妈妈来到上虞图书馆,还了书,也借好了书。下楼时,我一眼瞥见电梯旁边有一座仿古建筑,我抬头看牌子,上面写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大大的问号占据了我的头脑,于是我在征得妈妈同意后,怀着好奇的心情走进了建筑的大门。进去之后,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座泥塑:一位老人与一位妇女正在补一张破掉的渔网,旁边有几只小鸡在啄食米粒,还有一只强壮的母鸡,墙上挂着铁叉和各种渔业工具,这泥塑雕得活灵活现,尤其是那几只鸡,更是栩栩如生。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梁祝”的故事了,这里把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故事浓缩成六幅图,分别是“英台思读”、“三载同窗”、“私定终生”、“楼台相会”“哭祭山伯”、“化蝶双飞”。每幅图都是黑底白线,与名字丝丝入扣。旁边同样有一座泥塑,讲的是梁山伯与祝英台“三载同窗”的故事。祝英台男装正与梁山伯在桌前诵读,两人的神情都很严肃,我不禁为他俩的故事轻轻叹息。我又看了古代戏剧道具,舜虞传说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每个都是很精彩。

出来后,我仍然回味无穷。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直接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它给予人的,是无穷无尽的精神财富!

篇5: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

今天,同学们怀着好奇的心情,来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来考查。

走进非遗中心,映入眼帘的是那一个个栩栩如生、雕刻精巧的黄杨木雕。看看那一个叫《苏武牧羊》的木雕,那一位老者被刻得惟妙惟肖,就仿佛那是一位真人正在放着羊。还有一个叫《哟哟鹿鸣》的木雕,那雕得是一匹匹鹿正在山上飞奔,所谓是万鹿奔腾啊!还有《枪挑小梁王》、《大地》、《滴水观音》、《柳枝观音》等很多古朴端庄、色泽鲜润光亮的木雕呢!

再往前走,就是中国一绝的首饰龙了!这个首饰龙金碧辉煌、美轮美奂。仔细看那条首饰龙,那一个个人物活灵活现,有:挤棉花、农妇织布、艄公摇橹等。后来,我们又听了讲解员的话,知道了这条首饰龙,长4.5米,高3米,宽2米。讲解员孜孜不倦地讲解着,她说:首饰龙中间龙身上有5―7层楼阁,外部以细纹刻纸装饰,内部楼阁上有70多个亭台,光人物就近有300个了!这一整条龙灯,装有木制齿轮转动装置,才使上面的人物动了起来。

欣赏了首饰龙,下面,就到了我最喜欢的地方细纹刻纸!细纹刻纸至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真得好悠久啊!细纹刻纸是古代瓯越文化的重要部分,被誉为中国剪纸的南宗代表。乐清的细纹刻纸大都以传统题材为主,包括了花卉、鸟兽、戏曲人物、神话、山水等。这细纹刻纸把那一幅幅图画刻得仿佛那是活的一样,那儿图画可多了,如:《一百零八单八将》、《西游记》等,细纹刻纸刀法工整细腻,图案细如发丝。

后来,我们依依不舍地告别了非遗:非遗,再见了!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上了大巴。我心想:非遗可真是我们乐清的瑰宝啊!

篇6: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

星期五上午,老师笑盈盈地走进教室对我们说:“咱班的小记者们,今天下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人员要来教你们做香包!”我们都非常高兴和期待,因为我们既可以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又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自己一份贡献,所以我们都表现的非常积极。

下午上课以后,我们满怀期待的来到会议室,等待老师的到来。过了一会,老师走了进来,对我们说“同学们,我是教你们做香包的王老师”。王老师三四十岁的样子,长得十分和蔼可亲,,我们都特别喜欢她,王老师和蔼的对我们说:“同学们,拿出你们的方形布头,然后对折成三角形,然后用针和线从右下角从下往上缝到上面那个角,再从上面那个角缝到离左下角三公分的地方,再把缝好的布反过面来,从这个角往里装棉花和香料,最后把这个口缝好,就做成了。如果有挂饰的,比如小铃铛之类的会更加好看的,下面就开始动手吧!”

我们开始按照老师说得做了起来,但是到缝的时候我才发现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一直缝不好,只好向同学请教,他耐心的教了我很多遍,但我还是学不会,我很着急,有点想放弃,我突然想到了老师经常对我们说的话: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底!于是我想:“我一定要坚持!”于是我就又认真的反复练习,终于在同学们都快做好的时候我才缝完,这才松了口气。

看着我那虽然缝的破破烂烂。上面有着无数针孔的香包,但是我还是开心的笑了,因为这个香包凝结了了很多的心血和汗水啊!

在这次做香包的过程中,我不仅学会了做香包,还理解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真是受益匪浅啊!

篇7: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

一说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家肯定不陌生,我们今天来到的地方就是你不陌生的地方,也是我喜欢的地方。

伴着晨风的舞蹈,鸟儿的歌唱,我们来到了目的地,等同学们一一到齐后我们整齐的进入场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挂在墙上一排排的绳子,听解说员的一番讲解才知道原来这些绳子有一个美丽的名称,叫做“解心结”。它代表以前当人们心里面有了一些心事无法解开的时候,就会在绳子上系一个疙瘩,发生小事呢系一个小疙瘩,大点的事就系一个大的。再往前走会看到墙上挂满了正片的工艺品,它们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国家级的、省级的、市级的。国家级的有三种,有吕剧、柳编、董永传说。省级的有七种,有蓝印花布(印染技术)、老粗布、草编(编织技术)等。市级的有33种之多,荡秋千、木雕、布老虎、剪纸、手工地毯会看得你眼花缭乱。看到这些后我不禁拍起手来,原来我们身边有这么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呢!

在这些里面我最喜欢的是布老虎,相信也会有很多的同学也会钟爱它,因为它太可爱了。它可不是普通的布老虎,这是一位名人创造出来的,透着浓厚的智慧和爱。它们是一个组合,也可以说是一个家庭,下边是一个大大的布老虎,它的身上各个部位分别放着不同的小布老虎,上面写着各个省区的代号,真的是太精致了。让你不禁会联想到这个大大的布老虎是一位母亲,上面一个个小布老虎是一个个孩子,母亲带着孩子们前行,一边保护它们,一边关心它们,象征着我们的国家在保护着我们一样!讲解员叔叔和我们说,以前的农村里,妈妈们为了给孩子辟邪,也会做一些虎头帽、虎头鞋、虎头枕还有布老虎。他还说做布老虎需要很多的材料,首先要先画样,然后裁剪,再填装。还有缝合、制眼、缝尾、制花纹、粘贴等等。你看看制作小小的布老虎竟然需要这么多的工序,真的是好繁琐。虽然制作工序繁琐,但漂亮可爱的布老虎只需要一把剪刀、一根尺子、一枚针、一条线、一块布和一双巧手就可以完成。它看似是一件玩具和家用品,但里面却是一位位制作工人们的辛苦汗水和满满的爱意!

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里,不仅只有布老虎这么令人感叹,还有那些草编、柳编好多的手工艺品都代表着劳动人民的智慧和汗水,它们看上去工艺都非常的精湛。这些看上去简单却并不简单的每一件工艺品都值得我们去认知,去保护,去传承!

这一次的参观让我感受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并收获了很多知识,期待下一次的旅程。

篇8: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我国拥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文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量和质量上,在世界当中都是首屈一指的。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达到87万项,可见我国在非物质遗产资源上是多么的丰富。

但近年来,随着工业文明的不断发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呈现令人堪忧的局面,如何保护逐渐消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当前我国文化历史保护的重要课题。

笔者通过对重庆巫溪“巫文化”的现状分析,来试图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一些策略方法,同时也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

一、何谓“巫文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 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巫文化”则指的是我国古代巫咸国区域的特定文化遗产,是当时低下社会生产力背景下产生的特殊文化风俗,以“巫”为其文化的重要特征,表现为占星、占卜等类型的宗教活动,是先民朴素世界观和精神寄托的一种再现,其遗风遗迹主要集中在现在的巫溪等地。

巫文化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巫师这个特定时间特定职业所衍生出来的文化。

由于当时的生产力低下,人们的思维水平受限,对虚无缥缈的“神”有某种敬畏之心,巫师作为神与人沟通的媒介,成为当时先进文化的代表。

比如说巫师为了能和神沟通,必然需要掌握大量的天文历法知识,为了满足虔诚信徒“驱鬼治病”的愿望,所以需要掌握相关的药物原理。

诚如民俗大师乌丙安所言:“古代的巫师因占卜需要,长年观测天象,收集了大量天文知识,并摸索出了四季规律,中国农历、节气划分与此密不可分。

巫师为‘驱鬼治病’,曾遍尝百草,并发明简单的制药方法,这对中医影响深远。

同时,古代一些文学作品的浪漫主义色彩也与‘巫文化’有关。”

巫文化产生之后,通关大量的战争和部落迁徙活动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与巴楚文化开始融合。

而后在秦灭六国一统天下之后,巫文化正式融入华夏文明的范畴,但始终能够保持自身的独特性,虽然期间也融入了儒释道三家的文化内涵,但本质还是以“巫”为特色的文化传承。

巫文化内容丰富多姿,是人类童年时期的精神印记,具有众多文明滥觞的研究母题,它的“天人合一”、盐文化、药文化、巫歌巫舞文化等等,都极大的丰富了中华文明的内涵,拓深了人类文明的广度。

二、巫文化的现状

在我国的.历史变迁之中,巫文化因为其诡异虚无的内质而饱受压制,很多人都将巫文化简单的概括为“装神弄鬼的把戏”,这种偏见一直延续至今。

但随着专家学者的深入研究,越来越多人开始对巫文化背后的积极意义展开探索和发掘,这个沉睡千年的华夏文化终于获得了再生。

巫文化可谓博大精深,是人类早期文化的重要表现,更是华夏文明的根基,中国人类学会会长叶舒宪表示:“中华的传统中,最重要的、根最深的就是巫文化。

”,政府成立了重庆华夏巫文化研究院,带动了巫文化研究的热潮。

但热闹过后,还是难掩巫文化渐渐消失之痛,其存在问题主要如下:

一是政府的介入度仍是不够。

巫文化作为我国古文明的悠久文化,光靠几个热心学者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政府部门应该首当其冲的承担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

但是现实中,政府部门对巫文化的保护常常是走过场、打官腔、互推诿,不仅没有认真的普查巫文化中整体遗留情况,对其中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也是视而不见,申报巫文化为华夏正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基本没有。

二是国家对巫文化的资源保护投入匮乏。

对巫文化的历史文化价值没有真正发掘,一方面对巫文化仅仅只是停留在初级的带动旅游业上做文章,只是追求短时利益,让本该成为保护的巫文化,反而成了谋取利益的工具,急功近利之风导致巫文化的破坏和扭曲日益严重;另一方面对巫文化的保护工作一直没有纳入国民经济规划之中,毫无系统保护措施,资源投入过低,保护观念陈旧。

三是缺乏现行法律的保护。

文物保护法仅仅是针对有形的物质文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系统科学的界定,让保护工作的开展没有法律支持。

三、巫文化保护的措施

巫文化的保护无疑是我国文化延续上的重大事件,是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项目,需要我们在认识上提高紧迫感。

这样一种沉淀这民族、历史、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其的保护直接关乎我们民族文化的兴衰,是落实国家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对巫文化的保护:

一是在立法上加强对巫文化的保护。

不断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体系建设,广泛借鉴外国先进的立法规范,将以巫文化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法律的保护体系之中。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让民众参与到保护行列之中。

公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公众的文化素养高低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程度的高低。

为什么当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显得这么力不从心,就是公众在态度上压根不觉得这是一件大事,错误的认为跟自己生活毫无关联,这是非常可悲的现实情况。

作为我们共有的文化记忆,尤其需要我们自己亲身参与进来,护守自己的根,才能真正拥有自己的文明传承。

所以,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如果不能引起广泛的传播,很容易就陷入淹没无闻的境地,我们应该在教育体制上、社会影响力上多做文章,带动国人从根本上转变以往漠视的态度。

三是推进巫文化保护的体系建设。

不仅要搞好普查工作,还要建档建章建制,形成一系列的保护流程,对巫文化的管理、维护、研究都应该形成长效机制,国家加大资源投入,保护程度纳入地方政绩考核,并培养出一支相关的人才队伍。

对于巫文化的神秘和其中的丰富内蕴,怎么能不让我们现世之人心动神往呢?作为中国历史文化的独特内蕴和底色,巫文化无疑是支撑着一个国家文化厚度的重要基石,标识着一个民族的风土人情,只有不断弘扬和继承以巫文化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让国家文运昌盛,才能让民族屹立不衰。

而要做到弘扬和继承,首先是要巫文化走入公众视野,走出去是为了将文化传承不衰,千万别让流传了千年的巫文化在我们的手上消失殆尽。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文化艺术出版社,

[2]王继英,《巫术与巫文化》,贵州民族出版社,1993年

[3]王文章编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集》,文化艺术出版社,

篇9: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活动的结晶,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时间遗迹。

但近年来,随着工业文明的不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呈现令人堪忧的局面,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从地球上消失。

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国,在对其的保护上也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就重庆巫溪“巫文化”为例,试图探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措施。

篇10: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摘 要:本文针对中国在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存在的盲目性、机械性、片面性和近利性等问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与特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原则、主体、价值以及民俗学者的立场,进行了理论探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及分类

结合国教科文组织把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类。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被称之为无形文化遗产,最早提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织是世界学问产权组织。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概念是什么呢?在结合国公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条约》中对这一问题做出了明确的答复。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理论、表演、表现方式、学问和技艺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另外条约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分类,主要包括:

1、经过口头传播和表述,这其中包括了用来传播的交流语言;

2、各种各样的肢体表演的艺术;

3、不同民族的各种习俗习气、节日礼仪等;

4、经过理论总结出的各种学问,包括自然界和宇宙;

5、经过各种活动总结得到的手工艺技艺等。

而在我国,又在原有条约的基础上,补充上了“文化空间”的概念。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

在学术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性的研讨,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理论,经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及分类的了解,总结出其具有的以下几个典型的特性。

(一)外乡性。所谓的外乡指的是生存的空间、根基。从实质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从某一特定空间外传入的,而是在这一空间地域内土生土长的,具有这一地域特性的。它的产生遭到该地域历史环境的影响,是本地域人们经过长时间的生活习气构成的,并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不同的,就算是同一民族、不同地域也可能产生不同。

(二)民族性。人的生存与活动都是一种以历史为前提的理论方式,不同民族人的生存方式与理论活动都有着各自的差别,所产生的结果也必然带有一定的民族差别。所以作为不同民族发明而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很强的时间和地域的文化差别,即鲜明的民族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特性。

(三)整体性。这一点是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构造来说的,任何一种文化遗产都包含历史环境、传承载体和精神内涵这三个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三者之间互相作用,互相联络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短少任何一种都无法称之为文化遗产,同样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例外。特定的历史环境、传承载体和精神内质有机地分离在一同,互相作用构成统一的文化整体,从而产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所必需遵照的规律,也是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所必需注意的。

(四)传承性。相比拟于传统的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正在,而且以后还会继续传承下去的文化遗产,它在特定的群体、时间、地域仍然具有相当旺盛的生命力。而这些是物质文化遗产所不具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仍然在群体中传承并且不时改动着,这里的改动是基于特定的文化主体的前提下,原有的内在精神是不会发作改动的。比方说传承中的民族语言、歌曲、舞蹈等。

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要遵照的原则

人们曾经越来越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但是如何保护能力到达较好的实践效果呢?通常状况下为了很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遵照以下几个原则:

(一)生命原则。作为一种人类精神发明的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本人旺盛的生命力,这终身命力的存在包含很多条件的存在。所以假如想要不时维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就必需经过调研等手腕,寻觅到这终身命的存在基本,把握其精神灵魂。即贯串其中由特定民族精神(心理)凝铸的中心价值观,从而在源头和基本上精确认识,精心保护。

(二)创新原则。从逻辑上说,这是第一项原则的必然延伸。既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生命存在,它就不可防止地在与自然、社会、历史的互动中不时发作变异。这种变异,有正负两个方向:其负向为畸变――走向扭曲变形,招致本身基因谱系的损伤以致断裂;其正向便是创新――它是非物质文化本身生命在面对新的生存环境时,吐故纳新,顺应异化,自我调理革新的结果。这种积极创新,促使保护对象得以应时而变,新陈代谢,生生不息。

(三)整体原则。有两重意义:一是生态整体――这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性特征决议的。二是文化整体。一个具有长久历史的民族,她所发明的非物质文化,是多种多样、丰厚多彩的,固然在详细内涵、方式、功用上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是该民族精神情感的衍生物,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是同源共生、声气相通的文化共同体。我们所要保护的,正是这样一个文化整体。

总之,假如保护工程能在这样的原则下进行,能够肯定,保护力度越大,就越有益于对象生命力的恢复与发扬,同时防止新的毁坏,真正完成“有效保护”。

篇1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摘 要:我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然任道重远。

本人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篇1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头或无形遗产,指的是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遗产而言,其强调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具有浓厚的活态流变特点。

主要包括民间信仰、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曲艺、杂技、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传统体育竞技和医药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的国家,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

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我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一直以来,在政府的主导,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各地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渐趋恶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情况相当严重,特别是一些依靠口头传授和行为传承的传统民间技艺正在不断消失,许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

更甚者,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地政府在发展规划中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缺乏对文化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上力度不够,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也相对偏低。

二是时代不断在进步,传统的经济形态和生产、生活方式日益改变,许多原有的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物品、习俗逐渐退出社会生活,加之人民群众自身在现代化进程中,缺乏对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自觉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所需的群众基础日益薄弱。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人类历史的真实见证,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而且较之物质文化遗产,其保护和传承难度更大,一旦消失,即不可再生。

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不仅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而且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的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社会转型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尤显严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是刻不容缓。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

(一)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俗话说:“思想是行动的基础”。

要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要搞好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创造保护、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一方面是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各种媒介途径广泛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知识宣传,加强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意识,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另一方面还要加强人民群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保护。

(二)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要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以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一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比重,促进经济、文化的同步发展。

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

(三)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其产生和延续需要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在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中,不仅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还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化进程中遭受淘汰而消亡的命运。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我国各地都有自身的历史文化底蕴,构成了其有别于其它地方的特色与风格,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都对提高当地知名度,促进经济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甚至由此而产生一个独具特色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而经济建设又对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到更大的保障作用。

例如,多年来全国各地举办的民间艺术节:河南牡丹节、哈尔滨冰灯节、云南泼水节、广西民歌节等,都是以传统文化艺术为媒介,来搞经贸活动,既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开发创造出一个良好的氛围,很好地实现了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保护”的目标。

篇13: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题目: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策略研究

【内容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是中华民族的血脉。在当今信息化高速发展,互联网无处不在的时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性发展,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介绍了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经验,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先进做法,从互联网背景、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计划、少年儿童走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海外传播四个方面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策略。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互联网;活态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文化的一种存在方式和表现形态,一直与人们的生活、习惯、风俗等融为一体,是一种无形的文化记忆。

近些年来,“非遗”一直是个热词,非遗的保护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传统村庄减少、农耕方式替代的时代背景下,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也要与时俱进,创造出具有时代意义的、符合当代人审美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非遗,使非遗融入现代生活,走进大众的日常生活。

一、非遗活态传承的意义

非遗的活态传承是指非遗的产生、发展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中进行传承与发展,其最终目的是保护非遗。

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活态呈现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血脉和情感的主要体现。

非遗不是文物,不是凝固的。非遗历经千百年的文化流变,是动态的、可变化的,在历史发展演变过程中,各时代的传承人群在与历史、自然等环境的互动中不断对非遗进行再创造。

一方面,非遗项目需要在创新和传承相结合的良性互动中,为当代人理解和认同,真正实现活态传承。

另一方面,非遗的活态传承也要杜绝过度商业化的倾向。

例如,在一些旅游景点,“泼水节”“火把节”天天上演,那只是“表演”,而非“过节”;带有恶搞甚至低俗性质的婚庆习俗强拉游客参与,目的就是让游客为名目繁多的消费项目买单,早已失去了展示非遗项目、让游客了解认识非遗的初衷。

这种纯粹为了赚钱、改变非遗性质的.所谓创新,实则是对非遗的严重破坏,在非遗的活态传承中是要坚决摒弃的。尊重非遗,保护和传承非遗,核心是保护传承人,尊重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保护传承人群获得收益的权利,在保护和传承中实现非遗的创新性发展。

二、日本非遗活态传承的经验

日本是世界上文化遗产保护走在前列的国家,重视非遗的活态保护,他们的许多做法都值得借鉴和学习。

(一)创新求变的传承之路。

以传统手工技艺为例,早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的传统金属工艺、漆艺和陶艺制作时使用天然材料和传统技法,对器物形制、色泽、纹样进行改良创新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和人们审美取向的改变。

1974年日本颁布了《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1992年国会进一步修正该法律,加大了扶持力度。日本的传统手工艺坚持创新求变,因此多年来发展良好。

(二)“人间国宝”的认定和保护。

非遗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是“活”的动态文化,其声音、形象和技艺存在于从事它们的人身上,传承人是确保非遗“活态性”的核心因素。

日本在非遗的保护中非常重视传承主体,强调对传统文化持有人的保护。非遗保护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对传承人的认定。日本将那些具有高超技能,能够传承某项文化的“身怀绝技者”,称为“人间国宝”.日本的这些“人间国宝”对所传承的技艺予以记录、保存并公开。

日本政府每年给这些“人间国宝”200万日元补助金,用来培养和传承继承人。因此,政府监督该笔款项的使用情况,“人间国宝”每年要向政府报告该笔款项的用途。日本对“人间国宝”的认定和扶持有力推动了日本非遗的传承发展,“能乐”、“歌舞伎”、“狂言”这些日本传统的艺术表演由此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三)非遗保护中的儿童意识。

非遗的活态传承不仅是少数核心传承人的保护,还关系着培养传承群体,特别是传承群体中的少年儿童。日本非常重视对传承群体中少年儿童的培养,为中小学生提供体验传统艺能的机会。

例如“歌舞伎”,开始举办以中学生为对象的“歌舞伎讲习会”,从起,“歌舞伎讲习会”拓展到小学生,并且每年都予以实施。日本中小学在课程设置上也非常重视日本传统文化的学习,设立了传统工艺品课程,加深中小学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感性和理性认识,培养他们从小对传统文化的喜爱和亲近之情。

三、我国非遗活态传承的策略

(一)互联网背景下非遗活态传承。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借助互联网技术,让非遗走进现代生活,更加贴近年轻人、更加符合时代发展要求,被当代人特别是年轻一代接受与选择,拓展其生长空间,以真正实现非遗的价值。

微信推送、淘宝开店、视频课程,是许多非遗项目都在尝试的互联网背景下活态传承的新途径。以桐乡竹编的传承之路为例,竹编传承人钱利淮和他的团队开创了竹芸工坊,让竹编从小众作坊走向大众传承。

他们根据受众的年龄和基础编写了生动直观的竹编网络课件,开设竹编私房课的网络直播教学,并在“竹芸”微店上推出竹编DIY商品。钱利淮开创的“互联网+竹编”的传承形式受到了人们的欢迎。普通大众可以根据需要在网上选购竹编材料,按照网络课程自己在家学习竹编。

浙江桐乡推出了非遗项目专题传习班的微信公众平台,包括剪纸、桃核雕刻、蓝印花布印染技艺、木雕、麦秆画,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对非遗以及传统文化的需求。

非遗项目通过互联网汇聚人气,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人到非遗项目实体店;通过非遗项目实体店的展览、展示,创造一种审美的情感体验,以及对于传统、对于历史的敬畏,形成互联网与实体店的良性互动发展。社交媒体公众账号、移动终端应用程序这些途径让非遗越来越进入普通公众的视野。

例如,浙江象山的非遗订阅号“象山非遗”,信息发布频率很高,阐释质朴而到位,策划很接地气。

中央美术学院发布的《中国古典家具》APP大受欢迎,这个APP运用游戏的手法,实现明代榫卯家具的完成过程,在带给人们娱乐游戏的同时,使人们了解到中国传统木作的“灵魂”---榫卯的技艺。这个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明代榫卯家具APP,是数字化背景下将现代新技术与非遗中的传统文化元素相结合的成功典范。这个明代榫卯家具APP,使用户短时间内能够直观的认知榫卯家具的结构和组合,让非遗真正走进现代生活,实现了非遗的活态传承。此外,通过开发非遗游戏软件来扩大非遗在儿童、青年人中的传播。

例如:南通蓝印花布的游戏软件收录了近千种蓝印布典型图案,该软件还可用在苏绣、云锦等非遗项目中。

(二)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的支持和培训计划。

人是非物质文化的载体,传承人是确保非遗活态传承的核心问题。除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之外,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29条规定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目前,文化部已命名了4批共1986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国家自起,补助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起提高为每人每年2万元。

非遗的传承仅靠为数不多的代表性传承人作用甚微,还需要积极培养非遗持有者、从业者等非遗传承人群,通过非遗传承人群来推动非遗的活态传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正式启动,该研培计划是文化部联合教育部专门针对非遗保护发起的。

研培计划有助于提高非遗传承人群的技艺能力,有助于非遗传承人群深入领会传承项目的文化内涵,从而增强非遗活态传承的持久动力。

(三)非遗走进少年儿童。

非遗的活态传承要在少年儿童中扎根。聘请民间艺术家走进课堂为中小学生常年授课,教授传统手工艺课程,为学校里的少年儿童讲好民族文化的每一课。

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建立传统文化基地,将非遗烙印在少年儿童心中,鼓励中小学生从小就树立保护传承非遗的意识。充分利用民俗、节日,让少年儿童在非遗实践环节参与技艺体验,在体验中培养少年儿童对非遗的兴趣爱好。建立非遗博物馆,展示非遗项目的图文及实物,举办非遗项目展示展演互动活动,点燃少年儿童非遗教育的火种。通过深入认知和参与非遗项目,使少年儿童成为非遗活态传承的后备力量。

(四)非遗的海外传播。

将中国的非遗向世界传播推广,是进行国际间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以非遗项目剪纸为例,剪纸在中国多地广泛存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也有剪纸。以剪纸为媒介,可以很好地起到文化交流沟通的作用。

在中国剪纸推向世界的过程中,中央美术学院通过剪纸与世界进行沟通交流,十多年间与不同国家进行以剪纸非遗为主题的创作合作,将剪纸作为国际间交流共有的文化背景。

这既推动了中国剪纸走出去在海外的传承,也促进了世界对中国剪纸艺术的认同与接纳。从营销策略来看,将非遗产品上传到网络平台,除供应国内市场外,还远销到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为非遗的传播提供了极为宽广的领域。

【参考文献】

[1]王英杰。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J].理论界,(4):67

[2]陈又林。从日本经验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J].神州民俗(学术版),(3):10~12

[3]徐继宏,薛帅,郑蕾。“走进非遗第一线”振兴传统工艺浙江行纪实[N].中国文化报,-06-08

篇14: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

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篇15: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文

在非遗保护中,学者的参与及推动是显而易见的。7月23日《t望新闻周刊》刊出《人类遗产》及新闻《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在学者群体引起响应。“中国文化部的领导不无感叹地说,这是新中国成立(1949年)以来,第一次有专家学者主动积极投入,在政府指导下,广大老百姓热烈欢迎的文化工作。”[11]短短十余年的时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一个外来词变成大众传媒、政府学界以及普通民众熟知词汇。在学术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相对于“民间文化”而言,是知识体系上的更新[12]。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涵盖民俗学、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甚至哲学与科技领域,它构建了一个新的学术平台。在这一领域,民间文学、民俗学以及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民间技术等共同切磋,为非遗理论与实践共同努力。民俗学者介入非遗较早也较快将其内化到本学科领域,非遗成为民俗学领域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向,并逐步开始取代民间文化、民俗、民间文学等传统学术关键词。

民俗学重视田野调查,学者掌握丰富的非遗第一手资料,因此民俗学者进入非遗,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另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和保护,是从民俗开始的。当下民俗学者既作为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的专家,同时也作为研究人员,关注传承人及其生存的文化场域,甚至“同构共生”,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非遗对学者而言,既是他们的研究对象,又是他们学以致用的场域,他们客观地分析各个文化事项的内在文化逻辑,并探求其文化本质。另一层面,学者本身也是文化事项的“建构”因素之一。众所周知的原因,很多民俗文化事象在当代有中断的历程,民俗的恢复以及仪式的重建,学者的研究参与其中,如各地纷纷邀请学者参与设计、帮助恢复祭祀形式等。

民俗学者为非遗政策及其实施积极建言,在这一层面而言,他们是非遗保护的宣传者、推动者与实施者。他们在一定意义上决定哪些文化记忆需要保护,哪些传承处境艰难,因此有学者提出要保护即将消失的文化遗产[13]。无论从哪个角度,学者对非遗保护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以民俗学知识体系作为理论支撑,尊重文化逻辑,如侗族大歌,由于其独特的多声部,地方政府希望将其改为专业的美声唱法,被相关学者否决。但学者毕竟不是非遗政策的直接权力实施者,他们基于学科理论与知识体系的建言,或被采纳,或只是采用形式,在实践过程中,因为学者的知识体系与非遗的实际践行者或拥有者属于两个轨道,他们之间有着巨大差距。学者将非遗视为研究对象,他们重视对于非遗的保护,如有学者希望通过“记录”来保存,周有光希望口头文学的保存像他本人对苏州评弹记言记谱一样;冯骥才则认为学者是

“发现文化病灶的医生”,强调“再抢救”,列入非遗目录只是第一步[14]。有的学者则进行文化考古,在对当地民众生活细致调查的基础上,他们阐释文化的内在逻辑,“运用‘阐释’的技巧小心翼翼地创造意义”[15]。尽管当下民俗学的'研究,不再以发现“沉淀的文化遗产”(VersunkeneKulturgüter)为目标[16],也不再是冲动型抢救。但学者重视和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文化记忆的建构功能[17],重视它作为民族精神与文化之源的意义与价值,企望它这一文化意义得以发挥。但是学者对于“民间”非遗的实施者与拥有者有自己的想象,他们重视文化记忆的“本真性”,希望承担文化记忆的传承人与民众维持原貌,重视其“真实性与完整性”[18]。总之,他们对于文化记忆之特性、文化逻辑的探求与地方政府文化展示的期望有着一定距离,同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拥有者亦是“他者”。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范畴,学者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赵丽明在访谈百岁老人周有光的时候,问他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什么不是的时候,周老回答:“这个很难用一个定义来框。……用一个定义来框定一个圈圈,是很困难的。”[19]非遗本身就是纷繁复杂的,有些学者将“民俗”与中国传统社会之“风俗”等同,忽略民俗的“知识(lore)”性,对于民众知识的传承与民众知识的文化逻辑视而不见。学者很少关注传统社会中的知识与技术传承,如蚕桑纺、造纸、房屋桥梁建筑、制酒业、酿醋业、民具等,但这些生活技术却是在现代化、城市化语境中最易消失的部分。中国传统技术的相关文化记忆与知识体系本就难以进入国际技术体系、学术视野与文化展示,这样的研究格局进一步加剧了这一情形,其直接后果将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技术经验渐趋消逝。也就是说,学者会有意无意地影响哪些文化项目会被列入非遗,哪些文化元素会被推广甚至从而影响地域文化记忆的建构。

篇16:四级作文: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级作文:非物质文化遗产

Like 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such as the Great Wall and the Forbidden City,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like Peking Opera and Confucius-commemorating rituals are equally crucial. We should make our utmost efforts to preserve intangible heritages because, without their physical form of existence, they are in greater risk of extinction. According to UNESCO’s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20xx), all forms of social customs and habits, folklore, performing arts, rituals, oral traditions, festivals, traditional crafts and various knowledge and practices about nature and universe can be classified a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As a country consisting of a great diversity of ethnic groups and with time-honored history and civilization, China abounds i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Cultural heritages connect modern people with the historical past, allowing them to acquire a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identity. Without cultural heritages, we would be rendered absolutely rootless and we would find it hard to cope with challenges at present and in the future. However, the modernization process poses mounting threats to intangible heritages. Many people have a blind faith in the latest electronic devices. It is also pathetic to see elderly people in possession of such legacies pass away without transmitting them to the younger generation. Faced with those challenges, we should both preserve and renovate our ancestral heritages so that we can help contribute to the cultural diversity of the world and return to our spiritual homeland in this age of impers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篇17: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语作文

Protecting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Like 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such as the Great Wall and the Forbidden City,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like Peking Opera and Confucius-commemorating rituals are equally crucial. We should make our utmost efforts to preserve intangible heritages because, without their physical form of existence, they are in greater risk of extinction.

According to UNESCO’s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 all forms of social customs and habits, folklore, performing arts, rituals, oral traditions, festivals, traditional crafts and various knowledge and practices about nature and universe can be classified a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As a country consisting of a great persity of ethnic groups and with time-honored history and civilization, China abounds i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s. Cultural heritages connect modern people with the historical past, allowing them to acquire a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identity. Without cultural heritages, we would be rendered absolutely rootless and we would find it hard to cope with challenges at present and in the future.

However, the modernization process poses mounting threats to intangible heritages. Many people have a blind faith in the latest electronic devices. It is also pathetic to see elderly people in possession of such legacies pass away without transmitting them to the younger generation. Faced with those challenges, we should both preserve and renovate our ancestral heritages so that we can help contribute to the cultural persity of the world and return to our spiritual homeland in this age of impers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篇18: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语作文

More and more poeple have culturan heritage protection consciousness,This is a kind of popular trend of modern society.Indeed, people has taken a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ct.

We should feel happy, because such behavior will bring us a lot of benefits. First, people will learn in cultural heritage of a nation's history and culture, which will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e. Secondly, many cultural heritag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beautiful scenery, this would attract many tourists to visit, which will give nearby residents and government brings income increase, so,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will be improved

Anyhow, th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is a meaningful thing, we will continue to work hard to do so. First, we will continue to strengthen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consciousness, in addition, each of us should put th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s their own responsibility, when saw sabotage cultural heritage, we should not hesitate to stop.

篇19: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语作文

Let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is profounddeep is far stream long.TodayI want to introduce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is the paper-cut!

There are many kinds of paper-cutsuch as:the windowlike flowersfireworksshoesflowersdoor raftbay state clothmeasures of worshipthe paper-cutQiFan paper-cutthe paper-cut charactersthe paper-cutpicturesetc.My times just introduce paper-cut pictures and characters and paper-cut QiFan paper-cut.

Paper-cut picture is on a piece of paper cut out a picture.You see first that “scholar”one is carrying on the reading a bookMr.He is a scholar of the wayLook at this picture againshow peony “phoenix” is a phoenix on playing on a peonylike a child playing...

Paper-cut characters is firstand then take out a piece of paper on top of some Chinese cut outstill can cut art words!I have cutvery beautifulnot letteryou try!You look nice would saybecause this is the prequel down?

I have done QiFan paper-cutaccording to their way (is) I first took a 1 FenMi stickgrab a piece of paperit into a triangular shape between yourself and see this cut (how) the final paper is stuck up again.Would you try and made!

篇20: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 -方案

为认真实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切实保护、传承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实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通知精神,遵循“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普查先行、重点保护、立法保障、合理利用”的基本要求,立足现实,把握机遇,趋利避害,循序渐进,努力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切实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引入全面规范的轨道,使我县民族民间文化得到有效保护、良好传承和合理开发,努力为实施“民族文化强县”战略,打造文化咸丰、魅力咸丰积累文化资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 保护范围

(一)民间文学

1、民间故事 2、民间传说 3、民间谚语

4、民间诗歌 5、民间谜语 6、民间对联

7、民间歇后语

(二)民间音乐

8、民 歌(号子、山歌、田歌、灯歌、小调、风俗歌)

9、民间器乐曲(唢呐、花锣鼓、吹锣鼓、宗教锣鼓)

(三)民间舞蹈

10、摆手舞 11、板凳龙 12、地盘子

13、穿 花 14、年节灯舞 15、草把龙

(四)民间戏剧

16、南 剧 17、傩愿戏 18、木偶戏

19、阳 戏 20、灯 戏

(五)民间曲艺

21、扬 琴 22、干龙船 23、三棒鼓

24、坐丧鼓 25、渔 鼓 26、莲花闹

(六)杂技与竞技

27、跳红灯 28、打陀螺 29、抛 刀

30、踩竹马 31、拨四马腰 32、赶 山

33、扭扁担 34、抵牙齿劲

(七)民间美术

35、民间木刻 36、民间石刻

37、民间山水画 38、漆 画

(八)手工技艺

39、吊脚楼建造工艺 40、饮食加工技艺

41、咂酒酿造工艺 42、盆景工艺

43、根雕技艺 44、竹编彩扎技艺

45、民间织锦技艺 46、民间刺绣技艺

47、银器打造技艺

(九)传统医药

(十)民俗

48、饮食文化习俗 49、节庆文化习俗

50、婚嫁文化习俗 51、丧葬文化习俗

52、建造文化习俗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建立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保护名录

由县文体局牵头,县民宗局协助,各乡镇(区)配合,组建工作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普查内容涉为上述保护范围所列的九大类52小项,重点摸清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艺术传人、发展现状等。普查方式以个别采访、群众座谈、观看表演、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相结合,并对所有民间艺术、民间艺人进行登记,建立名录,撰写单项介绍材料,、对于优秀的、特别是濒临灭绝的民间艺术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

在认真整理普查资料的基础上,建立《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撰写各个艺术门类单项材料,并附图片,如《咸丰地盘子简介》、《咸丰花锣鼓简介》等;建立《咸丰县民间艺人资料库》,每个艺术门类各选择1-2人,撰写艺术传人单项材料,

(二)开展咸丰《民间艺术集成》和《文化遗产丛书》编修工作

县文体局、县民宗局负责组织专班,广泛收集各方面资料,并在原有基础上筛选和增补,认真修改,精心编排,提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印制成书。从XX起,分期分批印刷出版《咸丰民间歌谣集》、《咸丰民间音乐集》等各大集成,XX年底力争出版1-2种。

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的撰写和出版工作。一是对现在已成形或正式出版的书籍进行摸底登记,如《吊脚楼》、《女儿寨》、《油茶汤》等,

方案

二是文化、民族部门组织力量选择重点撰写并出版2-5本。三是动员文联各协会及社会有识之士参与撰写。今后凡属此类书刊,县新闻出版局在进行出版登记时,均冠以“咸丰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字样。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

1、将南剧、扬琴、地盘子、板凳龙四大民间艺术申请注册。

2、将南剧申报全国第二批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县文体局、县民宗局负责全面普查,广泛征求意见,排列出亟待保护的其它重点对象,并组织力量修改加工,使之成为我县新的文艺品牌。条件成熟后,继续搞好注册申报和全国第三批或其它批次的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

(四)开展民间文化保护区和特色村的命名活动

各乡镇(区)、村结合实际提炼1―2种本土特色文化,加紧打造、精心提高,并开展各项文化活动,使本土特色文化更鲜明,更具影响力。

1、命名民间文化保护区:

清 坪:“板凳龙之乡” 朝 阳:“地盘子之乡”

甲马池:“唢呐之乡” 活龙坪:“花锣鼓之乡”

大路坝:“干龙船之乡”

2、命名特色文化村:

高乐山镇官坝村:民族文化村

活龙坪乡长岭村:花锣鼓村

甲马池镇甲马池村:民族文化村

朝阳寺镇水井槽村:民族文化村

其它特色文化村待普查结束后确定。

(五)加强对民间艺人的保护,壮大民间艺术保护队伍

1、普查结束后,县文体局按照艺术门类,每类初步评出1-2个县级民间艺人,然后每一个门类评定一人,报县人民政府行文命名。XX年首期命名8―10名,每名每年补贴800元。今后发现或发展一批,命名一批。

2、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创办民间艺术团体,对现有各类民间艺术团体和文化组织进行登记、适当时命名授牌。

3、以县文化馆、乡镇文体中心为主体,每年有针对性地举办3-5期民间艺术培训班。聘请县内知名民间老艺人跟班辅导,不断壮大民间文艺工作者队伍。

(六)搞好传承,促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发扬光大

1、积极支持和协助民间艺人制定保护和传承民间艺术工作计划,加紧授徒传艺,培养新的传人,逐渐普及推广。

2、高度重视民族民间艺术研究工作。在保持基本特色的'前提下,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加强修改、提高,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既显现原汁原味,又能充分吸收优秀养分,从而焕发新的活力。

3、积极开展节庆民俗文化活动,为展示和弘扬民族文化艺术搭建平台。继续举办 “中国・咸丰梨树文化节”、咸丰县“农村‘三民’汇演”、,咸丰县“乡村民间文化艺术节”等大型民俗文化活动,不断提高举办水平,促进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文体、民宗、财政、发改、民政、教育、林业、建设、国土、旅游、广电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立咸丰县民族民间文化研究保护中心,组建普查专班,查找史料,整理资源,集中整理研究申报项目。

(二)全面加强协作。县文体、民宗部门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文艺集成出版、民间文艺汇演。县文体、旅游部门联合开展生态文化保护区、特色文化村命名和文化资源开发工作,并在旅游景区推出具有咸丰特色的民间工艺品,印制介绍咸丰风土人情的画册、简介,推广摆手舞、地盘子、板凳龙、锁呐、山民歌。县文体、广电部门联办“周末文艺”或其它节目,持续滚动播出咸丰本土文化。县文体、教育部门合编一本比较全面系统的乡土文化教材,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班级每周开放一节乡土文化课。

(三)完善工作体系。切实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争取用3―5年的时间培训一批民间文艺人才,出版一批民间文艺丛书,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艺品牌,开展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文艺活动。初步建立起以文化、民宗部门为龙头,乡镇为支撑,农村为基础,文艺协会为纽带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党政重视、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尽力保障投入。切实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一是引导和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资助。二是文化、民宗部门积极向申报项目,争取经费。三是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工作经费。

篇21:非物质文化遗产核雕

非物质文化遗产核雕

核雕是中国汉族民间微型雕刻工艺。以桃核、杏核、橄榄核等果核及核桃雕刻成工艺品,已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都传恭老师是现存潍坊核雕第三代正宗传人,他的作品工艺精湛,画面感丰富,栩栩如生。他从9岁开始跟祖父都兰桂学习书法、绘画、核雕、篆刻等,后来,渐渐对核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下学后就工于潍坊嵌银厂。

王绪德老师作为潍坊核雕的代表性传人,他的核舟雕刻精细、玲珑剔透,核舟上面的门、窗都是活动的,可以自由地开启,特别是船尾垂下的锚链由45个小如米粒,细如发丝的椭圆形环连接而成,每节转动自如。

工艺概述

潍坊核雕大约始于清末,并于本世纪初时在巴拿马博览会上获奖。它主要是用桃核为材料,并巧妙地利用桃核上的自然麻纹雕出各种生动的景物,如山水、花鸟、人物及车船、首饰、印章等优秀作品。

代表作品

“夜游赤壁”在继承明代王叔远名作“核舟”的基础上又有所提高。才华横溢的苏东坡,由于受小人迫害,被贬谪到黄州流放。在他失意的日子里,常常游览山水,作词吟诗,以抒发他的心情。他打听到长江边有个叫赤壁的名胜古迹,于是在一个月光皎洁的夜里,约了几个朋友,乘小船来到赤壁游览。归来后写下了著名的诗词《赤壁赋》。作品表现了鲁直在船头上展卷吟诵,苏东坡和佛印和尚两人谈笑风生,艄公把橹、抽烟,书僮执扇烧炉,倦倦欲睡,炉上有茶壶,船舷左右有窗8扇,开合灵巧,窗户上浅刻着“山高水小,水落石出。清风徐来,水波不兴”。16个字,而门上又浅刻着“挟飞仙以邀游,抱明月而长终,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24个字,船蓬椽下有一横匾,上刻“夜游赤壁”4个字,船底还刻有作者姓名及刻制的日期。共60多个字,笔画刚劲,字迹清晰,更巧妙的是,船首垂下一条锚链,由45个小如米粒、细如发丝的椭圆形环联结而成,环环相扣,转动自如。[1]

潍坊核雕的品种主要有车、船、印章、山水、鱼虫、人物、亭台、楼阁等。其中最著名和最普遍的题材是核舟,以东坡游赤壁最为常见。“夜游赤壁”舟上五人,须眉毕见,箬蓬、窗、楫、壶、炉等应有尽有,船舷左右有窗8扇,开合灵巧,窗户上浅刻着“山高月小,水落石出,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笔画刚劲,字迹清晰。

作为汉族传统特种工艺瑰宝之一的核雕艺术源远流长,宋代中期就有文字记载,到明清达到鼎盛,近代以山东潍坊的核雕最为有名。“潍坊核雕”以桃核为材料,巧妙利用核胚上纵横无序,深浅不定的纹理,雕刻出栩栩如生的景物形象,如山水、人物花鸟等立体造型,以及刻化历史人物、神话故事、吉语印章等。核雕作品布局简练,朴实大方,概括性强,有融天地万物于方寸之间的.精髓。“潍坊核雕”经世代传承发展、摸索创新,不断涌现出巧夺天工的传世佳作,被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所收录。

王绪德的核舟雕刻精细、玲珑剔透,核舟上面的门、窗都是活动的,可以自由地开启,特别是船尾垂下的锚链由45个小如米粒,细如发丝的椭圆形环连接而成,每节转动自如。

代表人物

潍坊的核雕,与嵌银、仿古铜、年画、铜印,风筝齐名,都是工艺晶之最,国之瑰宝。清朝末年,山东潍坊诸城县著名核雕艺人张大眼在北京宫延刻朝珠、捻珠、手串、佛珠等。慈禧太后时,其人各噪一时,年老回家授徒山东潍县都家村都渭南。

到了近现代,由于核雕艺人的地缘关系,民间艺人都渭南把绝技传给儿子都兰桂。民国年间,19,都兰桂与核雕爱好者丁怀曾舍得“万国博览会”巴拿马奖章,都兰桂刻“马拉古代骄车”,丁怀曾报表签名。都兰桂得奖牌。1933年在全国铁路沿线生产货晶展览会上获超等奖。他一生研究核雕技艺,其中精细作品有“百鸟朝凤”,“文王百子图”、“百寿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刻“百万雄师过长江”核舟赠毛主席。1955年,都兰桂被评为国家级老艺人之一,1956年被评为先进生产者,当选为潍坊市人大代表、山东省政协委员,卒于1960年。

核雕老艺人都兰桂一生积极创作,为核雕艺术的发扬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授徒二人:考功卿、都传功。使核雕艺术得以延续至今。

核雕老艺人考功卿授徒王绪德,师徒二人在继承前人技艺基础上广泛汲取同行业及各个工艺术美术工作者的经验和优长,苦心经营,在核雕艺术上推到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他师徒刻的核舟更是别有风味。其一作品船尾垂下的锚链由45个小如米粒,细如发丝的椭圆形环连接而成,每节活动自如。他们师徒二人的作品被世界各国友人收藏。都兰桂之孙都传恭自小爱好书法、绘画,九岁跟祖父都兰桂学习核雕,就业于潍坊嵌银厂,后在“山东省工业干部学校”工艺美术班深造,作品有“九龙戏水”、“十八罗汉”、“梁山――百单八将”等核坠,“九美闹龙舟”、“十美采莲”、“西湖联韵”、“百万雄师过长江”等核舟。其作品为外国友人收藏,现被授予“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

潍坊核雕近三百年,经过一代又一代的苦心摸索,创出了一件又一件的新颖作品,为中国的工艺美术锦上添花。这些作品都是与潍坊“年画”、“嵌银”、“风筝”、等平齐的瑰宝。随着改革开放步伐,山东潍坊更为世界重视,对国际影响也越来越大,到山东潍坊旅游的外国友人也越来越多,核雕产品也和其它的工艺品一样,深受游客喜爱,销售量越大。随着更多核雕爱好者的加入,在市场出现了不少的新人才、新作品。其作品多种多样,更充实了市场的繁荣。但在市场销售的精作品不多,后辈有收藏价值的不多。

篇22: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主持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主持词

济南市钢城区元宵节“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体育健身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过年好!

国泰民安乾坤颂,张灯结彩过新年

辞旧岁,欢欣鼓舞庆佳节;迎新春,豪情满怀谱新篇

伴随着普天同庆的喜悦,我们度过了红红火火的春节,又迎来了吉祥团圆的元宵节。

春节和元宵节是我们中国人的佳节,是我们传统文化的精华,是我们大家的节日!

在我们的节日里,为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钢城区文体局精心挑选了一批全民健身活动的项目和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这里集中展演,让我们近距离的体会文化遗产的魅力,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散发出的耀眼的光芒。

在我们的节日里,心中涌动的是真诚与祝福。

全民健身,书写出新一年的绚丽色彩。

非物质文化遗产,奏响新时代的动人旋律。

今天让我们一起放飞一个古老民族伟大复兴的千年梦想吧。

现在,济南市钢城区20元宵节“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体育健身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现在开始!

一,首先请大家欣赏节目“中国志气”,参演单位是钢城区忠华青少年俱乐部。

二,“中国志气”节目是力与美的表演,是一首青春的赞歌,是中国人自强不息,勇于拼搏精神的展现。

接下来请欣赏,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蟠龙梆子戏曲。

蟠龙梆子是在公示为山东省第4批非遗项目,最初形成于19世纪中期,在山西冀中,有个叫张成新的道士,传道至下陈家庄,将下陈家庄韩门清祖辈传唱的撮头子调和本地流传的汶上调,融合为一种新的舞台艺术。俗称老婆调,后来经过改革创新,发展为具有时代特色的蟠龙梆子,蟠龙梆子,是中国独具一格的板腔体地方梆子剧种,共有曲牌音乐19个,唱腔板式21个,演出剧目110多个,发展演变至今已有300余年的历史。

戏曲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瑰宝,蟠龙梆子地方戏曲连续九年登上央视舞台,为我们莱芜文化史写上了光辉的一笔。

下面请欣赏由蟠龙梆子第九代传人五岁半的韩子庚表演的戏曲《吾儿莫言将爹瞒》。

三,感谢五岁半小演员韩子庚的精彩表演。

接下来上场的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莱芜形意拳。项目传承人李东生,山东济宁人。山东省形意拳研究会理事,莱芜市武术协会名誉主席,泰安市武术协会顾问,邹城市武术协会名顾问,钢城武术协会主席,1970年是从济南形意拳大师何洪斌,,系统学习了形意拳,五形十二形等拳法,和各种刀枪剑棍的器械,到莱钢工作之后,习武不辍,在莱钢,莱芜一带发展形意弟子,把形意拳这个文化瑰宝传授到了莱芜,同时由于李东升具有扎实的.长拳,八卦,太极基础,对形意拳又有新的创意和建树,既融合了其他形意拳的特长,又添加了太极八卦的柔和细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形意拳种,弟子众多,莱芜形意拳保留了很多与众不同的独特练功方法和拳术器械的套路,不论是在练功层次方面,还是在技击方面,其特点更加明显,莱芜形意拳在养生保健医疗方面的作用十分明显。

下面有请莱芜形意拳代表队进行表演。

四,有一种运动叫瑜伽,有一种舞蹈叫舞韵瑜伽,有一种时尚叫舞韵瑜伽。它可以提升气质,塑造形体,陶冶情操,下面请欣赏钢城区瑜伽运动协会给我们带来的舞韵瑜伽,“丝绸之路”

五,舞韵瑜伽让我们深切的感受到生命的鲜活与灵动。

让我们再来欣赏吕家庄社区的游龙拳,游龙拳,动作轻灵,外柔内刚,手法绵软,发力干脆,有独特的魅力。

六,拳术不仅是一项健身运动,更是文化的象征,一种美的艺术。下面请欣赏钢城区跆拳道协会,为我们表演炫舞跆拳。

七,一把扇子会说话,一把扇子会唱歌,一把扇子舞出飘逸与潇洒,一把扇子打出阳刚与威风,一把扇子舞出了太极博大精深的功夫,一把扇子舞出了传统武术的精华。

下面请欣赏钢城区太极拳协会推送的节目的《太极功夫扇》。

八,花鼓锣子是莱芜市颜庄村流传的一种地方民间舞蹈,是集歌舞说唱于一体的艺术表演形式,花鼓锣子的早期表演形式,由5名演员说唱表演,花鼓锣子历经百年,至今已有4代传人,演唱形式与艺术风格在传承中也有所发展和变化,花鼓锣子在表演中见景唱场景,见物说物,时歌时舞,穿插进行,并伴有翘胡子等滑稽可笑的动作,曲调为鲁中民间小调,常用的乐器有拜年歌,画扇面等。唱词多以民间故事,历史传说,日常生活等为内容,富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生活情趣,公布为山东省第1批非遗项目。

下面请欣赏,颜庄镇滨河社区文化协会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花鼓锣子,有请!

结束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世代传承,是人类生命的记忆,智慧的结晶,是我们永恒的精神家园。

文化遗产代表着人类的精神高度,对传承中华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

传承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留住了传承,就留住了历史,保护非遗,就是保存了文化的命脉。

当喜庆佳节的焰火,在星空中绽放,一个崭新的春天,向我们走来。踏着元宵节喜庆的鼓点,让文化遗产在我们的手中,发扬光大,薪火相传。

祝福我们的祖国繁荣昌盛,祝福朋友们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篇2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亲爱的朋友们:

XX年6月14日是我国第X个“文化遗产日”。今年文化遗产日主题为“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在全地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系列活动,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我们向全地区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XX是藏民族的摇篮、藏文化的发祥地,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对列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实施重点保护。精心组织久河卓舞、扎塘果谐等优秀非遗节目和杰德秀邦典编织技艺、泽贴尔编织技艺等优秀传统手工技艺参与区内外文化交流,向世界人民展示了西藏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展示了勤劳勇敢的XX人民战胜高原的蓬勃气势和生生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XX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指出,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技艺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XX文化强地建设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

关爱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一个雅砻儿女的历史责任。今天,这份责任传递到你我之手,为了使XX文化遗产与时代同行,为了实现民族复兴、文化复兴的共同愿望,让我们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传承非遗,弘扬传统,美丽人生!

XX地区文化局

XX地区文明办

XX年6月14日

篇24: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应当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协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捐赠资金以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实物、资料。

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和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规划和保护、保存工作的需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对相关部门工作领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时,相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相关部门也可以对其工作领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认定、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并及时组织专家对调查信息进行甄别、整理和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中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以及建立的档案应当妥善保存,防止损毁、流失。

第十一条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情况书面告知调查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由其负责对境外组织或者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实施监督管理。

依法获得批准的境外组织在本省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与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合作进行。调查结束后,境外组织与合作的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或者境外个人应当在二十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和调查中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

第十二条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考察、采访和实物征集时,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民族风俗、信仰和习惯,不得非法占有或者损毁相关实物和资料,不得侵害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歪曲和滥用调查成果。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具有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三)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在本行政区域有较大影响力。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从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列入上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推荐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介绍,包括项目的名称、历史、现状和价值;

(二)传承情况介绍,包括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传承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保护要求,包括保护应当达到的目标和应当采取的措施、步骤、管理制度;

(四)有助于说明项目的视听资料等材料。

省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各有关方面,可以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

第十六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认定实行专家评审制度。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库由文学、艺术、民俗、社会、宗教、医药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组成。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或者建议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进行初评和评审。专家评审小组组成人员不少于三人,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七人,参加专家评审小组的专家不得作为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专家评审小组通过集体评议形成初评意见,送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形成审议意见。

初评意见、审议意见应当经专家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专家评审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中随机选择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未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从相关领域选择专家组成。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二十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经过核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异议人并说明理由;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组织评审。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不同特点,制定项目保护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按照下列规定开展保护工作:

(一)对传统表演艺术类的项目,注重传统剧(节)目及其资料的发掘和整理,及时记录老艺人的代表性剧(节)目;

(二)对传统美术和技艺类的项目,注重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传承及原材料保护,征集代表性传承人主要代表作品,鼓励探索生产性保护方式;

(三)对民俗类的项目,注重在相关地区开展宣传、教育和民俗活动,促进群体传承。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确定保护单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并有专人负责该项目保护工作;

(二)具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者该项目相对完整的资料;

(三)具有编制并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四)具有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保护单位名单应当予以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项目保护规划制定年度保护计划;

(二)收集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

(三)保护相关场所;

(四)开展传承、展示、交流和利用活动;

(五)按照规定使用项目保护资金,为项目保护提供保障;

(六)推荐本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支持其开展传承活动;

(七)定期报告项目保护实施情况。

项目保护单位不履行前款职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被责令整改的,可以取消其项目保护单位资格,重新确定项目保护单位。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保护规划未能有效实施的,应当及时纠正、处理。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项目濒危的,应当及时拟定濒危项目名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抢救性保护。抢救性保护应当在专家指导下进行,采取下列主要措施:

(一)采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和建档;

(二)征集、保存相关资料和实物;

(三)保护相关场所、遗迹;

(四)采取特殊措施培养传承人;

(五)其他抢救性保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村镇、街区或者特定区域,经批准可以设立国家级或者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需要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的,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听取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居民的意见,制定文化生态保护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逐级上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申请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文化生态保护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文化生态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的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应当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经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同意后,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专项保护规划提供给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其根据规划要求将有关内容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在政策优惠、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

第二十六条 文化生态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应当划分核心保护区域和一般保护区域。核心保护区域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特色鲜明的街道、社区或者乡镇、村落纳入,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要求和保护措施。核心保护区域内不得开发建设,不得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所依存的建(构)筑物、场所、遗迹等。对一般保护区域的保护应当统筹协调文化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新建、改造或者修缮的建(构)筑物,应当在体量、形式、风格等方面与相邻传统建筑的风貌相一致。

文化生态保护区内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代表性传承人)。

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一定区域或者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申请为代表性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在征得被推荐人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推荐代表性传承人。

推荐和申请代表性传承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该项目的传承谱系以及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的学艺与传承经历;

(三)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参照本条例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执行。所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应当予以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代表性传承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传艺、技艺展示、艺术创作、讲学及学术研究等活动;

(二)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传承补贴;

(三)开展传承活动有困难的,可以向文化主管部门申请扶持;

(四)其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相关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采取收徒、培训、办学等方式传授技艺,培养传承人;

(二)妥善整理、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

(三)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四)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保持传统工艺流程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真实性;

(五)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鼓励、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与传播活动:

(一)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

(二)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和传统节庆表演等活动,以及整理、出版有关资料;

(三)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

(四)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可以采取助学、奖学或者职业培训补贴等方式,资助代表性传承人授徒传艺。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评估。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认定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第三十四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和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播活动。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现有场馆、在新建公共文化设施中设立专门区域或者根据需要新建专项公共文化设施,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并将其纳入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收藏、展示和传播。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展示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与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家庭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和保护单位开展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和传播,运用数字化存储手段系统记录和归档相关资料,建立数据库和数字化保护系统平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资料查询和复制,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技术研究、传播推广和成果转化。

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与发展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采取与经贸、旅游相结合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融资、合作、入股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义生产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文化服务的,应当使用该项目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保证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

第三十九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加强引导扶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申请:

(一)拥有至少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

(二)在生产性保护活动中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及核心技艺的传承;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注重整理、保存相关资料,拍摄记录技艺流程;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有序、富有成效;

(五)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展演和出版、宣传、教育活动,在本地及周边地区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六)已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十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论证,出具考察论证意见。文化主管部门对经考察论证拟认定的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五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文化主管部门颁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标牌和证书。申请设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密切相关的珍稀矿产、动物、植物等天然原材料的保护,严禁乱采、滥挖或者盗猎、盗卖。

鼓励种植、养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天然原材料。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在坚守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的基础上,开发、推广和使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天然原材料的替代品。

第四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依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对外合作与交流,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以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目的的艺术创作、表演和展示,开展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文献、典籍、资料的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

第四十四条 鼓励有条件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在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基础上,依托文化生态保护区中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资源,发展符合其特色的旅游活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内有门票收入的景区,应当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或者传习场所。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从每年旅游门票收入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

第四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利用现代科技、工艺或者艺术手段,在不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创新。

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艺术创作、出版、产品开发、旅游活动等,应当尊重其原真形式和文化内涵,不得歪曲、贬损、滥用和过度开发。

第四十六条 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传统工艺、制作技艺和艺术表现方法以及其他技艺,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门间协调合作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和机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的培养与使用。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与代表性项目名录保护;

(二)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和保护;

(三)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补贴;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宣传出版、专家咨询和数据库建设;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的征集;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其他工作。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鼓励、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将项目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申报地理标志、登记版权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实物、资料、建(构)筑物、场所等,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侵占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产品和资料。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场所提供、宣传推介、产品销售等方面予以扶持和帮助。

单位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第五十一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可以依法接受组织或者个人捐赠资金、资料和实物,并建立健全登记入库、管理使用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五十二条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编入地方教材,纳入素质教育内容,提高青少年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科技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方法的研究,对符合科研课题立项的项目予以支持。

文化、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关心代表性传承人的健康,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研究基地,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专业人才。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或者取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予以撤销,责令返还项目保护经费或者传承补贴,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四条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调查中取得的实物、资料;情节严重的,对境外组织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境外个人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不履行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流失或者场所损毁的,对保护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义生产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文化服务,不符合该项目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对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造成破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保护管理职责,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中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及档案损毁、流失的;

(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造成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失传的;

(四)过度开发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贪污、截留、挪用、挤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经费的;

(六)发现境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活动而不予以查处的;

(七)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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